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元宝山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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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3.各盟市确定1-2个本次认证采用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试点单位,于5月5日前向我处上报试点工作计划、试点单位名称以及相关工作安排。
二、时间安排
2010年春季开网认定工作时间:5月10日—6月15日。
各盟市、旗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信息采集、材料审核、认定、编号及证书打印工作;受委托有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单机版采集数据上报工作;其他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等院校)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申请人员信息采集、材料送审及单机版采集数据的上报工作。各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认定工作,逾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将关闭,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认定机构(在我厅申请认定资格的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2.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个年度(含试用期)以上的聘任合同。
3.2008年、2009年两个年度的教学业务档案。
其它认定机构本次认定要求单机版录入申请人员信息时需导入照片,请各认定机构按《认定用户使用手册》要求采集上传。所有附属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装订。
四、使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注意事项
3.各盟市、旗县认定机构务必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录密码、密码卡,严禁将密码或密码卡透露给其他人员,若因密码泄露或丢失给认定工作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无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请务于5月9日前与我处联系,以便安排材料送审时间。
5.各地区、各部门如在使用网络版及单机版系统期间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董飞,联系电话:0471-6203765,传真:0471—6260834,电子信箱:jiaoyuting@ 。
1.正式开展认定工作时,各盟市、旗县认定机构使用网络版系统登录网址是:loginlogin.jsp。

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需要进行体检,以保障教师身体健康,保障学生的身体安全。

下面将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的标准和要求。

一、体检项目及标准1. 一般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视力、听力等基本生理指标的检查。

身高体重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血压正常范围在90~139/60~89mmHg,心电图无异常,视力在1.0以上,听力正常。

2. 专项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能、心肌酶、血脂、血糖、B超等。

血常规、尿常规应正常,肝、肾功能正常,心肌酶水平正常,血脂、血糖在正常范围内,B超无异常。

3. 心理健康测试,评估申请人员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确保其具有承担教师工作的心理健康状态。

二、体检机构及流程1. 体检机构应为经过资质认证的医院或体检中心,具有相关的医疗设备和专业人员。

2. 申请人员需持有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前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3. 体检流程包括填写个人基本资料表、医生询问病史、进行各项体检项目、领取体检报告等。

三、体检要求1. 体检时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体检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

2. 申请人员需按照体检项目要求完成体检,若发现异常状况需按照医生建议进行治疗或复查。

3. 体检报告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将影响申请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

四、体检标准的意义1. 体检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保障教师身体健康,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 体检标准的执行能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教学过程中不会因教师健康问题造成意外。

3. 体检标准的执行是教育管理部门对教师身体健康的重视和保障,有利于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教师和学生身体健康非常重要,有利于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申请人员应严格按照体检标准要求进行体检,确保体检报告的真实有效,以顺利获得教师资格证。

2015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2015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2027
林美琼
惠东县平山六德小学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054
2028
郭思倩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053
2029
卢嘉敏
惠东县平山鹤田小学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052
2030
赖远虾
多祝中心小学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050
2083
赖翠玉
深圳市龙岗区早晨天健幼儿园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043
2084
曾淑娴
惠东县吉隆第二小学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042
2085
林钰萍
惠东莲花第二幼儿园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036
2086
叶彩玲
惠州市鼎丰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90
廖坤城
东莞市清溪联升小学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1000025
2091
罗嘉丽
陇冠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120
2092
肖联姬
惠东县黄埠镇明珠幼儿园
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113
2093
蔡少芬
惠州广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认定通过
20154408922000037
2002
张百宏
惠东县沃尔玛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发布日期:2016-10—19 16:54 浏览次数:987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准确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建设实际,制定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第二条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适用于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职务)的名称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其中正高级教师为正高级,高级教师为副高级,一级教师为中级,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为初级。

第四条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职务),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方可取得。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职业道德等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师德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立德树人;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身心健康。

第六条教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七条学历和资历条件(一)申报正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2。

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4.在苏木、乡镇学校连续任教25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2015年贵州教师资格证考试资格认定入口

2015年贵州教师资格证考试资格认定入口

2015年贵州教师资格证考试资格认定入口
2015上半年贵州教师资格考试面试QQ直播课程:/zg/jsms_gz/
中公贵州教师考试网(/)温馨提示:今年我省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7月10日(其间3月30日-5月3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7月10日为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
“网报”工作: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不再使用单机版采集信息。

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 /portal/home/index,各认定机构务必将教师资格网地址公布。

更多请访问:中公贵州教师考试网
/。

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

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

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为做好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其中: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社会人员和未纳入高等学校编制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学历的特殊要求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毕业学历和其它非师范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为不合格学历。

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按照《教师法》的规定执行。

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确定凡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标识为“××教育”的师范教育类人员可认定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凡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未标识为“××教育”的其它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录取时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签章注明学生为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录检表”。

四、体检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

太原市内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体检;长治市内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和济医院体检;大同市内高校到大同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其余市级政府所在地高校应在地级市医院体检。

驻地在县级政府所在地的高校应在县级医院体检。

【资格认定】2015年春季赤峰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资格认定】2015年春季赤峰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资格认定】2015年春季赤峰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公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5】1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我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领取体检表,统一进行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赤峰市户籍申请人员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和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松山区户籍人员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27日-5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 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期间,5月1日-5月3日、5月9日-5月10日,网站不开放)。

其他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注意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1.市区(包括红山区、松山区)申请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现场确认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20室(四楼)联系人:谷瑞峰、张国坤咨询电话:8825147电子邮箱:cfjygrf@ <mailto:cfjygrf@>确认点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乘车路线:乘坐7路、9路、66路公交车到“检察院”站下车南走50米右转即到赤峰市教育局,乘坐6路、35路公交车到“检察院”站下车西走200米即到赤峰市教育局。

2.除松山区、红山区外的旗县区申请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申请人请将应提交的材料和证书原件、复印件于5月20日前交至户籍所在地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初审后,由旗县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统一报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确认。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装订事项确认时申请人首先到“赤峰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页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按提交档案目录单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目录单填写后装订在首页),需要照片处请按要求粘贴后,到指定确认地点确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内人社发〔2011〕74 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处,各有关高评委办事机构,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现将《201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尽快部署,确保今年职称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201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201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和客观公正的选拔机制为目标,以重水平、重业绩、重创新为政策导向,结合全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实际,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进富民强区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政策(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内人发〔2004〕4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内人发〔2005〕32号)的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条件,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颁发的各系列相关文件,其中有新修订的,执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内人发〔2007〕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内人发〔2007〕61号)的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1〕50号)执行。

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办理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证人员花名册一份。

申报人员的材料中,须提供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和近三年继续教育证书相关页的复印件。

(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论文的要求,按照各系列评审条件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4.06.03•【字号】内人社办发〔2024〕98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30号)规定的相关人员。

二、申报程序要求(一)线上注册申报申报人员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要明确填写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参评条件,是否同意参评及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等情况。

(二)线下提交材料申报人员提交线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为准。

申报材料目录见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申报人员线下提交材料时,技工院校教师须按隶属关系经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管理部门对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量、工学一体化工作量、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盟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情况、盟市级及以上技工院校各类竞赛活动参与及获奖情况等初审并出具材料真实性说明后,按规定再行提交材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须按隶属关系经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部门对学校年检情况、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量、工学一体化工作量、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盟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情况、盟市级及以上技工院校各类竞赛活动参与及获奖情况、所聘用教师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等初审并出具材料真实性说明后,按规定再行提交材料。

2015春季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春季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春季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宇(2015)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日间安排2015年自治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4月27日-6月17日。

具体安排如下:(一)信息发布时间:4月20日以前。

各级认定机构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对社会发布的通知中,不得包含认定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的网址以及涉及信息系统安全的内容。

(二)网上报名时间:4月27日-5月1 5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 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9币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期间,5月1日-5月3日、5月9日-5月10日,网站不开放)。

(三)关于各级认定机构的具体认定时间、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报送材料时间以及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请申请人关注本人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均为现场确认用户。

各确认用户须在6月8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及数据上报工作;其他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等院校)须在5月18日-6月8日完成材料送审工作。

二、网报地址申请入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

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入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入网报入口"登录,进行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三、政策要求(一)专业要求。

申请认走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医务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必须被医学院校聘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并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需任教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必须已取得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方可申请认定。

关于公布2017年春季期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关于公布2017年春季期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关于公布2017年春季期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经审查,同意黄元丽等555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莫丽清等671名同志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磨志云等261名同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一、获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卢柳婷
黄丽娜
黄小娴
许春莲
林宗莹
钟昌清
莫柳燕
李秀梅
覃小玲
戴思羽
顾庆容
黄寒梅
程秋红
黄美芬
罗裕华
李春花
庞夏菲
陈靖雯
颜小方
阮小英
黄林林
黎秋英
黄小婷
梁群
莫晓霞
谢铭梅
郑雅馨
叶诗婷
刘莉
田丹
钟瑞
杨婷婷
曾贺艳
陈海芳
刘家妮
李俐蓉
梁雨玫
罗昭婵
刘丽萍
翁清华
吴祖媛
罗丽球
陈露
朱嘉娆
罗红
杨晓梅
黄游冰
陈柳萱
彭春柳
吕云云
林坚敏
黄兰
刘蓓佳
陈馨妮
莫淇
思婷
潘筝
孙小燕
王政卫
向桂仙
潘婷
梁秋婷
韦晓丹
劳秀琴
苏丹静
胡懿才
蒙海洋
覃家嘉
罗达彩
黎霞
覃玉洁
李明烨
李炫慧
麦福萍
刘颖颖
秦成宁
林文婷
黄彩巧
玉燕丽
黄筐先
汤美艳
陈柳霞
张华
黄川峰
陈日萍
谢雨霏
石冰洁
张秋瑾
卢钦莉
黄洁婷

浦江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浦江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浦江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和金华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现将浦江县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浦江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所在地在本县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一)为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老政策衔接,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二)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含幼儿园在岗教师培训后考试合格者)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在教育学和心理学规定有效期内,向相应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免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4月20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一)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进入系统“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制度

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制度

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制度1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辽宁省认定教师资格试行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 (试行)》、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安排及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2 认定范围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3.1 符合《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的学历条件,已取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即 :具有高校教师技术职务资格、在学校担任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工作的,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3.2 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必须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而且必须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第六、七条规定的条件。

3.3 具体条件:3.3.1 政治思想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3.3.2 学历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3.3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指导学生主动、富有个性的学习,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和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的发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依据辽教发 [2003]96 号文件执行。

3.3.4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3.5 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要求:学习掌握并能在教育教学实践工作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原理,了解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3.3.6 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

教资认定2024上半年报名时间_具体几月份

教资认定2024上半年报名时间_具体几月份

教资认定2024上半年报名时间一般来说,教师资格证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在春季和秋季进行,春季在3月-6月,秋季在9月-12月,各地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时间不同,进行认定前需仔细查看各地认定报名公告。

2024年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预计在3-6月,各省市认定时间跨度较大,大家记得留意所在省市通知,一般需要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体检→认定和领取证书。

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1、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2、体格检查。

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3、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材料,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

4、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5、颁发证书。

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得到通知后领取教师资格证即可。

2024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是什么1、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5、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6、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的材料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原件。

2、户籍是本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在本省居住的已毕业考生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内教师便字[2010]29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10.10.12【实施日期】2010.10.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便字〔2010〕29号)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2010年《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会议》及《全面网报工作部署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了做好我区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有认定权限的高等院校,在认真总结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安排本地区、本部门201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认定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认真核对数据在以往认定工作中,个别地区和部门出现录入数据信息错误,严重影响了我区认定工作的质量。

在今年秋季认定工作中,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审核每一位申请人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录入,并仔细进行校对,必须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3.根据教育部网上申报总体部署,在2011年春季认定时,全部实现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

在本次认定中,我区将扩大参加第二次试点使用网报的认定机构的规模,各盟市需确定2-3个采用教师资格网上申报试点单位(乌海市、阿拉善盟可视情确定1-2个单位,2010年春季采用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的试点单位继续实行网报),于10月20日前以盟市为单位向我处上报试点单位名称、试点工作计划以及相关工作安排。

二、时间安排2010年秋季开网认定工作时间:10月25日-11月25日。

各盟市、旗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在11月20日前完成。

元宝山区一中拟录用人员情况

元宝山区一中拟录用人员情况
合格
地理
张睿宸


1988-06
湖南师大
地理教育
2013-07
35.2
53.28
88.48
合格
合格
政治
朱丹丹


1990-09
包头师院
政治教育
2013-07
28.6
55.8
88.4
合格
合格
数学
于佳琦


1991-01
内民大
数学教育
2013-07
24.6
56.76
81.36
合格
合格
物理
郎宏达


1989-11
2010-07
延边大学
数学
2013-07
27.6
57.4
85
合格
合格
数学
徐春梅


1988-02
哈尔滨师范大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2011-07
哈尔滨工业大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
2013-07
25.2
58
83.2
合格
合格
数学
张建双


1987-12
吉林师范大学
数学
2010-07
吉林师范大学
数学
2013-07
元宝山区一中拟录用人员情况
岗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毕业学校
笔试成绩
试讲成绩
总分
政审
体检
本科
专业
毕业时间
研究生
专业
毕业时间
语文
宋艳伟

我们要向什么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我们要向什么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我们要向什么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导语:对于认定的相关内容很多小伙伴都有不同的疑问,下面是关于是不是所有教师资格都要定期于向什么部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答案。

答案当然不是。

教师资格定期对象目前仅限于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相同类型民办学校的在岗教师是否纳入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工作现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省份根据自身情况划分试点地区、学校和对象。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制定本地区定期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被工作方案纳入范围的人员必须参加,未纳入范围的人员无需,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参见本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中的《关于不属于教师资格定期对象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问题的说明》)。

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但个别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有所调整,如在河北省,这三类教师资格已经改由地级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所以认定权限以各省份的规定为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存有人事档案的工作单位(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但在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这四个直辖市,这三类教师资格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高校拟聘教师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普通全日制根据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区县或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此方法不适用于已经毕业的人员)。

在读一年级、二年级研究生(含博士生)在哪里申请,需根据本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中有些特殊规定。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教发[2015]20号
【发布部门】沈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3.31
【实施日期】2015.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发〔2015〕20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按照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2015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5]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2015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及资格证书的管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实践能力测试按《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践能力测试实施办法(试行)》
(辽教发〔2013〕40号)文件执行,详情可登录辽宁教育人才网()查询。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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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内蒙古元宝山区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7日—5月15日,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期间,5月1日—5月3日、5月9日—5月10日,网站不开放)。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18日-5月20日,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元宝山区教育局人事股(三楼)。

3.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学业成绩单和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普通全日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及专科学历学业成绩单;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后期本科学业成绩单。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要求填写完整详细。

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村)填写,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6)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是否为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记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

(7)提交照片
申请人须提交大一寸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照片两张,照片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同一底板。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

四、其它说明
元宝山区教育局只受理户籍为元宝山区或工作单位在元宝山区域内的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人员请到“赤峰市教育局网”查看认定公告,并下载打印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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