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2021年)
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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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的区别]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的出口买方信贷,是向国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资本性货物和技术服务的出口。
下面就为大家解开买方信贷与卖方信贷的区别,希望能帮到你。
1.借款人不同卖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承包商(卖方);买方信贷的借款人是业主(买方)委托的银行(借款银行)。
2.担保情况不同卖方信贷是业主委托银行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直接给承包商开出还款保函或信用证; 买方信贷是借款银行与出口商所指定的银行(以下使用中国进出口银行为例)签订借款协议,然后由第三家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或所在国家财政部)再进行担保。
3.付款方式不同卖方信贷相当于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期付款。
建设期工程承包企业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是人民币,业主的还款是外汇;买方信贷对承包商来讲就是现汇项目。
4.融资风险管理情况不同卖方信贷存在利率风险(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利率情况调整)、汇率风险(人民币有升值的可能性,如果发生,企业难以承受)、收汇风险(对于非承包商责任业主和担保银行到期不还款,中国出口信贷保险公司赔付率为90%,剩余10%要由承包商承担);买方信贷对承包商来讲不存在上述风险,或上述风险发生对企业影响不大(出现不还款情况,承包商要协助银行和保险公司追讨)。
5.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程度不同卖方信贷是承包企业的长期负债,且需要找信誉好有实力的单位为贷款担保,所以对企业压力很大;买方信贷不存在上述问题。
6.前期开拓工作量不同卖方信贷的融资条件是由承包商直接与业主谈判,所有融资条款都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如:贷款条件、保函格式、信用证格式等;买方信贷是由承包商协调和安排业主指定的借款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谈判贷款合同;安排业主指定的担保金融机构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谈判担保条件(保函格式)。
7.前期工作周期和投入不同卖方信贷项目融资条件的谈判,收汇保险和信誉担保单位的落实,都由承包商自己完成,所以一般情况下工作周期较短,前期费用投入较少;买方信贷的融资、担保、保险条件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各方商定,承包商要从中斡旋,并承担相应公关协调费用。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试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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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试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日期】2000.08.25•【文号】进出银信二发[2000]第262号•【施行日期】2000.08.2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试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2000年8月25日进出银信二发[2000]第262号)各部、室,国内各代表处:现将《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信贷试行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试行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外经贸政策,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融资方式支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国家金融和信贷政策,本着“择优扶植”和“以销定贷”的原则发放出口卖方信贷,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出口卖方信贷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
第二章贷款种类、范围和对象第四条贷款种类(一)项目贷款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出口商发放的,用于支持成套设备、船舶、飞机、通讯卫星及上述产品的零部件和其他大宗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二)中短期额度贷款出口卖方信贷中短期额度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出口商发放的,用于支持单笔出口合同金额小、合同批次多、合同执行期短、累计出口量大等特点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三)对外工程承包贷款出口卖方信贷对外工程承包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国内承包商发放的,用于支持我国企业以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及零配件出口在境外承建工程承包项目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四)境外带料加工贸易贷款出口卖方信贷境外带料加工贸易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为支持我国企业以现有设备及成熟技术投资,在境外进行加工装配,以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向国内企业发放的政策性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境外加工贸易所需设备、技术、设备安装以及购买原材料、零部件和支付生产经营费用等。
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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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背景与主要职责:
▪ 三家政策性银行之一 ▪ 外贸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 ▪ 与国际接轨的发展模式,有中国特色的官方出口信用
机构 ▪ 自主保本经营和企业化管理 ▪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外
交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 产品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 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 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五级分类不良贷款率 一逾两呆不良贷款率
2006年业务品种结构:
各类贷款类余额为3707.42亿元,各类投资余 额38.83亿元,存款类余额415.42亿元,国际 结算余额74.77亿元,对外担保余额87.88亿 元,发行债券余额1677.36亿元
一、出口卖方信贷业务:
▪ 为出口商制造或采购出口机电产品、 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的信 贷,主要解决出口商制造或采购出 口产品或提供劳务的资金需求
▪ 在境内发行金融债券和在境外发行有价证券(不含股票)
▪ 经批准的外汇经营业务
▪ 参加国际进出口银行组织及政策性金融保险组织
▪ 进出口业务资询和项目评审,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 提供服务
▪ 经国家批准和委托办理的其他业务
组织机构:
董事会
行长
战略委员会 审计与监督委员会 项目评审委员会 风险与内控委员会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业务发展与创新委员会
10%
0 1994
1995 1996 进出口总值
1997
1998 出口
1999
2000 2001 机电产品出口
2002
2003 2004 增长率
2005
0% 2006
占比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b81e7ba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eb.png)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日期】2000.05.31•【文号】进出银转发[2000]第164号•【施行日期】2000.06.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年5月31日进出银转发[2000]第164号)各部、室,国内各代表处:根据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230号),我行重新制定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办法》,并已商部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管理,有效使用外国政府贷款,提高贷款资产质量,维护国家对外信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230号),结合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政府贷款是指受财政部委托,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转贷的外国政府向我国政府提供的优惠贷款和混合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第三条按照借款人、担保人及还款责任的不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作为借款人,并承担偿还责任的项目。
第二类项目:项目单位作为借款人,并承担偿还责任,省级财政部门提供还款保证的项目。
第三类项目:项目单位作为借款人,并承担偿还责任,省级财政部门既不作为借款人也不提供还款保证,进出口银行作为对外最终还款人的项目。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及计划单列集团(以下简称国务院有关部门)作为借款人,并承诺如项目单位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财政部可以对借款人采取财政扣款措施的项目作为第一类项目管理;项目单位作为借款人,国务院有关部门作为担保人,并承诺如项目单位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财政部可以对担保人采取财政扣款措施的项目作为第二类项目管理;项目单位作为借款人,并承担偿还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既不是借款人也不是担保人的项目作为第三类项目管理。
公司法赵旭东课后习题 第五章 公司的能力
![公司法赵旭东课后习题 第五章 公司的能力](https://img.taocdn.com/s3/m/e988abadd4d8d15abe234eb2.png)
一、名词解释1.公司的权利能力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2.公司权利能力范围公司权利能力范围是指公司有资格享有的权利范围和承担的义务范围。
3.公司的行为能力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构建法律关系的资格。
4.代表行为由法定代表人实施的行为的后果由公司承担的行为。
5.公司的责任能力公司责任能力是指公司在进行经营活动过程中对自己所为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的责任能力同公司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
公司的责任能力指的是公司有无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问题,而法律责任则是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
没有责任能力,公司的法律责任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二、简答题1.公司的权利能力存在哪些方面的限制?公司的权利能力的限制主要包括性质限制、法律限制和目的限制三方面。
(1)性质限制作为法律上的主体,公司不同于自然人。
公司不具有自然人所具有的自然性质,如身体、性别、种族等,所以,公司也不享有自然人基于其自然性质而享有的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婚姻权等人身权。
但是,公司仍享有某些特定的人身权,如名誉权和荣誉权。
(2)法律限制A.转投资的限制a.转投资对象的限制。
法律一般限制公司成为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因为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合伙人对公司或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成为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一旦其所投资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债务,他就会承担巨大风险,导致公司财产空虚,影响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b.转投资数额的限制。
公司通过转投资不仅可以扩大公司的利润来源,而且可以形成关联公司,组成公司集团,形成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从而促进资本的有效配置,推动公司的迅速发展,但是,转投资行为也会产生以下消极影响:一是转投资会减少公司直接支配的有形财产,增加变现偿债的难度,从而可能降低公司的实际偿债能力,增加公司债权人的风险;二是由于转投资额不仅表现为母公司的资产(资本),也表现为子公司的资产(资本),所以,转投资会使资产(资本)重复计算,从而导致资本虚增,有悖于公司资本充实的原则。
出口信贷业务的贷款程序
![出口信贷业务的贷款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b886ef4f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80.png)
出口信贷业务的贷款程序1.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贷款程序(1)出口卖方信贷业务贷款申请表拟申请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贷款的借款企业必须在对外投标及签订贸易合同前,向该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如下文件资料:正式申请,说明申请贷款项目的出口、贷款用途和还款计划。
b填交“出口卖方信贷申请表”。
(见附表一)C)出口项目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不需要的除外)。
d出口项目的商务合同,需要进口原材料或设备的项目应提供进口合同的有关批件或进口许可证。
E.出口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经济分析报告。
f借款企业与国内供货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自营出口生产企业需提供其出口货物的国内生产计划和设备清单。
G.借款人应提供外国银行的付款保函或信用证或其他付款保函。
h借款人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出口经营权批文、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一、担保人简介、担保意向书、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财产抵押证明。
j借款人需提供国内代理行简单介绍和代理意向书。
K中国进出口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2)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受理和审批贷款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后,将正式接受贷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和项目评估。
(3)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向企业发出贷款通知,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逐笔核对贷款。
借款企业将按照合同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专项用途,外汇只能用于进口出口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技术、零部件和原材料。
(4)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与监督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后,有权监督借款企业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企业应当接受银行(包括派出机构和代理银行)的监督,保证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按照合同约定每季度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出口信息资料,按时还本付息。
(5)出口卖方信贷业务的贷款偿还A借款企业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b借款企业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中国进出口银行依法向担保单位索取,属抵押担保的项目,该行依法处置抵押物。
进出口银行提供哪些出口卖方、买方信贷?
![进出口银行提供哪些出口卖方、买方信贷?](https://img.taocdn.com/s3/m/21bd3e44852458fb770b5676.png)
人 近 三 年 设 备 出 口 情 况 、 年 出 口 计 划 及 已 签 订 的 当
部 分 出 口合 同 :
8 国进 出 口银 行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条 件 。 冲
8还 款 担 保 意 向 书 , 取 抵 ( ) 担 保 方 式 的 须 出 . 采 质 押 具 有 效 的抵 押 物 、 物 权 属 证 明和 价 值 评 估报 告 : 质
品
通 过 CMM
( 件 开 发 企 业 能 力 成 熟 度 模 型 ) 具 有 效 的 抵 押 物 、 物 权 属 证 明 和 价 值 评 估 报 告 : 软 2 质
出
口 经 营
级 以 上 认 证 或 GB/ 9】0 S 0 0 系 列 质 量 S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资 料 。 T1 (】一IO9 0 ( .
9 中 国 进 出 1银 行 认 为 必 要 的 其 他 资 料 . : 2 1借 款 人 经 营 管 理 、 务 和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 1借 款 申 请 书 : . 财 具 .
在 我 国 工 备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的 能 力 : 2借 款 人 出 口 经 营 权 资 格 证 书 . 款 人 及 担 保 人 的 . 借
保 证 体 系认 证 :
权 的 企 业
5 供 中 国进 出 口银 行 认 可 的还 款 担 保 : . 提
6 国进 出口银 行认 为必要 的其他 条件 。 冲
k hmoc m.o .n j . fo g vc x
.9 . 5
一
续 表
■ l ■溯
在我 国工商 1借 款 人 经 营 管 理 、 务 和 资 信 状 况 良好 . . 财 具 1借 款 申请 书 : .
中国银行出口买方、卖方信贷业务的特点与优势
![中国银行出口买方、卖方信贷业务的特点与优势](https://img.taocdn.com/s3/m/6093eaff6294dd88d0d26b51.png)
2005年10月
五、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流程
(二)买方信贷示意图(以进口方银行转贷款为例)
1、签订合同
出口商
6、预付款 7、出口设备 8、结算货款
进口商
5、保费协议
3、转贷款
9、到期还贷
中国出口信用 4、保险协议 保险公司
2、签贷款协议
中国银行
10、到期还贷
进口方银行
中国银行出口买方信贷
14
2005年10月
ª º ºººº 9 10 11 12 13 14 15 16 ººººººººº ò º º ºº¨ ºº¯ ºª ººº º÷ © º¨ ºº¯ ºª ººº ºººº2000º ò ºººº ò © º ºº¤ ºººº¬ ºººººº ºººº8500º ò ºººº ºººº «ºººººººººº ºº
2)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
基金补充方式:出口信用保险所得税“先征后返”全额转入;追偿款收入全额转 入;按照1:20的比例和公司的承担责任以及国家财政状况,由国家预算补充。中 国信信发生年度亏损,首先用以后年度利润抵补,超过规定的连续抵补期限仍未 弥补的亏损,经财政部核准,可动用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弥补。动用出口信用 保险风险基金弥补亏损时,以该基金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40亿元人民币为限。低 于此限时,视发生亏损的政策性因素及国家财力状况,由国家预算补充。
中国银行出口买方、卖方信贷
业务的特点与优势
范恩慧:
目录
一、出口买方信贷的概念
二、我行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发展的历史及现状
三、出口买方信贷业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四、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特点 五、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业务流程
中国银行出口买方信贷
2
2005年10月
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种类
![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种类](https://img.taocdn.com/s3/m/68b771386529647d2628526b.png)
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种类2018-06-30 11:18:42 来源:网络扫瞄次数:249 文字大小:【大】【中】【小】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种类、差不多条件、办理程序一、一样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1、简介。
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企业除船舶、设备和高新技术类机电产品以外的机电产品出口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2、贷款对象。
凡在我国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一样机电产品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一样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
3、贷款申请条件(1)借款人经营治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出口产品属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机电产品名目》的范畴,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机电产品;(3)借款人一样机电产品年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实力较强的中西部地区企业和民营企业一样机电产品年出口额达到300万美元;(4)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5)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4、贷款申请材料:(1)借款申请书;(2)借款人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差不多情形介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其他讲明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资料;(3)借款人近三年一样机电产品出口情形、当年出口打算及已签订的部分出口合同;(4)还款担保意向书,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出具有效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和价值评估报告;(5)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二、设备出口卖方信贷1、简介。
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企业出口的成套设备、单机及对外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出口项目所需资金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我国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内项目,其设备进行国际招标而由我国企业中标的项目也属设备出口贷款支持范畴。
2、贷款对象。
凡在我国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均可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设备出口卖方信贷。
出口卖方信贷业务
![出口卖方信贷业务](https://img.taocdn.com/s3/m/3aab1cba84868762cbaed501.png)
出口卖方信贷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任生俊一、出口卖方信贷概述(一)概念及性质1、出口卖方信贷的概念出口卖方信贷是指银行为出口商制造或采购出口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的信贷,主要解决出口出口产品或提供相关劳务的资金需求。
2、出口卖方信贷的性质具有官方性质,不具有商业性质。
表现在:(1)贷款人的资本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提供;(2)补贴者由国家财政全国家产业政策、贸易政策、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体现政府强有力的支持。
(二)贷款种类1、项目贷款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出口商发放的,用于支持成套设备、船舶、飞机、通讯卫星及上件和其他大宗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2、中短期额度贷款出口卖方信贷中短期额度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出口商发放的,用于支持单笔出口合同金额小、合同批次期短、累计出口量大等特点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3、对外工程承包贷款出口卖方信贷对外工程承包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国内承包商发放的,用于支持我国企业以带动和扩大国原材料及零配件出口在境外承建工程承包项目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4、境外带料加工贸易贷款出口卖方信贷境外带料加工贸易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为支持我国企业以现有设备及成熟技术投资,在境外以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向国内企业发放的政策性专项贷款,主要用于境外加工贸技术、设备安装以及购买原材料、零部件和支付生产经营费用等。
5、境外投资贷款出口卖方信贷境外投资贷款,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国内投资人发放的,用于支持我国企业以带动和扩大国内设筑安装、原材料及零配件出口在境外投资建厂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三)贷款的对象和范围1、贷款对象(1)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和中短期额度贷款的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有权经营机电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进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2)对外工程承包贷款的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获得对外承包经营权,可以开展对外务输出和其它经济技术合作的企业;(3)境外带料加工贸易贷款的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有权经营境外带料加工贸易的企贷款的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的企业。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精选3篇)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精选3篇)](https://img.taocdn.com/s3/m/5c1c0af4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b4.png)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精选3篇)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篇1(合同号:( )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__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以下称“贷款人”)法定代表人:羊子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
经审查,“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
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批准和授权,“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https://img.taocdn.com/s3/m/7cbf8f07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9c.png)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甲方(出借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乙方(借款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机构代码: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也可以单独称为“一方”或称为“协议方”。
鉴于:1.甲方为乙方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合同法》规定和甲方自己制定的信贷政策和程序,双方协商确定如下事项。
2.乙方承诺按照协议文本的约定使用贷款,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产生的违约责任。
基本条款:一、贷款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贷款用途为【】。
乙方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贷款,不得超出贷款用途的范围。
二、贷款利率和计息方法1.贷款利率:【】% 年化利率2.计息方法:按月计息,计息日为本合同生效后的【】日,还款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日。
3.还款方式:按月还款。
每月还款额等于【】元(大写【】元整)。
4.如果乙方逾期还款,应按照协议规定支付罚息和滞纳金。
三、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1.借款期限:自甲方放款之日起【】年【】月【】日至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一期还款日,共计【】个自然月。
如果借款期限内乙方全部还清本金和利息,即可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合同法》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处理。
2.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月还款。
如果乙方逾期还款,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逾期本金的【】%支付逾期罚息。
逾期本金指应当已经归还而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
四、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要求对贷款进行归还,将被视为违约。
甲方将有权采取如下措施:(1)提前宣布贷款全部到期,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本金和利息。
(2)收回抵押、质押物品,解除信贷合同。
(3)采取其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如果在还款期限内连续逾期,或者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属于严重违约,甲方将立即采取措施,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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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协议书借款人:(以下简称“卖方”)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出口银行”)鉴于,卖方为出口银行所提供的出口商品提供贷款需求,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信息借款人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出口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第二条各方身份1. 出口银行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中国国务院授权的发展性政策性金融机构。
2. 卖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 卖方应按照出口银行提供的贷款额度、贷款条件和贷款用途,向国外客户出口商品并签订销售合同。
2. 卖方应妥善保管出口银行提供的贷款档案及相关账户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准确、完整、真实并能够及时提供。
3. 出口银行应在协议签订后向卖方提供相应的贷款金额并维护卖方账户。
4. 卖方应按照出口银行要求进行还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手续费等费用。
5. 卖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进出口贸易政策,保证商品的质量、标准符合进出口相关要求。
6. 出口银行有权对卖方的贷款借款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要求卖方根据其要求提供相关贷款使用情况及商品情况。
7. 卖方应配合出口银行对出口贸易的统计和监督工作,如出口信用保险缴费、年度报告、商务文书等的提供。
第四条履行方式和期限1. 贷款签订后,出口银行应及时将贷款金额划入卖方账户。
2. 卖方应依据贷款用途及时结汇,并通过出口银行相关账户成功汇款到国内资金账户。
3. 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出口银行应当根据协议约定在期限届满日期前,回收贷款本金、利息和手续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1. 如果卖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出口银行有权利暂停、终止或部分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卖方立即将所欠本金、利息、罚息等全部清偿。
2. 如果出口银行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卖方有权利向贷款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出口卖方信贷计息办法的若干规定
![关于出口卖方信贷计息办法的若干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721def2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5a.png)
关于出口卖方信贷计息办法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日期】1996.11.11•【文号】进出银计发[1996]第303号•【施行日期】1996.11.1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出口卖方信贷计息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6年11月11日进出银计发[1996]第303号)各部、室:现将《关于出口卖方信贷计息办法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出口卖方信贷计息办法的若干规定自人民银行关于从1995年7月1日起改变一年期以上贷款计息办法的规定下发后,有关文件已在行内及时转发。
在执行过程中,我行遇到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的企业提出,1996年8月23日国家已降低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利率,我行应同时调低已发放贷款的利率;二是当签订合同时所核定第一年的贷款利率与实际用款时国家规定的利率不一致时,按哪个利率计收利息;三是同意展期的贷款,其利率如何确定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现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就我行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计息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如下:一、按照人民银行在1995年6月26日颁发的《关于调整各项贷款利率的通知》(银传[1995]49号)规定,从1995年7月1日起,我行新签贷款合同实行贷款利率一年一定的办法。
一年之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无论是调高或降低,我行对企业的贷款利率都不变;一年期满后,再根据当时执行的贷款利率重新核定企业下一年度的贷款利率。
二、按照人民银行在1995年8月18日颁发的《关于调整贷款利率后有关计息办法的通知》(银发[1995]237号)规定,我行对1995年7月1日以前已发放但尚未到期的贷款统一按以下办法计息:从1995年9月21日开始执行10.62%的利率,同时执行利率一年一定的计息办法。
三、利率的确定统一按以下原则掌握:签订贷款合同后,无论何时用款,第一年度的利率均按照合同规定的利率执行,待一年期满后(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由我行信贷部根据当时执行的贷款利率核定企业下一年度的贷款利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同时抄送财会部、计资部等行内有关部门,作为计算利息和检查利率执行情况的依据。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https://img.taocdn.com/s3/m/3a3c52de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01.png)
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日期】1996.07.10•【文号】进出银项发[1996]第159号•【施行日期】1996.07.1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1996年7月10日进出银项发[1996]第159号)各部、室:现将《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我行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估审查工作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提高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水平,为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审议和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行承担的各类出口卖方信贷项目(包括人民币贷款和外汇贷款)的评估审查业务。
第三条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估审查工作按照《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审贷分离原则,由项目评审部门独立开展。
第四条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估审查工作应以下列各项为依据:(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的产业政策、外贸政策、金融政策、财税政策及我行确定的信贷政策等;(二)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商务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资料;(三)国家有关评估、评价、论证、审查的规定和办法,以及本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和办法。
第五条出口卖方信贷项目的评估审查,由项目评审部门内设的出口信贷项目评审处负责具体承办。
出口信贷项目评审处与信贷部门的有关业务处在工作中应互相配合、共同协作,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项目评审程序第六条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程序。
对借款单位向我行申请的出口卖方信贷项目,由信贷部门在收到企业借款申请后提出初审报告,一并将借款单位报送的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送交项目评审部门。
出口卖方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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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介绍出口卖方信贷指进出口银行对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出口低技术含量和一般机电产品、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船舶以及农产品、文化产品等其他经批准的产品和服务所需资金提供的本、外币贷款。
1.低技术含量和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指进出口银行为支持我国境内企业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电产品,对借款人在产品出口的采购、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所需资金提供本、外币贷款。
2.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卖方信贷指进出口银行为支持我国境内企业出口设备、对外提供设备相关技术服务及高新技术产品和“两自一高”产品,对借款人在产品的采购、生产、运输、销售或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项目(含软件项目)的研发、场地及设备租用、材料采购、人员工资、税费支出、技术鉴定等环节所需资金提供本、外币贷款。
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的国内项目进行国际招标,由我国企业中标提供设备的,适用本要求。
3.船舶出口卖方信贷指进出口银行为支持我国境内企业出口船舶、改装或修理国外船舶、生产用于出口船舶的关键船用设备、开展船舶技术和工艺研发,对借款人所需资金提供本、外币贷款。
远洋船和海洋工程结构物的内销视同出口。
支持对象凡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具备借款资格的事业法人,均可向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
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集团企业,确保在进出口银行不重复融资的前提下,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贷款用于集团企业子公司出口业务时,可向进出口银行申请出口卖方信贷。
申请条件1.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如借款人可按本行现行办法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借款人在进出口银行信用等级一般应在BBB级(含)以上;以银行、战略客户全额保证或变现能力强的抵押物、质物提供担保的,借款人信用等级可放宽至BB级;相关实施方案有特殊规定的,以实施方案为准。
3.提供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4.在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时投保出口信用保险;5.项目经我国及项目涉及的其他国家有权机关批准(如涉及);6.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中国出口卖方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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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卖方信贷是指,在大型机械装备与成套设备贸易中,为方便出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出卖设备融资,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出口商向国外进口商出售设备、技术和劳务而提供的一种贷款。
目前,中国绝大部分出口卖方信贷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其利率比商业贷款优惠。
出口卖方信贷的程序与做法是:
(1)出口商(卖方)以延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向进口商(买方)出售大型机械装备或成套设备。
在这种贸易方式下,进出口商签订合同后,进口商先支付10%~15%的定金;在分批交货验收和保证期满时,再分期支付10%~15%的货款,其余70%~80%的货款,在全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偿还(一般每半年还款一次),并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2)出口商(卖方)向其所在地的银行商借贷款,签订贷款协议,以融通资金。
(3)进口商(买方)随同利息分期偿还出口商(卖方)货款后,根据贷款协议,出口商再用以偿还其从银行取得的贷款。
出口商向银行借取卖方信贷,除按出口信贷利率支付利息外,并须支付信贷保险费、承担费、管理费等。
这些费用均附加于出口成套设备的货价之中,但每项费用的具体金额进口商不得而知。
所以,延期付款的货价一般高于以现汇支付的货价,有时高出3%~4%,有的甚至高出8%~10%。
出口卖方信贷
![出口卖方信贷](https://img.taocdn.com/s3/m/048e64f7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3d.png)
船舶出口1.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2.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3.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1.借款申请书;2.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及附注,其他表明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资料;3.还款担保意向书(如涉及);4.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须提供有效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委托外部机构评估抵押物、质物价值的,还须提供价值评估报告;5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船舶出口卖方信贷时间原则上不早于项目船舶开工前3—6个月。
建造难度较大的首制船项目,申贷时间可以适当提前。
符合上述条件的同一船东、同一船型的系列船出口项目可合并申贷。
设备出口1.借款人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2.进口商具备相应实力,资信状况良好;3.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4.在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时投保出口信用保险;5.延期付款的项目,延期支付部分应提供本行认可的支付保证;6.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1.借款申请书;2.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及附注,其他表明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信和经营状况的材料;3.必要的国家有权审批机关批准文件;4.已收到的进度款收结汇水单,应收进度款的支付保证,延期付款项目中延期支付部分的支付保证;5.还款担保意向书(如涉及);采取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须出具有效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及价值评估报告;6.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意向性文件(如涉及);7.采取代理出口方式的,须提供代理协议等文件;8.中国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此项“设备”指用于生产、运输、科研及医疗等用途的成套设备(含配件、备件及辅件等)或大型单机、包括工艺生产设备、机修设备、采暖通风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船舶除外)、通信设备、科研及医疗设备等。
卖方信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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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信贷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甲方(以下简称“出借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借款方”):地址:联系电话:为了明确双方在信贷交易中的权益和义务,特订立本卖方信贷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贷款基本信息1.1 贷款金额:出借方同意向借款方提供贷款金额为(具体数字)人民币(以下简称“贷款金额”)。
1.2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为(具体数字及单位,如年利率为X%)。
1.3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具体数字及单位,如X个月/年)。
第二条还款方式2.1 利息还款:借款方应按照贷款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
利息还款方式为(如一次性还清所有利息/每月/每季度/每年等等)。
2.2 本金还款:借款方应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偿还贷款本金。
第三条提前还款3.1 借款方有权在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清贷款。
提前还款方式为(如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本息/部分提前还款,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X人民币)。
3.2 提前还款产生的手续费用及利息计算以实际情况为准,借款方应在提前还款时支付相应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借款方未按时支付利息或本金,应按照约定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费用具体金额/逾期罚息具体比例)。
4.2 若借款方违约未履行还款义务超过(具体天数,如30天),出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追回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五条其他约定5.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所有还款义务止。
5.2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5.3 合同变更和解释:本合同如需变更,双方应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
本合同的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
第六条合同附则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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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LOGO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2021年)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and provide a strong literal basis for differences that may arise after cooperation.专业合同书系列,下载即可用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2021年)说明:本合同书的主要作用在于约束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同时也为成为合作关系后可能产生的分歧,提供有力的文字性依据。
文档下载后,无加密格式,可自行修改,请放心使用。
合同号:()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_号本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合同号:()进出银(信合)字第_____号)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订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________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营业部(以下称“贷款人”)法定代表人:羊子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
经审查,“贷款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借款人”为实施________项目(以下称“项目”)签订________合同(合同号:________)(以下称“项目合同”),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卖方信贷。
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批准和授权,“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发放贷款,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贷款金额、用途及期限第一条“贷款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美元)(以下称“贷款”)。
第二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政策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出日卖方信贷试行办法》的规定,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应专项用于“项目合同”项下的资金需要。
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变更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
第三条本合同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提款计划约定的首次提款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下称“贷款期限”)第四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提款计划如下: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特殊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贷款利率和利息计收第五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本合同所执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满一年确定一次。
本合同第一年度的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从首次提款日起,每满一年后执行的年利率,应根据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的贷款利率执行。
本合同美元“贷款”利率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执行,按________个月浮动,本合同第一计息期的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以后每个计息期执行的利率,由“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贷款人”按季计收人民币“贷款”利息。
“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贷款”账户,并在每季度末月21日以前将利息付至“贷款人”指定的账户。
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贷款期限”内未按期支付的利息部分按本合同规定的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人”按季计收美元“贷款”利息,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利息,“贷款人”将按《中国进出口银行外汇贷款利率、费用暂行规定》计收罚息。
第七条本合同规定的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第三章贷款的提取第八条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借款人”才能申请提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九条“借款人”提取本“贷款”,应事先向“贷款人”提交按照附二格式确定的提款通知书及贷款人要求的有关文件、材料,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条“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第一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6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首次提款日起算)。
若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款,“贷款人”有权取消本合同所有“贷款”直至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第一笔提款以后各笔“贷款”的提取期限为3个月(自提款计划确定的相应提款日起算),若在此期间内,“借款人”未办理提款手续,“贷款人”有权取消该笔“贷款”直至全部未用“贷款”。
第十二条未经“贷款人”同意,提款计划不得更改。
第四章借款人的声明与承诺第十三条“借款人”向“贷款人”声明如下(一)“借款人”是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借款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四)“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
(五)“借款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公司授权均已完成,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有效授权代表签署。
本合同对“借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而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七)“借款人”未隐瞒下列任何事件:1.“借款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或发生了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2.“借款人”在与其他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重大违约事件;3.“借款人”承担的重大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4.与“借款人”有关的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5.“借款人”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6.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十四条“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并保证,“借款人”应完成下列事项:(一)“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每季向“贷款人”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4月底之前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应在每季度向“贷款人”报送一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项目”的执行和“项目合同”项下的收结汇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三)“借款人”应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充分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开立专用于上述“项目合同”资金收付的专门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应专款专用。
(五)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以下任何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均应事先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1.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2.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3.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4.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5.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交易。
(六)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债务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七)在法定期限内或“贷款人”要求的期限内,“借款人”应及时办理与“项目”有关的登记手续,并向“贷款人”提供登记文件复印件。
(八)“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办理。
(九)“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或“项目合同”有关的文件正本(包括本票、承兑汇票等)存放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处。
(十)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
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的任何情形,则“借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股东分配股息或红利。
(十一)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本合同项下第九章中所述的任一违约事件,“借款人”应在得知该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时3日内立即通知“贷款人”,并对所发生的违约事件采取合理、及时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