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达阅)
中日社会保险制度的比较
关于中日社会保险制度的比较摘要:中国社会保险体系建设面临着诸多深层次矛盾的困扰: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失业率高居不下,社会保险覆盖面狭窄等等。
另外,我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历史比较短,日本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也不长,情况却比我们好。
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对人口老龄化为例,日本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些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字: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启示一、社会保险制度1952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劳动保护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其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保险项目包括疾病、负伤、生育、医疗、退休、死亡和待业等。
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来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
但中国社会保险最大的特点是缺位与福利早熟并存。
制度的缺位是指对农民的保障制度缺位,福利的早熟是指城市中某些项目福利水平太高。
日本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有四项,即养老金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工伤事故保险制度。
各项保险制度都是相关法律制定的。
例如属于养老金的有《厚生养老金保险法》、《国民养老金法》、《农业从业人员养老金基金法》、《国会议员互助养老金法》等;属于医疗领域的有《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等;属于雇用领域的有《失业保险法》、《劳动保险征收法》等;属于劳动灾害领域的有《工伤事故补偿保险法》、《国家公务员灾害补偿法》等。
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与社会保险事业配套的法律体系,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和管理提供了严密的法律依据。
二、养老金保险制度1997年中国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该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体现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该制度由企业和雇员共同负担费用并实行随收即付与积累相结合的财务制度。
日本养老金保险制度设立于1961年,又称国民养老金制度,该制度规定20岁以上的国民均有义务加入基础养老金,从此,日本实现了“国民皆有养老金”的目标。
日本年金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幺
西北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 0 6年 3月 , 3 第 6卷第 2 , r ,06 V 13 , o2 期 Ma.2 0 , o.6 N . Junl f ot e nvri ( hI o h n oi cecsE io ) o ra o r w s U ie t P i sp yadSca S i e dt n N h t sy o l n i
共济 年会 , 它包 括 国 家 公务 员 、 方 公 务 员 、 立 学 地 私 校教 员以及 农 协等 职员 。共济 年金 保险 费 的交 纳 费
收 稿 日期 :0 50 .1 20 - 1 4 基金项 目: 西北 大 学科 研 基金 赞助 项 月( 2 W3 ) 0 N 1
作者简介 : 魏哲铭 ( 90 ) 男 , 江诸 暨人 , 16 一 , 浙 两北人学公J 管理学 院副教授 , 博士 , 主要从 事社 会保障 国际 比较研究 。
和 不信任 。据厚生 劳动 省 的统 计 结 果显 示 , 20 在 02
付水平比重过度偏重 于老年人 , 对社会保障今后的 给付水准产生 了怀疑和不 信任。目前 , 日本老人的 经济状况 , 比年轻人毫不逊色 , 甚至 比年轻人更具消
费力 。据 20 00年 的 日本 国情 调查 报 告 鼎示 , 龄 者 高 的储 蓄 比正 在 ] 作 的人 多 6 % 。 日本 的历 次 改 革 0
关键词 : 龄化 ; 老 社会保 障 ; 年金 改革 ; 少子化 中图分 类 号 :99 C 7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 号 :0 023 (0 6 0 -000 10 .7 12 0 )205 -5
泡沫经济 的瓦解使 F本 陷入了沉重 的财政危 t 机, 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 养老金难以为继。如果 这种危饥持续 F , 去 将导致政府财政瓦解 、 制度瓦解 的连锁 反应 , 国民对社 会保 障制度 感 到不安 , 民 即 国 经济趋向保守 , 经济活动停滞 , 保险费收入不增 反 减, 社会保障制度难 以运营。 世纪 8 0年代以来 日 本 政府 对年金 制度 进行 了多 次改革 , 管如此 , I 尽 F本 年金制度存在 的问题仍然难以从 根本上得到解决。 如 何确保 年 金财源 仍 然是一 道棘 手 的难题 。
中日两国养老金制度对比的探讨
中日两国养老金制度对比的探讨摘要: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人口增长最快的国家,而中国的老龄化社会进展速度也相当快。
通过研究中日两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结构,从中日两国养老金制度的相似点和差别分析,看到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先进性及完善性,从而得出日本养老金制度对我国的可借鉴之处。
关键词:中日两国;养老金制度;对比研究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2)11-0046-02一、日本养老金制度的历史沿革及其主要架构日本的养老金(年金)制度主要依照1959年制定的《国民年金法》施行,从1961年4月开始,日本所有个体经营者(包括农民)以及无业人员都参加了国民年金保险,从而实现了“国民皆年金”日本的退休养老制度主要由三大支柱构建而成,一是公共年金制度;二是企业补充年金制度;三是个人储蓄养老金制度。
(一)公的年金从昭和61年开始,20岁以上60岁以下的国民必须购买国民年金。
公的年金分别由国民年金,厚生年金保险和共济组合三种组成。
国民年金即基础年金,厚生年金保险包括基础年金和厚生年金,共济组合则包含了基础年金和共济年金两种。
(二)企业年金目的是补助公的年金,减少公的年金的负担。
企业为在其公司工作的员工提供作为公司福利待遇的一种年金。
企业年金包括厚生年金基金,税制适格年金和自社年金。
(三)个人年金除了公的年金和企业年金外,觉得自己的养老无保障或是觉得公的年金和企业年金不足够的人可以根据自身要求选择自己要加入的私人年金,这就是所谓的个人年金。
个人年金是生命保险公司和损害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而进行的。
二、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发展进程及其主要内容中国是一个传统的社会,养老是中国社会生活的一项主要职能。
中国古代的养老方式是一种“反哺式”的养老机制。
也是中国古代老年人晚年生活得到保障的重要机制。
中国现代的养老金保障制度建立于1949年之后。
新中国成立之后,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承担,建立了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制度。
日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46现代交际·2018年10期基金项目:2016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老龄化背景下中日养老保障体系比较研究”(2016SJD840023)。
作者简介:谢琦,宿迁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日本文化。
日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谢 琦(宿迁学院 江苏 宿迁 223800)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逐渐成为我国养老保障发展的巨大障碍。
本文研究和借鉴了日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经验,针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提供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障 改革 养老保险 启示中图分类号: F8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0-0046-02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人口结构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日本政府针对养老保障制度出现的财务危机,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建立了多层次和立体化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
我国人口众多,受到传统养老保障机制的影响,养老保障制度不全面,不同地区存在很大差异,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因此,本文主要分析了日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内容,然后针对其给我国的重要启示展开论述。
一、日本养老保险的特点(一)建立了多支柱立体化的制度架构在日本,养老保障制度又称为年金制度,结合日本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建立了多支柱立体化的架构,包括公共养老金制度、企业补充养老金制度和个人储蓄养老金制度。
公共养老金主要保障老年人最基本的需要,在公共养老金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下,需要企业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进行补充。
其中公共养老金主要包括自营业者的国民养老金、雇员养老金、供济养老保险。
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日本养老保障制度出现了新的特点,日本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对年金制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以上养老金中,导入新的共通部分,其中把国民养老金改为国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然后针对公司职员,推行共济养老金和厚生养老金,由此形成了公共养老金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基础养老金;第二,与个人报酬相关的共济养老金。
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改革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改革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日本国早已跻身发达国家的行列,是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他的国土总面积是37.8万平方公里。
根据统计,日本已经入老龄化社会,但是他的养老制度有着自己的优势,他们很早就建立起养老制度,在不断的实践和修正中,提高了覆盖面,同时制度也在慢慢优化、健全,调查研究日本养老制度,对于我国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篇文章主要详细描述了日本养老的历史以及现状,对比中国与日本的养老制度的不同,从中吸取优秀的内容,结合中国自身的国情改善本土的养老制度,要从不同方面进行推广、优化、创新。
关键词:老龄化;养老制度;养老保险;养老产业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世界普遍现象,很多国家为了应对这一动态采取了一些措施,经过不断的改进,取得了一些有效方法和经验,我们可以了解并且借鉴,从而发掘出符合本国国情的办法,来完善我国的养老制度。
日本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这个现象,制定了规则、制度,还健全了相关法律,在实施的过程中注重问题的体现,及时的修正并且不断的完善养老、医疗、养护等社会保障制度,围绕老年人的生活,出台了老年人就业、老年人住房、养老事业的有关方针,形成较为完整的养老社会体系。
在国家的领导下,很多企业、社会组织、相关团体等都合力、积极的参与养老事业的发展。
也许在未来的某一个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率将会与日本当前的人口老龄化率相当。
况且,如今我国老龄化有加速推进、规模扩大等主要特点。
因此,为了能自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我国更加要多多借鉴经验,提前规划好相关制度。
一、日本养老制度、模式、产业及改革现状(一)日本养老制度日本老年人多,且很长寿。
究其原因,一方面日本的经济高度发达,生活水平很高,另一方面日本的养老制度和体系都很成熟,在晚年的时候老有所养、没有过多需要忧愁的事情。
日本如此健全的养老体系是起源于二战之后,在一九五九年日本就颁布了有关养老保险的法律《国民年金法》,三年后就已经实现了国民养老和医保全面覆盖。
日本社保制度
二、护理保险制度建立与完善
1999 年 12 月,日本国会通过《护理保险法》法案, 决定从 2000 年 4 月 1 日在全国推行护理保险制度 1993 年对原有机构服务体系与居家服务体系合二为一 ,使之成为一元化的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并有最基 层的地方政府——市町村进行老年人福利保健计划的 制定与实施 2003年4月护理制度进行了实施以来的首次调整,根 据当时工资和物价的下降趋势,启用了新的护理报酬 定价,设施服务平均下调4%,居家服务平均增加0.1 %,整体下调2.3%。 2005年6月《护理保险法》修订
制度框架基本确立阶段:1945年 ~ 1972年
战败——美国进驻日本(占领军) 国际督促 1946年《生活保护法》 1948年《儿童福利法》 社会福利的基础 1949年《残疾人福利法》
1947年《失业保险法》 1958年《国民健康保险法》 1954年《厚生年金保险法》
制度发展阶段1962—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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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产生与ຫໍສະໝຸດ 展: 萌芽与1874年的《恤救
三个阶段:
起步阶段:20世纪初至
规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建 成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 体系 20世纪70年代基本完成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1944年 制度框架基本确立阶段: 1945年 ~ 1972年 调整和完善阶段:1973 年至今
რ福利事业急剧膨胀(社保模式转型 英国 全民化) რ福利六法体制确立(精神薄弱者 老人 母子) რ福利事业扩张(国家预算增加 民间团体经营 ) 民 经 生 济 ①儿童津贴 生 型 活 ②全民养老 社 型 ③全民医疗 社 会 会 保 保 障 障
调整和完善阶段:1973年至今
浅谈日韩两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及对中国的启示
我 国已于 1 9 9 6 年颁 布《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老年人权益法 》 , 这是我 国历史上第 一部专 门保 障老年人权益 的法 律 ,标志着 我 国老年人权益保 障和我 国老龄事业 的发展从此 走上了法制 化 的道路 ,在很 大程度上填补 了法律层 面上 我国老年人权益 保护 的空 白。但 我国作为人 口大 国 ,同时作 为世 界上第一个 老年人人 口过亿 的国家 ,需要对老年人权益保 护工作 更加重 视 ,将诸 多难 点的解决办法落人实 际并加 以解决 。这就要求 需要 出台更 多更 细致 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养老方法并不 断完善 养老制度 。 ( 三 )大力弘扬 尊老爱老社会 风尚 政府应鼓励社会各界对老 年群体 的关心 ,深发动 ,光宣 传 ,努力 弘扬敬 老爱老的 良好氛 围 ,促养 老之风 ,树 社会文 明。大力鼓励有 经济实力的企业做 与老龄人 口相关 的慈善事 业 ,并通过相关 教育媒体宣传等途径鼓励大学生 在完 成学习 任务 的情况下充 分发挥 自身优势到老年福利 机构 做志愿者服 务等 。 老龄化人群作为社会 中相对脆 弱的团体存 在着 ,老龄化 现象是 当今 政治 制度 、经济形态 、思想文化 、 代 际关 系等诸 多 因素综合作用 而形 成的结果 ,是社会经济发展 到一 定阶段 的必然产物 。现代化 发展进程 中养老 问题逐渐 突出 ,需 要社 会与个人 据 自身国情改进而来 。而作 为 亚洲 四小龙之一的韩 国则在近年来 也紧跟 日本的步伐建立 了 相应 的养老金制度 。韩 国的养 老金 主要 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 以军人 、公 务员 、私立 学校教 职人员 为对象发 放 的养 老金 , 另 一类 则是 以一 般 国民劳动 人员 为对 象而 发放 的 国民养 老 金 。韩国的养老金制度虽然相对 于 日本 而言起步较 晚 ,但迄 今为 止未遭受严重考验 ,这 与充分 借鉴 日 本 在发展公共养老 基金制度 的同时结合 自身国情加以完善的做法不无关系 。 二 、日韩两 国老人护理模式 2 0 0 0年 4月开 始 , 日本政 府 开 始 实施 老 人护 理 制 度 。 日本 的老人护理制度具有 系统化 、细致 化 、责任 明晰化等特 征 。老人福 利政策均 有相关 法律保 障。如 日本 政府 1 9 8 2年 出台的 《 老人保健法 》中明文规定老人定期 体检 ,及之后颁 布的 《 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 》 , 《 社会福祉法 》 , 《 健康 增进法 》 等 ,都使 老年 人的养老 、护理 、保健等相关 福利政策逐渐得 以完善并 向 系统化 的方 向发展 。在 日本 ,大约 7 5 % 的老人 都拥有 自己居住环境稳定舒适 的住所 ,其余 一部分老人租住 在 国营或 地方政府提供租赁服务 的高级 公寓里 ,另一部分 老 人便居住在 民营或 自家所有的房屋或政府专 门为老年人供给 的房屋里 ,住房 问题基本都 能得 以解 决。 韩国护理模式 中较为突 出的是 老人 福利设施 ,包括老人 疗养设施 、养 老设 施及老人福利会馆等 ,政 府表示今后拟通 过给予减税等 优惠政策鼓励大企业集 团对养老设施项 目进行 投资 ,办 收费养老院等 ,同时大力鼓励优 秀企业会社或大学 生团体等平 日里进行爱老扶老 的志愿 者活动。 据 不完全统 计 , 韩国百分之六 十以上的大学生都 曾于学 生时期在养老机构 中 进行过时 间长 短不等的志愿者服务 。一 般来 说探望者事先有 专业人员 的培训 和辅导 ,使他们懂得 老人的心理诉求 ,并 主
日本年金制度的改革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年金制度的改革以及对中国的启示作者:张晓璇来源:《群文天地》2011年第14期一、日本年金制度的改革日本经济的长期疲软和少子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公共年金制度面临财政危机。
日本政府为了解决年金财政危机所采取的提高缴费率、延迟给付年龄、降低给付金额等措施,又造成年轻一代人回避或抵制参保,参保率和上缴率的降低进一步家中了年金财政危机。
如何解决年金问题特别是少子年龄化社会的年金问题,无疑是日本在二十一世纪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具体做出的相应的改革如下:(一)针对泡沫经济破裂、经济长期萧条而带来的年金缺口所采取的改革措施为:第一、增加政府对年金的补助。
新法律决定政府对国民年金的资金博主比例由目前的三分之一提高到2004年的二分之一;第二、调整缴费基数。
2003年起缴费基数由目前的按月薪金收入基数,即年中和年末奖金粉红计入年薪金收入总和基数;第三、提高缴费比率。
从2004年10月起,把“厚生养老保险”的报销费率每年提高0.354%,直至2017年,使保险费的金额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8.3%,并固定在这一水平上。
为此,每年收入800万日元的职工,平均每年要比现在多支付18.88万元的保险费。
在“国民年金保险”方面,从2005年4月起至2017年,将保险费从目前的每月1.33万日元逐步提高到1.69万日元;第四、取消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的一些限制。
年金基金可以有更大的比例在资金市场进行自主投资。
(二)为了解决部分人拒交保险费的问题,日本政府已近决定利用行政手段,采取查封银行存款、冻结个人资产等非常手段,强迫被保险人交纳养老保险费。
(三)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沉重负担,采取的相应措施为:第一、在提高保险费的同时,逐年降低向被保险者支付的保险金。
到2023年,将“后生年金保险”的支付额从目前占职工平均实际收入的59.3%逐年降低到约50.2%;第二、分阶段提高退休领取年金的年龄。
国民年金领取年龄自2001年到2013年从目前的60岁提高到65岁,雇员年金领取年龄自2013年到2025年从目前的60岁提高到65岁。
中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比较及启示
现代经济信息128中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比较及启示李 晨 天津商业大学摘要:本文以日本农村四种主要社会养老保险为例,从历史、改革、现状等不同层次对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体系进行了立体分析。
同时在划分新旧两个时期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中存在的问题。
最后通过分析日本在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新农保建设的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128-01一、日本农村社会养老体系的介绍1.日本四种养老保险介绍二战后,因农村劳动力缺失、老龄化问题加剧,家庭内部代际抚养体系瓦解,1959年颁布的《国民年金法》,首次将农民这一主体纳入到养老保障的体系中。
此后,日本政府出台了《农业劳动者基金法》,专门针对农民,且不具强制性。
为了满足农民对养老的更高需求,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开始实施。
除此之外,日本还存在由农业协同组合举办的人身共济保险。
2.两次重要改革1985年,日本政府修改国民年金法,变成国民基础养老金。
国家负担三分之一,个人缴费,基金运营收入。
日本政府2002年对“农业劳动者年金制度”进行了改革,扩大了保险的覆盖面;保险费由现收现付制改为缴费确定型,允许农民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由选择。
3.日本农村养老保障现状日本是日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日本2013年得统计显示,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5%,而且这一比例将在2060年达到40%。
而到那时年轻人(0到19岁)的比例仅为13%。
老年人口与年轻人口的差距越来越大,意味着每个年轻人抚养老人的负担的越来越大。
近年,日本养老社会保障支出在逐年增长且占比超过社保总支出的三分之一。
二、中国养老体系的介绍1.老农保在建国初期,中国与日本一样也是以家庭为核心的养老模式。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改革开放等变革的发生,农村养老模式也由农村社区型模式转变为社会化养老保险模式转变。
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平均寿命延长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未来中国的老年人口将变得越来越多,加上城市化、家庭小型化的快速发展趋势,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老年人群体对社会福利的需求将大幅度的增加,这对目前国内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新的的挑战日本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的程度远高于中国,在养老保险政策特别是在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制定及实施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国民年金制度,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和农民年金制度构成国民年金制度国民年金,即日本全体国民皆可以享受的养老金制度,也是日本的基础养老制度。
具有参保资格的人员分为二类:20-60岁的农民,个体经营者等;厚生养老金制度的加入者及各共济组合的成员和前者参保者的配偶。
参保农民每月定额缴纳1.33万日元,凡加入时间在25年以上,年龄在65岁以上的参保者均可领取基础养老金,加入该制度40年的参保者,退休后每月可领取最高6.7万日元的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按照责任共担原则,其财源构成,国家负担三分之一,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国民养老金基金制度,日本政府为向不满足于基础养老金的农民参保者提供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险,缓解不同参保者间的差距,于上个世纪80 年代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1991 年开始实行国民养老金基金制。
规定凡满20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的农民均可自加入,每月需缴纳“附加保险费”,满65 岁后,除可获得基础养老金外,还可获得“附加养老金”;凡被豁免缴纳国民养老金保险费及申请加入“农民年金”者,则不得再申请加入国民养老基金,已加入的中途不得退出。
此类养老金的支付分为无期与有期两种,标准金额可自主选择,同时享受税制的优惠。
农民年金制度农民年金制度是1971 年1 月建立的。
它对作为国民年金被保险者的农民,在支付国民年金的基础上,就经营权转让及老龄等两个因素进一步支付的年金。
该制度旨在稳定农民晚年生活,提高福利水平,是国民年金制度的重要补充。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文章阐述了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经验:由保障生存权向发展权转变,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多功能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
探讨对中国农村养老制度的启示:由保障生存权向保障发展权转变;建设全方位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强立法保障和加快老年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统一农村福利组织。
标签: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国人口老龄化;农村社保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曾经占据统治地位的日本,农业生产建立在分散的、个体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具有小农经营的历史传统。
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农民世代靠土地为生,且人多地少,与我国农村状况有许多相似之处。
[1]随着日本城镇化迅速发展,城乡差距扩大,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
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模式已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日本当年经济发展困境。
通过探究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经验,推动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
一、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20世纪30年代,日本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处于萌芽时期。
因侵略战争的需要、向殖民地大量移民、自然灾害严重等,[2]农村人口健康状况出现严重问题,迫使日本政府关注农村问题。
1938年颁布《国民健康保险法》,正式实施农村居民公共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确保国民健康保险全面实施。
“二战”后是逐步形成时期,日本依照美国占领军司令部颁布的《关于发展救济和福利的计划》,制定了以全体国民为保护对象的社会辅助政策,先后颁布了《生活保护法》、《国民养老金法》等法令。
1961年日本进入全民医疗保险时代。
1970年后陆续制定《农民养老基金法》、《老年人保健法》、《高龄者保健福祉推进战略》等法令,把老人的医疗保健独立出来,即使在农村也可安度晚年。
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人口高龄化和少子化问题凸显,围绕《黄金计划》实施相关举措。
2000年4月正式施行《护理保健法》,克服了过去老年公共护理制度的缺陷。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养老保险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和相关福利。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以适应并解决老年人口增长的挑战。
这些养老保险制度对中国有着重要的启示。
首先,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建立可持续的财务支撑体系。
许多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时,采取了增加缴费率、延迟退休年龄以及提高税收等措施来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由此可见,建立可持续的财务支撑体系对于养老保险制度至关重要。
对于中国而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需要着重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提高投资收益率,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和管理能力。
其次,养老保险制度需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变化。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就业形式和工作模式也在发生变化。
因此,养老保险制度应与时俱进地适应这些变化。
例如,一些国家已经开始探索为自由职业者和零工经济从业者提供养老保险的方式,以保障他们的退休生活。
对于中国而言,应考虑养老保险制度的普惠性和包容性,确保各类劳动者都能够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障。
再次,养老保险制度需要综合考虑社会公平和个人责任。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旨在为老年人提供福利,并减轻他们的负担。
在养老保险制度时,需要综合考虑社会公平和个人责任。
一些国家已经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例如通过调整养老金发放标准和考虑个人收入水平来确保社会公平性。
对于中国而言,应加强政府的监管和调节作用,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最后,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注重养老金的多样化运营和投资。
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其投资运营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发展至关重要。
各国已经采取了不同的投资策略和手段来增加养老金的积累和收益。
因此,对于中国而言,应加强养老金的投资运营管理,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手段来提高养老金的收益率,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总之,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为中国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日本人口老龄化现象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日本人口老龄化现象及对中国的启示人口老龄化是人口年龄结构的一种变化,是某一人口中老龄人数不断增多和和比重不断上升的现象与过程。
在一些国家,老龄人口是指60岁及以上人口。
目前,国际社会所说的老龄人口通常是指65岁及以上年龄人口。
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的国家或地区称为“老年型国家或地区”。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具有高生育率和低预期寿命的人口向着低生育率和低死亡率转变的具体过程。
这一过程分别体现为两种途径:一是人口年龄结构金字塔底部收缩所引致的人口老化,二是人口金字塔顶部延伸所引致的人口老化。
前一种人口老化的成因是生育率下降和青少年人口比重的明显下降,后一种人口老化的成因是老年人口死亡率的下降和预期寿命的延长使老年人口比重上升的结果。
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时,日本的人口仅8000余万人。
战后日本颁布了《优生保护法》,随着人流解禁、经济逐步复苏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倾向于少生子女以使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这样一来使日本的生育率大幅下降,而在出生率急剧下降的同时,伴随的是长寿化的缓慢过程。
60年代末,日本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之一。
从70年代以来,日本总人口大体维持在1.2亿人的规模。
联合国把65岁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7%的国家归入老龄国家。
日本虽然到1970年才达到这一标准。
但是,从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7%上升到14%所需时间而言,日本却比美欧任何一个发达国家为快。
1970年日本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率为7.07%,刚刚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而到2006年,日本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已跃居世界首位。
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及人口问题研究所2013年公布的日本各地区未来人口预测报告显示,从2020年开始日本所有都道府县人口将出现递减趋势,截至2040年,日本半数的地方人口老龄化率将超过40%。
报告显示,日本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严峻,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等问题将变得更为棘手。
养老保险三支柱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劳 动 保 障 世 界20保障论坛养老保险三支柱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王 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70 )【摘 要】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支柱构成。
但是,我国沉重的养老压力主要依附于我国社会基础养老保险,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极为不平衡。
本文通过对智利、美国、德国、日本和新加坡几个典型国家养老保障体系三支柱的国际比较,发现其他国家发展三支柱管理的独特之处,并结合我国老龄化现状和具体国情,借鉴相关经验,平衡我国养老保险三支柱体系,完善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关键词】养老保障体系;三支柱;国际比较一、引言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4亿,占我国总人口比重达17.3%,平均近4个劳动力抚养1位老人,沉重的养老压力对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要求越来越高。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支柱”的体系。
其中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第一支柱方面,我国目前已经形成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大制度平台,截至2017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9亿人,积累基金4.6万多亿元。
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取得了积极进展。
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经有近8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达到了2300多万人,积累基金近1.3万亿元。
至于“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虽然整体市场规模已超过万亿,但其中属于养老年金保险原保费的部分不及一半规模,体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其次,目前我国养老金的替代率为45%,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占养老金总量的78%,而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分别只占总量的18%和4%。
总体而言,三大支柱在养老保障体制构成比例上是失衡的,尤其是第三支柱这块短板急需补长,加快完善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步伐。
通过对智利、美国、德国、日本以及新加坡等拥有典型养老保障制度国家的解读,本文将就几个国家的养老制度与中国养老保障制度三支柱进行比较分析,探析我国第三支柱成为养老保障制度“三支柱”短板的原因,结合我国国情借鉴相关国家的先进理论和管理方式,进一步发展我国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促进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协调发展。
日本共济年金与厚生年金的“并轨”及对中国的启示
日 本年金体系主要由三支柱构成, 如图1 所示。第一支柱
济年金制度较厚生年金慷慨, 不断遭受私营雇员的抗议。在 为强制型固定缴费的国民年金制度, 所有 2 0— 5 9 岁工作年龄
这一背景下, 日 本自2 0 世纪6 0 年代开始了“ 并轨” 的尝试, 但 人口必须参保。第二支柱为强制型收入关联型的厚生年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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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共济年金缴费, 就可 自动被国民年金计划覆 盖。截至 费率持平 。 。2 0 1 5 年“ 并轨” 前, 共济年金缴费率低于厚生年 待遇却比厚乍年金高, 高出的职域年金待遇相当于厚生年 2 0 1 5 年3 月底, 第一、 二、 - = 三 类参保人数分别为 1 7 4 2万、 4 0 3 9 金,
制度改革。然而, 上述五个地区的改革试点遭遇重重阻力 , 甚 紧随其后, 1 9 8 9 年日 本学生也被强制覆盖。至此, 日本实现了
至一度陷人停滞状态。直至 2 0 1 5年国发 2号文《 国务院关于 “ 全民皆年金” 的目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出台,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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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推动了日本公共年金的“ 并轨” 。2 0 1 2年 『 { 本通过第 6 3号 法案, 规定自2 0 1 5 年1 0月 1日起, 共济年金和厚生年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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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进程较为缓慢, “ 并轨” 过程持续到 2 0 1 2年才有实质性进 共济年金制度, 分别覆盖全体私营企业雇员和公共部门雇员。 展。当年的日本6 3 号改革法案, 明确了日本公务员共济年金 第三支柱为 自 愿型企业年金及各类私人储蓄计划。
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特色及对中国的启示
供也从简单的康复医疗拓展到包括教育、就业、住房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
借鉴启示:
发达国家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其法制化程度高、政策体系完 善、服务提供全面,但同时也面临着财政压力大、成本高昂等问题。对此,我们 可以借鉴以下经验:
1、强化法制建设:发达国家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 其完善的法制体系。中国应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明确各方责任和权 利,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根据战局的发展,1941年日本修改了《国民健康保险法》,把自愿参加保险 改为强制性参加,这样日本开始进入了全民保险的第一阶段。至“二战”结束前 的1944年,几乎全国所有的市町村都实施了国民健康保险。然而,这一时期,日 本的农村社会保障也仅限于以公共医疗保险为主的国民健康保险,农村养老保险 等其他社会保障还没有开始实施。
实施情况及特点方面,韩国的竞争评估制度主要涉及企业合并、市场支配地 位、协同行为和商业行为规范等。KFTC作为主导机构,负责评估企业行为,并根 据法律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同时,韩国政府还设立了相关基金,对企业合作项 目进行资助,以鼓励企业开展良性竞争。
制度对竞争的影响方面,韩国的竞争评估制度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促进企 业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KFTC的有效监管,确保了市场公平竞争,为企业提 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然而,本次演示的研究仅限于对发达国家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概述和借鉴 意义的探讨,未能深入分析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和问题。未来的研究可以 进一步分析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本次演示仅对几个发达国家进行了案例分析,未来可以进一步拓展研究的范围和 深度。
竞争评估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监管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本次演示将探讨日 本和韩国的竞争评估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根据联合国老龄化社会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便称为“老年型”国家或地区。
截至2009年底,我国老龄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表明我国开始进入“老年型”国家,并且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
养老人群的扩大,给我国养老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概要目前,有代表性的养老保险模式有四种,即美、德、法等国的传统型养老模式,英国、日本、瑞典、加拿大等国的普惠制福利型模式,俄罗斯、东欧诸国的国家型保险模式,智利、新加坡和瑞典等国的储蓄积累模式。
1.传统型养老保险。
传统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为代表,选择性覆盖部分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税相关联。
德国作为现代社保制度发源地,一直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其养老保障体制发展时间较长,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德国养老保险目标在于保障退休者及其配偶生计,维持其购买力。
目前,其法定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达从业人员的85%左右,包括年老养老金、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及遗嘱养老金。
法定养老保险机构共27个,具有独特法律地位并享有资金管理权,与国家公共预算相脱离。
2.福利型养老保险。
福利型养老保险以英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为代表,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所需资金完全源于政府税收。
但是,其保险水平偏低,退休者必须同时加入其他养老保险计划,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支出。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老龄化形势极为严峻,低迷的经济形势、过高的保障水平以及家庭结构变化等因素,使得日本必须对现收现付为主、基金为辅的“跨代抚养”制度进行改革。
3.国家型养老保险。
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在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前苏联、波兰、匈牙利、捷克等东欧国家实施“国家统包”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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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中国的启示随着经济、医疗和社会的发展,综观世界,人口老年化已成为我们人类所共同面对的一大问题。
诚然,长寿百岁一直是我们共同的梦想。
而这个梦想成为现实的同时又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忧虑。
为了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日本政府对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做了重大调整,从而有效的缓解了由于人口老年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
日本和中国同属于亚洲国家,其生活习惯。
生理特点及其所处的自然环境都有相似之处,而且两个国家都面临人口老年化的问题。
本文拟就通过对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分析,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进一步探讨。
一、日本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一)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国民养老保险和厚生养老年金构成。
国民养老保险又称为基础养老保险,凡年满20岁以上,65岁以下的公民必须参加入保。
厚生养老年金是在国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设定的一种附加年金,投保对象限定工薪阶层,强制性要求加入厚生养老年金,保费分别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负担。
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在政府的前提下运营,投保人在一生中都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据统计,国民养老金待遇占老人家庭收入的63.6%,这一制度成为人们老年时生活的主要保障,一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这一养老保险制度随人口老年化面临着严峻挑战。
(二)日本老年化的现状及其趋势按照联合国的老年化的标准,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超过7%则称为人口老年化国家。
根据日本总务省2004年9月19日公布的人口推算数字显示,日本全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已占到总人口20%,平均寿命为82岁,其中日本9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达到了101.6万,并且日本社会老龄化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剧。
据推算老龄人在今后十年内可能达到总人口的25%,到2030年将达28%.到2050年将达33%。
目前每4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2025年,每2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到2050年,每1.5个工作人员养一个老人。
日本的公共养老保险制度一般被认为是采取的现收现付制为主,基金制为辅的混合制养老保险制度,所以公共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跨代抚养的基础上运行的。
20世纪60年代日本平均年龄是60岁,而现在平均年龄延长到82岁,60年代所确定的支付年限为10年,所以现在支付年限比原来延长近一倍。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现代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负担显然大大加重了。
在人口老年化的形势下,旧的养老保险制度已不能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所以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人口老年化的必然结果。
(三)国民养老金出现空洞化据统计,目前日本大约有1/3的被保险者拒交或滞交保险金。
其主要原因有:第一,由于贫困、失业、疾病等原因,没有交纳保险金的能力;第二,主要是由于中青年对现行的国民养老金缺乏信赖,有交纳能力但不愿意交纳。
他们认为他们所承担的高额养老保险费很大一部分用于当代养老费用支出。
而由于近年来出生率下降,人口老年化,当他们年老时,新的一代年轻人几乎无力承担逐步膨胀的老年人群的养老负担。
他们越来越对国民养老保险制度产生怀疑,如果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国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名存实亡。
所以,为了解决国民养老金出现空洞化问题,也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四)家庭结构的变化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使日本很快步入发达国家行列,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核心家庭越来越小,独居的老人越来越多。
为了使老年人所需的生活、医疗和护理费用得到保障,现行的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这些需求,所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日本养老制度改革的内容(一)对养老保险的管理及运营方式进行改革管理和运作养老基金实现其保值增值对养老制度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日本政府以前在基金管理和运作中一直比较保守,主要以信贷的形式运作基金,控制基金直接进入资本市场,而且信贷资金受到很多限制,其基金运作结果基本成赤字状态。
日本为了解决在基金管理方面的弊病,组建了年金经营基金会,扩大民间和精英人才对基金管理和经营的参与,引进竞争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的将养老保险基金引向资本市场。
为了加强资金运作的安全性,特设投资专门委员会,对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资金进行严格调查和审核。
与此同时,推行国际财会标准制度,将经营状况的一切信息彻底公开,接受国民及国际社会的监督。
(二)推迟养老金的支付年限为了缓解人口老年化给社会带来的压力,推迟养老金的支付时间,具体方法为:将养老金的领取时间逐渐推迟到65岁,每3年提高1岁,男性从2013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女性从2018年开始到2030年结束。
这一改革将有效的减少养老金支付的数量。
(三)扩大保险基金的来源在养老保险金财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日本首先将加入养老保险的年限由以前的25岁降低到20岁,延长了养老保险金交纳时间;其次,扩大养老保险金的交纳基数,即工资收入和奖金收入同时纳入保险金交纳基数;再次,对在职老年养老金也做了修改,规定在职养老金的对象包括65—69岁的公司职工,这些人也要交纳保险金;与此同时,加大基础养老金的财政负担率,从原来的1/3提高到1/2。
(四)推行老年看护保险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社会随着人口老化的进展和子女的减少,家庭越来越不能承担对老人的照顾和护理,随着老年人不断增长,高龄老人的医疗保险费不断增加,2000年4月日本政府为了有效地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和医疗问题实施了老人护理制度。
这是由于社会老龄化而出现的一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其保险对象为40岁以上的公民。
其内容包括对投保人进行医疗保健.心理护理,日常护理与帮助,健康推进,疾病预防,医疗看护,环境保健等。
老年看护制度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老年人的生活和医疗问题,是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给中国带来的启示人口老年化问题并非是日本这些发达国家的专利,而是人类进入21世纪极为普遍的现象。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也快速地跨入了老年化社会,据2005年3月的统计数字表明,目前我国65岁以上人口有1.1亿,占总人口的8.5%。
据预测到2030年老龄化人口将达到我国总人口的16.68%,到2050年将达到24.41%,无论是速度还是规模都堪称世界之最。
面对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认真分析日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经济效应,在未来不太长的时间内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构建起适合自己国情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加快经济发展,为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提供雄厚经济来源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日本现在的人均GDP约为3万多美元,而我国人均GDP刚刚达到1000美元,就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的国家。
日本的经济发展为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解决作了较充分的物质准备,而我国经济发展只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供较少的物质准备。
所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在大力发展我国经济,增加居民收入,扩大企业利润.提高政府收入,使养老保险能有充分的资金来源,从而避免养老金支付危机的发生,为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下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加大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要以充足的资金做后盾,特别是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需要巨额的资金支持。
因此,首先,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应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支持力度。
其次,还应加快发展企业保险。
我国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应当采取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的形式.这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体现社会保障中的公平而不涉及效率。
引入补充养老保险之后。
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为本企业的职工投入额外的养老保险。
这不仅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了企业的凝聚力,为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而且减轻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
另外,国家还应鼓励公民从事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这样各个公民可以根据自己不同情况灵活的增加养老基金的投入,又可以减少基础养老保险的负担。
(三)有步骤的逐渐推迟领取养老金中国在人口老年化状况下也应考虑推迟领取养老金,这是解决现行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制度下收支失衡的有效方式。
但我国目前的情况是提前退休和养老金推迟支付年限并存。
这个矛盾应该用灵活的就业层次结构和老龄就业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来解决。
其具体做法可以是:第一,应控制提前退休的风潮,要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有下岗的必要,不应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这样不仅会裁掉大量有经验的职工,而且也会给国家增加就业和保险金支付的负担。
第二,我国对推迟养老金的领取应采取渐进的方式。
应从自愿到强制,从特殊行业到一般政策,从严重老年化的大城市入手。
再扩展到全国。
这样有利于政策的顺利实施,减少社会动荡。
第三,对于低于标准年龄退休人员应规定减额支付养老金政策和标准。
(四)加强对养老金的管理和运营,提高收益率在养老基金面临偿还危机,宏观经济繁荣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要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就必须提高基金的运作效率,逐步扩大基金入市的比例。
但我国的资本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地方还不太完善。
所以在加大基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应加快对资本市场的建设和改革,使其成为高效、规范的资本市场,为基金的运营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同时还应加强对八市基金的监管,确保其安全性。
:另外,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具有数额巨大,来源稳定可靠等特点,是一种质量很高的长期投资资金,所以可以合理运用养老保险基金,将它投入到我国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中去。
这样不仅可以弥补我国长期建设资金短缺,还可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五)建立辅助的护理保险制度在人口老年化的同时,我国近年来还实行计划生育制度,结果使我们下二代年轻人的数量急剧减少,再加之女性的职业化日趋普遍,我国传统的老年人“家庭护理”越来越不能满足老年人生活的需求,并且在一定意义上说将来老年人的“家庭护理”已经是不太可能。
鉴于此我国也应象日本那样建立护理保险制度。
通过护理保险制度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规范和高效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养老家庭提供各种生活服务,这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关系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原载《日本问题研究》(保定),2005.4.14—16作者:河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尹成远周稳海吉林大学经济学院代栓平来源:《金融与保险》2006年第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