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菜篮子负责制考核
菜篮子负责制考核
1. 背景介绍
菜篮子负责制是一种在中国推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权益。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农业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等各个环节都承担起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到餐桌。
2. 责任分工
菜篮子负责制考核中,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如下:
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是菜篮子负责制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管者,其职责包括: - 制定相关政策
和法规,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 -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
等环节的监管; - 设立检测机构,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农业生产者
农业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其职责包括: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科学种植技术和合理施肥,确保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 - 使用合格的
农药、化肥和种子,避免使用禁用药物和转基因种子; - 定期进行农产品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 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材料。
批发商和零售商
批发商和零售商是农产品流通环节的重要参与者,其职责包括: - 选择正规渠道
采购农产品,保证货源安全可靠; -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
符合标准; - 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不购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 定期进行库存清查和质量抽检,排除风险隐患。
3. 考核指标
菜篮子负责制考核需要依据一系列指标对各个环节进行评估。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核指标:
农业生产环节
•农产品种植面积:是否达到政府规定的标准面积;
•农药使用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使用标准;
合肥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合肥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农业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农市发〔2017〕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考核全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第三条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第二章生产能力
第五条蔬菜面积(8分)。指本辖区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的播种面积。考核年度蔬菜播种面积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数据来源:统计局数据
第六条蔬菜产量(8分)。指本辖区生产的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也不含蔬菜加工产品)的产量。考核年度蔬菜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数据来源:统计局数据
第七条肉类产量(8分)。指本辖区猪肉产量。考核年度猪肉产量达到或超过前5年平均值的95%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4分,直至满分。被考核辖区确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畜牧养殖调整规划,如产量(或按出栏量折算)处于规划调整范围内,得基础分6分;降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9.30
•【字号】内政办发〔2021〕59号
•【施行日期】2021.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菜篮子”市
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9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要求,结合新形势下我区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11个盟市。按照国办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呼和浩特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由农业农村部牵头的“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负责考核。
二、考核组织及周期
(一)考核组织。由自治区农牧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统计局、内蒙古银保监局等自治区“菜篮子”食品管理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考核11个盟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自治区“菜篮子”食品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厅。
山东发布“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考 核 “菜 篮子 ”工 程调 控政 策 、价
“菜 篮 子 ” 市 长 负 责 制 考 核 格 涨 幅 、储 备 制度 建设 、管理 体系
工作 坚持 重点 考 核与 全面 推进 相 结 建设 、信息 监 测预 警与 发布 平 台建
合 、 自评 自查 与 综合 评定 相结 合 、 设 等 ;市 民满 意度 考 核市 民对 “菜
子政 绩考 核 的 内容之 一 。对 连续 两 安 全监 管 能力 考核 “菜 篮 子” 产 品
次考 核结 果为 优 秀 的市 ,给 予通 报 质量 安 全监 管情 况 、质 量 安全 水平
表 扬 。考 核结 果 为不 合格 的 市 ,要 和 追溯 体 系建 设等 ;调 控 保 障能力
提 出限期整 改措施 。
结果分 为4个等级 ,得 分90分 以上为 等 部 门 成 立 “菜 篮 子 ” 产 品 管 理
优 秀 ,75分 以上 90分 以下 为 良好 , 联 席 会议 ,负责 考核 全省 除济 南 、
60分 以上 75分 以下 为合格 ,60分 以 青 岛之 外 其他 1 5个设 区 的市 “菜篮
下 为不 合格 (以上包 括 本数 ,以下 子 ”市 长负责制 落实情 况。
不包 括 本数 ) 。考核 期 内发 生 “菜
考核 内容 包括 “菜篮 子 ”产 品
篮子 ” 产品 质量 安 全突 发事 件 的 , 生 产 能 力 、市 场流 通 能力 、质 量安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46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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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豫政办〔2017〕4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8日
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加快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4〕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领导下,由省农业厅牵头,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其他成员单位组织实施。省农业厅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 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暂行办法
“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暂行办法
为稳定“菜篮子”价格,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生活负担,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每年确定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度调控目标、出台的稳定菜价十项措施(简称“菜十条”)和落实15万亩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有关市、县、自治县(不含三沙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县长。
二、考核内容
市县统筹落实“菜十条”工作。一是贯彻落实“菜十条”措施的情况;二是落实常年蔬菜基地最低保有面积及种植情况;三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情况;四是增加或合理设立蔬菜批发网点、鼓励在主要社区设立定时定点的销售点情况;五是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菜霸”行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恶意涨价等情况;六是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常年“菜篮子”基地建设情况;七是对低收入群体的启动财政临时补贴情况;八是建立省内外产销合作机制,确保本地蔬菜价格稳定措施情况;九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发布准确信息、正面引导消费情况;
十是加大财政资金对菜价的调节力度,稳定基本蔬菜品种价格情况等。
三、考核组织、时间及方式
(一)考核组织。
考核由省稳定“菜篮子”价格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
省稳价办)组织实施。具体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稳价办)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参与,适时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进行监督。
(二)考核时间。
“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于每年1月中旬考核上年度工作落实情况。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欢迎来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考核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第三条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第二章生产能力
第五条蔬菜面积(8分)。指本市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的播种面积。考核年度蔬菜播种面积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数据来源:省级统计局数据
第六条蔬菜产量(8分)。指本市生产的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也不含蔬菜加工产品)的产量。考核年度蔬菜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数据来源:省级统计局数据
第七条肉类产量(8分)。指本市猪肉或牛羊肉产量。考核年度猪肉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菜篮子”市
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8.22
•【字号】丽政办发〔2018〕75号
•【施行日期】2018.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菜篮子”市长负责
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丽政办发〔2018〕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丽江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丽江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0号)等规定,结合丽江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及丽江银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建立丽江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对县(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制度建设、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等6个方面。
(一)组织制度建设方面,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的设立、“菜篮子”工作政策措施的制度建立情况等。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为强化我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根据《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等为成员的省“菜篮子”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五个方面。生产能力考核蔬菜播种面积和产量及肉类、禽蛋、鲜奶产量等;市场流通能力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调控保障能力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市民满意度考核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第四条考核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
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第五条考核程序
(一)自我评价。各市对考核期内“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按要求形成自查报告,于考核当年2月底前按程序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和小城镇建设的深入推进,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逐渐成为了新型农村阵地治理的主要措施。城市居民对于农产品的需求量逐年增长,而农村中的菜篮子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加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显得尤为重要。
一、什么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推动的一项基于市场调节、政府服务和社会监督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旨在提供优质、丰富、安全、放心的蔬菜、果品、禽肉、水产品等主要农副产品,改善城市民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状况。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每位市长承担起保障菜篮子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目的及意义
1.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目的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旨在通过监管、引导、监测、奖惩等手段,强化市长的主体责任,推进市场信用机制建设,保证菜篮子的安全和质量。
2.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意义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农村改革的一个生动例子。借助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可以协调农村城市关系,促进城乡融
合发展,提高农产品市场化程度,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和村庄建设,创新农业发展方式。
三、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评价指标
1.农产品品质、品牌建设。评价方式:菜篮子定期抽检农产品,保证质量安全;城市市场需要建立相应农产品品牌,促进菜篮子经济发展。
2.供应量与价格环境。评价方式:菜篮子市场上蔬菜水果供应足,价格稳定。
3.市场秩序。评价方式:菜篮子市场效益、利益分配和价格竞争等规则公平,没有造假和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
4.菜篮子政策落实情况。评价方式:菜篮子市原则上按季度对市长及其政府进行考核,对于没有落实政策的市政府,菜篮子部门应当提出批评意见。
“菜篮子”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菜篮子”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菜篮子”负责制的顺利实施,必须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
实施细则,以评估经营单位的实际表现。以下是“菜篮子”负责制考核办
法的实施细则:
一、考核指标
1.保供能力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储备能力,包括农产品的储备
数量和品种多样性,确保供应的稳定性。
2.价格稳定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调控能力,
包括控制农产品价格上涨的能力和防止价格虚高的能力。
3.质量监管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监管措施,确保供应的质量安全。
4.梯度销售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对农产品的销售策略,包括销
售渠道的多样性和销售价格的合理性。
5.市场反馈考核指标:评估各经营单位对市场需求的反馈速度和准确度,及时调整储备和销售策略。
二、考核程序
1.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周期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2.考核方式: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每个考核指
标进行评分,综合得出总分。
3.考核指标权重:各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保供能力
和价格稳定为重点。
4.考核评分等级:根据综合得分对经营单位进行评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
1.考核结果的公示: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得分和评级,以及考核指标的得分情况。
2.优秀经营单位的奖励:对评级为优秀的经营单位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和优先政策支持等。
3.不合格经营单位的处罚措施:对评级为不合格的经营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取消资格、限制供应和罚款等。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0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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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7〕10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8日
安徽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要求,为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由省农委牵头,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
监局等单位参加的“菜篮子”食品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考核除合肥市外的设区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按照国家规定,合肥市由国家“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进行考核。
《鞍山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15号
《鞍山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文:
---------------------------------------------------------------------------------------------------------------------------------------------------- 《鞍山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鞍山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总体要求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农业部等13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17〕1号)、省农业农村厅等13个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辽农市〔2020〕53号)文件精神,省“菜篮子”联席会议将对我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为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提高“菜篮子”产品
宁波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宁波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摘要:
一、背景介绍
二、宁波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意义
三、考核指标及具体内容
四、考核过程与方法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六、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反思与建议
正文:
宁波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是一项旨在保障市民“菜篮子”供应稳定、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和蔬菜供应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因此,市长负责制考核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背景介绍、考核意义、考核指标、过程与方法、结果及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介绍
“菜篮子”工程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所需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宁波市自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来,蔬菜供应和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菜篮子工程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有必要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行考核,以督促相关部门持续改进工作。
二、宁波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意义
宁波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旨在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蔬菜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市场供应稳定、质量安全。通过考核,可以激发政府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食品安全保障。
三、考核指标及具体内容
宁波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蔬菜生产环节:包括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品种结构等。
2.流通环节:包括蔬菜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的设施设备、管理水平、效率等。
3.销售环节:包括市场供应、价格稳定、质量安全等。
4.监管环节:包括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执法办案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7.11
•【字号】成办函〔2017〕113号
•【施行日期】2017.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贯彻落实“菜篮子”
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成办函〔2017〕113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1日
成都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14〕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标准化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实施意见等5个“菜篮子”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成办函〔2014〕6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对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情况进行考核,由市农委(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口岸物流办、市农林科学院、市农发投公司、成都商物投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承担日常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98.02.16
•【字号】粤府办[1998]8号
•【施行日期】1998.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菜篮子
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粤府办(1998)8号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六日)各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考评办法
(1998年2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省“菜篮子”工程工作,保障城市副食品供应,省政府决定对“菜篮子”工程实行市长负责制,并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民政府。
二、考评项目
(一)肉类总产量;
(二)禽蛋总产量;
(三)水产品总产量;
(四)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或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数额;
(五)主要副食品储备量;
(六)城市蔬菜基地面积;
(七)城市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面积;
(八)副食品零售物价指数;
(九)生猪定点屠宰普及率;
(十)蔬菜净菜上市普及率;
(十一)蔬菜总产量。
三、考评标准
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年的考评指标,由省政府委托省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于当年的第二季度向各市下达。各市指标的完成情况以省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为准。因遭受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而影响达标的,经省有关部门确认后,可不列入当年的考评。
(一)完成省下达的11项指标(见《附表一》),其中前6项完成量超过4%以上(含4%);全年没有发生灌水、病、死猪上市情况,没有发生蔬菜中毒事件的,评为“广东省菜篮子工程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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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欢迎来到,下面是给大家介绍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xx〕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考核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第三条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xx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第二章生产能力
第五条蔬菜面积(8分)。指本市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的播种面积。考核年度蔬菜播种面积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数据:省级统计局数据
第六条蔬菜产量(8分)。指本市生产的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也不含蔬菜加工产品)的产量。考核年度
蔬菜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
至满分。
数据:省级统计局数据
第七条肉类产量(8分)。指本市猪肉或牛羊肉产量。考核年度
猪肉或牛羊肉产量达到或超过前5年平均值的95%得基础分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4分,直至满分。被考核城市确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出台的畜牧养殖调整规划,如产量(或按出
栏量折算)处于规划调整范围内,得基础分6分;降幅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6分。乌鲁木齐、银川、西宁、拉萨、呼和浩特等城市考核牛羊肉,其他城市考核猪肉。
数据:省级统计局数据、政府规划文件
第三章市场流通能力
第八条批发市场规划布局(4分)。指本市对“菜篮子”产品批
发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已纳入规划并实施得4分,未纳入或未按规划实施不得分。
数据:政府规划文件和相关材料
第九条批发市场建设(10分)。指本市年交易额前两位的“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功能建设和管理情况。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得基
础分2分,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得基础分2分,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得基础分2分,市场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得基础分2分,每项未做到不得分。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得绩效分2分。公益性是指政府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参与“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
数据: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批发市场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零售网点密度(6分)。指本市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的“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数量。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得基础分4分,低于2个不得分;平均每增加1个零售网点得绩效分1分,直至满分。“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包括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含早、晚市)、社区菜店、平价商店、蔬菜社区直通车等。
数据: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工商登记
第四章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第十一条“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0分)。指本市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得基础分1分,在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得基础分1分,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得基础分1分,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得基础分1分,每项未做到不得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每年开展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抽查2次得基础分2分,少开展1次或查出问题未处理各扣1分;每增加1次得绩效分0.5分,最多得1分。强化检打联动机制,监督抽查中每发现1例使用禁用物质
的不合格产品并跟进开展执法得绩效分0.4分,最多得2分。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的城市,得绩效分1分。
数据: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第十二条“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9分)。指农业部抽检本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考核年度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或超过95%得基础分7分。每降低0.1个百分点扣0.2分,最多扣7分;每提高0.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1分,直至满分。
数据:农业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数据
第十三条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建设情况(5分)。指本市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对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重点抽查本市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覆盖率达到50%,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1分,直至满分;低于50%不得分。未列入试点的城市,建设肉菜追溯体系并能稳定运行的,覆盖率每1个百分点得0.1分,达到50%得满分。
数据: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第五章调控保障能力
第十四条“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8分)。主要指本市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调控政策。生产扶持政策指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
的政策;市场流通政策指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对接等政策;消费者补贴政策指当价格过高时实施减免进场费、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政策;应急调控预案指市政府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制定实施每类政策各得2分,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不得分。
数据: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或材料
第十五条“菜篮子”价格上涨幅度(4分)。指根据年度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鲜菜、畜肉、水产品、蛋、鲜果价格变化,按权重计算形成“菜篮子”价格指数。对36个大中城市的“菜篮子”价格指数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同比例计算得分,排名第一得4分,排名最后不得分。
数据:国家统计局
第十六条“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4分)。指根据本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含蔬菜和肉类)和储备量。各市自行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执行得4分;未建立储备制度或建立未执行均不得分。
数据:政府及有关部门文件
第十七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4分)。指本市“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本市产销实际情况,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得基础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