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铁道部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
铁道部关于发布《新建时速200公⾥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规定》、《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新建时速200~250公⾥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规定》3项铁路⼯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的通知(2012)⽂号:铁建设[2012]3号颁布⽇期:2012-01-01执⾏⽇期:2012-0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现发布《新建时速200公⾥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新建时速200~250公⾥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规定》(铁建设〔2005〕140号)等3项标准的局部修订条⽂,⾃发布之⽇施⾏。
铁道部原发上述3项标准(含局部修订)相应条⽂及相关内容同时废⽌。
《新建时速200公⾥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规定》等3项标准的局部修订条⽂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铁路⼯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新建时速200公⾥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增加第5.1.2条第6款:6 桥上应按《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规定设置护轮轨。
【说明】现⾏《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第3.3.8条规定客货共线铁路桥上应铺设护轨,《新建时速200公⾥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作为时速200公⾥客货共线铁路桥涵设计的补充规定,未对桥上铺设护轨再作规定。
为避免标准执⾏过程中对条⽂理解等⽅⾯产⽣歧义,本次修订中明确了桥上护轨的设置要求。
(⼆)第5.2.3条第5款修改为:5 列车竖向脱轨荷载可不计动⼒系数。
对于多线桥,只考虑⼀线脱轨荷载,且其他线路上不作⽤列车荷载。
按下列两种情况,计算列车脱轨荷载的影响:1)列车脱轨后⼀侧车轮仍停留在桥⾯轨道范围内。
脱轨荷载按图5.2.3-1所⽰计算,两条线荷载平⾏于线路中线,相距为1.4 m,作⽤于线路中线两侧2.0 m范围以内的最不利位置上。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等 6 项标准 局部修订条文.pdf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等6项标准局部修订条文一、《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1. 第7.1.8条修改为“相邻桥涵之间路堤长度的确定应综合考虑高速列车运行的平顺性要求、路桥(涵)过渡段的施工工艺要求以及技术经济等因素。
”2.第7.2.1条修改为“桥涵结构设计应根据结构的特性,按表7.2.1所列的荷载,就其可能的最不利组合情况进行计算。
表7.2.1 荷载分类及组合注:1 当杆件主要承受某种附加力时,该附加力应按主力考虑。
2 长钢轨纵向作用力不参与常规组合,其与其他荷载的组合按《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 10002的相关规定执行;CRTSⅡ型板式无砟轨道作用力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
3 流水压力不宜与冰压力组合。
4 当考虑列车脱轨荷载、船只或排筏的撞击力、汽车撞击力以及长钢轨断轨力时,应只计算其中的一种荷载与主力相组合,且不应与其它附加力组合。
5 地震力与其他荷载的组合应符合《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111的规定。
”3. 第7.2.12条修改为“横向摇摆力应按80kN水平作用于钢轨顶面计算。
多线桥梁只计算任一线上的横向摇摆力。
”4. 第7.3.9条修改为“墩台横向水平线刚度应满足高速行车条件下列车安全性和旅客乘车舒适度要求,并对最不利荷载作用下墩台顶横向弹性水平位移进行计算。
在列车竖向静荷载、横向摇摆力、离心力、风力和温度的作用下,墩顶横向水平位移引起的桥面处梁端水平折角如图7.3.9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图7.3.9 梁端水平折角示意图1 梁端水平折角不应大于1.0‰ rad。
2 梁端水平折角计算应考虑以下荷载作用:竖向静荷载;曲线上列车的离心力;列车的横向摇摆力;列车、梁及墩身风荷载或0.4倍的风荷载与0.5倍的桥墩温差组合作用,取较大者;水中墩的水流压力作用;地基基础弹性变形引起的墩顶水平位移。
”5. 第7.4.4条修改为“预应力钢筋或管道的净距及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后张法结构中,采用钢丝、钢绞线束、螺纹钢筋的管道间净距,当管道直径等于或小于55mm时,不应小于40mm;当管道直径大于55mm时,不应小于0.8倍管道外径。
现行铁路工程建设相关技术规定有效目录(2001年-2011年8月6日)
铁路工程建设有关技术规定有效目录
(截止2011年8月6日)
年度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2001
建技[2001]79号
转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用机场净空规定》的通知
2004
铁建设[2004]143号
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04]148号
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岩土分类标准》和《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两项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铁建设[2010]30号
关于废止《新建改建铁路开通速度80km/h轨道工程施工暂行技术标准》等8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及6项规定的通知
铁建设[2010]61号
关于发布铁路电力设计规范等11项英文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公告
铁建设[2010]67号
关于认真做好高速铁路和客运专线铁路联调联试前提条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关于发布《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铁建设[2007]472号
关于印发《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铁建设[2007]1306号
关于印发《铁路道岔有效设计图纸目录》的通知
2008
铁建设[2008]21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通知
铁建设[2010]206号
关于发布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4项英文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公告
铁建设[2010]257号
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建技[2010]329号
关于严格执行高速铁路接触网支柱侧面限界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 国铁科法〔〕号
国家铁路局国铁科法〔2017〕3号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工程建设标准2017年第2批)国铁科法〔2017〕3号现公布《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10002-2017)、《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91-2017)、《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92-2017)和《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93-2017)等4项行业标准,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2-2005)、《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05)、《铁路桥涵混凝土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4-2005)和《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同时废止。
以上标准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家铁路局2017年1月2日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TB10002-2017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10002.1-20052017-01-022017-05-012TB10091-2017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2-20052017-01-022017-05-013TB10092-2017铁路桥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05TB10002.4-20052017-01-022017-05-014TB10093-2017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02.5-20052017-01-022017-05-01。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正文:----------------------------------------------------------------------------------------------------------------------------------------------------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2013年9月)为确保铁路运营安全,现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局部修订条文,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程设计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桥上反向曲线时,应确保桥梁结构和列车运行安全。
二、设计单位要认真做好工程项目总体设计,高度重视线形选择和优化,切实加强专业间沟通和协调,确保桥上反向曲线符合标准要求。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敷设在T梁等桥上的各类电缆槽相关工作,确保电缆槽设置符合标准要求。
四、尚未开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凡因执行本通知需变更设计的,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局部修订条文一、第3.4.5条修改为:桥上线路除应符合《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桥上线路必需设在反向曲线上时,其夹直线长度应大于一个运行列车长度。
2.困难条件下,桥上反向曲线不能满足上款要求时,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条文说明〕随着铁路建设项目中桥梁数量的逐渐增加和桥梁长度的不断加大,以及线位受控因素的增多,使得桥上线路设置情况愈加复杂。
当桥上反向曲线的夹直线长度大于一个运行列车长度时,理论上已不存在由反向曲线带来的不利影响。
反之,对于反向曲线夹直线长度达不到一个运行列车长度的,列车从一曲线进入另一曲线时,会对桥梁结构受力和列车运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
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法规类别】铁路运输【发文字号】铁建设[2010]257号【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10.12.27【实施日期】2010.1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铁建设[2010]257号)各铁路局,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 10002.1-2005)、《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 10002.3- 2005)、《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05)、《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 10008-2006)、《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 10063- 2007)、《铁路动车组设备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89号)、《铁路GSM-R 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 [2007]92号)、《铁路机务设备设计规范》(TB 10004-2008)、《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TB 10621-2009)、《新建时速200~250公里客运专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40号)、《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共11项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上述11项标准相应条文及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一、《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第3.3.8条改为:3.3.8 在下列情况下,桥上基本轨的内侧应铺设护轨:1 桥长大于50m的有砟桥面及无砟无枕桥梁;桥长大于 20m的明桥面钢梁桥;桥长大于等于10m,且桥上线路曲线半径在600m及以下,或桥高(轨底至河床最低处) 大于6m的明桥面钢梁桥;2 跨越铁路、重要公路、城市交通要道的立交桥;3 双线桥各线均应铺设护轨。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若干问题的说明
1994年 12月 28日广 深 准高 速 铁路 正 式 开 通 运 营 ,广 深 线 的成 功运 营 及运 输 形 势 的变 化 ,引 发 了 20 世 纪 90年代 中期开 始 的我 国铁 路 的大 提速 ,旅客 列 车 提速到 140~160 km/h。十 年 来 我 国主 要 干线 铁 路 经 过 五次 提速相 继开 行 了快 速列 车 ,为 提高 列 车 速 度 积 累了设 计 、施 工 、运 营等 方 面的实 践经 验 。 目前铁 道 部 对我 国铁 路 主通道 “八 纵 八 横 ”路 网 的 既有 铁路 ,继续 实施 提速 的战 略 ,扩大 提 速 效 应 。京 广 线 等 6条 干线 的部分 区段 旅 客列车 的 最高 速 度 已 达到 时速 160 km, 京 广线 、陇 海线 部分 区 段 旅 客列 车 的最 高 速 度将 达 到
一 系 列提 速研究 与 试验取 得 的大 量科 学数据 和结 论 ,为纳入 现 行 规 范创 造 了条 件 。本 次 把 《铁 路 桥 涵 设 计基 本 规 范 》(TB10002.1—99)(以 下 简 称 《99桥 规 》)的旅 客列 车 最 高行 车速 度 140 km/h改为旅 客 列 车 最 葛设 计 行车 速度 160 km/h,与 此 对应 的货车 行 车 速 度为 120 km/h。由于转 8A货 车受 构 造 限制设 计行 车 速度 为 80 km/h,故本规 范 转 8A货车 行 车速度 限定 在 小 于或等 于 80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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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 梁 ·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 范》(TB10002.1—2005) 若干 问题 的说明
周 四 思
铁路桥涵施工规范
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10203-2002铁路桥涵施工规范》已被铁建设(2009)23号文废止。
详细情况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23号关于废止铁路路基施工规范等26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各铁路局,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铁路路基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桥涵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梁设计及验收规定》(铁建函〔1991〕202号)、《铁路装配式小桥涵技术规则》(铁建函〔1992〕276号)、《铁路柔性墩桥技术规范》(铁建函〔1997〕58号)、《铁路隧道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隧道结构防排水施工作业指南》(建技〔2006〕21)、《铁路隧道防排水技术规范》(铁建设函〔2000〕445号)、《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铁建函〔1996〕221号)、《铁路通信施工规范》(铁建设函〔1999〕69号)、《铁路光缆通信同步数字系列(SDH)工程施工规范》(铁建设函〔1999〕69号)、《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施工规范》(铁建设函〔2000〕172号)、《铁路光缆PDH通信工程施工规范》(铁建设函〔2000〕445号)、《铁路通信光纤用户接入网工程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信号施工规范》(铁建设函〔1999〕69号)、《铁路区间道口信号设计规范》(铁建设函〔2000〕445号)、《铁路信号电缆地下热缩套管型接续技术规程》(铁建函〔1994〕286号)、《铁路电力施工规范》(铁建设函〔1999〕69号)、《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铁建函〔1998〕253号)、《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旅客车站防火防爆设计补充标准》(铁建设〔2003〕43号)、《铁路旅客车站消防给水标准补充规定》(铁建设函〔2006〕517号)、《铁路房屋增层和纠倾技术规范》(铁建函〔1997〕58号)、《铁路房屋填土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84〕基设字第180号)、《新建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补充规定(暂行)》(铁建设〔2004〕8号)共26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经复审,自即日起废止。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
1.2 车 站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99
2.1.1 在铁路车站线路的直线地段上,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表 2.1.1 的规定。
表 2.1.1 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至线路中心线距离(mm)
序 号
跨线桥柱、 天桥 1 柱和接触 网、电
力照明等杆柱边缘
信号机和水 2
鹤边缘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已经铁道部组织审查,现批准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铁道工程部分)由铁道部负责具体管理、解释和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十月十八日
前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本《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31 号文的要求,由 建设部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共同编制,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建设部审定发布 的。本《强制性条文》中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 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 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覆盖了工程建设的主要领域。
相邻两线均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5 装有水鹤的线间
相邻两线只一线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相邻两线均不通行超限货物列车
6 客车车底停留线间
7 客车整备线间
线间无照明和通信等电杆 线间有照明和通信等电杆
8 货物直接换装的线路间
9 牵出线与其相邻线间
10 调车场各线束间
11 调车场设有制动员室的线束间
12 梯线与其相邻线间
5 给水排水
6通信 6.1 通信网 6.2 电话交换 6.3 干、局线通信系统 6.4 传输系统 6.5 线路专用通信 6.6 通信电源 6.7 交流电气化铁路对通信电缆线路的影响及防护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部分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 CJJ 11 – 2011局部修订条文(2019年版)说明:1.下划线标记的文字为新增内容,方框标记的文字为删除的原内容,无标记的文字为原内容。
2.本次修订的条文应与《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中的其他条文一并实施。
3.0.121 持久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一定出现,且持续期很长的设计状况。
2 短暂状况:在桥梁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较大而持续期较短的状况。
3 偶然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出现概率很小,且持续期极短的状况。
4 地震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可能经历地震作用的状况。
3.0.13桥梁结构或其构件,对3.0.12条所述四种设计状况,应分别进行下述极限状态设计:1 持久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2 短暂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可根据需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 偶然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4 地震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当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作用效应的基本组合和作用效应的偶然组合;当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作用效应的标准组合、作用短期效应组合(频遇组合)和作用长期效应组合(准永久组合)。
3.0.16桥梁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构件在制造、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具有规定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2 构件应减小由附加力、局部力和偏心力引起的应力;3 结构或构件应根据其所处的环境条件进行耐久性设计。
采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 选用的形式应便于制造、施工和养护。
5 桥梁应进行抗震设计。
抗震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CJJ 166的规定执行。
对已编制地震小区划的城市,可应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计。
6 当受到城市区域条件限制,需建斜桥、弯桥、坡桥时,应根据其具体特点,作为特殊桥梁进行设计。
7 桥梁基础沉降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的规定。
关于发布《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7〕159号关于发布《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各铁路局,集装箱、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发布《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03)、《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铁路运输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8-2003)、《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0—2003)、《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1-2003)、《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2—2003)、《铁路站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3—2003)、《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4〕8号)、《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7〕85号)、《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6〕167号)等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上述十九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相应条文中的监理单位工作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其中有关监理单位旁站监理的具体部位和主要内容按《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附录2执行。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条文说明
本条是根据铁道部铁建设【2003】76号文件的《新建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范》的要求
修改的
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使得铁路运输在数量和质量俩个方面,都面临着新的更大的挑战。
在2020年前我国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铁路肩负着提供动力支持,当前先行的重要历史使命。
因此,铁路必须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其主共方向应是‘扩大路网规模,完善路网结构,提高路网质量’
我国铁路网总规模的研究提出,在既有主要铁路干线改造成最高时速160km及以上的客货混运的快速线的同时,尚需新建东部沿海地区的(如宁波—深圳),西部通往东部的(西安—南京),西南通往华东的(如成都—重庆—武汉—上海)等多条快线,形成于高速客运专线相配合的时速160~200km及以上的快速铁路网,把我国各大城市间的距离缩短,使铁路运输质量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达成或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铁路运输水平。
玈客列车提速后,货物列车与客运列车速度差距将进一步加大。
基于对铁路运输组织以及线路轨道结构曲线地段超高所。
铁建设[2006]141号文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6〕141号关于发布《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九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1—设〔2004〕8号)、《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共九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经审查,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此次修订的原《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客运专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4〕8号)、《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共九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中的相应条文及相关内容同时作废。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九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局部修订条文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专题研讨会议纪要
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专题研讨会议纪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工作的要求、铁道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2011年3月3日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许办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组织召开了桥梁、轨枕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专题研讨会,质检中心党委书记、主管副所长、质管室、铁道建筑检验站、桥梁与基础检验站相关人员参加,并特邀铁科院纪委张泽民主任到会指导。
会议首先由杨琦书记、张泽民主任分别传达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精神,通报了相关案例,并提出了有关行业作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各部门、审查检验组长将在发证工作中开展全面自查,落实要求。
会议宣讲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第11号公告发布的新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管理规定》共8个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8项规定》),以及新版《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简称《新细则》)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研讨,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许可证审查、企业核查、产品检验有关的各项要求,并按《8项规定》和《新细则》)形成了以下要求,各站室、审查检验组自本会议纪要发布之日起遵照执行。
1.特别关注审查工作、企业实地核查、产品检验工作中新增注意事项,见附件1。
2.修订完成最新版“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考核及检验质量记录”模板,并按要求纳入质检中心管理体系(见附件2),3.按规定上报《新细则》中需修正的内容(附件3),待全许办批准后执行。
4.3月1日至《新细则》宣贯完成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桥梁、轨枕许可证审查工作原则上按最新管理文件和《新细则》的要求执行,但对企业合格判定时应考虑老版细则的过渡。
(铁建设【2010】257号)关于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等11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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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桥梁钢梁结构设计规范》标准局部修订条文
《铁路桥梁钢梁结构设计规范》标准局部修订条文编制:茂湛铁路工程部日期:2014年3月26日目录铁建设【2009】62号条文修订十一、《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铁建设〔2005〕108号)1. 第3.2.2条修改为“焊缝基本容许应力宜与基材相同,并不应大于基材的容许应力”。
修订说明:根据本规范第3.1.3条的规定,要求焊缝性能与基材相匹配,则焊缝基本容许应力与基材相同。
近年来钢桥在安装现场采用焊接连接方式进行组装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焊缝设计还需要包括现场焊接的焊缝,其标准与工厂焊缝标准一致。
2. 第3.2.7条中表3.2.7-1和表3.2.7-2的修改如下:表3.2.7—1 各种构件或连接的疲劳容许应力幅表3.2.7-2 构件或连接基本形式及疲劳容许应力幅类别类别构件或连接形式简图加工质量及其他要求疲劳容许应力幅类别检算部位1~13 不作修改,见原规范表3.2.7-214 横梁翼板与主桁整体节点十字焊缝w2≥2w1, l1=w2-w1,扩大部分采用圆弧过渡。
横梁翼板预留50mm直线段。
圆弧部位采用精密切割,表面加工粗糙度,顺受力方向打磨。
十字焊缝表面按照工艺进行超声波锤击处理X检算截面取焊缝根部靠近横梁一侧的理论加宽截面15正交异性钢桥面板焊趾不得有咬肉、裂纹,成形应良好XI 桥面横向荷载,检算截面取变截面处薄板侧截面15.1 整体桥面与主桁不等厚对接15.2槽形肋嵌补段对接施焊时不得将焊滴流到焊缝外母材上IX 槽形肋顶板焊缝15.3槽形肋与横梁腹板焊接焊趾不得有咬肉、裂纹,焊缝起弧收弧处成形应良好XIII因横梁腹板面外变形作用,焊缝边缘处15.4桥面板十字对接焊加腹板角焊缝30mm30m m主桁锤击焊趾锤击焊趾桥面板横梁(肋)腹板在让孔部位,顺孔边沿箭头方向打磨匀顺,并在焊缝端头腹板侧的30mm 范围焊趾进行超声波锤击处理XI桥面板与整体节点对接焊缝处17.1填焊整体节点1/2箱形杆件桥面板焊缝不得垂直填焊,由大于5mm 半径的弧形坡口过渡。
铁道部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局部条文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局
部条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1.27
•【文号】铁运〔2011〕16号
•【施行日期】2011.01.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局部条文的通知
铁运〔2011〕16号各铁路局:
《铁路桥隧建筑物修理规则》(铁运(2010)38号)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各铁路局实施情况和相关的意见,经原规则修订编制组会议讨论,对第
3.1.12条第1款和第6.0.5条第1款作局部修订如下:
一、第3.1.12条第1款修订为:
1.桥长大于50m的有砟桥面及无砟无枕桥梁,桥长大于20m的明桥面钢梁桥;
二、第6.0.5条第1款修订为:
1.通过工区自评、车间定期评定和工务段抽查评定的方式进行。
定期评定工作,可由车间主任、副主任或主管技术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结合春检和秋检,每3~6个月对钢梁桥、每6~12个月对其他设备进行一次保养质量评定。
工务段派主管工程师会同车间进行抽查评定。
以上两条款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铁道部2011年1月27日。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若干问题的说明(周四思)(2)
一
100 年
二
60 年
三
30 年
5 关于长大货物车限速通过的检算 在长大货物运输方面,由于我国在制定中-活载图式时,未曾考虑偶然出现的长大货物车辆运行对桥梁的影
响,所以目前一般采用限速、降低桥梁的安全系数或对桥梁进行局部加固等措施来保证长大货物车辆在桥上的安 全运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重点项目中的大型电机、变压器、轧钢机、反应器等重型超限货物日益增多。 大件运输需求的不断提高,长大货物车辆运行次数逐渐增多,与现行标准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约束了铁路运输的 发展。于是,此次桥规修订把长大货物车限速检算的内容纳入了桥规。 5.1 长大货物车活载检算图式
3 关于适用桥梁跨度 关于桥梁适用跨度以前规范没有明确,本次桥规修订增加适用跨度主要是根据我国建桥生产实践及科学试验
的现有经验规定的,我国大跨度铁路桥梁一览表见表 1,由表中可知我国已建成的大跨度铁路桥梁数量还不是很 多,因此有一定的局限性。一般讲,混凝土梁跨度小于或等于 96m;钢梁跨度在 168m 以下的单线桁梁和跨度在 40 m 以下的钢板梁,采用本规范进行设计是适宜的。对于更大跨度或其他形式的桥梁,以及当采用新材料、新技
60
式中 L——跨度(m);
v——限制速度(km/h)。
对于长大货物车限制速度标准,目前规范尚无具体要求。为保持铁路运营线的通行能力,各铁路局对长大货
物车行驶速度在不同线路都有一定的要求,干线铁路要求一般在 45km/h 以上,故此新建铁路桥梁检算长大货物
车限速行驶的速度不应取值太低。长大货物车的构造速度一般为 60km/h,中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铁专院)
(1) 长大货物车限速行驶的速度在 60 km/h 及以下时,动力系数可以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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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局文件
京铁建〔2010〕51号
关于转发铁道部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
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
局属各运输站段,各铁路办事处,各房产维修段,各职工培训基地,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各合资公司(筹备组):
现将铁道部《发布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局部修订条文的通知》(铁建设〔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1—
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2—
《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
(TB10002.1-2005)局部修订条文
一、增加第5.3.24条,内容为:
桥台台背防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般情况下,桥台台背不设防水层。
2.特殊设计的轻型桥台,桥台台背可设聚氨酯防水层,不设保护层。
[说明] 特殊设计的轻型桥台,为承受土压力,桥台配置有一定数量的受力钢筋,为防止钢筋锈蚀,保证桥台结构的耐久性,可设置涂料防水层,但可不设保护层。
其它桥台,可不设防水层。
二、增加第5.4.19条。
内容为:
涵洞防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盖板涵顶部应设置卷材防水层及保护层,边墙外侧可不设防水层。
2.框架涵顶部应设置卷材防水层及保护层,边墙外侧应设置聚氨酯防水层,不设保护层。
3.圆涵不设防水层。
4.盖板涵、框架涵、圆涵等涵洞沉降缝均应设置止水带,沉降缝外侧同时应设置不小于50cm宽的卷材防水层。
[说明] 盖板涵顶板是承受列车荷载的受力结构,为防止盖板顶板钢筋锈蚀,盖板涵顶应设置卷材防水层及保护层。
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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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结构钢筋密集,受力集中,为防止框架涵顶板钢筋锈蚀,涵顶应设置卷材防水层及保护层,两边墙同样配有受力钢筋,外侧也应设聚氨酯防水层。
圆涵、盖板涵、框架涵的沉降缝,均应设置止水带,有效防止水渗入基础,引发基础沉降。
三、增加第5.5.8条,内容为:
1.既有线顶进涵洞施工,涵洞顶迸前,涵洞顶部应设置卷材防水层及保护层,边墙外侧可不设防水层。
2.沉降缝应设止水带。
[说明] 顶进涵洞顶部是承受列车荷载的受力结构,钢筋密集,设置卷材防水层及保护层可有效防止顶板钢筋锈蚀。
沉降缝应设止水带可防止水渗入基础,引发基础沉降。
—4—
主题词:基本建设设计标准通知
------------------------------------------------------- 抄送:局总工程师室,安全监察室,运输处,客运处,货运处,机务处,车辆处,工务处,电务处,计划统计处,财务处,劳动和
卫生处,职工教育处,调度所,多经处,工程管理所,合资
与地方铁路管理办公室,北京铁路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铁道学会, 北京铁路通信技术中心,北京科
研所,信息技术处,计量管理所,北京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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