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案件防控知识考试题库1026(答案已填)汇总
17.《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办法》(鄂农信发[2013]24号)规定,发生案件(风险事件)的行社,要在案发之日起3个月内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决定后(D)内,将案件(风险事件)查处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依规上报。
A.1个月内B.2个月内
C.3个月内D.10个工作日内
A.监督评价与纠正B.风险识别与评估
C.内部控制措施D.内部控制环境
29.《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要求从业人员应遵循(A)的原则?
A.公平竞争,恪守“客户自愿”
B.诚实守信,认真负责
C.诚实守信,如实告知
D.客户自愿,如实告知
30.根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操作风险包含下列哪种风险?(C)
A.主任(行长)B.理(董)事长
C.监事长D.分管负责人
13.依照《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办法》(鄂农信发[2013]24号),市州行社辖内发生同质同类案件,县级及以下行社年度内发生案件(B)次以上的,应从重追究相关员工责任。
A.1B.2C.3D.4
14.依照《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办法》(鄂农信发[2013]24号),涉案金额在(B)(含)以下案件,由本级行社成立案件专案组查处。
A.机构屡屡发生同质同类案件
B.对发现的案件苗头、违法违规事实或重大线索及时报告、制止、整改、纠正和处理的
C.决策、指使、授意、教唆或胁迫他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
D.发生案件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和损失,或隐瞒事实真相,隐匿、伪造、篡改、毁灭证据和妨碍、干扰、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B.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总则)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总则)总则第一章指导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全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社)章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联社、市联社、县级联社(包含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关责任人包括:直接责任人、主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是指直接实施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主管责任人是指对违规违纪行为负有直接领导或管理责任的人员;其他责任人是指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及其后果负有领导、管理、监督检查、制约等责任的人员。
本办法给予主管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的处分档次不高于给予直接责任人的处分。
第四条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应遵循的原则:(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责任明晰,定性准确;(三)依据充分,处理适当;(四)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同农村信用社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含短期合同制员工、档案托管制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内退员工)。
与农村信用社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已与农村信用社无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农村信用社工作期间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给农村信用社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农村信用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保留对其行使追偿的权利。
有工作单位的,依照本办法向其所在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条员工和与农村信用社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以及已与农村信用社无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农村信用社工作期间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试卷(答案)
1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知识考试卷 一、填空题(共计30题,每题1分) 1、《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等行为。
3、《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对同一员工犯有两种(含)以上违规行为应受到纪律处分的,应合并处理,并按其违规行为应给予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处分的,给予 开除处分。
7、两人以上共同故意违规的,对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从重处理;对其他人员,根据其在共同故意违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处理。
8、管理人员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工作不负责任,玩忽9、在贷款调查过程中,未按规定对信贷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或调查失实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职)至开除处分。
11、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因失职造成本单位债权不能落实或导致贷款损失的,2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12、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过程中,受理、申报、审批、签发没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造成资金损失或款项垫付的,除承担赔偿或追回资金损失责任外,还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职)至开除处分。
13、违规出借员工个人结算账户,将员工个人结算账户用于代办存款、代客还贷、代办结算、调剂现金等。
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职)至留用察看处分。
14、超越授权权限签署法律性文件的,或者违反法律性文件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未经法律审查程序而签署法律性文件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内控与合规”知识竞赛题库(精简版)
十堰市农村信用社“内控与合规”知识竞赛题库第一部分信贷管理篇1、为加强个人按揭贷款的风险防范,银行机构应严格落实与借款人的哪两项制度?“面谈、面签”制度和“抵押在先、放款在后”制度。
2对担保公司的管理应视同借款人管理,县级联社多长时间?应多长时间开展一次担保公司检查?担保合作协议应当多少年一签?县级联社应按月对合作担保公司开展检查;市州联社每半年开展一次担保公司检查;担保合作协议一年一签。
3、担保公司担保贷款主要用途是什么?贷款期限一般应控制在多长时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多长时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一年以内,二年。
4、以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发放一年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的,需上报哪级管理部门批准?市州联社(办事处)。
5、对于担保公司实收资本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的,可按担保公司的哪个指标来确定单户最高担保限额?可按担保公司实收资本的10%以内确定单户最高担保限额。
6、担保公司担保余额怎么控制?①在所有金融机构的在保责任余额,原则上应控制在担保公司实际出资额的5倍以内,不得突破10倍;②如担保公司责任余额突破10倍的,应暂停业务合作,直到在保余额释放后按其释放的空间放贷。
7、与多家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担保公司,在农信社存款资金额度有什么规定?应按担保业务份额配比存入相应额度。
8、信贷员是否必须将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措施作为尽职调查的必备项目?是。
9、异地担保公司准入条件包括哪些?①依法设立、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风险控制能力强;②从事担保业务三年以上,合作记录良好;③必须在一个市州合作一年以上,有良好的合作记录才能与下一个市州合作。
20、强化县级联社经营职能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①各县级联社设立公司业务部,直接营销法人客户存、贷款;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个人业务部,营销优质自然人客户存、贷款;③联社领导要积极培植和维护优质黄金客户,督办、协调清收大户不良贷款。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鄂农信发〔2006〕64号2006年8月14日)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员工管理,消除案件隐患,防范金融风险,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排查对象:全省农村信用社所有员工。
第三条排查内容:1、不安心工作,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请假,违反劳动纪律;2、贪图享受,花钱大手大脚,举债消费,经常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支出与收入状况明显不相符;3、大额购买彩票或炒股、炒汇;4、参与经商活动或与他人合伙办企业;5、有嫖娼、赌博、吸毒贩毒倾向或苗头,社会交往复杂;6、不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涣散,自由散漫,经常发牢骚,讲怪话,思想反差大,行为异常;7、工作时间内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恍惚,经常发生违规操作或业务差错问题,或经常要求同事为其办理业务提供特殊照顾;8、心胸狭窄,性格孤僻,思想偏激,不愿与同事交流,人际关系紧张;9、超越授权范围行事,直接办理应由他人办理的业务或任何时间都不愿、不敢离开工作岗位,神神秘秘,躲躲闪闪;10、有其他不良行为等。
第四条排查工作的管理。
信用社内部的排查工作由信用社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县市联社、市州联社(办事处)、省联社的排查工作由各级联社(办事处)稽核监察部门会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并落实防范监督措施。
1、基层信用社排查工作由信用社主任负责,信用社主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要排查一次,排查对象为除本社正副主任以外的所有员工及分社负责人。
对排查出的不良行为人员要现场落实帮教、整改措施。
2、县联社监事长或分管副主任为排查第一责任人,县市联社排查的对象为基层信用社(部)及所有分支机构的正副主任、县联社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员工。
县联社对本级联社机关每月排查一次,对辖内信用社排查情况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对信用社的检查面不低于30%;按季汇总分析辖内信用社排查的“重点人”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3、市州联社(办事处)监事长或分管副主任为排查第一责任人,排查的对象为县级联社班子成员,市州联社(办事处)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员工。
XX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暂行)
XX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暂行)XX省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加大不良贷款监测、考核、清收、盘活、保全力度,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监测、考核、清收管理的对象是列入农村信用社统计口径的不良贷款。
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的联社,按贷款五级分类的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末收利息(现阶段重点是按期限分类的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末收利息)。
非信贷不良资产的分类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制定前可参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掌握.第三条不良贷款管理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有效运作,严格考核、绩效挂钩的原则。
其监测、考核、清收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由县级联社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员专(兼)职,实行专项考核。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不良贷款管理,真实反映不良贷款.损失类贷款(呆滞、呆帐贷款)的认定必须由县(区、市)联社信贷、会计、稽核部门联合审查认定,报理事会批准后方能进行帐务调整。
要确保不良贷款数据真实、准确。
对采取故意隐瞒、做假帐等手段造成不良贷款不真实、数据不准确;对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要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不良贷款的监测和分析第五条建立健全不良贷款管理监测体系。
各信用社要建立不良贷款分户台账,各县级联社要建立大额不良贷款分户台账,逐户记载不良贷款客户的经营情况以及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大额不良贷款的具体额度由各县联社确定。
第六条县联社要采取有效方式,对重点农村信用社和客户进行直接监控。
重点农村信用社指:不良贷款率前5名的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不减反增或不良贷款率不降反升的信用社。
重点客户指:大额不良贷款客户及贷款余额(排列在本社前十名)的客户和拥有关联企业的集团客户。
合规案防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合规案防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1.对涉及农信社非法集资活动全面排查,主要包括:用信企业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假冒农信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其他可能造成农信社资产损失和声誉风险的非法集资活动。
A.存款客户B.内部员工C.贷款客户(正确选项)D.合作商户2.()要利用业务往来中与各行各业交往密切的信息优势,对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的风险客户全面排查。
A.信贷部门(√)B.财务部门C.综合部门D.电子银行部门3.()要通过媒体审读、网络信息筛查,捕捉有价值信息,不放过停可可疑线索。
A.信贷部门B.财务部门C.综合部门(正确选项)D.电子银行部门4.()要加大对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涉黄、涉毒、涉赌、经商办企业不良行为的排查。
A.资金部门B.稽核部门(正确答案)C.电子银行部门D.安保部门5.在非法集资排查中,凡涉及银行内部人员和银行资产安全的线索,应该()。
A.及时按照案件防控制度要求予以处理和报告,并及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堵塞漏洞(正确选项)B.全面汇总整理,按要求定期上报C.第一时间到省联社专题汇报,省联社组织专班调查核实后,分别向各级政府、公安、银监部门报告和移送D.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侦办、资产追缴、资产处置和社会维稳6,在非法集资排查中,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风险或涉嫌犯罪的线索,应该()。
A.及时按照案件防控制度要求予以处理和报告,并及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堵塞漏洞B.全面汇总整理,按要求定期上报C.第一时间到省联社专题汇报,省联社组织专班调查核实后,分别向各级政府、公安、银监部门报告和移送(正确选项)D.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侦办、资产追缴、资产处置和社会维稳7 ,在非法集资排查中,对涉及内部员工和用信客户已立案或发案的非法集资案件,应该()。
A.及时按照案件防控制度要求予以处理和报告,并及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堵塞漏洞8 .全面汇总整理,按要求定期上报C.第一时间到省联社专题汇报,省联社组织专班调查核实后,分别向各级政府、公安、银监部门报告和移送D.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侦办、资产追缴、资产处置和社会维稳(正确选项)8,在非法集资排查中,对一般性情况和线索,应该()。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案防考试题库(单选)
一、单选1、《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规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2、《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规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3、《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规定,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4、《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记过处分的,应同时扣减(三)个月的绩效收入。
5。
、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流程规定;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信息发生后(24)小时以内。
6、我国银行业第一个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7、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对切实加强稽核建设是如何规定的(D)8、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对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行为管理是如何规定的(D)9、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对举报查实的违法违规违纪的奖励是如何规定的(D)10、操作风险防范“十三条”中,“KYB”原则的中文含义是(了解你的客户业务)11、案防责任体系主要包括(D)方面、12、法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是(理事长)13、依照《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市州行社辖内发生同质同类案件,县级及以下行社年度内发生案件(2)次以上的,应从重追究相关员工责任。
14、依照《湖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办法》,涉案金额在(20W)以下案件,由本级行社成立案件专案组查处。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强化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促使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和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各级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法律、法规、金融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省联社制定的管理规章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各级农村信用社,是指省联社、市级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及分支机构、县(市、区)联社、农村信用社、分社、储蓄所。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责任人,是指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员工。
本规定所称各级负责人,是指各级农村信用社及其职能部门的正、副职负责人员。
本规定所称主管人员,是指对违规行为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负责人员。
第六条凡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除按本规定处理外,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处理的轻重应当与员工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处理违规员工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第九条对违规员工的处理种类:(一)经济处罚:包括追缴违规所得、扣发薪酬、赔偿损失;(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三)其他处理:责令限期改正、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离岗清收、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职务、解聘专业技术职务、限期调离、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
以上处理可以并处。
第十条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处分期为一年;开除留用察看期为一年。
受处分人在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处分期间再次犯有故意违规行为的加重处罚。
第十一条对员工的纪律处分和解除纪律处分的决定,记入其人事档案。
第十二条依照本规定受到离岗清收处理的员工,自决定做出的次月,按本单位最低基本工资领取生活费,可根据清收效果、工作表现适当提高标准。
信用社(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信用社(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信用社(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信用社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系统各级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稽察办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主任助理,各信用社理事长(主任)、副主任、监事长、分社主任等。
主管人员,是指联社、信用社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副职人员(含储蓄所负责人)。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一)信用社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办法上一律平等;(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四)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系统所有员工(含临时工)。
已与信用社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有关移送和处理的规定,移送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退休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本系统的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本办法的规定,以经济处罚或其他处理方式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一般不适用本办法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第七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岗位考核性工资。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三)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停职停薪、离岗清收、限期调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
复习题目柜员等级考试
复习题目柜员等级考试复习题一1、支付结算的原则是什么?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信用社)办理结算必须遵守下列结算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信用社不垫款。
2、反洗钱的概念是什么?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3、单位存款账户按用途可以分为哪几类?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4、会计核算的质量标准是什么?信用社的会计核算质量,要求达到“五无”“六相符”。
“五无”是指账务无积压、结算无事故、计息无差错、记账无串户、存款无透支。
“六相符”是指会计核算要达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全部相符。
5、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年?2年。
6、“三定四清”是指什么?“三定四清”指设施定位、操作定型、传递定线;问清、点清、交代清、逐笔清。
7、什么是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本质要求看,完整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要求金融机构不仅要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还要根据交易需要了解客户的职业或经营背景、履约能力、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有关情况。
8、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哪些?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四个方面的内容。
9、信用社的会计对象包括哪些?会计对象(会计要素)包括六项,具体指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10、综合业务系统中会计凭证有哪些组成?综合业务系统中的会计凭证主要由交易传票、通用凭证、原始凭证、附件等组成。
11、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和个人的执法机关有哪些?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
12、什么是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信用社(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学习心得
信用社(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学习心得近期总行开展了软环境建设学习活动,结合这次软环境学习活动,我##支行开展了《##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案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学习活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对《处理办法》所涉及的我行的相关业务流程与规章有了全面的认识,使我对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意识得到加强,并时刻告诫自己严格遵守,达到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
下面是我对这次《处理办法》学习的体会:支行确定在全行开展《两个处理办法》的学习活动后,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联社机关搞好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并做好笔记。
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
加强《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学习,是贯彻执行上级联社各项规章制度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
一、通过学习可以提高员工的道德修养,可以把信用社建设成为一支“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遵章守纪、合规经营、科学管理”的员工队伍,可以杜绝黄、赌、毒等不良行为。
二、通过学习可以提高员工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员工们时刻以“合规经营、规范管理”为理念,杜绝顶冒名贷款、跨区贷款、超比例贷款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使信用社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经营管理日渐规范,经营利润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日益增强,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三、通过学习可以规范和完善会计出纳业务,使会计出纳、现金管理、联行资金、代理业务、重要空白凭证等达到“六无、六相符”。
四、通过学习认识到信息时代科技网络系统是依托,是信用社办公的最主要工具,网络的维护和保养非常重要。
五、安全保卫工作是信用社最根本的保障工作,只有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信用社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信用社的财产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近年来,我县信用社虽然没有发生大的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VVV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处理方式 (1)第三章应用规则 (1)第一节责任人及后果划分 (1)第二节资产损失赔偿 (2)第三节处理规则 (3)第四章处理标准 (5)第五章违规行为及处理 (5)第一节管理人员违规行为及处理 (5)第二节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6)第三节违反会计结算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7)第四节违反反洗钱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10)第五节违反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11)第六节违反信贷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11)第七节违反风险管理及资产保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15)第八节违反中间业务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16)第九节违反电子银行及银行卡业务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17)第十节违反科技信息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18)第十一节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20)第十二节违反审计稽核、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22)第十三节违反监察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22)第十四节违反人事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23)第十五节违反办公及后勤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25)第十六节违反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理 (26)第六章处理权限及程序 (28)第一节处理权限 (28)第二节经济处罚程序 (28)第三节纪律处分程序 (28)第四节其他处理程序 (29)第五节申诉程序 (29)第七章附则 (3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处理原则、适用范围:(一)指导思想:为促进员工合规履职,有效防范风险,遏制违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二)处理原则:权责对等、惩教结合;实事求是,程序合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VVV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下同)所有员工。
第二章处理方式第二条处理方式:(一)经济处罚:扣减薪酬、罚款、赔偿;(二)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三)其他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离岗清收、责令辞职、免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解除劳动关系。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管理实施办法
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鄂农信发〔2006〕64号 2006年8月14日)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员工管理,消除案件隐患,防金融风险,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排查对象:全省农村信用社所有员工。
第三条排查容:1、不安心工作,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请假,违反劳动纪律;2、贪图享受,花钱大手大脚,举债消费,经常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支出与收入状况明显不相符;3、大额购买彩票或炒股、炒汇;4、参与经商活动或与他人合伙办企业;5、有嫖娼、赌博、吸毒贩毒倾向或苗头,社会交往复杂;6、不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涣散,自由散漫,经常发牢骚,讲怪话,思想反差大,行为异常;7、工作时间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恍惚,经常发生违规操作或业务差错问题,或经常要求同事为其办理业务提供特殊照顾;8、心胸狭窄,性格孤僻,思想偏激,不愿与同事交流,人际关系紧;9、超越授权围行事,直接办理应由他人办理的业务或任何时间都不愿、不敢离开工作岗位,神神秘秘,躲躲闪闪;10、有其他不良行为等。
第四条排查工作的管理。
信用社部的排查工作由信用社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县市联社、市州联社(办事处)、省联社的排查工作由各级联社(办事处)稽核监察部门会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并落实防监督措施。
1、基层信用社排查工作由信用社主任负责,信用社主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要排查一次,排查对象为除本社正副主任以外的所有员工及分社负责人。
对排查出的不良行为人员要现场落实帮教、整改措施。
2、县联社监事长或分管副主任为排查第一责任人,县市联社排查的对象为基层信用社(部)及所有分支机构的正副主任、县联社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员工。
县联社对本级联社机关每月排查一次,对辖信用社排查情况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对信用社的检查面不低于30%;按季汇总分析辖信用社排查的“重点人”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3、市州联社(办事处)监事长或分管副主任为排查第一责任人,排查的对象为县级联社班子成员,市州联社(办事处)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员工。
信用社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处罚办法
农村信用合作社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本社)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本社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是指农村信用社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农村信用社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等行为(以下简称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农村信用社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信用站代办员)。
第四条对已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和已退调离的员工在农村信用社工作期间的违规违章行为,给农村信用社造成资金、财产损失的,农村信用社保留对其追偿权。
第五条实行连带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操作规程事实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当事人和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依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对违反操作规程人员的处理必须坚持证据确凿,客观公正、结论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原则。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员工应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应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并认真执行。
第八条县联社的监事会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处理种类、方式及规则第九条对违反操作规程责任人员的处理种类:(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效益工资、赔偿经济损失;(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三)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离岗清收、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三大类处理可以并处。
对受记大过(含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的高级管理人员,要向银监部门备案,待银监部门取消其任职资格决定下发后,解除当事人职务。
农村信用社员工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工作失职,给农村信用社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并有犯罪嫌疑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可处以罚款。
信用社(银行)案件、信访件、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督办检查办法
信用社(银行)案件、信访件、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督办检查办法为进一步加大对全省农村信用社案件、信访件、违规违纪等问题处理的督办检查力度,切实强化管理,防范风险,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督办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各类案件的处理情况。
主要是督办检查新发案件和历年未结案件的处理情况。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涉案联社(办事处)是否立案进行查处;是否及时移交**门立案侦查;是否如实向上级联社(办事处)反映案情;是否采取得力措施追回赃款;相关责任人赔款、罚款落实情况;是否对直接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发文进行处理;是否发文在辖内信用社进行通报;处理文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订下一步处理措施;是否制订处置突发案件的应急预案等。
(二)信访事项的处置情况。
主要是督办检查上级联社(办事处)交办和自办的信访事项处置和落实情况。
检查的内容包括:群众举报的来信、来访、来电是否受理;上级联社(办事处)或本联社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是否按时完成;受理的信访事项是否都进行了核查和回复;办理的信访事项是否客观公正,有无重复**、越级**、集体**等现象;调查核实过程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徇私舞弊行为;处置过程是否存在避重就轻、包庇纵容现象。
(三)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
主要是督办检查辖内发生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检查、处理和落实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对于发现的问题是否如实充分暴露,有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及时予以处理,有无没有处理或拖延处理的问题;处理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存在姑息迁就、纵容包庇现象;处理后,辖内是否再发生类似问题;处理决定是否落实;有无对违规违纪问题因查处不力或不及时转变成案件等问题。
(四)处理意见下达后的落实情况。
主要是督办检查上级联社(办事处)下达处理意见后,是否进行落实。
主要内容包括:处理意见是否及时、全面得到落实;对相关责任人是否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处理落实的情况是否向上级联社(办事处)反馈;上级联社(办事处)不同意的处理意见,是否再次进行了严肃处理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
排查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鄂农信发〔2006〕64号2006年8月14日)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员工管理,消除案件隐患,防范金融风险,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排查对象:全省农村信用社所有员工。
第三条排查内容:
1、不安心工作,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请假,违反劳动纪律;
2、贪图享受,花钱大手大脚,举债消费,经常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支出与收入状况明显不相符;
3、大额购买彩票或炒股、炒汇;
4、参与经商活动或与他人合伙办企业;
5、有嫖娼、赌博、吸毒贩毒倾向或苗头,社会交往复杂;
6、不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涣散,自由散漫,经常发牢骚,讲怪话,思想反差大,行为异常;
7、工作时间内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恍惚,经常发生违规操作或业务差错问题,或经常要求同事为其办理业务提供特殊照顾;
8、心胸狭窄,性格孤僻,思想偏激,不愿与同事交流,人际关系紧张;
9、超越授权范围行事,直接办理应由他人办理的业务或任何时间都不愿、不敢离开工作岗位,神神秘秘,躲躲闪闪;
10、有其他不良行为等。
第四条排查工作的管理。
信用社内部的排查工作由信用社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县市联社、市州联社(办事处)、省联社的排查工作由各级联社(办事处)稽核监察部门会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并落实防范监督措施。
1、基层信用社排查工作由信用社主任负责,信用社主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月要排查一次,排查对象为除本社正副主任以外的所有员工及分社负责人。
对排查出的不良行为人员要现场落实帮教、整改措施。
2、县联社监事长或分管副主任为排查第一责任人,县市联社排查的对象为基层信用社(部)及所有分支机构的正副主任、县联社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员工。
县联社对本级联社机关每月排查一次,对辖内信用社排查情况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每季对信用社的检查面不低于30%;按季汇总分析辖内信用社排查的“重点人”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3、市州联社(办事处)监事长或分管副主任为排查第一责任人,排查的对象为县级联社班子成员,市州联社(办事处)机关中层干
部、机关员工。
市州联社(办事处)对本级联社(办事处)机关每月排查一次,对辖内县市联社排查情况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每半年对县市联社的检查面不低于30%;每半年汇总辖内信用社排查的“重点人”情况,并抓好督导落实工作。
4、省联社排查的对象为市州联社(办事处)班子成员,省联社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主任)、机关员工。
省联社对本级联社机关每月排查一次,对各市州联社(办事处)排查情况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每年对市州联社(办事处)的检查面不低于30%,并督导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第五条各级农村信用社应建立排查档案,实行一人一册,单独建档,每册使用一年。
第六条各级联社(办事处)在组织排查工作中,要加强“五个结合”,即:与业务检查相结合,从相关业务检查中发现线索;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组织各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排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针对重要岗位、重点人员、重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组织人员对容易忽视环节、重点时段进行检查;与跟踪监督考察相结合,对列入“重点关注对象”的员工要定期进行教育和监督。
第七条各级联社(含办事处、下同)每次排查均应按要求登记《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登记薄》,详细记录《员工不良行为排查检查表》、《员工不良行为排查情况统计表》、《农村信
用社不良行为员工登记表》,根据排查情况及时更新排查记录,实施动态管理,登记薄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基层信用社由主任保管;各级联社由稽核监察部门负责人保管。
第八条各信用社应按季向县联社汇总上报《员工不良行为排查情况统计表》和《农村信用社不良行为员工登记表》;县联社每半年向市州联社(办事处)汇总上报。
第九条各级联社对排查出来的不良行为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个别座谈、教育转化、诫勉谈话、回访监督、调离岗位、离岗待岗等方式,及时消除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同时明确具体帮教联系人,制定帮教、监督措施,确保不出现案件风险。
基层信用社(分支机构)主任为本单位员工帮教第一责任人;县联社、市州联社(办事处)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员工帮教第一责任人;省联社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人员帮教第一责任人;信用社(分支机构)主任、县市联社(办事处)机关科长、省联社各处室处长分别由县联社、市州联社(办事处)、省联社主要负责人任帮教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对在排查过程中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员工严重违规违纪,引发案件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信用社、联社(办事处)对排查出的有不良行为的人员要严格保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
订,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排查要求
1、各信用社主任(分支机构负责人)为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社员工作进行排查,每月排查一次。
2、填写员工不良行为表现的内容要具体,事实要清楚;
3、排查人、检查人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帮教措施;
4、县联社、市州联社(办事处)在检查督办的过程中,对发现信用社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提出督办意见和对帮教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不良行为排查表
年月
附页
附页
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