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需破解五大难题
统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执 法人 员 多是 从 统 计 部 门 内部 抽 调 ,一 部分 人 认 识 不 到 统 计 执 法 篡 改数据 的行为 ,我 国 《 统计 法》规定只是对责任人和机 构责令
的重要 性 ,认 为执法应该是公 、检 、法 的事 .对统计执法 检查不 改正 ,通报 批评 和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而美国针对同样行为最高 重视 .敷衍了事 。 3统计 法律体 系不健全 .法律 内容不全面。我国的统计法律 体 系虽然包括了统计 法律 、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统计规章 等 可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 .加 强统计执 法工作 的措施
1 改革统计 管理体制和领导干部考核 办法。改革统计管理体 .
内 容 .但 是 其 实施 细 则 不是 非 常 完 善 ,《 计 法 》 的 有 些 内容 过 制 建立全国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 .改变统计执法对同级行政机 统 于 笼 统 .缺 乏 可 操 作 性和 可 执 行 性 。如 有 关 违 法 责 任 中对 违 法 当 关的依附关系 使之相对独立 减 少行政干扰 。改革领导干部考 事人的处罚 .单凭统计部 门的力量去组织实施相对较 为困难 有 核办法 ,不能仅 以反映经济增长的统计数据作 为考核依据 而是
计数据进行干预 。所 以,当前 的干部使用导向成 为统计违规违法
的堡 垒
6 我 国统 计 法 规 中对 统 计 违 法 行 为 的 处 罚 太轻 。处 罚 是 违 法
人 员的机会成本 .当机会 成本 小于其获得的利益时 .就会使违法
2 思想认识不到位 ,意识太弱。一方面是部分领导干部缺乏 者甘 冒风险进行违法 活动 ,只有当违法的机会成本 高于其可能所 .
为。但是 由于各方面 的原 因 统计 执法 检查 工作还存在一些 问 法人 员的素质偏 低也 严重影响了统 计执法检查的实施 。 题 .使 得统计数据的真实 性无法得 到保 证。
当前基层统计执法检查的难点与建议
当前基层统计执法检查的难点与建议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经济利益分配的多元化,基层统计工作的环境发生重大了变化,统计调查对象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配合程度越来越低,统计违法行为的性质、手段、方法越来越多元化,统计执法体系、主体、环境不畅,执法出现了诸多困难,如何克服困难开展统计执法,彰显执法活力,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笔者认为是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当前统计执法检查存在“四难”1、统计法律体系先天不足,操作难由于统计法律法规自身不完善、不到位因素的影响,统计执法面临有法不能“依”、有法“依”不住和有法无法“依”的尴尬。
一是统计法律法规面过窄,具体操作规程复杂、程序多,在执法中取证和搜集关联材料多,使统计执法在实际运作中大打折扣。
二是具体处罚限制过多,力度不够,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对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给予经济处罚,而对行政单位,包括县级行政部门,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的统计违法行为不适用经济处罚,往往只能限于使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这样的“软”办法。
三是统计处罚方式单一,只有一般程序而无简单程序,处罚手段明显过于陈旧,未能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对轻微违法行为也只有缺乏力度的说教,法形同虚设,无法可依。
如此种种使统计执法操作难,经济处罚需“几个回合”,纪律处分需“求人办理”,直接处理“无章可徇”,统计执法处于“原有的办法不能用、统计法规定不好用、灵活方便的办法不能用”困难境地。
2、统计执法检查障碍多,执行难《统计法》颁布后贯彻执行情况如何,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效果。
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检查出现了很多障碍,面对各种障碍查出了问题也难执行兑现。
一方面检查前要申报权衡利弊,如检查企业必须向优化办申报。
同时对《统计法》调整主要对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执法面对的都是这些单位的法人代表,所以社会上认为统计法是一部管“官”的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企业的兴衰存亡已完全由市场调控,而各级政府还仍然依靠“下指标”的目标考核办法来推动经济发展,统计数据与业绩、政绩直接挂钩,行政不得不“关心”企业数据,企业也乐于此,有了问题有“保护”;另一方面,《统计法》调查的其他对象,检查无来源,对个体工商户历来很少建立统计资料,无原始资料可查,查无对证,也无从执行;第三是查有问题,执行结果年底必须向优化办申报,而一个地方软环境状况将直接影响一方经济,任何执法人员面对这样的高压线都不得不敬而远之;第四是执行中说情多,只要有查说情已先行,更不用说有问题立案,因此,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提出疑问,广大统计工作者也感到困惑,执法尚可、处罚难望,统计执法无不说难。
浅谈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全文共计5639字浅谈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以来,这一统计部门的尚方宝剑为统计工作焕发出神奇的光彩,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各行业对统计法的认识都有了普遍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提高统计工作地位和统计数据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统计工作本身的职能和性质所决定,统计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有别于其他诸多法规,一方面统计数据又与各级领导的政绩密切相关,统计调查对象又日新月异、千变万化,新领域新业态层次不穷。
另一方面,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现象依然存在,即干扰了统计工作,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法》在其实施过程中的执法工作。
一、阿勒泰地区统计执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对统计的需求越来越多,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迫切要求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进一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统计执法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树立统计权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性,增强了统计的公信力。
“六五”普法至今,阿勒泰地区及各县(市)的统计执法工作都较以往有了较大提高,全地
1。
基层统计执法难题与求解
生活一点通 在洗脚水中放点茶叶和盐,可去脚臭。
基层统计执法难题与求解◆寻乌县统计局 孙春荣 在基层,统计执法的难度有多大,难题有几多?大凡在基层的统计执法人员无不深有体会。
但不管难度再大,难题再多,统计执法工作总还是要进行。
问题是如何剖析这些难题,对这些难题求得个“解”。
以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
一、统计执法难题剖析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社会统计调查对象和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就给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执法工作一个新的挑战。
作为基层统计执法单位的县级统计部门,其执法难度大,难题就更多。
从最近两年统计执法的实践看,县级统计部门执法的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难题之一:基层起报单位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目前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对统计存在着错误的看法,认为统计数据是空的,报多报少无所谓,反正对单位都没有什么影响。
还有一部分人对公民和法人应履行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不明确,认为统计数据资料报与不报都可以,你催了我就看你的情面报一报,你不催我就装作糊涂混过去。
特别是有一些兼职的统计人员,认为提供统计资料不是自己份内的事,也没有多得什么报酬,如果要挨批评,还巴不得把我撤换掉,可以少做一项事。
更有一些人不知道有《统计法》,对统计局的执法行为认为是统计局对他们的故意刁难,甚至依法对一些迟报单位提出通报批评都颇为不满。
难题之二:基层起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薄弱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经济所有制向多元化发展,形成了统计调查对象的多样化。
一是个体和私营经济的大批涌现;二是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三是原来的国有、集体小型企业通过承包、租赁、民营、资产重组等形式的经营机制转换,使得统计单位数量的急剧增多和单位规模的小型化。
这些统计调查对象都有着这些共同的特点:一是没有统计原始记录,没有统计台帐,更没有进行统计核算。
统计数据报送的随意性很大,统计指标数据他们愿报多少就报多少。
以后对这个数字的真实性也就无从查考。
统计执法的困境与思考
统计执法的困境与思考彭智海统计法》的问世对于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障统计人员的权利、准确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统计法》的施行,使统计人的腰杆挺直了许多,使统计工作有了真正的“尚方宝剑”。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经济社会中各种现象日益复杂多变,《统计法》在贯彻执行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直接影响到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统计执法面临的困境一是由于统计法律法规自身不完善、不到位因素的影响,统计执法面临有法不能“依”、有法“依”不住和有法无法“依”的尴尬。
统计执法实践中,我们总感到与其它行政法的可操作性、有硬度、有力度相比,统计法律法规似乎面过窄、度过低、力过软。
由于统计法律法规本身存在的操作性不强,适用面不到位和处罚手段被动等问题,使统计执法部门在实际运作中大打折扣。
一方面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对企事业组织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给予经济处罚,而对行政单位,包括县级行政部门,乡镇和村一级组织的统计违法行为都没有明确具体的约束制裁措施。
由于不能实施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统计执法部门在检查、处理行政部门和乡、村一级统计违法行为时,往往只能限于使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这样的“软”办法,事实上很难起到预期作用;另一方面《统计法》规定的对违反统计法行为的处罚手段明显过于陈旧,未能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使统计执法部门操作困难。
实际上经济处罚属于“上门讨债式”,纪律处分属于“求人办理式”,这两种办法事实上都难以行得通。
于是在许多情况下统计部门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已经处于“原有的办法不能用、统计法规定的办法不好用、现有的办法不管用”的尴尬境地。
二是由于《统计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统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面临艰难局面《统计法》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
平时在执法时面对的都是这些单位的法人代表,所以社会上认为统计法是一部管“官”的法。
浅谈基层统计执法的困难及对策
戴 卫 章
摘
要 :统计法执法是统计 工作 的保 障,是提 高统 计数据 质量的重要 手段 。本 文紧扣 基层统计执 法工作主题 ,分析存在 的 困难 ,并 寻
找 解 决 问题 的 对 策 。 关 键 词 :基 层 ;统 计 执 法 ; 困 难 ; 对 策
一
、
前 言
近年来 ,中 国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 ,市场经济 主体 构成愈发 多元 化 ,统计调查范 围不断 扩大 。同时 ,统计 调查 对 象 日趋 复杂 ,硬件 条 件 、人员素质参差不 齐 ,统 计法 律 意识淡 薄 ,很 难保 证统 计数 据 的质 量。理论上讲 ,统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统计法律宣传 ,强 化统计执 法检 查等手段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但在实践 中,统计部 门尤 其是基层 统计 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困难重重 ,可谓 “ 任重而道远” 。 二 、基 层 统 计 执 法 工 作 中存 在 的 困难 1 、统计法制意识淡薄 ,执 法难度 大 统计法制意识薄弱已经成 为影响 统计事业顺 利发 展一个 外部 因素 , 成 为 影 响 统 计 行 政 执 法 工 作 顺 利 开 展 的一 个 突 出外 部 问题 。 集 中表 现 在 三个层面 : 有 关 领 导 层 面 。主 要 表 现 为 对 统 计 法 律 法 规 和 统 计 方 法 制 度 的 不 知 晓 、不 了 解 和 不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甚 至 一 定 程 度 上 还 存 在 着 人 为 干 扰 统 计 工作 的现象。 基层统计单位层面。统计法制意识薄弱 问题在基层统 计单位表 现 比 较明显 ,一些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度低 、投入度小 、配合度弱 ,统 计法 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执行不到位 ,统计报表报送不 及时 、不准 确 ,统 计基础建设不规范 。 统计人员层面 。基层单位统计人员往往一职多兼 ,事务繁杂 ,有的 岗位变动频繁 ,加之受外部 环境影 响 ,同时 统计法 律法规约 束力不 够 , 导致 对统计工作重视度较低 。 2、执 法 机 构 形 同虚 设 ,执 法 力量 弱 目前 ,各省 、市统 计部 门都 相 继成立 统计 法规 处 ,和统计 执 法大 队。县级统计部门虽然也成立 了相应 的法制科 ,但和办公 室是两块 牌子 套 人马 ,统计执法难度依然较大 。主要表现在几个方 面 :一是统 计执 法力量薄弱。县镇 两级 都没 有专 职 的统计 执 法 队伍 ,实 行 全员 执 法 , 统计 执法 人员 都是 兼 职人员 ,主要 从 事统 计 业务 工 作 ,面 对 大 量存 在 的统计 违法 行 为 ,没有更 多精 力 进 行调 查 处理 ;二 是统 计 执 法对 象复 杂 。市场 经济 条件 下经 济社 会 现 象 日益 复杂 化 ,统 计 部 门 在执 法过 程 中遇到 很 多问题 的 困扰 。三 是 统计 执法 环 境 不 乐 观 。由 于统 计管 理体 制原 因 ,统计 执法 过程 中极 易受 地 方政 府 干 扰 ,很 难 做到 “ 有法 必依 、违法 必究 、执 法必 严 ”,查处 统计 违 法行 为 没有 起 到足 够 的惩戒 和警 示作 用 。 3 、统计 “ 双基 ” 工作 薄 弱 ,执 法 效 果 差 从 近几年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看 ,部分企业和单位对统计 工作没 有足 够的重视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薄弱 ,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较低 ,企业 和单 位内部没有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数 出无据 的现象时有 发生 ,有 的统计 人员上报统计数据是跟着感觉走 ,随意涂改统计数据 ,造 成统计数 据失 真 。再 者 ,目前民营企业配专职统计人员的不多 ,统计人 员往往身兼 数 职 ,还 有一 些企业 聘用会计事务所代理做帐 ,往往一人代 理多家企 业的 财务 和统计 工作 ,且变动频繁 ,对统计业务知识及统计报 表制度缺 少了 解, 使 统计 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得不到保障 。由于缺乏 专 门的执 法队 伍 ,执法时对违法单位很少进行处罚 。而且统计法缺 乏可操作性 ,只是
2021年浅谈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对策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搞准统计数据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中心任务和根本职责。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影响经济运行的因素越来越复杂,统计工作难点问题日益突出,搞准数据的难度越来越大,统计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
近年来我们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的以重点检查为主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保障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的贯彻实施,保障了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但是,在统计执法检查中仍然发现诸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寻找解决对策。
一、主要问题1、统计数据准确性不高。
由于统计方法制度经常变更、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被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以及外来干扰等原因,造成一些统计数据和实际数据存在某种程度的偏差。
2、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一些单位还出现了许多过去没有过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所谓政绩,授意、指使基层单位弄虚作假,编造统计数据;有的单位和人员为了骗取荣誉和利益“按需报数”;有的统计人员明知统计数据不实,却不履行调查核实职责,有的甚至主动迎合领导意图,参与弄虚作假。
二、原因分析造成统计数据准确性不高,统计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的原因有体制机制的原因,有也利益驱使的动因。
1、统计法律法规不完善,统计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统计法律法规自身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处罚手段被动等,使得在统计执法中面临有法不能依,有法依不住的尴尬局面。
如统计对象报表迟报:电话催报难以保留证据,常发催报单在时间及人员按排上又不现实;再如行政单位统计违法,由于不能有效实施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仅限于通报批评和责令改正的“软办法”,虽然2009年颁布实施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在行政处分方面得到加强,但因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较差,使统计执法在实际运作中大打折扣。
另外,《统计法》虽然颁布实施已二十多年,对统计法律法规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往往流于形势,只走过场。
一些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对统计法律法规知之甚少。
统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统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
而统计数据来源于基层,基础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统计数据质量。
因此,搞好基层统计执法对于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基层统计执法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统计执法的外部环境不够理想,《统计法》的宣传力度不够。
有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知之甚少,不了解《统计法》的管辖范围,导致对基层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有些抵触情绪。
二是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足,对统计执法工作信心不足。
有些部门的同志认为统计工作只要搞好汇总上报即可,统计数据质量不是统计工作人员所能左右的;有的在统计执法中受到一些挫折就放弃执法检查或处理,使统计违法案件不了了之。
三是统计执法检查的配套知识缺乏,查到问题不知如何下手。
近几年来,由于统计执法检查培训较少,大部分统计执法人员只是尽力查出问题,并做了笔录,掌握了一部分证据,但对有些行政法律法规不甚了解,致使无从下手处理、无法结案。
四是满足于一年一度的大检查,统计执法没有成为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工作。
同时,对统计违法单位通报批评或处理罚款的较少,这势必削弱《统计法》的权威性。
如何解决以上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执法检查水平,笔者根据工作实践中的一些经验,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1、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营造统计执法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好的典型,又要适当曝光一些违反《统计法》而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2、强化组织领导,树立统计执法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统计法律法规是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尚方宝剑,面对统计执法中的种种困境,不能畏缩不前,而要迎难而上。
统计部门更要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敢于和善于用法、执法。
同时,要不断拓宽统计执法新领域,做到大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形成统计执法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基层统计执法工作的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
规 , 甚 至 肆 意 违 反 统 计 法 的 事 件 时 有 发 生 。比 如 , 拒 公 开 统计 严 重 失 信 企业 名 单 。《 统 计 上严 重 失 信 企 业
绝 提 供 统 计 资 料 或 者 经 过 催 报 后 仍 未 按 时 提 供 统 计 信 息 公示 暂 行 办 法 》 已于 2 01 5年 1月 1 K t 起 开 始 施
薄 , 基 层 统 计 违 法 行 为 时 有 发 生 。 统 计 法 律 法 规 从 效 检 查 具 备 统 一 要 求 , 统一 标 准 , 统 一 步骤 , 对 发 现 的 问
力 上 来 讲 和其 他 法 律 法 规 相 同 , 但 在实践 中 , 有 些 统 题 及 时 纠 正 、 有针 对性 地 整改 , 促 进依 法 统计 和 依法 行 计 调 查 对 象 并 没 有 把 统 计 法 律 法 规 和其 它 法 律 摆 上 政 。 同等 的地 位来 重 视 和遵 守 。轻 视统 计 法 规 、 无 视 统 计 四是认 真 落 实统 计 行 政 执 法 投诉 举 报 工 作 制 度 ,
压态势 , 有 效 震慑 了统 计 违 法 违 纪行 为 人 。各 级 统计
二 是统 计执 法 力度 还有 待 进一 步 加强 。统计 执法
执 法 检 查机 关 认 真 贯彻 国家 统 计 局 工作 要 求 , 坚 持 开 检 查 开 展 不 够 经 常 ,对 于 一 些 影 响 统 计 工 作 和 统 计 数 展统计 执法检查 , 创新 执法方式 , 不 断 加 大 统 计 违 法 据 质 量 的 问 题 ,统 计 执 法 人 员 往 往 寻 求 通 过 沟 通 来 加 案 件查 处 力 度 , 取 得 了 良好 成 效 。但 是 , 我 们 也 要 看 以解决 , 即 使 比较 严 重 的 问 题 , 在 执 法 过 程 中 往 往 会 因 到, 统 计 调查 对 象 数量 越 来 越 多 、 分 布 越来 越广 , 统计 为考 虑执 法影 响 当地 招商 引资 的软环 境 等存 在 大事 - i - P _ ,
浅谈我国统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关键词: 统 计 执 法 问题 对 策
贺宏 宇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统计法》 的修订为我 国的统计 事业 的发展 提供了 指 导和保障 , 使我 国的统计 事业变得 的更加的合理 化和完善化 。更加 完 善的立法 为我国正确执行 提供 了坚实 的基础 , 但 是在我们 的现实的 工作 过程 当中依 然存在着较 多的现实 问题 , 这使得 我们 必须在 面临着 这些 问题 的时候 提出合 理化 的建议 和改进 的方案 。 目前我国统计执法存在 的问题 ( 一) 人 民的统计珐制观念波 薄 改 革开放 以来我 国的法 制进程有 了飞速的发展 , 可是在我 国法制 建设 的巨大浪潮之下 , 在统计执法领域依然存在着一 些不和谐的因素 , 比如说 “ 政 大于法 ” 的现象依然在盛 行 , 也就是说 我们的行政命 令甚至 比法律法规更 加的有执行 力 , 甚至是 在行政命令 与法律法规性悖 论的 时候 , 人们更 加的偏重 于听从行政命令 。 当然我 国的统计执法还 面临 着 一些来 自于外部 的压力 , 比如有些 当地 的领导 干部为 了把 自己的政 绩 做到漂亮一些 , 就开始虚报和夸 大统计数据 , 甚 至利用 自己手 中的权
投资理财
浅谈我国统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朔 州 市统计局
摘要 : 大量研 究数据表 明 , 我 国统计执行 法在 新 中国的成 立以来有 了质 的飞跃 , 正在 慢慢 的趋 于成熟 。但是在 目 前阶段仍 然存在 着一些 不足 。我 国统计执法现在面 临着在统计 立法方面和统计执 法方面和统 计 管理 体制制 约方面的挑 战 。 本文根据 这些统计执 法 当中存在 的问题 进行 深入 透彻 的分析 , 以保证我 国的统计执 法能够进 一步发展 , 变得更 加 的系统化合理化 , 真正做 到执政 为民, 为人 民服务 。
浅谈如何破解基层统计执法难题
浅谈如何破解基层统计执法难题第一篇:浅谈如何破解基层统计执法难题浅谈如何破解基层统计执法难题在当前基层统计执法过程中,“执法难”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面对错综复杂统计违法案件,基层统计执法难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有主观方面因素,也有客观性问题,在基层统计执法过程中往往阻力重重,如何破解基层统计执法难题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统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一部份企业生产经营者和统计相关人员的法律观念淡薄,遵纪守法意识不强。
导致各种统计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统计案件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部分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私营经济单位,在统计工作中不能及时报送统计资料,原因是企业担心商业秘密被泄露,婉拒填报统计报表,提供相关数据;部分上市公司借口保护股东利益,不便提供相关财务报表等相关数据,有的企业自称是境外上市公司,报告期内拒绝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资料;还有部分企业为了能够“合理”避税,在统计数据上大做“文章”,瞒报相关统计数据;一些当地政府部门为完成政绩往往辖区内部份企业下指标、落计划,导致这部份企业为了完成指标计划采取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等情况的发生。
这一系列问题往往给统计执法检查带来很大的阻力,这些企业对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采取消极应对的态度,不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执法检查,找出种种理由婉拒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增加了统计执法难度,严重影响了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基层企业统计违法违纪的实际情况,要不断加大对基层单位进行《统计法》的宣传力度,要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宣传,用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例教育、警醒一批企业法人和统计人员,提高《统计法》的震慑力,增强他们的法治理念,牢固地树立守法意识;更要通过媒体曝光一批统计违法案件,切实震慑统计违法者的嚣张气焰,达到曝光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目的,发挥出《统计法》的威慑力量,使统计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筑牢统计工作者的守法底线;在人们心里形成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不愿违法的心理防线,切实树立和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用法律手段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统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统计执法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近年来,统计越来越让社会公众所知晓,这与多年来的统计宣传和统计执法分不开的,各级领导已逐渐意识到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准确可靠的数据才能有助于决策的科学性。
基层统计数据是资料的基础来源,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如果不能确保基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就可能导致决策上的失误,甚至引起统计工作秩序混乱,以致影响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因此,加强基层统计执法对于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一、统计执法面临的现状(一)经济成份多元,统计对象“私有”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社会经济成分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民营经济已涉足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这部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统计法律意识较为淡漠。
(二)统计风险宽泛,统计客体复杂化。
统计工作的客体日益增多,数据采集、加工、发布、使用等环节众多,社会公众对一些重要数据质疑不断,统计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潜在风险愈来愈大。
(三)法制工作滞后,执法力度“疲软”化。
有的部门和单位无视法律的权威性,使得贯彻实施统计法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十分脆弱。
一是统计执法起步较晚,力量薄弱。
统计执法队伍与执法工作量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
二是统计部门在同级政府部门中,相对处于弱势地位,这自然是统计执法的一道难于突破的“铁壁”。
二、统计执法检查存在的问题(一)统计执法的外部环境不够理想,统计法的宣传力度深度有待加强。
有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律了解甚少,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有抵触情绪,有的拒绝检查,有的只提供统计报表不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有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认为只有工商税务食品卫生部门才可以检查,有的不知道上报统计数字不真实、不完整还要罚款,此类现象在基层普遍存在。
(二)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足,统计执法工作信心有待增强。
基层统计部门的同志认为统计工作只要搞好汇总上报即可,统计数字质量不是我们搞统计的人所能左右的,有的在统计执法中受到挫折就放弃了统计执法工作,对上级布置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也只是被动地应付,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
统计执法检查的难点与对策
统计执法检查的难点与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是依法搞好统计工作的宝剑。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经济结构的多元化,使统计工作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统计的对象越来越复杂多样,统计对象对统计工作的配合程度越来越低,基层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统计违法行为也越来越复杂,统计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和挑战。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难己成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大难点问题。
怎样运用统计法制来维护统计工作秩序,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实现依法治统?一、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的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统计法的威慑力没有得到正常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缺乏法律的强有力的保障,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难究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给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带来了很多的困难。
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难一是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实践中,被查处的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领导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往往碍于情面,怕搞僵与部门、企业的关系,怕影响统计报表的收集,难以做到依法查处;二是根深蒂固的“关系网”、“说情风”和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和阻力,往往影响统计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秉公执法。
统计监督困难大由于统计监督职能没有被全社会所认识,加上《统计法》没有从法律上明确规定统计部门是国家的监督机构,没有从法律上明确规定是党和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活动实行监督的部门,而且在法律条款上也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客观上形成了有法难依的局面。
因此,在一些地方领导和部门的心目中,统计机构就是“服务”部门,“只要服务,不要监督”的观验,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一定程度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统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影响了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
领导不正确的政绩观在急功近利的心理驱动下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只顾“位子”,而置统计法律法规而不顾,为了局部利益,为了政治荣誉,盲目追求和攀比增长速度,弄虚作假,官出数据,数据出官,骗取荣誉的事时有发生。
统计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
统计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统计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问题一:数据质量问题•数据采集不完整或错误•数据缺失或不准确•数据重复或重叠解决策略: 1. 加强数据采集过程的监控和审核,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 建立完善的数据清洗和校正机制,及时处理数据缺失、错误和重复的情况。
3. 建立数据质量评估的指标体系,定期对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问题二:统计方法问题•统计方法选择不当•统计分析过程存在问题•统计结果解读不准确解决策略: 1. 对比和评估不同的统计方法,选择适合具体问题的方法,并确保方法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2. 优化统计分析的流程和步骤,确保分析过程的严谨性和准确性。
3. 结果解读时应考虑到数据的背景和特点,避免片面或错误的解读。
问题三:数据安全和隐私问题•数据泄露或滥用•数据存储和传输安全问题解决策略: 1. 建立完善的数据权限管理机制,限制不同人员对敏感数据的访问权限。
2. 加强数据的加密和存储安全,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评估,及时发现和修复数据安全漏洞。
问题四:统计报告和可视化问题•报告结构混乱或缺乏逻辑性•可视化效果不理想或难以理解解决策略: 1. 设计报告结构前应明确目标和受众需求,确保报告的逻辑性和可读性。
2. 使用合适的可视化工具和技术,优化可视化效果,使其清晰易懂。
3. 提供解释和注释,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报告中的统计结果和可视化图表。
问题五:统计人员能力和素质问题•统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缺乏数据分析技能和经验解决策略: 1. 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 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促进统计人员之间的学习和经验分享。
3. 建立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激发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通过以上解决策略,可以有效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升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统计工作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问题六:数据采集和处理效率问题•数据采集过程繁琐耗时•数据处理过程复杂低效解决策略: 1. 自动化数据采集,通过技术手段提高数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
浅谈县级统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现代经济信息352浅谈县级统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大阳 乐安县统计局摘要:随着科技和经济的持续进步,统计执法已经逐渐变成目前我们国家十分重视的对象之一。
本篇文章将阐述统计执法中存在的基本问题,并对于加强县级统计执法工作的具体方法提出一些合理的见解。
关键词:县级;统计执法;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07-0352-01引言从现阶段发展而言,我们国家县级统计部门的执法工作由于一直存在情况十分复杂、难度较大以及问题较多的特点,从而使得执法效果一直未能达到预期。
为此,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展开分析,采取一些针对性措施展开处理,进而确保统计执法工作可以顺利展开。
一、统计执法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一)隶属体制方面的问题长期以来,县级统计机构基本上都是由地方政府进行管理。
正是由于这一方面原因,使得县级统计部门的正常工作开展受到了诸多限制。
一些地方领导为了提升自己的政绩,往往会动用自己的权力对统计工作进行干涉。
面对这一问题,统计部门无力处理,只能被动执行,从而造成违法的情况出现。
由此能够得知,地方领导以权谋私以及弄虚作假可以算是造成执法难的一大问题[1]。
(二)缺乏良好的执法基础和环境第一,执法基础相对较为薄弱,一些领导人员对执法工作的认知存在偏差,缺少足够的重视,经常会有怕得罪人亦或者害怕执法的情绪出现,从而导致执法工作的开展不到位。
第二,制度建设工作缺乏系统性考核,尽管各个县局都已经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却并未和考核方案连接在一起,使得二者之间完全脱节,造成制度本身的建设仿佛形同虚设。
第三,政府对于统计法的普及不到位,宣传手段十分单一,当前仍然有许多人对统计法本身的了解非常低,甚至有些领导干部也对统计法知之甚少。
因此使得自身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进而很容易造成违法问题出现。
(三)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从某种角度来说,统计执法属于一项具有很强专业性特点的工作种类,相关工作人员一方面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基础,另一方面还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养。
当前统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统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统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统计执法检查是使统计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
它对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深入了解国情国力,全面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执法检查:是指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
其作用:一是保证统计法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二是增强人们法制观念的有效措施,三是保障统计工作科学有效进行的有力武器,所以只有通过统计执法才能树立《统计法》的权威。
一、当前统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我市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面做了不少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阻力。
具体存在以下问题:(一)执法力量不强。
《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九条要求,统计执法检查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参加统计执法检查员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
但是,对于部分县区来说,由于长期受“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认识的束缚,导致了统计行政执法力量的薄弱;主要表现在:全市统计部门虽然都设置了执法工作机构,但由于编制严重偏少,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很难及时到位,即使是按规定配备了统计执法人员,他们也大多是身兼数职,法制工作只是其中的一个“副业”,很难真正做到全心全意做好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人员偏少:全市统计系统共配备17名统计行政执法人员,但是专职从事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仅5名。
2、混编严重:全市17名统计行政执法人员中,其中行政编制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3名、事业编制7名、工人编制2名, 11个县区中就有2个县的法规股长是由工人编制身份者从事统计法制工作的。
浅谈统计执法的难点_0
浅谈统计执法的难点浅谈统计执法的难点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完善和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大力推进,法制意识不断深入人心,法律在调节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的观念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统计法制建设也在这样的大气候下得以与时俱进、不断加强。
执法的环境更加优化,执法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广大基层统计人员、特别是不少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为依法治理统计环境、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然而,由于统计工作本身的职能和性质所决定,统计执法对象的违法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有别于其他诸多法规,统计数据又与各级领导的政绩密切相关,加之现在统计调查对象日新月异、变化无常、很不稳定。
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法》在其实施过程中的奋力推进。
与其他许多法规比较起来,其“软弱”的一面仍不时有所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统计执法的难度。
一、统计对象“私有”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公有制经济不断减少,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加,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更为突出。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民营经济就没有亮点。
所以各级党委、政府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出了许许多多的优惠政策,这对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条件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他们的不断涌现也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
然而,这部分企业不仅几乎覆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而且其中的大部分统计基础工作十分薄弱,统计法制意识十分淡薄,与以往的国有企业相比较,他们总认为企业是“自己”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可以,给国家交税也应该。
怎么还要提供什么统计数字,好象这不是他们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统计范围宽泛化。
正因为各种社会现象、经济成分竞相涌现,统计方法制度的滞后性也在所难免。
统计部门完成国家统一的调查任务已面临许多困难,但还不得不尽力完成突出地方特色的各种调查任务,由于受其决策短期性、多变性的影响,使得统计范围不仅宽泛而且很不稳定,正准备统计时去找它它又已不存在了,相应的方法制度也五花八门、变化无常,缺乏科学性、系统性,还很难跟得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也很难用统计法规进行规范和管理,客观上增加了统计工作依法管理的难度。
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
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统计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基层统计工的重点,基层统计作为国民经济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农村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起着非常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迄今为止,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专业水干不高,基础不牢,网络不全等问题仍然存在。
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各级政府对基层统计调查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基层统计调查结果越来越关注。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基层统计工作问题研究,切实改进基层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但就目前来看,统计工作还存在很多的困难:一、基层统计内部资源与工作任务匹配性较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统计改革与发展的环境正在发生剧烈变化,统计自身也在调整和完善。
统计系统、尤其是基层统计人员都会有一种强烈的体会:任务越来越繁重,难度越来越大。
这主要是统计系统所拥有的统计资源,特别是基层统计机构的人力、物力、财力跟不上产生的压力所致。
1、基层统计工作任务繁重。
现行的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有各专业的定期报表制度,其中部分专业还细分了规模以上的全面报表制度和规模以下的抽样调查制度,这些都要求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每月或定期完成。
报表收集上来后还需进行录入、审核、汇总等繁琐的工作。
同时,按照国家统计局对普查周期调整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还有三大普查: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十年一次的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
按照工作流程,每项普查从准备,到后期资料整理扫尾,少则1、2年,长则需3、5年。
就以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例,从2003年开始准备,到2007年才基本完成所有的工作;在经济普查尚未结束的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又正式展开;到2008年,农业普查还未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又接踵而来。
普查年年有,中间还穿插人口抽样调查、住户抽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等各式各样的调查,给基层统计部门造成了沉重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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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需破解五大难题
难题一:对统计执法的认识不足。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全社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重要性认识上的偏离,在社会公众及部分领导人眼中统计工作就那么十个数字,小学生都会搞,统计数据“三分统计,七分估计”,全国、各省(区、市)的统计数据都是以亿元为单位,县级统计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一一个单位、部门、企业的数据以元为单位,准确与否影响不大的错误认识。
忽视了正是有数以千万的单位、部门、企业才汇聚为庞大的国民经济运行体系,统计数据不应以计量单位的大小来衡量存在的价值,而要在一一个地区真实存在并对该地区经济发展有-定贡献,不论贡献大小都视为经济活动单位,纳入统计单位,没有上升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理念来认识统计工作及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作为统计执法者,把《统计法》错误理解为就是催要报表的法律,只要报表报送了, 就没有执法的意义了。
忽视了《统计法》是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性的高度来认识统计法律的地位。
难题二:被动执法。
由于对统计法的认识的偏离,往往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处于被动执法,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级统计部广]有安排就执法,以应付检查来进行统计执法;二是以统计执法来催要报表,只要报表报送了就万事大吉,没有统计执法的必要;
三是广大统计工作者特别是县级部门的统计_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存在不愿意执法、不想执法、不敢执法的窘态。
难题三:无存执法。
统计执法检查的重担一般都是县级统计部门,县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一是大多数是规模以下企业和调查户,这些企业或调查户是“三无”的调查对象,即无会计报表、无成本核算、无收支纪录,统计报表上或调查纪录的数据都是随心所欲,心情好的时候填的数据是真实的,情绪差的时候乱编乱填;二是--个企业或调查户因调查的人身份来判断报数据的质量,或者企业、调查户几个人说的数据都不相同,问几次就几个数。
统计数据的弹性大,柔性强,能大能小。
造成统计执法检查无存查起,只走走过场而已。
难题四:社会诚信不足加大了执法难度。
其他违法案件的查处都是公安、纪检、监察、审计、质检、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执行,唯独统计法的执法者是统计人员查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在执法能否规范、公正、科学的执法,值得我们认真的思考。
其他违法行为都是能直观的看见或检验,比如杀了人有死体,产品质量不合格有产品检验。
唯独统计违法行为隐形比较大,正如上所说“三无”企业或调查户,明明在生产,人家报表没生产;生产了几十吨,报表上只有三五吨;每年年产值几百万报表上只有几十万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说具体就是利益经济,有利益存在的经济就存在诚信问题,诚信是造成统计执法的软化和弱化的关键所在。
难题五: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鄙视,挫伤统计人员的积极性。
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统计知识的欠缺,对统计数据的生产过程不了解,认为统计数据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能大能小,要大就大要小就小,不合心意,是统计局长不会干,合心意,统计局长能千事,忽视了对统计工作的硬件和软件支持,把统计工作和统计人员放在被遗忘的角落。
每次机构改革统计部门]都是合并或撤消的对象,统计人员是被分流或兼并的对象。
再者任何一部法律都是执法者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惟独《统计法》的执行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执法主体不明,对广大统计人员的保护力度不够。
每-件统计违法行为都是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人员查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或统计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也好像是统计行业内部的例行的工作检查,一旦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被查处,受害者肯定是统计人员(即使领导授意也出自统计人员或统计部门),造成统计人员夹在中间左右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