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及发展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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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及发展路径研究

作者:郑坚

来源:《大经贸》2015年第12期

【摘要】农村金融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政府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本文立足于农村金融的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通过回顾其发展历程,深入探讨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现存问题,最后提出通过进一步建设正规金融机构、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构建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等措施来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业发展;农村金融改革

一、农村金融的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就目前来看,学术界对农村金融的概念尚未形成官方统一的界定方式,对其内涵的看法依旧处在讨论与探索阶段。根据现有的研究结果,学术界对农村金融的内涵有以下三种看法:第一种看法是直接将其看作农村的金融。第二种看法考虑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村金融的成因,以及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性,对农村金融一词赋予了更多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第三种看法是在历史范畴下通过宏观经济视角对农村金融进行解释的,认为应该结合我国的城乡二元化格局对农村金融进行研究。

我国的农村金融在政府与市场的双重调控下,以基本市场经济规律为前提,承担着为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提供资金融通等金融服务的义务。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农村金融理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农业信贷补贴论,另一个是农村金融系统论。农业信贷补贴论认为农村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不足,农村居民没有储蓄能力。由于农业投资周期长、收入不确定、收益性低等产业特征,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商业银行不可能选择农业作为融资对象。农业信贷补贴论曾被广泛认可,但它的理论前提却是错误的。根据很多亚洲国家发展农村经济金融的经验,当存在激励机制和储蓄条件时,即使是贫困阶层的农民,也会产生储蓄需求。而且经验表明,由于贷款资金的用途可以进行替换,因此低息贷款很难按照理论设定那样促进特定农业活动的发展,政府也就很难通过低息贷款的收入再分配作用将利益偏向贫困农民。20世纪80年代以后,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农村金融系统论产生,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农村金融系统论的理论前提完全不同于农业信贷补贴论:首先,农村金融系统论认为贫困阶层的农村居民是具有储蓄需求和能力的,政府没必要从农村外部注入资金;其次,低息贷款影响了人们的存款意愿,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最后,农业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因此非金融机构有理由设定高利率。

二、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

(一)第一个阶段:1979年到1993年

第一个阶段开始于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之后。在这一阶段,国家着力于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使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强化了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恢复了合作金融组织的地位,并在中国农业银行的监督和管理下开展各项金融活动。与此同时,政府对民间信用放松管制,允许了民间金融组织的设立和民间自由借贷活动的开展。

(二)第二个阶段:1994年到1996年

第二个阶段开始于1994年。为了构建一个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成立,该银行旨在将政策性金融服务从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和中国农业银行中分离出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有两种用途:一种是确保粮、棉、油等基础农产品在各个流通环节顺利流通,开展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的收购、储备和调销贷款;另一种以改善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金融发展为主要目的,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活动中的产前环节,开展以固定资产贷款为主的农业生产技术改造和农业开发贷款,与此同时,中国农业银行也按照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要求,加快了商业化改革的步伐,与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离改革,并对农村信用社承担金融监管的责任。

(三)第三个阶段:1997年至今

在认识到亚洲金融危机对金融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经历了1997年出现的通货紧缩之后,我国政府开始重视对农村金融风险的控制。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制订了发展地方经济及金融市场的基本策略,要求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各大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的机构,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家开始对民间金融活动进行限制,打击各种非正规的金融活动,并于1999年开始撤消全国各地的农村合作基金会。

三、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发展,金融机制基本被激活,金融体制逐渐完善,形成了一种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到2013年为止,全国所有市县和大多数乡镇都己被金融机构网点所覆盖,金融服务可以到达所有乡镇。

首先,基本形成了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主导,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恢复成立,其主要目标是服务“三农”,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是伴随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出现的金融机构,在当前的农村金融活动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社、国家农业投资公司等各类投资公司、农业保险公司以及各类民间资金互助组织。

其次,农村金融体制逐渐完善。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重点围绕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其脱离了对中国农业银行的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由县级信用联社承担,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得到逐渐恢复。为了充分发挥中国农业银行的职能,政府将其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使其成为自主经营的商业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实施商业化管理模式,其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

最后,农村金融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的建设方便了农村金融活动的开展,降低了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则缓解了农民贷款麻烦和贷款难的问题。由于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和各项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从而促进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

四、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存问题

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发展,农村金融为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我国的农村金融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新形势不相适应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导致现有的农村金融逐渐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耕地开始逐渐向大户集中,土地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工厂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开始出现,农村金融面临新的经济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在国家对农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的政策方针引导下,我国的农村产业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格局,从而产生资金集约化要求。此外,农村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和市场调节手段的运作催生了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增值的各类加工企业,这些企业仍面临着资金融通的难题。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单一

农村改革的逐渐深化使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方式逐渐科技化、农业生产形式和产业种类不断多样化,这些变化使我国的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多样性面临更高的发展要求。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与引导下,各个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试图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种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成绩十分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很多农村金融机构仍然按照以前“单一化”的旧理念为农村居民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受到限制。

(三)农村金融借贷双方:农户贷款难,金融机构放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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