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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公文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
近期,我单位发现在执行办法规章制度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具体如下:
一、加强制度宣传
1.所有员工必须熟悉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定期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宣传公司制度,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清楚了解相关规定。
2.新员工入职后,应安排专人进行详细说明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员工能够快速融入工作环境,熟悉公司制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
1.设立专门的制度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2.定期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严格的跟踪监督。
三、加强处罚措施
1.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违反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对于多次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员工,公司将采取辞退等严厉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加强规章制度管理
1.制定规章制度审查程序,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经过合理审查和讨论,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不断完善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现行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变化的需要。
以上为我单位处理办法规章制度规定,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自觉遵守,共同努力,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此致
敬礼
XXX单位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公文处理规定_规章制度_
公文处理规定(一)公文处理指本机关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二)综合性的公文、会议材料由综合科负责草拟,有关科室协助提供资料;专业性的公文、会议材料由各业务科负责草拟。
草拟文稿一律使用电脑打印,格式要规范。
(三)发文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凡是可以用电话、协商、原件批回、便函等方式解决的问题,不发公文。
(四)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公文送办公室领导签发前,应当由综合科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行文方式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等。
(五)公文经领导签发后,由拟草部门送办保密工作人员编号、印制,并负责复核校对。
在复核校对中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六)以本办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任签发;以本办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任或由主任授权的副主任签发。
(七)公文分发前,由办保密工作人员检查文件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印制份数是否符合要求,然后进行用印、登记、分发。
(八)凡以办公室名义印制的公文,底稿和正文2份交办保密(档案)工作人员存档。
各科室自行处理的文稿,在本科存档,以便备查。
(九)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十)办公室所有收文均由综合科保密(档案)工作人员登记,通过会议等其他途径收到的公文,应及时交给办保密(档案)工作人员登记处理,保密员收到文件后,要对重要文件和需办理的文件填写文件处理笺。
送交综合科负责人,由其视公文内容的性质和办文期限,按照业务分工提出分送阅办意见,保密员根据送阅意见及时送分管领导阅示或有关部门阅办。
(十一)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按照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需多部门协调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综合科并说明理由。
(十二)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由保密员负责催办,公文阅办后要及时收回并检查领导批示意见是否落实。
公文处理室工作制度
公文处理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与权限1. 公文处理室负责收文、发文、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2. 公文处理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
3. 公文处理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复制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4. 公文处理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公文、文件的安全。
三、收文处理1. 收文分类(1)上级来文:包括上级机关、部门下达的指令、通知、意见等。
(2)平级来文:包括平行机关、部门之间的函、通知、通报等。
(3)下级来文:包括下级机关、部门上报的报告、请示、备案等。
2. 收文流程(1)签收:收到公文后,应及时签收,注明收到日期。
(2)登记:对公文进行分类登记,记录公文标题、文号、来文单位、收到日期等基本信息。
(3)分发:根据公文内容、紧急程度和领导批示,将公文分发给相关领导、部门或人员。
(4)传阅:公文传阅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时间进行,确保公文及时办理。
(5)办理:根据领导批示和公文内容,办理相关事宜。
(6)归档:将办理完毕的公文及时归档,便于查阅。
3. 公文办理要求(1)及时:公文收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2)准确:办理公文时,应认真审核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3)规范:公文办理过程中,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办理质量。
四、发文处理1. 发文分类(1)指令性文件:包括命令、决定、指示等。
(2)规范性文件:包括规章、规范性通知等。
(3)信息性文件:包括报告、函、通报等。
2. 发文流程(1)拟稿:根据领导批示和实际情况,撰写公文。
(2)审核:公文草稿应提交相关领导、部门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规范。
(3)签发:公文经领导审批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发。
(4)缮印:将签发的公文送交缮印室打印、装订。
(5)分发:公文打印、装订完成后,按照分发范围和对象进行分发。
(6)归档:将分发完毕的公文归档,便于查阅。
公文规章制度范本
公文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公文管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对外发出的公文处理工作,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登记、分发、传阅、归档等环节。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第四条机关办公室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公文起草第五条公文起草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公文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六条公文起草应当突出主题,观点鲜明,逻辑严谨,文字精炼,格式规范。
第七条公文起草应当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出的政策措施应当切实可行。
第八条公文起草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必要时应当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第九条公文起草应当根据内容需要,合理选用文种,准确使用公文格式。
第十条公文起草应当认真校对,确保文字、数字、格式等准确无误。
三、公文审核第十一条公文审核是公文起草完毕后的必要程序,审核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政策、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审核人员应当重点审查公文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是否有明显的逻辑错误等。
第十三条审核人员应当对公文的格式、文字、数字等进行仔细校对,确保公文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审核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四、公文签发第十五条公文签发是公文正式发出的必要程序,签发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职务和权限。
第十六条签发人应当重点审查公文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是否有明显的逻辑错误等。
第十七条签发人应当对公文的格式、文字、数字等进行仔细校对,确保公文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签发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发工作,并提出明确的签发意见。
五、公文登记、分发、传阅第十九条公文登记是公文发出后的必要程序,登记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公文的发送对象、发送时间等信息。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办文质量,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文种类1.局常用公文种类包括: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2.根据行文关系,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请示、报告等文种用于上行文;决定、通知、通报、批复等文种用于下行文。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既可作上行文,也可作下行文或平行文使用。
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上级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意见”作出处理或给予答复。
作为下行文,发文机关应当明确下级机关是否照此执行或参照执行;文中对贯彻执行有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无明确要求的,下级机关可参照执行。
作为平行文时,提出的意见供对方参考。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
二、公文编号1.政策性、规范性、重要性行政公文,以“内工商发〔×××〕××号”编号。
2.具体业务性和工作性公文,以“内工商*字〔×××〕××号”编号。
3.党组文件,以“内工商党组字〔×××〕××号”编号。
4.函,以“内工商函〔×××〕××号”编号。
5.会议纪要,以“〔×××〕×号”编号。
三、行文规则1.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
本局依据职权可以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行文请示、报告,可以与自治区级各部门相互行文,也可以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机关办公室规章制度公布
机关办公室规章制度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办公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关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勤勉奉献,严格遵守办公室的各项规定,做到自律管理。
第四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机关工作秘密,不泄露机关秘密信息,不从事有损机关形象的行为。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机关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内外的文件资料管理、信息传递、办公用品采购、内外联络等工作。
第六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推诿扯皮,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协同效应。
第八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懈怠、不拖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九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时间,准时到岗上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请假。
第十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尊重领导,服从命令,认真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工作程序,按照规定的流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擅自更改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机关规定的行为准则。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外出。
第十四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机关内部的文件资料信息。
第十五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爱护机关公共财物,妥善使用公共设施,不得浪费公共资源。
第十六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维护机关的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机关的声誉。
第五章工作安全第十七条机关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安全规定,注意办公室的卫生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办公室公文规章制度范本
办公室公文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室工作秩序,促进团队合作,提升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办公室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人员、职员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公约”的原则,共同维护办公室工作环境的和谐。
第五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公司领导和同事,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文件、泄露公司机密,严禁泄露公司機密。
第六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他人的贿赂或利益,不得干涉他人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公司的财产和机密信息,维护公司形象,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财产。
第八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九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随意堆放杂物,不得在办公桌上摆放个人物品。
第十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设备和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公司物品。
第十一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言行不一,不得散布谣言。
第十三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第十七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完成公司委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推诿责任。
第十九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按时整理桌面文件,保持办公室卫生。
第二十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办公用品使用规定,不得滥用公司财产。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同事,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机关公文处理规章制度
机关公文处理规章制度一、机关公文处理的概念和作用机关公文处理是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按照程序和规定,对机关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和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编制、传递、存档和检索的一系列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公文处理是机关公文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机关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机关公文处理的主要作用如下:(1)规范机关公文管理秩序,避免纷乱无序的情况发生;(2)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量,缩短决策周期;(3)促进机关间的沟通交流,协调工作、推动事务的处理;(4)保护国家机密和机关工作秘密;(5)为法律实施、广泛宣传、制订政策等工作提供数据、资料和信息。
二、机关公文处理的原则机关公文处理应遵循下列原则:(1)法律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科学原则:遵循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处理技巧,规范、高效、便于检索和利用的处理机制;(3)经济原则:本着节约、实用、合理的原则,消除浪费、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达到省时、省力、省事、省钱的目的;(4)审慎原则:坚持审慎的态度,明确工作目的、时限和要求,做好审查、把关、审核等处理程序;(5)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保密政策,保护国家机密和机关工作秘密,防范泄密风险;(6)服务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工作方针,注重处理中保障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机关公文处理的流程机关公文处理的流程通常包括5个环节:创造、编排、审核、签发和传递。
1、创造环节:作为公文处理的起点,创造环节包括文件的填写和准备。
在这个阶段,公文负责人需要准确地把握材料的性质和内容,根据机关公文处理的规章制度来填写文件原稿。
文件的分类、编号、标题、内容和附加材料等内容在这个环节完成。
2、编排环节:编排环节是在创造阶段的基础上对文件进行批阅、修改和整理,并确定需要经过审核的文种和环节。
编排阶段需要严格遵循公文处理的规章制度,采用标准化的处理方法和技巧。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5篇)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一、办文:1、送政法委的公文(包括电报、传真)统一由办公室文书签收,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
按来文目的,公文分为办件和阅件,需政法委办理的来文,作为办件送有关领导及科室处理,不需要处理答复的,作为阅件,进行传阅。
属不符合行文规定或者不应由本委处理的文件,注明不予处理的原因,退还来文单位。
2、政法委阅件送达各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传阅时,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送回办公室,本委办件要求在____个工作日内送回办公室归档,由办公室负责阅件和办件登记、保管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留阅有关文件时,要向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或复印,个人不得截留存放文件。
3、文秘人员负责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并做好文件收发、借用、阅办等登记工作,防止文件遗失。
二、发文程序: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经办人拟文—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办公室核稿—办公室送有关领导签发(需会签的送有关领导会签)—文书编发登记文号—文印—拟稿人核对—复印—校对—盖印—分发—归档—立卷。
草拟、核稿和签发公文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公文打印要忠于原稿,不得随意改动,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校对工作,发现问题应经领导同意进行修改。
三、文件的审核、签发1、文件的审核。
以政法委名义行文的文件,在送领导签发前,应交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应对文稿的行文方式及文字格式等内容,根据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核阅、修改。
不符合行文原则的,由办公室退回主办科室重新拟稿,文稿内容涉及有关科室或部门,需要核稿的,应交有关科室核稿。
2、文件的签发。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2)是指为机关公文的撰写、审批、发布、传输、存档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规定、程序和流程。
其目的是加强机关公文的管理和规范,提高机关公文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机关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以及便于信息的获取、交流和使用。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机关公文的分类和命名规则:对机关公文根据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制定命名规则,确保公文名称精确明确,便于归档和查找。
公文发文处理管理制度
公文发文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公文发文处理活动。
2. 公文包括各类政府文件、工作意见、决策方案等文字、图表材料。
3. 公文发文包括起草、审批、印发等环节。
4. 本单位设立公文处理科,负责本单位公文的发文处理工作。
二、公文的起草1. 公文的起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目的、主题、内容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2. 公文的起草应当符合公文的格式要求,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等。
3. 公文的起草应当清晰明了,语言简练,逻辑严密。
4. 公文的起草由相关部门负责,必须经过负责人审核后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文的审批1. 公文的审批应当由本单位相关负责人负责审核,确认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2. 公文的审批应当遵循程序,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3. 公文的审批应当注重保密,敏感信息必须得到保护。
4. 公文的审批应当尽快完成,避免耽误工作进度。
四、公文的印发1. 公文的印发应当由公文处理科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 公文的印发应当保证印刷质量,排版工整,字迹清晰。
3. 公文的印发应当及时送达各相关单位,确保信息传达的及时性。
4. 公文的印发必须注明发文单位及日期,以便查证。
五、公文的归档1. 审批通过的公文必须进行归档,保存至公文档案馆内。
2. 归档的公文必须按照文件类别、发文日期等进行分类整理。
3. 归档的公文必须设有索引,方便查找和复印。
4. 归档的公文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达到期限后要进行销毁处理。
六、不履行职责的处理1. 对于不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公文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2. 对于严重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单位形象的情况,将追究责任。
3. 对于故意篡改公文内容、造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审查和改进1. 本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公文处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本单位应当收集反馈意见,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3. 本单位应当加强对公文处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
公文运行管理制度
公文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文工作的统一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规范公文的生成、审核、传阅、签发等流程,促进政府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规章制度一、公文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公文可分为:文件、通知、公告、函、报告、请示、批复等种类。
各类公文的格式、内容表述、处理程序均有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文的编号为便于管理和查阅,每份公文均应编号,公文编号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并管理。
三、公文密级根据内容的重要性和涉密程度,公文可分为: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普通级等级别。
对于涉密内容的公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四、公文的保存公文应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一定年限,保存期满后应及时归档或销毁,以保障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五、公文的传递公文的传递方式包括纸质传递和电子传递两种方式,传递过程中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及时准确。
第三章流程办理一、公文起草公文起草应明确内容、格式、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起草,对于涉密内容的公文,应加注密级等级别。
二、公文审核公文审核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时要确保内容准确、合乎规定,符合法律法规。
三、公文签发公文签发由主管领导或委托签发人员负责,签发时要仔细核对内容,并在签发日期处写明签发时间。
四、公文传阅公文传阅由涉及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流程进行传阅,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及时了解其内容。
五、公文呈批对于需要呈报上级领导审批的公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呈批,并备注审批意见。
六、公文反馈收到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的批示、意见时,负责公文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回复报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为加强公文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设立公文管理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公文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
二、审核各单位的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符合规定。
三、对各单位公文工作开展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定期进行公文管理培训,提高公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意识。
公文处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为保证公文处理的规范性、时效性、保密性,提高公文质效,严格运转程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上级文件传递制度1、凡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上级部门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文件、电报、函件、资料(以下简称“上级来文”),均由文书科处理。
收文后农件清点登记,对需传阅、办理的上级来文,应附上公文处理签,认真填写有关栏目,特别要写明收文时间和紧急程序,准确拟出传阅及初步处理意见,送分管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做好送阅等续办工作,确保上级来文办理的时效性。
2、对上级(包括军分区)文件,应及时发市政府办一份,及时送阅。
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阅文对象,既不漏传,又不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3、对省委与省政府、省委办公厅与省政府办公厅、黄冈市委与市政府、黄冈市委办公室与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传真电报,市委办和市政府办各持一份,分头办理。
4、对转发性上级来文,合理拟定分发意见,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后,按批办意见在公文交换中心统一分发并办理登记手续。
5、省委、省委办公厅、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及两级领导转来的督查件,签收后及时办理移交登记手续,转市委督查室办理。
省委、省委办公厅及黄冈市委、市委办公室领导转来的批示件,签收后必须将来文单位、公文标题、收文日期、份数、密级、紧急程序等逐一填写清楚,附上公文处理签,送请分管领导阅批,并按阅批意见送相关领导阅示(转办)。
6、办理上级阅件按以下程序运行:接收(接收机要局、邮政局传递的主送市委、市委办公室的上级函件、传真、电报应逐件清点,并办理签字手续)。
登记(对收文的编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标题、密级、缓急程度、份数、分送范围等逐项进行登记)。
分送(根据阅件的级别和内容确定文件的分送范围;在文件份数允许的情况下,主要领导每人一份;对份数少,又不便复印的文件,采取传阅的方式)。
送批(填写公文办理传阅单后,送分管领导阅批)。
传阅(根据批办意见送阅,一般先送主要领导,依次传下去)。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范文(3篇)
机关公文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说明作为一家机关单位,为了规范和统一公文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文件的科学与规范,制定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规范公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文件的合理安排和及时送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原则:规范性、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三、范围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成员,包括领导和员工。
四、流程和责任1. 公文的编写:- 具备法律、条例、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的知识和能力的单位成员负责编写公文;- 严格遵循文件编制格式和规范,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编写公文时,要遵循正式语言和术语,避免使用模糊、冗长的文字;- 编写公文出现争议或需要专业意见时,应及时请示领导或相关部门。
2. 公文的审核:- 公文编写完成后,需由公文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要核对公文的格式、内容和事实的准确性,并对其中存在的错误进行修正;-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应及时反馈给编写人员并提出修改意见;- 审核人员有权利拒绝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公文。
3. 公文的签发与印制:- 审核通过的公文经经办人员送达给领导签发,并填写签发日期;- 签发后的公文由印制人员进行印制,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归档时,要按照事务发生的顺序进行分类,方便查询和检索。
4. 公文的传达和回复:- 经印制后的公文,由经办人员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传达;- 公文传达时,要记录传达的日期和接收人;- 接收人在接到公文后,应及时阅读并按照要求进行回复;- 回复时,要按照要求进行文号、日期和签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
五、公文的存档与销毁1. 存档:- 对于重要文件,要按照文件的重要程度和保密性进行存储;- 档案室负责对档案进行录入、归档、整理和管理;- 档案的查询和借阅需经过档案室主管人员的批准。
2. 销毁:- 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文件,要按照相关文件管理规定进行销毁;- 档案室负责对要销毁的文件进行清点和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学校(大学)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学校(大学)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学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务院和XX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校各行政部门(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指导学校行政部门(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学校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行政公文的拟制、校核和呈批。
(二)行政公文的核发、印制和用印。
(三)行政公文的签收、登记、分发和传递。
(四)行政公文的拟办,请办、承办和催办。
(五)行政公文的传阅。
(六)行政公文的利用、管理、清退和销毁。
(七)行政公文的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行政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和少而精的原则,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学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令:发布重要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令”。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通告:紧急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在一定范围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周知的事项,用“通知”。
(六)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请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用“报告”。
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八)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用“批复”。
机关工作制度及公文处理规定
机关工作制度及公文处理规定为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的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文办理程序(一)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各部室工作范围内的各类文稿应由本部门完成初稿起草任务,文件草拟必须使用《发文稿纸》。
起草人员接受文稿起草任务后,要领会拟起草文稿的主旨、行文对象、文种格式,弄清文稿的缓急和时限要求,并根据文稿涉及的内容,搜集相关材料,撰写文稿。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情况确定,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5.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6.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8.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9.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或提前完成起草任务,文稿一般应形成打印稿后送审。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规定等。
审核修改后的文稿呈书记定稿签发。
公文正式印制前,办公室应当进行复核,严把出口关,确保文件从内容到形式都符合规范化要求。
1.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确定发文字号、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
然后按规定时限、份数印制。
公文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发文单位:×××收文单位:×××发布日期:××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失效日期:××年××月××日密级:× 保密期限:××年××月××日主题词:×××、×××、×××标题:×××公文规章制度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上级机关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第二章文种与格式第四条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二)决定(三)命令(令)(四)公报(五)公告(六)通告(七)意见(八)通知(九)通报(十)报告(十一)请示(十二)批复(十三)议案(十四)函(十五)纪要第五条公文格式主要包括:(一)份号(二)密级和保密期限(三)紧急程度(四)发文机关标志(五)发文字号(六)签发人(七)标题(八)主送机关(九)正文(十)附件说明(十一)发文机关署名(十二)成文日期(十三)印章(十四)附注(十五)附件第三章公文的拟制与审批第六条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七条公文起草应当做到:(一)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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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文处理制度_规章制度
××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厅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厅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厅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国家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三条厅办公室主管厅机关并负责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厅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厅机关的收、发文办理及公文的管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三)起草、校核以厅和厅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
(四)负责公文处理中的督促检查工作;
(五)负责公文处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对下级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业务交流和业务培训;
(七)负责与公文处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厅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刻苦钻研,乐于奉献。
要熟悉各种办公自动化手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条厅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应当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行政公文不得对党的组织作指示,不处理党内各种事务。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公文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文种行文,公文的种类主要是:(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三)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原则。
(四)公告、通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秒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凡请上级机关指示或者批复的公文,不得用“报告”)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有关事项。
(“请示”就是“请示”,不得用“请示报告”)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函
点击查看:2014年中级质量师《理论与实务》习题及答案汇总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对食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凡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
”“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检总局的“三定”方案,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管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发布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4)《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七条规定:“所有生产、经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销售;(2)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3)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4)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5)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伪造商标、假冒名牌。
”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第十一条明确要求:“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通过严格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和试行开业审查,加强监督管理。
凡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不
能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
”
(6)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检总局“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对国内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
国务院最近专门研究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的问题,明确要求质检总局要全面负责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从源头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如何充分利用时间高效备考质量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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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_调研报告
恒泰公司控股设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章总论一、公司(筹)名称及概况1 、公司(筹)名称:上海恒泰国剑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筹)承办单位:·安徽恒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方** 企业负责人:方** ·上海国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肖** 企业负责人:卢** ·上海傲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法人:郁** 企业负责人:郁** 2 、业务范围:主要从事恒泰公司、恒祥公司系列产品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具体包括:· CaSO 4 系列产品:硬石膏原矿、粉刷石膏、硬石膏普粉、硬石膏超细粉· CaCO 3 系列产品:陶瓷级超细粉、电子级超细粉·其他非
金属矿物质及金属氧化物的市场调研及销售3 、销售区域:上海、杭州、海外4 、拟设地点:上海外高桥一、公司(筹)设立的背景创新,已经覆盖到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从技术创新丰富到管理创新、销售创新。
恒泰公司的设立,使皖北煤电集团公司成功跨入新材料领域,集团业务得到创新;恒祥公司及恒泰硬石膏应用研究所的设立,使恒泰公司的技术力量空前加强,技术研发得到创新;恒泰公司在许局长的指导下,跳出恒泰看巢湖、跳出硬石膏看非金属,战略管理能力得到创新。
恒泰公司在创新理念的支持下,发展前景逐步清晰可见,目前各类创新接连不断,销售创新更是创新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十分紧迫。
上海市场在恒泰公司的销售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产品在上海市场中的形象将在全国市场开拓中起到示范作用,简而言之,上海市场的进程直接关系到全国市场的占领。
为了以最快的速度在上海市场中打开缺口,公司总经理方恒林制定了针对上海市场的销售方针:当地融智、融资,快速实现上海市场的销售本地化。
自2002 年10 月份以来,恒泰公司加快了该销售方针的实施力度,通过各方关系接触了10 余家上海当地公司,最后认为上海国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傲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具有较厚的销售基础和较强的海外市场开拓能力,并于2003 年 3 月20 日对三方合资成立贸易公司达成一致协议。
三、合资各方简介(1)上海国剑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国剑公司的前身是中电国贸有限公司系统集成部,成立于1995 年,主要从事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数字监控和数据存储、出入口管理系统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工程服务。
国剑公司是一家高科技公司,拥有一批具备多年研发和市场营销经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博士和硕士占员工总数的35 %。
经过多年的积累,国剑公司在上
海、华东乃至全国拥有广泛而可靠的市场网络。
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和国内外市场有丰富的经验。
如卢总经理除了在国内创立和成功地经营了多家公司外,还在日本工作了较长时间。
石副总经理曾在一家大型跨国公司任职市场发展部经理多年,对欧洲等地区有较多的了解,并主持了上海拉法基小野田石膏板厂的建设项目。
公司领导层有对日本、欧洲、加拿大、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渠道,并与上海市经委、建委、墙体办、工商局等政府机构以及建材、水泥、化工等企业集团有可靠的关系。
国剑公司受安徽恒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委托,已对陶厂石膏矿的国内外市场进行了初步的调查。
(2)上海傲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傲杰公司是专业从事进出口贸易和保税物流服务的外贸企业,2000年成立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经过3年多来的外贸业务,公司在海关和保税区当局具有良好的声誉,并与日本的多家著名公司,以及美国、德国、印度、和国内的许多企业建立了深厚的关系,例如昭和化工、住友商事、JVC、EXXON MOBIL、MERCK、COMPAQ、SACHS、SAFT、印度友联、KROONSWISS、华源集团等。
随着对日本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近期正在通过与上海外经贸委驻日本代表处和日本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