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和一般原理竟争法-西北工业大学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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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断和选择。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客观社会前提 主观社会前提
宏观:社会分工
微观:多元经营者 内在依据:人格独立 法律依据:立法承认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第三节 竞争的类型
一、微观竞争、宏观竞争和宇观竞争 二、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较早时期 竞争基本上发生在特定的市 场主体之间
现代社会的竞争多发生在 不特定的竞争对象之间, 并日益呈现出多视角、多 层次和全方位展开的发展 趋势。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二)竞争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有利的市场条件和尽 量多的经济利益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主讲:冯琳 西北工业大学网络学院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第一节 竞争的概念、特征与性质
第二节 竞争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
第三节 竞争的类型
第四节 竞争的功能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第一节 竞争的概念、特征与性质
一 、竞争的概念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
竞争法
竞争法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主观性是指市场主体在是否参与竞争和如何参与 竞争方面所享有的自主、自决权利。
客观性是指有市场就有竞争,这是不依人们的主 观意志为转移的。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竞争的主观性是就具体的市场主体在参与具 体竞争关系时的权利而言的,竞争的客观性是就 市场运行的客观规律而言的,竞争正是在市场主 体的主观抉择与市场规律的客观强制的矛盾运动 中展开并不断发展的。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实例分析 曾经辉煌的“海燕”折翅了
竞争法
以生产“海燕”牌电视机而誉满三秦的西 安无线电一厂,从1981年至1994年先后197次荣 获电子工业部和省、市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锦旗、奖杯等奖励,最辉煌时刻年利税达2200 万元。然而,谁也不曾料到,1996年8月,西安 无线电一厂却因在竞争中失利,导致资不抵债 最终宣告破产。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也只有体现优胜 劣汰的竞争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竞争。优胜劣汰 是竞争规律的根本价值依据和价值体现。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四)竞争既可以是指市场竞争活动,也可以 是指竞争规律。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三、竞争的基本性质 (一)竞争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建设性是指竞争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破坏性是指竞争所具有的消极作用。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第二节 竞争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一、必须存在必要的社会分工
社会分工使任何一个生产者都不能完全 生产出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产品,任何社会主 体都必须依赖其他社会主体才能生存,而联 系彼此之间的纽带就是竞争。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二)竞争的自觉性与盲目性
自觉性是指在微观上每一个市场主体可以根据 自身的条件和市场情况,自觉地、有计划、有
组织地参与市场竞争。
盲目性是指在宏观上每一个市场主体不可能 了解、控制整个市场的竞争,其竞争行为对 整个市场的竞争而言,具有不相协调,甚至
相互对立的特征。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竞争的自觉性和盲目性是一个问题的两 个方面,竞争是自觉性和盲目性的统一。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三)竞争的合法性与违法性
竞争法
竞争的合法性与违法性,不是指同 一竞争行为既合法又违法,而是指整个 竞争不可避免地要同时产生合法竞争行 为与非法竞争行为。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四)竞争的建设性和破坏性
竞争法
市场条件是指影响或决定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 能力的诸种因素的总和。如资本拥有量、人才 储备状况、技术力量、市场占有份额以及市场 价格等等。
经济利益是指市场主体在实现商品价值或服务 价值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实际利润,通常用利润 率来表示。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利益驱动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之一,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二、某种或某类产品有众多的经营者
竞争法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三、众多的经营者必须拥有独立的人 格和独立的经济利益
竞争法
人格独立使竞争赖以产生的社会前提或者法律 前提,经济利益独立是市场主体从事竞争的经
济前提。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四、统治阶级从立法上承认市场和竞争
竞争法
竞争不是一种纯客观的经济现象,竞争能 否存在以及能够在多大范围内存在,除了 受经济发展的制约之外,还要受一定社会 意识形态的制约,表现为立法对竞争价值
市场主体从事市场活动的主要宗旨就是为了获 得一定的经济利益。由于社会分工的普遍存在 和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市场主体之间在经济利 益上存在着相互冲突,竞争就是市场主体为了 在各种利益冲突中尽力保持自己的有利地位并 不断壮大自己的实力。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三)竞争的结果会导致优胜劣汰。
竞争法
优胜劣汰是指在竞争中赢得胜利的市 场主体能够继续生存和发展,而在竞争中 处于不利地位以至于无法继续生存和发展 的市场主体则被淘汰出市场的一种社会现 象。
生物竞争
社会竞争
政治竞争
经济竞争 市场竞争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抽象的竞争规律
具体的竞争行为
优胜劣 汰规律
在商品经济条件
下,市场主体为取
竞争
得有利的产销条件
(市场竞争) 和生存环境、实现
良好的经济效益而
进行的以抑制和排
斥竞争对手的积极
性生产经营行为。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经济学理论
马克思主义竞争理论 自由竞争理论 完全竞争理论 不完全竞争理论
有效竞争理论
竞争法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立法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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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未明确界定
竞争法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二、竞争的主要特点 (一)竞争发生在市场主体之间
竞争法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市场主体
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 参与市场经济关系的盈利性 的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竞争法
自然人或社会经济组织
从事商品经营 以盈利为目的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下列哪些主体是市场主体( B)
A.从事自愿者服务的个人 B.具备营业执照的个人 C.慈善服务团体 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竞争法
第一章 竞争的一般原理
竞争法
市场主体是市场的基本构成要素,而
竞争是市场的伴生现象,因此市场主体也 是竞争的基本构成要素,竞争只能在市场 主体之间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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