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原则下的法庭话语中重音的语用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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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语言模糊情形的法律解决方法研究

立法语言模糊情形的法律解决方法研究

立法语言模糊情形的法律解决方法研究引言:立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过程,其目的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正公平。

然而,由于语言的主观性和多义性,立法中常常出现语言模糊的情况,使得法律规范难以具体明确。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学界和立法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解决方法。

本文将研究立法语言模糊情形的法律解决方法,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解决立法语言模糊问题的一种重要方法。

通过进行法律解释,可以针对立法语言的模糊程度进行具体解释和界定,使得法律规范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法律解释可以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或专门的解释机构进行,以确保法律规范的准确性和公正公平。

二、先例法先例法是指以先前法律案例作为判断标准,对立法语言的模糊情形进行解决的方法。

通过借鉴先前类似案例的判断和解决思路,可以对立法语言的模糊问题进行合理解决,提高法律规范的确定性和一致性。

然而,使用先例法解决立法语言模糊问题需要权衡各种因素,以确保解决方案的公正和合理。

三、法律修正法律修正是解决立法语言模糊问题的常用方法之一。

通过修改和修改法律规范中的模糊语言,可以使其更具体、明确和清晰。

法律修正的好处是可以直接解决问题,但过度的修正可能会引起法律规范的频繁变动,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因此,在进行法律修正时需要权衡利弊,确保修正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法律释义规则法律释义规则是解决立法语言模糊问题的一种规范化方法。

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释义规则,可以对立法语言的模糊问题进行统一和规范化的解释,提高法律规范的确定性和适用性。

法律释义规则可以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或相关专门机构制定和修订,以确保解释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结论:立法语言模糊情形是法律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之一,解决起来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

为了克服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如法律解释、先例法、法律修正和法律释义规则。

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以确保解决方案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官话语研究

法官话语研究

法官话语研究语言所构成的世界,正是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

法律的基本功能是通过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来维持社会生活的秩序性和稳定性,而这种功能需要借助语言才能实现。

法律语言可以分为立法语言和司法语言。

在理论和实践中,立法语言似乎得到更多的关怀,而司法语言的研究则停滞不前。

鉴于此,本文拟对司法语言中的法官话语作一定的分析,希冀能有些收获。

一、法官话语的涵义福柯指出“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

”[1](p56)法官话语从广义上讲是指法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所发表的言论。

它不仅包括法官的审判话语,还包括宣传性话语等。

狭义上的法官话语仅指法官在法庭审判活动的司法话语。

本文主要讨论狭义上的法官话语。

二、法官话语的分析按照诉讼法的精神,法官的角色是居中裁判。

然而,法官还是可以发问,这意味着法官既可以履行程序职责,还可以参与实体调查。

这两种行为的内容和性质是有区别的,对语言和语言表达方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很多法官不明白自己身兼双重角色,以致在法庭上表达失当。

鉴于此,我们有必要区分程序性话语和实体性话语。

(一)程序性话语“程序性话语”指的是法官执行程序法、履行程序职责时实施的语言行为,这些行为是为程序正义的目的服务的。

概括起来分两大类:一是那些按照诉讼法规的程序必须问的问题,必须说的话。

二是除此之外,那些不属于实体调查的辅助问话。

1.根据庭审提纲主持庭审的例行性话语如:宣布庭审开始、核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名单、征询当事人对权利义务清楚与否和是否申请回避、宣布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开始或结束、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宣布裁判结果、告知上诉权利和核对笔录、宣布休庭。

2.就证据等提请质疑的话语诉讼法规定,在法庭举证的时候,具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必须由审判长提请另外一方质疑。

3.推进性话语“推进性话语”,指的是那些提请或者让控辩双方就相关问题充分发表意见的话语行为,目的是推进程序的进行,深化对问题的调查和辩论,让双方就有关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

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在人类的交际活动中,言语行为是最常见的一种交流方式,言语行为是指人们为了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

下面是店铺带来的关于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范文篇1:《试谈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

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

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

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

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

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

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

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

法庭内外话语身份建构的研究述评及展望

法庭内外话语身份建构的研究述评及展望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202 1年4月第39卷第2期Apr. , 2021Vol. 39 No. 2法庭内外话语身份建构的研究述评及展望"李偲(黑龙江大学西语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摘要]司法独立审判与媒体舆论监督的冲突已成为现代法制社会亟待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语言作为人类进行交际的一种方式,同样也是司法与媒体进行交际的重要方式之一,语言的表述形成话语,而法庭内外话语中语言的组织运用正是话语资源与身份建构的重要表现。

鉴于此,现以法庭内外话语身份建构为研究 对象,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简要梳理,以期为法庭内外话语身份建构领域的研究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法庭内外话语;身份;研究现状[中图分类号]D90-0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 - 9882 (2021)02 - 0044 - 02身份及其建构研究一直作为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传播学、语言学等多门人文社会科学 的热点研究课题,研究者对身份的认识,随着身份研究的话语转向从身份本质主义观过渡到身份建构主义观。

语言的表述形成话语,话语建构身份,所以从 司法话语与媒体话语身份建构入手对解读司法与媒体现实互动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鉴于此,本文将对当前法律话语与媒体话语中有关身 份建构的研究展开梳理、总结并进行简要述评,以期为法庭内外话语身份建构领域的研究贡献一份力量。

一、法律话语身份研究概述Fairclough 曾表明“话语”是语言以口头和书面 形式的运用。

法律话语从本质上讲就是法律语言,因此本文对法律话语和法律语言不做明显区分。

法律 语言(话语)大致可分为立法语言和司法语言两大系统,立法语言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使用的语言。

司法 语言是在司法实践中随诉讼程序的转换且受法律语 言规范化要求制约的语言的具体应用,是一整套规范化的法律公务用语,可细化为司法书面语和司法口 语,前者包括司法文书语言,笔录语言等;后者包括法 庭问答、法庭谈话、法庭演讲、法庭论辩等。

语用预设及其功能

语用预设及其功能

参考内容三
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是语言学中两个重要的概念。语义预设指的是语言交流中 隐含的语义关系,而语用预设则是指言语表达中隐含的语用关系。理解这两个 概念对于理解语言交流和言语表达的实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语义预设是指语言单位之间的语义关系,这种关系往往在字面意义之外,需要 结合具体语境进行理解。例如,“他打开了电脑”这个句子中,就隐含着“他 拥有电脑”的语义预设。这种语义预设在语言交流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可 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语言的深层含义,减少误解的发生。
1、语用预设不是一种逻辑、语义或语用问题,而是一种语言现象。 2、语用预设与语境密切相关,是语境的一部分。
3、语用预设通常涉及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共有知识或背景知识。
三、语用预设的功能
语用预设在语言交流中具有多种功能,以下是其中几个主要功能:
1、预设句子的真值:语用预设可以是句子意义的基础,帮助听话人理解说话 人所要表达的意图。
参考内容二
语用预设,作为语言交际中的一种重要现象,一直以来都受到语言学家和哲学 家的。这种预设现象不仅涉及到语言使用的语境敏感性,还反映了人们对于世 界知识的理解和认知过程。本次演示将探讨语用预设的特征及其认知阐释。
一、语用预设的特征
1、语境依赖性:语用预设与特定的语境密切相关,只有在特定的语境中,才 能正确理解和解读预设的含义。例如,“他是个独子”这句话,如果没有特定 的语境,我们无法确定这是陈述了一个事实,还是预设了某个人的家庭情况。
4、案例分析:通过一些具体的案例分析,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例如,我们可 以运用一些实际例子来说明关键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应用。通过案例分析, 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观点,同时也可以引发读者的共鸣和思考。
5、总结结论:对文章进行总结,并给出一些启示或建议。在总结时,我们应 该简要概括文章的主题和观点,同时也要指出这些观点对读者有什么启示或建 议。此外,我们还可以提出一些开放性的问题或思考,以鼓励读者进一步思考 和讨论。

语言学-语用原则

语言学-语用原则
▪ 关玉玲的答话是违反相关准则的,她要表达的真实意义是拒绝严明浩的求爱。
▪ 方式准则要求表达方式要清楚明白。具体而言就是:要显豁,避免晦涩;要明确, 避免歧义;要简洁,避免哕嗦;要有条理,避免杂乱。例如:
▪ 我(吴士宏)被指定加考RPG,是比较新的计算机语言,准备了两个星期,觉得能考 及格。考完后像盼亲人似的盼着助理来报分。终于她姗姗地来了,见了我两手摊开说 “真为你遗憾”,皱着眉满脸都是“遗憾”,大约是见我面无人色,她赶快又笑着解释: “我意思是你没考到100分只考了89。”天哪,她幽的这一默可是能要人命的!
▪ 老夫妻的对骂都是违反损益准则的,而对门老头儿的劝架则是表面上违反而实际上 遵守损益准则的。下例表现的是典型的“文人相轻”,交际双方都是违反损益准则的。
▪ 对别人少贬低多褒扬,对自己多贬低少褒扬,例如下面的例子就是尽量褒扬别人: ▪ “你说这齐大妈呵,”冯小刚走过来,“每回见她每回我就纳闷,身子骨怎么就这么硬 朗?精神头儿怎么就这么健旺?风吹雨打全不怕--我羡慕您!” ▪ “喀,还不是打小吃苦,摔打的。”齐大妈笑得皱纹模糊了眉眼。 ▪ “要说人有活一百八十岁的一我信。”冯小刚还说。 ▪ “可不,搁咱们国家这叫寿星,搁港台齐大妈就是人瑞了。”于观也帮腔。 ▪ “得了小哥儿几个,留点好话文明日街上说去,大妈这巳经没少听蹭了。”齐大妈美颠 颠地拎了篮颤巍巍往外走。
▪利奇将礼貌原则细分为六条准则:得体准则、慷慨准则、 赞誉准则、谦虛准则、一致准则、同情准则。这六条准 则可概括为三条准则:得体准则和慷慨准则可概括为损益 准则,赞誉准则和谦虛准则可概括为褒贬准则,一致准则 和同情准则可合并为一致准则。
▪ 使别人少受损多受益,使自己多受损少受益,例如:
▪ 有一次也是没话找话说,说是他早晨出来碰到一对老夫妻在门口吵架,男的骂女的 是尼秃子,女的骂男的是老滑头。对门的老头儿劝架了:“别骂啦,你们的水平比我 差得远哩!”老头儿把帽子一脱,头上连一根毛都没有,油光光的。

法庭语言技巧是什么

法庭语言技巧是什么

法庭语言技巧是什么通俗地说,就是“说什么”与“怎么说”。

就是说的技巧、说的策略、说的艺术。

下面小编为你整理法庭语言技巧,希望能帮到你。

写在前面的话说什么与怎么说法律语言包括两个层面:语言内容和语言形式。

通俗地说,就是“说什么”与“怎么说”。

就是说的技巧、说的策略、说的艺术。

法庭语言问话技巧1 问话的重要性1、日常问话可能无光紧要,法庭问话可是关系重大——利益输赢、名誉得失、生死攸关。

2、同样一件事情,如果用不同的方式去问,会得到完全不同的效果。

2 传统的问话分类A. 特指(殊)问话其句法特征是使用特殊询问词,在英语里用“wh”开头。

如what、how、who、where、when等。

这些疑问词用来指示疑问的焦点,它要求答话人提供具体的信息。

如:你叫什么名字?——李明。

B. 选择问话其特征是并不要求答话人提供新的信息,只是提供两项或多项内容供听话人选择。

在句型上有选用选择词(“是“、”还是“)的,如:你是故意不去,还是别人要你别去?——故意不去。

也有不使用选择词的,如:你把刀放在什么地方?腰后?口袋里?——腰后。

C. 是非问话它不同于其它问话的地方是可以用点头或摇头等身体语言来表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它属于选择问话的特殊形式,也不要求答话人提供新的信息,只要求答话人对问话信息证实,作出肯定的或否定的回答。

如:你不怕杀人吗?D. 正反问话它是用肯定形式和否定形式把两个项目并列在一起,让答话人选择其中一项。

它属于选择问话的特殊形式,不要求答话人提供新的信息。

如:你去没去?——没有。

E. 反问问话它属于修辞问话,是无疑而问,明知顾问。

如:难道你没有介入这件谋杀案中去吗?F. 附加问话它由两部分组成,前面一部分是对一件事情做肯定或否定的陈述,后部分就这个陈述的真伪向问话人提问。

它属于是非问,不要求答话人提供新的信息。

如:你是用刀从背后捅进去的,是吗?G. 设问问话它属于修辞问话,是自问自答。

如:为什么他中途下车呢?为什么他不去买刀呢?因为他虽然主观上有故意,但客观上有犯罪中止的行为。

重音的作用

重音的作用

重音的作用重音在语言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改变单词的意义、语气以及句子的节奏。

重音就是在某个音节上用更重的声音强调,使之与其他音节有所区别。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重音的作用。

首先,重音能够改变单词的意义。

在英语中,不同的重音位置可以使相同的字母组合产生不同的意思。

例如,“present”在动词形式时读作/prɪ'zent/,意为“赠送”,而在名词形式时读作/'prez.ənt/,意为“礼物”。

这个例子清楚地展示了重音的重要性,它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并正确使用词汇。

其次,重音可以帮助表达情感和语气。

通过在某个音节上加重音量,我们可以使语言更生动、更有感情。

例如,当我们在问句中的关键词上加重音时,可以表达出强烈的兴趣、惊讶或怀疑。

另外,在故事讲述或演讲中,通过突出重音,可以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增强表现力。

此外,重音还能够改变句子的节奏和韵律。

通过在不同的音节上加重音,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句子的速度和流畅度。

例如,在诗歌或歌词中,通过将重音放在特定的音节上,可以创造出优美的节奏和韵律。

这种音乐感可以使语言更加有感染力,更加易于记忆和理解。

最后,重音也是语音重构的一部分。

当我们学习一门新的语言,掌握正确的重音是至关重要的。

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重音规则,掌握这些规则可以帮助我们正确地发音和理解其他人的话语。

重音错误可能会导致误解或困惑,因此我们需要在学习语言的过程中注重重音的练习和培养。

综上所述,重音在语言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可以改变单词的意义、表达情感和语气,改变句子的节奏和韵律,以及帮助我们正确发音和理解他人的话语。

掌握正确的重音是提高语言能力和沟通效果的关键,因此我们应该重视重音的学习和使用。

话语分析的多个视角_语用原则

话语分析的多个视角_语用原则

话语分析的多个视角_语用原则一、引言话语分析是现代语言学里的一个新兴学科,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语言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话语分析这一术语是由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Harri首先使用的,是国内外语言学界许多人关注的课题。

它具有跨学科性质,各种研究途径都是从一个侧面研究话语,或者说都是研究话语的一个侧面。

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出发,用言语行为理论、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等语用原则来阐释话语分析。

二、话语分析的理论形成及概论言语行为理论是语用学的主要理论之一。

这一理论首先由哲学家Autin在20世纪50年代末提出,后来,他的学生Searle进一步拓宽和发展了言语行为理论,确立了此理论在语言研究中的地位,并被广泛运用。

Autin(1962)认为一个思想,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

Autin是从说话者和听话者在交际中的行为关系来分析话语的职能的。

他坚信不是所有的语句都有真值可言,他在理论初期把所有的语句分成表述句(con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两大类,把施为句内的主要动词称作施为动词(performativeverb),构成言语行为理论(peechacttheory)的雏形。

Searle把Autin言语行为理论和Grice会话含义理论结合起来,他的理论是以Grice有关理论为依据的。

Grice认为会话双方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流是因为都遵守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使双方在会话中相互配合,以达到相互理解的目的,这就是合作原则。

合作原则包含四个准则:一是量准则:所说的话包含当时交谈所需要的信息,所说的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二是质准则:不要说你相信是虚假的话,不要说证据不足的话。

三是关系准则:要说相关的话。

四是方式准则:说话要简洁,特别要避免隐晦、歧义,要简明,有条不紊。

前三条准则与说话内容有关,回答说什么的问题;第四条准则与表达方式有关,回答怎么说的问题。

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话语标记语的语用功能再认识

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话语标记语的语用功能再认识



关联理 论
关联 理论 ( S p e r b e r&W i 1 s o n ,1 9 8 6 )在 西 方 语 用 学 界引起极大 关注 ,它是 从认知科学 的角度 提 出来 的一种 交际 理论 ,对语 言交际过程做 出 了一种全 新的解释 ,指 出真正的 语言交 际是一个认知过程 ,而不是编码 一解码这样 的简单过 程 ,关联理 论强调信息 交流 的推理过程 ,尤其是语言 交际 的 话语解释 原则u ;同时 ,关联理 论认为任 何交际活动 都是有 目的 的,有 意图的活动 。而制约关联性 的两个因素是 语境效 果和处理信 息付 出的努 力程 度 ,语境效 果越大 ,处理 话语的 努力越小 ,关联性越强 。
引言
话 语标 记 语或称 话 语 联系语 ,是近 来备 受关 注 的话 题 之 一 。 目前 已有很多学者从 多个角度对话 语标记语进行 了研 究 , 分 别 从 话 语 分 析 、会 话 分 析 、心 理 语 言 学 、语 篇 语 义 学 等角 度对 其句 法特 征 、语 用功 能和 语 义意义 进行 了研 究 。 但在这些研 究成果中 ,涉及 到法庭庭 审问答互动 的研 究却很 少。在法庭庭 审 问答互动 中,法官 、律师 、被告和证人 为 了 有 效地实现 自己的 目的 ,经 常会选择一些 修正策略来解 决交 流方面 的障碍 。话语标记语 具有语用制 约功能 ,在会 话过程 中 能 够 促 进 或 引 导 听 话 人 去 寻 求 话 语 的最 佳 关 联 ,故 从 话 语 标记语入手研 究法庭话语 具有较强 的可行 性 ,可拓 宽语言研 究范围 ,也可 加深语言本质 的认识 ,还对 保障司法公 正具有 定意义 。笔者从关联理 论视角看法庭庭 审 问答互动 中话语 标记语 ,尝试 将语言 问题 与社会 问题相 结合 ,使其 既具有语 言学上的意义 ,又有社会应用和 实践的价 值 。

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话语标记语的语用功能再认识

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话语标记语的语用功能再认识

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话语标记语的语用功能再认识作者:艾娟来源:《现代交际》2013年第01期[摘要]本文以关联理论为基础,对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话语标记语使用进行了分析研究。

力图揭示话语标记语在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常用的语用功能。

通过对几个案例的定性分析发现,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话语标记语主要有以下的功能:元语用功能;语用指引功能;语用制约功能。

[关键词]关联理论法庭庭审问答互动话语标记语语用功能[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1-0039-02引言话语标记语或称话语联系语,是近来备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目前已有很多学者从多个角度对话语标记语进行了研究,分别从话语分析、会话分析、心理语言学、语篇语义学等角度对其句法特征、语用功能和语义意义进行了研究。

但在这些研究成果中,涉及到法庭庭审问答互动的研究却很少。

在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法官、律师、被告和证人为了有效地实现自己的目的,经常会选择一些修正策略来解决交流方面的障碍。

话语标记语具有语用制约功能,在会话过程中能够促进或引导听话人去寻求话语的最佳关联,故从话语标记语入手研究法庭话语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可拓宽语言研究范围,也可加深语言本质的认识,还对保障司法公正具有一定意义。

笔者从关联理论视角看法庭庭审问答互动中话语标记语,尝试将语言问题与社会问题相结合,使其既具有语言学上的意义,又有社会应用和实践的价值。

一、关联理论关联理论(Sperber & Wilson,1986)在西方语用学界引起极大关注,它是从认知科学的角度提出来的一种交际理论,对语言交际过程做出了一种全新的解释,指出真正的语言交际是一个认知过程,而不是编码→解码这样的简单过程,关联理论强调信息交流的推理过程,尤其是语言交际的话语解释原则[1];同时,关联理论认为任何交际活动都是有目的的,有意图的活动。

而制约关联性的两个因素是语境效果和处理信息付出的努力程度,语境效果越大,处理话语的努力越小,关联性越强。

庭审会话回声问话语语调特征及语用功能

庭审会话回声问话语语调特征及语用功能

庭审会话回声问话语语调特征及语用功能作者:陈海庆李凯悦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01期摘要基于对CCTV12庭审现场栏目随机选取的两场视频转写语料的分析,本文采用定性和定量的个案研究方法,借助语音分析软件PRAAT,结合语用学目的原则、合作原则、关联理论及会话含义理论对当代中国庭审会话中的回声问现象进行研究。

着重对庭审会话中的回声问给出定义和分类,并分析了庭审会话中回声问的话语语调特征及语用功能。

关键词庭审话语回声问话语语调特征语用功能基金项目:本文是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中国庭审话语语调表征及其信息效果研究”(15BFX066)部分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陈海庆,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语用学、语篇分析、语言哲学;李凯悦,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语用学、语篇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1-115-02一、引言回声问是指用疑问的形式或语气重复对方的全部或部分话语,并要求对方重述或证实刚才所说的某些内容(潘桂娟,2008)。

国外已有诸多学者对回声问句进行过系统研究,其中伦道夫·夸克等人(R. Quirk et al, 1985)首先对回声话语进行了全面论述,把回声问具体分为重复性和解释性两类。

班菲尔德(Banfield, 1982)指出区别回声问与非回声问的关键是语境。

比较而言,国内鲜有学者对回声问话语特征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一般都集中于其定义,分类,语义等方面。

在当代中国法庭审判活动中,回声问对整个审判过程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深入探讨当代中国法庭审判会话中的回声问现象,笔者自CCTV12庭审现场栏目随机选取并转写了两场庭审视频语料,运用定性和定量的个案研究方法,借助语音分析软件PRAAT,并结合语用学关联理论及会话含义理论对庭审会话中回声问句的话语结构、语调特征及语用功能进行分析和阐释。

句法学名词解释_解释说明以及概述

句法学名词解释_解释说明以及概述

句法学名词解释解释说明以及概述1. 引言1.1 概述句法学是语言学的一个重要分支领域,它主要研究语言中的句子结构和成分之间的关系。

句法学名词解释作为句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揭示语言结构和语法规则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

本文旨在对句法学名词解释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探讨。

1.2 文章结构本文共包括五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涵盖了特定主题的讨论。

除了引入和结论外,每一部分都具有进一步细分的子标题,以便更好地组织和展示相关概念。

1.3 目的文章旨在通过解释说明、方法论、实例阐述等方式,深入剖析句法学名词解释及其在语言学研究中的应用价值。

由于句法学名词解释作为基础性概念和术语的集合,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句子结构和语法规则,还能够推动更广泛的句法分析、语料库应用和功能研究等领域发展。

以上是“1. 引言”部分内容,请继续撰写下面的内容。

2. 句法学名词解释2.1 句法学基本概念句法学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语言中的句子结构和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

在句法学中,名词是非常重要的一种词类,它在句子中通常充当主语、宾语或其他补充成分等不同的角色。

了解和掌握名词的特性对于理解句子结构和推断其意义至关重要。

2.2 名词解释的重要性名词是一种基本的语法范畴,在句子中起着多种功能。

通过对名词进行深入解释,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句子结构和语言表达。

名词对于确定句子的逻辑意义、描述事物特征以及构建复杂表达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准确理解名词并正确运用在语言学研究中具有巨大价值。

2.3 句法学名词解释方法论在进行句法学名词解释时,有一些常见的方法可以帮助我们确立概念并更好地理解其含义。

首先,我们可以从定义出发,详细说明该名词所代表的对象或概念。

其次,对于复杂的名词,我们可以通过分类和例证的方式来加深理解。

此外,比较研究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通过将该名词与其他相似或相反的概念进行对比分析,可以更清晰地理解其特点和含义。

通过以上方法论,我们能够以系统化和全面的方式解释句法学中涉及到的各种名词概念和术语。

庭审语境下被告人的断言行为及其语用功能

庭审语境下被告人的断言行为及其语用功能

F e b .2023V o l .43N o .1语文学刊J o u r n a l o fL a n g u a ge a n dL i t e r a t u r eS t u d i e s 2023年2月第43卷第1期[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中国当代庭审转述话语的多声性特征㊁功能及语用阐释研究 (18B F X 060)阶段性研究成果㊂[作者简介]马泽军,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语用学㊁语篇分析㊁文体学㊁法律语言学;姜爽,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语用学㊁语篇分析;陈海庆,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语用学㊁语篇分析㊁语言哲学㊂庭审语境下被告人的断言行为及其语用功能ʻ马泽军 姜爽 陈海庆(大连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摘 要] 断言是一种常见的语言现象,反映语言的基本特征㊂本文以转写自C C T V-12法制栏目‘庭审现场“中的20场刑事审判案件为语料,参照S e a r l e 对断言的概念界定和划分标准,以言语行为理论和语用身份论为理论基础,采用田野调查法探讨庭审语境下被告人断言行为的方式和策略,并对这些断言的类型和语用功能进行了归纳分析㊂结果表明:被告人以显性㊁隐性两种方式断言;断言类型主要有五大类:告知㊁解释㊁补充㊁表态和情感;这些断言通过使用断言问句㊁重读㊁停顿与重复及强调性话语表现出四大语用功能:供述事实㊁确认与强调㊁否认与辩解及情感表达㊂其中,供述事实功能使用频率最高,且主要以告知类断言形式出现㊂[关键词] 庭审话语; 断言行为; 语用功能[中图分类号]H 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10(2023)01-0030-09 d o i :10.3969/j .i s s n .1672-8610.2023.01.005 自20世纪初以来,断言一直是语言哲学的重要研究对象㊂其中罗素在‘逻辑哲学论“的导言中明确指出: 断定事实或者否定事实是语言的本质事务㊂ ①S e a r l e 认为断言行为是五大言语行为之一,当说话者有意引导听话者接受并相信作为断定内容的命题的真实性时,无论这一命题是真是假,说话者做出的都是一个断言行为[1]12-13㊂庭审是司法公正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㊂庭审会话主要由一系列的问答行为构成㊂法庭问话行为和答话行为是一系列言语行为的集合体㊂庭审会话是一场有 预谋 的会话,庭审会话中的断言行为不仅体现了目的冲突的双方为利益最大化所采用的各种形式和策略的博弈,更涉及道义伦理问题和法律责任问题[2]㊂迄今,国内外关于断言的研究成果颇丰,国外主要侧重于本质[1]1-30[3]295-363[4]167-206与规范研究[5]238-266,国内则侧重句法[6][7]㊁认知语用[8][9][10]和修辞分析[2]㊂然而,这些研究大多是理论阐释,鲜有从庭审会话角度进行断言言语行为的实证研究㊂本文对20场真实的刑事审判案件中属话语弱势方的被告人断言行为进行实证分析和讨论㊂一㊁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一)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11]20这一概念由A u s t i n 于1962年正式提出,他认为人们在说出话语的同时也在实施某种行为,即以言行事㊂A u s -03t i n在区分了表述句(c o n s t a t i v e)和施为句(p e r f o r m a t i v e)之后,又采用 抽象法 把一个完整的言语行为抽象切分成 说话行为 施事行为 取效行为 [11]98-101㊂S e a r l e认为,日常交际得以实现,言语行为需满足四个基本条件,即:话语的目的(基本条件)㊁伴随的心理状态(真诚条件)㊁话语和世界之间的适切方向(先决条件)和命题内容(命题条件)㊂这四个基本条件也是S e a r l e划分施事行为的四条标准,其中断言行为为第一大类,要求说者担保所述命题为真;说者相信该命题为真;说者尽力使话语适切存在[1]1-20㊂(二)语用身份论语言与身份关系紧密,交际者通过语言塑造身份,而身份也同样限制着其对话语方式的选择㊂T r a c y提出了两种研究身份建构的视角,即修辞学视角与文化学视角[12]31-54㊂陈新仁在T r a c y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语用身份的概念㊂他认为语用身份具有主观性,为了(更好地)实现其交际目标,交际者会策略性地选择与建构语用身份,同时他还指出语用身份的建构是一个动态选择的过程:即为了满足特定交际需求,交际者会进行特定的语用身份选择,进而通过话语选择来对其加以建构,最终达到一定的交际效果[13]㊂被告人的身份是刑事案件主要事实之一[14],不仅指被告人真实的社会身份,还指其在特定语境下建构的语用身份㊂然而被告人的语用身份在以往的研究中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㊂法治社会背景下,我们需要关注这一语言现象,重视被告人的身份建构和话语选择㊂(三)研究方法本文运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庭审话语中被告人做出的断言行为进行描写和解释㊂本文所使用的语料转写自C C T V-12‘庭审现场“②节目中随机选取的20个刑事案例,此中不乏有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重大案件㊂我们从方式㊁类型㊁策略㊁语用功能四个方面对语料中的被告人断言进行分析㊁分类和归纳,同时借助语音分析工具P r a a t软件对被告人断言的音律特征进行标注分析,以确保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㊂二、被告人断言方式及类型断言的概念与规范界定一直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㊂断言约定理论的支持者D u m-m e t t认为具有断言力的句子遵循着一种特定的一般性的约定(a c e r t a i n g e n e r a l c o n v e n-t i o n)[3]311-312㊂美国哲学家B r a n d o m认为断言的本质在于说话者通过断言达到一种规范性的状态(n o r m a t i v e s t a t u s)[4]173-175㊂另有支持规范断言理论的学者们认为:当且仅当一句话被某种规范所约束时,这句话是一个断言㊂其中,W i l l i a m s o n的规范理论备受推崇且影响深远,他提出了五种构成性规则(c o n-s t i t u t i v e r u l e s),并指出知识规范,即 只有当你知道P时才能断言P 是最恰当的[5]239-241㊂但同时W i l l i a m s o n的这一主张面临着脱离言语实践㊁约束性过强等质疑[15]㊂从内容来看,断言是指一个命题直接陈述的意义㊂S e a r l e认为判断一个句子是否是断言的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看能否判断这个句子所包含命题的真假,断言人不仅会有意引导听话者接受并相信这一命题的真实性,还要担保这一命题的真实性[1]1-20㊂从形式来看,一个断言首先要是一句话,用语言说出来,表达式至少含主词和谓词两个成分[2]㊂从类型来看,汉语中容易与 断言 混淆的概念是 叙述 ㊂张耕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他指出,叙述依据事物自身,更为客观;而断言只需对事物的某一性质㊁状态做出判断即可,更为主观,汉语中的 话题 说明 结构就是典型的断言句式[7]㊂考虑到庭审话语的特殊性,在S e a r l e提出的定义和划分标准基础上,被告人断言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被告人的供述是法庭未知或不确定的,尚未证实的或难以证实的命题;其次,这一命题是被告人有意使法庭接受的观点或主张,其真假能够影响审判结果㊂如果被告人的供述是提起公诉之前法庭就已经掌握的事实,而不是被告人有意使13法庭相信并接受的命题,则本文不将其划作断言㊂下面笔者将着重讨论庭审话语中被告人断言的方式及类型㊂(一)断言方式A u s t i n根据施为句中有无施为动词把施为句划分为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句㊂根据有无明显的断言行为标示手段,被告人主要会采用显性和隐性两种断言方式㊂1.显性断言㊂显性(e x p l i c i t n e s s)断言即被告人使用明显的断言类话语标记的断言,如 我敢肯定 事实上 [8];或采用断言类相关句式,如含有断言谓词(非叙实谓词)的句式,如强断言谓词 我认为 我觉得 ,弱断言谓词 我想 我猜 [6]及典型的判断句 是 字句[16]等类似句式及其变形㊂(1)ʌ审ɔ:那你认为你是什么行为?ʌ被ɔ:我知道自己犯错了不应该参与赌博,可是我认为③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㊂(2015.09.12‘郭美美开设赌场案“)例(1)中被告人郭美美伙同他人多次在其租赁的公寓内进行赌博活动,所涉金额较大,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诉机关起讼㊂郭美美拒不认罪,她使用强断言谓词 认为 明确否认了公诉人的指控,坚称自己只是参与者,而并非组织者㊂2.隐性断言㊂被告人的某些话语虽无明显的断言类话语标记语或未采用断言句式,但通过对内容㊁意图等因素的判断可将其划分为隐性(i m p l i c i t n e s s)断言㊂被告人的隐性断言相较于显性断言在庭审问答会话中更为普遍㊂(2)ʌ公ɔ:你对王某兵是否有过还款的行为?ʌ被ɔ:有㊂ʌ公ɔ:还款了吗?ʌ被ɔ:没有㊂跟他说过㊂(2017.04.08‘质检院长受贿案“)例(2)中被告人孙某某利用其质检院长的身份,先后以收受红包和购房借款为名从各处索取人民币50余万元,以受贿罪被公诉机关起讼㊂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断定自己曾有过还款的想法和行为㊂被告人的供述非真即假,而法庭也没有确切的证据㊂被告人的目的就是想让法庭相信这50万元确实是购房借款,而非自己从王某兵处强制索取的贿款,由此说明自己的行为属于借款行为,而不是强制向他人收受贿赂,从而减轻罪名㊂此处供述属于未使用明显断言标示手段的隐性断言㊂(二)断言类型通过对20场刑事庭审案例进行统计与分析,笔者发现整体上断言在庭审语篇中有较高的使用频率,共687例,且被告人的断言集中使用于法庭调查㊁举证质证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㊂根据被告人的断言意图,被告人断言可被分为7类,告知类断言指的是被告人向法庭提供的关于犯罪情节㊁作案过程㊁案件相关信息等客观事实的断言;解释类断言指的是被告人就作案动机㊁某些行为的原因和尚不明确的案件细节等作出说明的断言;补充类断言指的是提问之外被告人主动提及的,一般对其有利的案件相关事实的断言;表态类断言指的是被告人表明自己的认罪态度或对某件事的立场和看法的断言;情感类断言指的是被告人表达自己的感受与情绪的断言;承诺类断言指的是被告人向社会㊁法庭或被害人作出承诺的断言;道德类断言指的是被告人发表对某件事持有的道德态度的断言㊂这些断言的使用频率参见下表㊂表1被告人断言类型统计表断言类型告知解释补充表态情感承诺道德合计数量4458164464155687百分比64.77%11.79%9.32%6.70%5.97%0.73%0.73%100%23注:表中百分比实际总和为100.01%,四舍五入后总和为100%㊂由表1可知,被告人的断言类型十分丰富,其中告知类断言(445例)占绝大多数㊂究其原因,除庭审准备阶段,被告人在刑事审判各阶段都会通过告知类断言或多或少地向法庭提供各种案件事实㊂其次是解释类㊁补充类㊁表态类和情感类断言㊂由于被告人极少在法庭中做出承诺或发表道德态度,因此使用频率最低的是承诺类和道德类,仅各为5次㊂三㊁被告人断言策略及语用功能(一)断言策略庭审话语中被告人在断言时的话语选择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其在庭审中的地位和权利㊁控辩审三方提问的内容与形式以及被告人建构的语用身份㊂被告人的断言意图十分明确,即在不违反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承担法律责任㊂为实现这一意图并增强断定力,为审判结果利益最大化服务,被告人会运用一定的言语策略来协助自己达到理想的断言效果㊂通过对20场刑事庭审语料的标注与分析,笔者发现被告人主要采用如下断言策略:使用断言问句以增强断定力㊁重读凸显语义焦点㊁中途停顿或重复以争取时间㊁使用强调性话语传达态度㊂1.使用断言问句㊂在庭审语境下,被告人的权利是最小的,只有在别人提出问题后或审讯时才能说话(回答),被告人会借机表达自己的态度㊁意见或看法㊂除了最常见的陈述句式,被告人使用最多的便是疑问句㊂疑问句具有隐含说服的功能,可以影响或改变听话人态度[17]㊂断言问句[9]指以疑问句形式出现,却意在表达个人立场的断言行为㊂断言问句的交际目的不在于探寻信息,而在于表达个人态度㊁意见或看法,形为提问却意在表态[9],在句法上分别以肯定或否定两种形式来表达肯定或否定的断言㊂如 难道 ? 真的 ? 等句式或使用疑问代词 怎么 哪里 构成断言问句来表达肯定或否定的含义,不仅可以增强断定力,也会使语气更加强烈,情感更加真挚㊂如:(3)ʌ审ɔ:客服是哪一个人?ʌ被ɔ: 那个网站早就已经存在了,定我为搭建根本就不成立㊂然后当时我只是一个普通员工,我什么都不会,我怎么④去教他们?怎么去,怎么去带他们?这根本就不应该啊㊂小梦说的3月7日,3月7日才过去多久啊?3月7日根本才过去几天嘛,怎么可能就从拿到Q Q到(0.5)⑤呃,学会做这个东西,再去跟别人聊天?(2019.05.18‘婚恋陷阱“)例(3)中,被告人廖某某伙同他人一起非法运营一家婚恋网站,通过诱骗客户充值的方式进行诈骗㊂当审判长询问是谁担任客服角色时,几位被告人各执一词㊂被告人小莲(化名)称是被告人廖某某直接与被害人对接,并在拒绝退款申请后又诱骗其继续充值㊂廖某某连用四个断言问句反驳小莲的说法,并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真实情况,属告知类断言㊂三个 怎么 表达否定的含义,他断定自己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没有能力教授㊁统筹其他被告人一起运营网站㊁诓骗被害人,小莲是在把犯罪事实强加在自己名下㊂2.重读㊂庭审话语属于机构性(i n s t i t u-t i o n a l)话语,具有有声性和动态性特征,因此被告人在做出断言时,其语调根据不同的意图会有所变化㊂也就是说,语调配合语义,可以起到传情达意的重要作用㊂因此庭审语境中被告人的话语意图和情感表达往往通过语调的重读手段来实现㊂曹剑芬指出重音的客观标志包括音高突出和音长延长[18]㊂对自己有利的断言,被告人会通过增加音高上限㊁扩大音域的方式来凸显语义焦点㊂如:(4)ʌ审ɔ:下面由被告人赖久根你自行辩护,你有什么辩护意见?ʌ被ɔ:审判长,我真的没有这种心理,没有想法要去杀她,20多年的夫妻哪里没有感情啊!我也不知道,我也后悔,蛮后悔㊂(2017.11.18‘冲动的罪恶“)33图1 审判长,我真的没有这种心理 音高图图2 审判长,我真的没有这种心理 音强图例(4)中,被告人赖某某怀疑妻子钟某某有外遇后,与其发生争执,后持刀将钟某某杀死,以故意杀人罪被公诉机关起讼㊂被告人用 我真的没有这种心理,没有想法要去杀她 表明自己犯罪时的心理状态,属表态类断言㊂我们应用P r a a t软件得到其音高㊁音强图(见图1㊁2)㊂由图1㊁2可知,韵律词 真的 调型完整,音高(175.33H z)达到最大值,且起伏明显,音长有0.35s左右,音强(75.14 d B)达到最高点㊂韵律词 这种 此句音高最低为70.02H z,音强为51.76d B,音长0.29秒左右,两词数据差距明显㊂因此, 真的 为此句的语义重音词㊂赖某某重读 真的 意在强调自己主观上确实并无杀害被害人的意图,自己与妻子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是因为妻子的背叛致使自己头脑发热而犯下大错㊂被告人利用自行辩护机会表露真诚悔罪的态度,建构认罪伏法者的身份㊂3.停顿与重复㊂停顿(p a u s e)与重复(r e p e t i t i o n)现象在被告人断言中十分常见㊂重复既可能出现在句首,也可能会出现在句中和句末㊂被告人使用重复有时是为了强调,有时是为了酝酿情绪或组织语言㊂停顿有填充停顿(f i l l e d p a u s e)和无声停顿(s i l e n t p a u s e)两种㊂无声停顿即发言过程中的静音停顿㊂ 嗯 呃 等经常以 难度语迹 出现在说话人转换话题前准备不足或叙述费劲的话语建构之中[19],来填充思考时的话隙停顿,为填充停顿㊂被告人经常在断言中使用填充停顿和无声停顿为自己争取思考时间㊂如:(5)ʌ审ɔ:被告人李烈锋(1.0)自行辩护,自己有什么要说的?ʌ被ɔ:嗯(•)⑥她(公诉人)说我是故意杀人,我根本就没有那个想法,(0.8)呃⑦:她说我捅刺他的要害部位,当时是天比较黑,我根本看不清楚,我是随便捅的,(0.6)呃:我一直都认为应该是肚子的位置㊂还有再我:知道现在这个社会,如果想跑肯定是跑不了的, (1.2)根本就没有::存在什么潜逃这些东西,完毕㊂(2018.05.05‘血案悲情“)例(5)中被告人与承包房屋建设的被害人卢建因工程款发生争执,遂用刀捅刺被害人腹部致其死亡㊂被告人用 我根本就没有那个想法 我根本就看不清楚,我是随便捅的 我一直都认为 说明自己只构成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㊂ 根本就没有存在什么潜逃这些东西 说明自己绝非要畏罪潜逃,都属解释类断言㊂这里被告人利用自行辩护反驳故意杀人的指控,但显然没有组织好语言,只能边说边想,在话隙间三次使用有声停顿和无声停顿来延缓答话㊂在充分思考后,被告人重复使用 根本就没有 句式来强调自己的行为并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公诉人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偶然发生而并非有意为之㊂4.强调性话语㊂为使语气更加强烈㊁态度更加坚定,增强某一断言的说服力,被告人在断言时会使用一些强调性话语(e m p h a t i c u t t e r a n c e s),如 根本 绝对 肯定 确实 真的 等副词或 不想 等动词来增强断定力㊂如:43(6)ʌ公ɔ:下面就黄定涛组八起诈骗事实向法庭出示具体的证据㊂蒋小林的供述,第一卷宗第5到27页,在世纪佳缘上,认识一个叫龙鹏的人,先后骗得12500元㊂ʌ审ɔ:被告人小莲对上述证据有没有意见?小莲㊂ʌ被ɔ:我在被抓的前五天左右,我认识了受害人胡枫,但我确实不知道受害人的充值金额,也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钱,能不能恳请法官帮我查一下账号明细㊂(2019.05.18‘婚恋陷阱“)例(6)中被告人小莲(化名)伙同他人一起非法经营一家婚恋网站,通过诱骗客户充值的方式进行诈骗㊂公诉人询问小莲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小莲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主动提及自己对诈骗金额并不知情㊂ 但我确实不知道受害人的充值金额,也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钱 属补充类断言㊂小莲在这里使用强调性话语 确实 强调被害人自愿充值的事实,而自己在主观上并无意愿骗取被害人如此庞大金额,恳求法庭从轻发落㊂这些断言策略是为语用功能服务的㊂为增强语力,被告人一般不会单独使用某种策略,而是多种策略叠加使用,这些策略共同作用可以增强断定力,产生更强的断定效果,如例(3)同时采用断言问句和重读两个策略,例(4)同时使用重读和强调性话语两个策略,例(5)同时使用停顿与重复及强调性话语两个策略㊂(二)语用功能被告人断言的语用功能主要有四种:供述案件相关事实㊁否认与自我辩解㊁确认与强调信息㊁自我情感表达㊂下面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前五种断言类型及语用功能统计表:表2 各断言类型与语用功能情况统计表供述事实否认与辩解确认与强调情感表达合计告知234891157445解释29441781补充31252664续表2供述事实否认与辩解确认与强调情感表达合计表态21552446情感023941总计29617512383677百分比43.7225.8518.1712.26100 1.供述事实㊂由表2可知,供述事实这一语用功能在被告人断言中占比最多㊂这一语用功能所用的断言绝大多数是告知类,其次是解释类㊁补充类和表态类,情感类最少㊂被告人主要通过供述案情相关信息向法庭提供案件事实,这些信息是证据的一种,也是定罪量刑会考虑到的重要因素㊂被告人若能如实供述,对查清事实真相有重要作用㊂如:(7)ʌ公ɔ:你爸爸跟你争吵的过程当中,有没有拿出什么工具来ʌ被ɔ我爸爸先拿出他的枪出来的,拿过枪指着我㊂(2019.09.07‘父子相争的悲剧“)例(7)中被告人与被害人(父亲)发生争执后,持枪射中被害人心脏致其死亡㊂ 我爸爸先拿出他的枪出来的,拿过枪指着我 是在公诉人讯问案发过程中的细节时,被告人的主张,即是被害人先拿出武器试图攻击㊂首先,案发现场无监控也无人证,这一命题难以证实;其次,被告人如此供述意在向法庭传递一个信息,即自己是在感觉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出于自我防护一时冲动而激情犯罪,并非穷凶极恶的弑父罪人㊂若法庭接受这一说法,则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减轻,案件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性增加,而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的可能性减小,属提供案件相关事实的告知类断言㊂断言行为就是把断言人跟所断命题 捆绑 在一起,对这个命题所表征的内容负有道义上的责任,在法庭上要承担法律责任[2]㊂在实际庭审中,由于被告人是起诉的对象,判决结果直接关系到其自身利益,被告人往往避重就轻或采用一些言语策略改变供述方53式,更有甚者会进行虚假供述,在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被告人的良知与品性尤为重要㊂2.确认与强调㊂审判过程中,问方会对被告人的犯罪过程㊁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等进行提问㊂被告人在回答这些问题时的断言的语用功能之一就是确认与强调㊂顾曰国指出,既然断言行为是对命题内容作判断,那么用语言表达出来,断言就一定包含论元和谓词[2]㊂但在实际庭审问答中,被告人经常会省略论元或谓词,只用一个字或一个词就作出断言,这与问话人提出的许多正反问㊁是非问等有关㊂由表2可知,这一语用功能所用的断言类型主要集中在告知类㊂如:(8)ʌ辩ɔ:那你就说,你就确定被害人有外遇?ʌ被ɔ:是㊂ʌ辩ɔ:有和其他的人不正当的关系?ʌ被ɔ:是㊂ʌ辩ɔ:有这种情况㊂ʌ被ɔ:是㊂ʌ辩ɔ:你是已经确定的㊂ʌ被ɔ:确定㊂(2020.06.06‘冲动前夫酿悲剧“)例(8)中被告人张某某因无法忍受被害人(前妻)的出轨行为,持刀将其残忍杀害㊂被告人在辩护律师的引导下,连用三个 是 和一个 确定 ,都属告知类断言,体现出被告人十分确信以及确定前妻的出轨行为㊂被告人通过确认与强调前妻出轨的事实,为杀妻行为提供合理的犯罪动机㊂3.否认与辩解㊂面对审判长等人的审讯与提问,被告人除了会肯定与强调某些事实与观点,更多的还是否认某些指控,通过进一步辩解来为自己洗清嫌疑并开脱罪行㊂虽然被告人在开庭前的讯问中也会进行供述和辩解,但这些辩解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不能得到保证㊂因此在法庭上,被告人不会放过任何申辩的机会,有时还会与辩护人互相配合,为犯罪动机和行为寻找合理的托词㊂这一语用功能所用的断言类型主要集中于告知类,少数见于解释类㊁补充类㊁表态类㊂如:(9)ʌ辩ɔ:那么你是因为徐立军对你进行毒打,你心里有怨气你去报复还是因为杨立勇后来对你的威胁ʌ被ɔ:一开始当时他打我那么厉害,我心里也有点气是真的,当时再加上杨立勇对我的威胁,说我如果不动手,就把我弄死㊂当时我是在没有选择的余地下,我不得不去做,不得不去动手㊂(2019.01.26‘漫漫逃亡路“)例(9)中被告人徐某某及另案处理的其他三人与被害人徐立军喝酒时发生争执,四人用布条猛勒其颈部致其死亡,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㊂被告人用 当时我是在没有选择的余地下,我不得不去做,不得不去动手 解释了自己动手的原因,属解释类断言㊂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询问被告人的犯罪动机,被告人先是转述共犯杨某某的威胁,后连用两个 不得不 表明自己当时并没有选择与反抗的能力,参与犯罪实属无可奈何之举㊂法庭无从证实被告人是主动下手还是在胁迫下被动发动攻击,被告人如此供述不仅弱化了自己的主观恶性,还放大了杨某某在此案中的作用,以此否认公诉人的指控㊂4.情感表达㊂被告人一般会利用自行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权利,陈述无罪的理由或者表露真诚悔罪的态度,有些情绪激动的被告人往往还会声泪俱下㊂除此之外,在法庭审判的其他阶段,被告人也会尽量寻找机会发表关于自己人品㊁态度和情感的相关言论㊂被告人利用这些言论建构对自己有利的语用身份进行自我辩解,如忍无可忍的含冤复仇者㊁惩恶扬善的正义维护者㊁可怜无助的心理受害者㊁悔不当初的认罪伏法者等㊂在这些被告人所建构的身份形象的加持下,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显得更加有说服力和可信度㊂这一语用功能所用的断言类型集中在表态类与情感类㊂(10)ʌ审ɔ:现在由被告人进行自行辩护㊂ʌ被ɔ:其实袁警官说得非常好,因为他指出了第一个,我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自以为是,他又说到一点,任何理由都不能够成为63。

重音的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重音的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重音的的名词解释是什么重音的名词解释是什么重音是音节中的一种语音现象,指的是在多音节单词中,某一个音节的发音比其他音节更强调、更突出。

重音在语言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改变词义,增加语言的表达力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一、重音的基本概念重音是指发音时音节所受到的强调程度,通常用声音的音量、音高和音调变化来表示。

在汉语中,重音一般不明显,但在许多其他语言中,重音对词义的区分起到了重要作用。

例如,在英语中,同一个单词的重音位置不同,词义和语法功能都可能发生变化。

二、重音对词义的影响在很多语言中,重音的位置是固定的,不同位置的重音会对词义产生影响。

以英语为例,单词的重音位置有时能够改变词意。

例如,单词"record"可以作为名词和动词使用,但其重音位置不同,词义也有所不同。

当重音在第一音节时,读作/ˈrekərd/,表示名词"唱片";当重音在第二音节时,读作/rɪˈkɔrd/,表示动词"记录"。

这种由重音位置引起的词义不同,增加了语言的表达力。

三、重音的功能1. 区分同音异义词在某些语言中,同音异义词数量众多,通过重音的运用可以区分它们的词义。

例如,汉语中的"车"字和"扯"字发音相同,只是重音位置不同,前者为一声,后者为四声,通过重音的运用可以避免误解和混淆。

2. 强调关键信息重音可以用来强调句子中的关键信息,使其更加突出。

例如,说"我喜欢吃苹果",如果将重音放在"我"字上,则突出了主语的信息;如果将重音放在"喜欢"字上,则突出了动词的信息;如果将重音放在"苹果"字上,则突出了宾语的信息。

通过调整重音的位置,可以使句子的重心落在不同的地方,传递不同的信息。

3. 表示语气和情感在语言交流中,重音的运用能够表达说话者的语气和情感。

法庭话语中“就是(说)”的语用功能研究

法庭话语中“就是(说)”的语用功能研究

法庭话语中“就是(说)”的语用功能研究
邓彦;胡姝昀
【期刊名称】《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22(44)2
【摘要】本研究以70场《庭审现场》中有关“就是(说)”的150条真实庭审记录为语料,通过考察“就是(说)”在法庭话语中的换言、解释、递进和强调模式,发现
法庭话语参与者通过频繁使用“就是(说)”可以有效促进交际目的的实现。

“就是(说)”在法庭话语中有四种语用功能:可信度高的直接言据性功能;促进话语连贯、
开启话轮和转换话题的语篇功能;体现主观态度的目的表达功能,以及找词、找话语、体现口语习惯的即席功能。

【总页数】5页(P125-129)
【作者】邓彦;胡姝昀
【作者单位】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0-055;H136
【相关文献】
1.法庭话语中模糊限制语的语用功能探析
2.语气隐喻在法庭话语博弈中的语用功能
3.目的原则下的法庭话语中重音的语用功能研究
4.法庭话语解述现象的语用功能研究
5.目的原则下的法庭话语中重音的语用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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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中的重音的作用

演讲中的重音的作用

演讲中的重音的作用口齿清楚、语音纯正、语气生动、表情达意鲜明,这些都是有声语言的特征。

演讲者有声语言的声音美,往往能使演讲更易入耳入心,引人入胜,获得最佳的演讲效果。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演讲中的重音的作用,欢迎借鉴参考。

一、声调和谐比如,毛主席的演讲《反对党八股》中有一段话:“这里叫空洞抽象的调头少唱。

有些同志却硬要多唱。

这里叫教条主义休息,有些同志却叫它起床。

”这里,每句结尾都是两个音节,两两相对,显得音节匀称;而且语末音节的平仄相错,讲起来就有声调的高低相配,急缓相间,抑扬相应,听起来声调和谐,清婉悦耳。

演讲要适当地注意声调的配合,以形成波澜起伏、抑扬顿挫的和谐美。

二、音节协调郭沫若的演讲《科学的春天》音调就非常的协调。

音节是语音结构的基本单位。

汉语的特点是一个字一个音节,但现代汉语中双音节词占多数,还有四音节词等。

双音节词和四音节词及词组有很大的优点,即语音的强度、节奏感强,讲起来朗朗上口,听起来清脆有力。

因此,为了使音节搭配匀称协调,最好将相同音节的词并列使用,双音节词与双音节词匹配,多音节词与多音节词匹配,就可形成对称、均衡的“建筑美”。

三、韵脚自然毛主席的演讲《抗日战争胜利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有一段:人民靠我们去组织。

中国的反动分子,靠我们组织起人民去把他打倒。

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

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

这段话的韵脚“倒”、“到”、“掉”都是同一个韵母,讲起来顺口,听起来悦耳。

诗歌,尤其是古诗都是讲究押韵的。

押韵确能体现出音韵美和旋律美,所以,演讲也可以适当地押韵,讲究一下韵脚的自然美。

但是,演讲毕竟不是诗歌韵文,决不能舍意就韵。

四、叠声复沓闻一多先生的《最后一次的讲演》中就有几次运用了叠声:今天,这时有没有特务!你站出来!是好汉的站出来!你出来讲,凭什么要杀死李先生?(鼓掌)杀死了人,又不敢承认,还要诬蔑人,说什么“桃色事件”,说什么共产党杀共产党,无耻阿无耻啊!(热烈的鼓掌)这是国民党的无耻,是李先生的光荣!闻一多先生在情感最激烈处用了叠声,像一发发子弹射向敌人的要害,表现出巨大的精神力量。

语用的名词解释

语用的名词解释

语用的名词解释语用(Pragmatics)是语言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主要研究语言使用的意义和效果。

它关注的是话语背后的意图、语境、交际和语用规则。

语用研究的一个重要概念是交际行为的合作原则。

这个原则是由H.P.格里斯指出的,旨在解释人们在交流过程中如何进行合作。

合作原则包括四个子原则:直观率原则、合作原则、准确率原则和合理化原则。

直观率原则要求人们根据对话的特定语境作出合适的解读和判断;合作原则要求人们在交流中积极参与、分享信息;准确率原则要求人们提供准确的、可信的信息;合理化原则要求人们在交流中遵循逻辑和说服力。

在语用研究中,还有一个关键概念是言外之意。

言外之意是指通过非直接的、间接的方式传达的意思。

在语用学中,言外之意是非常常见的,因为人们在交流中经常使用隐喻、比喻、暗示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通过言外之意,我们可以更加有效地传达信息,增加交流的灵活性和智能性。

除了交际行为和言外之意,语用还研究了一种重要的语言现象,即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是通过说话人的话语来实现的特定行为,如命令、提问、承诺等。

通过言语行为,人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意图、期望和需求,并引导听话人做出相应的反应。

言语行为不仅仅是一种表面上的语言行为,它还涉及到深层的意义和社交功能。

另一个与语用相关的概念是语用失误。

语用失误是指由于语言使用者的意图、语境或语用规则的疏忽,导致交流效果不佳的现象。

常见的语用失误包括歧义、暗示不当、过度解释等。

语用失误是语言交流中常见的问题,通过对语用失误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语言使用的困难和挑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除了上述概念,语用研究还涉及到其他一些重要的领域,如语用推理、敬辞、语用幽默、语用演化等。

这些领域都有各自的理论和方法,用于解释和分析语言使用的规律和现象。

总而言之,语用是研究语言使用的学科,关注语言使用者在交流中的意图、语境、交际和语用规则。

通过研究语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解释语言交流中的意义和效果,并提供对于语言使用者的指导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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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原则下的法庭话语中重音的语用功能研究金红,马泽军(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连116024)摘要:该文主要从目的原则的角度出发,以真实的庭审语料为实证材料,在抽样调查和软件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法庭话语陈述句中重音的语用功能。

分析结果表明,句子重音作为一种韵律变化,通常具有强调、提醒、暗示、对比加强等语用功能,对整个句子的理解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在庭审会话中,由于各参与者身份、立场、目的不尽相同,其重音的使用也各有差异。

该文旨在通过描述和分析法庭话语中重音的分布及其语用功能,揭示法庭庭审参与人的目的如何通过重音这一语言现象得以实现,从而突显重音在中国法庭话语中的作用及其实用价值。

关键词:法庭话语;目的原则;重音;语用功能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039(2016)17-0174-021概述法律和语言是密不可分的。

语言对于法律至关重要,不仅因为任何法律都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来实现其社会控制功能的,而且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庭辩论以及法律理论都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

[1]在法律语言学的诸多研究领域中,法庭话语作为研究的热点之一,其研究历程大概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法庭话语的形式与结构阶段,研究者主要将法庭话语中词汇、句法等话语形式和结构特征作为研究的重点。

这一阶段对于法庭话语的研究是比较静态的,其特点在于把法庭话语当作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系统,只是单纯的研究法庭话语的词汇、句法等特点。

第二阶段为法庭话语的互动研究,研究者主要从会话分析、语用学相关理论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探讨法庭互动话语的生成和理解。

此阶段的法庭话语的研究强调了其动态性,但是相对而言这一阶段的研究还是停留在各参与者话语策略的描写上,忽视了语言作为表达说话者态度、构建说话者权力、身份的工具性作用。

[2]第三阶段为法庭话语的权利研究,研究者主要探讨了语言如何作为一种权利实施的工具在法庭上得以运用,如Conley和O’Barr(1998)运用人类学、社会语言学和会话分析的理论成果,通过案例分析,论述了语言、法律和权利之间的关系。

[3]总的来说,相比西方我国的法律语言学研究起步虽晚,仍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但国内目前对于法庭话语的研究大多还都停留在书面上,涉及具有动态特征的法庭话语较少。

因此,本研究将重音作为切入点,在抽样调查和软件分析法庭语料的基础上,以语言学研究与声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研究目的原则下各参与人重音的使用情况及重音在法庭话语中所起的语用功能,为法庭话语的理解提供一个新角度,同时为法庭话语的研究提供新的方向。

为了使本研究更具说服力,本文以Praat语音软件为研究工具,可以对语料的音高、音强等因素进行准确的分析。

同时,重音的实现与音高、音强、音长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掌握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

2重音从语音学的角度来看,重音是相连的音节中某个音节发音突出的现象。

一般来说,重音可分为词重音和句重音。

本文主要基于庭审会话背景下进行分析,因此重音主要指的是和话语韵律有关的句重音问题。

重音是一种语言现象,作为有声语言的物质外壳,重音的声学表现是最直观最先被人们感知的。

[4]同时,重音作为韵律特征的一个主要方面,是通过音高、音强、音长的变化,也就是超音段特征实现的。

2.1重音与音高音高指各种不同高低的声音,即音的高度,是音的基本特征的一种。

音高上的突显是衡量焦点或重音的一个重要参数。

[5]根据已有的关于汉语重音声学表现研究的结果表明,重音与音高密切相关。

沈炯(1994)在研究关于汉语语势重音的音理的实验中表明,“在听辨语势重音的时候,音高的作用很重要。

语势重音的音理是声调音域高音线上移,它使声调音域向上扩张”。

[6]徐洁萍等(1999)研究了语句重音对韵律特征参数的影响,结果表明“音高是语句重音的基本表达手段,随着语句重音级别的提高,音高分布曲线向高频方向推移”。

[7]高明明探讨了普通话语句中强调重音的声学表现,并指出“音高升高是普通话语句中强调重音的重要韵律特征”。

[8]基于以上的研究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语句重音所在的部分音高曲线图中的音高分布往往处于最高;反之,音高曲线图中的最高点也承载着这句话的重音。

2.2重音与音长音长,顾名思义就是指声音的长短。

在声学研究中,对于音长的研究也是必不可少的。

李爱军(2002)在研究关于普通话对话中韵律特征的声学表现中指出“音高上线的抬高和/或音长的加长,都可以实现语句重音”。

[9]曹剑芬(2005)在探讨音节时长伸缩与话语韵律结构式时指出“重读音节的延长是重音的语音表现之一,它跟音高的突出一起,都是说话人用以凸显语义重点的语音手段。

因此,重读延长可以指示话语信息焦点所在”。

[10]简而言之,我们可以通过加长音长的方式来实现语句重音。

音高与音长一样,对句子重音的实现起着重要的作用。

同时,正是重音与音高、音长之间这种必不可少的联系,为笔者用Praat软件分析语料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2.3重音与音强与音高、音长不同,对于音强在重音实现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仍然存在着分歧。

陆致极(1984)在探讨普通话双音词的声学性质中认为“重音的特征会表现为能量的显著增加,可以采取增加最大强度等手段来表现重音”。

[11]然而,林茂灿、林焘、王理嘉等大多数学者认为,当音节重读时,音强往往会有所增收稿日期:2016-07-09修回日期:2016-07-28作者简介:金红(1992—),女,黑龙江鹤岗人,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语用学;马泽军,女,大连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Overseas English 海外英语2016年9月加,但这并不是主要的。

在对语料分析得出的音高图和音强图进行对比之后,笔者也认为一般情况下,当重读某些音节时,音强会随之增加,但与整体的曲线图相比,其音强的凸显效果并不明显。

下列表格所呈现的是同一语料的音高和音强对比图,笔者在语料分析的过程中随机抽取了以下几个语料图,希望为读者提供更直观的感受。

显而易见,通过音高图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凸显重音的音高最高点,而相比之下音强图中的音强最高点却并不十分明显,有些词的音强强度差不太多。

与音高图相比,音强图中的音强作用显而被减弱了。

就像大多数学者认同的那样,在重音实现过程中音强的作用并不是主要的。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音强而言,我们可以将它看作实现重音的一个参考因素,但并不是决定因素。

图1高音图和音强图2.4调核重音与信息焦点所谓的调核重音是指话语中读的最重,在音强、音长、音高等方面明显突出于其他音节的重读音节。

[12]按照韩礼德的观点,信息结构的主要形式分为已知信息和新信息两种。

已知信息是指说话人认为听话人已知的信息,而新信息则是话语的核心内容。

因此,新信息相比已知信息传递的信息量要大一些。

韩礼德指出,语调组内重读音节的作用在于强调语调组内的新信息;非重读音节,特别是调核以外的非重读音节,往往是双方共知的信息,是旧信息;调核是整个语调组的信息焦点。

[13]调核重音可以用来区分话语的新信息和旧信息,同时能够提示话语的信息焦点。

在交际过程中,交际者一般都会把交际的重心放在信息焦点上。

焦点和重音之间的关系在话语理解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口语中焦点可以通过重音来表达。

重音和焦点的区别往往是一致的,新信息负载焦点,往往被重读。

[14]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当说话者想要重点强调某一方面的意义时,往往是在计划强调的语音片段上积聚更多的能量,使该片话段同话语中相临音节相比在音长、响度、音域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使其在结构上形成突显,以吸引受话人的特别关注。

[15]简而言之,重音的实现与音高、音长和音强密不可分;同时,我们可以通过重音来分辨说话者的信息焦点,也就是交际重点。

因此,把握好重音以及与之相关的音高、音长、音强和信息焦点间的关系,有利于我们更好的掌握说话者的意图,正确的理解话语信息,实现交际目的。

3目的原则在法庭审判中,目的对于人的言语行为具有导向作用,各参与者由于其身份、立场的不同,其目的也会有所差异。

本研究以廖美珍教授主张的言语行为目的原则来进行法庭话语的分析。

按照此目的原则:任何理性(正常)人的理性(正常)言语行为都是有目的的,或者说,任何理性(正常)人的理性(正常)言语行为都带有目的的保证—“交际目的”。

[16]作为一种机构性话语活动,法庭话语其本身就带有很强的目的性。

各参与者在实施各自目的的时候,会不可避免的进入一种目的关系。

在法庭审判中,一般存在三类目的关系:1)目的一致;2)目的冲突;3)目的中性。

[16]目的一致是指双方的目的相同或者相似。

例如,被告人与其辩护人之间通常是目的一致的关系。

反之,目的冲突则是指互动双方的目的不兼容,也就是说双方的目的不一致。

例如,被告人与公诉人之间通常就是目的冲突的关系。

最后,目的中性是指双方的对话既无益也无害,处于一种中立的状态。

在法庭审判中,法官与其他参与者之间一般都属于目的中性。

总而言之,言语行为的实施依靠目的为导向,而目的的实现也给予言语行为意义。

在法庭互动中,各参与者的言语行为与其目的是密不可分的,了解互动双方的目的,有利于整个法庭审判更顺利地进行下去。

4重音使用与交际目的本研究以真实的庭审案件作为语料,全部语料均来源于CCTV12“庭审现场”栏目,共计80场。

笔者从中随机抽取了10场,并对这10起案件中的陈述句进行抽样调查,通过用Praat 语音软件重点分析音高因素,从而确定调核重音找出信息焦点,并进一步探讨其语用功能,即重音的使用如何促进交际目的的实现,达到交际意图。

在对语料进行抽样、分析后,笔者发现在真实的庭审背景环境下,重音一般具有强调、提醒、对比加强、暗示等语用功能。

请看下面的实例和分析:例(1)审(男):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你有没有意见?A1被(男):有意见。

B1审(男):有什么意见?A2被(男):...当时我喝酒喝多了,再加上邬竹川煽风点火,我就听了他的话...B2图2例(1)B2音高曲线图例(1)的案发背景为六名被告人因一些琐事合伙将被害人残忍杀害,其中主谋李勇也就是例(1)中的被告人,拒绝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把全部责任推到了另一个被告人的身上。

从Praat 软件分析得出的数据显示,其中音高的最大值为269.7Hz,也就是说音高曲线图中的最高点在“煽”字上,从而我们可以认为这句话中重音所承载的有意义的实词为“煽风点火”。

从目的原则的角度来看,被告人(李勇)的目的在于推卸责任,否认自己在整个案子中所起的主导作用。

同时,句重音在这里起到了暗示的作用,被告人(李勇)在暗示听话者他所犯下的罪行归根于两个原因:一是酒精的作用;二是同伙的煽动。

让他在非正常的状态下实施了犯罪行为,进一步来推卸自己的责任。

尤其是重音所在的“煽风点火”这一词,作为此句的信息焦点,意为煽动别人闹事,而其主体为另一被告人(邬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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