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扩建工程(4000吨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扩建工程(4000吨/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扩建工程(4000吨/日)
建设内容:在一期工程基础上扩建一条40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
建设单位: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西南郊古圣村
工程投资:2.75亿元,环保投资约2712.9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9%左右。
工程建设情况:2001年2月18日正式破土动工,于2002年10月份进行试生产。实际生产负荷:水泥熟料40万吨/年
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科技咨询中心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等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邯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等
验收监测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陵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工程配套建有粉尘除尘装置、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等。公司绿化面积近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92%。
公司制定了常务副总经理负责、生产处检查督促、各二级单位执行、工段巡检的环保责任制。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对各项环保指标具体进行分解落实,使目标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陵市环境监测站于2004年6月16日~20日对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扩建工程(4000吨/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
1、废气:
(1)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本次监测的9台各类除尘器中,窑头、窑尾静电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范围分别为25.1~39.0mg/m3、20.0~25.0 mg/m3,煤磨袋收尘器出口粉尘浓度范围为12.9~20.1mg/m3,均未超过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100 mg/m3);其它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范围为15.5~50.7 mg/m3,除生料均化库顶除尘器测量值有一次略超标外(平均值未超标),其他除尘器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均未超过上述标准限值(50 mg/m3)。各除尘器出口粉尘吨产品排放量均未超过上述标准限值。
窑尾静电除尘器出口SO2浓度<1 mg/m3,未超过上述标准限值(400 mg/m3),SO2吨产品排放量未超过上述标准限值(1.20kg/t);NOX浓度范围为416~420mg/m3,未超过上述标准限值(800 mg/m3),NOX吨产品排放量为1.16kg/t,未超过上述标准限值(2.40kg/t);氟化物浓度范围为4.94~7.05mg/m3,未超过上述标准限值(10 mg/m3),氟化物吨产品排放量为16.5×10-3 kg/t,未超过上述标准限值(0.03 kg/t)。
(2)无组织排放(一、二期工程共同影响):验收工程厂界内4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TSP 浓度(扣除参考值)均低于0.019mg/m3,均未超过GB 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1.0 mg/m3)。
2、废水(含一期工程):该厂生产废水95%循环使用,少量生产废水汇同办公楼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经厂污水总排口排入厂区内的人工湖,该人工湖排水与厂外其它污水汇入一较大池塘,最终流入长江;另有公司招待所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另一人工湖(无排水口)。排入厂区两个人工湖的生产、生活污水水质,其各项污染物任何一次测量值均未超过参照标
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规定的限值。各项污染物测量值范围为:pH 7.46~8.98;SS 8~46 mg/L;NH3-N 0.100~0.889 mg/ L;油类0.18~0.50 mg/ L;CODCr5.0~50.4 mg/L。
3、厂界及敏感点噪声(一、二期工程共同影响)
(1)厂界噪声: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噪声均不同程度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90)Ⅱ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限值。昼间超标范围约2~7dB (A),夜间超标范围约6~17dB(A)。
据现场观察及建设单位介绍,东厂界与公路间的居民已全部拆迁,该范围内现已无噪声敏感点。
(2)北厂界外敏感点及石灰石皮带廊敏感点噪声
北厂界外敏感点(1、2号)昼间噪声测量值范围为54.4~58.4 dB(A),均未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中2类标准昼间限值(60 dB(A));夜间噪声测量值范围为53.1~54.4 dB(A),均超过上述标准夜间限值(50 dB(A)),超标约3~4 dB(A)。
石灰石皮带廊(一、二期工程共用)敏感点(3、4、5号)昼间噪声测量值范围为51.4~57.8 dB(A),均未超过上述标准昼间限值(60 dB(A));因石灰石皮带廊夜间不运行,故未进行夜间监测。
4、污染物排放总量:
(1)废气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期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共有12台各型除尘器。按同类型除尘器抽测的原则,共监测9台除尘器。未进行测试的除尘器,其排放量按已测同型号除尘器排放量平均值计算。
依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计算全厂各除尘器出口废气排放量合计为11.71×105m3/h,粉尘及烟尘排放量合计为58.12kg/h,按各除尘器年运行时间计算全厂废气排放量合计为831.22×107m3/a,粉尘及烟尘年排放量为387.87 t/a。
窑尾静电除尘器出口SO2排放浓度<1mg/m3;NOX排放量为224 kg/h,合1667t/a;氟化物排放量为3.19kg/h,合23.73t/a。
粉尘、SO2年排放量未超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
(2)废水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含一期工程):按监测结果计算排入厂内两个人工湖(主要为生活污水,含少量生产废水)水量为661t/d,年排水量为24.11×104t/a。
排入厂内两个人工湖的污染物排放量为:NH3-N 0.085 t/a;油类0.106 t/a;CODCr 5.089 t/a。COD年排放量未超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