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乳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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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针对婴幼儿的特殊营养需

求而设计的食品。由于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和消化系统的不完善,他们

对营养的需求与成年人有所不同。因此,在生产和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及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

和安全,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

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许可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需要

取得相关的生产许可证,以确保生产环境、设备、技术和质量控制符合国

家标准。

2.原料采购及检验: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原料采

购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对原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原料符合相关

标准和要求。

3.生产工艺与设备: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工

艺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无尘无菌,并采

取适当的卫生控制措施。

4.质量控制: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需要

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

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5.包装与标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包装应符合

卫生要求,标识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并在外包装上明确标注“婴幼儿配方食品”。

6.进货、销售与储存: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进货、销售和储存应由有资质的经营者进行,并保证库存的新鲜度、安全性和品质。

7.监督与检查: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

婴幼儿配方乳粉召回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召回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召回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加强对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环节的监管。

第二条依据: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按照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制定。

第三条为了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人员的质量安全义务,本门店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

第四条门店应当严格执行乳粉追回及召回制度。乳粉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的,门店销售人员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乳粉;销售人员发现乳粉不安全的,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乳粉生产者进行召回。

第五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召回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乳品名称、规格、生产单位、数量、批准文号、批号、供货企业、召回原因、召回时间、经办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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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乳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乳粉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应确保乳粉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不影响消费者

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章乳粉生产企业管理

第五条乳粉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

乳粉。

第六条乳粉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销售记

录等制度,确保乳粉食品安全。

第七条乳粉生产企业应对原料进行严格筛选,不得使用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原料,不得使用有害物质作为添加剂。

第八条乳粉生产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

要求。

第九条乳粉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环境、原料、产品等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

第十条乳粉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召回、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乳粉销售企业管理

第十一条乳粉销售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销

售乳粉。

第十二条乳粉销售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存储运输等制度,确

保乳粉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乳粉销售企业应对进货的乳粉进行查验,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

乳粉,不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乳粉。

第十四条乳粉销售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存储乳粉,确保乳粉质量。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保证认真执行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接受食药监部门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

1、购进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认真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发票等方面的资料),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婴幼儿配方乳粉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对购进的每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

(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

3、向供货商索取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发票、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按供货者名称整理建档备查。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保管期限自该种婴幼儿配方奶粉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4、绝不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绝不购进;如发现有假冒伪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及时向辖区食药监部门报告。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与安全,规范奶粉店的经营行为,制定本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奶粉店,包括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奶粉店依法经营,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奶粉店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自查和总结反馈,不断提升配方乳粉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奶粉店应配备专业的驻店验货员,定期对配方乳粉的质量和安

全进行检测。

第六条奶粉店应与供货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获取正规渠道的产品,

并签订明确的供货合同。

第七条奶粉店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和备案手续。

第二章配方乳粉品质管理

第九条奶粉店应定期向专业机构委托进行配方乳粉的质量检测,并将

结果备案保存,供消费者查询。

第十条奶粉店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确保可以追溯到配方乳粉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

第十一条奶粉店应向消费者提供配方乳粉相关的产品说明、使用方法

和质量保证书。

第三章店铺环境和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奶粉店应保持店铺内空气清新,避免烟尘、异味等对配方乳粉的污染。

第十三条奶粉店应定期检查仓库和货架,确保存放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奶粉店应制定配方乳粉的存储管理规定,包括防火、防潮、防蛀等措施。

第十五条奶粉店应保持店内清洁卫生,定期对店内进行卫生消毒。

第十六条奶粉店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反馈机制,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七条奶粉店应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配方乳粉的信息公示于店内,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等。

第十八条奶粉店应建立订货、进货、验货等操作流程,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目录

一、岗位职责制度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三、仓库质量管理制度

四、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五、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

七、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

八、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存贮制度

九、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记录制度

十、不合格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退市制度

十一、售后服务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营养需求。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经营管理义务。

第二部分:经营许可

第四条: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经营许可。

第五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并保持证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部分:产品质量控制

第六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厂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生产环境、产品检测等方面。

第八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厂商应进行原辅料的抽样检测,并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厂商应建立召回制度,及时调回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部分:经营行为规范

第十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不得以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十一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销售,并不得将过期产品销售给消费者。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2)

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3)

三、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4)

四、婴幼儿配方乳粉陈列质量管理制度 (5)

五、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6)

六、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和有效期质量管理制度 (7)

七、婴幼儿配方乳粉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8)

八、收集和查询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9)

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10)

十、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 (11)

十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2)

十二、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13)

十三、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4)

十四、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5)

十五、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 (16)

十六、仓储、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 (17)

十七、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8)

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采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要求;和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

第二条采购计划应以市场需求信息为依据;作到适时、适量、合理;力求不断档、不积压..

第三条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前;要对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进行查验;并建立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档案..

第四条采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符合下列条件: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婴幼儿配方乳粉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研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

乳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增强企业全面质量办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办理工作进行监视、指点、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卖力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奶粉店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2)

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3)

三、婴幼儿配方乳粉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4)

四、婴幼儿配方乳粉陈列质量管理制度 (5)

五、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6)

六、婴幼儿配方乳粉养护和有效期质量管理制度 (7)

七、婴幼儿配方乳粉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8)

八、收集和查询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9)

九、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10)

十、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产品和销毁管理制度 (11)

十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2)

十二、公司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13)

十三、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4)

十四、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5)

十五、质量验收员的岗位职责 (16)

十六、仓储、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 (17)

十七、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8)

婴幼儿配方乳粉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采购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乳粉质量”和国家9部委联合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的“试行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和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食品流通许可条件。

第二条采购计划应以市场需求信息为依据,作到适时、适量、合理,力求不断档、不积压。

第三条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前,要对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进行查验,并建立首营公司及首营品种档案。

第四条采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符合下列条件: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doc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doc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广东省区域内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派下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站)以该部门的名义具体负责辖区内的许可工作。

设区的市食药监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划定本市区食品流通许可的管辖和权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站)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了解食品流通安全相关信息,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行为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部门应当畅通投诉渠道,依据来信来访相关规定及时核实、处理、答复,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准入管理

婴幼儿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乳粉管理制度

婴幼儿乳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婴幼儿乳粉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广大婴幼儿的健康,规范婴幼儿乳粉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婴幼儿乳粉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包括婴儿配方奶粉、婴幼儿学步奶粉等。本制度所称婴幼儿乳粉是指专供1岁及以下婴幼儿食用的奶粉。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婴幼儿乳粉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保证婴幼儿乳粉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

第四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制定和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配方和流程生产,确保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微生物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对原材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严格检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严格把控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能够在必要时对产品进行追溯。

第三章流通管理

第九条婴幼儿乳粉的流通环节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界标准,建立健全的流通管理体系,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采购婴幼儿乳粉,并保证婴幼儿乳粉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经营者要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婴幼儿乳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对婴幼儿乳粉的销售进行严格管理,包括产品的检验和追溯。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制度

一、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

提示牌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空间大小而定。

二、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并与其他物品隔离,禁止混放。

三、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管理,强化进货源头把关和经营过程控制,确保持续符合食品经营条件,保障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四、经过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后,方可就所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对消费者进行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专业人员对消费者提供指导和帮助时不得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者营业场所内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相关活动。

五、对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履行下列责任:

(一)购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等信息进行比照、核查;

(二)购进婴幼儿配方乳粉前,应当对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查验,并对查验情况进行记录;

(三)要求供货商提供加盖生产企业或供货商印章的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货商印章的供货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供货发票等票据、食品批次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

(四)认真对标签中标注的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经销企业名称、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查验;

(五)建立完备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必须如实记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名称、适用的年龄段、生产企业名称(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为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称)、商标、规格、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数量、价格、进货日期、检验报告编号及出具单位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2年。

乳粉 配方管理制度

乳粉 配方管理制度

乳粉配方管理制度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乳粉已经成为了很多家庭不可或缺的日常食品。而对于婴幼儿来说,乳粉更是他们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营养来源。因此,乳粉的质量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保障乳粉的质量安全,制定健全的乳粉配方管理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二、乳粉配方管理的重要性

1.保障产品质量:乳粉的配方是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管理乳粉配方,可以有效控制产品的成分比例、原材料质量选择等,从而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性。

2.符合法律法规:乳粉是婴幼儿的主要食品之一,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因此,乳粉配方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利于保障产品质量,还可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3.提高企业竞争力:优质的乳粉配方可以吸引更多消费者,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加市场竞争力。通过不断改进配方,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企业可以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三、乳粉配方管理制度的内容

1.配方设计:乳粉配方的设计应考虑到婴幼儿的营养需求,并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宝宝制定不同的配方,确保产品的全面营养。

2.原材料选择:根据配方要求选择优质原材料,并严格按照配方比例使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口感。

3.生产工艺:建立标准的生产工艺,确保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稳定,并严格控制生产环境卫生。

4.品质检验:建立完善的品质检验体系,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5.风险评估:对乳粉配方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6.配方改进:建立配方改进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反馈及时调整配方,提升产品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44号――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44号――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44号――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3.11.27

•【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44号

•【施行日期】2013.11.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3年第44号)

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于2014年5月31日前整改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公告规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严格监督检查。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反映。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3年11月27日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引言:

作为父母,我们都希望给予孩子最好的营养和保健。在婴幼儿阶段,配方乳粉是宝宝主要的食品之一。然而,乳粉的质量与安全性备受关注,这就需要建立严格规范的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文将探

讨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相关法规和标准,并

讨论如何确保乳粉的安全性和质量。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意义

1. 守护婴幼儿的健康

婴幼儿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阶段,良好的营养摄入对于他们的身

体和智力发展至关重要。婴幼儿配方乳粉作为主要的食品来源之一,

其安全性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健康。建立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能够保证乳粉的质量和安全性,为婴幼儿提供优质的食品。

2.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配方乳粉是广大家庭必不可少的商品,涉及的消费群体广泛。保障

乳粉的安全性和质量,能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和

满意度,促进婴幼儿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相关法规和标准

1. 国家法律法规

我国制定了多项法规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安全。《婴幼儿配方

乳粉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了配方乳粉的生产、

销售和监督管理要求,其中包括原料安全、生产环境和设备要求、质

量控制要求等。

2. 相关标准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保证乳粉的安全和质量。其中,

GB17261-2008《婴幼儿配方乳粉》对生产工艺、原料选择、卫生条件、添加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此外,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也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添加剂作出了限制。

三、确保乳粉的安全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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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单位保证认真执行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接受食药监部门监督管理,自觉维护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安全。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制度

1、购进婴幼儿配方奶粉时,认真查验证明供货方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发票等方面的资料),并按产品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该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合格的凭证(检验报告等),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婴幼儿配方乳粉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2、对购进的每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商标、包装标签、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失效日期;

(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在质检部门公布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

3、向供货商索取的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发票、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按供货者名称整理建档备查。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保管期限自该种婴幼儿配方奶粉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4、绝不购进、销售无质量合格证明、无标签或者标签残缺不清、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绝不购进;如发现有假冒伪劣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及时向辖区食药监部门报告。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运输制度

1、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工具(包括车厢和各种容器等),确保其符合卫生要求;同时根据购进、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品特点,配备防尘、防蝇、防晒、防雨等设施;

2、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3、如购进需冷藏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用专用冷藏载具运输,并有专人对运输车辆温度进行测量并做记录,以保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婴幼儿配方奶粉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婴幼儿配方奶粉存贮制度

1、婴幼儿配方奶粉入库要验收、登记;验收时要检查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卫生状况、数量、批号,出入库登记要与婴幼儿配方奶粉名称、批号相符。

2、婴幼儿配方奶粉存储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通行;同时,婴幼儿配方奶粉应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品种分类、分架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3、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仓库要通风良好,门窗、地面、货架要清洁整齐,不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并确保库房的周围无污染源。

4、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婴幼儿配方奶粉,如有超期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时处理。

5、采取严格措施,保证所购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购买及销售需要低温保存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配备冷藏设备或者采取冷藏措施。

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者查验和记录供货者资质情况登记表》、《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者进货台账登记表》、《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批发企业销售台账登记表》的要求,分别如实准确记录进销货台帐,并存档备查。进货查验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2、建立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台帐,如实记录对外批发或零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品种、规格、数量、来源或流向等内容,确保实现可追溯管理。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有温度要求的配备货架、保温柜、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

3、负责向销售者及经销商提供购货凭证,严格履行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更换、退货等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合格婴幼儿配方奶粉退市制度

1、对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已经售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并记录追回情况。自行发现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有以上情况的,立即报告辖区工商所,通知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

2、在自行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过程中,如发现婴幼儿配方奶粉已过期变质、外包装损毁和真空包装已进入空气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将及时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于已经进入市场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发现有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将立即停止销售并撤下柜台,采取召回措施。

单位名称(公章):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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