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6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管道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中国石油管道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试行)1 目的为规范管道公司生产现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提供安全管理标准。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油气生产、施工作业、检修作业、建筑施工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对400V 及以上的临时高压变配电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需要从现场固定的电气开关、配电室及配电箱等引接出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
3 术语和定义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和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
超过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或GB5008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执行。
4 职责4.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及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 生产部门是临时用电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是临时用电的监督部门。
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必要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
临时用电许可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
5 原则5.1 临时用电必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作业许可、锁定管理等规定。
5.2 在开关上引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如果有裸露带电部分,其前级开关必须断电上锁。
5.3 任何不符合安全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性用电线路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4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进行。
5.5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5.6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都必须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 ,小于1.5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中石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目录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要求 (1)5.1 基本要求 (1)5.2 施工组织设计 (2)5.3 架空和地面走线 (2)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 (2)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3)5.6 标签、标识 (3)5.7 临时用电许可证 (3)5.8 安全职责 (4)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4)6.1 审核 (4)6.2 偏离 (4)6.3 培训和沟通 (4)附录A(资料性附录)临时用电许可证(式样) (5)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0-2009作业许可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non-standa rd built temp orary electri cal cable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JSA)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3.1.2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3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3.2许可证办理程序3.2.1临时用电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方案(使用6kV 及以上临时电源)、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安全管理)中石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暂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2022年修订版)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要求 (1)5.1 基本要求 (1)5.2 施工组织设计 (2)5.3 架空和地面走线 (2)5.4 用电路线安全要求 (2)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3)5.6 标签、标识 (3)5.7 暂时用电许可证 (3)5.8 安全职责 (4)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4)6.1 审核 (4)6.2 偏离 (4)6.3 培训和沟通 (4)附录A(资料性附录) 暂时用电许可证(式样) (5)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暂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暂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合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暂时性使用380V或者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标准。
JGJ 46 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0-2022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标准。
非标准配置的暂时用电路线 non-standard built temporary electri cal cable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暂时性用电的电气路线,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暂时用电路线)。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 )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 的电气作业人 员, 应持有 电工作业证。 3 )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 应按 供电电压等级 和容量 正确使 用, 所 用电 气 元件应符合 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 临时用电电源施 工、 安装应严格执行电 气施 工安装规 范, 并接 地 良 好。
①在 防爆场所使 用的 临时电源 、 电气元件和 线路应 达到相应 防爆等 级 位指 定电源接入 点。凡在 具有 火灾爆 炸危险场 所 内的临 时用 电, 应在 办理 要 求, 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 施。 许 可证 前 。 按规定 办理“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 可证 ” 。 ② 临 时 用 电 线路 及 设 备 的 绝缘 应 良好 。 ( 3 ) 基本建设使 用 6 k v、 1 0 k V临时 电源 , 用电者需向单位 电气主管部 门 ③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 芯线 。架空线最 大弧垂 与地面距 离, 在施工现场不小于 2 . 5 m, 穿越机动车道不 小于 5 m。 架 空 线 应 架 设 在 专 用 提 出申请 , 按 照《 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要 求办理 。 ( 4 ) 临时用电票签发人 应具有电器运行经验 并接 受过 临时 用电管理培 电杆 上 , 严 禁 架设 在 树 木和 脚 手 架 上 。 训 。配送 电单位送 ( 停) 电作业人 员和施工单位安装 临时用 电线路的 电气作 ④ 对 需埋 地 敷 设 的 电缆 线 路 应 设 “ 走 向标志” 和“ 安 全标 志 ” 。 电缆 埋 地 业人 员应持有 效电工作 业证 。 深度 不应 小于 0 . 7 m, 穿越公路 时应加设护套管 。 2 管理职责 ⑤现场 临时用 电配 电盘 、 箱有编号, 有 防雨措施 ; 盘、 葙、 门牢靠关闭。 ( 1 ) 各单位 电气管理部 门负责, 瘩 l 时用 电归口管理。 ⑥行 灯电压不应超过 3 6 V, 在 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 、 釜、 槽、 罐等金属设 备作 业 装设 的 临 时 照 明行 灯 电压 不应 超 过 1 2 V。 ( 2 ) 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负责本单位 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 3 ) 配送 电单位 负责其 管辖 范围内临时用电的 审批 。 ⑦对临时用电设施做 到一机 一闸一保 护, 对移动工具 、 手持 式电动工具 ( 4 ) 施 工单位 负责所接 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 、 设备 维护、 安全监护 和管 安 装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的 漏 电 保 护 器 。 理 。 4 ) 配送 电单位应将临时用电设施纳入 正常电 器运行巡 回检 查 范围, 确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保每天不 少于 2 次巡 回检查 , 并建立检 查记 录和隐患问题 处理通知 单, 确保 临时供 电设施 完好 。对存在重 大隐患和 发生威胁 安全的 紧急情况 , 配送 电 ( 1 ) 危 害识 别 1 ) 临时用电票签发前 , 配送 电单位应针对作业 内容进行危害识别 , 制定 单位有权 紧急停 电处理 。 相 应 的 作 业 程 序 及 安 全措 施 。 5 ) 临时用电单位 应严格遵 守临时用电规 定, 不得 变更地点和作业 内容, 2 ) 将每 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禁止任意增加用电 负荷或私 自向其他单位转供 电。 ( 2 ) 许 可证 办理程序 6 ) 在临时用电有效期 内, 如遇施 工过 程 中停 工、 人 员 离开时, 临时用 电 等重 新施工 时, 对 线路 、 1 ) 施工单位 负责人持《 电工作业 操作证》 、 施 工作业单等 资料到 配送 电 单位应从受电端向供电端逐次切断临 时用 电开关 ;
中石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目录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要求 (1)5.1 基本要求 (1)5.2 施工组织设计 (2)5.3 架空和地面走线 (2)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 (2)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3)5.6 标签、标识 (3)5.7 临时用电许可证 (3)5.8 安全职责 (4)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4)6.1 审核 (4)6.2 偏离 (4)6.3 培训和沟通 (4)附录A(资料性附录)临时用电许可证(式样) (5)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0-2009作业许可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non-standa rd built temp orary electri cal cable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1总则1.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2.1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JSA)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
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为了确保中石油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正常生产,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高危作业系列的作业,旨在有效规范临时用电和高风险作业,预防和避免电气火灾和电气意外事故。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般规定1.电力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2.电气工程师或受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电工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3.执行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确认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4.按相关规定进行电气安全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操作的安全性。
5.操作过程中应确保所有附属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一一对应校准。
6.操作完毕后设备必须关闭并开始维护检修。
安全管理1.制定专门的管理计划和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标准。
2.明确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具体内容,并进行现场示范教育。
3.配备针对电气动力设备的操作、应急救援、维护等人员和设备。
4.完善安全检查体系,定期检查设备和电源的电气安全状态。
5.确保作业现场设施维护、绝缘性能良好、防护措施到位。
管理要求1.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相关的电气知识。
2.电气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能私自改装或维修。
3.使用临时用电场所应经过安全检查,符合临时用电安全规范。
4.搭设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现行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可靠的接地和绝缘措施。
5.运行用电设备前必须进行检验,运行过程中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且不能影响现场的安全和其他装置的正常工作。
6.运行结束后必须清理设备,保持设备的完好。
应急管理1.配备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和应急处理措施。
2.定期组织学习各类事故案例,重视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3.设立有效的报警与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事故能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4.具备应急装备,包括隔离装置、接地器、灭火器、沙袋等,以备不时之需。
中石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目录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要求 (1)5.1 基本要求 (1)5.2 施工组织设计 (2)5.3 架空和地面走线 (2)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 (2)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3)5.6 标签、标识 (3)5.7 临时用电许可证 (3)5.8 安全职责 (4)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4)6.1 审核 (4)6.2 偏离 (4)6.3 培训和沟通 (4)附录 A(资料性附录)临时用电许可证(式样) (5)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0-2009作业许可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non-standa rd built temp orary electri cal cable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规定目的为了保障中国石化的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规定。
二、作业人员的要求和设计条件1.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力知识,并接受过专业的操作培训。
2.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的地点进行作业,以免影响周围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正常工作。
3.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条件操作,不能有所更改或随意调整电源或设备。
4.作业人员必须将所需的电工工具在作业前检查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操作规范1.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之前,必须进行现场交底和编排临时用电方案,等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操作。
同时,必须按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2.所有设备必须都要接地线,并确保接地线的良好接触。
3.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过程中,应当由专人负责观察,以避免电源或设备的温度过高或短路过载等情况。
4.在电设备进行维修、检修、清洗等操作时,则必须保证所操作的设备离开电源,并对电源做出必要的警示。
5.在临时用电作业中,任何非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触碰或调节电源和设备。
6.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都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或管理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理。
四、安全措施1.作业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控制,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2.在进行临时用电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周围人员的安全管理,避免非作业人员无意间接触设备或电源。
3.非作业人员必须远离临时用电作业现场,并对临时用电作业的区域进行隔离。
五、管理制度1.操作人员必须对进行的临时用电作业进行书面记录,并作出防范措施。
2.通过定期的技能培训,进行安全意识培养,保证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3.对于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进行调查和分析,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总结临时用电作业因其特殊性,需要有更加明确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我们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倍加重视,遵守规定,谨慎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中石化临时用电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化临时用电管理,保障临时用电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石化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各单位、各部门及承包商在临时用电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电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管有力;(三)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保节能。
第二章临时用电范围及分类第四条临时用电是指因施工、检修、改造、实验、展览等临时性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力。
第五条临时用电分为以下类别:(一)施工用电:指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二)检修用电:指设备、设施检修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三)改造用电:指设备、设施改造过程中使用的电力;(四)实验用电:指科研、实验过程中使用的电力;(五)展览用电:指展览、庆典等活动使用的电力。
第三章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第六条临时用电申请单位应向供电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用电申请表;(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用电负荷计算书;(四)用电设备清单;(五)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六)用电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七条供电部门收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八条临时用电申请经供电部门审核批准后,申请单位应与供电部门签订临时用电合同。
第四章临时用电施工与验收第九条临时用电施工前,申请单位应进行以下工作:(一)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二)制定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四)设立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条临时用电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二)电线、电缆应敷设整齐,不得交叉、重叠;(三)用电设备应安装牢固,不得松动;(四)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施工完成后,申请单位应组织验收,并向供电部门报告验收结果。
最新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和施工作业区域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处室、直属单位、各二级单位以及承包商。
第四条相关术语和定义:(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一)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清晰划分职责。
对本规定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提出改进建议。
(二)各二级单位施工组织单位:1.负责管理对本单位内临时用电作业。
2.组织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组织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三)属地单位:1.向作业单位明确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交底,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2.审查作业单位临时用电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对现场临时用电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与监护,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
(四)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第七条作业申请人:(一)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中石化临时用电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717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1基本要求1.1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装置生产、检修、施工确需临时用电时,须办理许可证,由配送电单位指定电源接入点。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应在办理许可证前,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1.3基本建设使用6KV、10KV临时电源,用电者需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4临时用电票签发人应具有电器运行经验并接受过临时用电管理培训。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管理职责2.1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
2.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3.1.1临时用电票签发前,配送电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将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3.2许可证办理程序3.2.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许可证。
3.2.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3.2.4作业完工,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停电,并作相应确认后,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3.3作业安全措施3.3.1检修和施工队伍的自备电源不能接入公用电网。
217-6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五: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在生产、检维修或施工作业区内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厂等生产型企业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临时用电作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 V或380 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涉及临时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电动机械设备的作业。
3.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以下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3.3 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又称保护接地系统,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编号为TN-S。
这种供电方式是把三相供电的零线N接地,与仪器设备外壳相连的保护线PE也接地,零线N和保护线PE可以连接在同一地线上,或将保护地线PE单独接地。
电源变压器输出三相,加上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共五条线从配电柜输出,故称三相五线制。
3.4 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指每台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应安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3.5 保护接地为防止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进行的接地。
3.6 保护接零把电工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以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
中石化集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中石化集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中石化集团是中国石油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为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提高用电设备的安全性能,特制定本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集团所有的临时用电场所,旨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2. 术语和定义•临时用电:指在临时场所临时布设的用电装置和设备。
•用电场所:指需要临时用电的场所,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活动场所等。
•临时用电设备:指用于临时用电的电缆、插座、配电箱等设备。
3. 临时用电设备的选择和布设3.1 选择临时用电设备时,应考虑以下因素:•设备的额定电流、电压、功率是否符合实际需求。
•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设备的品牌和生产厂家是否可靠。
3.2 临时用电设备的布设应符合以下要求:•临时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距离不少于1米。
•临时用电设备应避免与水源或湿地接触。
•临时用电设备应固定牢固,避免摇晃和倾倒。
4. 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和保护4.1 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要求:•临时用电线路应按照国家电气安全标准进行布设。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确保电流不超过额定值。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确保人身安全。
4.2 临时用电线路的保护要求:•临时用电线路应防止机械损伤和过度拉扯,避免电缆磨损和绝缘破裂。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温环境中,防止线材老化和短路。
•临时用电线路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5. 临时用电操作规范5.1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掌握以下知识和技能:•临时用电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和保护要求。
•临时用电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5.2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应遵守以下规范:•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或漏电现象。
•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时,应注意操作方法,避免过度使用或过载。
•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时,应保持设备的周围清洁,避免灰尘和杂物进入设备内部。
中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伤人 临时线架设高度接触水造成短路
安装漏电保护器 架设高度满足要求 接触紧密并有固定措施 采取防水、绝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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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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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时用电管理程序 5.1《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办理程序 ⑴用电单位按作业性质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审请用电,填写《临 时用电作业票》的相关现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 供电主管部门审查。若在生产车间申请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前,需先向接引点所在生产车间申请办理用火作业后,再向用电 接引部门申请临时用电。 ⑵用电接引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 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 ,确定接引负责人,在临时用电作业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 字。 ⑶ 用电单位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存在的风险,负责临时用电过 程、使用工器具的管理,要进行生产环境临时用电作业过程风险 评价,提出相应风险削减措施,保证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⑷ 临时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作业票》到电气主管部门审批,生 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地点、送电时间,双方 确认无误后签字,《临时用电作业票》生效。 ⑸ 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由接引单位作业 负责人检查确认后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上签字封票保存,保存 期为一年。 ⑹《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现场供电负责人持有, 第二联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供电单位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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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企业临时用电作业票
申 请 栏 用电所在单位
用 电 目 的 用电作业单位 接 线 电 工 接 引 时 间 风 险 识 别 及 削 减 风 险 措 施 生 产 工 艺 风 险 自 年
用电接引地点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ppt
3.发展 (1)原因: ①甲午战争以后列强激烈争夺在华铁路的 修。筑权 ②修路成为中国人 救的亡强图烈存愿望。 (2)成果:1909年 京建张成铁通路车;民国以后,各条商路修筑 权收归国有。 4.制约因素 政潮迭起,军阀混战,社会经济凋敝,铁路建设始终未入 正轨。
二、水运与航空
1.水运 (1)1872年,
3.2 许可证办理程序 ★临时用电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方案(使用6kV及 以上临时电源)、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 证。 ★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确 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3.3 临时用电的管理 ★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 和安全措施交底。 ★送电前,临时用电配送电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检查临时用电 线路和电气设备,确认《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 全部得以落实。 ★临时用电的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必须进行漏电保护试验, 严禁在试验不正常情况下使用。 ★ 施工单位应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每天不少 于2次,并建立检查记录。
10、临时用电线路的漏电保护器的选型和安装必须符 合《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 临时用电设施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开关箱和 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 保护器。
一机一闸
3.5 许可证管理 ★许可证一式三联,
1.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 执行。
1.5 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 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 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中石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5.4用电线路安全要求………………………………………………………………………………2
5.5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3
5.6标签、标识………………………………………………………………………………………3
5.1.8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5.1.9配送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1.10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5.2施工组织设计
3术语和定义
3.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non-standardbuilttemporaryelectricalcable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5.4.4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5.4.5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设有安全锁具,钥匙由现场用电负责人保管;配电盘、箱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5.4.6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
5.1.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严禁擅自接用临时电源。
5.1.3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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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在生产、检维修或施工作业区内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厂等生产型企业参照本制度制定本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临时用电作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 V或380 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涉及临时照明、手持电动工具、电动机械设备的作业。
3.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以下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3.3 三相五线制(TN-S系统)又称保护接地系统,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编号为TN-S。
这种供电方式是把三相供电的零线N接地,与仪器设备外壳相连的保护线PE也接地,零线N和保护线PE可以连接在同一地线上,或将保护地线PE单独接地。
电源变压器输出三相,加上零线N和保护接地线PE共五条线从配电柜输出,故称三相五线制。
3.4 一机、一闸、一箱、一触保指每台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应安装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3.5 保护接地为防止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进行的接地。
3.6 保护接零把电工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网的零线可靠连接,以保护人身安全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
3.7 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及重复接地示意图3.8 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
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3.9 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3.10 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3.11 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3.12 接地线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
3.13 自然接地体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
3.14 接地电阻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
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3.15 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
3.16 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3.17 外电线路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3.18 手持电动工具是指非固定、可移动的手持类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分类详见附录3)4 职责4.1销售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销售公司油(气)库、加油(气)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小产品生产销售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行、实施本规定。
4.3 地区公司根据本规定,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程序,地区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4 地区公司HSE部门对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5 地区公司二级单位和所属油(气)库、加油(气)站执行本单位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6 员工接受临时用电作业培训,执行临时用电作业管理程序,参与临时用电作业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5.1 基本要求5.1.1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参见附录A。
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作业,应由电工进行,并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5.1.3 临时用电系统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1.4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并上所挂牌。
5.1.5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5.1.6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7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5.2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以上(含五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勘查。
主要包括调查临时用电现场及周围环境、查看施工电源情况、拟定配电设置的位置。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置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电源进线路径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配电箱设置应按照“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原则设置;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电源进线若可利用原有配电室电源,则将该电源作为临时用电的接入电源,若无可利用的配电室电源,则联系供电部门就近接入外电;线路走向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布置、车辆及人员流动、物料堆放等情况确定。
——负荷计算。
根据需要的用电设备计算出总用电负荷,确定分路导线的型号、规格和配电箱、开关箱设置的个数。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
选择导线和电器时要考虑导线中通过的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
——设计配电系统。
根据需要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确定个人防护装备。
电工应确认绝缘胶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3架空和地面走线5.3.1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5.3.2使用周期在一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埋地或地面走线方式:——所有的地面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车道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
埋地电缆沟采用沙土回填,不得用瓦砾、石块或建筑垃圾填埋。
5.3.3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震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4用电线路安全要求5.4.1基本要求5.4.1.1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
5.4.1.2 临时用电线路禁止使用闸刀开关,应根据用电设备负荷选用匹配的空气开关。
5.4.1.3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4.1.4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
5.4.1.5爆炸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的选择应执行附表2。
5.4.2 线缆安全要求5.4.2.1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4.2.2 临时用电线缆须使用五芯线缆,所有线缆无脱皮、破损、老化现象。
5.4.3配电箱安全要求5.4.3.1配电箱采用钢板制作,钢板的厚度应不小于1.5mm,箱门必须跨接、箱体接地良好。
5.4.3.2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保护接地线、工作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5.4.3.3 箱内电器元件绝缘良好且动作可靠;箱内线缆须用压线端子做固定连接。
5.4.3.4 配电箱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底部,引入、出线应分路成束,绝缘护套完好。
5.4.3.5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
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5.4.3.6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5.4.3.7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5.4.3.8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及配电箱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
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5.5接零、接地与防雷5.5.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5.2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5.3 PE零线应单独敷设。
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 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5.4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5.5.5 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角钢、热镀锌钢管或热镀锌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扁钢或热镀锌圆钢。
5.5.6 接地体的连接应焊接牢固。
5.5.7 接地极与用电设备连接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²黄绿多股铜芯线,两端应用铜线鼻连接,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