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三大管理制度是
食品安全三大管理制度
导语: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为确保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本文将重点介绍食品生产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和食品消费管理制度三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
生产活动。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2. 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生产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生产过程中
的原料、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包装、储存、运输等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生产记录制度: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记录食品生产过程
中的各项数据,包括原料来源、生产日期、生产数量、检验结果等,以备查验。
4. 食品生产质量追溯制度:食品生产者应建立食品生产质量追溯体系,确保食品
从原料到产品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追溯,以便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迅速采取措施。
5.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生产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
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以保证食品生产安全。
二、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流通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
经营活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2.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
检验、检疫,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普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普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普通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
的主体。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
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政府应当加强对普通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把关原料质量,不得使用不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遵守生产工艺规程,确保食
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产品检验管理,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管理,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
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运输管理,确保食品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
要求,防止食品受污染。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操作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保证食品加工卫生。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管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监管信息。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
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
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人员
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追溯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
(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
(四)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
(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六)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记录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等环节的信息,保证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九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食品采购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但不
限于食品批发、零售、仓储、运输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
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食品安全培训、风险评估、应
急处理等。
四、食品安全标准
1.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
符合规定。
2. 对进口食品应遵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及国内相关法规。
五、食品采购管理
1. 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确保供应商资质合格,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
2.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
证明等。
六、食品储存管理
1.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
2. 定期检查仓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或被污染。
七、食品销售管理
1.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对临期食品应设立专区销售,并明确告知消费者。
八、食品追溯与召回
1.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2. 发现问题食品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九、食品安全培训
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培训应有记录,培训效果应进行评估。
十、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1. 定期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简介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食品在流通环节中的安全问题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它旨在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从而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
2. 目的和意义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因不当处理而导致的食品污染、变质和虚假标识等问题。其意义在于:
2.1 保障消费者权益
通过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性,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安全的食品,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2.2 促进食品行业发展
良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以建立行业信誉和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食品行业的发展。
2.3 维护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可以避免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
3.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3.1 食品流通环节的准入管理
对于从食品生产企业到最终销售环节的各个流通环节,应有相应的准入管理要求,包括:
3.1.1 资质要求
对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1.2 人员要求
从事食品流通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巧。
3.2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为了确保食品流通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到源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包括:
3.2.1 食品追溯码标识要求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保证食品质量,遵循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经营许可
第五条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章食品质量管理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并留存供货商的经营资格、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标识管理
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识的规定,标注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及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成分或者配料表、营养标签、食品安全警示标志等信息。
一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
1. 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1. 食品采购与验收
(1)采购食品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进货,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2)验收食品时,应严格检查食品的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
保食品质量合格。
(3)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2. 食品储存与保管
(1)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
(2)食品应按照种类、品种、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储存食品的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施,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食品加工与制作
(1)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并遵守操作规程。
(2)加工过程中,应确保食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加工后,应按照规定进行留样,并做好记录。
4. 食品销售与服务
(1)销售食品时,应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施设备齐全。
(3)提供餐饮服务时,应确保食品新鲜、卫生,符合消费者需求。
5. 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
(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四、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1. 单位内部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流通
一、总则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流通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
1. 食品流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3.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从业人员管理
1.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2. 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
员食品安全意识。
3. 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四、食品采购与验收
1.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 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3. 验收不合格的食品,一律不得入库、销售。
五、食品储存与运输
1. 食品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条件,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2.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食品新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 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六、食品销售与展示
1.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摆放有序,标识清晰。
2. 食品展示时应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3. 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提前进行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
七、食品安全自查与整改
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民族未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内容
1. 食品经营者准入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食品种类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条件。
2.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并留存相关凭证。
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种类、性质、保质期限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设施设备,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变质、损坏等。
5.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明示食品价格、规格、产地等信息,保证食品质量。
6.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确保流通企业的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4.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 采购管理
(1)采购食品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处采购,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采购食品时应索取并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采购食品应查验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质量。
2. 入库管理
(1)食品入库前,应查验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符合要求。
(2)食品入库时,应做好入库登记,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3)食品入库后,应按照食品分类、品种、保质期等进行分区存放,确保食品质量。
3. 储存管理
(1)食品储存应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2)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特性,分别存放于冷藏、冷冻、常温等不同区域。
(3)储存食品的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食品霉变、变质。
4. 销售管理
(1)销售食品应查验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质量。(2)销售食品应按照食品分类、品种、保质期等进行分区销售。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食品流通企业、食品经营者、食品摊贩等食品流通领域的各类市场主体。
第三条食品流通企业、食品经营者、食品摊贩等市场主体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流通许可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食品经营者、食品摊贩等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品。
第五条国家实行食品流通追溯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食品经营者、食品摊贩等市场主体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流通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六条国家实行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检验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食品经营者、食品摊贩等市场主体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检验,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食品经营者、食品摊贩等市场主体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三)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评估;
(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五)组织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六)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七)组织其他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食品流通企业、食品经营者、食品摊贩等市场主体应当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废弃物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食品流通经营活动,包括食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
第四条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明确食品
安全责任。
第五条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等相关证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第六条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
家标准。
第七条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一)来源不明、无检验报告的食品;
(二)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三)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
(四)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
第八条食品储存场所应具备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蝇等设施,确保食品储
存环境安全。
第九条食品应按照品种、规格、批号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条食品储存温度应按照不同食品的要求进行控制,确保食品品质。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食品储存场所的卫生状况,保持储存环境清洁。
第四章食品运输管理
第十二条食品运输工具应具备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蝇等设施,确保食品运输过程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运输时应根据不同食品的要求,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防止食品损坏。
第十四条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利因素。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时应按照食品的标签标识进行销售,确保消费者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食品流通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安全规章制度
一、食品流通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1. 食品流通是指生产企业生产出来的食品从生产地点经过物流、分销等环节,到达消费者
手中的全过程。食品流通安全是指在这一过程中,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消费者能
够购买到安全、卫生的食品。
2. 食品流通安全的原则是“谁生产、谁负责”,企业对自己生产的食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各个环节的单位和个体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操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
个体进行严厉的处罚,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食品流通安全的规章制度
1. 食品流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流通安全的基本法规,其中包括了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
个环节的要求和规定。各个环节的单位和个体都要按照这个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食品
安全。
2. 食品流通安全的标准和规范
各种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都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各个单位和个体严格按照
这些标准进行操作。例如,食品生产企业要符合食品生产加工的卫生标准,食品流通企业
要符合食品运输和仓储的安全标准等。
3. 食品流通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食品生产企业要对自己生产的食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任何质量问题都要由生产企业承担
责任。食品流通企业要对自己经营的食品质量负责,对食品的来源和流向要进行严格管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 食品流通安全的监督和检测
食品流通链的各个环节都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测,对食品进行检测分析,确保食品
符合标准和规定。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环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食品流通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加工、销售、
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
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并定期
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进货查验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食品生产者、经营者采购食品,并
查验相关证照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与运输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条件,确保食品的安全。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篇一」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进货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2、进货时必须查验所进货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3、购进的食品全部如实记录在台帐上,做到不缺项。
4、供货者提供的易票通应粘贴在台帐上。
5、台帐记录科学,易于查找所对应的食品。
6、台帐有专柜保管或者专盒保管,保存期不少于两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坚持从业人员一年一次体验。
2、发现从业人员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甲型肝火以及其它传染性疾病,不再接触食品。
3、新招聘的从业人员坚持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
4、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个人整洁.
5、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废弃物及时入垃圾桶,并保持食品与垃圾桶有足够的距离。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凡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先帮助其培训食品安全法及法律法规。
2、培训食品的购进、布局及操作流程。
3、培训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
4、培训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1月一次对库存食品和柜台上未销售完的食品主动进行清理。
2、发现食品包装无原料、成份、含量,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无厂名、厂址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标签,及时将该食品拆下柜台。
3、超过保质期或虽未超过保质期,但已经变质的食品,应立即拆下柜台。
4、国家公布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工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柜。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篇二」
为落实超市(商场)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
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生产、加工、
流通、餐饮等环节。各单位、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从生产到餐桌的全程控制体系。
第二章食品生产安全管理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严格遵
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必须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
标准的原辅料,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对于进货的原材料必须进行详细的验收记录和检验报告。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
体系,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并记录检验结果。
第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过程可追溯、质量可追溯。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员工食品安全培训,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产品质量。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内部和外部食品
安全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食品加工安全管理
第十条餐饮企业必须合法注册,取得相关证照,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餐饮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食品加工操作
流程,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餐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无污染,不违规添加物质。
第十三条餐饮企业必须保持厨房设施、设备的卫
生清洁,规范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餐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从购进原材料到
供餐整个过程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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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二、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
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环节
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采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验。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
1.详细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入库记录应与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与供货者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食品运输环节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运输工具应能满足食品的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环节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相应的防蝇防尘设施。应当在散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