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徐建发115号附件《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114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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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99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开展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徐州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徐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10月28日徐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省住建厅《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为依据,以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为主线,以治理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出租、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并有效利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平台,充分发挥“两场联动”作用,将监管处罚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下简称五方责任主体)的自身发展相挂钩,同企业资质、市场准入、招投标、信用评价、评先评优等相结合,从根本上让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4.07.28•【字号】徐建发[2014]71号•【施行日期】2014.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徐建发〔2014〕71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督促我市在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质量监督及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定于2014年8月上旬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各地自2013年1月1日以后在建、竣工的居住、公共建筑项目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实体中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行为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质量及相关现场监管台账资料。

二、检查重点检查重点为规划审查把关情况(规划条件中包含节能要求,建筑设计方案节能审查)、设计单位执行标准情况(施工图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情况(施工图专项审查)、施工单位执行情况(标准格式化施工方案编制及其执行、施工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监理单位执行情况(标准格式化监理实施细则及其执行)、建设单位执行情况(节能设计变更、节能材料/产品见证取样、分部工程验收、施工现场、销售节能信息公示、两书一合同载明等)。

三、检查方式每个县(市)区抽查7项工程,其中县(市)区推荐3项,分别为大型公建(20000㎡以上)、高层、多层居住各1项,随机抽查4项(含抽查今年以来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审查工作情况)。

四、检查组人员市城乡建设局将于8月上旬组成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将由市城乡建设局节能科研处处长牵头,抽选我市熟悉建筑节能工作的设计、图审、监理、检测、质监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并邀请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参与对临近地区的检查。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徐建发[2007]135号
24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08]26号
25
徐州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实施意见
徐建发[2008]87号
26
关于申报徐州市建筑施工市级文明工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徐建发[2008]55号
27
关于规范建筑工地围挡的通知
徐建发[2008]144号
[2008]徐建发129号
44
关于建筑工程中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实施意见
[2008]徐建发131号
45
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改进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监督抽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8]徐建发156号
46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9]徐建发14号
47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
64
关于加强我市建设系统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徐建发[2007]109号
65
关于下发我市新建住宅建筑工程施工图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
徐建发[2007]114号
66
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节能保温系统及其构成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徐建发[2007]124号
67
关于印发《徐州市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的通知
徐建发[2006]13号
5
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
徐建发[2006]14号
6
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徐建发[2006]15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一次监理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4]31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一次监理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4]31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一次监理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第一次监理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4〕31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监理企业(含外地在徐项目监理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精神,规范监理市场秩序,提高监理现场工作质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4年度第一次监理项目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标准本次检查依据《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对本市各监理企业及外地在徐项目监理机构在监项目进行检查考评。

二、检查方法步骤1、市区(含开发区、新城区)各监理企业(含外地在徐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对所有在监项目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查自评结果(附件2)于2014年4月18前上报市城乡建设局。

2、市城乡建设局组织检查组,于2014年4月下旬对市区各监理企业(含外地在徐项目监理机构)在监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每个监理企业派1人参加检查。

3、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监理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并下发通报对检查项目进行排序,向社会公布,各地通报于2014年4月底前报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

三、检查结果与应用1、对抽查项目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布。

2、对监理企业及项目监理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优秀、良好等级的监理项目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合格等级的监理项目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不合格等级的监理项目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整改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该企业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其随时监督检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4.10.22•【字号】徐建发[2014]94号•【施行日期】2014.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4〕94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市〔2014〕130号)、《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和《省住建厅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工作》(苏建建管〔2014〕490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考核,强化招标市场与工程现场联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市城乡建设局成立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建筑市场监管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工程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处、监察支队、质监站、安监站等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在资质资格方面的处理作出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建筑市场监管处。

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通报工作并做好相关信息总结及报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发布、宣传、情况上报和督促检查工作。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徐建发[2014]115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4.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建发〔2014〕115号)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4〕3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31日
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4〕34号)的要求,遵照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结构保温系统设计选用具体事项的通知-徐建发[2013]115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结构保温系统设计选用具体事项的通知-徐建发[2013]115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结构保温系统设计选用具体事项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结构保温系统设计选用具体事项的通知(徐建发〔2013〕115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各审图机构,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建筑节能产品备案企业:通过近期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发现,不少项目实施中存在节能技术设计选用不当、设计深度不够,少数不合格节能产品流入施工工地,一些工程存在不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不用轻质砂浆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和各种轻质节能多孔砖、幕墙岩棉保温不做防护层等不遵守施工操作规程的施工质量问题。

为了切实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结合省住建厅有关部门最新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建筑结构保温系统设计选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先设计选用建筑自保温系统为有效实现保温系统和建筑主体同寿命,确保防火安全,杜绝保温层脱落事故,各类民用建筑工程要优先设计选用建筑自保温系统,详见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

高层居住建筑宜优先设计选用轻质混凝土复合保温板(复合模板)自保温系统,执行标准DGJ32/TJ78;公共建筑工程优先设计选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板)自保温系统,执行标准DGJ32/TJ107、DGJ32/J06、苏JG/T056。

二、规范外墙外保温系统设计选用为切实预防外保温火灾和脱落事故发生,确保外墙保温系统的质量安全,要科学合理控制发泡水泥板等无机保温板材使用厚度,采用外保温结合内保温措施。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徐建发[2012]26号【发布部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12.02.22【实施日期】2012.0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2】26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管处,新城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现将《2012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将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及领导小组、联络员名单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送市局安监处,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小结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市局安监处,专项整治总结和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汇总表于3月20日前报送,我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层级考核内容。

联系人:路教利;联系电话:66998091附件:1、《2012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2、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汇总表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1:2012年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确保总体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前提下,针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2014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21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2014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21号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2014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2014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建发〔2014〕21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相关单位:为做好2014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根据建筑施工事故易发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徐州市2014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3月13日2014年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根据省住建厅的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4年度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针对建筑施工生产事故高发种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扬尘防治水平,为全市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在安全生产方面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工作目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在文明施工方面努力形成扬尘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建设文明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徐州市2014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徐州市2014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徐州市2014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4.10.17•【字号】徐建发[2014]92号•【施行日期】2014.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徐州市2014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通知(徐建发〔2014〕92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根据《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的通知》(苏城市整治〔2014〕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开展了2014年上半年市级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考核工作,全市共申报167项工程,经综合考核及公示,“徐工重卡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第一标段总装车间、检测车间)”等116项工程被评为“徐州市2014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现予以公布。

附件:徐州市2014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汇总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10月17日徐州市2014年上半年度建筑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汇总表(116项)116-36-80注释:一、上半年,徐州市各县市区共申报167项(其中:高新区:7项,新沂市:3项,沛县:10项,开发区:16项,新城区:25项,丰县:8项,贾汪区:3项,铜山区:14项,邳州市:21项,睢宁县:7项,市区:53项),经初审通过116项(其中:高新区:5项,新沂市:3项,沛县:7项,开发区:15项,新城区:24项,丰县:5项,贾汪区:2项,铜山区:7项,邳州市:10项,睢宁县:6项,市区:32项),通过率69.5%。

二、总数-本地创建数-徐州以外企业创建数。

三、红颜色标注企业为本地企业。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27•【字号】徐政发〔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兑现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通知徐政发〔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2014年,全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

根据《徐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徐政发〔2011〕27号)要求和市安委会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和70家单位,以及缴纳风险抵押金的12家综合管理部门全额返还抵押金;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徐州矿务集团1家单位返还50%的抵押金。

希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基层基础,严控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兑现名单徐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27日附件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兑现名单一、全额返还抵押金单位(94家)沛县人民政府、睢宁县人民政府、邳州市人民政府、新沂市人民政府、铜山区人民政府、丰县人民政府、贾汪区人民政府、鼓楼区人民政府、云龙区人民政府、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检察院、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治安支队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农机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宗局、徐州邮政局、市接待办、市铁路办、淮塔管理局、徐州广播电视台、徐州报业集团、江苏师范大学、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程学院、中国矿业大学、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连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煤五建公司、徐州港务集团公司、中石油管道二公司、绿健乳业有限公司、江苏天鹏服饰公司、青岛啤酒徐州彭城有限公司、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供电公司(含汉邦集团)、中国电信徐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徐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徐州分公司、淮海中联有限公司、徐州铁矿集团、华润天能煤电公司、徐州卷烟厂、中石化徐州石油分公司、大屯煤电公司、观音机场有限公司、国华徐州发电公司、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徐州物资集团公司、徐州天虹银联纺织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徐州锻压机床厂、圣戈班(徐州)管道有限公司、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徐州医学院、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徐州直属库、江苏马龙国华工贸有限公司、徐州华裕煤气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徐州工程机械集团公司二、返还50%抵押金单位(1家)徐州矿务集团。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4)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4)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4.05.23•【字号】徐建发[2014]57号•【施行日期】2014.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徐建发〔2014〕57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在徐施工、监理单位:目前已进入夏季,汛期即将来临,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

这段时期高温、大风、暴雨等恶劣气象因素增多,雨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施工企业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夏季和汛期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职守在第一线。

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和本单位夏季和汛期事故易发、多发类型,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同时要强化对建筑施工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密监控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对建筑工程事故多发环节予以严密监控,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监管,督促有关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要针对深基坑支护、起重机械事故隐患等问题,抓住重点,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技术指导。

同时,要与国土、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紧密沟通和配合,及时掌握雨、风、水情预测预报和土质灾害气象预报,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向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发布预警通知,督促其及早做好防范工作。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通知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通知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2.08.15•【字号】徐建发[2012]111号•【施行日期】201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徐建发〔2012〕111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根据省住建厅《全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2〕466号精神,结合当前徐州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徐州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徐州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徐州市城乡建设局2012年8月15日附件:徐州市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四项排查”(突出信访问题、有风险预警的项目、安全事故隐患、基层工作薄弱环节)重要工作部署和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各类矛盾化解,进一步筑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积极预防和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和涉众型群体事件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这次排查工作,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张军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副组长:吴桂飞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成员:陈俊华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安监处处长赵继东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清欠办主任黄慧军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杨建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处处长马晓力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市场处处长王福如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访处处长范厚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安监站副站长张淼徐州市城乡建设局质监站站长周有嵩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监察支队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管处,主任由陈俊华兼任。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6.11.22•【字号】徐建发[2006]146号•【施行日期】2006.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徐建发〔2006〕146号)各县(市)、区建设(管)、徐州经济开发区、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我局制定了《徐州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件:徐州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徐州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其它专业性强、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6.对工地周边设施和居民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7•【字号】徐政办发[2014]109号•【施行日期】201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27日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预防我市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青奥会和省运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目标任务通过专项治理,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清查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进一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与区域性隐患的整治,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一)建筑消防不足。

存在大量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损等火灾隐患。

(二)消防基础薄弱。

周边消防站点、水源不足,消防车道不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区域。

(三)人员意识淡薄。

呈一定规模的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居住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三合一”、违规用火用电等现象屡禁不止的区域。

三、实施步骤(一)排查摸底阶段(7月15日前)各地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公安、安监、规划、建设、工商、城管、教育、卫生、文化、民政、旅游、水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行业内的单位开展检查,对发现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单位要书面告知公安消防部门,由公安消防部门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563-2006)确定是否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014年度徐建发115号附件《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1142649

2014年度徐建发115号附件《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1142649

2014年度徐建发115号附件《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1142649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4?34号)的要求,遵照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检查范围包括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对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项目,专人负责,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建筑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工地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地的火灾防控能力。

市城乡建设局全面部署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检查时间此次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集中整治建筑工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建筑工地消防基础设施配备问题,健全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建筑工地火灾防控水平。

三、检查内容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防火机构建立情况,防火责任制及防火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2、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3、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的分类存放、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动火点、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警示标志是否齐全;4、临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备及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5、临时办公用房、宿舍的建筑构件及金属夹心板材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在建项目使用的装修、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应达到工程检测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6、生活办公区临时用电负荷开关及负荷线缆的选用是否经过负荷计算、各回路负荷电流是否经过测试、调整,保证三相平衡;是否违规使用易发生火灾的电器;人走断电制度执行情况;室内用电器是否存在火灾隐患;7、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食堂的用火、用电是否按照制度予以申报,使用是否规范;8、固定动火区消防措施是否齐全,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是否齐。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4.08.01•【字号】徐建通[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徐建通〔2014〕7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建管处,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徐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徐建发〔2014〕51号)要求,我局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了上半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整体完成情况今年省住建厅对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共考核18项指标,截至2014年6月30日,其中11项指标已完成半年任务,7项指标未完成半年任务。

1、已完成半年任务指标为:新建节能建筑面积、居住建筑节能50%、公共建筑节能50%、公共建筑节能65%、居住建筑太阳能光热利用、公共建筑太阳能光热利用、新建建筑浅层地能利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总节能量、新增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年度能耗统计项目。

2、未完成半年任务指标为:居住建筑节能65%、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增绿色建筑项目、年度能源审计项目、年末分项计量、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区建设。

二、各责任单位完成情况1、丰县(完成率40%)6项任务指标已完成,9项任务指标未完成。

已完成半年任务指标为:新建节能建筑面积、公共建筑节能50%、居住建筑太阳能光热、总节能量、新增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年度能耗统计项目。

未完成半年任务指标为:居住建筑节能50%、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太阳能光热、新建建筑浅层地能、居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增绿色建筑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沛县(完成率50%)8项任务指标已完成,8项任务指标未完成。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07.04.17•【字号】徐建发[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徐建发〔2007〕56号)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经我局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为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具体负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排查重点,强化工作措施一是突出排查工地临时宿舍。

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责令立即改正;对在临时宿舍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拆除;对临时用电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是突出排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存放。

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三是突出排查消防器材的设置。

对在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的,责令立即改正;对使用假冒伪劣或过期失效消防器材的,一律限期改正,责令更换为合格的消防器材。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4年徐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4年徐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4年徐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建材节能【发文字号】徐建发[2014]51号【发布部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日期】2014.05.15【实施日期】2014.05.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4年徐州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徐建发〔2014〕51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苏建科〔2014〕201号)要求,经研究并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意见,现将我市2014年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进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2)。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要明确责任,严格建筑节能各个环节、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管,重点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的各项工作,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节能的运行监管,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完善统计渠道,确保我市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住建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和新城区管委会建管处,每季度要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市城乡建设局对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将通报送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1、2014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2、任务分解方案说明徐州市城乡建设局2014年5月15日附件1:2014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一)建筑面积和节能量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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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4‟34号)的要求,遵照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全市建筑工地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检查范围包括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对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项目,专人负责,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建筑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工地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地的火灾防控能力。

市城乡建设局全面部署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检查时间
此次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集中整治建筑工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建筑工地消防基础设施配备问题,健全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建筑工地火灾防控水平。

三、检查内容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开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防火机构建立情况,防火责任制及防火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
2、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的分类存放、保管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动火点、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警示标志是否齐全;
4、临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施工现场灭火器材配备及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5、临时办公用房、宿舍的建筑构件及金属夹心板材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在建项目使用的装修、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应达到工程检测标准,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6、生活办公区临时用电负荷开关及负荷线缆的选用是否经过
负荷计算、各回路负荷电流是否经过测试、调整,保证三相平衡;是否违规使用易发生火灾的电器;人走断电制度执行情况;室内用电器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7、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食堂的用火、用电是否按照制度予以申报,使用是否规范;
8、固定动火区消防措施是否齐全,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是否齐。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不容忽视。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各建设项目涉及单位要提高认识,一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另一方面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2、强化落实。

各建设项目涉及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消防安全教育,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防患于未然;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要严格对照规范,对建筑工地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重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3、务求实效。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注意突出重点,分阶段完成好各阶段工作要求,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项目、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确保全市建筑工地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在各建筑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每月对本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小结,2015年3月25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第一阶段和总体工作总结报局安监处(303006766@)。

联系人:侯科联系电话:6699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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