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部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
合成氨(中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浙江省地标
DB33/ 662-2007 或: 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合成氨耗入炉标准原料煤(见附录A A.2.1)+单位合成氨 耗标准燃料煤 (见附录A A.2.2) +分摊的辅助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单位合成氨耗电×电 折标准煤系数(见注2)-单位合成氨输出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见附录A相关条款) 注1:能源消耗及合成氨产量核算方法见附录A 注2:电折标准煤系数=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时) 6.2 单位合成氨电耗(千瓦时/吨) 计算公式: 单位合成氨电耗(千瓦时/吨)= 10000 合成氨耗电总量万千瓦时 合成氨产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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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 662-2007 报告期内用合成氨单位产量(吨)表示的每吨合成氨综合能耗量。 3.7 合成氨单位产品电耗 (千瓦时/吨) 报告期内用合成氨单位产量(吨)表示的每吨合成氨电力消耗量。 4 合成氨产品能耗范围 4.1 合成氨综合能耗统计范围指:报告期内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全部能源量与合成氨 生产过程输出的全部能源的差值。 4.2 合成氨生产中利用界区外和在合成氨生产界区内耗用的氢气也应计入能源消耗中。 合 成氨生产过程中回收的物料和能源都不能直接从能耗中扣除,用于合成氨系统时不再 计算消耗;向外系统输出时,应计入输出能源项中。如:煤气炉的炉渣(煤灰)、吹风 气、 合成放空气、 氨罐弛放气以及其它在合成氨生产过程中输出作为能源的耗能工质等, 因已不同于投入系统时的状态,不可折标准煤从原料煤耗中扣除,而应计入综合能耗的 输出能源项中。另外,利用合成氨生产界区内产生的余热、余能及余压发电、产汽时, 用于合成氨系统的也不计消耗;其外供蒸汽和外供电量分别折标准煤计入合成氨输出能 源。 4.3 合成氨产品生产过程中必须的安全、“三废”等环保处理系统消耗的能源,应计入合成 氨产品能耗。 4.4 多用户共享的原料气、公共工程(包括蒸汽、耗能工质等)以及联醇、联电等的合成氨 企业应合理分摊各项消耗。 4.5 合成氨原材料消耗量以实物量统计。 5 合成氨(中型)单位能耗限额 合 成 氨 (中型)单 位 能 耗 应 符 合 表 1 要 求 。 表1 表 1 合成氨(中型)单位能耗限额 考核指标 产品规格 原料煤品种 综合能耗限额 (千克标准煤/吨) 1430 1640 附加考核指标 电耗限额 (千瓦时/吨) 1750 1750
合成氨单耗计算
附件一:《化学工业生产统计指标计算方法》(有关氮肥部分)(1993年)一、产量(一)、合成氨合成氨产量按实物量计算,不折100%的纯品。
合成氨产量包括:①厂内各用氨单位的使用量;②出厂的商品液氨量;③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的自用量(铜洗与脱硫用);④自氨罐驰放气、合成塔吹出气中回收的氨量(按回收产品含氨折100%计);但不包括:①冰机自用氨(损失)量;②铜洗、氨水脱硫回收的氨水含氨量;③碳化清洗塔及回收塔出来的氨水含氨量。
合成氨产量应以仪表计量为准,企业暂没有安装液氨计量表时,合成氨产量一律以最终含氮产品的产量进行核算。
取消氨罐液面计计量法和按氨加工产品耗氨定额核算法计算合成氨产量。
(1)仪表计量:用仪表计量液氨产量时,液氨必须经过中间槽减压解析液氨中溶解的气体,并要进行温度压力补偿,以保证计量准确。
当企业既有总氨表,又有各用户的分表时,氨产量必须与其使用量相平衡,不允许存在产量大而用量小的人为差额。
①总氨表装在氨库前:合成氨产量(吨)=总氨表的表记值+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
②总氨表装在氨库后:合成氨产量(吨)=总氨表的表记值+自用氨量+商品液氨量+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氨罐期末库存-氨罐期初库存)。
③当以各用户的氨计量分表之和作为氨产量时:合成氨产量(吨)=各用户氨计量分表之和(包括自用氨和商品液氨的表记值+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
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是指合成塔吹出气、中间槽解析气、氨罐弛放气回收到系统内加以利用并销售的氨量。
(2)以最终含氮产品核算合成氨产量。
以最终含氮产品核算合成氨产量时,碳酸氢铵、硝酸铵、硫酸铵、氯化铵、尿素等各种固体化肥以及浓硝酸的氨利用率规定为90%;氨水的氨利用率为95%。
合成氨产量(吨)=商品液氨量(吨)+〔折含氮100%的合格固体化肥(吨)+折含氮100%的不合格固体化肥(吨)〕×1.35098+〔折含氨100%的合格氨水(吨)+折含氨100%的不合格氨水(吨)〕×1.05263+自用氨量(吨)+〔氨罐期末库存(吨)-氨罐期初库存(吨)〕式中:1.35098=1/0.82245×90%0.82245是氨的理论含氮量。
化工厂企业成本核算制度
化工厂企业成本核算制度背景化工行业是现代工业中重要的一环,生产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成本核算制度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化工厂企业成本核算制度的相关问题。
基本原则化工企业进行成本核算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统一核算:在同一核算期内,统一核算企业所有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到每种产品的成本中。
2.全面核算:核算时应包含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到销售产品结束的全部过程和费用。
3.真实性原则:核算应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成本。
4.可比性原则:在同一核算期内,应使用同一标准进行成本核算,以便比较和分析。
分类核算化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可以按以下方式分类:1.原材料成本:指企业采购原材料的成本,包括运输费用、关税、保险费用等。
2.直接劳动成本:指直接参与产品生产的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等。
3.制造费用:包括生产过程中的间接劳动成本、设备使用费用、维修费用、水电费用等。
4.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广告费用等。
5.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培训费用等。
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主要分为两种方法:吸收成本法和直接成本法。
吸收成本法吸收成本法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到每种产品的成本中,以反映企业资源利用的效率。
吸收成本法的优点是能够更全面地考虑到企业的全部成本,以便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但缺点是分配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时需要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计算和比例分配,这可能会引起一些误差。
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法又称为变动成本法,是指企业只将直接与产品有关的成本计入产品成本,而间接费用不予考虑。
直接成本法的优点是计算简单,适用于生产单品的企业。
但缺点是不能全面考虑企业的全部成本,对企业资源利用的效率反映不够全面,也难以进行产品的成本比较和分析。
结论化工企业的成本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的成本核算方法和制度对于企业的利润分配和经营决策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化工类公司成本核算制度
化工类公司成本核算制度化工类公司需要进行成本核算,以确保生产成本的可控和盈利空间的透明度,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成本核算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个适用于化工类公司的成本核算制度。
制度概述成本核算制度是为了保证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生产效率,从成本角度对公司生产和管理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程序。
该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原材料、人工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明细核算和全面控制。
化工类公司在制定成本核算制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生产类型:不同的化工品生产过程会产生不同的成本项目,例如材料成本、能源成本、人工成本、设备维修等。
2.生产工艺:生产工艺对于成本影响较大,较为复杂的生产工艺可能会产生更高的成本。
因此,成本核算制度需要充分考虑工艺特点。
3.生产周期:不同的产品生产周期也会影响成本,在制定成本核算制度时也需要考虑生产周期的影响。
管理流程以下是化工类公司成本核算制度的管理流程:1. 原材料成本核算化工类公司的原材料成本是成本核算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这个流程中需要做以下工作:1.选择合适的原材料供应商,并与其进行谈判;2.定期更新原材料价格,及时调整采购计划;3.统计原材料的购进、使用和剩余情况;4.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原材料的损耗和废品率。
2. 人工成本核算人工成本是实现生产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算流程如下:1.规定工资基准,并考虑其他福利和补贴;2.记录并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个员工的工作时间;3.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计算员工工资;4.适当考虑加班、调休等情况,并及时调整工资发放计划。
3. 辅助业务成本核算辅助业务成本包括能源成本、设备维修成本、管理费用等,其核算流程如下:1.维护设备的使用记录,计算设备的使用时间和使用成本;2.根据用电量、水量、气量等,计算辅助业务成本;3.统计管理费用,包括租金、人力、办公费用等。
4. 成本汇总和分析以上三个环节的核算都是为了实现成本汇总和分析,其流程如下:1.对以上三个成本分类进行关联;2.统计各种成本的总量及其占比情况;3.根据成本分析结果,制定合理的成本节约方案。
化工部关于纯碱成本核算规程
化工部关于纯碱成本核算规程为了提高纯碱成本的核算质量,加强成本管理,便于各生产纯碱的企业之间交流成本信息,对比、分析成本水平,进一步降低纯碱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结合纯碱的生产、工艺特点,特制定本核算规程。
一、总则(一)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小型生产纯碱的企业,包括氨碱法和联碱法纯碱的成本核算。
(二)按月计算成本,每月一至最后一日为一成本计算期。
成本必须以实际产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进行计算。
产量和消耗,投入和产出的口径必须一致。
(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
凡属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已收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
(四)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划清基本建设,专项工程,专用基金,营业外支出等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摊提费用。
(五)认真做好成本核算和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计量检验、定额管理、领退料手续、报废鉴定和定期盘点等管理制度,保证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各大中型纯碱厂必须建立分级的成本核算制度,必须配齐各级成本核算员。
车间成本应按实际价格计算,如按计划价格计算,必须保证厂部计算实际成本所需要的资料。
二、成本项目及内容(一)成本项目1.原料及主要材料2.燃料及动力3.工资及福利费4.车间经费5.联、副产品扣除6.企业管理费(二)各成本项目内容1.原料及主要材料:指生产过程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所耗用的各种主要辅助材料。
2.燃料及动力:指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外购和自制燃料、动力,包括电、蒸汽、重油、天然气、烟煤等。
烧油特别税和用做动力的蒸汽也在本项目中开支。
3.工资及福利费:指氨碱、联碱系统从事操作的生产工人工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和副食补贴;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扣除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各种奖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按规定计入成本的原料和燃料节约奖。
成本核算操作规程
成本核算操作规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确保准确、高效地完成成本核算任务。
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二、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确保成本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及时性原则:及时收集和处理相关数据,保证成本核算工作的即时性。
3. 分类性原则:将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便于进行统计和分析。
4. 统一性原则:统一成本核算的方法和标准,确保数据的比较性和可比性。
三、操作步骤1. 成本分类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将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直接与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相关,间接成本与生产过程间接相关。
2. 成本要素收集2.1 直接成本的收集- 原材料成本:按照采购记录和入库记录,收集各项原材料的成本。
- 直接人工成本:根据生产人员的工资单和工时记录,收集直接人工成本。
- 直接费用:将直接与产品或服务相关的费用,如能源费用、设备维护费用等进行收集。
2.2 间接成本的分配- 人工费用分配:根据各部门的工时记录和人员工资档案,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 能源费用分配:根据各部门的能耗数据和能源费用记录,按照一定的分配因子进行分配。
- 设备折旧费用分配: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原值和残值等信息,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分配。
3. 成本计算与分析根据成本分类和成本要素的收集,进行成本计算和分析。
对于直接成本,直接累计到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上。
对于间接成本,根据一定的分配方法和标准进行分配,并累计到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上。
4. 成本监控与控制定期对成本进行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偏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五、责任与承诺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有违反,将依据企业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操作规程由成本核算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操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已存在的成本核算工作,如有必要,应进行调整和改进。
化肥类产品成本核算有关规定
化肥类产品成本核算有关规定油财字〔2002〕397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化工成本管理,规范化肥产品的成本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股份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结合化肥产品生产特点,做如下规定:第一条化肥类产品包括合成氨、尿素、硝酸铵等产品,结合其生产特点,以每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产品成本计算采用“逐步结转法”。
第二条化肥类产品的生产装置包括合成氨装置、尿素装置、硝酸铵装置等,其中合成氨装置的辅助锅炉及废热锅炉与合成氨装置一起核算,其他为上述基本生产装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辅助生产装置的成本应单独核算,提供的产品和劳务按实际成本结转到生产装置,并分配到产品成本中。
第三条直接材料成本的计算:1.化肥类产品的直接材料包括天然气、渣油、煤、石油焦、石脑油、炼厂干气等。
2.外购直接材料成本包括材料进价、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运杂费、装卸费、定额内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等。
3.领用和发出直接材料,应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当期直接材料消耗价格,并根据生产统计部门提供的消耗量,计算各月的直接材料成本。
4.根据气头合成氨装置的生产特点及国家氮肥协会的统计口径,其直接材料消耗为原料和燃料消耗的天然气、炼厂干气总量。
第四条辅助材料成本的计算:辅助材料指有助于产品形成的材料,包括各种催化剂、助剂、溶剂等材料,以及生产过程中用于产品包装的包装物(不包括另计价出售及周转使用的包装物)。
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一年的辅助材料成本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计入辅助材料成本。
第五条动力成本的核算:1.根据统计部门确认的各装置动力消耗量作为成本计算的依据。
本企业内各装置互供的动力产品,应以供出方的供出数量作为需求方的消耗量。
2.动力应按实际成本计入产品成本。
第六条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计算:化肥类产品的自制半成品包括合成氨和不具备入库条件的未包装尿素,对外销售的合成氨应作为产成品核算。
自制半成品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
氮肥企业成本核算的关键点分析
所发生的材料 消耗 、 工资 、 费用按合成氨产量( 实物规格) 和 1 0 0 %的粗 甲
醇产 量 按一 定 比例 进 行 分 配 。 多数 化肥 企 业 在生 产 化 肥 的 同时 , 也 以 液 氨或化肥( 尿素 ) 等 作 为 原 料 生 产 企 业 化 工 产 品 。若 以化 肥 ( 尿素) 为 原 料 继续 生产 其 它化 工 产 品 的 .可 增 加 成 本 计 算 步骤 进 行 后续 产 品 成 本 的核 算 。 副 产 品是 耗 用 相 同 的原 材 料 。 经 过 同 一 生 产 过 程 生产 出来 的 。 如 果
一
、
氮肥 企 业成 本 核 算 的 意义
氮肥 是 中 国农 业 消 费 最多 的一 种 化 肥 , 主要 包 括 尿 素 、 硝铵 、 碳铵 、 硫 铵 等 。 氮 肥 的 生 产 以合 成 氨 为 主 要 原 料 .合 成 氨 也 是 重 要 的工 业 原 料, 广 泛 用 于制 药 、 炼油 、 合成纤维 、 合 成 树 脂 等 工 业 。 合 成 氨 工 业 的发 展, 促进 了高压、 催 化、 特殊 金 属材 料 、 煤炭气化等科学技术的发展。
较大 , 为简化核算 工作可作为管理费用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
( 五) 在产 品 、 联 产 品厦 l 产 品成 本 是 否正 确 计 算 根 据化 肥 企 业 生 产 连 续 性 强 。 在 产 品存 量 不 多 。 各 月 阃 波 动 不 大 的 特点 , 可 以 采用 将 当月 料 、 工、 费 全 部 计 人 当月 产 成 品 成本 , 各 步 骤 不 计 算在产品成本。 在 合 成 氨 生 产 的 同 时 联产 甲 醇 的 , 应 以粗 甲醇 作 为 合 成 氨的联产品进行成本核算 , 在联产过程 中, 从 造气至合成( 不包括铜洗)
化工部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
化工部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试行)(1983年11月17日(以(83)化财字第1261号文发布)一、总则成本核算是企业经济核算的重要内容,搞好成本核算工作,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合成氨是氮肥企业的主要产品。
氮肥成本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成氨成本的高低。
为了便于同类氮肥厂之间开展成本对比分析工作,找差距,学先进,降低氮肥的成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型氮肥厂的生产特点,重新修改制订统一的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供各中型氮肥企业在成本核算中遵照执行。
原《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计算办法》即行废止。
为了加强成本核算工作,各中型氮肥厂必须建立两级成本核算体制,配备两级核算的专职成本核算员,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准确、及时地计算成本。
为了提高成本的准确性,各企业必须健全完善计量、验收、领退料和定期盘点原材料、在产品等制度,加强原始记录、定额管理等基础工作。
二、成本项目及内容(一)原材料:指生产过程中直接构成产品实体或实质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所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
按规定开支的原材料节约奖也在本项目中列支。
合成氨的原材料指白煤、焦炭、褐煤、重油、天然气、油田气、炼厂气(甲烷、氢)、焦炉气、氧气、氮气、蒸汽、水、净化材料等。
净化材料指脱硫、脱碳用材料。
包括活性炭、液氨、氨水、硫铵、硫氢化钠、醋酸铜、氢氧化钾、碳酸钾、三氧化三砷、偏钒酸钠、蒽醌二磺酸钠、碳酸丙烯脂等。
(二)动力:指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外购或自产的电力和用作动力与供热的蒸汽。
按规定开支的节电奖也在本项目中列支。
(三)生产工人工资:指生产系统从事操作的工人工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和副食品补贴。
(四)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指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不包括副食品补贴)的11%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实行企业基金制度的企业应扣除奖金计算)。
(五)车间经费:指车间为进行正常生产而耗用的各种材料和支付的工资和各项费用。
国家计委、化工部关于合成氨综合能耗计算规定
国家计委、化工部关于合成氨综合能耗计算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国家经济委员会(已撤销),化学工业部(已撤销),水利电力部(已撤销),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已撤销),国家物资局(已撤销),国家计量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09.13•【文号】[86]化计字第1117号文发布•【施行日期】198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化工部合成氨综合能耗计算规定(1986年9月13日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化学工业部、水利电力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国家物资局、国家计量局以(86)化计字第1117号文发布)一、“合成氨综合能耗”的定义合成氨综合能耗是指合成氨工艺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折算为标准煤之和与报告期合成氨产量(以下简称合成氨产量)之比。
二、“合成氨综合能耗”的计算公式合成氨综合能耗(公斤标煤/吨氨)=[报告期合成氨工艺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公斤标煤)-输出能源量(公斤标煤)]÷合成氨产量(吨)。
三、合成氨产量计算的规定合成氨产量包括:厂内各用氨单位的使用量;出厂的商品液氨量;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的自用量(铜洗和脱硫用);自氨罐弛放气、合成塔吹出气中回收的氨量(按回收产品含氨折100%计)。
合成氨产量不包括:冰机自用氨(损失)量;铜洗、氨水脱硫回收氨水含氨量;碳化清洗塔及排出系统回收塔出来的稀氨水含氨。
(一)产量的核算方法合成氨产量的计量发展目标是以仪表计量为准,从一九八七年元旦起,大、中、小型氮肥企业的氨产量一律以仪表的表记值为准,具体规定如下:1.仪表计量目前有液氨汁量表的企业,其液氨计量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量值传递标准经过部级鉴定通过的仪表(以下所提到的计量表均要符合此要求)。
通过计量表的液氨,必须经过中间槽减压解析液氨中溶解的气体(减压的压力标准,根据各企业氨加工系统对液氨的压力而定),并要进行温度压力补偿,以保证计量准确。
化工企业成本核算流程会计制度设计
化工企业成本核算流程会计制度设计化工企业成本核算流程是管理企业运营和控制成本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化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会计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成本核算流程的设计和核算方法的选择两个方面,探讨化工企业成本核算会计制度的设计。
一、成本核算流程的设计1. 确定成本核算的目标:清晰明确成本核算的目标,如监控成本、分析成本结构、评估产品成本等。
同时需要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2. 确定成本核算的周期:根据企业的运营特点和管理需求,确定成本核算的周期,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或每年。
周期较短可以更及时地获得成本信息,但也增加了成本核算的工作量。
3. 设计成本核算的流程:包括数据采集、成本分配、成本计算和成本报告等环节。
要考虑流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避免繁琐的操作和重复的工作。
4. 确定成本核算的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在成本核算中的职责,确保相关人员理解并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核算方法的选择1. 标准成本法:根据预设的标准成本和实际产出量,计算产出的标准成本,然后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差异,并找出原因。
2. 过程成本法:将整个生产过程划分为若干个环节,逐级分配和计算成本,从而得到每个环节的成本信息。
这种方法适用于生产过程较为复杂的企业。
3. 作业成本法:将每个作业单独计算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间接费用。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存在不同的作业类型。
4. ABC成本法:根据活动的资源消耗情况,分配成本到各个产品或服务,更准确地反映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
适用于企业拥有多种产品或服务,并且需要对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进行深入分析的情况。
化工企业在选择核算方法时,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综合考虑各种方法的优劣,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综上所述,化工企业成本核算流程的设计和会计制度的设计是相互关联的。
通过合理的成本核算流程和科学的核算方法,可以更好地掌握企业的成本情况,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合成氨单耗计算
附件一:《化学工业生产统计指标计算方法》(有关氮肥部分)(1993年)一、产量(一)、合成氨合成氨产量按实物量计算,不折100%的纯品。
合成氨产量包括:①厂内各用氨单位的使用量;②出厂的商品液氨量;③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的自用量(铜洗与脱硫用);④自氨罐驰放气、合成塔吹出气中回收的氨量(按回收产品含氨折100%计);但不包括:①冰机自用氨(损失)量;②铜洗、氨水脱硫回收的氨水含氨量;③碳化清洗塔及回收塔出来的氨水含氨量。
合成氨产量应以仪表计量为准,企业暂没有安装液氨计量表时,合成氨产量一律以最终含氮产品的产量进行核算。
取消氨罐液面计计量法和按氨加工产品耗氨定额核算法计算合成氨产量。
(1)仪表计量:用仪表计量液氨产量时,液氨必须经过中间槽减压解析液氨中溶解的气体,并要进行温度压力补偿,以保证计量准确。
当企业既有总氨表,又有各用户的分表时,氨产量必须与其使用量相平衡,不允许存在产量大而用量小的人为差额。
①总氨表装在氨库前:合成氨产量(吨)=总氨表的表记值+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
②总氨表装在氨库后:合成氨产量(吨)=总氨表的表记值+自用氨量+商品液氨量+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氨罐期末库存-氨罐期初库存)。
③当以各用户的氨计量分表之和作为氨产量时:合成氨产量(吨)=各用户氨计量分表之和(包括自用氨和商品液氨的表记值+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
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是指合成塔吹出气、中间槽解析气、氨罐弛放气回收到系统内加以利用并销售的氨量。
(2)以最终含氮产品核算合成氨产量。
以最终含氮产品核算合成氨产量时,碳酸氢铵、硝酸铵、硫酸铵、氯化铵、尿素等各种固体化肥以及浓硝酸的氨利用率规定为90%;氨水的氨利用率为95%。
合成氨产量(吨)=商品液氨量(吨)+〔折含氮100%的合格固体化肥(吨)+折含氮100%的不合格固体化肥(吨)〕×1.35098+〔折含氨100%的合格氨水(吨)+折含氨100%的不合格氨水(吨)〕×1.05263+自用氨量(吨)+〔氨罐期末库存(吨)-氨罐期初库存(吨)〕式中:1.35098=1/0.82245×90%0.82245是氨的理论含氮量。
化工成本核算方法
化工成本核算方法
《化工成本核算方法》
嘿,咱今儿来聊聊化工成本核算方法。
你知道吗,这可太重要啦!在化工行业里,成本核算那就是关键中的关键。
先来说说原材料成本吧。
化工生产那得用各种原材料啊,这些原材料的价格可不是固定不变的,会随着市场波动。
所以得时刻留意着,算清楚用了多少,花了多少钱。
然后是能源成本,像电啦、水啦、蒸汽啦之类的。
这部分开销也不小呢,得好好统计,不能马虎。
还有人工成本呢,工人的工资、福利啥的都得算进去。
他们可是生产的重要力量呀。
再讲讲设备成本。
那些化工设备可不便宜,购买、维护都要花钱,这都得算到成本里。
生产过程中还会有一些损耗呢,这也得考虑进去,不能不当回事儿。
另外,管理费用也不能忽略。
各种办公费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等等。
总之,化工成本核算特别复杂,要方方面面都考虑到。
只有把成本算清楚了,才能知道企业到底赚不赚钱,才能更好地做决策。
我觉得化工成本核算真的是化工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马虎不得!。
化工企业成本核算流程内部控制要求
化工企业成本核算流程内部控制要求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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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厂成本核算
肥料厂成本核算第一篇:肥料厂成本核算生化肥料厂的成本核算1.生产肥料领用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实价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或先进先出法计算借:生产成本—肥料(挂“肥料品种”的核算项目)贷:原材料—鸡粪、猪粪;贷:辅助材料—钙粉、木屑、草炭、统糠、普钙、尿素、硫酸铵、氯化铵、氯化钾、磷酸一铵、生物菌种、其他成分等。
注:原材料、辅助材料财务上需设明细分类帐进行收、发、存核算。
2.分配直接生产工人工资及附加费借:生产成本—肥料(挂“肥料品种”的核算项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动保险费等3.预提或分配本月外购动力借:生产成本—肥料—外购动力(挂“肥料品种”的核算项目)贷:其他应付款—(外部单位往来)南宁供电所(贷:银行存款)4.分配其他直接费借:生产成本—肥料—固定资产折旧费(挂“肥料品种”的核算项目)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肥料厂折旧5.归集制造费用借:制造成费用—肥料厂—相应子目贷:银行存款(现金)—本月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修理费—不再归集到“其他直接费”)贷: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员工伙计补贴等)贷: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用)贷: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工人领用的防护用品6.分配制造费用借:生产成本—肥料(挂“肥料品种”的核算项目)贷:制造费用—肥料厂9.完工后,结转肥料生产成本借:库存商品—肥料(挂“肥料品种”的核算项目)贷:农业生产成本—肥料(挂“肥料品种”的核算项目)10.库存原材料、辅助材料月终(年终)帐面数与实物数进行盘点,发生盘亏(盈)或毁损借:待处理财产损益—流动财产损益贷:原材料或辅助材料借:制造费用—流动财产损失(肥料厂不列管理费用,盘盈冲减—属收、发、保存过程的合理损耗)借:营业外支出—(属自然原因如天灾,失窃)贷:待处理财产损益—流动财产损益第二篇:肥料厂财务工作总结财务部门工作总结财务部门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在公司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财务重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部门职责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总结经验更好的完成以后的工作,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总结:一、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本,财务部门计划担当着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核算,管理,风险评估及投资融资决策等工作。
HG 29804-1991 合成氨产品能源消耗量的计算方法
e— 合 氮生 过 中 助 附 生 统 耗的 种 源 耗能 u t 成 产 程 辅 、 属 产亲 消 某 能 和 工质及其损失
里;
K— 某种能源拆标准煤系数 ; ; , — 能源种数。 单 位产 品综合能耗:
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能凉 消耗及.损失量。不包 &建、生活 括I 用能和向体系 外的能源;出 u 1 至。 . . 3 . 能源包括一次、 .1 2 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 能原盘以 计皿为准。原料、燃 、 料热谁以实侧值为 准。电能热值一律按 。 0 千克 . 4 标准煤/ 4 千瓦小时计算, 他产品共用的辅助、附 与其 属系统能
2 ( 80 千卡 / 米. 0 标 )
0 . 71 9
压缩 空气
趁风
00 0 .4
00 0 .3
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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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米 ,
0 . 60 4
二峨 化 跳气
1. 兆患/ ( 96 6 标米. ) 4 ( 70千卡/ 0 #w ) 62 兆盘/ ( .8 标米. ) 1 ( 30午卡/ 0 rw )
b .商品 氨且 ;
。 合成抓生产过程中的自 . 用氮盘( 铜氮液洗. 水脱硫等) 氨 ; d .氨罐弛放气、 解析气、 成塔吹出气中回收的氮是。 合 3 可比单位产品绦合能耗: . 4 3 . 可比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系统中直接消耗的能源最, .1 4 它包括:从造气护( 气化护、 裂解炉 ) 开始, 气体净化、 气体压缩、 成、 氨合 辅助锅护、 冰机以及氨库工序的直 接能耗 盘,不包括辅助、 附属系 统能耗和系统外损失 爱和分 摊 也 不包括正常或事故开停车过程的能耗量。
.0 千卡 / ) 0( 吨 1.3 兆焦 吨 / ) 4 2( 3 ( 0千卡 / ) 4 0 吨 2.3 ) g / ) 8 4(k 吨
合成氨工段全算
合成氨全算1.2m合成流程简图1-氨冷器 2-冷交 3-循环机 4-合成塔 5-热交6-废热锅炉 7-软水预热器 8-水冷器 9-氨分 10-液氨储罐合成氨物料衡算一已知条件及设计条件2、合成甲烷控制14.5%3、进塔氨含量2.5%,出塔氨含量13.2%4、催化剂填装量11.24 M35、水冷器的出口气体温度35 ℃6、1.2m合成系统设计生产负荷15t/h7、系统工作压力31.4Mpa8、计算标准1tNH3衡算数据查询有限,有的时候采用了资料上现成的数据,没有符合当前的系统状态。
二计算注:甲烷为操作值,氢为表测值,氨为实验值,氩为假设值,氮气为反推值,在这个气体成分下,氢氮比为2.6为合理值。
2、合成塔出口气体成分假设合成塔的进口气体量为A mol ,则有出塔氨量为A 09452.0%2.131 2.5%)-(13.2%*A G =+=mol除去氨外出塔的气体量为A-0.09452A=0.90547AmolyNH 3=13.2%yCH 4=0.145A/0.90547A=0.1601=16.01%yN 2=AA A 90547.0)5.0*0945.0(225.0-=19.63%yH 2=AA A 90547.0)5.1*0945.0(595.0-=50.05%yAr=0.01A/0.90547A=1.10%合成率=)025.001.0145.01(*2*09452.0---A A =23.05%4、氨分出口气体成分分离下有物料总衡算式F 总=V 气+L 液 两相平衡有)()()(i x i y i K = i 是组分 x 是液相中分比 y 是气相中的分比 )(i K 为组分i 的相平衡常数LV i Lx i F L i Lx V i Lx i F L i Lx V i Vy i K 1)1)()(()()()())(())(()(-=-== 推出)()(1)()(i K LVi Lx i F =- 公式变形 )(1)()()()(i L i K LVi F i Lx =+=∵∑=)(i L L∴气态组分Li L i x )()(=液态组分Vi L i F V i V i y )()()()(-==假定氨分进料量为A mol在35℃,29Mpa 时有相平衡常数表假设V/L=21.36)()()(i K L /V 1i F Li +=L NH3=0.04267315A mol L CH4=0.000913983A mol L Ar =1.82315E-05A mol L H2=0.000850612A mol L N2=0.000266018A mol液相总和L=0.044721994A ;V=A-L 新的V/L=21.36036244V/L 误差=-1.69684E-05,验证气液比正确 液相中各成分含量为xNH3=LNH3/L=0.95418709=95.42% xCH4=0.020437=2.04% xAr=0.000407663=0.04% xH2=0.019019989=1.901% xN2=0.005948259=0.059% 气相中的各成分含量 yNH3=VNH3/V=9.351% yCH4=16.758% yAr=1.150% yH2=52.304%5、冷交出液相成分引用数据,此数据我没有查(-10℃,28Mpa 相平衡常数)6、球罐出口气相与液相成分 氨分和冷交共同放氨,进入球罐 则氨分分离的氨G%=)1(*)y (y )y y (*)1(氨分出口氨含量进塔氨含量出塔氨含量氨分出口氨含量出塔氨含量进塔氨y y ---+y 为气相G%=40.676%即氨分的分离量为40.676%,冷交分离量为59.324%进入球罐的混合物的成分为W(i)=0.406氨分液相(i)+0.593冷交液相(i) i 为成分)()(i K L /V 1Li +=设球罐的气液比为V/L=0.071 L NH3= 0.932433729A mol L CH4= 0.000879792A mol L Ar = 7.16828E-06A mol L H2= 0.0002975A mol L N2= 9.08041E-05A mol液相总和L=0.044721994A ;V=A-L 新的V/L=0.070997503V/L 误差=0.00352%,验证气液比正确 液相中各成分含量为 xNH3=LNH3/L=99.863% xCH4=0.094% xAr=0.001% xH2=0.032% xN2=0.010%气相(驰放气)中的各成分含量 yNH3=VNH3/V=59.720% yCH4=16.019%yAr=0.415% yH2=18.321%7、球罐物料衡算 以1tNH3为标准计算1tNH3存在的必要体积=1000/(17/22.4)/99.863%=1319.449NM 3 吨氨中的各成分体积为在必要体积中的百分占有量即必要体积乘以百分比球罐中气液比为总体积=吨氨各成分+驰放气各成分= 1413.603219NM3反向核算个成分百分比=(吨氨中i 成分量+驰放气中i 成分量)/总体积 NH3%=(1317.647059+55.9466263)/ 1413.603219=0.971696772 同理 其他成分有表两表比较有各成分比例大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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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试行)(1983年11月17日(以(83)化财字第1261号文发布)一、总则成本核算是企业经济核算的重要内容,搞好成本核算工作,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生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合成氨是氮肥企业的主要产品。
氮肥成本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成氨成本的高低。
为了便于同类氮肥厂之间开展成本对比分析工作,找差距,学先进,降低氮肥的成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型氮肥厂的生产特点,重新修改制订统一的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供各中型氮肥企业在成本核算中遵照执行。
原《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计算办法》即行废止。
为了加强成本核算工作,各中型氮肥厂必须建立两级成本核算体制,配备两级核算的专职成本核算员,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准确、及时地计算成本。
为了提高成本的准确性,各企业必须健全完善计量、验收、领退料和定期盘点原材料、在产品等制度,加强原始记录、定额管理等基础工作。
二、成本项目及内容(一)原材料:指生产过程中直接构成产品实体或实质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所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
按规定开支的原材料节约奖也在本项目中列支。
合成氨的原材料指白煤、焦炭、褐煤、重油、天然气、油田气、炼厂气(甲烷、氢)、焦炉气、氧气、氮气、蒸汽、水、净化材料等。
净化材料指脱硫、脱碳用材料。
包括活性炭、液氨、氨水、硫铵、硫氢化钠、醋酸铜、氢氧化钾、碳酸钾、三氧化三砷、偏钒酸钠、蒽醌二磺酸钠、碳酸丙烯脂等。
(二)动力:指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外购或自产的电力和用作动力与供热的蒸汽。
按规定开支的节电奖也在本项目中列支。
(三)生产工人工资:指生产系统从事操作的工人工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和副食品补贴。
(四)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指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不包括副食品补贴)的11%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实行企业基金制度的企业应扣除奖金计算)。
(五)车间经费:指车间为进行正常生产而耗用的各种材料和支付的工资和各项费用。
其明细项目如下:1.工资:指车间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化验工人、修理工人、搬运工人及勤杂人员的工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和副食品补贴。
2.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指按上述第(1)项人员工资总额(不包括副食品补贴)的11%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实行企业基金制度的企业应扣除奖金计算)。
3.折旧费:指按上级核定的折旧率提存的固定资产折旧。
4.修理费:指生产系统的设备和房屋的大修理、经常维护检修费用及结合检修进行的小改小革而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费用。
在本项目下设两个子目:(1)大修理费:指按上级规定的大修理提存率计提的大修理基金。
(2)中、小修理费:指为维护正常生产进行的中、小修理费用。
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耗用的各种维修材料、更换的部分填料(如铁环、瓷环、塑料环等)以及辅助部门转入的劳务费用。
检修更换下来的备品配件,经修复后留在车间只做实物保管的,不作价扣除,再用于生产检修时也不增加修理费用。
退库的备品配件应照实折价从检修费用中扣除。
5.催化剂(媒介物)摊销:指生产过程中为加速化学反应所耗用的各种催化剂,分期摊入成本的费用。
包括变换用氧化触媒、转化用镍触媒、低温变换用铜触媒、甲烷化用镍触媒、合成用氨触媒等。
6.办公费:指车间办公及岗位记录用的办公用品费用。
7.水电费:指车间非生产用水、电费。
8.取暖费:指车间所支付的取暖费。
9.机物料消耗:指为维护正常生产所耗用的机物料,如:压缩机油、冷冻机油及其它润滑油(包括油回收工段的物料消耗和费用)、棉纱、灯泡、电池、手电筒、化验材料等。
为考核润滑油的消耗,在机物料消耗项下设“其中:油耗”,反映耗油金额。
10.保险费:指车间财产保险支出的费用。
11.低值易耗品摊销:指生产维修和分析化验领用的各种小型工具、易损仪器、低值易耗品摊销的费用。
12.劳动保护费:指生产系统所发生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支付的保健费和清凉饮料费。
13.在产品盘亏和毁损(减盘盈):指车间所发生并报经批准由产品成本负担的在产品盘亏和毁损。
在产品盘盈应从本项目中减除。
14.排污费:指车间发生按规定支出的各种排污费。
15.其它:指不属于以上各项目而应由车间经费负担的费用(如租赁费等)。
(六)扣除副产品:指在生产合成氨的同时生产的能够自用或出售的副产品(如二氧化碳、硫磺等),应从合成氨成本中折价扣除。
三、各成本项目的计算(一)主要原材料1.原材料消耗的计算。
(1)白煤(焦炭)消耗的计算:在计算合成氨耗用白煤(焦炭)时,应同时计算三项消耗:①全煤(焦)耗;②入炉实物量煤(焦)耗;③折标煤(焦)耗。
全煤(焦)耗,是指设炉前未过筛的煤或焦的总量。
即:根据领料单计算的煤(焦)耗。
入炉实物量煤(焦)耗,是指过筛后转入炉内的实物量,不包括入炉前筛出的粉煤(焦)数量。
折标煤(焦)耗:是指折合标准含炭量计算的入炉煤(焦)耗。
即:入炉实物量×(1-水份%)×干基含碳%÷84%折标煤(焦耗)=————————————————————————合成氨产量(2)以褐煤为原料的企业,只计算褐煤的实物消耗量。
(3)造气炉渣中的返焦(二碳)和从集尘器中回收的煤(焦)灰,不从煤(焦)耗用量中扣除。
返焦(二碳)再用于造气生产时,不再计算煤(焦)耗用量。
(4)重油及其它气体原料,按实物消耗量计算。
(5)生产耗用的氧气,按实际消耗量计算。
(6)蒸汽耗用量以进口的总流量表计量为基准,包括工艺设备、管道保温用汽,不包括副产品用汽和生活用汽。
氨生产过程中副产的蒸汽用于氨生产系统时不计算消耗量,外供时列作副产品回收处理,从合成氨成本中扣除。
(7)清水的消耗,一次水和循环水可以合并计算单耗和成本,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分别计算其单耗和成本。
(8)脱硫和脱碳耗用的材料按当月设料量计算。
为单独考核自用氨的消耗,在净化材料项下列“其中:自用氨”一项。
回收加工再用的铜盐和铜泥不从消耗中扣除,发生的加工费用直接计入净化材料成本内。
(9)有外供煤气的单位,其外供煤气的原料消耗和成本,应从造气过程的各项消耗和成本中扣除,另行计算。
2.原材料的计量单位。
为便于消耗和价格的计算,将计量单位和计价单位统一确定如下:品名计量单位计量小数计价单位计价小数白煤、焦炭、褐煤吨三位元两位重油吨三位元两位各种原料气千立方米三位元两位氢、氮、氧气千立方米三位元两位蒸汽、软水吨三位元两位清水、循环水千吨三位元两位自用氨吨三位元两位电千度三位元两位3.原材料价格的计算。
(1)大宗原材料:白煤、焦炭、褐煤、重油及各种原料气,按实际价格计算。
全煤(焦)价格包括采购价、途耗、入库前运杂费。
按规定开支的节煤奖不计入煤价,在原材料项下单列一项“节煤奖”反映。
在原材料项下增设“原料整理费”,反映原料车间发生的煤(焦)转堆、筛选费用和返焦分选费用。
重油价格包括卸车和管道输送过程中耗用的蒸汽费。
各种气体原材料价格,要加上管道输送过程中的损耗。
(2)耗用自产液氨的价格按上月实际成本计算。
(3)水、汽价格按实际成本计算。
(二)动力的计算1.合成氨耗电量,系指合成氨生产各工序从原料出库至氨入库用电量之和。
包括车间照明、安全通风、排气降温用电量,不包括副产品加工用电量。
2.用电量以变电后的电表计量为依据,厂区供电线路损失和变压器自耗电量,由全厂供电部门成本负担,不得直接进入生产消耗。
3.以蒸汽作动力用于传动设备(压缩机、泵)的耗汽量,可按动力实际用量计算消耗,在本项目中反映。
其它设备一般用量不大的,均列入原料用汽一并计算。
4.氨生产系统冷量不足而开冰机的耗电量应计入合成氨电耗内。
但为尿素、商品液氨生产而增开冰机的耗电量应计入尿素、商品液氨的成本中。
5.电、动力用汽的价格,按实际成本计算。
(三)催化剂(媒介物)摊销的计算各种触煤应按计划规定的使用年限将其价值分月计入氨成本。
1.各种催化剂(媒介物)因使用寿命不同,为加强管理,要求分炉(塔)掌握摊销。
2.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触媒更换期延长,待摊费用全部摊完时,不再继续分摊。
如因操作条件不佳或事故,触媒活性急剧衰退,使用期比计划缩短需要全部更换时,应在最后一个月份将其余额一次摊入成本;需要局部报废的,应在当月将报废部份的金额一次摊入成本。
3.新充填的全部或部分触媒,应重新鉴定,按计划使用期确定新的摊销额。
计算公式如下:全部更换时:本期更换的触媒数量×单价每炉(塔)月摊销额=————————————计划使用月数部分更换时:(本期更换的触媒量×单价)+原摊销余额-报废部分金额每炉(塔)月摊销额=——————————————————————————计划使用月数注:更换(报废)部分金额=原摊销余额×报废触媒占炉(塔)触媒%。
4.废旧触媒进行筛选所发生的费用,列入媒介物的成本中。
四、联产品及副产品成本的计算(一)联产品的计算1.氨联醇成本的计算。
在氨生产的同时联产甲醇的,应以粗甲醇为联产品核算对象,并以储槽液面计算产量。
在联产过程中,从造气至合成(不包括铜洗)所发生的材料消耗、工资、费用按合成氨产量(实物规格)和100%的粗甲醇产量以1∶1.2的比例进行分配。
计算公式如下:造气至合成(不包括铜洗)发生的材料(动力)总量———————————————————————=氨联醇消耗定额(100%粗甲醇产量×1.2)+合成氨产量(氨联醇定额×合成氨产量)+铜洗的材料(动力)消耗量=合成氨耗用的材料(动力)。
氨联醇所发生的全部工资和费用,均按1∶1.2比例分配,其计算公式同上。
2.氨联碱的成本计算氨联碱尚无统一的成本计算方法,(正在调查研究拟定中)。
有两点应当明确:①氨生产系统供出的二氧化碳按副产品从合成氨成本中扣除,进联碱成本;②供给联碱使用的氨按实际耗氨量分配。
1.副产品的品名和计量单位:副产品名称计量单位硫代硫酸钠公斤硫磺公斤干冰公斤液体CO2 公斤蒸汽吨稀氨水吨CO2,甲烷气及各种气体副产千立方米2.副产品回收量计算。
各种副产品都要计算回收数量。
硫磺、干冰按实际入库量计算;液体和气体CO2 、蒸汽、稀氨水、甲烷气和各种气体产品按供应外厂的销售量和供给本厂其它产品的实际用量计算。
本厂其它产品(包括尿素、碳铵、联碱)耗用的二氧化碳数量,没有仪表计量的,可暂按测定数据确定。
合成氨自用量不做副产品回收计算。
回收总量(入库或销售量)单位副产品回收量=————————————合成氨产量3.副产品价格的计算。
各种副产品均采用“固定价格扣除法”进行计算。
价格确定后,年内一般不做变动。
计算公式:副产品价格=外销价-税金-包装物。
副产品需要进一步加工时,应单独计算成本。
计算公式:加工后副产品成本=加工前成本(即:从合成氨成本中扣除数)+加工费用。
4.本厂自用二氧化碳扣除单位按每千立方米变换气成本的一半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