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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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9.28)概要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9.28)概要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9.2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D市S县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接收病人的S县医院立即向S县卫生局报告B.接到报告的S县卫生局及时向S县政府和D市卫生局报告C.S县卫生局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部D.S县卫生局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选项C错误。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置。

选项D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

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

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

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

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B.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D.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2024年,司法考试的考题中,涉及了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的内容。

其中一个题目为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下面将对这个题目进行详细的解析。

公证程序是指为了保障公证活动的公正公正性和法律规范性,对公证活动的过程和程序进行规定和约束的一系列法律制度。

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定证明力的证明方式,用于证明一定的法律事实,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秩序。

因此,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对于保证公证活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

一、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的含义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是指相对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而言,对公证活动的程序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和细化。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公证机构组织和管理、公证书的制作和保存、公证人的资格和执业等方面的规定。

二、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的意义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意义:1.保证公证活动的一致性和统一性。

公证是一种法定的证明方式,需要保证证明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公证活动中,一定程度上需要让不同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人进行统一的规范和操作,以确保各地的公证活动是一致的。

2.保障公证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公证活动涉及到公民和法人的重要权益,需要依法进行,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可以防止公证机构和公证人滥用职权,保证公证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3.提高公证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公证活动需要在一定的程序下进行,程序的规定可以使公证活动更加高效和有序进行,节约时间和资源,提高公证的效果。

三、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的具体内容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证机构的组织和管理。

公证机构是进行公证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其组织和管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这包括公证机构的设立、人员的配备和培训、经费的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2.公证书的制作和保存。

公证活动产生的公证书是公证活动的重要产物,需要进行制作和保存。

公证书的制作需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公证书的保存需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被篡改或丢失。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考真题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考真题

1、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下列哪一做法属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A、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B、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C、检察院办案中主动听取并重视律师意见D、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只有选项D体现的是司法机关"内部"监督。

2、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

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B、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C、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D、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根据《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对法官的保障主要为职业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等。

我国检察官法对检察官的法律保障尚不系统,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履行职务保障、人身和财产保障、工资保险福利保障。

3、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表述正确。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选项B表述正确。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司考司法制度是指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是选拔法律专业人才并培养合格法官和检察官的一种制度。

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行业人员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而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是指对公证行为进行有针对性规范和要求的规定。

首先,从司考司法制度来看,其核心目的是选拔和培养合格的法官和检察官。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司考司法制度的完善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考试内容的科学设置、培训计划体系的健全、评估方式的科学合理等。

同时,司考考试的合格标准应当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即要符合国家法律制定者对于法官和检察官的要求,又要能够应对不同地域、不同层面的司法需求。

其次,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行业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法律行业人员应具备诚信、正直、公正、谨慎等品质,以保障法律事务的公平性和真实性。

法律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忠实、勤勉、保密、独立,即忠实于执业职责、勤勉于履行职责、保密于掌握的秘密、独立于利益和压力。

同时,法律职业人员还应当尽职尽责、积极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并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

最后,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包括了对公证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和要求。

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证明事实、保障权益的功能。

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包括了公证申请的程序、公证材料的要求、公证机构的责任等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证行为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应当与法律法规相衔接,确保公证行为依法进行,不得滥用职权、违背公证原则。

综上所述,对于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以及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都需要在理论层面进行完美解析。

司考司法制度的完善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同时要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法律职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职业道德的准则和规范,维护法律行业的公平正义;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应当确保公证行为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这些方面的解析对于促进司法体制的完善、推动法律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18).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18).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1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

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B.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C.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我国法律规定,独任庭审判以下几种案件:(1)第一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的刑事案件;(2)第一审的简单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判外,其他案件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

选项B说法错误。

相关诉讼法未作“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的规定。

选项C说法错误。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对于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的情形,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选项D说法错误。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2、某商场使用了由东方电梯厂生产、亚林公司销售的自动扶梯。

某日营业时间,自动扶梯突然逆向运行,造成顾客王某、栗某和商场职工薛某受伤,其中栗某受重伤,经治疗半身瘫痪,数次自杀未遂。

现查明,该型号自动扶梯在全国已多次发生相同问题,但电梯厂均通过更换零部件、维修进行处理,并未停止生产和销售。

关于赔偿主体及赔偿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顾客王某、栗某有权请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B.受害人有权请求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电梯厂和亚林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商场和电梯厂承担按份赔偿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20XX年司考制度改革】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

【20XX年司考制度改革】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

【20XX年司考制度改革】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1、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

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

这种做法是否正确?()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2、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正确答案:c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3、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

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20XX年卷二单选第39题)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6)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6)

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6)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

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2012年12月,某公司对县税务局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及在12月30日前缴清税款的要求极为不满,决定撤离该县,且不缴纳税款。

县税务局得知后,责令该公司在12月15日前纳税。

当该公司有转移生产设备的明显迹象时,县税务局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

该公司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的是()。

A.财政拨款B.销售产品收入C.专利转让收入D.国债利息收入多选题【正确答案】 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应纳税收入范围。

选项A不属于。

《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企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选项B、C属于。

《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选项D不属于。

安徽省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1)

安徽省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1)

安徽省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10.1) 一、选择题1、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 普通程序B. 二审程序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 小额诉讼程序【正确答案】:A,B2、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 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 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正确答案】:B,C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

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

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

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B.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C.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D. 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正确答案】:A,B,C,D4、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

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

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B. 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C. 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D. 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正确答案】:D5、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司法卷一: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考点三

司法卷一: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考点三

司法卷一: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考点(最新版)1、多选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是公证员爱岗敬业、规范服务的表现?()A.公证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公证事务,及时受理、审查、出证,不得因个人原因和其他主观因素拖延推诿(江南博哥)B.公证员要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C.公证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代理人和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就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作出明确解释,避免形式上的简单告知D.发现其他公证员有违法行为或已生效的公证文书存在问题,公证员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或部门反映,以使违法行为或有问题的公证书得到制止或纠正正确答案:A, B, C, D参考解析:ABCD项都属于公证员爱岗敬业、规范服务的表现。

2、多选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办理以下哪些事务或公证事项?()A.亲属关系B.有无违法犯罪记录C.招标投标、拍卖D.保管遗嘱、遗产正确答案:A, B, C, D参考解析:考查公证机构办理的事务或公证事项。

3、单选某公证处依甲某申请作出了确认乙某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

乙某认为,公证处作出上述公证书时,是在他患急性脑溢血住院治疗期间由另一继承人甲某持他的签名申请办理的,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公证书。

根据此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公证机构不能办理有关继承的事项B.公证机构不得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C.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无须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作出审查D.因为公证申请是甲某提出的,所以乙某没有权利对公证的效力提出质疑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公证法》第13条第(1)项规定,"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第28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43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精选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题集及解析共15篇 (11)

精选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题集及解析共15篇 (11)

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我国公证的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效力,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公证法》的规定?(2015年卷一50题,单选)A、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出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公证机关以不属于公证事项为由拒绝B、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财产分割、赠与、收养关系公证的,公证机关不得拒绝C、因公证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要求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不能仅作形式审查D、法院发现当事人中请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应裁定不予执行并撤销该公证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5节>公证程序和公证效力【答案】:C【解析】:《公证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九)保全证据;……”保全网上交易记录属于保全证据,属于公证事项,故A项错。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公证程序规则》第1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2.随着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落实,当事人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关于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47题,单选)A、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实现司法效率,更有助于强化司法的应然功能B、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存在的欠缺和错误,法院应主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如不能当场判定起诉是否符合规定,法院应接收起诉状,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注意接听电话通知D、对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但不可向上一级法院起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审判制度概述【答案】:B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公开、透明、高效。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的救济完美解析

在2024年的司法考试中,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成为了考察的热点话题之一、其中,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也成为了考生们备受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2024年司考中公证的救济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解析,以完美回答相关题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证的概念和作用。

公证是国家依法行使的一种证明和监督活动,是一种司法行为,具有公证的证明效力和公证的强制执行力。

公证机关可以进行证人证言、证据保全以及其他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公证活动。

公证作为一项司法行为,既可以保护证明人的合法权益,又可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接下来,我们需要分析公证的救济机制以及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

公证的救济机制主要包括公证异议救济和公证纠纷救济两个方面。

公证异议救济是指公证参与人对公证机构进行异议的救济方式,包括提出异议申请、公证机构处理异议和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程序。

公证纠纷救济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主要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救济,包括公证效力确认、公证纠纷处理和公证事后救济等。

公证救济机制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首先,公证救济机制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公证活动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救济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公证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其次,公证救济机制可以促进公证行为的规范和规范化。

通过公证救济机制,可以对公证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整,提高公证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公证救济机制是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与其他司法救济方式相互补充和协调,共同构建一个完善的司法保障体系。

在具体的解答中,考生应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公证的救济机制进行详细分析和解析。

考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回答:首先,对公证异议救济进行解析。

考生可以介绍公证异议救济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异议申请的内容与期限、公证机构处理异议的方式与结果等。

同时,考生还可以分析公证异议救济的目的和效果,以及异议申请人在此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其次,对公证纠纷救济进行解析。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

2024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

2024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中,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主要包括公证人的资格条件和职责、公证书的形式、公证费用以及公证文书的保管和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将对这些特别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公证人的资格条件和职责。

根据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规定,公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年满25岁,具有法律、政治、经济或者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公证员职业资格证书。

公证人的主要职责是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证服务。

其次,公证书的形式。

根据特别规定,公证书应当具备以下要件:公证书的题目明确,内容真实、准确;应当有公证人签名和公证印章;在现场公证的情况下,还应当有当事人签名。

公证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当加盖公证人的专用印章。

再次,公证费用的规定。

根据特别规定,公证费用应当由申请人承担,并根据公证项目和工作量的不同进行收费。

公证费用的收费标准由执业地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公证人在收取公证费用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费凭证。

最后,公证文书的保管和销毁。

特别规定中明确规定,公证人应当妥善保管公证文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管理。

公证人应当对公证文书进行编号、分类、存储和检索,并采取措施确保公证文书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等情况发生。

公证文书的销毁应当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必要时可以报请执业地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通过以上解析,可以看出2024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中对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基本上是为了规范公证行为,保护公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从公证人的资格条件和职责、公证书的形式、公证费用以及公证文书的保管和销毁等方面细化了公证程序的具体要求,为公证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公证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能够遵守和执行这些特别规定,对公证人和公证申请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

2016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6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2、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D.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3、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职业责任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辅导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职业责任

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证申请人的行为或者事实进行确认,并作出书面证明的行为。

公证机关是司法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公证机关有责任保证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公证机关在履行公证职责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证行为的合法性。

公证机关应当严格遵守公民的依法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证行为予以确认。

同时,公证机关要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履行证明事实的职责。

其次,公证机关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证机关在实施公证行为时,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务。

公证机关要依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各类公证服务,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再次,公证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公证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维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

同时,公证机关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行标准化、规范化的运作模式,确保公证行为的科学、准确、权威。

最后,公证机关要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协作与联动。

公证机关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其他司法机关之间应该建立紧密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推进司法和建设,共同为广大公民提供更便捷、高效、公正的法律服务。

总之,公证机关作为司法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

公证机关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公证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积极维护社会秩序,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公证机关的职责与责任是推进司法制度建设和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法治建设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_0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_0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1、法学院同学就我国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讨论。

甲认为:①法律职业道德一般包括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规范3个层次;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乙认为:①如果缺乏无私奉献、敬业献身的精神,法律职业人员很容易进行“权力寻租”;②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是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的保障。

丙认为:①法律职业人员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要求不应高于一般社会成员;②直接影响律师职业形象的执业外行为受到律师职业道德的约束。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能成立的?a.甲①和乙②的说法均正确B.甲②和丙②的说法均错误c.甲①、乙①和丙①的说法均正确d.甲②、乙①和丙①的说法均错误2、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3、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B.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机关c.上级国家机关应该在收到自治机关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有关决议、决定执行的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d.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外国进行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4、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

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

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5、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6、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

精选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题集及解析共15篇 (8)

精选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题集及解析共15篇 (8)

法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公证制度是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设立公证机构、担任公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及程序。

关于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50题,单选)A、公证机构可接受易某申请为其保管遗嘱及遗产并出具相应公证书B、设立公证机构应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司法部依规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C、贾教授在高校讲授法学11年,离职并经考核合格,可以担任公证员D、甄某交通肇事受过刑事处罚,因此不具备申请担任公证员的条件>>>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5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答案】:C【解析】:《公证法》第12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公证机构保管不需要出具公证书,故A项错误。

该法第9条规定:“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不需要司法部批准,故B项错误。

该法第19条规定:“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2.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2013年卷一50题。

单选)A、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C、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D、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4节>法律援助制度【答案】:C【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

【20XX年司考真题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20XX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带解析1、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B.某侦查人员态度生硬、粗暴c.某侦查人员接受过另一当事人的吃请d.某侦查人员业务能力差正确答案:c2、20XX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

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XX年4月15日B.20XX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

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

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

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

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XX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

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

2016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2016年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完美解析

1、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B。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

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

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

故选项D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B。

2、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3、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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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每日一练(2014.7.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

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

甲的继承人为丁。

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B.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C.丁有权直接要求红星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D.丁有权直接要求白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司法部答案】AB【考点】人身保险合同【答案解析】本题看似考保险法,实际是在考大家对合同法基本功的掌握。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当事人是保险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乙旅行社和红星保险公司是旅行社责任险的当事人;丙公司和白云保险公司是承运人责任险的当事人。

被保险人都是甲,甲死亡,则保险金有其继承人丁继承。

因此,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

选项A、B表述正确。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享有赔偿请求权,但在财产险和人身险中是不同的:⑴在财产保险中,对于财产的损失,被保险人可以自己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⑵但在人身保险特别是死亡保险中,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无法自己行使赔偿请求权,因此,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也就不能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所以C、D表述错误。

2、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司法部答案】D【考点】民事判决的效力【答案解析】判决一经作出,具有普遍拘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人民法院不能随意改变,只能通过再审程序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3、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司法部答案】C【考点】证券的公开发行【答案解析】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的相关规定总结为: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第32条)。

证券承销是公开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应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

选项A错。

⑵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禁止折价发行)。

(第128条);选项C正确。

⑶公开发行新股,须经股东大会认可(15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第10条)。

由此,选项C错误。

⑷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36条)。

选项D错误。

故本题只有C项符合规定。

4、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B.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C.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D.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司法部答案】D【考点】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答案解析】《商标法》第18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A错误。

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并非必须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WTO,B、C错误。

有关国际公约仅仅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和最低要求,但并未否定各国法律的差异性,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D正确。

5、工程师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司法部答案】BCD【考点】专利权、职务作品【答案解析】《专利权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由于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其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属于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A正确不选。

如王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同样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B错误应选。

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属于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C错误应选。

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属于“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甲公司,D错误应选。

6、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向法院提起诉讼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司法部答案】D【考点】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答案解析】《票据法》第15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7、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

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

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

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B.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C.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D.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司法部答案】C【考点】债权人撤销权、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答案解析】《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的债权一般应当成立在先。

而本案中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对丁基金会的捐赠均在甲公司无力清偿之前,在民法上(破产法上回溯六个月)不能撤销,A、B不选。

但甲公司对戊学校的赠与在无力清偿之后,乙公司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C正确。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具有公益性质,其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D错误。

8、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戊可代位继承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丙无权继承房屋【司法部答案】AC【考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代位继承【答案解析】《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A正确应选。

甲的遗产包括现金,生前未作处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戊作为代位继承人、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B错误不选。

丙作为甲的儿子系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2提哦啊丁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C正确应选。

同时,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戊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27条,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由于乙先于甲死亡,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丙有权继承,D错误不选。

9、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司法部答案】ACD【考点】船舶优先权;请求权【答案解析】参考《海商法》22-2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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