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伤仲永详注
王安石《伤仲永》详注
王安石《伤仲永》详注伤仲永:“伤”本来是形容词,“哀伤”、“悲伤”之义,这里活用作动词,是“为……悲伤”、“为……哀伤”之义。
这种用法交为动用法。
一、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1.金溪:当时抚州的金溪县(现在的江西省金溪县),是作者王安石的外祖父吴畋的家乡。
2.民:百姓,平民。
3.世:代,世代,好几辈子。
初中课本《语文》(七年级下册):“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隶,属于。
”高克勤《王安石诗文选评》:“世隶耕:世代务农。
隶,属于。
”“隶”是动词,隶属、属于、附属,“耕”也是动词,“耕作”,那么“世隶耕”应解释为“世代属于耕作”之类,但这根本不成话。
“属于”、“隶属”、“附属”之后应紧接名词,所以“耕”字应该是动词活用作名词,耕作之人、种地的人。
曲德来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版《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隶,附属。
隶耕,谓属于耕种之家。
”《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正是将此“耕”字解释为“耕田人”、“农户”。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世隶耕——世代耕种农田。
隶耕,属于耕田人的户籍。
隶,属于。
”这也是将“耕”解释为“耕田人”,只不过是认为“隶耕”是说户籍上属于耕田人。
4.此句中“金溪民方仲永”是主语,“世隶耕”是谓语,所以初中课本《语文》(七年级下册)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译为“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如此翻译的,大有人在,可是“方仲永”是一代人,怎么能说他“世代以种田为业”呢?其实此句是说方仲永的家人“世代以种田为业”,可认为“世隶耕”之前省略了“其家”。
二、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1.生:出生。
“生五年”即出生了五年。
2.未:副词,不是“尚未成年”的“未”(“没有”的意思),而是“未可厚非”、“未敢苟同”的“未”,意思是“不”。
3.书:动词,书写,写。
就是“书法”、“振笔直书”的“书”。
4.“忽啼求之”应该怎样断句?是“忽/啼求之”还是“忽啼/求之”?按照前一种断句法,此句应翻译为“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按照后一种断句法,此句应翻译为“忽然哭起来要这些东西”。
文言文:《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宋朝: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长生五年,何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亲母亲、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来宾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祖先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可以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大家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大家,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这样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大家;今夫不受之天,固大家,又不受之人,得为大家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未曾认识书写工具。
突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觉惊诧,就向街坊那边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马上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奉养父亲母亲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要旨,给全乡的秀才赏析。
此后,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马上就能达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赏识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觉特别惊诧,逐渐地都以来宾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费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益可图,就每日率领着仲永四周拜会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好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可以与以前的名望相当。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状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逝了,和一般人没有什么差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畅聪颖,是天生获得的。
他的天分,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异得多;但最后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是由于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获得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遇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庸的人;那么,此刻那些原来就不天生聪慧,原来就是平庸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莫非成为一般人就为止了吗?【说明】伤:悲伤,痛惜。
《伤仲永》全文与翻译
《伤仲永》全文与翻译《伤仲永》全文与翻译导语:伤仲永原文出自王安石作品,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这是关于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伤仲永》全文与翻译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伤仲永——王安石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人材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邪?”。
【译文】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
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
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伤仲永》原文及译文
伤仲永作者:〔宋〕王安石原文:金溪平易近方仲永,世隶耕.仲长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怙恃.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不雅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不雅者.邑人奇之,稍稍来宾其父,或以货币乞之.文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祖先还家,于外氏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克不及称前时之闻.又十年,还自扬州,复到外氏问焉,曰:“泯然世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世人,则受于人也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斯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世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世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世人罢了耶?译文:金溪县的乡平易近方仲永,家里世代务农.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曾见过纸.笔.墨.砚等文具,(一天)溘然哭叫着要这些器械.他父亲以为惊异,向邻人借来给了他,他连忙写下了四句诗,并且本身题上了本身的名字.他的诗以伺候怙恃,联结同宗族的工资宗旨,传给全乡的秀才(争着)观赏他的诗作.从此,指定题才叫他写诗,他连忙就能写成,诗的文采和义理都有可取之处.同县的人以为他才干不凡,逐渐地请他父亲带他去做客,有的人还用财帛和礼品求他作诗.他的父亲以为那样做有利可图,就天天领着仲永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进修.我听到这件事已经良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老家,在舅外氏看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就不像先前那样聪清楚明了.又过了十年,我从扬州回籍,又到了舅外氏,问仲永的情形,(舅舅告知我)说:“(仲永的才干已经)消掉,像通俗人一样了.“王师长教师说:“仲永的通晓.融会才能是禀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干的人高得多,最终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导.像他那样生成愚蠢,如斯有才干,没有受到后天的教导,尚且要成为平常的人;(那么)如今那些不是生成愚蠢,本来就平常的人,又不接收后天的教导,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生怕都不克不及够吧?”。
七年级语文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知识点
七年级语文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知识点(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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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教版伤仲永原文及课下注释
伤仲永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1.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伤:哀伤,叹惜。
2.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3. 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4.尝:曾经。
5.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
6.异焉:对此(感到)诧异。
7.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8.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9.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
收:聚、团结。
10.自是:从此。
11.立就:立刻完成。
12.文理:文采和道路。
13..邑(yì)人:同县的人。
14..稍稍:渐渐。
15.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
宾客,这里指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16.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17.利其然:以此为有利可图。
18.扳(pān):通“攀”,牵,引。
19.环谒(yè):四处拜访。
20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21.称:相当,相称。
22.泯(mǐn)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
众人,常人。
矣,语气词。
23.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24.通悟:通达聪慧。
25.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
受,承受。
26.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
贤,胜过、超过。
材人,有才能的人。
27. 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
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的禀赋,一指后天的教育。
28.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伤仲永》原文及译文
伤仲永作者:〔宋〕王安石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文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十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受于人也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的乡民方仲永,家里世代务农。
仲永长到五岁时,还不曾见过纸、笔、墨、砚等文具,(一天)忽然哭叫着要这些东西。
他父亲感到惊奇,向邻居借来给了他,他立即写下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的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争着)欣赏他的诗作。
从此,指定题才叫他写诗,他立刻就能写成,诗的文采和义理都有可取之处。
同县的人认为他才能非凡,渐渐地请他父亲带他去做客,有的人还用钱财和礼物求他作诗。
他的父亲觉得那样做有利可图,就每天领着仲永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已经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老家,在舅舅家看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作诗,就不像先前那样聪明了。
又过了十年,我从扬州回乡,又到了舅舅家,问仲永的情况,(舅舅告诉我)说:“(仲永的才华已经)消失,像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的注释
伤仲永的注释1.【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吕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日"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2.【注释】【1】《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有删节。
伤,哀伤。
【2】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
【3】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隶,属于。
【4】尝:曾经。
【5】书具:书写工具。
指笔、墨、纸、砚。
【6】异焉:对此(感到)惊异。
【7】旁近:附近。
这里指邻居。
【8】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为,这里作动词用。
【9】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
收,聚、团结。
【10】自是:从此。
【11】立就:立刻完成(写好)。
【12】文理:文采和道理。
【13】邑人:同县的人。
【14】稍稍:渐渐。
【15】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
宾客,这里作动词用,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16】巧:索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17】利其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18】扳(pn):同“攀”,牵,引。
【19】环谒(y):四处拜访。
【20】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21】先人:祖先,这里指王安石的死去的父亲。
【22】称(chn):相当。
【23】泯(min)然:消失。
这里是毫无特色的意思。
3.【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北宋朝(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7.与:给;8.书:写;9.为:题写;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11.观:欣赏;12.自是:从此;13.是:这、此;14.就:完成;15.者:......的地方;16.稍稍:渐渐;17.或:有人;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19.邑人:同县的人;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22.扳:通“攀”,牵,引;23.环谒:到处拜访;24.使:让;25.从:跟从;26.称:相当;27.闻:听说;知道28.泯然:完全。
伤仲永(王安石)译文、注释、课文分析及练习
伤仲永(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注释】伤仲永(伤:哀伤,叹惜。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及译文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及译文《伤仲永》朝代:宋代作者: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5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亡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7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文言文:《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注释】伤:哀伤,叹息。
伤仲永原文翻译及赏析
伤仲永原文翻译及赏析伤仲永原文翻译及赏析导语:这是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下面是店铺收集的伤仲永原文翻译及赏析,欢迎阅读。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七年级下册语文伤仲永知识点
七年级下册语文伤仲永知识点七年级下册语文伤仲永原文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七年级下册语文伤仲永文言字词虚词用法之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于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然1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2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通假字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1形容词作意动词“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意思“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2名词作意动词“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3名词作状语“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4动词用作状语“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一词多义自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闻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其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然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为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贤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名词作动词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文言句式1判断句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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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翻译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
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到老家金溪,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
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注释伤:哀伤,叹息。
伤仲永(原文、重点字词解释以及翻译)
请大家都想想说说:这颗种 子的结局怎样?
种子干瘪了,死了,再也不能开世 上最美的花,结世上最甜的果。 没了大地的营养,没了风雨的磨炼, 少了后开的培养,种子再好也不可能体 现它的价值。 种子如此,那先天聪明优秀的人呢? 不经过后天的努力学习,他(她)会怎 样?让我们来看方仲永吧,听听他的故 事。
伤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 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 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相称
完全。指原先的特点 完全消失了
译文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 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 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 (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 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 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 回答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成为 普通人了。”
启示:从方仲永身上汲取教训: 不能自恃聪明,放弃用功,而 思考勤奋努力,刻苦学习,才 能取得好成绩。
填空
1. 《伤仲永》的作者 王安石 是 宋 代政治 家、文学家。 2. 本文选自《 临川先生文集 》。
读准下列加红色的字音 wéi 自为其名 yì 邑人奇之 pān 日扳仲永 yè 环谒于邑人 不能称前时之闻 chèn mǐn 泯然众人矣
翻译下列句子 注意其中加红色的词的意思 1.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 乞之。
• • • 同乡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 亲去做客,有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奇:对……感到惊奇;认为……是奇才。 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不使学。 •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 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 (他)学习。 •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 做有利可图。
课本伤仲永原文及翻译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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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伤仲永翻译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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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伤仲永》详注伤仲永:“伤”本来是形容词,“哀伤”、“悲伤”之义,这里活用作动词,是“为……悲伤”、“为……哀伤”之义。
这种用法叫为动用法。
上海辞书出版社《古文鉴赏辞典》:“题内的‘伤’字就可能具有多层意蕴。
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
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
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
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一、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1.金溪:当时抚州的金溪县(现在的江西省金溪县),是作者王安石的外祖父吴畋的家乡。
2.民:百姓,平民。
3.世:代,世代,好几辈子。
初中课本《语文》(七年级下册):“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隶,属于。
”高克勤《王安石诗文选评》:“世隶耕:世代务农。
隶,属于。
”“隶”是动词,隶属、属于、附属,“耕”也是动词,“耕作”,那幺“世隶耕”应解释为“世代属于耕作”之类,但这根本不成话。
“属于”、“隶属”、“附属”之后应紧接名词,所以“耕”字应该是动词活用作名词,耕作之人、种地的人。
曲德来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版《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隶,附属。
隶耕,谓属于耕种之家。
”《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正是将此“耕”字解释为“耕田人”、“农户”。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世隶耕——世代耕种农田。
隶耕,属于耕田人的户籍。
隶,属于。
”这也是将“耕”解释为“耕田人”,只不过是认为“隶耕”是说户籍上属于耕田人。
4.此句中“金溪民方仲永”是主语,“世隶耕”是谓语,所以初中课本《语文》(七年级下册)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译为“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如此翻译的,大有人在,可是“方仲永”是一代人,怎幺能说他“世代以种田为业”呢?其实此句是说方仲永的家人“世代以种田为业”,可认为“世隶耕”之前省略了“其家”。
二、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1.生:出生。
“生五年”即出生了五年。
2.未:副词,不是“尚未成年”的“未”(“没有”的意思),而是“未可厚非”、“未敢苟同”的“未”,意思是“不”。
3.书:动词,书写,写。
就是“书法”、“振笔直书”的“书”。
4.“忽啼求之”应该怎样断句?是“忽/啼求之”还是“忽啼/求之”?按照前一种断句法,此句应翻译为“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按照后一种断句法,此句应翻译为“忽然哭起来要这些东西”。
三、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初中《语文》注释“异焉”为“对此(感到)诧异”。
据此可知,编者认为“异”等于“感到诧异”,“焉”等于“对此”。
高克勤《王安石诗文选评》:“异:惊奇。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父异焉——他的父亲感到很惊奇。
焉,代词兼语气助词,指代仲永要文具的事。
”这等于将“异”字理解为“感到惊奇”,与“感到诧异”一样。
“异”字有“惊奇”、“诧异”、“惊异”的意思。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②奇怪,惊奇。
《左传·桓公二年》:‘哉,君之名子。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容貌甚伟,时人异焉。
’”《辞海》:“异:⑤惊异;诧异。
陶潜《桃花源记》:‘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
’”“惊奇”、“诧异”、“惊异”均为形容词,形容词不能带宾语,而“渔人甚异之”的“异”带有宾语“之”,所以这个“异”是形容词活用作及物动词,意思是“对……感到惊奇(诧异、惊异)”。
“父异焉”、“时人异焉”的“异”是不是活用作动词,这要看如何理解“焉”字。
如果把“焉”字理解为兼词,相当于“于是”、“于此”、“对此”,那“异”就是形容词活用作不及物动词,意思是“感到惊奇(诧异、惊异)”。
如果把“焉”字理解为语气助词(有人叫做语气词),那“异”就不必视为活用作动词,就是“惊奇”、“诧异”、“惊异”的意思。
初中《语文》、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都将“父异焉”的“焉”视为兼词,所以可以将“异”视为活用作不及物动词。
2. 曲德来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版《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借旁近与之:此句有省略。
谓借旁近人家的书写工具笔砚之类物事给他。
”“旁近”是指的邻居,“借旁近”不是“借邻居”,而是“向邻居借”,这里的“借旁近”是“借于旁近”的省略(“于”是“向”的意思)。
向邻居借什幺呢?当然是“书具”,所以可认为“借旁近”之后省略了“之”(这个“之”指代书具)。
借来书具干什幺?借来的目的是“与之”,即给他。
“与”是动词,给;“之”是代词,他,指方仲永。
3.即:立即,马上。
书:动词,写,书写。
诗四句:四句诗。
(黄瓜二斤,就是“二斤黄瓜”。
)4.《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王安石卷)将“自为其名”注释为“自己给自己起了个名字”。
此种注释荒唐至极,不可信。
初中《语文》注释为“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唐宋八大家文选》:“自己为它(指所写的诗)立题目。
一说,自己在诗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这两种注释比前一种明显更合理,其区别在于“自己为它(指所写的诗)立题目”,相当于认为“其”指诗;“自己在诗稿上写上(题上)自己的名字”,相当于认为“其”是指方仲永自己。
比较而言,应该说把“其”看成指代仲永作的诗更合适,因为前面说“书诗四句”,就是先写了四句诗,不仅如此,现在他又给自己的诗题上了名字,这更显出了方仲永的“通悟”。
这里的“为”读wéi,是动词,写上、题上的意思;不读wèi。
鲁永贵、朱怀芳《<伤仲永>注解析疑》(文载《语文教学之友》2010年第9期):“对于‘并自为其名’,几乎所有资料都解释为‘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细想一下,作者在这里要突出的是方仲永超人的天资,‘无师自通’,‘未尝识书具’却能‘书诗四句’,即是神童的具体表现。
而在此之下,仅仅是‘自己题上(实际上是署上)自己的名字’,实在没有多少值得称奇的地方。
所以,作者也许是以‘并’字的递进意义,进一步强化方仲永令人不可思议的天赋之才。
如果把‘自为其名’理解为‘自己(为诗)拟定了题目’,就更为合理了。
这里的关键是对‘其’字的理解。
‘其’是代词,那幺究竟是指代什幺呢?如果是指代方仲永,‘其名’无疑就是方仲永的名字。
如果是指代所作诗句,那幺‘其名’就应该是诗的题目了。
在古汉语中,代词承贷内容的最主要特点之一,就是指代距最近的名词或事件。
‘诗四句’距‘其’最近,因而,‘其’称代的也应是‘诗四句’。
如果将‘其名’理解为‘方仲永的名字’就有平淡之感,更犯不着用‘并’字加以强调了。
”四、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1.其:人称代词,他的,作“诗”的定语。
“其”这里指方仲永。
以:介词,拿,用。
为:动词,作为,当做。
意:意思,内容,思想内容。
2. 收族:“收”本来是“聚集”、“聚拢”的意思,这里引申指“团结”。
“收族”指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
《仪礼·丧服》:“大宗者,收族者也。
不可以絶。
”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疎,序昭穆。
”《礼记·大传》:“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
”陈澔集说:“收,不离散也。
宗道既尊,故族无离散。
”3.一:全,整个。
五、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1.是:指示代词,这,此。
立:副词,立即,立刻,立马。
就:动词,完成,写成,作好。
2.其:代词,它的,这里指仲永所作的诗。
者:代词,……的地方,……的方面。
六、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黄岳州《古诗文难句解析辞典》:“本句的‘邑’指某个城市。
……‘之’代什幺?不是‘仲永’,更不是‘其父’,据上文‘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当是指‘诗’。
这句译成现代汉语是:‘城里人把这件事当做怪事……有人用钱乞求诗。
’”七、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1.初中课本注释为:“利其然:以此为有利可图。
”这等于将“利”解释为“以……为有利可图”之意,将“其然”解释为“此”。
“利”本来是名词,“利益”、“好处”的意思,如《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利其然”的“利”是名词的意动用法,意思是“认为……有利”、“认为……有利可图”、“以为……有利可图”、“以……为有利可图”。
“其然”并不等于“此”。
“其然”就是“它(是)这样的”、“情况(会)如此”。
“其”是代词,它,指代仲永作诗这件事,翻译句子时可译为“事情”。
“然”也是代词,如此,这样,这里指代“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2.日:每天,天天。
属于名词作状语。
就是“日记”、“日新月异”的“日”。
牛宝彤《唐宋八大家文选》:“扳(bān),拉,这里是‘领着’。
”“扳”有bān的读音,也有pān的读音。
《现代汉语词典》:“扳pān:同‘攀’。
”“攀:②用手拉;抓住:~折|~缘。
”《唐宋八大家文选》的注音错。
环:动词,围绕,环绕。
就是“环球旅行”、“环城铁路”的“环”。
谒:动词,拜谒,拜见,拜访。
这里“环谒”的“环”作“谒”的状语,“环谒”字面意思是“环绕着拜访”,所以初中课本注释为“四处拜访”完全正确。
于:介词,到。
这里的“谒”有的本子作“丐”。
《唐宋八大家散文广选新注集评》:“丐:求讨,求乞。
环丐:谓转圈向邑人求乞。
”3.不使学:“使”是“叫”“让”的意思。
“不使学”直译即“不让学习”。
不让谁学习呢?自然是不让仲永学习;谁不让仲永学习呢?自然是他的父亲。
所以“不使学”省略了主语“其父”,也省略了兼语“仲永”,王正德说法是“其父不使仲永学”,这是一个省略句。
八、余闻之也久。
1.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这里指作者王安石。
2.闻:动词,听说,知道,了解。
之:代词,这件事。
“这件事”是指什么?有人说是指仲永作诗,其父“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这件事。
鲁永贵、朱怀芳《<伤仲永>注解析疑》(文载《语文教学之友》2010年第9期):“应该是指方仲永天赋极高、才气出众这件事,即指关于方仲永是神童的传闻。
”这后一种说法才是正确的。
3.也:语气词,用在句子中间,表示句中的停顿,可译为“呢”、“啊”,也可以不译。
4.久:形容词,(时间)长久、长。
九、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1.初中课本注释:“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现代汉语词典》:“先人:①祖先。
②指已死的父亲。
”“先:④祖先;上代:~人。
”《辞海》:“先人:②祖先,包括已死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