宋代的赋役制度与军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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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的军事制度

封建社会的军事制度

封建社会的军事制度一、府兵制(一)府兵制的产生1、府兵制源于西魏,府兵泛指军府之兵2、初创时,基本上采取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政策。

3、军户的含义:一人当兵,全家编入军籍,称为军户,不属于州县管理。

4、特点:军民异籍,兵农分离,胡汉分治。

5、弊端:弊端是不利于农业生产,不利于封建社会的赋税收入,国家军费负担沉重,容易造成民族隔阂。

(二)府兵制的发展1、隋朝沿袭前代的府兵制,并加以改革。

(1)时间:隋文帝时(2)内容:隋文帝时把军人户籍编入州县,同样分到田地,不再实行军民异籍。

府兵与农民一起接受政府的土地,即府兵制与均田制相结合,府兵平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训练,每年一定时间轮番宿卫,后又改革为府兵从均田农民中征发,服役中的衣、食、装备自己负担,实行在户为民,番上为兵的兵民结合制。

(3)特点:这样,府兵制与均田制结合,“寓兵于农”“兵农合一”(4)作用:①增加了农业劳动力,有利于农业生产②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户口和赋税收入,扩大了兵源③也清除了胡汉分治的遗迹。

④这有益于国家的统一、富强和民族的融合。

(5)隋朝府兵制实行的基础是均田制。

2、唐朝府兵制的调整与健全(1)时间:唐太宗时(2)目的:(3)内容:①数量上:增加了军府的数量,安排三分之一以上的军府驻守关中。

以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共设军府643个,其中261个设在关中)作用:外轻内重,有利于中央驾驭地方,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②兵将关系上:府兵制的兵将平时不在一起,兵将分离,实行番上制。

作用:不易形成将帅拥兵自重的局面,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③府兵服役期间免征赋役,但出征时要自备武器、粮食等作用:沉重的军费负担加在农民身上,番上制耽误农时,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4)府兵制也是唐朝的基本兵制。

(三)府兵制的衰落1、时间:武则天时2、原因:①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农民得不到土地,府兵制失去了赖以推行的经济基础;②由于战事频繁,兵役繁重,兵士逃亡的较多;③府兵的地位也在不断下降,贵族、官僚用府兵为私家役使,社会上以充当府兵为耻。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宋代是一个具有独特魅力和重要地位的时期。

其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在当时的社会运行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对后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先来说说宋代的赋役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相较于前朝有了不少的变化和发展。

宋代的赋税主要包括田赋、丁赋、杂税等。

田赋是基于土地的征收,按照土地的数量和质量来确定税额。

宋代实行的是两税法,分夏秋两次征收。

夏季征收的称为夏税,多以绢帛、钱等形式缴纳;秋季征收的称为秋税,主要是粮食作物。

丁赋则是按照人口征收的赋税。

然而,在宋代,丁赋的征收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情况的变化,其征收标准和方式也有所调整。

杂税的种类繁多,比如商税、盐税、茶税等等。

宋代的商业繁荣,商税成为了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政府在交通要道和商业繁华地区设立关卡,对过往的商品征收税款。

除了赋税,宋代的役法也值得一提。

宋代的役主要包括差役和雇役。

差役是指按照户等轮流服役,承担政府的各种劳役任务。

而雇役则是政府出钱雇佣人员来承担劳役。

在宋代的赋役制度中,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变化。

例如,为了保证赋税的征收,宋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户籍和土地管理制度。

同时,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政府也多次进行赋役制度的改革和调整。

再来看宋代的军事制度。

宋代的军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割据和武将专权。

宋代实行“更戍法”,即将禁军定期更换驻地,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以防止将领与士兵之间形成过于紧密的关系,从而避免了地方军事力量的坐大。

宋代的军队主要分为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

禁军是中央直接掌握的精锐部队,负责保卫京城和征战;厢军则主要承担各种杂役和工程建设;乡兵是地方上组织的民兵,平时务农,战时参战;蕃兵则是由少数民族组成的军队。

在军事指挥系统方面,宋代设立了枢密院,负责军事决策和调兵遣将。

而将领只有统兵权,没有调兵权,这样就实现了决策权和指挥权的分离,加强了中央对军队的控制。

中国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赋税制度演变
影响: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 的指定税率
财政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
课税标准: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以人丁为主到以财产为主
课税范围:商人都要交税
纳税期限: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3.隋唐时期—租庸调与两税法
5、明清时期:
(2)清代——摊丁入亩
措施:a、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 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b、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 收统一的地丁银
意义:废除了人头税,表明封建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避免了隐秘人口现象及促进了人口的增长; 有利于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 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1928年发表“改定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1928年发与美国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同意大利、法国、西班 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到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 《中日关税协议》
——据李剑农《中国经济史稿》等
3.隋唐时期—租庸调与两税法
唐中期推行两税法
评价:
积极: (1)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2)两税法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3)两税法“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 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 (4)由“舍地税人”到“舍人税地”方向发展,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5)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

中国古代历史的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历史的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历史的军事制度中国古代历史的军事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非常重要且复杂的一部分。

它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军事实力和安全,还对整个社会结构和国家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军队组织、军事制度和战争策略等方面对中国古代历史的军事制度进行探讨。

一、军队组织中国古代的军队组织形式主要以兵役制度为基础。

兵役制度是指国家按地方或家族之间的差别,将人民分为士兵和非士兵,通过劳役或钱粮来供养军队。

根据古代兵制的规定,兵役主要分为三种:徭役、赋役和募兵。

徭役是最常见的兵役形式,是由国家对各地征召士兵来服兵役。

徭役制度因其具有广泛的组织性和强制性而被广泛采用。

赋役则是通过向士兵提供粮食、物品或金钱等形式来供养军队。

募兵是指通过向民众征募志愿兵来扩充军队的兵员。

这种制度一般在战争爆发时使用,以应对紧急情况。

二、军事制度中国古代的军事制度主要包括军队组织、军职制度、兵器装备以及军事训练等方面。

军队组织方面,古代中国军队分为中央军队和地方军队。

中央军队由皇帝直接统领,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进行重要战争。

地方军队则由地方军官指挥,主要负责维护地方治安和抵御外敌入侵。

军职制度是中国古代军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代军队中设立了众多军职,如将军、校尉、兵士等。

军职制度通过规定不同军职的权责范围和晋升途径,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军队组织结构。

兵器装备是军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古代中国的兵器装备主要包括刀剑、弓箭、盔甲等。

这些兵器装备的发展不仅满足了军队的作战需求,还为古代战争带来了技术进步和创新。

军事训练是中国古代军事制度中的重要环节。

军队通过训练来提高士兵的战斗力和纪律性。

训练内容包括技术训练、体能训练、战术训练等。

通过严格的训练,士兵能够熟练掌握武器装备的使用,提高个人作战能力,从而在战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战争策略中国古代的战争策略非常丰富多样,充满智慧和战术性。

古代中国战争策略主要包括兵法、法家思想以及策略和战术的运用等。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及发展趋势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及发展趋势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及发展趋势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是统治者对农民的一种经济、政治和军事控制手段。

赋役制度的演变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早期赋役制度、中期赋役制度和晚期赋役制度。

在演变的过程中,赋役制度也面临着一些发展趋势。

早期赋役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产生的最早的赋役制度,其形式多种多样。

在夏、商、周时期,赋役主要是通过赋税和劳役来实现的。

赋税主要指向统治者支付的一定比例的农产品,而劳役则是农民强制劳动的一种形式。

早期赋役制度是依靠统治者的强力手段来实现的,其特点是自上而下的控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中期赋役制度开始出现。

这个阶段主要是在秦汉时期,制度的特点是以地租为主要征收对象。

秦朝统治者采用均田制和井田制,通过实行统一的土地分配制度,将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并支配农民的生产和劳动。

除了地租外,还实行了各种附加税,如专卖税、市舶司税等。

中期赋役制度的发展趋势是地方权力的加强和各种附加税的增加。

晚期赋役制度主要发生在两宋时期,这个阶段的赋役制度主要是由地租和底房税组成。

底房税是针对农户房舍的一种税收,由地方政府征收。

这一阶段的赋役制度发展趋势是向农村的扩展和地方官僚的利益增加。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及发展趋势是:从早期的强制性赋税和劳役到中期的地租制度,再到晚期的地租和底房税制度。

同时,赋役制度的发展也伴随着统治者对农民的控制手段的不断升级,以达到增加财政收入和加强统治力量的目的。

在演变的过程中,赋役制度也面临了一些发展趋势。

首先是地方权力的加强,这是由于赋役制度的运作需要大量的地方官员和官吏来参与管理和征收。

其次是各种附加税的增加,这是为了满足国家财政需求而对赋役制度的一种扩展。

最后,赋役制度的发展趋势也表现为对农村的扩展,即赋役的对象从农民个体扩展到村庄。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及发展趋势是一个由早期的强制性赋税和劳役向中期的地租制度以及晚期的地租和底房税制度的过程。

同时,赋役制度的发展趋势也表现为地方权力的加强、各种附加税的增加以及对农村的扩展。

中国古代的赋税、军事、选官、土地、军事(兵制)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军事、选官、土地、军事(兵制)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军事、选官、土地、军事(兵制)制度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一、先秦时期的赋税制度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

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

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此外,还有军赋。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按土地面积征收实物。

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

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二、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

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

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

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

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

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

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

7至14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

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

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

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月劳役。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曹魏时实行租调制,“收田租亩四升,户生绢两匹,绵三斤”。

课田制和户调式是西晋的赋税制度。

课田指的是应向国家纳税的田地数量。

丁男(16-60)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13-15;61-65)25亩,每亩纳粮8升。

户调就是户税,丁男之户每年纳绢3匹,绵3斤;丁女或次丁为户者折半交纳。

与曹魏相比,田租增加一倍,户税增加了二分之一。

北魏时规定,一夫一妇出帛1匹,粟2石;15岁以上的未婚丁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租调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

四、隋唐至宋元时期的赋税制度隋唐之际实行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纳粟2石,称作租。

交纳绢2丈,绵三两或布2丈5尺、麻3斤,称作调。

每丁每年服徭役20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3尺或布3尺7寸5分,称作庸,也叫做“输庸代役”。

中国古代的战争与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的战争与军事制度

中国古代的战争与军事制度中国古代是一个战争频繁的时期,各个朝代都经历过许多战争与争斗。

古代中国的军事制度也因此得以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以古代中国的战争与军事制度为主题,探讨中国古代军事制度的起源、演变以及其对整个国家发展的影响。

一、古代中国军事制度的起源古代中国的军事制度起源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

在此之前,各个国家并没有统一的军事组织与制度,征战多以部落为单位进行。

然而,随着社会的演变,战争规模逐渐扩大,军事制度的建立成为必要的问题。

嬴政统一了六国后,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大部分地区,他实行了一系列推动军事制度发展的改革。

他开始实行赋役制度,将土地和人民划归军队控制,并组建了强大的中央军队。

这一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古代军事制度的确立和完善。

二、中国古代军事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军事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

每个朝代都对军事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改革和调整。

1. 秦朝军事制度秦朝实行的军事制度主要以中央集权为核心,通过赋役制和征兵制来维持军队。

同时,秦朝还建立了完善的人员选拔和培养制度,推行井田制和兵田制,为军队提供了稳定的物质支持。

2. 汉朝军事制度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军事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做出了一些改革。

汉武帝开始推行县兵制,即由各个县担负兵员征集和军费供给的责任。

此外,汉朝还开创了边塞军队制度,将军队驻扎在边境地区,并设立统治边境地区的将军,以应对来自北方少数民族的威胁。

3. 魏晋南北朝军事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处于分裂的状态,各个地区的军事制度也有所不同。

北方地区主要以骑兵为主,南方地区则以水军为主。

此时期还出现了军阀割据现象,导致军事制度的混乱和不稳定。

4. 唐朝军事制度唐朝时期,军队的组织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

按照唐太宗的制度,唐朝军队分为京兆府、郡县、乡邑和兵马户口,实现了对军队的细致管理和监控。

此外,唐朝还建立了士兵的培养和晋升制度,提高了军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5. 宋朝军事制度宋朝期间,中国军事制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一、赋役制度1、赋税制度宋代的赋役制度包括赋税和力役两部分。

赋税根据征收对象分为五大类,即公田之赋、民田之赋、城郭之赋、丁口之赋和杂变之赋。

公田之赋指官田上的地租收入,实际上不应全部算在地租之列,因宋代国有土地很少,这部分收入已不占重要地位。

民田之赋才是二税的主要部分。

城郭之赋是向城市户口征收的房屋、土地税。

丁口之赋是以丁口味征收对象的赋税。

杂变之赋指各种杂税。

宋承唐制,两税任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土地税。

宋代两税法以土地、财产为征收赋税的对象。

两税按时间分为夏税和秋税。

夏税主要有丝、绵、丝织品、大小麦、钱币等,秋税收稻、粟、豆类、草等。

南方和北方农作物的不同也造成了税物品种的不同。

在南方,夏税以税钱折税物的情况比较普遍,而北方一般没有税钱,关于两税的税率,宋初以平均每亩地纳税一斗,作为天下通法,回来有所调整。

王安石变法期间,实行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布《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

“方田”之法为:以东南西北各一千步为一方。

每年九月由县官主持土地丈量,丈量后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作为赋税负担的依据。

“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以原税收总额为准,不准另外增加。

两税之外还有加耗。

宋朝规定广南地区正税一石另交二升为鼠雀耗。

加耗明目繁多,弹性很大,往往使税户负担成倍增加,实际上也成为一种税收。

两税缴纳本有固定地点,但政府要“以有余补不足,则移此输彼,移近输远”,强迫纳税户把税物输送到指定的地点,称“支移”。

支移始于河北、河东、陕西等路,以便充实沿边军用。

支移一方面减少了政府的运输费用,另一方面则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官府按照需要,把赋税应纳之物兑成官府所需之物交纳,叫“折变”。

宋代还继承了唐五代以来的一些杂税,同时也增加了多种附于田赋的新的杂税。

2、力役制度宋代的力役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役,一类是职役。

夫役即徭役,它以人丁户口差,不分主、客户。

徭役的时间也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按需要决定。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朝代,其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都有着独特的特点和发展。

先来说说宋代的赋役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变化和发展。

宋代的赋役主要包括田赋、丁税、徭役等。

田赋是按照土地的数量和质量来征收的。

宋代实行的是两税法,夏秋两次征收。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土地兼并严重,许多农民失去了土地,导致田赋的征收出现了不少问题。

地主豪强往往隐瞒土地,而贫苦农民却承担了过重的赋税负担。

丁税则是按照人口征收的税种。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丁税的征收方式也发生了变化,逐渐出现了以钱代役的情况。

徭役在宋代也是百姓的一项重要负担。

包括力役和职役。

力役就是要为官府服劳役,比如修筑城池、运输物资等。

职役则是让百姓担任基层的一些职务,如里正、户长等。

但这些职务往往需要百姓自己贴钱来完成任务,给百姓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

为了解决赋役不均的问题,宋代进行了多次改革。

其中比较著名的有王安石变法中的方田均税法和募役法。

方田均税法试图重新丈量土地,核实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以达到均平赋役的目的。

募役法则是让百姓交钱,由官府雇人服役,减轻了百姓的徭役负担。

再谈谈宋代的军事制度。

宋代实行的是“重文轻武”的国策,这在其军事制度上有明显的体现。

宋代实行的是募兵制,军队主要由招募而来的士兵组成。

士兵一旦入伍,便终身为兵,由国家供养。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军队的数量,但也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

宋代的军队分为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

禁军是中央直接掌握的精锐部队,主要负责保卫京城和征战。

厢军则是地方上的军队,主要从事一些杂役和工程。

乡兵是由当地百姓组成的,平时务农,战时参战。

蕃兵则是由少数民族组成的军队。

为了防止武将专权,宋代实行了“更戍法”。

军队经常调换驻地,将领也不固定在一支军队中任职,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

这虽然有效地防止了武将拥兵自重,但也导致了军队战斗力的下降。

在军事指挥系统上,宋代设立了枢密院,负责军事决策。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

05 隋唐时期赋役制度新发展
租庸调制实施及意义
租庸调制的内容
租即田租,庸即力役,调即户调。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 度,实行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的作用
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减轻了他们的负担,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以庸代役, 保证了农民的人身自由,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租庸调制的意义
土断与侨置郡县的意义
土断和侨置郡县的实施,使得大量流民被纳入国家户籍管理体系,增加 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兵源,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九品中正制与赋役关系
九品中正制的建立
九品中正制与赋役的关 系
九品中正制的影响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 选官制度,由曹魏时期的陈群提出并 逐步完善。该制度将人才分为九品, 每品又分为上中下三等,共二十七级 。
摊丁入亩政策实施及意义
实施背景
主要内容
清朝初期,赋役制度仍沿袭明朝旧制 ,存在诸多弊端。康熙年间推行摊丁 入亩政策,试图通过改革赋役制度来 缓和社会矛盾。
摊丁入亩政策规定将丁银(人头税) 摊入地亩征收,即按土地多少来征收 丁税。同时取消编审制度,不再对人 口进行定期编审。
意义
摊丁入亩政策废除了人头税,减轻了 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社会 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同时,政策简化 了税制和征收手续,减少了官吏舞弊 的可能性。此外,摊丁入亩政策的实 施还促进了人口的增长和流动,有利 于清朝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条鞭法改革内容及影响
01
改革背景
明朝中期,赋役制度混乱,农民负担沉重。张居正推行一 条鞭法改革,试图通过简化税制、统一赋役来减轻农民负 担。
02 03
主要内容
一条鞭法规定将各种徭役和杂税合并为一条,按人丁和田 亩的多少来征收。同时取消官收官解制度,改为官收官运 官销制度。

古代赋役制度

古代赋役制度

古代赋役制度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是指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
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

赋,原指军事上车马军需的征调,后指
对土地的课税,即田赋,有时还包括人头税和资产税。

役,亦称徭役,即在统治者强迫下,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杂役和军役。

封建赋役的实质在于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

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
的特点之一是通过土地自由买卖以进行兼并。

在田赋征收上,长期以
来是大户的税负远轻于小户的税负,甚至大户的税负转加于小户身上,这就助长了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

役政方面,特权阶级不仅自己不服徭役,并可荫庇众多投靠之户,这正是历代户口逃亡的一大漏洞;逃亡户的增多,未逃亡户更受赋役的
重压,其结果是相率逃散,铤而走险。

从中唐以至明代的户资列等问题,体现着特权阶层以下各等级民
户在赋役负担上的相争相持,其结果只能是上户偏轻,下户偏重。


丁入地以后的大小户矛盾仍集中于亩税的征课。

总之,要在封建时代
求得公平合理的税制是绝不可能的。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其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都有着独特的特点和演变。

先来说说宋代的赋役制度。

宋代的赋役主要包括田赋、丁税、徭役等。

田赋是按照土地的数量和质量来征收的。

宋代实行“两税法”,夏秋两季分别征税。

与前代相比,宋代对土地的丈量和登记更加细致,这有助于保证税收的公平性,但也增加了管理的成本和复杂性。

丁税则是按照人口征收的赋税。

宋代初期,丁税的征收较为繁重,给百姓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对丁税的征收方式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徭役是百姓为政府提供的无偿劳动,包括修筑城墙、道路、水利工程等。

宋代实行差役法和募役法。

差役法要求按照户等轮流服役,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百姓的生产和生活。

后来王安石变法推行的募役法,百姓可以交钱免役,政府再用这些钱雇人服役,相对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也提高了劳动效率。

在税收的管理上,宋代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如三司使等。

同时,宋代还加强了对税收的审计和监督,以防止官员贪污舞弊。

然而,由于宋代的官僚机构庞大,行政成本高昂,加上对外战争频繁,财政支出巨大,赋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完成税收任务,对百姓进行过度征敛,导致民不聊生。

再谈谈宋代的军事制度。

宋代吸取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武将拥兵自重的教训,实行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军事制度。

首先是禁军制度。

禁军是宋代的中央军,是军队的主力。

禁军由朝廷直接掌握,驻扎在京城及重要地区。

禁军的招募、训练、指挥等都由中央统一管理,将领定期轮换,以防止将领与士兵形成深厚的关系,避免出现拥兵自重的情况。

其次是更戍法。

禁军定期更换驻地,将领不随之调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防止了军队的私有化。

但这也导致了军队将领对士兵和驻地不熟悉,影响了军队的战斗力。

宋代还实行了“枢密院—三衙”的统兵体制。

枢密院有调兵权但不直接统兵,三衙统兵但无调兵权。

这种相互牵制的体制,虽然加强了中央对军队的控制,但在战争时期,容易造成指挥不畅,影响作战效率。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赋役制度主要包括徭役和赋税两个方面。

徭役指的是统治者强制人民从事农田开垦、建设工程和军事劳动等劳动工作。

赋税则是指统治者向人民征收的货币和实物。

从西周到秦朝,赋役制度已经初具体系。

强化这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统治者对于战争需要和社会建设所需的劳动力。

在德行的理论中,统治者可以征召百姓从事各种劳役,这就形成了一种赋役制度的雏形。

在东周时期,这一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周公制定的《周礼》中规定,全国百姓按职责分为九品,每品负责一定的劳役和税收。

而夏商周三代,赋役制度逐渐成为封建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石。

到了秦汉时期,赋役制度被进一步扩大和加重。

秦朝实行以土地征税的赋役制度,百姓要按照土地面积和种植作物的多寡交纳赋税。

在这个制度下,贫苦百姓往往被高额的税收剥夺了生活的基本保障,导致了社会的动荡与民众的反抗。

到了汉代,为了减轻百姓的赋税负担,开始了解放赋役的。

自汉武帝开始,逐渐推行以钱粮代徭役的政策,减轻了劳役的压力。

此外,汉朝还实行了减税政策,为民众提供了一定的减负。

唐宋以后,赋役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唐朝的赋役制度基本上延续了秦汉的模式,但从官僚制度的角度进行了。

宋朝时期,将土地收归国有,实行国家统一管理,通过征发和赋税的手段,为国家提供经济支持。

然而,赋役制度也受到了一些负面影响。

以徭役为例,长期的强制劳动使得农民缺乏时间和精力进行自我提升和生产力的改善,导致农田的荒废和农民的困境。

赋役制度还存在着腐败和剥削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官吏滥用职权,给农民带来了无法承受的负担。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和财政支持,但也给人民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赋役制度逐渐被淡化和。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 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 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其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在当时的社会运行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并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宋代的赋役制度较为复杂,总体来说可以分为赋税和徭役两个主要部分。

在赋税方面,宋代的田赋仍是主要的税收来源。

宋代实行两税法,将夏秋两季作为征税的时间节点。

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许多附加税,如支移、折变等。

支移就是要求纳税户将税粮运输到指定地点,增加了百姓的负担。

折变则是官府根据需要,将征收的实物折成现钱或者其他物品,而折换的价格往往由官府说了算,导致百姓利益受损。

此外,还有和买和和籴。

和买原本是官府与百姓公平交易,但后来逐渐变成了变相的赋税。

和籴则是官府强制收购百姓的粮食。

除了田赋,商税在宋代的税收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加。

随着商业的繁荣,城市中的店铺需要缴纳住税,过往的商旅要缴纳过税。

宋代还设立了专门的税务机构来征收商税,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宋代商业的发展和政府对商业税收的重视。

在徭役方面,宋代主要有职役和夫役。

职役是由乡村上户轮流承担的基层差役,包括里正、户长等。

他们负责催征赋税、维护治安等事务,但由于职责重大,往往容易导致破家败产。

夫役则是征调民夫从事修筑城池、河道等公共工程的劳役。

宋代的赋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繁重的赋税和徭役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导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尤其是在北宋末年和南宋时期,由于政治腐败和战争频繁,赋役的征收更加混乱,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接下来谈谈宋代的军事制度。

宋代为了防止武将专权,实行了一系列独特的军事制度。

首先是禁军制度。

禁军是宋代的中央军,是军队的主力。

禁军的挑选十分严格,士兵大多来自各地的精壮之士。

禁军由朝廷直接掌握,驻扎在京城及重要地区,其数量和装备都优于地方军队。

其次是更戍法。

为了防止禁军将领与士兵长期相处形成私人势力,宋代规定禁军要定期更换驻地,将领却不随之调动,达到“兵无常帅,帅无常师”的目的。

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因为士兵和将领之间缺乏默契和熟悉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 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 事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其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在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一、赋役制度宋代的赋役制度较为复杂,主要包括赋税和徭役两大部分。

赋税方面,宋代的田赋沿用了唐代两税法,但在具体实施中有所变化。

两税法规定按照夏秋两次征收田赋,但宋代在实际操作中增加了许多附加税,如支移、折变等。

支移是指将田赋运输到指定的地点,这增加了百姓的运输负担;折变则是将实物赋税折换成货币或者其他物品征收,往往导致官府操纵价格,加重百姓的赋税压力。

除了田赋,宋代还有商税、盐税、茶税等其他税收。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税在宋代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渐增加。

城市中的商业活动繁荣,商税的征收范围广泛,包括店铺、市场交易等。

盐税和茶税也是宋代重要的财政来源,政府对盐和茶实行专卖制度,严格控制其生产和销售,以获取高额税收。

徭役方面,宋代主要有夫役和职役。

夫役是指百姓为政府提供无偿的劳动,如修筑城池、道路、水利工程等。

职役则是由乡村中的富户担任,负责基层的治安、税收等事务。

但职役往往给富户带来沉重的负担,因为他们需要自己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

为了减轻百姓的赋役负担,宋代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

例如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免役法等。

青苗法规定在青黄不接时,政府向农民提供贷款,以缓解农民的资金困难;免役法则是由百姓出钱雇人服役,减轻了百姓亲自服役的负担。

二、军事制度宋代的军事制度具有鲜明的特点,其核心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割据。

宋代实行“重文轻武”的政策,大力提高文官的地位,压制武将的权力。

军事将领受到严格的控制,经常调换驻地,以防止他们在一地长期掌握军权。

在军队编制上,宋代实行禁军、厢军和乡兵相结合的制度。

禁军是中央直接掌握的精锐部队,主要负责保卫京城和征战;厢军是地方上的军队,多从事杂役和工程建设;乡兵则是地方上的民兵组织,平时务农,战时参战。

为了防止将领拥兵自重,宋代实行“更戍法”,即禁军定期更换驻地,将领不随之调动,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趋势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趋势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趋势古代赋役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这个时期的赋役主要是以劳役为主,人们需要为国家修筑水利、修建宫殿和城墙等工程提供劳动力。

这种制度在当时来说是合理的,因为国家需要人力来完成大规模的建设,而人民也能通过劳动来换取一定的福利。

随着时代的发展,赋役制度逐渐向以物质贡献为主的形式转变。

在春秋战国时期,赋役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以农产品为主的税收制度,人民需要将一部分农产品上交给国家。

这种制度的变化主要是由于国家需要更多的物质来发展经济和维持军事力量。

到了秦汉时期,赋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了均田制,将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农民需要根据土地的面积交纳赋税。

这种制度的实施对于统一国家和加强中央集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导致了农民起义和社会动荡。

随着赋役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到了唐宋时期,赋役制度开始向货币化的方向演变。

这个时期的赋役主要以钱粮为主,人民需要以货币的形式缴纳税收。

这种制度的演变体现了经济的发展和货币经济的兴起,但也给人民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

明清时期,赋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细化。

清朝实行的府县乡三级赋役制度,有效地将赋役的管理分散到各级政府,使得税收的征收更加规范和有序。

但这个时期的赋役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过重,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可以概括为从以劳役为主到以物质贡献为主,再到以货币化为主的过程。

这个演变的趋势主要是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同时也反映了统治者对人民的控制和剥削程度的变化。

赋役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给人民带来了很大的负担,成为了社会矛盾和动荡的重要原因之一。

宋朝的赋役制度

宋朝的赋役制度

宋朝的赋役制度
宋朝的赋役制度是指政府对农民征收赋税和强制劳役的制度。

这一制度在宋朝得到了广泛的实施,成为了宋朝政治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宋朝的赋役制度分为两个部分:赋和役。

赋是指政府对农民的财产征收的税款,包括田赋、户赋、口赋等。

役则是指政府对农民的强制劳役,包括劳役、徭役、夫役等。

宋朝的赋役制度虽然对国家财政和军事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农民不仅要承担高额的赋税,还要被迫进行长时间的劳役,导致他们无法充分利用自己的土地和劳动力,生活水平严重下降。

尽管宋朝政府在赋役制度上进行了多次改革,但这些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直到宋朝末年,赋役制度才得到了彻底的改革,农民才得以获得更多的自由和权利。

宋朝的赋役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对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虽然这一制度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但也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赵匡胤军队管理制度

赵匡胤军队管理制度

赵匡胤军队管理制度赵匡胤,北宋第一位皇帝,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统帅之一。

在其执政期间,北宋军队管理制度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完善,为宋朝的国家安全和统一做出了重大贡献。

一、组织形式赵匡胤时代的军队管理制度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组织实施的。

中央政府设立了三军统帅府,分别由东、西、南、北四位大将军负责指挥,统一指挥全国的军队。

地方政府设立了地方镇军,由地方军事长官担任指挥。

这种组织形式保证了军队在中央和地方的有效指挥与管理。

二、编制制度赵匡胤时代实行了军户制度和武举制度。

军户制度指的是将士兵分配到各地,作为农户居住并从事农业生产。

这样一来,军队就有了固定的人员和军垦田地,养成了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

武举制度是通过选举选拔具备武艺的人才,让他们参加军队,以增强军队的战斗力。

这两种制度的实施,为赵匡胤时代的军队管理制度增添了新的内容和活力。

三、训练教育赵匡胤非常重视军队的训练教育。

他曾亲自下诏,规定各地军队必须举行军事演习和比武活动,以检验军队的战斗力和作战技能。

另外,他还建立了军校,培养了一批军事指挥人才,为后来的战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奖惩制度赵匡胤建立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军队的官兵执行了严格的奖励和惩罚。

对于作战英勇、杀敌立功的官兵,给予大赦或者封地赏赐,激励士气;而对于怠工、冒名顶替和失察枉法的军官,要严惩不贷,以维护军队的纪律和作风。

五、装备配给在赵匡胤时代,军队的装备得到了大力的改进和提高。

他下令要求各地军队都必须有一定的配备,包括武器、盔甲和军械,以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作战能力。

这为宋朝的军事事业和国家安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六、后勤保障后勤保障是军队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赵匡胤在位期间,重视兵士的生活和休息问题,对军队的伙食、福利和医疗设施进行了全面改善,使士气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总之,赵匡胤时代的军队管理制度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完善,为北宋的国家安全和统一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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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赋役制度和军事制度
一、赋役制度
1、赋税制度
宋代的赋役制度包括赋税和力役两部分。

赋税根据征收对象分为五大类,即公田之赋、民田之赋、城郭之赋、丁口之赋和杂变之赋。

公田之赋指官田上的地租收入,实际上不应全部算在地租之列,因宋代国有土地很少,这部分收入已不占重要地位。

民田之赋才是二税的主要部分。

城郭之赋是向城市户口征收的房屋、土地税。

丁口之赋是以丁口味征收对象的赋税。

杂变之赋指各种杂税。

宋承唐制,两税任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土地税。

宋代两税法以土地、财产为征收赋税的对象。

两税按时间分为夏税和秋税。

夏税主要有丝、绵、丝织品、大小麦、钱币等,秋税收稻、粟、豆类、草等。

南方和北方农作物的不同也造成了税物品种的不同。

在南方,夏税以税钱折税物的情况比较普遍,而北方一般没有税钱,关于两税的税率,宋初以平均每亩地纳税一斗,作为天下通法,回来有所调整。

王安石变法期间,实行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颁布《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

“方田”之法为:以东南西北各一千步为一方。

每年九月由县官主持土地丈量,丈量后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作为赋税负担的依据。

“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以原税收总额为准,不准另外增加。

两税之外还有加耗。

宋朝规定广南地区正税一石另交二升为鼠雀耗。

加耗明目繁多,弹性很大,往往使税户负担成倍增加,实际上也
成为一种税收。

两税缴纳本有固定地点,但政府要“以有余补不足,则移此输彼,移近输远”,强迫纳税户把税物输送到指定的地点,称“支移”。

支移始于河北、河东、陕西等路,以便充实沿边军用。

支移一方面减少了政府的运输费用,另一方面则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官府按照需要,把赋税应纳之物兑成官府所需之物交纳,叫“折变”。

宋代还继承了唐五代以来的一些杂税,同时也增加了多种附于田赋的新的杂税。

2、力役制度
宋代的力役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役,一类是职役。

夫役即徭役,它以人丁户口差,不分主、客户。

徭役的时间也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按需要决定。

夫役的主要项目为治河。

即疏浚河道,修筑堤坝,抢险堵口等治河防洪工程。

在北方,因黄河等河流经常决口、淤塞,造成水患,每年春季都要征发大批力役,所以称“春夫”,遇有洪水,决口抢险,征调力役,称“急夫”。

其它水利工程的修建也常征调丁夫。

此外还有:修筑城寨、营建宫殿、修筑道路、桥梁,以及战争时运送物资等。

职役又称差役。

宋代划户等主要是为了差役的目的。

差役可分为乡役和州县役两大类。

乡役是指在乡村基层组织“乡”中担任头目和一般办事人员。

包括里正、户长、壮丁等。

州县役是指在州县官府中担任公吏,包括衙前、人吏、承符、散从、弓手、手力等。

衙前在州衙管理府库、运输上供官物,筹办时节
宴会、送迎官吏、管理馆驿。

人吏,主管文书等。

承符、散从,分属州衙各曹,负责追催公事。

弓手隶属于县尉,专捉盗贼。

手力在县衙追催公事。

宋代的职役始终是差、雇两法并行,但各地比重有所不同。

后来,差役法的弊病日益暴露,人们想方设法逃避。

王安石变法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改革役法,熙宁四年推行免役法,改差役为雇役。

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

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

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

二、军事制度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坚持募兵制的王朝。

宋以前、以后,中国一直到现在还实行的是强制性征兵政策。

募兵制就是国家不强制你当兵,你当不当兵靠自愿。

当然你当兵国家是给你钱的。

宋朝的士兵都是招募的雇佣兵,而这些雇佣兵都有非常厚重的薪金,国家为此所付的军费是惊人的。

政府庞大的财政收入有时都会有入不敷出的问题,此举被现代一些学者讽刺的称为"冗兵"、"积贫"。

"冗兵"、"积贫"是宋朝内定的民主开明的国策结果,不是外敌的压力造成的。

过于民主的政策和长期的和平富足的生活也是使宋军战斗力弱的原因。

宋代在军制上有进步之处,把军政机关与指挥系统分离,将动员系统与指挥系统分离,这些都是现代军事的特征。

宋朝在缺乏长城防御设施依靠情况下坚持国富民强三百余年,不能说宋朝太弱,宋军太弱。

宋不是没有能力进攻只是国策问题。

宋的总兵力远远超过辽、金、
蒙等国。

但宋的机动兵力、在一线的兵力及却比不过它国。

宋的战争成本比落后的国家要高很多。

宋军兵分散。

因为宋军有大片疆土、大量人民、大批财富要守。

这些都是宋军的负担。

而侵略军没有什么负担,想打哪就去哪。

攻下了就有大批财富、美女。

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长期的和平的国策使宋军丧失了进攻的能力。

宋代的军队有禁兵、厢兵、乡兵、番兵四种。

禁兵是朝廷直接统领的军队,是宋朝军事力量的主力。

禁兵在数量上、质量上都占有优势,起初,禁兵都驻在京师,后来也部分出守外地,戍守边地重镇称“屯泊”,内地要地称“屯驻”。

京师漕运军粮,派禁兵在沿路要地守护,称“就粮军”。

屯泊军由朝廷派遣的兵马都总管统辖,屯驻军由都监统领。

派出的禁兵定期轮换,称为“更戍法”。

禁兵家属都住在京师。

禁兵军官提升时,都调离原来的队伍。

统领屯泊、屯驻的禁兵将官由朝廷任命,也不固定。

从而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将不得专其兵”的局面,以防止拥兵割据的重演。

京师的禁兵分别由三衙统辖,三衙只负责禁兵的管理和训练。

禁兵的调动权归枢密院,而枢密院直接由皇帝指挥,所以只有皇帝才能调动禁兵。

禁兵中又选出勇壮作护卫皇帝的亲军,地位在一般禁兵之上。

禁兵外出作战,由皇帝派遣将帅,并由皇帝亲自制定作战方略,指示将领,甚至授以阵图。

为了牵制将帅的行动,常利用宦官领兵或充监军,或直接用文臣换充武将,把武将调离军职。

禁兵的主要来源是招募,由于平时缺少训练,待遇又比较优厚,逐渐腐败虚弱,根本没有战斗力,对辽、西夏作战时屡战屡败。

王安石变法时对禁兵加以整顿,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战斗力。

厢兵是各州的镇兵。

宋代把厢兵中的精锐都选充禁兵,留在本地的,不再训练,只服杂役。

厢兵设总管等统辖。

厢兵也是职业兵,主要由招募而来。

乡兵属于民兵性质,由由户籍的壮丁组成,主要任务是维持地方治安。

王安石变法实行保甲制,就是扩大民兵组织。

番兵是由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组成的类似乡兵的武装。

宋代的军事制度是根据维护专制皇权,防范军阀割据,镇压人民反抗的总原则建立起来的。

在这种制度下,军队庞大而腐败软弱,对外屈辱而对内残忍。

宋朝没有被大小几百次的农民起义所推翻,而最后被外族所灭,是和这一套军事制度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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