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目标责任的考核办法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三篇)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在考核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时执行。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明确和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责任。
本办法旨在通过考核,推动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考核结果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的客观反映,是评估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事故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四)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
(六)应急预案和演练的组织实施情况。
(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第六条考核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追加。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七条考核方法主要包括:(一)定期检查。
由上级机构或内部审计部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包括检查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现场检查。
由专业人员对被考核单位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包括安全设施的完善情况、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
(三)访谈。
与被考核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四)问卷调查。
对被考核单位的员工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满意程度和意见建议。
(五)绩效评估。
根据被考核单位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定量评估。
第八条考核方法应公正、客观、科学,并尽量减少对被考核单位的干扰和负担。
第四章考核流程第九条考核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确定考核时间和考核内容。
(二)组织考核人员。
(三)开展现场检查和访谈。
(四)对被考核单位的员工进行问卷调查。
(五)进行绩效评估。
(六)编制考核报告。
(七)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篇)
2024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责任的履行,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责任的履行考核。
第三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应紧密围绕本单位任务、职责,与国家政策要求和上级机关下达的目标相衔接,具有操作性、可量化、可考核性。
第四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应以全面、客观、公正、合理为原则,注重综合评价,真实反映机关工作情况。
第五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应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要求、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
第六条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应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目标制定阶段和考核评估阶段。
第七条各级机关应成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专门组织,负责具体的制定、执行和评价工作。
第二章目标制定阶段第八条目标制定阶段是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第一阶段,包括目标确认、资源分配和责任分解。
第九条目标确认应由机关领导班子组织进行,要根据机关工作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并明确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十条资源分配应根据机关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地分配相关资源,确保目标实现的条件和保障。
第十一条责任分解应明确工作目标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各级机关、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目标制定阶段要确保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目标制定阶段结束后,要做好目标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各级机关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认识到工作目标的重要性,并落实相关责任。
第三章考核评估阶段第十四条考核评估阶段是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第二阶段,包括目标反馈、考核进行和结果评估。
第十五条目标反馈是指将机关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要求反馈给各级机关和责任人,让其了解目标实施的具体情况。
第十六条考核进行是指按照制定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各级机关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评估,对达成目标的情况进行评价。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5篇)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进一步规范安全目标及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以便正确评价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目标及责任的完成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考核各部门及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部门考核结果均分优、良、合格、差四个档次。
第二章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第五条各部门及岗位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1、安全目标;2、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安全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主要以年初各部门上报汇总的年度目标计划、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一是看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任务饱满程度;二是看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发挥情况;三是工作中有无显著成绩或较大失误;具体要求。
一是逐项说明目标要求、采取措施和完成结果;二是要说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原因。
第八条考核等次划分标准优。
圆满完成本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重要任务。
工作饱满,受到上级部门领导的表扬,年度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良。
安全管理意识较好,基本能发挥各职能的作用,基本达到了安全目标的要求,年度内未发生过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合格。
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勉强完成安全管理任务,工作缺乏主动性。
差。
安全管理意识较差,没有落实安全职责的作用,未达到考核目标的要求或标准,年度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第三章考核时间、考核程序第九条每个季度监测考核一次,年终汇总综合分数纳入年度绩效评分。
第十条考核程序1、各部门,每年底按照责任目标要求完成情况进行本部门工作总结。
2、听取汇报,由考核组主持召开被考核部门全员会。
3、评议。
汇报后,各部门及人员对汇报内容进行评议,出具意见。
由考核组负责统计,作为考核依据。
4、分析总结。
考核组根据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结合各部门工作总结,核实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核实的重点是年度内所取得的重大成绩、主要数据、受表扬及奖励情况和未完成任务的主要原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5、考核评价。
经济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实施办法
经济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经济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规范公司各部门的经营行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
公司每年根据年度综合计划和上年生产经营实际确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单位的当年考核指标以及奖惩方案。
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由公司总经理与公司各部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经济目标考核责任书。
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考核原则。
按照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各部门的经营业绩。
2.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公司各部门资产的规模、现状、经营难易程度和主营业务等差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科学分类,严格考核。
3.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
将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建立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生产经营责任制。
4.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行为规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5.过程监督与考核结果相统一的原则。
通过加强对月度、季度等日常指标运行情况的监管,科学分析年度指标的运行,客观评价运行绩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成立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部,负责年度经济目标责任考核的具体工作。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1.审定公司整体绩效考核标准体系。
2.审定对公司各部门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的方案。
3.审定被考核单位的兑现和奖惩方案。
4.审定公司各部门年度经济目标责任书。
5.审定经济目标考核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公司部门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
公司部门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一、背景说明为了更好地激励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部门目标,提高整体绩效水平,制定了公司部门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
二、目标责任状制定1.目标制定的原则a)目标具有可测量性,能够明确判断是否完成;b)目标具有挑战性,能够推动部门成员的积极性;c)目标具有实施性,能够确定完成目标所需的具体行动计划。
2.目标制定的流程a)公司制定年度总目标,并确定各部门的具体目标;b)部门经理与员工共同制定具体目标责任状;c)目标责任状经部门经理和员工双方确认后正式执行。
三、目标责任状的内容1.目标责任状的格式目标责任状包括以下几个部分:a)部门基本信息,包括部门名称、责任人、生效时间等;b)目标描述,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完成时间;c)考核标准,制定考核指标和评分细则;d)目标责任状的签字确认,确认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目标责任状的内容要求a)具体明确:目标必须具体明确,能够被量化和衡量;b)合理可行:目标必须合理可行,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达成;c)挑战性:目标应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激发部门成员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d)可追踪性:目标必须具有可追踪性,能够实际监测进展和达成情况。
四、考核评分细则1.考核指标的制定a)收入目标: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收入目标;b)成本目标: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成本控制目标;c)利润目标:根据公司整体情况和部门的实际贡献,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利润目标;d)工作任务目标: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任务目标。
2.评分细则a)完成率评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照一定计算公式进行评定;b)质量评分:根据工作质量的好坏,给予相应的评分;c)时间评分:根据目标完成的时间提前或延期情况,给予相应的评分;d)绩效评分:根据整体绩效情况进行评定,包括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等。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1.考核结果的公示考核结果应向公司内部透明公示,以激发部门的竞争意识和积极性。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二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明确考核职责,确保机关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是通过对机关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绩效的评价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以促进机关工作的高效和提高机关工作质量。
第三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公开。
第四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依据主要包括机关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工作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第六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主要对象为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七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并记录在相关档案中。
第八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被考核人员的绩效表现、岗位能力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指标与权重第九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应当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量化性的特点。
第十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应当根据不同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基本指标包括机关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工作效率等。
第十一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权重应当根据不同机关单位及具体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和关联性进行确定。
第三章定期考核第十二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定期考核应当按照年度进行,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定期考核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确认;(二)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和细化;(三)工作任务的分解和分配;(四)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五)工作成果的评价和归档。
第十四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定期考核应当按照考核指标确定考核评价标准,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应当经机关单位的工作责任人和被考核人员共同参与。
第十五条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定期考核评价标准应当体现工作目标的合理性、工作成果的实际贡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一、考核分数设置各部门考核分数均实行100分制。
各部门可根据重点工作任务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将考核分数落实到每项具体任务指标,经综合评审后,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依据。
二、考核办法1、实行扣分制。
凡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目标任务(非人为因素除外)按未完成比例扣分;2、实行加分制。
凡提前或超额完成的目标任务,按提前或超额完成比例加分;3、实行特殊奖励制。
凡为公司做出特殊贡献的或受到县(市)以上单位和政府表彰的单项工作,实行特殊奖励。
实行特殊奖励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三、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实行随机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及民意测评考核四种形式。
1、随机考核指的是按完成任务时限完成的单项工作。
由部门申报,由人事部负责随时验收登记,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予以确认。
2、半年考核指的是在6月30日之前,进行的阶段性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进行反馈(只反馈完成任务的工作目标)。
3、年终考核指的是在12月30日之前,进行的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确认。
4、民意测评考核,指的是在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之前,由各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部门工作述职,在此基础上对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的民主测评四、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由公司人事部组织实施。
五、考核结果应用1、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过召开公司管理人员全员大会形式进行通报,实行公开反馈。
2、民意测评结果,实行内部单独反馈。
3、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和民意测评结果,做为本年度内兑现奖罚、评优、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六、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的目的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管理人员和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百姓集团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责任心和执行力,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别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两类。
第二章年度考核第四条年度考核是对员工在一年内完成的目标任务的综合评估,考核周期为一年。
第五条年度考核的指标分为个人目标和团队目标。
第三章季度考核第六条季度考核是对员工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的目标任务进行评估,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
第七条季度考核的指标分为个人目标和团队目标。
第四章考核依据第八条年度和季度考核的依据主要为个人目标和团队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九条个人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司整体目标,并与员工的岗位职责相匹配。
第十条团队目标的制定应与整个团队的工作任务相符合,并有助于完成公司整体目标。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应以定量数据和实际绩效为依据,同时兼顾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五章考核流程第十二条考核流程如下:(一)目标制定:个人目标由员工和直接上级共同商定,团队目标由团队成员和直接上级商定。
(二)目标反馈:目标制定后,上级应及时向员工和团队成员进行目标介绍和解释。
(三)目标执行:员工和团队成员应按照制定的目标进行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任务。
(四)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由直接上级负责,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和团队成员。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六)考核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和团队成员进行反馈,并根据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考核总结:年度考核结束后,应对个人和团队的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并根据总结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的目标。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措施,具体如下:(一)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晋升、加薪等;(二)良好员工:予以鼓励和奖励,并适当予以晋升、加薪等;(三)合格员工:继续保持现有待遇,鼓励其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业绩;(四)不合格员工:对其进行面谈和警告,并采取必要的改正措施,如培训等。
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明确每位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和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药监局全体职工(含稽查队)二、考核内容1、加强学习(10分)。
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利用业余时间积极自学,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
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信息工作(10分)。
每位职工每年撰写药监工作简报、信息、调研报告总计不少入6篇,被采用2篇以上。
每超一篇信息加1分,调研报告加2分,另被其他媒体采用的,每篇信息加2分,调研报告加3分,获市县表彰的信息每篇加5分、2分,调研报告加10分、3分。
简报、信息、调研报告每少一篇扣1分。
3、信访工作(10分)。
接待热情,认真进行政策解释,及时回复,做好来访登记,防止集访事件发生。
信访工作中发生与上访者吵闹的,每次扣2分。
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集访或到市上访的一次扣5分。
4、业务工作(30分)。
按业务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办事承诺时限,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办事超过承诺(交办)时限的,受局领导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通报批评或被县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
工作失误造成影响者每项扣5分。
5、临时工作(5分)。
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没按时完成的一次扣2分;马虎应付的一次扣1分。
6、廉洁自律(10分)。
办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
发现一次扣5分,因此受纪律处分的扣10分。
7、综合治理(10分)。
做好“六五”普法、精神文明、爱国卫生、三创、计划生育等工作,检查合格达标以上。
违反者,除接受相应处理外,一项扣3分。
8、请假销假(5分)。
机关职工因事请假,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室、队负责人审定后,一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旷工一天扣5分,当月请假5天以上扣3分。
9、工作纪律。
(5)。
遵守出勤纪律,按时上下班,全年出勤在220天以上,上班期间不允许打牌、下棋,每发现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提高员工绩效,提升企业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标的确定第二条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应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目标进行确定,既能体现公司整体目标,又能体现各部门和个人的具体任务要求。
第三条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应为具体、可衡量的指标,能够反映工作成果和贡献度。
第四条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应具有可操作性,能够被考核对象所接受,并有明确的任务完成时间节点。
第三章考核方案的制定第五条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考核方案中应包括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考核周期和频次、考核方法和流程等内容。
第四章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第七条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应兼顾绩效目标和行为目标,综合考察员工的业绩和操守。
第八条考核指标应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具体设置,以确保考核公正、客观和科学。
第九条考核指标的权重应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工作关联度进行合理分配,以确保员工的工作重点和关注点与公司整体目标一致。
第五章考核周期和频次第十条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周期应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季度评估周期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考核频次应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为了及时反馈和调整工作目标,建议在每季度进行考核。
第六章考核方法和流程第十二条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应采用多种考核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360度评估、岗位胜任能力测试等。
第十三条考核流程应包括目标设定、考核实施、评估结果反馈和奖惩措施等环节,以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章考核结果的处理第十四条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实施奖励、激励和培训等措施,以及对表现不佳者进行警告、培训和调整等措施。
第十五条奖励和激励措施应与个人实际贡献程度相匹配,既能体现公司的激励政策,又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一、引言为了加强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提高机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总则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是指在机关内部明确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考核制度的工作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推动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序进行,加强工作目标的执行力和责任的落实。
三、考核指标1. 工作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比例、任务完成质量等;2. 绩效贡献:从工作成果、效益等方面评估工作的绩效;3.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团队协作能力等。
四、考核程序1. 制定工作目标:机关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工作目标以及责任主体;2. 目标分解:将工作目标分解到各个责任主体,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要求;3. 绩效评估:通过定期汇报、验收等形式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4. 绩效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将绩效情况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别,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5. 反馈和总结: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并根据评估和考核结果总结经验,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
五、考核方法1. 定期汇报:责任主体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2. 验收检查:上级对下级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工作完成质量;3. 绩效评估:通过定期绩效评估,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4. 综合评估:综合考虑工作完成情况、绩效贡献和工作态度等因素,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六、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1. 优秀:对达到优秀水平的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2. 良好:对达到良好水平的工作进行肯定和鼓励;3. 合格:对达到基本要求的工作进行认可;4. 不合格:对未达到要求或有严重问题的工作进行惩处和改进。
七、考核责任追究1. 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的责任主体,将依法追究责任;2. 相关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考核义务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1. 考核结果公示:机关应将考核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 考核结果记录:机关应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为今后的改进和总结提供参考。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行公司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目标和责任,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目标责任制是指以目标为导向,明确岗位责任,并进行周期性考核和评估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包括各部门各岗位员工。
第四条考核的目标旨在促进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工作绩效,实现公司整体目标和发展。
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六条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并与员工的工资、晋升和培训等相关。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和岗位的目标责任应与公司整体目标相结合,兼顾市场需求和员工个人职业发展。
第八条考核指标应根据目标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指标。
第九条考核指标应具有可量化、可衡量和可达成的特点,既要公正客观,又要具有操作性。
第十条目标责任的确定应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整体要求和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同时要征求员工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目标责任的调整应根据市场变化、业务需求和员工能力等因素进行灵活调整,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十二条考核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考核程序包括目标制定、任务分解、执行过程监控、考核评价和奖惩决策等环节。
第十四条目标制定阶段,部门负责人应与员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与员工达成共识。
第十五条任务分解阶段,部门负责人应将目标和任务细化到岗位层面,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要求。
第十六条执行过程监控阶段,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七条考核评价阶段,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员工完成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并向员工进行反馈。
第十八条奖惩决策阶段,根据员工的实际绩效和工作表现情况,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决策,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篇)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度机关工作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度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度机关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度机关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三条考核指标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 工作完成情况2. 工作质量3. 工作效率4. 政策实施效果5. 服务态度6. 自我学习和提高情况7. 队伍建设情况8. 创新能力9. 安全管理情况10. 环境保护情况11.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工作目标制定度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上级目标、年度计划和职责任务,针对性制定本部门或单位的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应具备可操作性、切实可行性和明确性,并反映出度机关各项工作的要求和重点。
第五条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度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应将工作目标进一步分解为各个岗位或个人的责任目标。
分解工作应突出工作重点、明确责任范围和权责关系,并确保各个责任目标相互衔接、相互配合。
第六条考核内容明确度机关各部门和单位应明确每个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考核要求。
考核内容应具备可量化和可核查性,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
第七条考核方案制定度机关应根据年度计划和任务,制定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应包括考核指标权重、考核周期、考核方法、考核程序等内容。
第八条考核程序度机关的考核程序一般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工作计划和总结评价三个环节。
具体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第九条考核频度度机关的考核频度一般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年度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季度考核一般在季度末进行。
第十条考核结果通报和反馈度机关应及时将考核结果通报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向个人进行反馈。
反馈内容应详细具体,涉及具体考核指标和得分情况。
第四章考核奖惩第十一条考核奖励对在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适当奖励。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是指在机关工作中,根据工作目标设定责任,并进行考核的制度。
下面是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一般内容:一、考核目标的确定:1. 从机关工作的整体目标出发,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并明确责任人;2. 目标的设定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以便后续的考核;3. 考核目标要符合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
二、考核指标的确定:1. 根据工作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2. 考核指标要具有明确的量化或者定性标准,便于考核评估;3. 考核指标要与工作目标紧密对应,反映责任人的工作成果。
三、考核方式的确定:1. 考核方式可以根据机关的实际情况选择,可以是绩效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定期工作考核等;2. 考核方式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便于被考核者理解和接受;3. 考核方式要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可以借助其他机关或者第三方的评估。
四、考核周期和频次的确定:1. 考核周期可以根据机关的工作特点和时间安排确定,可以是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等;2. 考核频次可以根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定,可以是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或者突击考核。
五、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的确定:1. 考核结果应根据考核指标的达成程度来评估;2. 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合格者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3. 奖惩措施应符合机关工作的规定和制度,确保公平和公正。
六、考核结果的公示和反馈:1. 考核结果应及时向被考核者进行公示;2. 被考核者可以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或者申诉,考核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3. 考核结果应作为机关继续工作和人事管理的依据,以便后续的调整和改进。
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五篇范例)
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五篇范例)第一篇: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2019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根据《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工作思路》(绍市机事〔2019〕1号)、《绍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绍市机事〔2019〕3号)文件精神,为全力推进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度机关事务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集中统一管理为方向,以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为载体,着力提升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服务保障效能,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二、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统一组织实施,联系协调具体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一)机关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综合业务处、公务用车处、计划财务处、房产基建处、公共机构节能处;(二)直属单位: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市机关资产事务中心、市级机关后勤发展中心。
四、考核内容与分值设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责任清单工作60分(包括重点工作、常规工作二部分)、共性工作25分、综合评价15分,合计分为100分,另设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
具体内容为:(一)责任清单工作60分责任清单工作为本单位承担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主要根据中心2019年工作思路、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及各单位职能(责)谋划分解。
(二)共性工作25分1.“一岗双责”履职情况10分(包括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2.意识形态工作4分(包括谈心谈话、宣传工作等);3.制度执行4分(包括学习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请销假、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公文办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其他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4.预算执行情况2分;5.兜底条款5分(包括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决定或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民主生活会、大院管委会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协作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工作情况等)。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一、引言目标责任制是一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旨在有效监督和评估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为了进一步规范度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二、总则本办法适用于度机关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包括目标制定、责任落实、考核评价及奖惩措施等内容。
三、目标制定1. 目标制定原则:(1)目标具体明确:目标要具体、量化,详细描述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和预期效果;(2)目标可行性:目标要在当前工作基础上,经过合理分析和评估确定,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达成;(3)目标关联性:目标要与机关的工作定位和发展战略相一致,能够实现机关整体工作目标;(4)目标可衡量性:目标要能够通过具体量化的方式进行评估和测量,以便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目标制定过程:(1)目标分解:机关工作目标从整体层面逐渐细化分解为各级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指标;(2)目标协商:机关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目标协商,明确目标的责任主体和实施方式;(3)目标确认:机关领导将协商确定的目标进行最终确认,并与各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和落实。
四、责任落实1. 责任主体明确(1)机关负责人:负责机关整体目标的制定和落实,并对机关工作效果和目标达成负主要责任;(2)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目标的制定和落实,并对部门工作效果和目标达成负主要责任;(3)工作人员:根据分工和职责,负责具体工作任务的执行,并对工作效果和目标达成负直接责任。
2. 责任划分要求(1)明确任务:对于每个具体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内容;(2)明确时间:对于每个工作任务,要确定完成时间和节点,以确保责任主体按时完成任务;(3)明确要求:对于每个工作任务,要明确完成质量和效果的要求,以保证工作质量。
五、考核评价1. 考核指标确定(1)综合工作目标:综合评价工作目标是否达成,考核机关整体工作效果;(2)重点工作指标:对于机关重要工作领域,确定相应的指标,并进行评价;(3)工作过程指标:对于工作的过程和方法进行评价,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与评价,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本原则第四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目标责任制的制定、执行、检查、评价等环节的考核。
第五条目标责任制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在整体考核,注重绩效考核。
第三章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制定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制度和考核方法,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
第七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指标应包括以下方面:领导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八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权重应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确定,同时要考虑各项指标间的相互关系。
第四章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执行第九条各单位应按照考核计划,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明确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和考核人员。
第十条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应公开、透明,确保被考核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一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具体方法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实地检查、数据分析等方式,综合评价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成绩。
第五章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检查与评价第十二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检查与评价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公正。
第十三条目标责任制考核的评价结果应向考核对象公布,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每年都要对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改进考核方法。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各单位参照执行,对于未尽事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范文
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推动组织和员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是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和公司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通过目标责任制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统一、公正、透明、规范的考核体系,确保每位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准确。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考核目标的制定第六条公司将根据部门和个人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应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和发展目标,具体任务的实施情况。
第七条考核目标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工作职责: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制定岗位任务目标。
(二)绩效指标: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绩效指标,如工作量、工作质量、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等。
(三)个人能力提升:制定员工个人能力提升的目标,如参加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学习技能等。
第八条考核目标应具备以下特点:(一)具体明确:目标应能够量化和可衡量。
(二)可操作:目标要能够通过员工的努力和行动实现。
(三)有挑战性:目标应具备一定的难度,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九条考核目标的制定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主观性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第三章考核方法的选择第十条公司将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工作性质选择相应的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考核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定性考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素质进行评价分析。
(二)定量考核:通过对员工绩效指标的量化分析进行考核。
(三)360度评估:从多个角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直接上级、同事、下属、客户等。
(四)自评互评:员工自己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估,并互相评价同事的工作。
第十二条考核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岗位和工作需求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第四章考核周期和结果的通报第十三条考核周期为一年,按年度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布,向员工进行通报,并进行个别面谈。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目标责任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
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分配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可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是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激励和约束。
下面是一个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模板,供参考:一、考核目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旨在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分配责任、建立考核机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及员工的安全。
二、考核内容1. 工作目标设定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各部门的安全工作目标。
目标应具有可衡量性、可操作性和可达成性,并与公司整体目标相一致。
2. 责任分配根据工作目标,将责任逐级下达,并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每个责任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考核指标制定根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配,制定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具有明确性、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并与实际工作情况相一致。
考核指标可以包括事故率、违章率、安全培训率等。
4. 考核方法采用定期考核、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定期考核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定量考核可以是按照考核指标进行统计和计算,定性考核可以是对工作内容和质量进行评估。
5. 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方法,对各部门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进行评定。
考核结果以分数形式给出,可以根据分数进行排名和奖惩措施的制定。
三、考核流程1. 目标设定阶段公司领导对整体安全目标进行设定,并下达给各部门。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整体目标,制定部门的安全工作目标,并明确责任人员和责任分配。
2. 考核指标制定阶段根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配,制定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与工作目标相一致,既能反映工作实际情况,又具有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
3. 考核方法确定阶段确定定期考核的周期和频率,以及具体的考核方法。
定期考核可以采用每月一次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以分数形式录入考核系统。
4. 考核结果评定阶段按照考核方法对各部门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进行评定。
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范本
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是为了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员工工作积极性,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单位整体发展而制定的考核制度。
第二条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单位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的核心是通过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指标,并采用定期考核评估的方式,对员工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和奖惩。
第二章工作目标第五条为了实现单位整体发展目标,每个员工需要根据岗位职责和职能,确定个人工作目标。
第六条工作目标应当具有明确性、可量化、可考核性和可达性,符合单位整体目标和部门工作要求。
第七条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应当与员工工资、晋升、奖励等激励机制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八条工作目标应当包括年度目标和季度目标,年度目标为全年工作重点,季度目标为具体阶段性任务。
第九条工作目标的制定应当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十条工作任务是指完成工作目标所需要进行的具体工作操作和任务。
第十一条工作任务应当与工作目标相匹配,具有明确性、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第十二条工作任务应当合理分配,合理组织,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十三条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应当通过定期汇报和考核评估来进行量化和评价。
第十四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直接关系到员工个人的评价和奖惩。
第四章考核评估第十五条考核评估是对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和评价,并据此对员工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十六条考核评估应当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员工的个人表现和工作贡献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七条考核评估的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十八条考核评估的方法包括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自评和互评等方式。
第十九条考核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个人奖励和晋升机会,为员工个人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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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目标责任的考核办法第一部分考核权重及赋分第一条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考核权重、赋分总分值确定为满分100分。
其中: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综合测评列为常规考核内容,设置为满分80分;局党委班子领导评议、获得荣誉、突击性工作及日常工作表现等列为动态考核内容,设置为满分20分。
第二条直属企业考核权重、赋分总分值确定为满分100分。
其中:企业业绩、中心工作等工作列为常规考核内容,设置为满分80分;局党委班子领导评议、获得荣誉、突击性工作及日常工作表现等列为动态考核内容,设置为满分20分。
第三条考核范围机关科室(9个):局办公室、政工法制科、财务审计科、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科、勘察设计科、信息管理科、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中心。
事业单位(15个):风景园林管理局、建筑工程质量造价监督管理站、镇村建设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处、成山分局、规划管理处、建筑工程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园管理处、燃气热力管理处、成山园林管理处、成山环卫管理处、城市建设档案馆、村庄改造办公室、规划展览馆直属企业(7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住宅开发有限公司、益发安建有限公司、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常规工作考核第四条业务工作(40分)1、常规业务(30分):由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各单位业务工作承诺目标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核,通过检查日常通报、查阅档案资料和现场检查,确定最终分数。
(各单位要对各自的业务工作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单位的内部考核情况继续纳入局党委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2、重点工程建设(10分):根据每月重点工程进度通报及年终各单位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确定得分。
无正当理由,每发生1次未完成月度工程计划的,扣0.3分;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工的,每延期1天扣0.1分;成为反面典型的,每次扣5分,两次以上该项不得分;严重失误的,参照第十三条第2款,实行一票否决。
无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按常规业务40分考核。
第五条中心工作(35分)包括党的建设、机关规范化建设、宣传报道、依法行政、平安建设、行风建设和诚信建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等。
1、党的建设(7分):(1)党建基本工作(5分)。
重点考核基层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干部队伍建设、发展党员情况等内容。
(2)民主评议领导班子(2分)。
由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面向各单位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按满意率×2+基本满意率×1+不满意率×0计算得分。
2、机关规范化建设(5分):重点考核办公自动化、规章制度制定及工作纪律的落实(包括根据日常检查通报考核禁酒制度、就餐制度、作息制度、值班制度等工作纪律的落实情况)、职工学习(包括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情况、各单位学习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学习记录)、卫生评比、参加各类会议等内容。
具体考核参照各单项管理办法及日常记录确定。
3、宣传报道(5分):根据局党委下达的宣传任务,重点考核各单位在各类媒体及上级部门信息采用情况。
具体考核细则依照《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进行。
5、包村走访(5分):根据《关于推行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的意见》要求,深入扎实做好村庄包扶、干部走访群众工作。
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建立包扶和走访计划、干部包户责任分解落实、联系群众台账设立以及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考核。
凡发生1起包村包户工作被问责的,扣1分;被全市通报的,扣3分;影响到系统年度考核的,参照第十三条第1款,实行一票否决。
6、平安建设(5分):重点考核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内部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具体考核细则依照《关于加强信访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
7、行风建设和诚信建设(5分)。
各单位要结合“诚信建设年”活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针对优化行政效能、压缩行政审批、行风建设、依法行政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与以落实,确保在年内的行风建设中推出新举措。
8、其他临时性工作(3分):重点考核落实局党委临时布置的各项突击性任务、公益性活动,以及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情况。
各项工作通过平时记录、月度通报以及年底综合检查进行考核。
第六条综合测评(5分)(1)社会测评通过向社会不同层面发放民主测评票,对各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层次进行测评,按照“满意率×5+基本满意率×3+不满意率×0”计算得分。
(2)社情民意调查通过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或12319热线,调查群众对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调查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按照“满意率×5+基本满意率×3+不满意率×0”计算得分。
社情民意调查涉及到的单位,社会评议得分按社会测评70%、社情民意调查30%比例计算社会评议得分;社情民意调查未涉及到的单位,按社会测评得分计算社会评议得分。
第三部分直属企业常规工作考核第七条企业业绩(50分)重点考核税收指标、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质量、和谐诚信企业建设等工作。
1、税收指标(25分)。
考核各单位年底完成税收情况,以完税证数额为准。
指标每增长1%加0.1分,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2、安全生产(10分)。
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得满分;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每发现1项扣2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本项不得分;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参照第十三条第6款,实行一票否决。
3、工程质量(8分)。
各单位承揽工程均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得满分;凡出现1项不合格工程,该项不得分;每出现一次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投诉或上访事件,扣1分。
4、和谐企业建设(7分):根据各“和谐企业”创建的相关要求进行考核,确定相关企业得分情况。
第八条中心工作(30分)包括党的建设、和谐稳定、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等。
1、党建工作(7分)。
重点考核基层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发展党员情况等内容。
2、和谐稳定(7分)。
全年未发生因内部管理、劳资纠纷导致的信访事件的,得满分;每发生一起不稳定事件,扣1分。
3、诚信企业建设(5分)。
重点考核企业诚信标准建立情况、工程及劳资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
未建立诚信标准的扣2分;每发生一起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纠纷,扣1分。
4、宣传报道(5分)。
根据局党委下达的宣传任务,重点考核各单位在各类媒体及上级部门信息采用情况。
具体考核细则依照《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进行。
5、社会治安(3分)。
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法治教育,全年未发生企业员工(含临时工)盗抢、斗殴、滋事的,得满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
6、计划生育(3分)。
加强对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全年未发生违规超生现象的,得满分;每发生一起,扣1分。
第四部分动态考核第九条局党委领导班子评议(10分)年终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各单位全面工作进行评议,得分按照满意率×10+基本满意率×6+不满意率×0计算。
第十条获得荣誉(满分6分,超过6分按6分计算)1、被评为全市优质服务单位或在全市行风评议名列前十名的,得2分。
不重复计算,最高加2分。
2、鼓励各单位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各类品牌创建活动,确保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位置。
凡创建省级品牌成功的奖2分。
3、获得荣成市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的,荣成市级奖励0.2分,地市级奖励0.5分,省部级奖励1分,国家级奖励2分。
4、国家、省及威海主管部门在我市召开现场经验会的,分别奖2分、1分、0.5分。
在国家级、省级和威海召开的会议上争取到典型交流发言的分别奖2分、1分、0.5分。
第十一条突击性工作及日常工作表现(满分4分,超过4分按4分计算)1、在落实城乡建设局突击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得到荣成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1分;得到威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2分。
2、在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行业管理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积极进行创新,不断推出新机制、新方法、新技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功经验在全国、全省、威海市和荣成市推广的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0.5分。
3、代表城乡建设局参加荣成市以上各级各类活动的每人奖励0.1分。
参加活动并获奖的,荣成市级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0.3、0.2、0.1分,威海市级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0.5、0.4、0.3分,省部级以上的按一、二、三等分别奖励1、0.8、0.5分。
参加系统组织的文体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0.8、0.5、0.3分,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奖励0.2分。
4、因在诚信建设年活动中工作作风优良、服务质量好,以及在包村走访等中心工作成绩突出,收到荣成市委、市政府批转的表扬信、锦旗,每次奖励0.1分;收到威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批转的表扬信、锦旗,每次奖励0.2分。
此项最高加0.5分5、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各种义务劳动表现积极、成效显著的加0.2分。
第十二条考核扣分事项1、优质服务单位称号被取消或行风评议未进前10名的,扣2分;行风评议每倒退一个名次,扣0.1分。
2、未完成局党委部署的临时性重要工作的,每次扣1分;未及时上报落实情况的,每次扣0.5分;被市领导点名批评的,每次扣3分。
3、因行业管理不到位或矛盾化解不及时,造成越级到威海市级以上上访或较大规模(10人以上)不稳定事件的,每次扣2分;因行业管理不善引发的社会投诉或上访事件且被通报的,每次扣0.5分。
4、上报材料不及时或未按要求定期上报情况的,每次扣0.3分;5、局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有一次无人报名参加的,扣0.2分;对协助筹备活动态度消极的,每次扣0.2分。
6、宣传报道失误或应对媒体不当,导致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
第五部分“一票否决”的标准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选先进资格1、在“诚信建设年”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问责,造成本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被扣减得分,且被责任追究的。
2、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被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局党委通报批评的;3、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或重大事件的;4、作风建设、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重大事件的。
5、因行业管理不到位、内部矛盾排查化解不及时,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进省到京上访事件的;6、各单位内部或在业务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7、违反禁酒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