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研项目进度管理表.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某年工作计划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某年工作计划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某年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和目标规划本年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工作重点是着力提高海关口岸检验检疫效率,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国际交流水平,具体目标规划如下:1. 提高海关口岸边检效率,达到平均检验检疫速度降低20%以上;2. 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降低不合格率至5%以下;3. 推动国际合作,加强与自治区级以上检验检疫部门的交流合作,提高我国国际交流水平;4. 围绕国家食品安全战略,扎实推进食品检验检疫工作,加强进口食品中毒理和农药检验,提高检验检疫效率和水平。
二、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根据上述目标计划,我们需要分别制定以下任务和时间安排:1. 提高海关口岸边检效率(1)制定边检作业指引,加强巡检力度。
时间安排:年初至年底。
(2)优化仪器设备配置,提高检验检疫效率。
时间安排:年初至年中。
(3)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海关口岸检验检疫的专业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时间安排:年初至年底。
2. 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1)加强进口商品的分类检验,优化风险防范策略。
时间安排:一至三季度。
(2)加强出口商品的质量认证和追溯体系建设。
时间安排:年初至年底。
3. 推动国际合作(1)加强与自治区级以上检验检疫部门的交流合作。
时间安排:年初至年底。
(2)促进我国检验检疫技术、规程等规范的国际化提升。
时间安排:年初至年底。
4. 推进食品检验检疫工作(1)加强进口食品中毒理和农药检验,提高检验检疫效率和水平。
时间安排:年初至年底。
(2)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时间安排:年初至年底。
三、资源调配和预算计划为实现以上工作目标,我们需要适当调整资源配置,明确经费投入计划,具体如下:1. 资源调配(1)增加人员投入,提高边检人员数量和技能水平。
(2)优化仪器设备配置,提高检验检疫效率。
(3)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商监管,提高质量安全预警预测能力。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委托书》格式的通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委托书》格式的通知正文:----------------------------------------------------------------------------------------------------------------------------------------------------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规范《报检委托书》格式的通知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代理报检行为,维护正常的检验检疫工作秩序,我局将使用统一格式的《报检委托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检委托书》格式统一为附件所列。
二、《报检委托书》可在我局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自行打印。
三、《报检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四、从2009年11月1日起,《报检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报检委托书》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附件:报检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委托人郑重声明,保证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
本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报检申请单”和各种随附单据。
具体委托情况如下:本单位将于_______年_______月间进口 / 出口如下货物:品名HS编码数(重)量合同号信用证号审批文号其他特殊要求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注册登记号),代表本公司办理下列出入境检验检疫事宜:□ l. 办理代理报检手续;□ 2. 代缴检验检疫费;□ 3. 负责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和验货;□ 4. 领取检验检疫证单;□ 5. 其他与报检有关的相关事宜。
请贵局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办理。
委托人(公章)受委托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本委托书有效期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我局)所承担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我局承担的来源于中央财政及北京市财政专项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其他资金来源的科研经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科学合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科研经费的管理实行“独立建帐、单独核算、讲求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科技处是我局科研经费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1.负责编制科研经费年度预算;2.负责审核申报项目的科研经费预算;3.负责审核项目负责人编制的科研经费决算;4.负责监督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的使用;5.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条财务处是我局科研经费的财务核算部门,其职责是:1.负责审核、批复科研经费年度预算;2.负责科研经费的账目管理和核算;3.负责审核科研经费的决算。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我局科研经费的使用者,其职责是:1.负责编制申报项目的科研经费预算;2.负责执行被批准的科研经费预算;3.负责编制项目经费决算;4.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第七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分为科研专项业务费和科研管理费。
第八条科研专项业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一般包括:1、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试制费用。
设备的购置和管理按照《北京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北京检验检疫局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在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中进行第二批数据申报的通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在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中进行第二批数据申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公布日期】2009.09.09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在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中
进行第二批数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构建保障进出口产品质量的长效机制,全面掌握企业质量状况,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发了"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并决定在我局等五个直属局开展试运行工作。
我局已于6月11日开展了第一批数据采集,主要涉及辖区内的出口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目前已基本完成。
现决定进行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的第二批数据采集。
经研究,我局确定将辖区内的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口食品化妆品使用单位、存储单位和进口食品化妆品收货人/经销商作为第二批数据采集对象。
望以上企业积极配合我局工作,在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企业申报子系统中进行数据申报。
具体申报地址和申报方式请参阅附件。
附件: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库企业申报子系统操作指南(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科研样品入境管理事项备案表
科研数据样品标本仪器入境申请表
填表说明
1.物物种(或亚种)的中文名称要求一律填写该种(亚种)植物在植物分类学中的中文学名。
2.保护级别”要求分别填写国家保护I级、Ⅱ级,CITES附录I、附录II或附录III。
3. “来源”一栏注明该种货物所含植物或其成分是人工培植、野外获得或其他方式。
4. “货物类型”分为“活体”——活的植物全株或其新鲜的根、茎、叶、花、果、籽等各个部分;“原料”——物理形态发生改变,化学成分未发生变化的植物全株或其根、茎、叶、花、
果、籽等各个部分;“加工品”——利用或含有该种野生植物成分的加工产品。
如果货物类型为“加工品”,则要求注明“植物原料含量”(即该种货物中该种植物的含量百分比及其所含重量)。
5.“货物进口目的”要求按照“科学研究”、“文化交流”、“进口贸易”等目的填写。
6. 附件”一栏应把所需附件名称前的“□”改成“□√”并附具体文件于申请表后,如有其他附件也在此栏注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以下简称质检系统)的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促进质检系统科技进步,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主管部门实施安排,由单位和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
质检系统申报国家科技项目按照国家科技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质检系统科技项目(含软科学研究及国际科技合作研究)的立项、实施管理、成果鉴定或项目验收及项目经费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全系统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并履行如下职责:(一)组织建立质检系统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制定重点项目计划,参与拟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协议,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
(二)负责科技立项工作的政策性指导,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的重点需求,下达项目指导性建议。
(三)组织审议及批准项目立项,批准“项目计划任务书”,编制年度计划。
提出项目经费预算计划,监督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安排组织成果鉴定或项目验收。
(四)指导国家质检总局各直属挂靠单位、直属检验检疫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管理工作;协调系统内科技活动;协调处理与系统外其他有关单位的科技开发等问题。
(五)负责与国务院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部委、行业科技管理部门的业务协调及联络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直属挂靠单位、直属检验检疫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及所辖范围的项目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各项科技管理法规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组织申报国家质检总局项目,组织制定本单位科技项目计划。
(三)组织本单位承担的各类项目的实施,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四)负责管理本单位科研条件、科技成果及其有关工作。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实施2012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实施2012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进口许可与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12.01.04
【实施日期】2012.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实施2012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
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进出口企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法检目录》)进行了相应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检目录》中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和监管的HS编码5401个,其中实施进境检验检疫和监管的HS编码4377个,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和监管的HS编码4700,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的HS编码3个。
1 / 1。
北京出入境检检疫局行政审批及备案等事项一览表
开发区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6号
顺义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柱东路乙3号
20
进口涂料备案
检验处
58619082
周二上午8:30-11:30
周四上午8:30-11: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2
21
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周期检验备案
检验处
58619085
动植处
58619052
58619025
58648823
周二下午13:30-16:30
周四下午13:30-16: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9
7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使用单位备案
动植处
58619047
58619044
58619045
周二30
周四下午13:30-16: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9
15
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类)检疫审批
食品处
58619067
随时网上申请
网上受理
16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
食品处
58619064
随时网上申请
网上受理
17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食品处
58619740
58649067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603
13
进口粮谷加工企业考核申请
动植处
58619052
58619025
58648823
周二下午13:30-16:30
周四下午13:30-16:30
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1209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促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措施的通告-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促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措施的通告正文:----------------------------------------------------------------------------------------------------------------------------------------------------关于公布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促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工作措施的通告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决策部署,我局结合北京地区实际,主动适应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了3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促进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现就有关措施通告如下: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简化生物医药研发所需的特殊物品、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出入境审批手续。
特殊物品方面,缩短特殊物品审批时限,推行审批电子化,紧急特殊物品做到随报随批。
同时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延长中低风险特殊物品审批单有效期,实行审批单分批核销制,实施不同比例的抽批查验。
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方面,获取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审批,缩短审批时限,延长许可证有效期,实施分批核销,允许SPF鼠境内边隔离边实验,对低风险动植物产品免于审批和索证。
此外,打破SPF鼠遗传物质准入门槛,特许符合条件的进境。
(二)改进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简化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范围内产品和进口强制性认证范围内产品的相关手续。
网购保税进口食品(除婴幼儿配方食品外)经营企业可自主选择产品随附纸质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产品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电子信息等方式,免除批批加贴纸质中文标签,加快产品验放速度。
对跨境电子商务中进口的未获证强制性认证范围内产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规定,简化相关手续。
(三)对强制性认证展品实行检验检疫备案核销制,简化参展食品、化妆品申报手续。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快推进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快推进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加快推进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加强北京地区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进出口企业、物流企业和第三方平台企业等进行追溯体系建设;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工作目标北京地区重要领域出入境物品企业追溯能力显著增强,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有效提升;保障消费安全,社会公众对追溯物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促进监管方式创新,实现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
三、分类推进优先将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重要工业品等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监管要求的出入境物品纳入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扩充物品范围。
四、搭建监管系统建立开放性的出入境物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并依托监管系统实施质量安全追溯监督管理工作,对纳入监管系统的企业采取针对性的服务措施。
允许企业按照自身的追溯体系与监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追溯信息互联互通。
企业可申请享受优先试点便利化措施、简化检验检疫监管程序、降低检验、查验比例和监管频次、加快通关验放速度等便利措施。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生物检测项目一览表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定的流程时限的饱和工作量为40个样品。
限以同一检测样品中所需时间最长的检测项目的流程时限计。
的检测项目需提前通知实验室以备检验所需特殊材料。
检测的流程时限的饱和工作量为15个样品。
检的项目超过100个时,出证时间需延长到4小时。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No.5
程时限的饱和工作量为4个样品。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某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检测能力一览表(生物)
测方法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检疫规程或国际兽医局(OIE)标准;备注的内容为检测样品的要求。
的流程时限的饱和工作量为10个样品。
科研项目监督检查记录表
HY/JLB-8.3-07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代号
项目类别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
负责人
项目
主管
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及(证明文件、记录)
检查
结论
备注
1
职责分工
2
研制进度
3
科研生产现场管理
4
文件记录控制
5
经费使用
6
质量管理
7
保密管理
结论
参加检查人员
注:①职责分工主要检查项目各岗位任命及职责分配;②研制进度主要检查实际研制进度与合同、研制计划的一致性;③科研生产现场管理主要检查生产设备的状态、维护保养记录、操作规程等,计量设备的状态及标识,工艺文件及生产记录等;④文件记录控制主要检查项目已产生文件是否齐全、状态是否受控,记录是否可追溯;⑤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检查与预算执行是否存在偏差、外协费用的控制等;⑥质量策划、计量设备、检验控制、设计评审等⑦保密管理主要检查涉密项目的计算机、涉密载体的传阅、产生、制作及销毁等手续是否符合研究相关保密规定。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文件.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室文件京检办财〔2007〕12号关于编制我局200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各分支机构、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做好我局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保证我局2008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我局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预算编制工作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有关要求,在总结2007年预算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局预算管理体系,适应中央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全面开展三— 1 —级预算工作,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北京检验检疫事业发展和我局2008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工作重点在200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应重点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
1. 结合我局2008年工作重点和检验检疫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2008年重点工作预算编报工作。
特别是要重点做好“支持北京奥运工作专项经费”、“新隔离场建设经费”、“机场局综合实验楼建设经费”等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确保我局奥运检验检疫工作顺利开展。
2. 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应充分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工作要求和我局重点工作,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预计各项支出。
在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的同时,注意不漏项,特别是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和我局领导明确指示的项目,不要遗漏。
各职能处室和各综合业务管理部门应及时与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联系,了解2008年检验检疫工作重点,并及时传达。
3. 各部门原则上应在2007年预算批复的基础上编报2008年预算,特殊情况下应控制在2007年预算批复数的1.1倍以内;机场局应控制在2007年预算批复数的1.2倍以内。
(二)进一步细化预算,努力做到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
— 2 —1. 根据财政部政府收支科目分类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要求,2008年预算编制和预算批复都将更加细化,而且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北京国检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境货物报检要求的通知
北京国检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境货物报检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日期】2013.08.21•【字号】•【施行日期】201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出入境管理正文北京国检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境货物报检要求的通知各报检单位:为全面掌握入境货物信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产品风险管理,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北京国检局”)于近期对入境报检要求进行全面规范并对入境报检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
新系统将实现入境货物、集装箱、木质包装一单申报、一次抽查,降低口岸重复抽查概率,提升业务信息准确率。
为配合申报系统的升级和入境报检要求的规范,确保入境货物通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在北京地区办理通关手续的所有入境货物(不论是否法定检验)实施检验检疫申报管理。
(一)使用九城软件和榕基软件报检的,报检方式不变。
入境快件和综保区业务报检方式不变。
(二)使用信城通网上申报软件的,应使用信城通“企业用户申报系统”(网址:https:///)进行申报。
(三)信城通的“顺义报检系统”,将于9月1日起关闭报检通道。
二、入境货物及其木质包装、集装箱信息一单申报。
集装箱、木质包装检疫不再单独另报。
三、入境货物申报后,我局向报检单位发送受理情况和口岸查验抽查指令的回执。
报检单位需根据回执中不同内容,采取不同的报检方式。
(一)回执中正式报检号为15位数字的(例如1101001130123456),报检时打印“入境货物报检单”,随附单据要求不变。
(二)回执中正式报检号为15位数字+1位英文字母F的(例如1101001130123456F),报检时打印《入境货物报检单》(原有《监管库区入境普通货物放行申请单》停止使用),随附单据要求如下:1.抽中口岸查验的报检单,需随附以下单据:报检回执单;进口发票或报关单副本(ATA单证货物附ATA单证复印件);提、运单或复印件;代理报检委托书;其他必要单据。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使用产地证注册年审新表格的通知通告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使用产地证注册年审新表
格的通知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公布日期】2004.12.29
•【字号】
•【施行日期】2004.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使用产地证注册年审新表格的通
知通告
各出口单位:
为配合产地证新业务系统升级,自2005年1月开始,产地证注册、年审和变更启用新的表格,申办手续有较大变化。
出口单位如办理产地证注册、年审和变更手续,须从我局网站()网上办公栏目下载相应表格,所有表格必须填写完整,企业法人签字并盖公章,表格填制不全,资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手续齐全者自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请各出口单位提前下载相应表格以作准备,以免因审核时间长而影响业务。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