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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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家圆妇产医院文件

宜家妇院[2014]第XXX号文

宜昌家圆妇产医院

关于加强新生儿安全管理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根据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妇幼函【2014】185号)、湖北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评估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4】15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新生儿安全管理,防止丢失、错抱等不良事件发生,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关系医疗安全和医院社会形象,必须从制度上、根本上切实加以解决。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新生儿安全管理办法》,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本办法执行。

宜昌家圆妇产医院

二00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新生儿安全管理办法

新生儿安全管理办法

根据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妇幼函【2014】185号)、湖北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评估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4】15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新生儿安全管理,防止丢失、错抱等不良事件发生,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平安,关系医疗安全和医院社会形象,必须从制度上、根本上切实加以解决。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生儿复苏管理

1、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科主任、护士长同为本科室新生儿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新生儿安全工作。建立适当的产儿科合作制度,从管理层面保障新生儿复苏工作顺利开展。

2、产房、手术室、新生儿病室必须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并保证设备完好,药品在效期内且数量充足,做到定期检查有记录。做好新生儿出生后转运的充分准备。

3、高危孕产妇择期分娩时应预约新生儿专业医师参加产时处理。急诊分娩应在决定实施分娩的第一时间通知新生儿专业医师参加产时处理与救治,新生儿专业医师应按急诊会诊时间要求迅速到位。

4、相关科室(手术室、产房、产科)医护人员进行每年至少不低于1次的新生儿复苏指南培训。相关科室应做好资料保存考核记录。

二、新生儿身份识别管理

1、患儿监护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办理新生儿入、出院,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2、办理新生儿出生、出院时均需保留足纹印迹,在足印纸印上新生儿左足足底印和监护人的左手大拇指印,印迹宜清晰,并要求监护人和接诊护士共同签名确认。

3、新生儿出生即予佩戴双手腕带,腕带上写明婴儿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等信息。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4、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二、产房、手术室新生儿管理

1、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2、新生儿出生后,应让产妇或家属看清新生儿的性别,并立即进行产妇和新生儿的标识工作,在病历上按好新生儿脚印,待产妇确认后按其本人手印,同时将附有产妇全名、腕带编号、新生儿性别、出生时间、住院号、科室、床号等一致信息的两条不可转移的腕带,分别戴于产妇及新生儿手腕。

3、在其他病人被送入产房或手术室之前,产妇及新生儿均应被转移出产房或手术室,送入病房,对照科室、床号入住。产房或手术室人员与病房护士一起核对母婴腕带信息,核对无误后进行交接班并

签字。

三、产科新生儿管理

1、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科主任、护士长同为本科室新生儿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新生儿安全工作。

2、产科病房中所有新生儿均应接受由儿科医师执行的健康新生儿评估和日常查房诊查。目的是及时发现新生儿疾病,决定转科或转院至新生儿病房诊治。产科不应留治病理新生儿。

3、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发现问题及时请新生儿专业医师会诊。

4、高危新生儿的会诊为急诊会诊,自接呼叫至到达现场得时限不得超过10分钟。

5、高危新生儿院内转运应由有资质的新生儿专业医护人员进行,不宜由家属单独抱送。转运中需注意保暖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其安全。

6、责任护士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7、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8、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9、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减少探视人员随意进入;控制产妇的陪床人员,每床只

许一人陪床,避免人员流动过多。科室要加强新生儿安全知识教育,在病房醒目位置张贴安全防盗宣传资料,向产妇及家属告知新生儿安全相关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10、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11、普通新生儿如出现生病体征不稳定、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者应进行必要的抢救后及时转入上级医院重症监护病房治疗。

四、新生儿病室门卫管理

1、医院有新生儿病区无论留陪或无陪均宜实行封闭式管理,门卫24小时值班。其他人员持相关工作凭证或邀请文书并身份证件经门卫审核许可、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门,出门时需要注销登记并记录时间。

2、患儿外出检查或治疗需有医护人员护送,持有办公护士和责任医师签署的单据,经门卫审核登记后方可出门,回病房时由门卫审核登记后准入,回病房后需由办公护士和责任医师验证并签署。

五、新生儿病房巡视管理

1、有新生儿病房应严格落实等级护理巡视制度,无陪人病房宜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巡视制度。

2、巡视任务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患儿生命或造成患儿损伤的意外事件,一旦溢奶等导致呼吸和循环等问题危及生命者,需立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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