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之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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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后果

谈谈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后果

谈谈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后果1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概念目前在建筑市场上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还是较为普遍的,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秩序,危害着工程质量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应从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定义和存在的现象着手,对其表现形式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对其产生的后果风险进行剖析和研究。

2014年8月4日,住建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以下简称《认定查处办法》)中对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定义分别为: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2 存在原因及危害2.1 存在的原因目前建筑市场仍属买方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利润率偏低。

建筑企业为了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利润,就需要大量承揽工程,扩大经营规模。

而当企业的管理能力、经营水平不能满足这种盲目扩张时,只能靠转包、违法分包或“出借资质”等违规手段,通过“层层剥皮”或收取所谓“管理费”来获取经济利益。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不同的资质等级对工程业绩都有不同的要求,一些资质低的施工企业为了尽快升级到高等级资质或者增加更多的专业资质,也会采取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形式来快速增加工程业绩。

目前的招投标程序还是存在形式大于实质的现象,虽有招投标程序,实际上中标人已经内定,将有资质有能力而没有关系的企业排斥在外或者招标人已有合作多年信誉良好的伙伴,但由于招投标制度的限制必须走招标流程,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投标,靠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形式来达到各自的目的。

2.2 产生的危害个别资质高但并没有实体施工队伍的企业,专攻投标承接工程,接到项目后转手就给了没有资质的个人或资质较低的企业,而很多不善于钻营关系、踏踏实实搞施工的企业却被排斥在竞争之外。

工程承包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工程承包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工程承包挂靠现象屡见不鲜。

工程承包挂靠是指施工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称承接工程的行为。

工程承包挂靠不仅损害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工程承包挂靠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主体提供法律参考。

二、工程承包挂靠的法律性质1. 侵权行为工程承包挂靠侵犯了被挂靠单位的合法权益,包括名称权、合同权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承包挂靠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程承包挂靠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工程承包挂靠给被挂靠单位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违约金、名誉损失等,被挂靠单位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停止侵权被挂靠单位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使用其资质证书、名称等,恢复其合法权益。

2. 行政责任(1)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工程承包挂靠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侵权人处以罚款。

(2)吊销资质证书对于情节严重的工程承包挂靠行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吊销侵权人的资质证书。

3. 刑事责任在工程承包挂靠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形,侵权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1)重大安全事故工程承包挂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侵权人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2)串通投标工程承包挂靠涉及串通投标的行为,侵权人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四、案例分析案例一:某施工单位A借用施工单位B的资质证书承接了一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报废。

被挂靠单位B要求施工单位A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院审理,判决施工单位A赔偿被挂靠单位B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某施工单位C在工程承包挂靠过程中,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中标后,施工单位C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法律法规}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律法规}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律法规}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转包给第三人”。

根据上述法条我们可以看出非法转包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承包人将全部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一个人;第二种是承包人将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多人。

这两种表现形式只有形式的不同,并无实质的区别。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只要承包人承接工程后存在对所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承包义务的行为,无论其直接将工程全部转包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他人;也无论是否经发包人同意或认可,这种行为都将被认定为转包行为。

三、违法分包《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由此可见,分包行为本身是法律所允许的,只是必须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分包,如违背了这些条件则构成违法分包。

《建筑法》第29条、《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都列举了"违法分包"的情形,尽管具体表述略不同,但对"违法分包"行为的界定基本是一致的。

综合一下,"违法分包"主要指以下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

四、三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三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规定。

挂靠并违法分包的刑事责任

挂靠并违法分包的刑事责任

挂靠并违法分包的刑事责任
挂靠并违法分包涉及到刑事责任的问题,涉及到了两个方面,
一是挂靠行为,二是违法分包行为。

首先,挂靠是指一个企业或个
人以虚假的方式将自己的业务或者人员挂靠到另一个企业名下,以
获取相关利益的行为。

在法律上,挂靠行为可能构成欺诈、虚假注
册等罪名,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能构成不同的刑事犯罪,比如欺诈罪、虚假广告罪等。

对于挂靠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
拘留、罚款甚至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其次,违法分包是指在承包工程过程中,承包方将自己应当承
担的工程分包给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违法分包属于“承包、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构成犯罪的,将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中,也会对违法分包
行为进行相应的规定,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总的来说,挂靠并违法分包的行为可能触犯多项刑事法律法规,具体责任和处罚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责任的认定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件
事实,建议在面临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专业意见和帮助。

转包分包挂靠法律后果(3篇)

转包分包挂靠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建筑行业中,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较为常见,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和施工企业的经营策略。

然而,这些行为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转包、分包、挂靠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转包的法律后果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不得擅自将承揽工作转包。

”因此,承揽人擅自转包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若转包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恢复,转包合同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侵权责任承揽人转包他人施工,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失,转包人可能需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转包、分包、挂靠工程,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违约责任若承揽人违反合同约定转包,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分包的法律后果1. 合同效力问题分包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若分包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若分包合同未经过发包人同意,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 侵权责任分包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需承担侵权责任。

3. 违约责任分包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挂靠的法律后果1. 合同效力问题挂靠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他人,分包合同无效。

”2. 侵权责任挂靠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挂靠工程,造成他人损害的,需承担侵权责任。

3. 合同责任挂靠人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工地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工地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工地挂靠现象日益严重。

所谓工地挂靠,是指施工单位以虚假的合同关系,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还可能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后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工地挂靠的法律后果,以警示相关主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工地挂靠的法律性质1. 违反合同法规定工地挂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工地挂靠行为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并无真实有效的合同关系,违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 违反建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揽工程。

工地挂靠行为中,施工单位通过挂靠他人资质承揽工程,违反了建筑法的规定。

3. 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工地挂靠行为中,施工单位通过虚假的合同关系参与招标投标,破坏了招标投标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工地挂靠的法律后果1. 施工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1)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工地挂靠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合同无效。

(2)返还工程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合同无效,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无效,施工单位应当返还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

(3)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工地挂靠行为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出现问题,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建设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1)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在工地挂靠过程中,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

转包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转包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建筑工程领域,转包和挂靠现象较为普遍。

转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部分或全部再转给他人完成,而挂靠则是指非承包人借用他人名义参与工程投标、签订合同、领取工程款等行为。

这两种行为在法律上都是被禁止的,因为它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探讨转包和挂靠的法律后果。

一、转包的法律后果1. 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因此,转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导致转包合同无效。

2.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转包合同无效,承包人和转包人之间可能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转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 刑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转包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转包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工程款,可能构成诈骗罪。

此外,转包人在转包过程中,如果存在贿赂、行贿等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二、挂靠的法律后果1. 合同无效:与转包类似,挂靠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导致挂靠合同无效。

2. 损害赔偿:由于挂靠合同无效,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可能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挂靠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 刑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挂靠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挂靠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工程款,可能构成诈骗罪。

此外,挂靠人在挂靠过程中,如果存在贿赂、行贿等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建筑施工挂靠法律后果(3篇)

建筑施工挂靠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施工挂靠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通过协议、委托等方式,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挂靠现象日益普遍。

然而,建筑施工挂靠行为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还可能导致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筑施工挂靠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二、建筑施工挂靠的法律后果1.合同效力问题(1)挂靠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建筑施工挂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挂靠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委托合同无效委托合同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与挂靠单位或者个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实施建筑项目的合同。

由于挂靠合同无效,委托合同也因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效。

2.法律责任问题(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施工挂靠行为将承担行政责任。

具体包括:①对建设单位: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②对施工单位: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③对挂靠单位或者个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刑事责任在建筑施工挂靠过程中,若涉及以下情形,将承担刑事责任:①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②利用挂靠关系进行工程建设的;③涉及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④涉及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⑤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3.民事责任问题(1)违约责任由于挂靠合同无效,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与挂靠单位或者个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合同也无效。

因此,双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包括:①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②支付违约金。

(2)侵权责任若建筑施工挂靠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挂靠单位或者个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包括:①赔偿损失;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信用记录问题建筑施工挂靠行为将被记录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中,对相关单位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
建筑工程施工的转包和分包行为涉嫌违法问题
近年来,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转包和分包现象逐渐增多,但很多情况下这些行为是违法的。

转包是指总承包商将自己承包的工作再次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分包是指总承包商将工程的部分分项再次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这种转包和分包行为可能导致以下问题:
1. 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的施工必须遵循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不得擅自转包和分包。

违反这一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质量难以控制:由于转包和分包涉及多个施工单位,质量控制将变得复杂。

总承包商难以对每个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存在施工质量不过关的风险。

3. 产生纠纷:转包和分包可能导致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引发业主与总承包商之间的纠纷。

这将增加诉讼成本、影响项目推进并对当事方的声誉造成损害。

为了避免转包和分包违法问题的出现,建筑工程施工各方需要密切合作,确保施工过程合规。

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建筑工程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挂靠,是指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在我国,工程挂靠现象较为普遍,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损害了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本文将探讨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以警示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

二、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工程挂靠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具体包括:(1)没收违法所得:对于通过挂靠获取的不正当利益,行政机关将予以没收。

(2)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违法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可以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3)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对于屡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可以暂扣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2. 民事责任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引发民事纠纷,相关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具体包括:(1)合同解除:如果工程挂靠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赔偿损失:由于工程挂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挂靠方和被挂靠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违约责任:如果工程挂靠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 刑事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工程挂靠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相关责任人将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包括:(1)串通投标罪:如果工程挂靠行为涉及串通投标,责任人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

(2)合同诈骗罪:如果工程挂靠行为涉及合同诈骗,责任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3)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工程挂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案例分析以下是一起工程挂靠案件的法律后果分析:某施工单位甲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某工程项目转包给乙公司。

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

由于丙公司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先挂靠后转包的法律后果(3篇)

先挂靠后转包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摘要:在建筑行业,先挂靠后转包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

本文将从先挂靠后转包的概念入手,分析其法律后果,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一、引言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采取先挂靠后转包的方式承揽工程项目。

然而,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旨在分析先挂靠后转包的法律后果,以期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二、先挂靠后转包的概念1. 挂靠:指没有资质或资质不足的企业,通过挂靠有资质的企业,以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

2. 转包:指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在不改变主体工程和承揽范围的前提下,将其转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先挂靠后转包,即先通过挂靠方式获得工程项目,再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三、先挂靠后转包的法律后果1. 违反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企业承揽工程。

”先挂靠后转包的行为,违反了该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2.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先挂靠后转包的企业,可能侵犯原挂靠企业的合法权益,如: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等。

3. 市场秩序混乱先挂靠后转包的行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损害了守法企业的利益。

4. 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由于转包方可能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频发。

这不仅影响了工程进度,还可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5. 消费者权益受损先挂靠后转包的企业,可能存在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

6.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先挂靠后转包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等。

7. 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先挂靠后转包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如: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相关人员将承担刑事责任。

四、法律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法律意识。

施工项目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施工项目挂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建筑行业中,施工项目挂靠现象屡见不鲜。

所谓挂靠,是指无资质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个人,借用其他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的行为。

挂靠行为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还可能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本文将详细探讨施工项目挂靠的法律后果,以引起相关企业和个人的重视。

二、施工项目挂靠的法律后果1. 行政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施工项目挂靠行为将承担以下行政法律责任:(1)没收违法所得:对于通过挂靠行为取得的非法所得,行政机关有权予以没收。

(2)罚款:对于参与挂靠的企业和个人,行政机关可以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法所得的多少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3)吊销资质证书:对于以挂靠名义承接工程的企业,行政机关有权吊销其资质证书。

(4)责令停业整顿:对于参与挂靠的企业和个人,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

2. 民事法律责任施工项目挂靠行为在民事领域可能引发以下法律责任:(1)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

因此,挂靠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损害赔偿:因挂靠行为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违约责任:对于因挂靠行为导致的合同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刑事法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施工项目挂靠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1)合同诈骗罪: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挂靠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2)非法经营罪:对于无资质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以挂靠名义承接工程,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3)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挂靠行为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结语施工项目挂靠行为具有严重的法律后果,不仅损害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还可能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企业和个人应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挂靠行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内部承包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内部承包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内部承包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建设工程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内部承包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是一个涉及建筑行业合同和法律问题的重要议题。

在建筑项目中,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分包和承包,其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和内部承包是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就这两种形式进行详细探讨,并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及法律效力。

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直接与挂靠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工程转包给挂靠单位的行为。

这种方式通常是为了规避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避免承担主体责任。

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是被明令禁止的,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因此,施工单位在选择合作单位时必须慎重,避免选择存在违法分包嫌疑的挂靠单位。

内部承包是指施工单位内部的分包和委托,一般是由总包和分包双方签订内部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责任。

在内部承包中,总包商仍然承担主体责任,分包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在内部承包中,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依法解决。

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与内部承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挂靠转包违法分包是违反法律行为,一旦发现将受到法律追究;而内部承包是在合法框架下进行的双方协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总体来说,合同的签订对于建设工程的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内部承包之间的关系及法律效力是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施工单位和合作单位在选择合作方式时必须慎重考虑,避免选择存在法律风险的挂靠单位。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必须明确各自的权责,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的质量安全。

只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建设工程才能够顺利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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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挂靠,转包,非法分包后的一般法律后果是什么

认定挂靠,转包,非法分包后的一般法律后果是什么

认定挂靠,转包,⾮法分包后的⼀般法律后果是什么建设⼯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是⾮法分包,认定挂靠、转包、⾮法分包后的⼀般法律后果是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认定挂靠,转包,⾮法分包后的⼀般法律后果是什么承包⼈⾮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借⽤有资质的建筑施⼯企业名义与他⼈签订建设⼯程施⼯合同的⾏为⽆效。

合同⽆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返还财产。

合同被确认⽆效后,当事⼈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退还给对⽅。

如发包⼈预付⼯程款,⽽⼯程尚未进⾏建设,应当停⽌施⼯,返还发包⼈的⼯程款。

个⼈预付的⼯程风险⾦、抵押⾦、⼯程保证⾦等也应当返还。

折价补偿。

因⽆效建设⼯程施⼯合同所取得的对⽅当事⼈的财产⽆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价值进⾏核算,以货币的⽅式对对⽅当事⼈进⾏补偿,主要是指已经投⼊建设的⼯程.甚⾄已经竣⼯,属于事实上不能返还的情形,故主要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解决。

折价补偿应当分析⼯程价款的构成,赔偿损失。

因建设⼯程施⼯合同⽆效,给对⽅当事⼈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当事⼈应赔偿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当事⼈都有过错的,应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的划分是正确处理⽆效合同的前提,所以要根据⼯程转包的特点准确地划分双⽅的责任,根据双⽅当事⼈的过错程度和责任⼤⼩,确定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

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范围,⼀般包括误⼯费、停⼯费、保管费、机械设施闲置费、租赁费、临时设施建造费、利润、有关费⽤调整、定额保管费、税⾦等直接与该⼯程有关⽽独⽴发⽣的费⽤等。

收归国有。

收归国有是⼀种惩罚⼿段,⼯程违法转(分)包合同的双⽅当事⼈明知该⾏为将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利益,⽽故意共同实施了该⾏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的责任

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的责任

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的责任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给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带来了严重隐患。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的定义、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的定义及法律后果1. 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的定义施工合同非法转包,是指施工企业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其承揽的工程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施工企业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2. 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的法律后果(1)违反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施工企业不得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非法转包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施工合同非法转包往往导致工程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受到影响,建设单位利益受损。

转包过程中,转包方往往抽取利润,降低工程质量,给建设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

(3)影响工程行业秩序。

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破坏了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市场竞争无序,不利于行业发展。

三、施工合同非法转包的责任承担1. 转包方的责任(1)违约责任。

转包方违反施工合同约定,将工程非法转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转包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侵权责任。

转包方非法转包行为侵犯了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转包方承担侵权责任。

2. 接受转包方的责任接受转包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转包行为属于非法转包,仍然接受施工,应当与转包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接受转包方停止施工,返还已支付的工程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 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施工企业存在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应当要求施工企业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施工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浅析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浅析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浅析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风险:虽然合同无效后施工单位仍可以向实际施工人主张赔偿损失,但实践中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施工单位较难举证证明实际施工人给其造成损失的准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防范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及派驻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并对工程建设进行组织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该办法的实施能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住建部对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的行为是非常重视的,本文总结了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仅作参考。

▲一、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涵义1、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2、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3、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二、法律风险(一)民事责任风险1、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合同的风险(1)施工单位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通过挂靠形式借用其建筑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施工单位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及挂靠人(以下简称“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实际施工人工期、质量等方面存在违约的情形下,施工单位无法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实际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内部承包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内部承包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中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内部承包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上海姚建国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编辑整理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因挂靠、转包、分包或内部承包引发的问题很多,由于建筑法对此没有详尽规定,因此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各种指导意见,对这类问题的司法裁判进行规范。

严格来讲,这些高院的意见不是司法解释,没有法律效力。

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些意见却有着异乎寻常的执行力。

我们在这里搜集整理了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就建设工程的转包、分包、挂靠或内部承包等纠纷的处理意见供大家参考。

最高院14号《司法解释》规定: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1.关于挂靠: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低资质的施工企业借用高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去投标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关于转包:转包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完成。

总公司中标后,交给子公司承接,是否属于“转包”?3.关于违法分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违法分包是指发包人(业主、总承包人)将61项专业分包项目分包给不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或个人;或者该61项专业分包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总承包人擅自分包。

劳务违法分包是指发包人(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将13项劳务分包项目分包给不具有劳务资质的公司或个人。

福建高院规定:如何区分劳务分包与转包、违法分包?答:劳务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等)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转包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由第三人施工完成。

分包是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某一部分施工项目交由第三人施工建设,其中《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所列的四种行为属违法分包。

劳务分包既不是转包,也不是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止,劳务分包则不为法律所禁止。

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认定及其法律风险

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认定及其法律风险

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认定及其法律风险摘要:随着我国近年来针对建筑领域颁布了一些重要规范性文件,建筑工程领域的转包,违法分包的多方面问题,依旧存在在目前的建筑环境中,甚至还出现了越演越烈的趋势,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在进行管理时应当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

为了使现代工程的建设质量得到保障,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行市场的监管,是需要针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进行合理的管控,进而保障我国的建筑市场秩序并使工程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本文针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概念做出了相应的分析探讨了认定方法,并分析了法律风险,旨在为我国现代化的建筑工程建设提供帮助与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违法活动;法律风险;对策分析我国的建筑领域长期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这也成为了我国建筑工程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在我国现代的建筑市场和工程管理环境中,工作人员认为需要针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进行概念和认定,并选择一种合理的管理方式建立完整的规范,进而保障我国的现代化建筑建设质量。

1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概念及认定1.1违法发包的概念及认定违法发包规范的主体是建设单位。

在我国建筑法中,对于违法发包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仅仅规定了发包单位需要针对建筑工程的状况进行分析后,将其发包给具有资质的承包单位。

在进行发包时,不可对建筑工程进行肢解发包。

而在我国的建筑法中,与违法发包的相关合同条款设置在了第22条和第24条。

而如果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施工时,并没有按照要求将建筑工程完整发包,或者将其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则属于违法行为。

而后续的《办法》规定,在工程建设的发包过程中,如果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则可被认为违法发包这一行为中,包括未按照法律标准进行招标或者未进行招标、在发包过程中未按照要求进行申请或者申请未得到核准的活动。

这类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发包,给后续的司法机关和执法行政部门提供了可参考的标准。

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将受到哪些处罚

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将受到哪些处罚

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将受到哪些处罚国家最近几年一直在严厉打击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行为;但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一直不绝,严重扰乱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计入企业和个人诚信记录,那么一旦被查出上述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将受到哪些处罚呢?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1、施工企业将受到以下处罚(一)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可依法限制施工单位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招标活动,并对其资质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资质标准的要求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审批机关撤回资质证书。

(二)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情况施工企业责令停工整顿半年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项目。

2年内3次以上的资质审批机关降低资质等级。

2、注册执业人员将受到以下处罚(一)在认定有转包行为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二)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终生不予注册。

现在国家对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查处力度越来越大,相信建筑市场秩序会越来越好,还建筑各参与方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致读者:《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适用指南》列举了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典型案例评析,如有需要可自行购买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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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之法律后果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这是我国立法首次将这三方面问题集中归纳阐述,并明确了法律后果。

以下就上述三种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法律后果分述如下。

一、挂靠经营
由于建筑工程质量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休戚相关,因此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我国《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由此可见,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才能进入建筑市场,并且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僧多粥少”,承包人竞争相当激烈,于是借用资质的现象就“应运而生”了,这里的“借用资质”既包括没有资质的个人、单位向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借用资质,又包括低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向高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借用资质以求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称为“挂靠”。

“挂靠”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筑活动的资格,但不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2、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往往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3、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的施工企业收取“管理费”后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合同以及办理有关手续,,但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或者所谓“管理”也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并不承担技术、质量等实
质责任。

“挂靠”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第一是“直接借用资质型”,此类“挂靠”多见于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其操作方式是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寻找符合建设项目要求的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以高资质等级施工企业的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然后直接由低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施工。

第二种是“内部承包型”,内部承包型常见于根本不具备建设工程施工能力的个人。

操作方式是由个人寻找一符合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由该施工企业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被挂靠施工企业任命或聘用挂靠人为其员工,并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职务,双方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由挂靠人承担项目的人、财、物及施工管理职责,被挂靠施工企业则负责处理项目的对外事务,并且约定由挂靠人须向被挂靠施工企业缴纳内部承包管理费。

相比“直接借用资质型”而言,“内部承包型”挂靠更具隐蔽性。

二、非法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人将所承包工程完全转手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由于转包危害很多,例如容易造成投机行为,由于层层剥皮,致使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容易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等,因此转包一向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根据上述法条我们可以看出非法转包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承包人将全部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一个人;第二种是承包人将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多人。

这两种表现形式只有形式的不同,并无实质的区别。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只要承包人承接工程后存在对所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承包义务的行为,无论其直接将工程全部转包他人,还是以分包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他人;也无论是否经发包人同意或认可,这种行为都将被认定为转包行为。

三、违法分包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由此可见,分包行为本身是法律所允许的,只是必须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分包,如违背了这些条件则构成违法分包。

《建筑法》第29条、《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以及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都列举了"违法分包"的情形,尽管具体表述略不同,但对"违法分包"行为的界定基本是一致的。

综合一下,"违法分包"主要指以下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

四、三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三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条规定,实施这三种违法行为有两个法律后果:第一、因上述三种违法行为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第二、当事人依据上述无效合同取得的利益为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收缴。

下面就这两个法律后果分述如下:
第一、因上述三种违法行为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因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三种违法行为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了《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具体怎样处理呢?《合同法》第58条规定了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对其他合同来讲有其特殊性,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过程就是将建筑物材料和劳动物化成建筑产品的过程,建筑物一旦建成,实际投入的人、财、物就转化为不动产,根本无法返还,因此建设建设施
工合同的特殊性决定了合同无效后不能适用“恢复原状”的返还原则,而应适用“折价补偿”的返还原则。

其次,“折价补偿”原则的适用应当审查建造的建筑产品是否有价值,只有在建筑物有价值的情况下才存在补偿问题,否则只能按照过错赔偿损失。

建筑物是否有价值的衡量标准就是该建筑物质量是否合格。

因此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只有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折价补偿”原则。

第二、当事人依据上述无效合同取得的利益为非法所得,人民法院可以收缴。

这一法律后果的依据是《民法通则》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

具体到本文所谈的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这三种违法上,“非法所得”包括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取得的利益,出借法定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出借行为取得的利益以及没有资质的建设施工企业因借用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取得的利益。

在实践中如何贯彻和执行“收缴非法所得”这一法律规定,审判实务界一直有很大争议并存在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违法活动时约定取得的财产和已经取得的财产均予以收缴;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规定的非法所得,应当指已经实际取得的财产,对于当事人约定取得但没有取得的财产,不宜认定为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争议虽没有给出明确的意见,但其作出的相关判例则明显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非法所得”仅指当事人已经实际取得的财产。

另,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表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这“已经”两字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可以收缴的“非法所得”应处于实际取得状态,这与最高院相关判例体现的精神是一致的。

因此,笔者认为:在挂靠经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这三种违法中,人民法院可以收缴的“非法所得”是指当事人因从事上述违法行为而实际获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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