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除疟疾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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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除疟疾工作计划3篇
医院消除疟疾工作计划一:县医院20xx年消除疟疾工作计划20xx年消除疟疾工作计划疟疾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县的疟疾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
为切实做好我县消除疟疾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湖北省2010年—2020年消灭疟疾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措施
为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科室之间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资源,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医院特成立疟疾防治工作领导管理小组:
组长:
组员:
二、工作目标
(一)到20xx年,全院均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20xx年我院按期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
(二)完善各项疟防工作制度,做到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及时采取相关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疟原虫镜检:从元旦起,必须常规开展疟原虫镜检,积极完成血检任务。
特别是门诊医生,接诊“三热”病人后,应及时填写查验疟原虫的化验单,并通知检验人员采血、染色、涂片、镜检,正确诊断并规范治疗。
检验人员采血涂片后,应作好“三热”病人血检登记。
(二)组织全院各临床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疟疾防治业务培训:采取集中统一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技术的业务培训学习,受训学习比例须达95%以上。
(三)监测管理
1、“三热”病人年血检率均应达总人口的3‰左右7~9月累积血检数应占年血检总任务数的70%以上;行政村血检覆盖面应达95%以上。
凡是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发热原因不明的其他发热病人,必须取血涂片检查。
2、搞好现症疟疾病人主动搜索和流动回归(外来流入)“三热”病人的主动监测。
特别加强对流动回归(外来流入)人员密集和往来频繁地区的主动监测,问清并记录好流动史,不漏一个病人,及时发现和根治病人、规范处理疫点,严防因输入性积累导致本县常住人口的疟疾爆发流行或突发疫情。
3、定期对各临床医生加强督导,并做好督导记录。
4、加强对环境和媒介生物的消毒杀虫工作。
5、必须在次月5日前,做好上月月报表,确认上月完成数予以统计上报。
四、质量考核
(一)应对本院的疟防工作,进行2-3次督促检查和现场指导、培训,及时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并将任务完成好坏情况真实纳入有关人员年终考核,予以考评奖惩。
(二)对未能完成规定任务或弄虚作假、渎职、不作为,特别是导致区域暴发流行的科室或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不良后果严重程度不同,给予相应批评教育或直至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医院消除疟疾工作计划二:万宁市人民医院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2913字)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海南省13个厅局制定的《海南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和万宁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20xx年万宁市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及疟疾防治工作计划与方案》和要求,加强我院消除疟疾管理工作,为尽快实现全市消除疟疾的目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xx疟疾防治工作计划。
一、目标:
(一)加强消除疟疾工作,争取通过消除疟疾省级达标考核评估。
(二)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及时处理,防止出现第二代输入性疟疾病例。
(三)凡使用抗疟药的病例一律在用药前采集血样送检,经cdc核实后在24小时内上网报告。
(四)开展消除疟疾培训工作,医教部负责、疾控科协同对我院相关人员进行消除疟疾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五)结合”全国疟疾日”加强消除疟疾的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疟疾防治知识水平。
(六)按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年版)要求,促使消除疟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疟防资料妥善归档保存。
二、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加强疟疾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工作
对“三热”病人(即: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开展显微镜检查疟原虫(以下简称“镜检”),保留所有血片,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有血片送市疾控中心复核。
2、规范治疗疟疾病人
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需先电话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派人复核,未经核实的疟疾病例不得使用蒿甲醚等抗疟药治疗。
抗疟药品由市疾控中心统一免费提供,临床医生
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并做好抗疟药的登记和使用记录。
所有疟疾病人须在使用抗疟药之前制作血涂片2张(阳性者10张)、采集滤纸血1张(2个母指大血样)及2-5毫升抗凝血样,冷藏保存,市疾控中心3日内送省疾控中心复检。
所有疟疾病例使用伯喹治疗前进行g6pd检测,无g6pd缺乏者按方案进行规范治疗,g6pd 缺乏者用小剂量伯喹间歇治疗。
3、加强疟疾疫情报告
对发现并经当地疾控中心核实后的疟疾病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24小时内报告疟疾病例。
4、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
负责病例的诊断、报告和治疗;并告知间日疟患者于次年3~4月份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休止期根治。
5、抗疟药管理
全省实行集中采购、统一分发登记、免费使用、药前采血样送检的抗疟药管理制度。
抗疟药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采购,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储存、发放,临床医生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参见附件)免费使用(不包括境外疟疾预防药品),并做好使用登记。
(二)、加强疟疾健康教育
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通过放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健康讲座、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和消除工作的积极性。
(三)、大力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工作。
医教部负责、疾控科协同对我院相关人员进行疟疾诊断、治疗、预防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
(四)、质量控制。
由医教部牵头,疾控科协同,每季度对全院开展疟疾防治工作相关科室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疟疾防治工作的质量控制,及时通报、反馈存在问题,对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追踪,保证各项疟疾消除措施的有效落实。
附件:抗疟药用药方案
(一)间日疟的治疗。
氯喹加伯氨喹:氯喹口服总剂量1200mg。
第1日600mg顿服,或分2次服,每次300mg;第2、3日各服1次,每次300mg。
伯氨喹口服总剂量180mg。
从服用氯喹的第1日起,同时服用伯氨喹,每日1次,每次22.5mg,连服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