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Ⅱ)-契税(三)
契税法知识点总结
契税法知识点总结契税的法律依据契税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1986 年 12 月 16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契税法》实施以来表现出灵活性,因地制宜加以了调整。
主要内容包括了对不动产交易所涉及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范围内的契税税率、契税的征税对象、减免办法和契税的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中国土地管理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是土地管理的根本性规范。
《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土地转让的内容,都包含了契税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内容、范围,为契税的征收提供了法律依据。
契税的征税对象契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不动产的买卖、转让等交易行为。
不动产通常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
(一)不动产的买卖不动产的买卖是指出卖人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为出卖人给付对价并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行为。
(二)不动产的转让不动产的转让是指建筑物的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林木和其它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的转移行为。
在建工程是指在建筑起来尚未竣工的工程。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属于国家所有的宅基地、农田、林地等土地使用权进行继承、赠与、出资人转让、附赠等方式由一个土地使用者转移给另一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契税的征税标准契税的征税标准主要包括契税税率、契税计算方法和契税的纳税价款的确定方法。
(一)契税税率契税法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契税税率。
具体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一般来说,契税税率会根据不同的不动产交易金额来确定。
(二)契税计算方法契税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按照不动产的合同价格或者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计算方法主要为:契税=不动产交易价格(或市场评估价格)×契税税率。
(三)契税的纳税价款的确定方法契税的纳税价款是指依法纳税的金额。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10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6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下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方法中,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A. 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5%B. 对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应在年度终了后3 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C. 个体工商户为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而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D. 个体工商户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而购置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发生的购置费,允许全额在发生当期扣除正确答案:A,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张先生为A上市企业董事,并且在该企业任职,2020年取得以下收入:(1)张先生每月取得工资6000元,12月份取得董事费收入6800元,另外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
(2)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8000元,当初为购买字画支付35000元。
(3)从4月1日开始按市场价格出租一套居民住房,每月收取租金10000元(仅考虑房产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4)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从B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前)人民币6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1000元。
(5)张先生10月因营销业绩突出从兼职的公司取得免费欧洲十国旅游奖励,价值150000元。
(6)3月份企业实行股票期权计划,3月8日,企业授予张先生股票期权30000股,授予价人民币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20年11月8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
11月8日张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30000股,当日该股票的每股公开市场价格为人民币4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张先生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全文发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021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七章契税 练习(含解析和答案)
2021年税务师《税法(二)》第七章契税练习(含解析和答案)第七章契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对于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应按照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契税计税依据B.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契税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及各种补偿费用C.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改为出让方式的,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出让金D.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费用后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出让金2.某公司2020年1月以1200万元(不含增值税)购入一幢旧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该写字楼原值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800万元。
当地适用契税税率3%,该公司购入写字楼应缴纳契税()万元。
A.60B.36C.30D.243.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应按照()计征契税。
A.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B.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C.固定的3%的税率D.固定的5%的税率4.张某婚前购置了一套商品房,面积100平方米,价款125万元(不含税价款),房产证上只写了张某的名字。
之后张某与李某结婚,结婚后张某把房产证上也加上了李某的名字,李某应缴纳的契税为()万元。
(当地规定契税税率3%)A.0B.3C.1.5D.15.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税率幅度为()。
A.1%至2%B.2%至3%C.3%至5%D.4%至6%6.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征收契税。
A.按3%的税率B.减按1.5%的税率C.减按1%的税率D.减按2%的税率7.孙某2020年第一次购买一套公有住房,支付价款1050000元,2020年10月,经过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88000元后,转为完全产权住房,孙某应该缴纳契税()元。
(契税税率3%)A.0B.1740C.6900D.121748.甲企业2020年1月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债务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该房产的原值5000万元,净值2000万元,评估现值9000万元,乙企业支付差价款6000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乙企业计缴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万元。
2023年最新契税法税率表及其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2023年最新契税法税率表及其新旧税目
税率对比表
一、背景介绍
契税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买方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法的不断调整,契税法税率也随之进行了
调整。
为了使广大购房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契税法的最新调整情况,本文对2023年最新契税法税率表进行了整理,并与旧税目税率进
行了对比,以便读者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税率的变化。
二、2023年最新契税法税率表
三、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2023年最新契税法对于房屋的税率进行了下调,而对于土地和其他税目的税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这意味着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将享受到更低的契税税率,从而减轻了购房的负担。
四、结论
通过本文的对比表格,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2023年最新契税法的税率调整情况。
购房者在2023年购买房屋时,将享受到较低的契税税率。
这一调整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购房需求的增长。
同时,对于土地和其他税目的税率调整,也为相关领域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购买土地和进行其他交易的参与者将能够更好地合理安排财务,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希望本文对于读者了解2023年最新契税法的税率调整情况有所帮助,并能为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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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科目学习及应试指南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科目学习及应试指南一、《税法(Ⅱ)》的考试特点(一)题型稳定《税法(Ⅱ)》试题多年来均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4类题型。
各类题型的考试题目均为客观型命题,所有题目给出备选答案,由考生按照要求选出一个或多个最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二)考核全面《税法(Ⅱ)》试题考核面广,试题全面覆盖考试大纲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际税收、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内容。
(三)重点突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国际税收是《税法(Ⅱ)》考试的三个重点,所占分值较大,考生应重点复习,熟练掌握。
(四)综合性强所得税的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综合性较强,试题涉及业务多,税务处理难度大,考核内容跨越《税法(I)》和《税法(Ⅱ)》的多个章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等其他税种的正确计算为前提。
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及其应用熟练程度。
二、2017年《税法(Ⅱ)》应掌握的重点内容《税法(Ⅱ)》包括我国的所得税、国际税收、财产税和行为税。
考生应围绕每个税种的税制要素及国际税收的主要业务,在通读教材、全面掌握的基础上,适当关注如下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税法(Ⅱ)》的重点章节,考生应在熟练掌握居民纳税人企业应纳税额计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非居民纳税人税额计算方法;在熟练掌握一般业务涉税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企业重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涉税处理规定;在熟练掌握国内业务涉税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涉外业务的税收规定等。
考生应以应纳税所得额确定的“直接法”和“间接法”为红线,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入手,熟练掌握不同计税收入实现的时间和确认条件,视同销售的范围,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内容和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的税务处理,扣除项目的原则、范围和标准、不得扣除的项目内容以及亏损弥补,资产及其损失的税务处理。
税法(二)第七章契税【习题+
税法(二)第七章契税【习题+————————————————————————————————作者:————————————————————————————————日期:第七章契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契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A.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B.契税由财产转让方缴纳C.契税属于行为税D.契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2、某学校将一栋闲置不用的房屋转让给临近的公司,房产价值400万元,当年学校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按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学校和公司各负担一半的契税B.学校在转让时不缴纳契税C.仅受让公司缴纳契税D.学校补缴土地使用权的契税,公司缴纳房屋买卖的契税3、根据契税相关规定,下列项目中不征收契税的是()。
A.以实物交换房屋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C.企业分立中,派生方承受原企业的土地D.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合并前各方为不同投资主体的4、根据契税现行政策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不动产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契税的计税依据B.某事业单位受让一企业,将一处房产转让用于办公,应缴纳契税C.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应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D.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5、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单独计价的,应该按照()计征契税。
A.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B.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C.固定的3%的税率D.固定的5%的税率6、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核定。
A.市场价格B.评估价格C.重置成本D.转让受益7、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某企业闲置的房产。
合同上注明土地使用权价款1500万元,厂房和附着物共计价款802万元。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契税( )万元。
(当地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A.45B.45.06C.69D.69.068、甲某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2010年3月以200万元的价格购入A公司一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并将其价值60万元的自有房屋投入企业作为经营场所;为节省运输费用,甲某将自有价值1 60万元的仓库与另一企业价值200万元的仓库互换,由甲某向该企业支付差价。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7
2023年税务师-税法Ⅱ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6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50 分)在就境外所得计算应对应调整扣除的有关成本费用时,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 股息、红利,应对应调整扣除与境外投资业务有关的项目研究、融资成本和管理费用B. 利息,应对应调整扣除为取得该项利息而发生的相应的融资成本和相关费用C. 特许权使用费,应对应调整扣除提供特许使用的资产的研发、摊销等费用D. 财产转让,应对应调整扣除被转让财产的成本原值和相关费用正确答案:D,2.(单项选择题)(每题 1.50 分)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根据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A. 1%B. 2%C. 5%D. 10%正确答案:B,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下列各项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A. 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占用的土地B. 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的居住用地C. 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土地D. 民航机场场内道路用地E. 企业直接用于养殖占用的土地正确答案:B,C,E,4.(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表述正确的有()。
A.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B.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是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全部应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C.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D. 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的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的财产E.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A,C,D,E,5.(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某市居民企业为营业税纳税人,2014年度发生以下经营业务:(1) 承担建筑安装劳务,取得建筑收入800万元、装修收入308万元,发生建筑安装劳务的直接成本、费用(不含职工工资和三项经费)552. 4万元;(2) 企业拥有房产原值355万元,1月1日将原值65万元的房屋出租,按照市场价格每月取得租金6万元,4月1日以原值100万元的房产对外投资,共担风险,根据投资收益进行利润分配,当年未取得投资收益;(3) 将一个大型建筑设备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租给乙公司使用1年,收取不含税租金收入40万元;(4) 全年发生管理费用共8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共220万元(含广告费184. 6万元);上述期间费用均未含工资和三项经费。
财产行为税六个税法之一……②花税法
财产行为税六个税法之一……②花税法目录及: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3年9月1日起施行)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23年9月1日起施行)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3年9月1日起施行)005: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00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23-06-10(2023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六条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已经1997年4月23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7年7月7日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10.28•【文号】财法字[1997]52号•【施行日期】1997.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契税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的通知》(财法字[1997]52号1997年10月28日)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第三条条例所称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第四条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条例所称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第五条条例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予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六条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出售,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赠与,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条例所称土地使用权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第七条条例所称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条例所称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条例所称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全文发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全文发布!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全文编辑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是契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法所称土地、房屋所有权转移,是指下列行为:(1)土地使用权转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3)房屋买卖,礼物和交换。
前款第二项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让。
以固定价格投资(股权)、还债、转让、奖励等方式转让土地、房屋所有权的,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确定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差别税率。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如下:(1)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确定的交易价格,包括交付货币、实物对应的价格和其他经济利益;(2)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交换是指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价格的差额;(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土地、房屋所有权的无偿转让,以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确定的价格。
交易价格与纳税人申报的汇价差额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担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用地和房屋的所有权;(2)非营利学校、医疗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拥有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等用地和住房的所有权;(3)承担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荒山、荒地、荒滩的使用权;(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继承继承土地、房屋所有权;(6)依法应当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和代表机构,其土地、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7.07.07•【文号】国务院令[第224号]•【施行日期】1997.10.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契税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已经1997年4月23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1997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纳税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税率】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应纳税额】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契税税法
一、 二、 三、 四、
征收对象 纳税义务人、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一、 征收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 地、房屋权属。
一、征收对象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
包经营权的转移 (三)房屋买卖,及视同买卖房屋的行为:
6.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 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四、税收优惠
(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二)契税优惠的特殊规定
(一)契税优惠的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 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10.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改制后的企业以出让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原国有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契税减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11.其他 (1)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 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 转移,不征收契税。 (3)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 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 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 不征收契税。 (4)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 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5)公司制企业在重组过程中,以名下土地、房屋权属对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属同一投资主体内部资产划转,对全资子公司承受母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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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Ⅱ)-契税(三)(总分:4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16.00)1.甲某以自有房产投资于乙企业。
其房屋产权变为乙某企业所有,则契税缴纳情况是( )。
∙A.甲某按原账面值计算缴纳∙B.甲某按入股房产现值计算缴纳∙C.乙企业按原账面值计算缴纳∙D.乙企业按入股房产现值计算缴纳(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乙企业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按甲某人股房产现值(国有企事业房产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核价)缴纳契税。
2.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 )。
∙A.应由承受方缴纳契税∙B.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C.按规定免征契税∙D.减半征收契税(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按规定缴纳契税。
3.企业关闭破产,非债权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买受人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 )。
∙A.免征契税∙B.减半征收契税∙C.暂缓征收契税∙D.照章征收契税(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企业关闭破产,非债权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买受人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免征契税。
4.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 )。
∙A.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赠与∙B.企业倒闭出售空地∙C.甲乙两个企业交换经营场所∙D.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ABC均为以出售、赠与、交换或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5.甲乙双方发生房屋交换行为,当交换价格相等时,契税( )。
∙A.由甲方缴纳∙B.由乙方缴纳∙C.由甲乙双方各缴一半∙D.甲乙双方都不缴纳(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房屋等价交换免征契税。
6.甲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企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B.乙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C.甲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乙企业缴纳契税∙D.甲企业缴纳契税,乙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契税纳税人为承受方,所以乙企业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要缴纳契税;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并取得收入的一方,所以甲企业作为有偿转让方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7.已购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其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
∙A.给予免征∙B.给予减半征税∙C.给予1%的税率征税∙D.给予先征后返(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已购公有住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
8.下列行为中计征契税的有( )。
∙A.以抵债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B.以相等价格交换房屋∙C.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D.转移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以抵债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契税;等价交换房屋免征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缴纳契税,经批准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的契税;转移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土地使用权转让,不缴纳契税。
9.居民甲有两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居民乙,成交价格为100000元;将另一套两居室住房与居民丙交换成两处一居室住房,并支付换房差价款40000元。
居民丙取得该现值150000元房屋和40000元差价款后,将该房屋等价交换给居民丁。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假定该省契税税率为3%)∙A.甲和丙不缴纳契税,乙纳契税3000元,丁纳契税1200元∙B.甲纳契税1200元,乙纳契税3000元,丙和丁不缴纳契税∙C.甲纳和丁不缴纳,乙纳契税3000元,丙纳契税1200元∙D.甲纳契税1200元,乙不缴纳契税,丙、丁各纳契税1200元(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甲作为交换支付差价方应缴纳契税=40000×3%=1200(元)乙作为房屋买方应缴纳契税=100000×3%=3000(元)丙换入甲房屋不支付差价故不缴纳契税;与丁等价交换房屋也不缴纳契税。
该题目考点在于:(1)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计税,由承受方缴纳;(2)等价交换房屋土地权属,免征契税;(3)不等价交换房屋土地权属,由多交付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
10.已享受减免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在减免范围之列,应该( )。
∙A.补缴税款及罚款∙B.退税∙C.补缴已减免的税款∙D.执行原政策不变(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减免税后改变土地房屋刚途的,应补缴已减免的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用途的当天。
11.某企业破产清算时,其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000万元,其中以价值3000万元的房地产抵偿债务,将价值1000万元的房地产进行拍卖,拍卖收入1200万元。
债权人获得房地产后,与他人进行房屋交换,取得额外补偿500万元。
当事人各方合计应缴纳契税( )。
(适用契税税率3%)∙A.15万元∙B.36万元∙C.51万元∙D.126万元(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企业破产以房地产抵债的免征契税;拍卖的,承受方按成交价格计算缴纳契税为1200×3%=36(万元);等价交换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补偿的一方缴纳契税为500×3%=15(万元);则当事各方共缴纳契税36+15=51(万元)。
12.某学校将一栋闲置不用的房屋转让给邻近的公司,房产价值400万元,土地使用权当年是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
按规定该转让行为( )。
∙A.应由受让公司缴纳契税∙B.应由学校在转让时补交契税∙C.应由学校和公司各负担一半契税∙D.学校补交土地使用权的契税,公司缴纳房屋买卖的契税(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又转让的,由转让者按补交的土地出让费或土地收益补缴契税;买卖庙买方缴纳契税。
13.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B.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的7日内∙C.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的10日内∙D.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合同性质凭证的30日内(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问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14.契税的纳税地点是( )。
∙A.企业的核算地∙B.纳税人的居住地∙C.单位的注册地∙D.土地房屋所在地(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15.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 )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A.50%∙B.70%∙C.85%∙D.95%(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16.以下关于契税的政策错误的是( )。
∙A.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契税∙B.拆迁居民新置住房免征契税∙C.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契税∙D.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拆迁居民新置住房,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部分的免征契税;超过拆迁补偿款部分的征收契税。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7.下列行为中计征契税的有( )。
(分数:2.00)A.以购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B.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C.以受赠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D.以抵债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E.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解析:[解析]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在契税征税范围内,购买、受赠、抵债、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均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18.以下不符合契税减免条件的为( )。
(分数:2.00)A.事业单位用于经营的受让土地房屋√B.城镇职工购买商品房√C.取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娱乐设施建设√D.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承受土地房屋作为办公场所E.国家石油储备第一期项目解析:[解析] 事业单位用于办公的受让土地房屋免征契税,但是用于经营的要征收契税;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但购买商品房应征收契税;取得荒山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用于娱乐设施建设的征收契税;ABC都不符合免税条件,都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只有DE符合契税减免规定。
19.独资企业主张三的以下哪些情况会使其成为契税的纳税人( )。
(分数:2.00)A.将自有住房作股投资于自身经营的企业B.以拆门窗做工艺品收藏为目的而购买江南水乡小屋一幢√C.接受抵债房屋一套√D.赠送恩师一套房子E.按照邻居李四遗嘱将一套房产作为遗产给予张三√解析:[解析] 将自有住房作股投资于自身经营的企业,产权所有人和使用人没发生变化,不缴纳契税;以拆门窗做工艺品收藏为目的而购买江南水乡小屋一幢、接受抵债房屋一套,都发生了产权转移,作为承受方应缴纳契税;赠送恩师一套房子,恩师作为受赠方是契税的纳税人。
非法定继承人的遗产继承要视同赠与关系,受赠方要缴纳契税。
20.甲将原值28万元的房产评估作价30万元投资乙企业,乙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产以40万元价格售与丙企业,当地契税税率3%,则( )。
(分数:2.00)A.丙企业缴纳契税0.9万元B.丙企业缴纳契税1.2万元√C.乙企业缴纳契税0.9万元√D.乙企业缴纳契税0.84万元E.甲企业不缴纳契税√解析:[解析] 乙企业按评估作价入股金额计算契税=30×3%=0.9(万元);丙企业按成交价格计算契税=40×3%=1.2(万元)。
甲企业不是房产权属的承受人,不缴纳契税。
21.契税的纳税人可以是( )。
(分数:2.00)A.购买职工福利房的事业单位√B.销售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C.购买二手房的个体经营者√D.购买居住用房的外籍个人√E.转让使用过旧仓库的工厂解析:[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