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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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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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公共场所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组织落实食品安全整改措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制作、销售过程的管理,确保食品卫生、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运输和装卸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储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管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记录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知识。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版)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版)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版)第一条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第六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第七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单位:负责人:启用日期:监管人员:说明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食品经营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

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

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晨检制度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9、留样制度10、加工间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4、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食品摆放道具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投诉受理制度22、其他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销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word格式文档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单位:负责人:启用日期:监管人员:说明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食品经营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

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

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晨检制度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9、留样制度10、加工间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4、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食品摆放道具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投诉受理制度22、其他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销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原料采购1. 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采购原料时应核实供应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

3. 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五条原料储存1. 原料储存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

2. 按照原料的特性分区、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定期检查原料,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原料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食品加工1.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2. 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第七条食品销售1. 销售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经营不合格食品。

2. 销售食品时应提供购物凭证,方便消费者追溯。

3. 食品储存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证食品新鲜、卫生。

第八条食品添加剂使用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2. 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便于追溯。

3. 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1. 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定期检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标识清晰,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十条食品运输1. 食品运输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恒温、防潮、防震等。

2. 运输过程中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 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0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0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品,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物,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物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物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物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物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物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2条食品安全是国家和人民的生命线,食品安全管理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3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维护社会稳定。

第2章:食品生产管理第4条食品生产企业应遵守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企业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5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6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储存、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7条食品生产企业应保证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3章:食品流通管理第8条食品流通企业应遵守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第9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加强对食品供应链的管理,确保食品的追溯可查和溯源可查。

第10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防止食品受污染或变质。

第11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递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保证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4章:食品消费管理第12条食品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健康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避免食品中毒等安全问题。

第13条食品消费者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注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购买无资质的食品产品。

第14条食品消费者应对购买的食品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举报。

第5章:食品安全监督第15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第16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执法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

第17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文件单位:负责人:启用日期:监管人员:说明本体系文件主要用于食品经营单位日常规范化管理,食品经营单位使用此体系文件,应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来做,需要记录的要及时记录,且记录的保存时限为两年,不得随意涂改。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此体系文件。

当监督人员来检查时,应出具此体系文件。

方便监督人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目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5、晨检制度6、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7、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8、关键环节操作规程9、留样制度10、加工间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2、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3、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14、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食品摆放道具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7、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卖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9、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0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21、投诉受理制度22、其他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销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性,保障公众健康。

2. 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三、食品安全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定期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更新和培训。

四、食品采购与验收1. 建立严格的食品原料采购制度,确保来源可追溯。

2. 实施食品原料的验收制度,确保食品原料符合安全标准。

五、食品加工与储存1. 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2. 食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防止食品变质。

六、食品运输1.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避免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2.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温度控制措施。

七、销售管理1. 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食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销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找出原因,采取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监督检查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

十、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十一、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采购记录、加工记录、销售记录等。

2. 记录应真实、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时间。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审议通过。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三节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第四节特殊食品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做好相关记录,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新版)食品安全管理手册-ISO22000:2018版

(新版)食品安全管理手册-ISO22000:2018版

食品安全管理手册(依照ISO 22000:2018标准编制)文件编号:XX-FSMM-01-2019 版次:A/0受控状态:发放编号:生效日期:年月日0.1目录第 1 页共 59 页0封面 (1)0.1目录 (2)0.2管理手册修改记录 (4)0.3颁布令 (5)0.4食品安全方针和目标 (6)0.5公司简介 (7)0.6任命书(管理者代表) (9)0.7任命书(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10)0.8 FSMS管理原则 (12)0.9 FSMS管理流程(按过程方法和PDCA) (14)1范围 (15)2规范性引用文件 (17)3术语和定义 (19)4组织的环境 (20)4.1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20)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20)4.3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 (21)4.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21)5领导作用 (23)5.1领导作用和承诺 (23)5.2食品安全方针 (23)5.3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4)6策划 (30)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30)6.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30)6.3变更的策划 (31)7支持 (32)7.1资源 (32)7.1.1总则 (32)7.1.2人员 (32)7.1.3基础设施 (32)7.1.4工作环境 (33)7.1.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外部的发展要素 (34)7.1.6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35)7.2能力 (36)7.3意识 (36)7.4沟通 (37)7.4.1总则 (37)7.4.2外部沟通 (37)7.4.3内部沟通 (37)7.5成文信息 (37)8运行 (38)8.1运行策划和控制 (38)8.2前提方案 (38)8.3可追溯性系统 (39)8.4应急准备和响应 (39)8.4.1总则 (39)8.4.2紧急情况和事件的处理 (40)8.5危害控制 (40)8.5.1实施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 (40)8.5.2危害分析 (40)8.5.3控制措施和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 (42)8.5.4危害控制计划(HACCP/OPRP计划) (43)8.6前提方案和危害控制计划信息更新 (46)8.7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46)8.8与前提方案PRPs和危害控制计划相关的验证 (47)8.8.1验证 (47)8.8.2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 (47)8.9不符合产品和过程的控制 (47)8.9.1总则 (47)8.9.2纠正 (47)8.9.3纠正措施 (48)8.9.4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理 (48)8.9.5撤回/召回 (49)9绩效评价 (51)9.1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51)9.1.1总则 (51)9.1.2分析和评价 (51)9.2内部审核 (53)9.3管理评审 (54)10改进 (55)10.1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55)10.2持续改进 (56)1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 (56)11附件 (57)11.1组织机构图 (57)11.2职能分配表 (58)11.3 CCP判断树 (61)11.4程序文件清单 (62)11.5产品实现流程图 (63)11.6厂房车间平面布局图 (65)0.2 管理手册修改记录0.3颁令布为了加强公司食品安全和规范管理,确保向顾客或相关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公司依据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为基础,严格按照ISO 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食品安全管理手册》。

ISO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全套程序文件

ISO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全套程序文件

文件最新有效。
4.3 各部门:负责规划、制定本部门使用的表单格式,形成记录资料保存与销毁。
4.4 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客户标准、研发提供的技术性文件与资料收发管
制由质检负责;此部分文件发放按由综合科根据文件涉及的部门,经质检主管核准后发
放。 4.5 原物料标准或合同资料发行发放对象为原物辅料供应商或服务商的,由供销负责,发文
制文件清单。
5.1.2 文件修订程序:
5.1.2.1 当文件与现状不符时需要修订,由提出部门修订,完成后填写《文件修订申请
单》,说明修订文件的理由,修订后的文件一并填写《文件修正履历表》,文件
生效日期 同发行日期 页 次
2/8
页 序 1/A
名称
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
P-ZHKY-BGS-01
修订后请相关部门会签。 5.1.2.2 文件修订后,经相关部门会签及权责主管核准后,文件正本交综合科保管,副
本由综合科发放至相关部门。 5.1.2.3 若文件的某页内容修订后超出原页容量需增加新页时,为避免因总页数改变导
致文件发放时需要打印全部文件内容,可在原页次上增加页数,编码改为如下 形式:如 3/5+1,3/5+2 之类推形式。 5.1.3 文件废止:文件若需废止时,由原制订部门提出废止,填写《文件修订申请单》说 明废止文件的理由,经部门主管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核准后,至综合科登记,由综 合科回收旧版文件,回收后的文件。废止之文件编号不再重复使用。 5.2 文件评审与核准程序:文件制订、修订、废止的审查、核准、定期评审权限依 4.1 权责 进行。 5.2.1 文件评审的时机: 5.2.1.1 实际作业流程有改变,与文件规定不一致时; 5.2.1.2 国家法律法规、客户、第三方认证规则有变化时,受其影响的文件也需变化的; 5.2.1.3 每年内审或管理评审时,文件评审结果应作为管理评审内容的输入。 5.2.2 文件评审的内容: 5.2.2.1 文件符合性:评审文件的内容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客户要求是否符 合,是否有未包含或相违背之处。 5.2.2.2 文件适宜性:评审文件是否适合该公司、该部门、该岗位容,是否可恰当的指 导公司、部门、岗位的工作。 5.2.2.3 文件有效性:评审文件内容描述是否清楚;部门接口和流程节点是否明确、顺 畅;当体系有变化时文件是否需要删除、补充、完善。 5.2.2.4 文件评审应形成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格式见附件 5.3 文件、表单编号规则: 5.3.1 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记录均有统一、唯一的编号,编码原则如下图所示: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一次体检,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情况发生。

5、凡忠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工作。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2018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018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2018食品安全规章制度2018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深化,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在这一背景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首先,2018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不断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法律,自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已经多次修订,不断完善。

2018年,我国继续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订,强化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相关监管责任,并规定了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以提高政府监管的有效性。

其次,2018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不断提高。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质量要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依据。

2018年,我国不断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添加剂使用、生产工艺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确保人民群众食用的食品安全可靠。

另外,2018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也得到加强。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2018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此外,2018年我国还推出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政策,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控。

比如,对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等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认证工作进行了加强。

同时,加强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综上所述,2018年我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未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8修正)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8修正)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8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3号【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11.23【实施日期】2018.11.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9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4号公布根据2016年10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海关总署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诚信管理。

第五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海关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尽职尽责。

第二章食品进口第七条海关总署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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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皮肤病等国家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3、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
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
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企业应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和考核,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
责。

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
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3、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制订、
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4、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保
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
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
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监管部门发出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并建立自查档案,档案资料保存不得少于3年。

4、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
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5、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
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
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7、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
品药品管理部门。

五、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
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非法渠道进货,不经销三无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2、向供货企业索取合法销售凭证。

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
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日期等内容。

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3、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
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六、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
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
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
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建立食品进货验收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七、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1、企业应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发现保健食品外观、包装、标
识不合格,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时,应上报告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

2、经确认不合格食品,应组织相关人员清点、封存,并销毁。

保管员应做好《报废食品的销
毁表》,相关记录保留3年。

3、企业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
费者,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并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
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
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
有关证据。

4、应当立即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防止突
发事件恶化。

5、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6、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食品名称、
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处置的方式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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