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3年各省职务犯罪立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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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地区犯罪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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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区犯罪现状分析XX地区犯罪现状分析一、当前犯罪现状的特征1、从案件数量上来看,2002年刑事案件数量一改前三年不断上升的状况整体呈现回落的趋势。

资料统计,2000年1-11月份全市普通刑事案件的批捕数为3303件4498人,比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27.4%和15.1%,起诉数为3382件4846人,比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13.5%和19.7%,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数为293件313人,比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30.8%和31.5%;2001年同期批捕4337件5864人,又比2000年同期分别增长31.3%和30.4%,起诉数为4747件6601人,同期分别增长了40.4%和36.2%,职务犯罪立案数为309件328人,同期分别增长了5.5%和4?8%。

到了2002年,统计数字表明,上述状况出现了重大的转变。

据统计,2002年1-11月全市普通刑事案件的批捕数为3931件5091人,比上一年度同期分别下降了10.3%和15.2%,起诉4724件6239人,又比上一年度同期分别下降了0.5%和5.8%,职务犯罪的立案数从上一年度同期的309件328人下降到229件243人,同期分别下降了34.9%和35.0%(见表一)。

从上述资料当中可以看出,在开展“严打”斗争的过程中,案件数量在初期呈现出一定幅度的上升趋势,在2001年达到了顶峰,而随着“严打”斗争的深入,这种趋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今年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反映出我市“严打”斗争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的成果,社会治安环境正在朝着好的方面发展。

2、从案件类型来看,侵犯财产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仍是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重、特大犯罪案件继续下降。

2001年侵犯财产案件占已批准逮捕案件的47.8%,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占32.6%,两者占所有刑事案件总数的80.4%。

从近三年1-11月的同期数字对比来看,侵犯财产案件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仍然是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且都开始呈现回落迹象。

中国反腐败历程与成果

中国反腐败历程与成果
赂等腐败案件平均以22%的速度增长。 这些数据都表明我国反腐败的历程还很 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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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老师同学提出宝贵意见
——Thanks
材料学院第三组全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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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胡锦涛曾说:“现在一些腐 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导致腐败多发的
土壤和条件还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仍然是严峻的,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仍然 是繁重的”。这三个“仍然”正确评价 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反腐工作的 实际。全国纪检监察举报中心每年都收
到人民来信160 万件左右。全国贪污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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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腐机构与法典
2007 年,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成立,监察部长马馼 兼任首任局长。 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 行)》。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制定
《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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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中国已有预防腐败的地方 性法规 13 部。 1997 年 9 月以来, 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 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 2000 多项。其中,最引人注目 的是 2003 年底颁布的《中国共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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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政的一些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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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5 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要
求中央各部委于2011 年 6 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
央财政决算时公开财政预算,同时将“三公经费”支 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随后,90多个中央部门和 27 个省( 区、市 ) 公开当年 的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浅议高校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构建_马春生

浅议高校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构建_马春生

浅议高校职务犯罪预防体系的构建*马春生1陈诗21.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四川乐山614000;2.四川沫若律师事务所,四川乐山614000【摘要】随着我国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校独立管理的权利不断扩大,高校管理者和教师频繁的参与经济活动,导致近些年来我国的高校职务犯罪日益严重。

本文综合各种观点,初步确定高校职务犯罪的界定,总结出我国高校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和特点,针对目前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工作的不足和缺陷,构建预防高校职务犯罪的体系。

【关键词】高校;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一、我国高校职务犯罪的概述“高校职务犯罪”一词本身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也不是一个法定罪名,而是一个刑事政策用语或者犯罪学用语。

一般我们认为高校职务犯罪是在高校工作的人员,为了一己私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造成了社会和高校严重损失的犯罪行为。

(一)高校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分类1.发案率逐步上升近年来,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

以高校聚集地的北京海淀区为例,该地法院做了一个统计:2004至2006年该院总计受理高校职务犯罪共20件涉及28人。

2004年到2006年,每年从案件数量分别是1件、4件、15件;从涉及的人数分别是1人、6人、21人,案件的平均增长率都是287.5%。

高校职务犯罪案发数量不断上升的,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也增多。

2.犯罪群体化,窝案、串案所占比例较大在查办高校职务犯罪的过程中,经常出现查办一人带出一窝的现象。

在高校的内部腐败通常是成群结队的,从各地的案件可以看出,不仅是领导还包括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相互串通形成利益的同盟进行作案。

就拿西安市检察院2005年3月来举例,本月共查办高校职务犯罪的案件28起,案件的75%都是窝案、串案。

3.涉案人员职级越来越高,主体以集人、财、物权一身的学校领导为主高校职务犯罪主要是高校的领导干部为主,这些人上级疏于监督,下级不敢监督,权力监督制约不力。

陕西省的高校从2001年到2004年,每年都会逮捕涉及到高校经济犯罪的厅级领导。

2008年至2013年8月32名省部以上官员被立案侦查

2008年至2013年8月32名省部以上官员被立案侦查

2008年至今年8月32名省部以上官员被立案侦查作者:综合2013-10-22 17:43:12来源:10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新华社记者丁林/图)∙标签∙曹建明∙反贪∙最高检∙贪污受贿∙高官∙检察机关10月22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法制日报》报道,这是1989年10月25日后,时隔24年最高检再次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全国人大进行报告。

就在几天前,最高检公布今年前8个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最新进展。

从大要案到侵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13年,中国反腐败工作被史无前例地放置在最重要位置。

综合正义网、中新网报道,曹建明介绍,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

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

最高检反贪总局先后立案查办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等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副部级以上干部。

群众举报案件占32.1% 将完善举报制度综合正义网报道,曹建明说,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

在举报监督方面,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实名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和监督,加强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

近两年来职务犯罪情况分析

近两年来职务犯罪情况分析

近两年来职务犯罪情况分析近两年来职务犯罪情况分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

但由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有很多不完善之处,给一些腐败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权力腐败渐呈蔓延之势。

由于权力腐败主体所处的地位及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其负效应远远超出腐败本身对社会造成的直接损害。

如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

本文试从2002-2003年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就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数字分析1、案件数量及比例。

2002-2003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件45人。

其中,共同犯罪4件,大要案34件。

在这41起案件中,贪污案件16起,占立案总数的39%;贿赂案件11起,占立案总数的27%;挪用公款案件9起,占立案总数的22%;渎职侵权案件5起,占立案总数的12%。

2、犯罪嫌疑人素质。

从45名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来看,小学文化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2%;初中文化的有9人,占总人数的20%;高中文化的有15人,占总人数的33%;大专以上文化的有20人,占总人数的44%,高学历在此类犯罪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从犯罪时的年龄分析,主要集中在30-50岁,有32人,占总人数的71%。

其次是50岁以上的有7人,占总人数的16%;20-30岁的有6人,占总人数的13%。

3、犯罪嫌疑人身份。

45名犯罪嫌疑人中,从行业发案规律来看,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有29人,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有9人,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有2人,金融部门工作人员、个体私营者分别是3人和2人。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涉嫌犯罪呈高发态势,占到总人数的64%。

4、涉嫌犯罪数额。

涉嫌贪污罪的贪污数额最高的达180多万元,最低的达2.35万元;涉嫌受贿罪的个人受贿数额最高的达80余万元,最低的达1.56万元;1起涉嫌单位受贿罪的单位受贿数额达204万元;2件涉嫌行贿罪的行贿数额分别是8.5万元和5.1万元;挪用公款数额最高的达15万,最低的10万;涉嫌渎职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最高数额达80余万元。

xx地区犯罪现分析

xx地区犯罪现分析

xx地区犯罪现状分析一、当前犯罪现状的特征1、从案件数量上来看,2002年刑事案件数量一改前三年不断上升的状况整体呈现回落的趋势。

资料统计,2000年1-11月份全市普通刑事案件的批捕数为3303件4498人,比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27.4%和15.1%,起诉数为3382件4846人,比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13.5%和19.7%,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数为293件313人,比1999年同期分别增长30.8%和31.5%;2001年同期批捕4337件5864人,又比2000年同期分别增长31.3%和30.4%,起诉数为4747件6601人,同期分别增长了40.4%和36.2%,职务犯罪立案数为309件328人,同期分别增长了5.02年,统计数字表明,上述状况出现了重大的转变。

据统计,2002年1-11月全市普通刑事案件的批捕数为3931件5091人,比上一年度同期分别下降了10.3%和15.2%,起诉4724件6239人,又比上一年度同期分别下降了0.5%和5.8%,职务犯罪的立案数从上一年度同期的309件328人下降到229件243人,同期分别下降了34.9%和35.0%(见表一)。

从上述资料当中可以看出,在开展“严打”斗争的过程中,案件数量在初期呈现出一定幅度的上升趋势,在2001年达到了顶峰,而随着“严打”斗争的深入,这种趋势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今年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反映出我市“严打”斗争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的成果,社会治安环境正在朝着好的方面发展。

2、从案件类型来看,侵犯财产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仍是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重、特大犯罪案件继续下降。

2001年侵犯财产案件占已批准逮捕案件的47.8%,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占32.6%,两者占所有刑事案件总数的80.4%。

从近三年1-11月的同期数字对比来看,侵犯财产案件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仍然是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且都开始呈现回落迹象。

去年逾200名厅级以上官员被查 创近11年之最

去年逾200名厅级以上官员被查 创近11年之最

去年逾200名厅级以上官员被查创近11年之最昨天下午,中纪委网站晒出山西纪委2013年反腐“成绩单”,至此,至少已有15个省份公布了201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

《法制晚报》记者从15份“成绩单”中统计发现,200余名厅级以上官员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处分。

数量为2003年以来最多的年份,创11年之最。

目前已公布的15个省份反腐“成绩单”中,不论从接到反映问题的线索还是立案件数,还是查处人数,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尤其受到处分的厅级以上官员人数,更是增长幅度远远超过100%。

反腐专家表示,不设上限的反腐模式使得不管是谁,一涉腐都将一查到底,各地纪检监察机构集中力量办大事。

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2014年反腐力度只会更大。

数据平均每天近30人受处分《法制晚报》记者从目前公布的15份“成绩单”中看到,明确列出受处分厅级官员人数的12个省份中,广东最多,为38人;河南、山西均为26人;重庆为24人。

广东省纪委数据显示,初步核实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分别同比上升86.9%、5.5%、10.3%,主要指标绝对数量均创10年来的新高,充分展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2013年,四川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938件,处分10523人,平均每天近30人受到党纪政纪的惩处,立案数量同比上升26.7%。

黑龙江省去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996件、结案594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99人,同比分别上升48%、46%和42%,三项数据同比涨幅都超过40%。

河南省去年处分18272人,包括26名厅官,成为处分总人数最多的省份。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2013年我国反腐力度大,成效好,是和中央纪委全会工作提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设限制的反腐”等思路有关。

“不设上限的反腐,我的理解就是不管你权力多高,官有多大,只要涉及腐败就会一查到底。

这也体现了高层反腐的决心。

”汪玉凯说,2014年反腐力度只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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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有很多不完善之处,给一些腐败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权力腐败渐呈蔓延之势。

由于权力腐败主体所处的地位及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其负效应远远超出腐败本身对社会造成的直接损害。

如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

本文试从201X-201X年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就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数字分析1、案件数量及比例。

201X-201X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件45人。

其中,共同犯罪4件,大要案34件。

在这41起案件中,贪污案件16起,占立案总数的39%;贿赂案件11起,占立案总数的27%;挪用公款案件9起,占立案总数的22%;渎职侵权案件5起,占立案总数的12%。

2、犯罪嫌疑人素质。

从45名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来看,小学文化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2%;初中文化的有9人,占总人数的20%;高中文化的有15人,占总人数的33%;大专以上文化的有20人,占总人数的44%,高学历在此类犯罪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从犯罪时的年龄分析,主要集中在30-50岁,有32人,占总人数的71%。

其次是50岁以上的有7人,占总人数的16%;20-30岁的有6人,占总人数的13%。

3、犯罪嫌疑人身份。

45名犯罪嫌疑人中,从行业发案规律来看,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有29人,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有9人,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有2人,。

近20年我国省部级以上官员贪污受贿名单

近20年我国省部级以上官员贪污受贿名单

近20年我国省部级以上官员贪污受贿名单(2009年前)党和国家领导人(3人)陈希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1998年7月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陈良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2008年3月25日以受贿罪、滥用职权被有期徒刑18年成克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2000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国家部委正部级干部(6人):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长,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沈图:民航总局局长,中央委员,1987年7月因以权谋私被撤职高严: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失踪.2003年11月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双开陈同海:中国石化董事长,2007年6月22日被双规,辞职于幼军:文化部党组书记,2008年被免去中央委员,党内察看处分朱志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8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双规省、市、自治区正部级干部(7人):程维高:河北省委书记,2003年8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销正省级待遇刘方仁:贵州省委书记,2004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倪献策:江西省省长,1987年4月因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张国光:湖北省省长,2004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嘉廷:云南省省长,2003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韩桂芝: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宋平顺:天津市政协主席,2007年6月3日自杀身亡,被开除党籍国家部委副部级干部(18人):邱晓华:国家统计局局长,2007年1月23日以经济问题、生活腐化被开除党籍,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郑筱萸: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2007年7月因受贿、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李效时:国家科委副主任,1994年3月,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徐鹏航: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中央候补委员,2000年10月因违纪收受股票被撤职留党查看李纪周:公安部副部长,2001年10月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罗云光:铁道部副部长,1990年因收受贿赂立案侦查,因在规定期限内自首,被免于起诉张辛泰:铁道部副部长,1992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郑光迪:交通部副部长,2002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吴文英:纺织总会会长,2000年10月因违纪收受股票被撤职留党查看王乐毅:海关总署副署长,2001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边少斌:民航总局副局长,1997年8月因受贿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王雪冰:中国建设银行行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恩照:中国建设银行行长,2005年3月因涉嫌犯罪辞职,接受审查金德琴:中信公司副董事长,原中行行长,2000年6月以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朱小华:光大公司董事长,2002年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大强:神华公司副董事长, 原湖北省副省长,2000年9月以违法违纪受贿被双开查克明:华能公司副董事长,原电力部副部长,2001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2008年10月被免职,接受调查省、市、自治区副省级干部(60人):王宝森: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1995年4月因经济犯罪畏罪自杀铁英:北京市人大副主任,1997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刘志华:北京市副市长,2006年6月因生活腐化堕落被撤职立案审查黄纪诚:北京市政协副主席,1997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李宝金: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2007年12月因经济问题被判处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丛福奎:河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03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姜殿武:河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1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平义杰:河北省高法院长,1995年5月因违纪被撤销党内外职务侯伍杰:山西省委副书记,2006年3月因涉嫌受贿被起诉.此前已被双开庞家钰:陕西省政协副主席,2007年因经济问题、生活作用问题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朱川:辽宁省副省长,2000年4月,因严重违纪,被留党察看2年刘克田:辽宁省副省长,2005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慕绥新:沈阳市市长, 2001年10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田凤岐:辽宁省高法院长,2003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杜世成: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2006年12月涉嫌犯罪被双规潘广田:山东省政协副主席,2004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段义和:济南市人大主任,2007年7月雇凶杀人、受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徐国健: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武龙:江苏省人大副主任,2008年1月31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许运鸿: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2000年10月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钟麓:浙江省副省长,2004年8月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王昭耀: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9月因涉嫌犯罪被撤职洪清源: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1987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陈维席:安徽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失职被撤职,降为正厅级巡视员王怀忠:安徽省副省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何闽旭:安徽省副省长,2006年6月因涉嫌腐败被双规胡长清:江西省副省长,2000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丁鑫发: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2006年1月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石兆彬:福建省委副书记,2002年3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荆福生: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长,2006年7月因严重违法违纪被双开陈少勇: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2008年7月被双规丘广钟:福建省副省长,2001年11月被罢免职务王有杰: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9月,因涉嫌受贿被双开吕德彬:河南省副省长,2005年9月因买凶杀妻被判处死刑孟庆平:湖北省副省长,1999年12月,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陈水文:湖北省副省长,1995年7月因违纪炒股被撤职吴振汉:湖南省高法院长,2004年6月因违纪并涉嫌犯罪被双开欧阳德: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6年4月,以受贿罪被判处徒刑15年于飞:广东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10月因以权谋私被开除党籍张凯:广东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并撤职麦崇楷:广东省高法院长,2003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恩潮:广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因违纪被开除党籍徐炳松: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1999年8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知炳: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02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韦泽芳: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7年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辛业:海南省人大副主任,1998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王厚宏:海南省人大副主任,2005年10月因违纪被终止人大代表职务李达昌:四川省副省长,2005年1月涉嫌滥用职权罪被逮捕张宗海: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5年5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秦昌典:重庆市人大副主任,2002年6月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一个女子,一生所求,莫过于找到一个懂她的人,执手白头,相伴终老。

中国犯罪现象分析

中国犯罪现象分析
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强奸、绑架等 严重暴力犯罪进一步减少,同比分别下降25.2%、11.3%、10.3%、1.9 %和1.5%;抢劫、抢夺和入室盗窃犯罪与2006年持平。
▪ 职务犯罪继续呈现高发和严重化的趋势。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
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1 447人,涉嫌贪 污、贿赂10万元以上和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8490人; 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99人,其中厅局级 196人、省部级8人;立案侦查金融、教育、医疗、电力、土地、交通 等行业和领域涉嫌犯罪的人员7805人;立案侦查私分、侵吞、挪用国 有资产的国企人员9117人;立案侦查贪污、挪用公共财产的农村基层 组织人员1931人。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03 人,比上年上升14.5%;追缴赃款赃物和非法所得计74亿多元,比 上年上升62.9%。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 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668件,涉案40041人,其中贪污、受贿百万 元以上的案件623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 人员2736人,其中厅局级202人、省部级6人。
主义社会进入了一个非常曲折的时期。这个时期 极“左”路线的指导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 破坏,使党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大的挫折和损 失,从而陷入了史无前例的严重灾难和内乱。根 据统计,从1967年的16万起到了1972年上升为 40万起,1973年又上升到53.5万起,犯罪率为6 , 从1973年至1978年犯罪的数量保持在54万起左右, 出现了建国以后第三次高峰,但是就青少年犯罪 而言,却是建国后第一次高峰。
▪ 二是两突出、两控制一增长。恶性案件和电信诈骗案件突
出,得到控制的是危险驾驶和涉黄、赌案件,增长比较多 的是经济犯罪案件。

2010全国腐败人数

2010全国腐败人数

%2010年中国处理腐败人数排行榜(指数一)序号省市人数处级以上官员备注1 河南4063 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82人,其中厅级干部16人。

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868件,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437件,占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73.1%;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726件,占渎职侵权案件总数的80.6%。

379名执法人员被立案侦查。

2 山东2973 其中县处级干部113人,厅级干部4人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973人,其中大案要案1763件;提起公诉2933人,法院已判决2904人3 广东2356 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109人,厅级干部14人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62件1712人,分别同比上升2%和4.5%。

全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9件401人,同比分别上升18.5%和27.7%,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亿元。

共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案件130件135人,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73件88人,查办涉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20件20人4 辽宁2313 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751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24人(厅局级10人)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6件2313人。

5 四川2066 其中厅级干部5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066人,贪污贿赂犯罪1651人,渎职侵权犯罪415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大案1029件;查办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要案100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

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0人。

6 江苏1971 共立案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1人,同比上升24.7% 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2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19人,同比分别上升 6.0%和34.7%。

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大案69件7 湖北1950 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603件1950人。

中国反腐败历程与成果 PPT

中国反腐败历程与成果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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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
中国反腐败历程
中国政府为了反腐败做了哪些努力?
1951 年12月 1日 ,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 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 1952年4月,中央政府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整治贪 污条例》,之后开始了“三反”、“五反”运动。
1956年到1964年间,中央人民政府前后3次集中力量开展 反腐倡廉运动,平均每隔两年就开展一次反腐败运动,而且 每次运动的持续时间都长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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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
中国反腐败历程
第一阶段:从1921年成立中国共产党至1949年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前夕。这一时期中共几无执政资源可供腐 败,腐败问题没有凸显。
第二阶段: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改革开放前 夕。这一时期“政治腐败”呈高发态势,经济领域腐败发 生相对较少,新中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腐败案是经济 腐败的典型代表。 第三阶段:从 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这一时期经济 领域腐败占据主导地位。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确立了“标本兼治、综 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以 党的十六大召开为标志,党和政府真正进入了制度反腐的 阶段。 2005年,反腐工作开始进入体系反腐败阶段。2005年 1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正式发布我国首部反 腐白皮书——《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
3、十六大期间,29名省部级官员落马。文强 今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flv
规格严格 功夫到家
4、169159、196604、238.2亿,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 是2003年至2007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 的案件数量、查处人数、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

浅论我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贪污腐败现象

浅论我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贪污腐败现象

浅论我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贪污腐败现象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这三十多年来除了带给我们国民经济的腾飞之外还带来国内各级官员的贪污腐败日益严重。

本文试从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的总体现象出发,发掘腐败滋生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并进一步一些结合我国新时期发展的新情况,提出一些反腐反贪的新建议。

一、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状况的总体透视本文首先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1980 -2008年正式公布的腐败案件进行汇总统计。

统计指标包括查处案件数、大案要案数、挽回经济损失数以及主要的腐败类型和重点治理领域等几个方面[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80年-2008年),/]。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案件的数量和涉及金额的变动趋势:(1)1979-1980年为第一个周期。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战略,制定了改革开放的方针。

此时经济体系的运行基本沿袭计划经济的模式。

查处的涉及经济问题的案件数量仅数千件,1979年数据缺失,1980年查处案件只有7000件,大案要案89件(涉及金额一万元以上),腐败案件数量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相当。

(2)1981-1984年为第二个周期。

腐败现象在1981年进入第一个波峰阶段,当年查处的案件开始急剧上升,达到31000件;1982年继续上升到32602件,这一年查处的大案要案激增到2512件。

1983年数据缺失,1984年查处案件有小幅回落。

1981-1983年涉及的金额数据缺失,1984年仅为0.9亿元。

(3)1985-1988为第三个周期。

1985年查处案件数量上升到28000件,1986年急剧上升到49577件。

该阶段内大案要案数量也呈急剧上升态势,1986年大案要案也达到这一周期的顶峰13888件,这一年案件涉及金额也增长迅速,达到了8亿元。

1987年数据缺失,1988年查处案件回落到21100件。

(4)1989-1992年为第四个周期。

查处案件数量在1989年形成高峰,达到58926件,大案要案也高达13507件。

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

何为公家人?
有些干部比如一些农村干部对职务犯罪问题存有模糊认识,认为贪污、受贿是 他们那些吃“公家饭”、拿公家工资的人的事,我们是农民检察院管不着。错!你 要记住,你不仅仅是农民,你还是村干部,是代表和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 作的。这样,既然行使职责,就构成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即我国刑法第93条的 规定中的“从事公务的人员”。
受贿罪是典型的“钱权交易”,简单来说,就是你给我钱,我为你办事。值得 注意的是,不论你为人办的事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不论你为人办的事办得成 不成功,不论你是在为人办事之前收钱的,还是办完事后才收钱,这些因素都不影 响受贿罪的成立。举个例子,如果村干部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兵工作的过程中,因为 收受了别人的财物,将不符合参军条件的人改成符合条件,又或者将本来符合参军 条件的人改成不符合条件,就是受贿。又如果因为收了别人的钱,在从事计划生育 管理工作中违反原则,使一些人逃避执行计生政策,这些行为都有可能构成受贿罪。 以下是当前两个较为典型的案例,大家共同分享。
8、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组织协调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预防咨 询、警示宣传教育、通过预防调查发现和处置职务犯罪线索、管理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系统,受理社会查询。 9、未成年犯罪检察部门:这是一个刑事特别程序,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 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
10、还有案件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部门、监察部门 、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何为公家物?
刑法91条:本法(刑法)所称公共财产: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 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如个人向国有或集体企业的股份、在国有银行的存款、 国有运输公司承揽的运输私人的货物等。 这些都是对职务犯罪主体侵犯对象的认定,从这里可以看出,只要是有权利 掌管姓“公”的财物,只要贪挪贿,达到一定标准,基本上检察机关就该立案。

职务犯罪态势分析与防治

职务犯罪态势分析与防治

职务犯罪态势分析与防治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

市场经济体制对发展社会生产力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在一定历史时期也促成犯罪尤其是职务犯罪的增长,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与社会变革相伴生,随社会转型而蔓延乃至泛滥。

有专家指出,腐败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损失、社会污染和政治挑战。

职务犯罪等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与社会转型密切相关,由于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制度变化和社会秩序受到冲击与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在短期内大大提高了腐败的可能性,增添了许多腐败的机会,腐败现象因而迅速扩散蔓延。

因此,研究社会转型期职务犯罪的特点、趋势及深层原因,探寻相应的防治对策,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社会转型期职务犯罪的特点与趋势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由萌生、发展直至泛滥,犯罪总量波浪式上升并向各领域扩散蔓延,呈如下走向:其“源头”始于生产、经营型的经济部门,紧接着波及与生产、经营部门密切相关联的社会服务性事业部门,接下来是对生产、经营和服务性事业单位的活动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然后再逐渐渗透到司法机关和党委机关。

1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贪污贿赂犯罪走向的基本轨迹。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变迁,1赵长青:《贪污犯罪规律初探》,载《人民检察》,1995(11),第30-31页。

职务犯罪仍在不断衍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

1.潜在犯罪数量较大,大案要案持续增多20世纪90年代以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已渗透到各个领域、各种人群中,是腐败发展、泛滥的高峰期。

“案件数量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职务级别越来越高”成为这一时期反腐败的形象描述和办案人员的普遍感受。

1993年至199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含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下同)案件387352件,2为检察机关重建以来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最多的五年。

惩治职务违法犯罪呈现六大新特点

惩治职务违法犯罪呈现六大新特点

惩治职务违法犯罪呈现六大新特点蒋来用反腐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取得反腐败压倒性胜利之后,中国惩治职务违法犯罪的力度并未减弱,高压态势并未改变,呈现出了六大新特点。

信访举报量、立案数和处分数开始下降信访举报、立案数和处分人数逐年增多状况持续了多年,但2019年开始出现新变化。

2019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60.9万件次,与2018年同期相比出现了向下趋势,说明来自纪检监察机关外部的,也就是来自社会的案件线索在下降,但立案数和处分数却继续上升,说明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巡视巡察、监督审查等主动发现的案件线索在增加。

这个数据表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合职务违法犯罪力量产生积极效应,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和办案能力提高,对职务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加大。

但从2019年全年的数据看,信访举报量、立案数和处分数与2018年相比都出现了下降。

主动投案数大幅增多“主动投案”暴增是2019年反腐败的一个新特点。

2019年全国有10357人主动投案,其中中管干部5人、省管干部119人。

继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投案之后,王铁、李建华、秦光荣、刘士余等原省部级干部也纷纷主动投案。

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19年全国掀起了一轮“主动投案潮”。

“主动投案”一词高频出现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的通报和媒体报道中。

主动投案较多,一方面表明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增强,监察体制改革的威慑力和权威性在增强;另一方面表明侥幸的机会越来越少,职可退但责不退,外逃路子基本被封堵,坐以待毙不如主动投案。

不起诉率、退查率均下降2018年全国各级检察院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092人,已起诉的9802人,不起诉的仅250人,退回补充调查的仅1869人次,不起诉率、退查率同比分别下降9.5个和37个百分点。

2019年1-9月,对于职务犯罪案件,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745人,同比下降86.9%,不起诉率为4.9%,3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低3.7个百分点。

2013反腐,哪儿力度大?

2013反腐,哪儿力度大?

新年伊始,江苏省纪委亮出了自己的“成绩单”:2013年立案10387件,查处地厅级官员13人。

2013年的前5年,江苏才查办17名厅级以上官员。

所以,在1月13日江苏省委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纪委不吝给自己一个赞——“近年来力度最大”。

这几个字不仅适合江苏,也适合很多地区。

2013年,在中央纪委“打虎”的示范、带动下,各省纪委加大了查办案件的力度,查处厅级官员明显增加。

廉政瞭望记者收集统计各省纪委通报发现,截止1月底,全国有17个省市公布了确切的查处厅级官员数,其中广东力度最大,查处了38名厅级官员,贵州可能最少,两年查办了7名厅级官员。

这些落马的厅级官员,除一把手或者实权部门任职者外,部分在政协乃至一些协会任职、接近退休,“平安着陆”的官场期许被打破;大部分落马厅官涉及土地案件,金额较大。

力度与区域无关17个省市中,落马厅官在个位数的除贵州之外,还有福建、浙江、海南、江西4地,全为东中部省份。

安徽仅公布称其巡视组发现4名厅官违纪违法问题,这并不意味东中部省份反腐力度就小。

除广东查处最多厅级官员外,江苏查处了13名厅级官员、河南查处了18名。

总体来看,各地查处厅官数,基本上延续了以往的基数:贵州、福建、浙江等地多年来查处厅官基本在个位数,而山西、河南、广东等地多年均有十余名厅官落马。

这种延续一定程度上与区域腐败程度有关。

有一些发达的地区,如果其产权保护程度和合同履行程度好,那么腐败的空间就会相应变少。

但另一方面,“制度落后于增长,在快速发展的经济体非常普遍。

因此,我们会看到一些经济水平比较靠前的省份腐败程度更严重。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称。

当然,也有些地方落马厅官数变化很大,这正是反腐力度的直接表现。

2013年,17个省市中重庆、湖北、江苏、四川等地查处厅官数增加的幅度最大。

其中,四川省纪委查处的厅级干部有20名,同比上升26.7%。

截至1月底,全国有17个省市公布了确切的查处厅级官员数,其中广东力度最大,查处了38名厅级官员,贵州可能最少,两年查处了7名厅级官员。

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记录

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记录

反腐倡廉专题学习记录“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成了自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旋律。

从创新防腐机制,到严惩腐-败分子、解决民生问题等,无不体现着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种种探索。

这些探索让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反腐倡廉教育取得新的成效,预防腐-败的体制进一步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据统计,2002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370188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0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966人,其中市厅级干部130人,县处级干部1498人。

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9.23亿元。

堵源截流关掉“小金库”打造“透明钱柜”源头防腐,革旧鼎新。

广东省在财政管理体制方面所推行的改革非常有代表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统发公务员岗位津贴、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财务核算集中监管、财政支出绩效评估等一系列改革,锻造了“阳光财政”。

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统一公务员岗位津贴改革始于2002年,开了全国统发公务员岗位津贴的先河。

长期以来,同一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由于工作部门和单位不同,收入差距很大,行政权力大的部门收入明显高于行政权力小的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省纪委一位负责人介绍说,“为给干部职工解决福利补贴问题,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甚至伸手向企事业单位要钱,挪用挤占行政资金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影响了依法行政和党政机关形象。

”为研究制订统一的岗位津贴政策,广东省在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四个摸清”(摸清收入、摸清支出、摸清银行账户、摸清补贴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的物价指数、生活指数等因素,制定了统一省直机关公务员岗位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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