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交单模式操作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交单模式操作手册
一、操作流程
1. 登录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系统网址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确保登录权限正确,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2. 进入交单模式
登录成功后,在系统主界面中选择“交单模式”,进入到交单操作界面。
3. 新建交单
在交单操作界面中,点击“新建交单”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如交易方名称、交易信息、货款金额等。
确保信息填写准确,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4. 提交交单
填写完交单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将交单信息提交至系统。
系统将进行核查并生成相应的结算单据。
5. 查看结果
系统核查完成后,用户可以在交单操作界面查看交单结果和相关结算单据。
确认信息无误后,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注意事项
1.在填写交单信息时,请务必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2.提交交单后,请耐心等待系统核查结果,切勿重复提交。
3.如有疑问或问题,请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结束操作
完成交单操作后,用户可选择退出系统或返回主界面进行其他操作。
确保信息提交完整准确,避免后续问题发生。
以上即是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交单模式的操作手册,希望用户在操作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准确性。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
6.银行按规定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资金结汇或划出后,应留存《出口收汇说明》五年备查。
进料加工贸易收汇
来料加工贸易(比例内)收汇
其他贸易收汇
预收货款收汇
同上
同上
本次结汇或划出金额不超过核查系统中查询的该企业“预收货款可收汇余额”。
1.开户银行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时,应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查询该企业是否已在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企业的基本信息已登记的,开户银行可直接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
企业的基本信息未登记的,开户银行不得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同时应通知企业到开户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
2.待核查账户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代码为1101。
1.预收货款可收汇额,依据企业已登记预收货款和前12个月出口收汇情况,由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生成。
2.企业预收货款对应的货物实际报关出口后,其经联网核查后结汇或者划出的金额,从该企业登记的相应贸易类别出口可收汇额中扣减。
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
同上
1.《出口收汇说明》;
2.中国电子口岸企业操作员IC卡;
4.按规定不需办理货物报关项下的出口收汇,银行不得为收汇单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三、联网核查与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
项 目
法规依据
审核材料
审核原则
注意事项
一般贸易收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的通知》(汇发[2008]29号)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8年7月目录前言 (3)1.1 系统目标 (3)1.2 适用范围 (3)1.3 业务流程简介 (3)1.4 系统功能简介 (3)第一篇运行环境 (4)第二篇总体操作流程 (5)第三篇具体操作说明 (6)第一章进入本系统 (6)1.1 进入系统 (6)1.2 特别提示 (8)第二章出口收汇查询 (9)2.1 报关单信息查询 (9)2.1.1 功能介绍 (9)2.1.2 操作流程 (9)2.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1)2.2 核注明细查询 (11)2.2.1 功能介绍 (11)2.2.2 操作流程 (11)2.3 可收汇额查询 (13)2.3.1 功能介绍 (13)2.3.2 操作流程 (13)2.3.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4)第三章退出本系统 (14)前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1.1系统目标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平台,完善货物贸易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1.2适用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及个人的货物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和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经营非保税货物的出口收汇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
1.3业务流程简介外汇局和海关总署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全部出口收汇实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以加强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基本流程是:海关总署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传输企业已结关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外汇局向数据中心提供不同贸易方式报关单可收汇金额的运算规则,核查系统计算汇总各贸易方式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金额;外汇局按照外债管理规定核定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后,向核查系统传送预收货款出口可收汇金额。
银行凭企业及自身操作员IC卡登录核查系统,进行出口可收汇金额核注操作并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操作规程
4.转让信用证项下贸易收汇,银行应当根据转让信用证相关约定判断款项归属,并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核查”的原则进行解付,其中属于第二受益人的出口收汇应直接划转第二受益人的待核查账户。
⑵出口押汇、福费廷、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项下(打包放款除外)外币放款以及实际从境外收回的对应出口货款中不需偿还银行的余款;
⑶打包放款业务项下实际从境外收回的出口货款;
⑷出口货物保险或出口信用保险所得的理赔款;
1.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入账前要认真审核资金性质,无法判断的要及时与企业联系,要求企业说明。由于企业说明错误或银行工作失误而导致资金错误入账的,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⑴货物贸易项下收汇直接入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银行可根据企业的更正说明,为其办理该笔收汇划入待核查账户的手续;⑵服务贸易、资本项下收汇误入待核查账户的,经外汇局核准后,银行方可为企业办理从待核查账户划转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其他外汇账户的手续。
3.盖有银行业务公章的涉外收入申报单(申报主体留存联)正本;
4.相应单证:
⑴对于未达到海关规定申报金额的邮寄出口,提供邮寄货物清单(指快递公司出具的业务收据),无法提供收据的,以企业出具的清单代替。
⑵对于按规定应申报为货物贸易的符合规定的境内交货境外收汇,提供与境外采购商签订的购销协议或加工合同、发票、货运单据、情况说明函。
1.一笔出口收汇分次联网核查的,银行应在对该笔收汇进行第一次联网核查后出具全额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在核销专用联上签注相应的已联网核查金额。外汇局以银行签注的已联网核查金额为准为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并将核销专用联退回企业;外汇局因数据补录入或差额核销需留存核销专用联正本的,可向企业提供核销专用联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注已核销金额并加盖“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系统简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是为了规范企业在出口收汇过程中的操作而设计的,该系统集成了收款、结汇等功能,帮助企业高效、准确地完成相关操作,保证了出口交易的顺利进行。
功能特点1.收款管理–提供收款账号管理功能,包括新增、修改和删除收款账号信息。
–实时监测收款情况,及时更新收款信息。
2.结汇管理–提供结汇申请功能,方便企业提交结汇申请。
–系统自动核查结汇信息,确保结汇操作的准确性。
3.核查功能–提供核查功能,检查企业的出口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及时提醒企业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解决建议。
4.数据分析–显示企业的出口收结汇情况,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帮助企业监控经营情况。
操作流程1.登录–输入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2.收款管理–点击“收款管理”菜单,进入收款账号管理界面。
–点击“新增账号”按钮,填写收款账号信息并保存。
–对已存在的账号,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
3.结汇申请–点击“结汇申请”菜单,进入结汇申请界面。
–填写结汇信息,包括金额、用途等,并提交申请。
–系统自动核查信息,若通过核查,则结汇操作完成。
4.核查功能–点击“核查”菜单,进行出口收结汇信息的核查。
–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并根据提示进行调整。
5.数据分析–点击“数据分析”菜单,查看出口收结汇的数据报告。
–分析报告包括收款金额、结汇金额等信息,帮助企业了解自身的经营情况。
注意事项1.操作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确保操作步骤的准确性。
2.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及时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解决。
3.出口收结汇涉及资金安全等重要问题,请勿随意泄露账号密码等信息。
通过本操作手册,您可以快速了解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的操作流程和功能特点,帮助您更加高效地管理出口收结汇事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祝您操作愉快!。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外汇局版)国家外汇治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名目前言 (1)1.1系统目标 (1)1.2适用范畴 (1)1.3业务流程简介 (1)1.4系统功能简介 (1)第二篇具体操作讲明 (3)1.1 进入系统 (3)1.2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5)第二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 (7)2.1 功能介绍 (7)2.2 操作流程 (7)2.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9)第三章来料收汇比例调整查询 (10)3.1 功能介绍 (10)3.2 操作流程 (10)4.1 功能介绍 (13)4.2 操作流程 (13)4.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5)第五章企业核注金额查询 (16)5.1 功能介绍 (16)5.2 操作流程 (16)5.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18)6.1 功能介绍 (19)6.2 操作流程 (19)6.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1)第七章企业可核注余额查询 (22)7.1 功能介绍 (22)7.2 操作流程 (22)7.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4)第八章银行核注金额查询 (25)8.1 功能介绍 (25)8.2 操作流程 (25)8.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7)第九章银行核注明细查询 (28)9.1 功能介绍 (28)9.2 操作流程 (28)9.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9)第十章进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 (30)10.1 功能介绍 (30)10.2 操作流程 (30)10.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30)第十一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 (31)11.1 功能介绍 (31)11.2 操作流程 (31)1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33)第十二章退出本系统 (34)12.1功能介绍 (34)12.2 操作流程 (34)第三篇权限讲明 (35)前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认真阅读本操作手册。
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doc
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5年3月目录第一篇前言 (2)第二篇系统介绍 (3)第一章系统简介 (3)第二章系统目标 (3)第三篇操作说明 (4)第一章如何进入本系统 (4)1.1 进入系统 (4)1.2 特别提示 (5)第二章结关报关单系统查询 (9)2.1 功能介绍 (9)2.2 注意事项 (29)2.3 操作介绍 (10)第三章操作手册 (9)3.1 功能介绍 (9)1第一篇前言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与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长期以来在协调政策制定、共享监管信息、加强业务合作等方面建立起了一整套卓有成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对维护贸易进出口秩序,防范和打击逃套骗汇及走私等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以来,为适应我国宏观经济金融、对外贸易以及国际收支形势发展的需要,外汇局积极推进核销制度改革,努力构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与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型贸易外汇管理体制,全面降低社会成本。
外汇局建立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在全面准确掌握企业货物流和资金流电子信息的基础上,实现对企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
近年来,海关积极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需要,按照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推进分类通关改革,促进无纸化通关进程,并大力支持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整体改革工作。
为落实国务院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强外汇、海关与税务等部门联合监管,有效推进货物贸易外汇整体改革工作,本着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提高协同监管水平的原则,结合目前相关改革的新情况,特研究制定详细需求方案,作为今后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篇系统介绍第一章系统简介本系统主要为用户提供以下功能:1.返回首页功能2.结关报关单查询功能3. 操作手册指引功能第二章系统目标系统目标一、外汇管理与海关联动的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的调整1.终止使用进口货物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部分功能,查询功能、海关端所有功能,以及已结关报关单数据传输功能继续使用,中止使用的系统功能暂予保留,将来视情况予以启用;2.保留现行签发、打印纸质进出口报关单(以下简称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的操作,海关停止向外汇局发送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数据。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使用手册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银行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08年7月ﻬ目录前言.................................................................. 41.1ﻩ系统目标ﻩ41.2 适用范围ﻩ41.3ﻩ业务流程简介 (4)1.4 系统功能简介 (4)第一篇运行环境ﻩ5第二篇具体操作说明ﻩ6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本系统ﻩ61.1 进入系统......................................................... 61.2 特别提示 (10)第二章来料加工收汇金额核注 ............................................ 11 2.1功能介绍 . (11)2.2操作流程ﻩ11112.2.1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登记ﻩ122.2.2来料加工比例内收汇核注ﻩ2.2.3来料加工超比例收汇核注ﻩ17212.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ﻩ23第三章ﻩ一般贸易收汇金额核注ﻩ3.1功能介绍 (23)3.2操作流程ﻩ233.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ﻩ25第四章进料加工收汇金额核注 (26)4.1功能介绍 (26)264.2操作流程ﻩ4.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 28 第五章其它贸易收汇金额核注 (29)5.1功能介绍ﻩ295.2操作流程 .......................................................... 29 第六章无关单收汇金额登记 .. (32)6.1功能介绍 ......................................................... 326.2操作流程.......................................................... 32第七章ﻩ预收货款收汇金额核注ﻩ35357.1功能介绍ﻩ7.2操作流程 (35)7.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ﻩ35第八章ﻩ退出本系统 (36)前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企业网上申请出口收汇联网核查操作流程
企业网上申请出口收汇联网核查操作流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在进行出口收汇的业务过程中,逐渐向网上申请出口收汇联网核查方式转变。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企业网上申请出口收汇联网核查操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工作1.登录银行系统:企业需准备好网上银行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到银行的官方网站。
3.设置用户角色:企业通过银行系统设置用户角色,以确定不同员工的权限范围,例如录入员、审核员、复核员等。
4.设定出口收汇限额: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出口收汇限额,一般为企业注册资本的1倍或5倍。
二、申请出口收汇联网核查步骤1.登录系统:企业员工使用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到银行的官方网站。
2.选择业务类型:在银行系统的主菜单中选择“出口收款”或相关业务。
3.申请出口收汇联网核查: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出口合同编号、收款方名称、收款人账号、外汇币种、收汇金额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4.核查申请提交:确认填写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将申请提交给银行系统。
6.审核结果通知:审核员在初审完成后,会将审核结果通知给企业。
如果通过审核,企业可以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果未通过审核,审核员会注明原因,企业可以根据提示重新修改申请。
7.录入银行账号:审核通过后,企业需在银行系统中录入收汇账号。
收汇账号可以是企业自有账户,也可以是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8.提交核查申请:确认收款账号无误后,企业员工再次提交核查申请给银行系统。
9.核查结果通知:银行系统将核查结果通知给企业。
如果核查通过,出口收汇将会顺利进行;如果核查未通过,银行会有具体说明原因,并指导企业进行调整和改正。
10.收款操作:企业在收到核查通过的结果通知后,可以通过银行系统进行出口收汇的收款操作。
三、后期操作1.资金管理:企业需要妥善管理收到的出口收汇款项,包括将其划入企业的经营账户,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等。
2.报表生成与归档:企业可以通过银行系统生成相关的报表,如收汇核查报表等,并进行归档保存。
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
出口收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5年3月目录第一篇前言 (2)第二篇系统介绍 (2)第一章系统简介 (3)第二章系统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篇操作说明. (3)第一章如何进入本系统 (4)1.1 进入系统 (4)1.2 特别提示 (4)第二章结关报关单系统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功能介绍 (5)2.2 注意事项 (25)2.3 操作介绍 (5)第三章操作手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功能介绍 (5)第一篇前言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与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长期以来在协调政策制定、共享监管信息、加强业务合作等方面建立起了一整套卓有成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对维护贸易进出口秩序,防范和打击逃套骗汇及走私等违法行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以来,为适应我国宏观经济金融、对外贸易以及国际收支形势发展的需要,外汇局积极推进核销制度改革,努力构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与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型贸易外汇管理体制,全面降低社会成本。
外汇局建立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在全面准确掌握企业货物流和资金流电子信息的基础上,实现对企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现场核销向非现场核查、由行为监管向主体监管的转变。
近年来,海关积极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需要,按照现代海关制度第二步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推进分类通关改革,促进无纸化通关进程,并大力支持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整体改革工作。
企业网上申请出口收汇联网核查操作流程
企业网上申请“出口收汇联网核查”操作流程企业在我行的出口收汇需要网上申请“出口收汇联网核查”前,须与
我行签订《出口收汇核查服务协议书》和《总授权书》后,方可办理。
卡IC操作员登陆“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输入密码后进入系统。
、企业凭1 、2、3
“出口收汇点击
点击“出口收汇核、
4.
点击“收汇申请”
5、
项择相应收汇选目,如一般贸易货款选“凭报关单收款预收”汇申请,申汇交网上提的收业企可请在银行尚未核查前,
注:必须根据收到款项的性质选择相应的申请项目。
以下是“凭报关单收汇申请”
的操作流程。
、凭报关单收汇申请的操作
6.
选择收汇类型,默。
认为“一般贸易”类汇收为其他如、凭报关单收汇申请的操作7
栏“银行代码在12特别提示:输入定一代码后银位行”键,才回车要敲“,称银行名示会显那个按键才“提交”
、凭报关单收汇申请的操作
8.
币核注的选择申请。
默认为“美元”种,币他注的为其核如输入收汇申请金额,只“收汇申请金额“可收能小于等金额“然后点完成网按钮交”
,请及时电话告知我行国际业务部(联系)企业在完成出口收汇核查网上申请后,9、我行将尽快为贵企业办理出口收汇联网核查和结汇手续。
、“预收货款收汇申请”的操作流程与“凭报关单收汇申请”的操作流程类似。
10.。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目录前言 (4)第一章技术要求及安装指南 (5)1.1 硬件要求 (5)1.2 软件要求 (5)1.3 安装指南 (5)1.4 数字证书安装..............................................................................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系统初始化设置 (20)第二章系统登录 (21)第三章数据提取 (25)第四章核销报审 (32)4.1 逐笔报审 (33)4.2 批次报审 (45)4.3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 (49)4.4 来料加工批次报审(不按合同) (52)4.5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按合同) (55)4.6 进料加工批次报审(不按合同) (59)4.7 待报审业务 (61)4.8 已报审业务 (63)4.9 已核销业务 (63)第五章补录入信息申报 (64)5.1 加工合同管理 (64)5.2 进口信息管理 (68)5.3 境内收汇管理 (70)第六章信息查询 (74)6.1 操作界面 (74)6.2 收汇信息查询 (75)6.3 核销单信息查询 (77)6.4 报审情况查询 (82)6.5 其它查询 (84)第七章企业内部管理 (88)7.1 企业注册信息 (88)7.2 部门登记 (88)7.3 业务员登记 (89)第八章系统管理 (90)8.1 用户密码修改 (90)8.2 应用服务器设置 (91)8.3 代理服务器设置 (91)8.4 SMTP邮件服务器设置 (92)第九章其它 (93)附录: (94)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企业端常见问题解答 (94)前言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服务系统——企业网上报审子系统主要由数据交换、核销业务处理、补录入信息申报、信息查询、内部管理等模块组成。
为使您能尽快地熟练使用本系统,我们编写了操作指南,详尽介绍本系统的各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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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外汇局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目录前言11.1系统目标11.2适用范围11.3业务流程简介11.4系统功能简介1第一篇运行环境2第二篇具体操作说明3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本系统31.1 进入系统31.2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5第二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72.1 功能介绍72.2 操作流程72.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9第三章来料收汇比例调整查询10 3.1 功能介绍103.2 操作流程10第四章企业出口报关单查询13 4.1 功能介绍134.2 操作流程134.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15第五章企业核注金额查询16 5.1 功能介绍165.2 操作流程165.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18第六章企业核注明细查询19 6.1 功能介绍196.2 操作流程196.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21第七章企业可核注余额查询22 7.1 功能介绍227.2 操作流程227.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24第八章银行核注金额查询25 8.1 功能介绍258.2 操作流程258.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27第九章银行核注明细查询289.1 功能介绍289.2 操作流程289.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29第十章进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30 10.1 功能介绍3010.2 操作流程3010.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30第十一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31 11.1 功能介绍3111.2 操作流程3111.3 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33第十二章退出本系统3412.1功能介绍3412.2 操作流程34第三篇权限说明35前言为使您尽快熟练使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之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子系统(以下简称核查系统),请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1.1系统目标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平台,完善货物贸易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1.2适用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及个人的货物贸易项下出口收汇和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经营非保税货物的出口收汇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
1.3业务流程简介外汇局和海关总署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全部出口收汇实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以加强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核查管理。
基本流程是:海关总署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传输企业已结关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外汇局向数据中心提供不同贸易方式报关单可收汇金额的运算规则,核查系统计算汇总各贸易方式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可收汇金额;外汇局按照外债管理规定核定预收货款项下出口可收汇额后,向核查系统传送预收货款出口可收汇金额。
银行凭企业及自身操作员IC卡登录核查系统,进行出口可收汇金额核注操作并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
对于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收汇,银行在核查系统中进行相关登记后为企业办理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
1.4系统功能简介本系统为外汇局操作用户提供对辖下企业可收汇余额、核注明细、已核注金额、出口报关单明细、进料加工实际收汇比例、来料加工实际收汇比例的查询以及对辖下银行核注金额、核注明细的查询功能,同时外汇局操作用户还可对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进行查询和调整。
第一篇运行环境一、硬件CPU:奔腾II或更高内存:64MB显示卡:SVGA,16位真彩以上显示模式,显存2M以上显示器:建议15寸以上硬盘:最小空间2G读卡器一台、外汇局操作员IC卡其它设备:鼠标器一只二、软件中文版Windows95/98/2000/XP中文版InternetExplorer5.0或以上版本三、其他为了达到最佳可视化效果,建议将显示器分辨率调整为1024×768或1280×1024。
第二篇具体操作说明第一章如何进入和使用本系统1.1进入系统首先进入Windows操作系统,将外汇局操作员IC卡插入连接在电脑上的IC卡读卡器中。
然后双击打开InternetExplorer浏览器;在地址栏内输入/,进入中国电子口岸主页:输入操作员IC1.2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在整个使用过程中,IC卡都需插入读卡器中。
本系统根据IC卡的信息进行操作员身份认证,并将经操作员处理的数据自动电子签名、加密。
第二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2.1功能介绍对辖内所有企业来料加工贸易项下的出口收汇比例进行统一调整。
2.2操作流程0-100:请确认调整参数为:**%,如下图:比例调整成功!如下图:2.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只能对辖内所有企业统一设定,不能对单个企业设定。
第三章来料收汇比例调整查询3.1功能介绍查询本局及所辖下级外汇局的来料加工参数调整信息。
3.2操作流程6点击查看该外汇局的数据!如下图:如果输入的外汇局代码是登录用户所属外汇局,但该外汇局在设定起止日期内没有做过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则系统会弹出提示:系统没有找到满足条件的记录!如下图:如果可以查到符合条件的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记录,系统会显示如下界面:界面中会列表显示设定的起止日期内该外汇局所做的所有来料加工收汇比例调整记录。
第四章企业出口报关单查询4.1功能介绍查询辖内企业已出口报关单的相关信息。
4.2操作流程9位组织机构代码,,点击看该企业的数据。
如下图:如果所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是本外汇局所辖企业,但在设定起止日期内没有出口报关单数据,则系统会弹出提示:系统没有找到满足条件的记录。
如下图:如果可以找到符合条件的出口报关单记录,系统显示如下界面:界面中会列表显示设定起止日期和贸易方式下该企业所做的所有出口报关单记录。
4.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只能按不同贸易方式对逐个企业查询期限内所有已出口报关单信息实现明细查询。
第五章企业核注金额查询5.1功能介绍查询本外汇局辖内企业在查询期限内已核注的各类出口收汇金额。
5.2操作流程9位组织机构代码,看该企业的数据。
如下图:如果所录企业代码是该外汇局辖下企业,则系统会显示如下界面:上图列表中显示为“0”项表示该企业在设定起止日期内没有做该贸易方式下的收汇业务。
如不填企业代码,则查询在当前外汇局备案的所有企业指定期限内的已核注信息。
如下图:5.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对企业各类贸易方式下已核注出口收汇总额的查询。
第六章企业核注明细查询6.1功能介绍查询企业已核注的出口收汇明细。
6.2操作流程(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比例内,其它贸易方式、来料加工超额、无关单收汇、预收货款、特殊情况调整)您无权查看该企业的数据。
如下图:如果所录企业代码是该外汇局辖下企业,但该企业在设定起止日期和贸易方式下没有做过收汇业务,系统会弹出提示:系统没有找到满足条件的记录!如下图:如果可以查到符合条件的核注明细记录,则系统会显示如下界面:界面中列表显示在设定起止日期和贸易方式下该企业的每一笔收汇核注详细记录。
6.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1、只能按不同贸易方式查询对企业在指定时间范围内已核注信息的明细。
2、贸易方式为“无关单”时显示的金额为企业实际登记的无关单收汇金额。
第七章企业可核注余额查询7.1功能介绍根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外汇局代码查询辖内企业各类贸易方式下可供核注的出口报关单余额。
7.2操作流程系统会显示该外汇局辖下所有企业的可核注余额,如下图:7.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1的余额。
2额。
第八章银行核注金额查询8.1功能介绍查询辖内各银行在查询期限内办理的各类贸易方式下收汇已核注金额。
8.2操作流程12面:如果没有输入银行代码,则显示当前操作员所属外汇局辖下所有银行的核注信息,8.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1、按银行代码查询,显示该银行指定时间范围内为企业核注的各类贸易方式项下的核注收汇信息。
2、不选择银行代码查询,则显示辖内所有银行在指定时间范围内为企业核注的各类贸易方式项下的核注收汇信息。
3、“无关单”项下显示的金额为企业实际登记的无关单收汇金额。
第九章银行核注明细查询9.1功能介绍查询辖内指定银行查询期限内,办理的所有企业各类贸易方式下收汇已核注明细。
9.2操作流程12式、来料加工超额、无关单收汇、预收货款、特殊情况调整)系统会显示如下界面:界面中会列表显示该银行所有操作员在设定起止日期和贸易方式下所做的所有核注明细。
9.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1此种贸易方式项下的核注收汇信息明细。
2、“无关单收汇”时显示的金额为企业实际登记的无关单收汇金额。
第十章进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10.1功能介绍根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者收汇比例查询指定时间范围内企业进料加工出口报关单总额、已核注收汇额及其实际收汇比例。
10.2操作流程点\小于,输10.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通过此模块查询可以发现进料加工抵扣业务企业是否存在高比例收汇情况,确定监管重点,加大事后检查。
第十一章来料加工收汇比例查询11.1功能介绍单总额、已核注收汇额及其实际收汇比例。
11.2操作流程点击提交,系统会显示如下界面:\小于,输11.3业务规则及注意事项通过此模块查询可以发现来料加工企业是否存在高比例收汇异常情况,确定监管重点,加大事后检查。
第十二章退出本系统12.1功能介绍安全退出系统。
12.2操作流程安全退出本系统回到Windows画面。
安全退出后,应从读卡器中取回IC卡,妥善保管。
第三篇权限说明外汇局端用户根据属地原则以及级别原则管理:某机构下的外汇局操作员只能查询本辖区内所有企业及银行的相关信息,并进行业务操作。
上一级结构可以查看下级机构的数据,但不可以进行业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