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人身损害各项赔偿标准依据及各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1. 前言工伤赔偿是指企业对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患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对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2014年的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2. 工伤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是工伤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住院治疗、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康复费等。
按照《劳动部关于工伤赔偿医疗费用的指导原则》,工伤医疗费用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2.2 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用于补偿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根据《劳动部关于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与伤残津贴的规定》,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基础工资确定。
2.3 丧葬费工伤职工因因工伤死亡,其家属可以获得丧葬费的赔偿。
根据《劳动部关于工伤赔偿丧葬费标准的规定》,丧葬费由工伤职工的供养人获取,标准为供养人基础工资的50倍。
2.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和所在地区确定的一次性支付金额。
根据《劳动部关于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及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确定。
3.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工伤职工的工资状况、工伤程度等因素确定的赔偿金额。
根据不同的工伤赔偿项目,具体的标准如下:3.1 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但也存在一定的上限。
例如,在某些省份,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医疗费用的80%。
3.2 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基础工资确定。
例如,在某些地区,伤残等级为一级的工伤职工,其伤残赔偿金为其基础工资的60%。
3.3 丧葬费根据《劳动部关于工伤赔偿丧葬费标准的规定》,丧葬费是由工伤职工的供养人获取,标准为供养人基础工资的50倍。
201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其它待遇
工伤赔偿标准
等级 10级 9级 8级 7级 6级 5级 4级 3级 2级 1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 金 (社保支付) 7个月 9个月 11个月 13个月 16个月 18个月 21个月 23个月 25个月 27个月 生活护理费 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社保支付) (社保支付) 资,社保支付) —— —— —— —— 60%(企业支付) 70%(企业支付) 75% 80% 85% 90% —— —— —— —— —— —— 30% 40% 50% 80% 1个月 2个月 4个月 6个月 8个月 10个月 —— —— ——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离职时企业支付) 4个月 8个月 15个月 25个月 40个月 50个月 ——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 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 的,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 劳动合同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 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 业补助金。
工伤死亡
பைடு நூலகம்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 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 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1、丧葬补助费:3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非因公死亡 2、一次性抚恤金: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个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 亲属为3个或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和12倍。 1、工伤期间工资:企业支付,按受伤前三个月平均工资发放,但不包含加班工资,最多不超过24个月; 2、工伤期间医疗费:社保支付,企业先行垫付,痊愈后到社保部门报销; 3、住院期间伙食费:56元/天,社保支付;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的50%、40%或者30%。 5、如员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工亡赔付及非因工死亡赔付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反之,由社保基金支付。 6、以上所称工资除特殊注明之外,均指工伤保险参保基数。
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
二、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
三、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
四、2013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5725元。
五、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091元。
此为2012年度标准。
待安徽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统计后及时更新。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国家对因工作原因受到损伤或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的具体规定。
2014年,我国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下面就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工伤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
2014年,我国对工伤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符合工伤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其次,对于工伤的医疗救助。
2014年,我国对工伤劳动者的医疗救助标准进行了提高,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方面的补偿。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后,可以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减轻了劳动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再次,对于工伤的经济补偿。
2014年,我国对工伤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和提高。
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家属抚恤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方面的补偿。
这些补偿标准的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工伤赔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
2014年,我国对工伤赔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也进行了完善,加强了对用人单位和保险机构的监督,确保工伤赔偿标准的落实。
同时,建立了工伤赔偿标准的公开透明机制,让劳动者和社会公众都能够了解到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
总的来说,2014年的工伤赔偿标准在医疗救助、经济补偿和执行监督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更好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未来我国能够进一步完善工伤赔偿制度,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够在工作中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关爱。
2014年安徽省工伤赔偿统计表
2014年安徽省工伤赔偿统计表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合计(本人工资)一级 27个月 90% 60% 15个月 42个月二级 25个月 85% 50% 14个月 39个月三级 23个月 80% 40% 13个月 36个月四级 21个月 75% 30% 12个月 33个月1-4级以上四项全部由社保支付,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单位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所需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合计(本人工资)五级 18个月 70% 50个月 10个月 78个月六级 16个月 60% 40个月 8个月 64个月5-6级社保支付单位支付社保支付七级 13个月无 25个月 6个月 44个月八级 11个月无 15个月 4个月 30个月九级 9个月无 8个月 2个月 19个月十级 7个月无 4个月 1个月 12个月7-10级社保支付单位支付社保支付2013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806元;本人工资高于上述标准,按照本人工资计算,但未超过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因工死亡赔偿标准1 、丧葬补助金: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6个月;2 、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2013年度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14元;3 、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本人工资为标准,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每月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为每月30% ,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 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
儿童支付至18岁,60岁以上亲属一般支付至死亡止。
2014年工伤赔付标准
2014年工伤赔付标准工伤赔付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及其家属给予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待遇的具体标准。
2014年,我国对工伤赔付标准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4年工伤赔付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2014年工伤赔付标准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亡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定期伤残津贴等。
2014年,我国对这些待遇的标准进行了适当提高,以适应通货膨胀和生活成本的增加,更好地保障受伤劳动者的生活。
其次,2014年工伤赔付标准对工伤认定标准进行了修订。
工伤认定是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的认定程序。
2014年,我国对工伤认定标准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扩大了工伤的认定范围,增加了一些新的认定标准,使更多的劳动者能够获得工伤赔偿。
另外,2014年工伤赔付标准还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是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资金来源,2014年,我国对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加强了对基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基金的滥用和挪用,确保工伤保险待遇的及时发放。
最后,2014年工伤赔付标准还对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进行了完善。
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我国对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待遇的发放条件和标准,加强了对工伤保险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了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2014年工伤赔付标准的调整和完善,为了更好地保障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了对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和管理,扩大了工伤的认定范围,完善了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为受伤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全面和有效的保障。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让更多的劳动者在受伤后得到及时、公正的赔偿和待遇,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恢复健康,重新投入工作。
2014年合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
2014年合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第一部分:共有赔偿项目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为97.5元/天;(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为30元/天。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即30元/天。
6、交通费(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完整版
77304
72390
金融业
79039
76724
房地产业
61085
6054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1665
4766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3571
7303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3681
4633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8500
44353
教育
72792
64322
卫生和社会工作
名义增长率
合计
65150
59102
农、林、牧、渔业
36132
341
制造业
59089
5461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8235
89223
建筑业
52814
51399
批发和零售业
53081
4999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444
61038
住宿和餐饮业
36966
34897
83435
7110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2014
55773
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安徽省2018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40元;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40元;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58元;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106元。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行 业
2017年
2016年
2014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核心内容:我国最新的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依法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在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和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
一、工伤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1)2013年之前1.工伤保险条例。
2.规定:各省、直辖市实行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2)2013年以后,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是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为因工死亡、无法工作的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
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
核定的供养亲属养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公死亡工人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工业死亡一次性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为19109元,2009年为17175元)。
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至四级残疾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赔偿的计算(一)一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津贴1、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4笔伤残补助金=我的工资21个月享受每月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4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 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津贴1、五项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6伤残补助金=我的工资x 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工伤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015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2015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7806元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107元。
991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981元。
1医疗费=门诊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住院天数3确定4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护理人的原收入×护理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护理时间6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7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839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91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83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91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4839元×5年×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91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且成年后能自理者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107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98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107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98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107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981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107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798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111213丧葬费=47806元÷12个月×6个月14(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839元×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916元×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83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91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4839元×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916元×5年15(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且成年可以自理者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107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981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107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981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107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981元×[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6107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7981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162012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806元(死亡丧葬费为22300.5元);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2014年,中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伤赔偿水平,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些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死亡赔偿金。
其中,医疗费是指职工因工作原因而导致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按照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进行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因工作原因而住院接受治疗的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以帮助他们支付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
护理费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病职工需要护理的情况下,由单位支付给护理人员的费用。
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月度补助,以弥补其劳动能力的丧失。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残疾程度达到一定标准时,给予的一次性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确定补助的金额。
死亡赔偿金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死亡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其家属的补偿金,用于弥补家庭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工伤赔偿标准是通过制定一系列指标和评估方法,来判断职工工伤赔偿金额的大小,以确保赔偿的公平和合理。
目前,中国采用的是伤残等级制度来评定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不同的伤残程度,将工伤分为一级至十级,其中一级伤残为最轻微的伤残,十级伤残为最严重的伤残。
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工伤赔偿标准也不同,赔偿金额随伤残等级的提高而增加。
此外,根据职工所受的工伤类型,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保险金、职业病特别津贴等特殊工伤赔偿。
此外,工伤赔偿还包括特殊的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例如职业康复费和辅助器具费。
职业康复费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残疾后需要进行职业康复训练和康复医疗的费用,根据康复所需费用确定赔偿金额。
辅助器具费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职工需要购置辅助器具的费用,根据辅助器具的种类和价格确定赔偿金额。
然而,2014年的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问题。
首先,一些人认为工伤赔偿标准不够高,未能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2014年安徽省人身损害各项赔偿标准依据及各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014年安徽省人身损害各项赔偿标准依据及各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安徽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安徽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2014年2月19日2014年度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一、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二、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三、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四、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725元;(数据摘自<2013年度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2月19日公布)住宿费标准:省内每人每天150元,省外每人每天200元住院伙食补助标准:省内每人每天20元,省外每人每天30元;交通费:市内交通费,订票手续费,往返码头、车站的交通费等,上述费用须提供税务发票或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合法原始凭证。
(参见合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201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44601元二、全省国有经济主要行业在岗职工1、农、林、牧、渔业22845元2、采矿业70568元3、制造业42393元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5599元5、建筑业39920元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42787元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7492元8、批发和零售业34988元19、住宿和餐饮业26406元10、金融业59416元11、房地产业39354元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804元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1618元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9700元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5602元16、教育42258元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44178元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9138元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43086元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5月23日公布注:误工费、护理费=行业年平均工资÷365天。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按照每天10元至30元酌情确定。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1、丧葬补助金:6个月×3386元/月=20316元;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a、配偶每月40%×本人工资;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0个月×3386元=169300元。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a、一级为24个月本人工资;b、二级为22个月本人工资;c、三级为20个月本人工资;d、四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a、一级为本人月工资的90%;b、二级为本人月工资的85%;c、三级为本人月工资的80%;d、四级为本人月工资的75%;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a、完全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3386元×50%=1693元;b、大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 3386元×40%=1354.4元;c、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3386元×30%=1015.8元;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0-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1、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a、五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b、六级为14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安排工作此项赔偿无。
2014工伤赔偿标准及项目详解
2014工伤赔偿标准及项目详解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2013年前1、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2、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2013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微信公众号Tuzhiwenlawyer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摘要:核心提示:2014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
参考2014年上年度即2013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主要参考的法律法规是法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摘要:核心提示:2014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元。
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
参考2014年上年度即2013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
主要参考的法律法规是法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2014年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简版
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2014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1. 引言工伤是指在劳动者从事工作的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职业病或者因工死亡的情况。
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2014年制定了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2014年工伤赔偿的项目及标准。
2. 工伤赔偿项目工伤赔偿项目是指工伤保险制度中涉及的赔偿内容。
根据2014年的制度规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医疗费工伤导致的医疗费用是其中最重要的项目之一。
根据工伤程度的不同,医疗费用可以包括住院、手术、治疗、药物、康复等费用。
2.2 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是指在工伤期间,劳动者因伤或病致残而暂时或长期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依法享受的经济补偿。
工伤津贴根据工伤等级和伤残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2.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在工伤造成伤残后一次性支付给受害人的特殊补贴金。
根据伤残等级和伤残程度的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有所差异。
2.4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是指由于工伤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协助照料生活日常生活所需支付的费用。
2.5 家属抚恤金家属抚恤金是指在工伤致死的情况下,为工伤者的家庭成员提供的经济补偿,主要用于家庭生活和子女教育支出。
3.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工伤赔偿项目的不同,制定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
根据2014年的制度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3.1 医疗费标准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工伤保险制度规定医疗费的支付方式。
3.2 工伤津贴标准工伤津贴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伤残等级、伤残程度和工伤发生时的个人工资确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津贴的支付比例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60%至100%不等。
3.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根据伤残等级和伤残程度由工伤保险制度规定,一般以一定的基数进行计算。
3.4 生活护理费标准生活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伤残等级、伤残程度和生活护理等级来确定的。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
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
一、工伤赔偿的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二、工伤基本医疗费用
工伤基本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管理权限而定。
三、伤残赔偿金
1. 根据受伤程度、伤残程度、工龄、收入等因素计算,伤残赔偿金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相应的伤残比例确定赔偿比例。
2. 安徽省采用《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和工伤待遇费用核定办法(试行)》确定伤残等级和相应的赔偿比例。
四、死亡赔偿金
1. 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死亡赔偿金。
2. 安徽省自2001年起实行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标准为省内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上年度全体月平均工资的24个月。
五、丧葬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省内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上年度全体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
六、因工外出伤害津贴
因工外出伤害津贴为工伤职工因公出差、执行任务等因公外出期间遭受伤害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标准为受伤期间的医疗费用、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相关费用的合理支出。
七、误工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伤劳动不能工作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误工补助金。
补助标准为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80%。
以上就是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具体赔偿标准以省级工伤保险部门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201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2014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4.09.03
•【字号】皖人社秘[2014]294号
•【施行日期】2014.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2014年度全省社会保
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4〕294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今年6月,省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806元。
经请示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起,以省统计局发布的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按照安徽省社会保险缴费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本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984元。
二、职工月平均收入超过本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952元。
三、以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90元。
暂未执行皖城镇职工养老险函〔2014〕31号文件的地区,9月前仍按2013年
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的,接此文后,务必按照新基数做好补收补缴工作,切实维护参保者的社保权益。
2014年9月3日。
合肥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合肥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导读:本文是关于合肥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希望能帮助到您!合肥一级工伤赔偿标准2014年合肥2014年一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合肥专业工伤律师提示,可一次性获赔145万元,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为68万元,辅助器具费12万元,以上合计225万元左右(除去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的30岁男性为计算标准)一、医疗费根据医院发票计算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三、伤残津贴(与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不能共存):本人工资×90%(按月支付,一般支付到亡止,与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不能共存,只能择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四、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未买工伤保险农村户口劳动者或建筑领域农民工,与伤残津贴不能共存):本人工资×280个月《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其按时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本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
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伤残等级、待遇率及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
一级为280个月。
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按对应的等级待遇减少4个月。
五、生活护理费:每月支付4584元(2013年合肥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84元)×50%(按月支付,一般支付到死亡止)①《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六、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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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参照标准
一、2013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
二、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
三、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098元;
四、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5725 元;
(数据摘自<2013年度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2月19日公布)
住宿费标准:省内每人每天150元,省外每人每天200元
住院伙食补助标准:省内每人每天20元,省外每人每天30元;
交通费:市内交通费,订票手续费,往返码头、车站的交通费等,上述费用须提供税务发票或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合法原始凭证。
(参见合肥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一、2013年度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 47806 元
二、2013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872元
三、2013年度全省国有经济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24302元,66.58元/天。
2、采矿业70893元,194.23元/天。
3、制造业43978元,120.49元/天。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2363元,198.25元/天。
5、建筑业44677元,122.40元/天。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47235元,129.4元/天。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3755元,147.27元/天。
8、批发和零售业39263元,107.57元/天。
9、住宿和餐饮业28560元,78.25元/天。
10、金融业65920元,180.60元/天。
11、房地产业46679元,127.89元/天。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054元,112.48元/天。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60816 元,166.62元/天。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453 元,88.91元/天。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7074元,101.57元/天。
16、教育46183元,126.53元/天。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0908元,139.47元/天。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2787 元,117.22元/天。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6164元,126.48元/天。
(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6月3日公布)
注:误工费、护理费=行业年平均工资÷365天。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按照每天10元至30元酌情确定。
图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