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和素质教育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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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动画学院教务处

吉林动画学院教务处

吉林动画学院教务处教务字[2013]39号关于开展2014届学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的通知根据学院教学安排,2014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从2013年11月开始启动,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提高2014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质量,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确保我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顺利通过,现对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

1.选题时间:11月11日—15日。

2.开题时间:11月18日—11月29日。

3.毕业论文时间:2013年11月30日—2014年5月23日。

4.答辩、成绩录入时间:2014年5月26日—6月13日(二次答辩、成绩录入结束)。

要求学生必须全部返校参加答辩。

二、类别划分1.要求撰写毕业论文的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市场营销。

2.要求进行毕业创作(设计)的专业:动画、绘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摄影、广告学、影视戏剧美术设计。

三、工作要求(一)对各分院的要求1.各分院要按照《吉林动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评阅、展示展演、答辩及评定成绩等各环节的工作。

2.学生原则上应在毕业实习结束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校内完成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

如学生本人提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在实习单位完成毕业论文(创作、设计),需经系、分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指导教师及指导学生数量要求1.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指导毕业论文(创作、设计)工作经验。

2.指导学生个人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的教师所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指导学生集体合作完成毕业创作(设计)的教师所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5人。

黄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工作规定

黄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工作规定

黄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工作规定校教〔2014〕42号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的指导工作,确保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质量,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教高<2003>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与安排1、全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全面负责。

2、各学院(部)成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1)制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计划;(2)遴选与组织指导教师;(3)审定选题;(4)进展情况检查;(5)组织论文答辩;(6)审定论文成绩;(7)总结、反馈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

3.选题及指导教师的安排工作原则上在第七学期初完成(五年制专业为第八学期末)。

选题确定后,由各学院(部)向每位学生下达书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任务书。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完成时间为第八学期(五年制专业为第十学期),一般不少于八周(不含答辩时间)。

5.各学院(部)负责汇总并存档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的有关表格、原件(或者保存电子版),撰写质量分析报告与工作总结。

6.各学院(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专业情况制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指导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工作1.选题应符合各自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有利于巩固与发挥本学科专业优势,应能够加强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应用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应体现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办法(试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为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评估,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评估组织领导(一)院级评估组由分管教学院领导任组长,成员由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组及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科。

(二)系评估小组由系领导、教研室主任及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系评估小组。

办公室设在系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评估内容(一)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单篇质量评估方案》(见附件1)对各系部分学生(抽样5名以上)的毕业论文(设计)单篇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二)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见附件2) 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一)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期间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各系自评与院级评估相结合。

(三)院级评估以专业归类进行,普评和抽样评估相结合。

四、评估等级与奖励(一)评估等级:85~100分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奖励:院级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组的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专业,由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系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小组评估为优秀的专业,由系给予奖励。

五、其它(一)此办法所附《评估方案》为指导性评估方案,音、体、美等专业可参照拟订适合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施行。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单篇质量评估方案》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2006年11月16日附件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单篇质量评估方案附件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保证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集中在最后一学年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分为选题、开题报告、研究与撰写、评阅及答辩四个阶段,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等构成。

具体职责包括: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评阅人资格,组织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审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第四条教务处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推荐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组织评阅,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协调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要求第五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确定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宜随意更换。

第七条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提倡建立以经验丰富的教师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人数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2004-4-8 0:0【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教育部办公厅文号:教高厅[2004]14号发布日期:2004-4-8执行日期:2004-4-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都属各高等学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4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实现高等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现就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重要意义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类普通高等学校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与就业工作等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决不能降低要求,更不能放任自流。

二、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管理工作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围绕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

要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特点和条件,研究建立有效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制度。

要重视研究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改革和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校内外实习基地,高度重视毕业实习,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水平。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VIP专享】山东大学关于进行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20131206

【VIP专享】山东大学关于进行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20131206

关于进行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学院:按照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程,12月各学院应全面开始新一届(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望各学院接通知后,立即开展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按排部署工作。

一、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1、提高选题质量1)选题原则。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要求,以达到综合训练为目的,以一人一题为选题原则。

尽可能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尽可能反映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具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

2)选题方式。

课题实行双向选择,各学院在提供选题或学生自选课题时,应以中、小型课题为主,以保证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完成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任务。

3)选题确定。

选题要经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审查确定后方可列入选题计划,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质量(先进性、技术含量及可行性)。

2、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1)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

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导,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关键。

各学院应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增强责任感,明确指导教师各项职责。

2)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负责。

指导教师要从严治教,要保证时间和精力投入,保证答疑解惑时间,定期检查学生进度,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教学任务。

指导教师应从各个方面关心学生,对学生不能放任自流,以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3)校外指导教师资格。

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经学院审查、认可方可确定。

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的指导教师,须由本校教师和外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答辩时须回学校参加答辩。

4)增加“作注”环节的要求。

论文(设计)中引用他人文献的地方需要作注说明。

在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中,必须要有“注释”环节,统一要求作“脚注”。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细则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细则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规范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相关规范如下:一、成立答辩委员会根据学校的有关精神,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专业建设负责人、系主任、有关教师、答辩小组组长等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由行政院长任主任委员,委书记及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相关院长、专业建设负责人、正副系主任、各答辩小组组长组成,秘书由学院教学办担任。

二、组建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以系为单位组建,根据各系对应的本科专业学生毕业答辩人数确定分组情况,每个答辩小组教师为3-5名,不得少于3名;每个答辩小组学生为20-25名,不得多于30名;每个答辩小组一名组长,配备一名研究生秘书;答辩小组负责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评阅意见,组织答辩,评定成绩。

此外,负责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及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1、学术不端检测。

根据学校要求,每年答辩前抽取毕业论文的30%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的重合率20%以上30%以下的论文限期整改,修改后的论文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才能参加答辩;检测重合率超过30%的论文,限期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仍超过30%的不能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材料审核。

毕业生须在答辩前10天提交答辩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外文翻译、答辩评审表、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考核表。

院教学办负责收集整理毕业生提交的答辩材料,组织各答辩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毕业论文材料欠缺的、雷同的、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才能参加答辩,否则,不能参加答辩。

四、答辩秘书培训答辩前1周对答辩秘书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统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发放答辩材料,强调注意事项。

要求答辩秘书对照《答辩秘书工作规范》做好答辩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运用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着重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和资料收集能力;2.文献阅读、消化整理和分析能力;3.实验研究与动手能力、编程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建立模型与理论探索能力。

4.正确撰写论文的能力。

第三条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有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者不能免修。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予重做,直至合格后才准予毕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学院、教学系部两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教学系部负责所办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及实施工作,并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或第八学期进行。

各教学系部按要求,做好选题落实、课题准备、过程检查及答辩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教学系部要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情况。

第七条各教学系部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相关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负责答辩工作。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教学系部应及时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综合分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工作总结与质量分析报告报教务处。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保证毕业生顺利完成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达成质量,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任务书的制定和审批、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阅、毕业生的撰写和提交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各个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剽窃抄袭行为。

第五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以独立完成为原则,指导教师应当明确指导方向,避免对毕业生论文(设计)的直接写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条例的具体解释和修改由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选题和任务书的制定和审批第八条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通知提交选题申请,选题申请应包含论文(设计)题目、选题意义、论文(设计)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等内容。

第九条选题应当符合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和学术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任务书应当明确论文(设计)的研究方向、内容、方法、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和评审委员等内容。

第十一条毕业生选题和任务书的申请应当经过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和审批后方可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审核和报批毕业生选题和任务书的申请,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指导教师。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阅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依据教师的专业背景和研究方向,合理分配指导教师。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任务书制定详细的毕业生指导计划,鼓励毕业生积极思考问题,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建议。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要及时进行中期检查和论文(设计)的初稿修改,确保毕业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24•【字号】津教委办[2014]35号•【施行日期】2014.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4〕35号)各市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校新专业建设,提高新专业的学位授予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和《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审批办法〉的通知》(津学位〔2010〕6号)要求,我委决定对市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开展2014年本科新专业评估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以下简称"评估审核")。

现将评估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审核范围(一)市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在2011年首次招生的四年制本科专业;(二)市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在2010年首次招生的五年制本科专业;(三)按照《市教委关于公布对2010年首次招生的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津教委高〔2013〕28号)要求,需要参加评估的专业。

二、评估审核内容对照本科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附件1),主要从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六个方面对新专业建设进行评估审核。

三、评估审核方式及时间安排本次评估审核采取学校自查与专家组入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新专业建设工作,填写《天津市高校2014年本科新专业评估审核汇总表》(附件2)和《天津市高校本科新专业评估审核自评报告》(附件3)。

(二)9月19日前,各学校报送附件2、附件3、新专业2011-2014级的培养方案各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毕业论文工作总结8篇

毕业论文工作总结8篇

《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毕业论文工作总结(一):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自2013年10月启动到2014年6月顺利完成,取得了必须的成果,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毕设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环节监控,现对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状况总结如下:一、基本状况(一)启动阶段2013年10月25日,教务处制发了《关于2014年毕业教学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标志着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式启动。

要求各专业本学期内完成选题和开题工作,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不少于9周。

同时,文件对毕业实践环节从前期准备、过程管理到成绩评定都提出了要求。

2013年11月22日前,各二级学院将2014届各专业毕业实践教学工作安排交至教务处备查。

实践教学科对2012年7月编印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手册》重新进行了修订,并发到每位指导教师手中。

上述文件的制发,进一步明确了毕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规范了管理环节,保证了工作质量,为毕设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选题、开题阶段各学院成立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选题、拟题和审题、开题、论文写作指导等工作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选题、开题环节12个专业都能按照规范要求严格审查,并做到一人一题,来自社会生产一线的应用性选题比例较往年明显增加。

每个学生都下达了任务书,完成了开题报告,国际学院、人文学院还组织了开题答辩。

(三)前期指导检查阶段寒假期间,各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教师指导下按照任务书要求,收集毕业论文(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构思整体框架,开始毕业论文(设计)的初稿撰写工作。

指导教师按照学校的要求,采取当面指导、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定期和学生联系,指导论文写作。

(四)中期指导检查和整改阶段2014年3月21日,教务处下发《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并于3月24日至3月30日组织开展了中期检查。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规定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答辩的有关规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环节,它与其它教学环节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也是各教学环节的继续补充、深化和检验。

一、目的和任务毕业设计(论文)应把培养人放在首位,它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和严谨的科学作风,进一步提高外语水平、写作水平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使学生受到专业技术人才所必须的综合训练和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确定和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应该面向社会、面向经济建设、面向生产实际,要坚持教学与实践相结合。

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由各办学单位或学习中心统一组织,总校随时对各办学单位或学习中心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质量进行检查。

1.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1)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文科不少于14周,理工科不少于16周。

毕业论文的全部工作一般应在学生毕业前2周结束;(2) 各办学单位或学习中心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前应将计划上报学院。

2.确定课题原则:(1)符合本专业的教学要求,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2)符合本专业的层次和要求;(3)课题大小适度,具有一定的先进性;(4)有指导教师指导。

3.指导教师任务:(1)指导毕业设计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搞好毕业设计的关键;(2)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掌握有关资料文献,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3)指导学生拟定毕业设计进度计划,定期进行指导和检查;(4)审阅毕业设计论文,作出评语,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水平给予初步评分。

4.对学生的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是对学生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学生应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巩固、深化并灵活运用有关知识,培养自身分析和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的方法;(2)刻苦钻研、努力创新,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独立地完成课题;(3)尊重教师、虚心向工程技术人员学习;(4)爱护仪器设备,勤俭节约,注意安全;(5)严禁抄袭、请人代做等弄虚作假行为,违者取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归档等阶段。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本科院校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本科院校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本科院校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11•【字号】•【施行日期】2015.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本科院校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各普通本科院校: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及时监测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状况,总结交流各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4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度普通本科院校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质量报告是对高等学校上一自然年度教育教学状况的全面总结,也是高等学校办学状况向社会的全面展示。

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在全面反映情况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着重阐述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展现学校的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要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向社会公众展现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状况,并据此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应注重反映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资源使用效率的情况。

二、主要内容质量报告应紧紧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核心,既要反映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共性,又要充分反映各高校自身的优势与特色,展现学校在本科教学尤其是学生转专业、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及课堂教学创新等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质量报告在撰写格式上不做严格的统一要求,内容要详略得当,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万字。

质量报告的内容组成、格式要求与支撑基础数据要求详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请各高校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本校2014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支持数据附表的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一式2份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发送电子版至***************.cn。

对毕业论文排版的总结

对毕业论文排版的总结

对毕业论文排版的总结毕业论文是大学生四年学习当中的最后一课,也是非常重要的一课。

它是学生对四年学习情况的一个总结,同时也是检验学习效果的一种有效途径。

今天店铺给大家找来了对毕业论文排版的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毕业论文排版的总结篇一201x年5月30日上午,我们的毕业论文答辩圆满结束了。

当刘老师给我们送上人生的祝语时,一种即将离别的难舍之情油然而生,我开始眷恋培养我大学四年的母校,看着一张张熟悉的面孔,过去的欢乐和不快都烟消云散了,我所走过的每条小道,每间教室都是那么的让人难以释怀,甚至,一草一木此刻都有了分别时难以割舍的眼泪。

大学啊,当初充满憧憬的人间天堂;放飞梦想的游乐场;充满爱和善意的伊甸园,将与我永别了。

人生不过一过客而已,驻脚不能永久,起航才是真正的目的。

毕业了,青春散场了,而人生又踏上了另一个更加美好的征程。

毕业论文的完成给我大学四年的读书生涯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也预示着我的人生开始了新的里程。

然而,毕业论文从最初的选题到最后的顺利完成,虽说是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充满艰辛的过程,但它是丰满的、充实的,让人引以自豪的。

201x年1月初,我们开始了论文题目和导师的选择,我选择贺老师是因为她治学严谨,学术功底深厚,待人和蔼。

随后,贺老师给我们进行了论题的解题和寒假任务的布置,较之别的组我们是第一个开始着手论文写作准备的,这与贺老师的治学严谨是分不开的。

起初,在对解题上我和贺老师的理解和认识有些出入,经过反复的探讨之后,结论是:我的论文重点是个人学习环境设计,即就是如何围绕博客来构建自己的个人学习环境。

贺老师还给我提供了一些国内外对个人学习环境研究的比较好的专家和学者的网站,指导我如何利用校园网中的数据库的数字资源和收集Google、教育中文翻译、小桥流水等网站中的相关资料以及图书馆资源等等。

我对贺老师所提供的这些丰富的资料在寒假期间进行了整理、分类、研读,并根据论文题目进行了分析,写出了具体的提纲和撰写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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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和素质教育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夏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和素质教育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夏季本专科生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校政秘〔2014〕5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夏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
1、答辩时间安排
1)根据学校安排,所有院系答辩活动统一在6月09日-15日完成;
2)每个学生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

2、报送答辩活动安排表
请各院系提前一周(6月02日之前)向教务处报送答辩活动安排表(见附件1),一方面确保校教学督导组进行检查,另一方面确保教务处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答辩服务工作(包括答辩教师乘坐校车和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正常使用)。

3、答辩小组及程序安排
每个答辩小组的教师不得少于3人(不含导师和答辩秘书),答辩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答辩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答辩秘书负责做好答辩时的记录工作。

程序安排为:
1)学生汇报:学生对论文的目的、内容、方法和主要结论等进行简要汇报;
2)教师提问与学生回答;
3)评定成绩: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完成质量、导师评定成绩和学生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
4)优秀论文在一次答辩中按不超过本专业人数25%的比例产生。

4、成绩录入安排
因答辩时间比较集中,请指导教师在答辩结束当日立即将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最终题目和成绩等按照操作指南(见附件2)要求录入系统,6月16日17点系统准时关闭。

5、报送辅修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信息
辅修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信息暂不在系统内提交,请开设辅修专业的院系把辅修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信息填写在《安徽大学2014年夏季辅修第二学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内,于6月2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育科。

二、2014年夏季本科毕业生素质教育考核工作
1、组织领导
素质教育考核工作以院系为主,各院系应成立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团委(团总支)负责人、教学办负责人、辅导员和部分教师代表等。

2、考核程序
1)学生提交材料
学生应在5月16日前向院系提交填写好个人信息的《安徽大学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卡》(请各院系及时到教务处实践教育科领取考核卡)、素质教育考核材料的原件(核对用)和复印件(存档用)。

2)院系进行考核公示
院系素质教育考核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辅导员应按照《安徽大学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卡》中的“安徽大学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计分办法”和“成绩和绩点计算方法”确定学生素质教育考核成绩,在考核卡的“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成绩登记表”内填写相关信息、签名并加盖公章。

考核结束后,院系应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院系素质教育考核工作小组应当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公示。

3)提交考核成绩
公示结束后,请辅导员于5月31日前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内提交学生素质教育考核成绩,具体操作办法见《安徽大学本科毕业生素质教育考核成绩登录操作指南》(附件4)
4)装订和保存考核材料
院系素质教育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装订素质教育考核材料,装订时应将每个学生的《安徽大学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卡》和本人素质教育考核材料的复印件装订在一起,然后按学生的学号进行排序。

辅导员负责填写《安徽大学2014年夏季本科毕业生素质教育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5)。

考核结束后,辅导员应及时将装订好的学生素质教育考核材料交院系教学办存档并把《安徽大学2014年夏季本科毕业生素质教育考核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给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应将各专业的考核情况统计表汇总在同一张EXCEL表内并于6月10日前通过政务系统分别报送教务处实践教育科、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和校团委科技文化部。

3、其他事宜
1)辅导员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提交成绩时只需选择学生的“五级制”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即可,学分和绩点由系统自动生成。

2)课程密码由教务处实践教育科提供,请辅导员提交成绩前向实践教育科电话咨询:63861232。

3)请辅导员务必在5月31日前完成成绩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大学2014年夏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安排表.xls
附件2:安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导师操作指南.doc
附件3:安徽大学2014年夏季辅修第二学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大学本科毕业生素质教育考核成绩登录操作指南.doc
附件5:安徽大学2014年夏季本科毕业生素质教育考核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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