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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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食品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 保障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的食品安全。

3.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食品安全工作。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各部门、单位应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2.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3.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原辅材料采购管理,确保原辅材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5.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储存、运输管理,确保食品储存条件适宜、运输安全。

7.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健康条件。

8.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9.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接受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食品安全三大管理制度是

食品安全三大管理制度是

食品安全三大管理制度导语: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为确保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食品生产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和食品消费管理制度三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2. 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食品生产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生产工艺、生产环境、包装、储存、运输等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生产记录制度: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包括原料来源、生产日期、生产数量、检验结果等,以备查验。

4. 食品生产质量追溯制度:食品生产者应建立食品生产质量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从原料到产品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追溯,以便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迅速采取措施。

5. 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生产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以保证食品生产安全。

二、食品流通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流通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2.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食品储存运输制度:食品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储存、运输,确保食品在流通环节不受污染。

4.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记录食品的来源、销售日期、销售数量等信息,以备查验。

5. 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应立即召回,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A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的确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社会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A 拟定以下管理制度:一、质量承诺制度(一)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设施、仓储、包装物、人员健康等安全标准要求;(二)保证不销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严禁经营的食品;(三)依照《食品流通同意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四)销售的食品有过期、“三无”、变质也许确有质量问题造成花费者损失的,主动赔偿花费者损失,并应花费者的要求肩负价款 10 倍的赔偿。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睁开食品经营活动。

(二)新参加工作和暂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一定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每季度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食品安全培训内容。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凡直接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一定获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得病(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溢出性皮肤病及其余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进口食品的工作。

并建立健康档案制度。

(二)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检查制度。

食品组主管为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要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仪表齐整等进行检查。

严禁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时期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没关的事情,个人物件一定存放在指定的地域或换衣室内,不行搁置在工作区内。

三、食品进货检验制度。

(一)采买食品时,查察供货商的同意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原件,保留复印件也许保留供货商在工商部门存案后出具的配货单。

上述复印件也许配货单最少保留 2 年。

有条件后采纳电子档案。

(二)采买食品时,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查察预包装、散装食品的标签能否合法,查察外观、包装能否完满,查察食品能否过期、腐化等明显质量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2)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流通、餐饮和进出口食品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地方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食品安全是人类健康和生命的重要保障,在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问题关系着每个人的身体健康。

食品流通环节是针对食品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中的各种流通环节所产生的各种卫生风险和安全问题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在这个过程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就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和提升消费者保障水平的必要手段。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的定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是指对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通过加强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的监管,严格控制食品的安全风险,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的重要性1、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食品安全直接影响全民健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能够监督食品生产、运输、配送、售卖等各个环节,保障食品质量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增强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2、规范企业行为,提升企业竞争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能够规范企业生产和销售环节,建立科学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并且从监管的角度,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提升企业管理质量和消费者信任度,增加企业市场竞争力。

3、稳固社会和谐稳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是维护全社会的最基本利益之一,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和防范社会动荡作用重要,这也能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的内容和制度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流通)的核心,是以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为基础。

其中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法律法规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确立了严格的标准和规范,保障食品安全。

2、食品质量控制要求食品质量控制要求是针对食品工业生产高标准、高合格的产品要求所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在食品流通环节中,制定食品质量控制要求可以保障食品质量标准的达到,并且也能够不断的提升食品质量。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保证食品质量,遵循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经营许可第五条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管理,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章食品质量管理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审验并留存供货商的经营资格、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四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标识的规定,标注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及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成分或者配料表、营养标签、食品安全警示标志等信息。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广告管理第十四条经营者发布食品广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

第十五条经营者不得在食品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应当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民族未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经营者准入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

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食品种类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条件。

2.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并留存相关凭证。

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种类、性质、保质期限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设施设备,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变质、损坏等。

5.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

食品经营者应当明示食品价格、规格、产地等信息,保证食品质量。

6.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消费者公示食品安全检查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等信息,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责任落实,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流通、销售、加工、餐饮等活动的各级食品经营者。

三、制度要求(一)产品采购1.食品经营者应当向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材料和成品食品。

2.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应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资质及质检报告等相关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3.营业执照过期或者被吊销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采购。

4.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不得接受或者退回。

(二)库存管理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根据食品不同的特性、储存方式和储存期限,分配专用的存储区域,采取防潮、防潮虫、防火等相应的防护措施。

2.对于过期食品应当及时报批销毁,销毁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加工餐饮操作1.食品加工餐饮操作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操作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备案。

2.生食和熟食要严格隔离,基础食材不得重复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3.工具器皿要保持清洁卫生,餐饮间要进行规范消毒。

(四)食品销售1.食品销售时应当标注生产日期(或者采购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等相关信息。

2.标签、包装不得误导消费者,严禁使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行为。

3.现制现售食品要保持出售前的原始状态,并进行严格的保温、保鲜措施。

(五)食品安全纪律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员工的职责和权利,并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各员工都有一定的食品安全意识。

2.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排查并消除相关风险。

3.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整改。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2.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有权监督食品经营者的执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登记并进行核查。

2024年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____年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权益,提升食品流通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依法规范食品流通经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三、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管理责任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食品安全可控;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保存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和数据;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隐患;5.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科学、有序的应对。

四、食品采购管理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从具有合格生产许可证的正规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与供货商签订食品质量合格承诺书,并对其供货进行事前审核;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可以追溯到食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严格控制食品进货渠道,不得购进非法、假冒伪劣的食品;5.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抽样检验进货食品,确保其安全合格。

五、食品储存与保管管理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规范的食品储存和保管设施,确保食品的存储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分类储存食品,禁止存放易腐烂食品和过期食品;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对存储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保持食品储存和保管设施的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六、食品销售与配送管理1.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销售和配送记录,包括进销存等相关数据;2.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3.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在食品销售场所设置食品安全提示标识,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4.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5. 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及时回收食品并通知消费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遵循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监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四)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食品流通企业不得采购以下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食品;(二)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三)过期、变质、污染、有害健康的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二)温度、湿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避免阳光直射和有害物质污染;(四)设置专库、专柜,实行分类储存。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标签,保证食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一、背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监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相关职责,确保食品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食品销售企业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类主体。

三、职责分工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

(2)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进行生产,确保生产过程卫生无菌,原材料安全。

(3)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对每批次生产的产品进行标记、记录和保存。

(4)设立质量检测机构,对生产过程中和产品出厂前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5)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员工卫生、健康、无病情况下上岗,严禁食品生产过程中吸烟、喝水等行为。

(6)建立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对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作出处置,防止安全事件扩大化。

2.食品流通企业(1)取得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及生产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2)建立供货商档案,对供货商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所供食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防止非法食品流入市场。

(3)建立货品清单,进行货物标记,确保货品质量与标记对应,防止混货、乱标、虚标和假货等违法行为。

(4)对所接收到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品质量达到相关国家标准。

(5)建立严格的进货、配货、发货记录,保持货品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对货品实行追溯控制。

(6)建立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作出处置,防止安全事件扩大化。

3.食品销售企业(1)取得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及生产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2)建立员工卫生、个人卫生记录档案,确保员工卫生健康,并对销售场所卫生状况进行排查和维护。

(3)对所售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应当注明该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不得隐瞒、欺诈。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流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二章食品安全流通准备第五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生产。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经营。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配备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流通管理第九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义务,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风险。

第四章食品安全流通监督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监督:(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四)查封、扣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五)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六)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患有传染病的动物及其产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企业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坚守社会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始终保持食品质量的安全。

第四条本企业应当制定一套科学、完整的食品安全体系,随时应对各种紧急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的方式,执行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计划第六条本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计划,具体包括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危机预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食品安全监测:本企业应当实施食品安全的监测,包括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营养成分、微生物等方面的检测,按照监测结果进行食品生产的调整,保证生产出的食品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食品危机预警:本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危机预警机制,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食品危机处理工作会议,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的情况,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本企业应当建立科学、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原材料管理、生产管理、流通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背景;2.能够有效管理、协调食品安全事务的能力;3.能够对实际操作的食品制品所存在的潜在危险进行适当的预见和控制。

第十一条对于以下岗位的人员,企业要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1、从事食品生产、质量检测、销售等的相关人员;2、从事食品安全危机应急处理的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管。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三条本企业的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能够保证生产形成的食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当符合相关安规要求,对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不会有任何安全事件的发生。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进行食品流通活动,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流通。

二、食品流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食品流通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三、食品流通环境卫生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进行食品流通活动,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检测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流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食品贮存运输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采取科学的保质保鲜措施,确保食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六、食品标识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在包装标签上需明确标注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七、食品价格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遵守价格法规定,不得哄抬食品价格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价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食品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对食品流通企业的服务或产品有异议时,可通过投诉渠道反映问题,食品流通企业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九、食品责任追究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如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造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受损消费者。

十、食品法规宣传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法规的认识和遵守度。

十一、食品监督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十二、食品流通信息公开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应主动公开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质量、产地、生产工艺等,让消费者有充分了解。

以上就是食品流通的十二项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权益。

希望食品流通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消费者也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合法的食品流通渠道,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大食品安全投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第七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接触材料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第八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科学、公开、透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第九条国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接触材料等的安全标准,以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第十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科学、合理、可行,符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测与信息发布第十一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监测情况等。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经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纸质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纸质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状况,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管理,保证食品处于安全状态。

第四章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个人信息档案,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9项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9项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9项
1. 食品安全法规: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对进口和出口的食品进行检验和检疫,防止潜在的食品安全问
题进入国内市场或出口到其他国家。

3.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和注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追溯体系: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能够追踪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以便快
速有效地召回问题食品。

5. 食品标签和广告管理:规定食品标签和广告的内容和要求,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
费者。

6. 食品销售和配送管理:确保食品销售和配送环节的卫生和安全,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或变质。

7. 食品留样管理: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留样,检测其质量和安全性。

8. 食品企业监管:建立食品监管机构,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遵守食品
安全法规。

9.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意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主体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管理第七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

第九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十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不得使用非法原料、添加剂和产品。

的主体应当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的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与检验检测第十二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特殊食品标准。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社会公众健康需求,及时修订更新。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应当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规定的检验方法,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制度,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3篇)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3篇)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主体,包括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销售企业等。

第三条食品流通活动应当依法经营,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卫生安全。

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和定期年检。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生产,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信息。

第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可追溯。

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食品运输、贮存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杜绝销售过期、不新鲜、有问题的食品。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适时、适量的发货,避免食品积压和浪费。

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二章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每年组织一次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定期对进货渠道和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库,保留有效期过期后两个月内的样品。

第十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食品召回,及时通知销售商和消费者,并协助监管部门进行相关调查。

第三章食品流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承担起对所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对进货食品进行抽检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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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员(师)。

二、食品安全员(师)应当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参加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负责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置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师)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及报告情况归档备查。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为规范本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控风险点,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采购环节1.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

5.对采购食品的外观质量状况、食品温度、保质期等方面进行查验。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并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储存环节1.详细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入库记录应与进货查验相衔接,定期与供货者核对购进食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等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3.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三、食品运输环节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运输工具应能满足食品的运输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环节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必须有相应的防蝇防尘设施。

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场所应按照食品销售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经营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三、保持环境卫生,定期进行虫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销售散装食品,应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五、经营场所可以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七、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

远程运输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密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八、应当定期维护食品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经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于与食品经营无关的用途。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索证制度。

在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方的真实身份,索取并检查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以查验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二、实施索票制度。

购进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的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并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以及内在质量进行检查或抽查,查验食品质量的真实性;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拒绝购进。

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的贮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六、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七、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八、贮存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为规范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排人员负责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等工作。

二、设置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三、禁止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

四、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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