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5〕59号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15〕59号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4月21日淮南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淮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2015年度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重要地灾隐患点情况2015年经排查鉴定,全市确定了10个市级重点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其中大通区3处、八公山区6处、谢家集区1处。
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准备组织对淮南市八公山区大瓜地岩溶塌陷地质灾害进行勘查,在勘查的基础上进行治理,计划完成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淮南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中2015年任务目标。
2014年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事故,没有人员伤亡情况发生。
根据2015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确定市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10个(见附件),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以岩溶地面塌陷、采空及矿山疏排水引发塌陷、山体崩塌、滑坡及边坡失稳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二、2015年地质灾害主要防范区段、威胁对象与范围(一)岩溶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地段为八公山大瓜地、谢家集范圩村、九大地区大通一小以及凤台政务新区,预测的情况为:灾害程度将与汛期降雨量呈正比关系,降雨量越大发灾程度越强,同时与矿山疏排水存在密切关系。
(二)采空及矿山疏排水引发塌陷主要沿矿井周围分布,危险区段为淮河以南老矿区、潘集矿区、新集矿区、张集矿区、顾桥矿区和谢桥矿区的采空塌陷区。
地质灾害责任书-无删减范文
地质灾害责任书地质灾害责任书一、背景介绍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地质灾害造成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工作,明确相关责任,特制定本地质灾害责任书。
二、责任方本地质灾害责任书适用于以下责任方:1.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政府部门(责任单位);2. 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责任单位);3. 地质灾害预警和监测单位;4. 土地使用单位;5. 相关建设单位。
三、责任内容1.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政府部门(责任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提供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2. 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地质灾害风险的降低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地质灾害预警和监测单位负责地质灾害的预警和监测工作,及时向相关单位和居民发布预警信息,提供科学准确的预警服务。
4. 土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遵守规章制度,做好土地的安全利用,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5. 相关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对地质条件进行科学评估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四、责任要求1. 各责任方应当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推进地质灾害的预防和防治工作。
2. 各责任方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3. 各责任方应当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持机制,加强信息的采集、整理和管理。
五、责任追究任何责任方如果违反本地质灾害责任书的规定,导致地质灾害发生或者扩大,将会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经济赔偿和法律处罚等。
六、附则本地质灾害责任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本责任书的解释权归地质灾害防治部门所有。
> 注意: 地质灾害是严重威胁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严格遵守地质灾害责任书的规定,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重要举措。
地质灾害责任书
地质灾害责任书尊敬的各位领导:地质灾害是自然界的一种严重灾害,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预防地质灾害,我们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协商,达成了以下责任书。
本责任书旨在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便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行动并降低损失。
第一条:各签署方应加强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工作,确保及时获得可靠的地质信息。
同时,各方应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流通畅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提供预警和预防措施。
第二条:国家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并监督各地方政府的实施情况。
国家地质灾害管理部门还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地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防灾减灾能力。
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的综合规划体系。
地方政府应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和防治工作。
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加大对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整治力度,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建筑企业应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风险因素,选址应尽量避开易发地质灾害区域。
在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加强监督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公众应加强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公众应妥善保管个人财产和证件,遵守相关的应急指示,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公众还应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中,如提供灾情反馈、参与演习等。
第六条:媒体应加强地质灾害的宣传报道,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媒体要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报道灾情,用真实的数据和事实告知公众,做到及时准确。
同时,媒体也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推动政府和企业履行相关的责任。
第七条: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各方应积极响应,及时行动。
国家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力量投入到抢险救灾中。
地方政府应迅速组织力量,落实临时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确保被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5•【字号】江津府办〔2015〕36号•【施行日期】2015.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关于印发江津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2015〕3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津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5日为切实做好我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53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以及上级部门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现状经排查核查,我区目前已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多达922处(其中:滑坡750处,危岩崩塌121处,不稳定斜坡37处,地面塌陷6处,泥石流4处,库岸4处),遍及全区29个镇街,危及2万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镇、公路及厂矿企业等安全,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二、全区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一)2014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我区2014年先后遭受全区性暴雨10余次,区域性暴雨5次等极端气候影响,2014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207起(灾情15起、险情192起),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0余万元。
全年成功处置各类地质灾害180余起,紧急避险转移2530人,成功预报地质灾害8起,避免人员伤亡30余人。
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是指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在开展工作时,明确各级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工作分工和工作流程,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高效推进和责任的明确。
1. 部门职责明确: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应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责,包括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政策和规划、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评估、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等。
2. 职责分工清晰: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应明确各级责任部门的具体职责,例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部门、地质矿产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3. 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流程,确定各项工作的具体步骤和要求,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例如,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评估工作中,明确隐患点的排查范围、排查方法、评估标准等。
4. 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部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各级责任部门及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以激励各部门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5. 信息共享与交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信息的及时共享和工作的顺利推进。
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明确各级
责任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减少地质灾害的损失。
同时,也能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部门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马鞍山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马鞍山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14•【字号】马政办〔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马鞍山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15〕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马鞍山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5月14日2015年马鞍山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及2014年汛后核查和2015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2015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分析受区域自然地理、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的影响,我市地质灾害分布有如下特点:露采矿山边坡,大中型矿山的废渣堆放场,闭坑矿山,废弃采场,边坡稳定性差的山区,县、乡公路沿线,长江及其支流岸坡,风景区内的险要地段以及自然陡坡、山崖、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丘陵等是地质灾害多发地段。
根据最新地质灾害点排查资料,我市(含当涂县、和县、含山县)目前共有6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每年5—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多发期,由于降雨原因,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可能增高。
灾害类型以突发性崩塌、岸崩为主,次为滑坡、地面塌陷灾害等。
二、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重点、次重点防范隐患点及防治措施(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历史和地质隐患点分布现状,以及区域内地质环境特点,经综合分析、预测,我市易发生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的重点地区为雨山区向山—银塘地区,采石镇沿江陡崖;花山区慈湖乡团旗山,马鞍山西南坡,霍里街道;当涂县姑山地区,太白镇和睦山地区;博望区丹阳镇龙王山,新市镇釜山,博望镇横山地区;示范园区年陡镇;含山太湖山公路切坡地段等。
地质灾害责任书
地质灾害责任书地质灾害责任书一、背景地质灾害是指由地壳运动、岩石破裂、滑坡、泥石流、地震、火山喷发等自然因素引起的灾害。
地质灾害的发生对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严重影响。
为了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地质灾害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
二、责任方本地质灾害责任书的责任方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1. 政府:作为地方政府部门,负有管理、监测和预防地质灾害的责任。
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方面应做到以下几点:加强地质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地质灾害防范的法制化程度;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组织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2. 企事业单位:作为地质灾害发生风险的主要承受者,企事业单位应履行以下责任:制定并实施地质灾害防范方案,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定期进行地质灾害防范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持政府的相关政策。
3. 个人:每个个体都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安全的责任。
在地质灾害预防方面,个人应承担以下责任: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关注,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遵守地质灾害防范的相关规定,不随意开展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活动;在发生地质灾害时,保持冷静,尽量避免危险区域,采取适当的自救措施。
三、责任与义务根据地质灾害的性质和发生的阶段,责任方的责任与义务如下:1. 政府:负责建立并维护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和评估工作,提前采取预防措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推动地质灾害防治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2. 企事业单位:制定并实施地质灾害防范方案,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进行地质灾害评估与治理工作,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对员工进行地质灾害防范教育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工作,支持政府的政策。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地质灾害是一种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至关重要。
一、政府部门的职责1、统筹规划与协调各级政府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资金保障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防治工作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这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费用。
3、监督管理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4、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例如,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进行宣传,组织开展防灾演练等活动。
二、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1、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明地质灾害的分布、类型、规模、成因等,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同时,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监测工作。
3、防治工程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和验收等,确保工程质量和防治效果。
4、应急响应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迅速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气象部门的职责1、气象监测与预报加强气象监测,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做好暴雨、强风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气象预报工作,为地质灾害预警提供气象依据。
2、信息共享与联合预警与国土资源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气象数据和地质灾害数据的互联互通。
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地质灾害责任书
地质灾害责任书地质灾害责任书是指在防范地质灾害过程中,不同部门、单位及个人之间在责任分工、职责分担等方面所签署的规范化文件。
地质灾害责任书是一种法律性质的文件,旨在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责任和义务,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协调与配合,有利于避免灾难的发生,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一、地质灾害责任书的意义地质灾害责任书有许多意义。
首先,它具有规范作用。
地质灾害责任书明确了各方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职责与义务,使各方具备了对本职工作的认识和了解,避免了职责不清导致的工作效率低下和责任划分模糊。
其次,它具有指导作用。
地质灾害责任书是一份行动计划,列明了各方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分工情况,对于确定相关工作的时间表、质量标准和防治重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再次,地质灾害责任书具有约束作用。
地质灾害责任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性质,各方成员在签署这份文件后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条款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义务,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若出现灾害事故,地质灾害责任书也可以作为事故责任的证据。
最后,地质灾害责任书具有协调作用。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涉及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众多,而各方的职责和任务有时会出现矛盾和冲突。
地质灾害责任书为各方确定分工,明确任务,规范工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有助于加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二、地质灾害责任书的内容地质灾害责任书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签署单位的名称及各单位应承担的具体职责。
责任书应当明确表明各签署单位的名称及主要领导,同时也要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责任,如地质局必须对全区的地质灾害监管负责,建设部门必须对地质环境与生态保护进行控制等。
2、工作计划的制定。
根据地质灾害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包括人力资源的配置、防治措施的研究、监管手段的制定等。
同时,需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表,防治重点、任务量和质量标准等。
3、各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合理协调与分工是非常重要的。
地质灾害目标责任书
太平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管委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管委会与村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同志为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责本村地质灾害点的防治、监测、抢险工作。
2、力争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3、本村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工作任务
1、熟悉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处位置,规模、类型、监测人及通信方式、隐患点诱发因素。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增强群众防灾意识,提高群众防灾避险能力。
3、落实监测责任人,监测人的职责,做到经常检查、确保信息畅通。
4、落实抢险责任人,治安保卫单位及负责人,医疗救护单位及负责人,预警信号及信号发布人,撤离地点及路线。
三、奖惩
1、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管委
会将予以表彰奖励。
2、未完成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将在年终目标责任考评中扣分,并视其具体情况批评或处罚。
3、对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矿管办一份。
管委会(盖章)负责人:
村委会(盖章)负责人:
年月日。
地质灾害责任书
地质灾害责任书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的项目可能涉及地质灾害风险,为明确双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达成如下协议:一、地质灾害风险评估1. 甲方负责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2. 乙方在接到评估报告后,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并报甲方审批。
二、防治措施的实施1. 乙方应按照批准的防治措施方案组织实施,确保防治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防治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三、责任划分1. 若因乙方未按照防治措施方案实施或实施不当导致地质灾害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 若地质灾害由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四、应急响应1.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
2. 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协助乙方进行应急处置,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五、保险1. 乙方应为其项目购买地质灾害责任保险,以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潜在损失。
六、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责任书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争议解决1. 本责任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地质灾害治理 承诺书
地质灾害治理承诺书
为了保护人民的安全和财产,有效地治理地质灾害,我郑重承诺:
一、加强环境监测
我将会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并采取有效
的措施进行应对。
同时,积极推广新型监测技术,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防范措施
我会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探究新型防范措施。
比如说,提高抗震性能,建
立人工干预机制防止滑坡等等。
我会细致地评估灾害风险,从源头上控制灾害形成的因素。
鼓励群众通过自愿征地、限制人口密度等方式,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强化应急响应
我会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升级和发布,并组织力量开展公众应急教育。
在发
生地质灾害时,我会及时响应,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推广应急技术,提高应急救援效率和效果。
四、加强科技创新
我会积极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强科技创新。
我会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精细化治理地质灾害,降低灾害损失。
同时,积极参与国内外地质灾害工程技术的交流和合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优秀的源头,探索更多适用于中国的地质灾害稳定技术,并确保技术应用具备可靠性。
五、加强绩效评估和验收
我会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绩效评估和验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
通过试点工程
和典型工程的推广,不断积累经验和知识,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持和依据。
在地质灾害治理的工作中,我将本着服务人民的宗旨,创新科技、加强救援、
深入防范,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地质灾害责任书
地质灾害责任书地质灾害责任书概述地质灾害是指地球自然界中发生的大规模威力强大的自然灾害。
由于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对于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灾害责任不仅需要政府、企业、组织等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广大公众的关注与参与。
本地质灾害责任书为规范各方在地质灾害应对中的责任,提出相关要求,确保各方按照法律规定、科学规范和社会责任开展工作,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防范地质灾害的责任政府责任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责任方,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预防体系建设,完善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防灾减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政府应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编制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确保公众生命安全。
企业责任企业是地质灾害责任主体之一,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对厂区周边地质灾害风险的监测和评估,主动采取措施降低灾害风险,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公众责任公众是地质灾害预防的重要力量,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参与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积极响应政府的防灾减灾措施,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减少地质灾害风险。
应急响应与救援责任应急响应当地质灾害发生时,政府、企业、公众等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应急响应工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及时疏散受灾人员,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救援责任灾害发生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共同参与救援工作,协调资源,开展救援行动,救助受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和物资支援,恢复灾区秩序,重建受灾地区。
后续处置与重建责任灾后处置灾后处置阶段,政府应加强重建规划,确保受灾区域后续治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应根据灾害情况调整灾后处置方案,保障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推动受灾地区的快速恢复与发展。
重建责任重建工作是长期任务,政府、企业、公众应共同承担重建责任。
政府应主导重建工作,加大投入,推动重建进程,确保受灾建筑物、基础设施的安全可靠重建。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27日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27日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7•【字号】晋政办发〔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27日关于印发山西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27日山西省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2014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14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5起,其中规模以上6起,死亡14人,直接财产损失154.2万元。
按类型分:崩塌5起、滑坡1起;按等级分:中型2起、小型4起;按行政区域划分:临汾市发生2起死亡7人,忻州市发生1起死亡3人,太原市发生2起死亡2人,吕梁市发生1起死亡2人;按季节分:春季发生2起死亡10人,汛期(夏秋季,6月1日—9月30日)发生3起死亡4人,冬季发生1起。
全省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特点:一是灾害发生区域以黄土高原高易发区的城乡结合部和工矿临时生活生产区居多;二是因灾伤亡人员以农民工和城中村居民居多;三是灾害发生时间以冰雪融冻期和汛期居多。
二、2015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气象、交通运输、地震、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等部门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结果,预计2015年度全省年降水量接近常年,降水依然分布不平衡,黄土区、高易发区降水量偏大,地震趋势预测震级高,人类工程活动频繁。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篇一: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西充县**镇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第4号令)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相关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零死亡”的目标。
二、责任内容(一)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村长为副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工作各项措施。
(二)各村、组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汛前检查面达到100%、汛前巡查面达到100%、汛后复查面达到100%、隐患排查面达到100%。
对重点危险点,降雨期间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密巡检,每个监测点落实专门的地质灾害监测人和主要负责人,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三)主动避让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已有险情征兆的地质灾害点,要动员受威胁的群众迁到安全区域;难以及时搬迁的,要落实专人实施24小时不间断观察、记录和监测,做好应急转移人员和财产安全的准备工作,在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标志,划出危险区域,设立警戒线,加强监测。
(四)严格执行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预警预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等各项防灾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划出危险区、设立警示牌。
(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的社会投入机制;二是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与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工作制度。
(六)发生灾害的具体位置、发生时间、伤亡人数、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条件、诱发因素等。
地质灾害责任书
地质灾害责任书甲方(责任方): [甲方全称]乙方(受托方): [乙方全称]鉴于甲方在[具体地点]进行[具体项目名称]的施工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为明确双方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范围甲方负责对施工区域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第二条风险评估甲方应在施工前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区域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
第三条防治措施甲方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进行地质勘查;2. 施工过程中加强地质监测,确保施工安全;3. 施工后对施工区域进行地质环境恢复。
第四条监测预警乙方应协助甲方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对施工区域进行地质监测;2.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预警;3. 协助甲方制定应急预案。
第五条应急处置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甲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减少灾害损失。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责任追究如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义务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乙方在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义务过程中,如因疏忽大意导致地质灾害发生,乙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双方可在此条款中约定其他相关事宜,如保险、费用承担等。
]第八条本责任书的解释权本责任书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责任书。
第九条本责任书的生效本责任书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7•【字号】永政〔2015〕43号•【施行日期】2015.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永政〔2015〕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永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7日永城市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巩固我市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形势永城市属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市(县、区)之一。
全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是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及采石引发的崩塌、滑坡等。
2015年,全市共排查隐患点38处,分布于城厢、城关、陈集、侯岭、高庄、双桥、蒋口、苗桥、新桥、薛湖、条河、十八里等12个乡镇。
汛期期间,各乡镇及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尤其是重点防范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开展群防群控,有效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防治区域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的结果,确定以下区域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
1.陈集镇赵楼村(赵楼、唐庄、李黑楼、徐庄、王庄、高井、石头楼)地面塌陷;2.陈集镇胡井村(李草庙)地面塌陷;3.陈集镇李古同村(李古同)地面塌陷;4.城厢乡李庄村(陈楼、李庄、戴楼)地面塌陷;5.城厢乡北郝村(北郝、崔庄、徐庄、大王庄)地面塌陷;6.城厢乡洪岗村(洪岗村)地面塌陷;7.城厢乡戚庄村(大小戚庄、庄徐庄、曹庄、卢窑,刘酒池子部分区域)地面塌陷;8.城厢乡刘岗村(栢窑)地面塌陷;9.城厢乡任楼村(任楼、王油坊)地面塌陷;10.城厢乡余庙村(李庄、余庙、土楼、吕庄)地面塌陷;11.城厢乡张庄村(宰洼)地面塌陷;12.城厢乡张楼村(高楼、张楼、戴王庄、胡庄、赵庄)地面塌陷;13.城厢乡八里庙村(八里庙、韩庄、李瓦房、大小余庄)地面塌陷;14.城厢乡李林村(李林、曹庙、胡庄、郭庄)地面塌陷;15.城厢乡韩庄村(魏庄、张厂、欧庄)地面塌陷;16.城厢乡程楼村(程楼)地面塌陷;17.城关镇大营村(李塘坊、杜园、大营)地面塌陷;18.蒋口镇谢集村(大小李路口、谢集、乔庄、谢楼)地面塌陷;19.十八里镇彭楼村(碱荒、徐庄)地面塌陷;20.侯岭乡蒋阁村(王庄、邵庄)地面塌陷;21.侯岭乡解庄村(程庄、解庄、大汤庄、小赵楼、小董庄)地面塌陷;22.高庄镇陈庄村(小刘河、陈庄、孙楼、冯庄、赵小厂、赵庄)地面塌陷;23.高庄镇冀庄村(冀庄、冀营、冀小楼、郝庄)地面塌陷;24.高庄镇王楼村(张庄、王楼)地面塌陷;25.高庄镇潘庄村(潘庄、杨庄)地面塌陷;26.新桥乡刘营村(前后刘营部分、黄楼、何庄、新庄)地面塌陷;27.双桥镇曹沟寺村(曹沟寺、丁楼、卞庄、张庄、刘楼)地面塌陷;28.双桥镇李林村(半截楼、椅子圈)地面塌陷;29.苗桥镇月店村(月店)地面塌陷;30.苗桥镇屈庄村(陈楼)地面塌陷;31.苗桥镇花园村(明黄集)地面塌陷;32.苗桥镇杨楼村(孙庙)地面塌陷;33.高庄镇葛店村(黄双庙)地面塌陷;34.高庄镇周庄村(周庄)地面塌陷;35.薛湖镇西街(西街)地面塌陷;36.薛湖镇聂四楼村(聂四楼、南宋河、余庄)地面塌陷;37.条河乡邵山村(徐邵山)采石;38.侯岭乡柏山村(柏山)采石;39.各矿的主、副井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铁路、公路、桥、涵等。
地质灾害防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各岗位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
下面是地质灾害防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详细内容: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应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监督责任:监管部门应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岗位人员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 管理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4. 岗位责任: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具体责任包括:- 岗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和指导员工按规程操作。
- 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
- 监测人员: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向上级报告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 抢险人员:负责应急抢险工作,按照预案和指挥部的指示进行抢险作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 维护人员:负责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 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和整改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
- 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检查和评估安全风险,提出安全改进措施。
- 监督人员:负责对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要求整改。
以上是地质灾害防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详细内容,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全进行。
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书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书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撑握地质灾害变化情况,确保受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地质灾害监测防灾工作制度》和该隐患点防灾预案确定,现与防灾责任人签订防灾责任书。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
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规模为型(大以上、中、小),威胁对象:。
该地质灾害已设立(个)监测点或确定了地质灾害隐患区观察路线:。
人作为监测人员。
二、防灾任务
1、全面负责该隐患点防灾任务,每周对监测人员的监测工作进行督查一次;每月对隐患点监测一次。
2、防灾责任人要加强学习地质灾害知识,向受威胁群众宣传告知隐患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应急安置地点等。
3、在防灾过程中,如发现有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国土资源所或政府,如情况严重应及时会同监测人发布预警信号通知受威胁群众撤离,保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4、防灾责任人必须保持电话24小时通畅,接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后应及时防灾工作。
5、一旦出现险情或灾情,要积极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防灾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
三、对防灾工作认真负责的,每季度解决补助元。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国土资源所、镇政府和责任人各一份。
监督单位:国土资源所防灾责任人:
年月日。
地质灾害责任书
地质灾害责任书尊敬的xxx: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特此签订本地质灾害责任书,明确各方责任,共同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甲方:(负责人:)甲方是地质灾害的责任主体,拥有相关地质灾害发生地区的经营、管理、使用权。
甲方的主要责任如下:1. 对地质灾害发生地区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评估、预警预测等。
2.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乙方:(负责人:)乙方是甲方所属管理区域内的居民,享有相关地区的居住权。
乙方的主要责任如下:1. 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不随意违规占地、破坏生态环境。
2. 积极配合并协助甲方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不抵触、抵抗或妨碍甲方的工作。
3. 加强自身地质灾害防护意识,及时报告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
4. 遵守甲方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定,不私自改变相关地区的土地用途。
5. 参加地质灾害防护培训,提高自身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丙方:(负责人:)丙方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承办单位,拥有相关地区的技术和专业背景。
丙方的主要责任如下:1. 提供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灾害评估、方案设计、监测预警等。
2. 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
3. 提供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甲乙双方的防灾减灾能力。
四、协作机制及沟通合作1. 甲乙丙双方应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工作的机制,及时交流信息,解决问题。
2. 遇到地质灾害事件,甲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乙方采取避险措施。
3. 乙方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或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办法。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 若甲方或乙方未按照本责任书的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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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施工区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特制订本责任书,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以下事项。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生产生活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目标。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指挥、协调机构和机制,建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负责人,并以文件下发。
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实行严格的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
三、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灾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四、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的各项工作。
要分析本单位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定期、不定期核查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在施工期间特别是降雨前和降雨后开展全方位检查。
要积极落实主动避让措施,及时拆除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建筑,在主汛前撤离危险部位的人员。
落实汛期防汛值班制度,落实专门的防灾监督员,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巡查、预警、避让等措施,明确紧急避险区域,落实应急物资储备。
五、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灾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力。
加强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责任到人,落实隐患标志、标牌的设置。
六、全力推动互动防灾工作,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传递渠道,强化预警信息的传达和落实,确保通讯渠道和机制畅通。
七、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记录,建全会议记录、检查记录、隐患监测记录、信息传递记录档案。
及时建立档案信息,掌握人员变化情况。
八、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情况考核纳入《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范围。
甲方:水电七局杨房沟砂石系统项目部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