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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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00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00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52-2000

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XXX制定、修订技术标准计划,本标准由XXX主持,以XXX为主编单位,经过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本标准的名称和编号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本标准取代SDJ12-78《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SDJ12-78《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补充规定》和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试行)》。

本标准自2000年8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标准文本由XXX出版发行。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52-2000

前言

根据XXX1997年下达的技术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由XXX对SDJ12-78《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试行)和SDJ217-87《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将上述两标准的内容合并,并作必要的补充、修改,定名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的规定;

2.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级别的规定;

3.对不同地区、不同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确定洪水

标准和安全超高的规定。对SDJ12-78和SDJ217-87内容的补充、修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划设计规范(doc 35页

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划设计规范(doc 35页

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划设计规范(doc 35页)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1996

Specification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resrvoir

submergence tratment of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施行日期:1997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关于发布《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技[1996]807号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各勘测设计院,各有关单位: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通过,批准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

其编号为:DL/T5064-1996

该标准自1997年5月1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前言

1984年12月31日原水利电力部以[84]水电技字第118号文颁发了SD130—84《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该规范为全国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迈向规范化起了重要作用。由于近十年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对水库移民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国务院于1991年2月15日以第74号令发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1992年3月25日以国发[1992]20号文批转了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移民前期工作,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切实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同时,1994年12月22日电力工业部以电计[1993]567号文发出了《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将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调整为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同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详图四个阶段。因此,原有规范已很不适应实际工作的要求,必须修订,并将规范名称改为“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算编制规范》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 划设计规范》
• 一、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 • 二、专业项目处理 • 三、库底清理
一、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
• 1、一般规定 • 2、淹没影响区 • 3、枢纽工程建设区 • 4、建设征地移民界线 • 5、设计深度要求
1、一般规定
• 5.1.1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是指水电工程建设涉及的 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迁建、复 建项目用地的范围的确定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的 规定。
• 5.2.13其它影响区域,包括因水库蓄水致使岩溶发育地区 库周岩溶洼地出现库水倒灌、滞洪而造成影响的区域;因 减水造成的影响区域;水库蓄水后,失去基本生产、生活 条件而必须采取处理措施的库周及孤岛上的区域,应按不 同的影响成因,预测影响损失,分析研究确定。W
3、枢纽工程建设区
• 5.3.1枢纽工程建设区包括枢纽工程建筑物及工程
没对象应按表 5.2.3所列设计洪水重现期的上限标准选取,
选取其他标准时,应进行分析论证。

铁路、公路、电力、电信、水利设施、文物古迹等淹
没对象,其设计洪水标准按照GB50201及相关行业技术标
准的规定确定。若GB50201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无规定的,
可根据服务对象的重要性研究确定其设计洪水标准。
2、水库淹没影响区
洪水回水计算。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范

目录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和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 (1)

《防洪标准》GB 50201-94 (4)

《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2005 (4)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 5021-93 (5)

《水电工程招标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2005 (5)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287-1999 (6)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99-94 (8)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 5061-1996 (8)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1990 (10)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SDJ 302-88 (14)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14)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 5077-1997 (15)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L/T 5057-1996 (15)

《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DL 5108-1999 (19)

附录D(标准的附录)坝基、坝体抗滑稳定抗剪断参数值 (2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DJ 218-84 (26)

《混凝土拱坝设计规范(试行)》SD 145-85 (29)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DL/T 5016-1999 (30)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试行)》DL/T5195-2004 (32)

《水电站调压室设计规范》DL/T5058-1996 (32)

《水电站压力钢管设计规范(试行)》SD 144-85 (33)

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设计大纲

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设计大纲

FCD15011 FCD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

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

设计大纲范本

〔1/2〕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信息网

1999年7月

1

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

设计大纲

主编单位:

主编单位总工程师:

参编单位:

主要编写人员:

软件开发单位:

软件编写人员:

勘测设计研究院

年月

2

目录

1 引言 (4)

2 枢纽工程特性及水库淹没概况 (4)

3 设计依据文件和规范、法规 (5)

4 水库淹没范围确定及淹没实物指标调查 (6)

5 移民安置规划及专项规划(见FCD15012/F007)

6 防护工程 (12)

7 库区综合开发规划及库底清理 (19)

8 淹没处理概(估)算及迁建进度(见FCD15012/F007)

9 工程永久占地处理(见FCD15012/F007)

3

1 引言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纪要及批文,本阶段以枢纽工程的___坝址及正常蓄水位m(___标高)和___ m方案,进行水库淹没和工程永久占地两部分处理的初步设计(简称水库淹没设计),确定水库淹没及工程永久占地范围,查明水库淹没及永久占地的实物指标,参与工程规模论证,编制移民安置和专项迁建规划,进行库区防护、水面和消落区开发利用与水库库底清理规划,编制投资概算,编写以上各单项说明或报告,于___年___月前提出水库淹没设计专题报告及枢纽工程设计报告的相应章节。

2 枢纽工程特性及水库淹没概况

2.1 枢纽工程特性

___工程,系___水系___河___游的___梯级,上游与___梯级相接,下游尾水接___梯级。坝址位于___省(区) ___县(市) ___乡(镇) ___ 村,上距___县城(市) ___km,下距___县城(市) ___km。

DLT5064-水电工程水库淹没设计规范

DLT5064-水电工程水库淹没设计规范

DLT5064-水电工程水库淹没设计规范

1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1996

Specifications for planning and design of resrvoir

submergence tratment of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主编单位: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施行日期:1997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关于发布电力行业标准的

通知

电技[1996]807号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各勘测设计院,各有关单位:

电力行业标准,经审查

2

经过,批准为推荐性标准,现予发布。

其编号为:DL/T5064-1996

该标准自1997年5月1日起实施。

请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电力工业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并抄送部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前言

1984年12月31日原水利电力部以[84]水电技字第118号文颁发了SD130—84。该规范为全国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迈向规范化起了重要作用。由于近十年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对水库移民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国务院于1991年2月15日以第74号令发布了(以下简称),1992年3月25日以国发[1992]20号文批转了国家计委(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移民前期工作,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切实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同时,1994年12月22日电力工业部以电计[1993]567号文发出了,将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调整为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同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详图四个阶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标准

一、工程等级与规模

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其规模、重要性和影响,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等级,确定相应的洪水标准、建筑物级别、机电设备规模等。同时,应根据工程规模,合理规划工程布局和总体设计,确保工程效益的最大化。

二、洪水标准

洪水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的关键指标之一,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防洪能力。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等级和规模,结合流域的洪水特性,采用适当的洪水标准和设计方法,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地质勘察

地质勘察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的关键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设计前应对工程区域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了解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地震活动等情况,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四、流域规划与水资源利用

流域规划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的指导性文件,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流域的水资源条件、生态保护要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流域规划方案。同时,应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效益。

五、工程布局与总体设计

工程布局与总体设计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等级、规模和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枢纽布置、建筑物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的总体设计方案。

六、枢纽布置与建筑物设计

枢纽布置与建筑物设计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的关键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工程的性能和效益。设计时应根据工程总体方案和水资源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坝址选择、枢纽布置、水工建筑物设计等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的枢纽布置与建筑物设计方案。

七、机电设备与金属结构设计

dlt 5064-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oc

dlt 5064-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oc

dlt 5064-2019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P55

备案号:J69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 L/T5064—2007

代替DL/T5064—1996 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

规划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ofresettlementplanningand

designingforhydroelectricproject 2007-07-20发布2007-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第一章、目次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总那么 (3)

4各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5)

5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 (8)

6社会经济调查 (13)

7实物指标调查 (16)

8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21)

9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25)

10城市集镇处理 (32)

11专业项目处理 (36)

12库底清理 (41)

1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44)

14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 (47)

15实施组织设计 (60)

16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62)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编制要求 (63)

附录B〔规范性附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目录.. 69 条文说明 (77)

第二章、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组织对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进行修订,修订后更名为《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gA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gA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 5.2.4水库设计洪水回水水面线,应根据河流输沙量的大小、 本流域水利水电工程综合开发情况、本水库运行方式,按 照设计坝前起调水位和入库流量,自坝前断面起,向上游 逐断面计算回水水位,据此形成沿程水面线。设计洪水回
水水面线,应以坝址以上同一频率的分期洪水回水位组成 外包线的沿程回水高程确定。

对于较大的或有重要淹没对象的水库支流,也应进行
• 5.4.2建设征地移民界线应根据水库淹没影响区、枢纽工程 建设区的划分,统一分析确定。
• 5.4.3在人口迁移线以外的耕地征收范围内人口、房屋也应 纳入处理范围。
5、设计深度要求
• 5.5.1预可行性报告研究阶段,初步计算水库洪水回水,初 步拟定水库淹没影响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提出初步的建 设征地处理范围。
• 5.2.13其它影响区域,包括因水库蓄水致使岩溶发育地区 库周岩溶洼地出现库水倒灌、滞洪而造成影响的区域;因 减水造成的影响区域;水库蓄水后,失去基本生产、生活 条件而必须采取处理措施的库周及孤岛上的区域,应按不 同的影响成因,预测影响损失,分析研究确定。W
3、枢纽工程建设区
• 5.3.1枢纽工程建设区包括枢纽工程建筑物及工程
二、专业项目处理
• 1、一般规定 • 2、处理规划设计 • 3、组织和程序 • 4、设计深度
1、一般规定
• 11.1.1 专业项目处理是对受建设征地影响的铁路、 公路、水运、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水利水电 设施及企业、事业单位、文物古迹、矿产资源、 其他项目等进行复建和补偿,其处理规划设计技 术标准和指标,应执行其他国家相关专业项目规 划设计的规范和规程的技术规定。移民安置有特 殊要求的,另行规定。

第一部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第一部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第一部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1. 总则

1.0.1 为保证水利水电工程及其下游( 或保护区) 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防洪、灌溉、发电、供水和治涝等水利水电工程。

对已建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加固或改建、扩建,执行本标准有困难时,经充分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

1.0.3 确定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建筑物和级别和洪水标准时,应合理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景、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右岸等方面的关系。

1.0.4 规模巨大、涉及面广、地位特别重要的水利水电工程,其等别、建筑物的级别、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等,必要时可专门论证,经主管部门批准确定。

1.0.5 水利水电工程中其他专业的建筑物的级别和洪水标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

2.1 工程等别

2.1.1 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及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按表 2.1.1 确定。

表 2.1.1 水利水电工程分等指标

注: 1 、水库总库容指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静库容;

2 、治涝面积和灌溉面积均指设计面积。

2.1.2 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

2.1.3 拦河水闸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过闸流量,按表2.1.3 确定。

表 2.1.3 拦河水闸工程分等指标

2.1.4 灌溉、排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装机流量与装机功率,按表 2.1.4 确定。工业、城镇供水泵站的等别,应根据其供水对象的重要性,按表 2.1.1 确定。

团滩河水库电站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及处理范围

团滩河水库电站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及处理范围

团滩河水库电站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及处理范

1.1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

按规范规定,耕地、园地、农村居民点的设计洪水重现期原则上应按上限值选取。但是团滩(水库)电站库区为峡谷地段,淹没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没有太多的农村居民点及公路、输电、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等重要的对象,原有防洪标准偏低,加上水库为多年调节水库,调节性能较高,故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按下限值考虑。其次,团滩(水库)电站汛期不设置限制水位,水库尽可能蓄满,供水期一般年分水库水位消落不至接近死水位,其余月份或供或蓄,故不需要计算汛期和非汛期相同频率的回水位作为征地、移民线。再次,本水库采用高限得出的洪水位与低限洪水位几乎无水位差别,故不存在高低限之间含有土地及其他实物指标问题。经综合分析论证,确定耕地、园地、农村居民点及专业项目设施设计洪水标准按下限值考虑。

(D1/T5064-2007)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的有关规定,结合淹没对象的重要性、水库调节性能和运行方式方面

的分析,在安全、经济和考虑原有防洪标准的原则下,综合确定团滩(水库)电站工程一级电站水库不同淹没对象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见下表11-2o

不同淹没对象设计洪水标准

1.2水库淹没处理范围

团滩(水库)电站工程一级电站水库淹没处理范围包括

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淹没区(经常淹没区)、正常蓄水位以上受到洪水回水、风浪影响的淹没区域(临时淹没区)和因水库蓄水引起的坍岸、滑坡、浸没等区域(影响区)等三部分。

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水库蓄水后对库区不会产生大的渗漏

水利工程设计规划标准示范文本

水利工程设计规划标准示范文本

水利工程设计规划标准示范文本

1. 引言引言

水利工程设计规划是确保水利工程能够安全、高效地运行的重要环节。本文档旨在提供水利工程设计规划标准的示范文本,以供参考和指导。

2. 总体原则总体原则

水利工程设计规划应遵循以下总体原则:

- 安全性:设计应考虑工程的安全性,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在各种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

- 效益性:设计应注重工程的效益,确保投资能够得到合理回报。

- 可持续性:设计应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 综合性: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技术、经济、环境等。

3.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水利工程设计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工程背景:明确工程的背景、目标和需求,包括工程的类型、规模和用途等。

- 工程布局:确定工程的布局和分布,包括各个组成部分的位

置和相互关系。

- 工程参数:确定工程的基本参数,包括水量、水压、流量、

水位等。

- 工程结构:确定工程的结构形式和主要构件,包括水坝、渠道、泵站等。

- 工程设备:确定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包括各种机械设备

和仪器仪表等。

- 工程施工:确定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工期计划,包括土建施工

和设备安装等。

- 工程运行:确定工程的运行管理体制和运行维护计划,包括

工程的巡视、维修和保养等。

4. 文档规范文档规范

编写水利工程设计规划文档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 语言准确:使用准确、简洁的语言表达设计意图和要求。

- 图表清晰:使用清晰、规范的图表和表格展示设计方案和数据。

- 段落结构:按照逻辑结构划分文档段落,确保信息的连贯性和条理性。

- 引用规范:引用他人观点或数据时,需注明来源,确保文档的可靠性和版权合法性。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DL/T 5064-1996

条文说明

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DL,T 5064,1996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

2 各规划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3 水库淹没处理范围的确定

4 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

5 移民安置规划

6 专业项目复建规划设计

7 防护工程规划设计

8 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9 库底清理技术要求

1O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估)算

11 附则

长江委信息研究中心馆藏 1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适用规范全文数据库

1 总则

1(0(1 基本沿用SD130-84《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以下简称SD130-84)第1.0.1条,只增加了“必须贯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由于原水利电力部已分为水利部、电力工业部,特别根据1993年12月22日电力工业部电计,1993,567号文《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水电工程设计阶段调整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同步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详图四个阶段,而水利项目仍沿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加之近1O年来水库移民工作有很大的发展和加强,特别是国务院发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委的《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规;又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工作的任务愈来愈重,SD130-84已难以全部适应现在实际工作的要求,必须进行修订。因此,在修订SD130-84之时,规范的名称也改用《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团滩河水库电站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设计方案

团滩河水库电站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设计方案

团滩河水库电站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设计方

1.1水库淹没处理

1.1.1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

团滩河(水库)电站工程水库区由一级电站水库区和二级电站库区两部分构成。二级电站库区由于坝壅水高度较低,水库设计回水位仍在原河床以内,库区不存在淹没耕地及林地等实物指标问题,故不考虑其淹没损失影响。所以团滩河(水库)电站工程水库的淹没问题仅涉及一级电站水库区。

根据《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5064-2007)的有关规定,结合淹没对象的重要性、水库调节性能和运行方式方面的分析,确定团滩河(水库)电站工程一级电站水库不同淹没对象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为:耕地、园地征用采用2年一遇(P=50%)洪水洪水回水,按坝前段正常蓄水位480m考虑0.5m风浪安全超高水位接二年一遇洪水回水外包线确定淹没征用线;人口、房屋等依据十年一遇洪水回水成果,按坝前段正常蓄水位480mm考虑1.0m风浪安全超高水位接十年一遇洪水回水外包线确定其迁移线;专项设施依据二十年一遇洪水回水成果,按坝前段正常蓄水位48OnI考虑1.Onl 风浪安全超高水位接二十年一遇洪水回水外包线确定淹没征用线;林地、未利用地等征用线均按水库正常蓄水位平水线确定其淹没征用线;干流回水尖灭点以库尾回水线不高于同频率天然水面线O.3m范围内

确定回水尖灭点位置。根据调洪计算最终确定耕地、园林赔偿标准按

正常水位以上LOm进行赔偿,居民房屋、人口搬迁按正常水位以上LOnl进行。

1.1.2水库淹没影响实物指标调查

(1)实物指标调查工作组织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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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DL/T 5064-1996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

2 各规划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3 水库淹没处理范围的确定

4 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

5 移民安置规划

6 专业项目复建规划设计

7 防护工程规划设计

8 水库水域开发利用

9 库底清理技术要求

1O 水库淹没处理补偿投资概(估)算

11附则

1 总则

1.0.1 基本沿用SD130-84《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规范》(以下简称SD130-84)第,只增加了“必须贯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由于原水利电力部已分为水利部、电力工业部,特别根据1993年12月22日电力工业部电计[1993]567号文《关于调整水电工程设计阶段的通知》,水电工程设计阶段调整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同步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详图四个阶段,而水利项目仍沿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加之近1O年来水库移民工作有很大的发展和加强,特别是国务院发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转发国家计委的《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规;又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工作的任务愈来愈重,SD130-84已难以全部适应现在实际工作的要求,必须进行修订。因此,在修订SD130-84之时,规范的名称也改用《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1. 0. 2 基本沿用SD130-84第,只增列了“城镇迁建”的规划任务,并在文字表述上有所改进。

1. 0. 3 沿用SD130-84第,只是将其中“水库移民征地问题”改为“水库淹没损失问题”,以概括当前水库淹没涉及的对象更加扩大了。

1.0.4 基本沿用SD13O-84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及第四条中“逐步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以代替SD13O-84第,做到不降低移民原来正常年景实际的经济收入水平,并能逐步有所改善”的提法。1.0.5 基本遵循SD130-84第

1.0.6 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同SD130-84相比,删去了“对于淹没耕地千亩以下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可适当简化”,增加了“施工详图阶段可根据本规范有关条款的原则规定与实施要求,……,进行工作”,工程占地也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进行工作。

2 各规划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

和工作内容

2.1 本节基本参照1994年3月电力工业部电计[1993]567号文颁发的《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试行)》中2.6节“水库淹没”的规定编制的。关于各项工作的深度要求,则列人以下有关章节。

2.2 基本沿用SD130-84第,只增加规定“查明库区大滑坡体、不稳定岸

坡的分布、范围,圈定浸没和坍岸区。对淹没线以上附近不稳定岸坡和拟定的移民安置区的地基稳定性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和“提出水库淹没处理实施总进度及分期移民和分年投资初步计划”。这是总结多年来移民安置后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而提出来的。

2.3 基本沿用SD13O-84第,其中“落实库边主要道路、渡口、桥梁的设置”已删去,因本规范将库周交通列为专项处理。

在招标设计阶段,对水库淹没影响处理范围和淹没实物指标是否需要核定,要根据不同情况研究确定。如当招标设计阶段与可行性研究阶段相距在5年以上或库区社会经济发展有明显变化,可按照电力工业部1995年3月以电计[1995]135号发布的《关于水电站水库淹没实物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为使移民安置规划在实施时具有可操作性,本规范要求在招标设计阶段“编制实施规划或实施计划”。在具体工作中,编制实施规划还是实施计划,可根据前一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的落实程度、移民任务的大小和审查的意见而定。如在前阶段编制的移民安置规划有待进一步落实,在本阶段宜编制实施规划。

3 水库淹没处理范围的确定

3.1 本节对确定淹没处理范围的技术标准做出了规定。

3.1.1 基本沿用 SD130-84第

3. 1. 2 基本沿用SD130-84第,只在考虑临时淹没因素中增列了船行波,因在通航水库里常产生船行波。临时淹没区,是在正常蓄水位以上计及洪水回水位,再考虑风浪、船行波等因素波及的范围,不要将风浪和船行波两者叠加,只宜考虑其中最大值。冰塞壅水影响,常发生在严寒季节,并不与洪水回水同时发生。因此,临时淹没区要根据水库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3.1.3 沿用SD130-84第,只增补了牧草地也按正常蓄水位确定其处理范围。

表,经与1994年颁布的国标《防洪标准》相对照,均在其规定的范围之内。

3.1.4 基本沿用SD13O-84第,但进一步明确了以下几点:(1)关于水库洪水回水淹没范围的确定,将“应以坝址以上不同洪水标准的沿程回水位高程为依据”,修改为“应以坝址以上同一频率的分期洪水回水位组成外包线的沿程回水高程为依据”。即指对某一淹没对象(如居民点或土地)所选用的设计洪水标准在不同时段的洪水回水位的外包线。

(2)关于水库回水末端的终点高程位置,将原规定的“可接回水曲线高于同频率洪水天然水面线0.1~0.3m范围内分析确定”,修改为“水库回水末端的设计终点高程位置,在回水曲线不高于同频率天然水面线0.3m 范围内,是采取垂直斩断还是水平延伸,应结合当地地形、壅水历时和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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