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未及时报警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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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盛天平汽车保险定损理赔的要求(共5篇)

安盛天平汽车保险定损理赔的要求(共5篇)

安盛天平汽车保险定损理赔的要求(共5篇)第一篇:安盛天平汽车保险定损理赔的要求汽车保险定损理赔的要求有哪些呢,如果车主购买了汽车保险之后,在遇到一场意外交通事故之后,导致汽车受损的话,那么在申请理赔的过程当中,汽车保险定损理赔的条件是怎样的呢,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定损的过程当中,也要注意很多细节。

一、及时报案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应该及时定损。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条规定本来是安盛天平保险公司为了规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通过拖延时间来篡改损失规模,要求虚假赔偿的保险风险,以及因为拖延时间使得损失难以确定的保险风险。

“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及时报案”是不少保险公司拒赔时惯用的说辞,尤其在车险中出现得较多。

但是,“及时报案”只是笼统说法,而没有量化的规定。

有时车主只是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等原因没有及时报案,就被保险公司“理所当然”拒赔了。

专家建议一旦发生事故,车主最好还是在第一时间报案,这样对自己和安盛保险保险公司都最有利。

毕竟拖得越晚,自己获得赔偿款的时间也越晚,遭到拒赔的可能也越高。

而一旦走上诉讼道路,难免又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

二、定损金额要协商车险投保人在定损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定损员给出的定损金额低于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

一位安盛天平保险公司定损员告诉记者,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但维修厂因进货渠道等原因,所进的零件价格较高,或维修厂因为其他原因,造成维修金额比较高。

这种情况下顾客可以和安盛天平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并由定损员和维修厂协商处理。

之前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投保人是应该先协定定损价格还是先修理?三、勿先修理再索赔有的车主在出险后,会直接对车辆进行修理,然后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要求安盛天平保险公司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除外责任的有关规定。

本条包括三层含义:三、条文释义:(一)下列四类事项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除外责任:第一类为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机动车是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上道路行驶对驾车者、乘客和社会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都有较大威胁,因此,驾驶机动车应当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这是对驾驶人最基本的要求。

在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况下上道路行驶是对人对己极不负责的行为,应由驾驶人本人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未取得驾驶资格”是指:1.无驾驶证。

驾驶证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具有驾驶某一车型资格的技术证明,是上道路行驶车辆的法定证件。

驾驶人无驾驶证情况包括:一是驾驶人身体、年龄等方面不符合驾驶条件或者驾驶技术达不到规定要求,未取得驾驶证;二是驾驶人未通过正常的学习、考核或者通过其他非法渠道获得驾驶证;三是驾驶人伪造、变造驾驶证;四是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2.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

准驾车型是指申领驾驶证人员经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部门在其驾驶证上签注,准予其驾驶机动车的类型。

驾驶人需要驾驶某种类型的机动车,必须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资格,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等同于无驾驶资格。

3.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非有效驾驶的情况。

第二类除外责任为驾驶人醉酒驾驶肇事的。

酒后驾车尤其醉酒驾车是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2004年全国因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共计11959起,占交通事故总数的2,31%,死亡人数4658人,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 4.35。

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拒赔原因及解决方法

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拒赔原因及解决方法

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拒赔原因及解决方法随着交通事故的增加,保险公司拒赔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虽然保险旨在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但仍有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将探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

一、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1. 缺乏有效证据在车祸发生后,受害者通常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据来证明事故的发生以及损失的程度。

然而,很多受害者可能没有充分的准备或不了解需要提供的证据。

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详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如医疗记录、警方报告以及证人证言等。

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这些证据,保险公司就有理由拒绝赔偿。

2. 保险合同限制保险合同通常包含一些特定的限制条款,如免责条款、合同终止条件等。

这些条款有时可能被保险公司用来合理拒赔。

例如,一些保险合同规定仅在特定的情况下才支付赔偿金,如只在驾驶者为法定驾驶者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3. 未经授权的使用车辆保险公司通常只会为合法使用的车辆提供保险赔偿。

如果车辆未经授权或过期,保险公司将有理由拒绝赔偿。

此外,如果驾驶者未持有有效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保险公司也会拒绝支付赔偿责任。

4. 自身过失如果受害者证明事故是由其自身过失引起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支付赔偿。

例如,驾驶者在酒后驾车或超速行驶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可能会认定此为自身过失,从而拒绝赔偿。

二、解决方法1. 准备充分的证据为了避免保险公司拒赔,受害者在提起索赔之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收集医疗记录、警方报告、证人证言以及任何与事故相关的材料。

保险公司通常需要这些证据来评估索赔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熟悉保险合同在购买保险之前,受害者应该详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并确保自己理解其中的限制和责任。

如果对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应当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的意见。

3.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可以帮助受害者了解他们的权益,并为他们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年修订)正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3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2号公布根据2012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车险综改理赔知识问答(2020版)

车险综改理赔知识问答(2020版)

车险改革理赔政策解读(2020版)1.被保险人投保 2020 版车损险,车辆停放时后视镜被盗,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答:不赔付。

机动车车辆损失险条款约定:非全车盗抢险、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或损坏,属于责任免除。

2.被保险人投保修理期间费用补偿保险。

保险截至日期 2020 年 12 月20日,被保险人 12 月 18日出险,经确认车辆需要修理 5 天,理赔时应赔付被保险人几天的修理期间补偿费用?依据?答:5 天。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保险期限内约定的赔偿天数超过保险合同终止的部分,仍应赔偿。

故按 5 天赔付。

3.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了售车前单独加装的前保险杠护杠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赔付护杠损失?答:不能赔付,因为车损险条款约定本车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损失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新增设备险的情况下,且该零部件也在列明的备件范围内,则可以赔付。

4.当一次事故车上人员的受伤人数超过我司承保的车上人员座位险个数,我司改如何赔付?答:仅按承保的座位险个数赔付,具体人员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确认。

5.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 2020 版示范条款,保险期间内车辆在自家楼下停放过程中,由于自家老人带着被保险人的子女在楼下违规燃放爆竹,使车辆风挡玻璃和机器盖受损。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问应如何处理?答:1、要求客户报警,调查事故原因,核实事故相关情况;2、属于意外事故保险责任;3、自已家庭成员造成的损失,无追偿权。

6.小明的车辆停在自家小区楼下,不知被谁在车门上刻画了涂鸦,小明没有购买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无奈自费维修车辆,但小明方依旧向我司提出了索赔,原因是其购买了附加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你认为是否合理,为什么?答:不合理。

保险期间内,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要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被保险机动车停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内向被保险人补偿修理期间费用,作为代步车费用或弥补停驶损失。

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拒赔问题解析

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拒赔问题解析

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拒赔问题解析在当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带来了巨大风险。

而作为一种重要的保护措施,保险对于交通事故的影响不容忽视。

然而,有时保险公司会因各种原因拒绝对交通事故进行赔付,这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本文将对交通事故中的保险公司拒赔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一、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1. 保险合同条款问题保险合同中对于拒赔的条件和限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来决定是否进行赔付。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时驾驶的是禁止驾驶的车辆类型,或者驾驶证已过期等,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此外,如果保险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免责条款,例如对于酒驾、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也可以依据免责条款拒绝赔付。

2. 未履行保险责任有时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是因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责任。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此外,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相关情况,也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付责任。

3. 保险欺诈或虚假情况保险欺诈或虚假情况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另一个常见原因。

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以获取保险赔付,或者故意制造事故以获得赔偿金,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保险公司拒赔的解决途径1. 合理维权当遇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况时,被保险人应该合理维权。

首先,被保险人应该详细了解保险合同条款,确保自己是否符合赔付条件。

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是错误的,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

如果沟通无果,被保险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争议。

2. 寻求第三方调解除了法律手段外,被保险人还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以协助解决保险拒赔问题。

例如,保险监管机构、消费者协会及相关专业咨询机构都可以提供相应的调解服务,帮助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争议。

3. 申请仲裁或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被保险人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广东高院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广东高院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7.08•【分类】其他正文广东高院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包括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的计算,交强险保障范围的确定,商业三者险免责事由的认定等多个热点、难点问题。

其中,在韩某诉陈某、某安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超过退休年龄的“银发打工人”所主张的合理误工损失、被扶养人生活费予以支持。

在谢某诉郑某、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鼓励引导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积极救助受伤人员,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李某等诉刘某、吉某出租车公司、某民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对连环交通事故进行“并案调解”,一揽子解决多个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减少当事人诉累,彰显了司法为民、能动履职的责任与担当。

近年来,广东法院在全省开展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机制建设,全面推进道交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规范鉴定程序、纠纷调解前置、统一裁判尺度等工作,有力助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设立调解室160个,配置专兼职调解员约1.8万人,会同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等部门,成立道交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保险行业调解组织,努力促进道交纠纷公正高效化解。

据统计,2023年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3069万辆,较2018年增长11.7%,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道交案件4.5万件,较2018年下降4.1%,在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中占比从4.9%下降至3.4%。

2023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道交案件7.2万件,一审调撤率约为35.7%,道交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约7.8万件,道交纠纷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效果明显。

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适用的商榷

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适用的商榷

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适用的商榷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0 引言201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解释(三)》”),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出台旨在解决被保险人的损失的发生的原因既包含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又存在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及免责事由这种复杂情形下,是否应当给付保险金以及给付保险金计算方式的问题,使司法审判实践中此类问题没有明确条文依据的情况得到缓解。

具体条文如下:第二十五条被保险人的损失系由承保事故或者非承保事故、免责事由造成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相应比例予以支持。

1 对条文的分析如对《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条文进行细致的文意解释:(1)“承保事故或者非承保事故、免责事由”说明的是在既存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又存在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以及免责事由这种多因并存的复杂情形下保险金的给付问题。

“可以”不同于“应当”,因此是否给付不是绝对的,而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案情裁量是否给付。

“相应比例”指的是保险金不是全额给付,而是根据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在造成保险事故发生所占的原因力或作用比例进行给付。

严格理解这个比例应当是完全确定或相对确定的。

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在审判中无法确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各因素的作用比例的情况下,即按照保险人、被保险人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责任的简单比例进行计算。

这种判决方式,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超出了条文本身的含义,是对条文的扩大解释适用,但是法院找到了一个安抚被保人或受益人情绪的相对有效的办法,同时也相对公平。

《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间接体现了保险法的近因原则。

我国保险法没有明确规定近因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认可。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试题一、选择题1. 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保险标的B. 保险费C. 保险期间D. 保险代理人答案:D2.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保险事故?A. 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B. 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C. 正常的设备折旧D.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答案:C3. 保险代理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时,不得进行以下哪种行为?A. 向客户详细介绍保险产品的特点B. 夸大保险产品的优点C. 隐瞒保险合同的重要条款D. 提供专业的保险咨询服务答案:C4. 保险合同中的“免赔额”是指?A. 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B. 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最低限额C. 投保人需自行承担的损失部分D. 保险公司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答案:C5.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应当具备以下哪项资格?A. 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B. 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C. 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D. 获得保险公司的特别授权答案:B二、判断题1. 保险合同一旦成立,投保人即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错)2. 保险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的风险。

(对)3.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对)4. 保险代理人可以代替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字。

(错)5. 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对)三、简答题1. 简述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答: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和近因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的经济利益;最大诚信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诚实守信,如实告知;损失补偿原则规定保险公司的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防止道德风险;近因原则则是指保险赔偿责任的确定应基于事故发生的最近原因。

2. 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应遵守哪些职业道德规范?答: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包括:诚实守信,不夸大或隐瞒保险产品的信息;专业胜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建议;尊重客户,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销售活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7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7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71号)各保监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加强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交强险的重要意义(一)交强险是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

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不仅关系到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社会稳定。

财产保险业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交强险的各项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交强险有利于普及保险知识,增强全民保险意识,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

保险公司要通过管理创新、经营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为社会提供全面丰富的保险保障和保险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实施交强险制度是促进财产保险业诚信规范经营的有利契机。

保险公司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交强险的经营管理,通过转变增长方式,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财产保险业规范管理和诚信经营。

汽车保险理赔员招聘试题及答案

汽车保险理赔员招聘试题及答案

汽车保险理赔员招聘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 3 分,共 30 分)1、汽车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 重合同、守信用原则B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C 先修理后定损原则D 实事求是原则答案:C解析:汽车保险理赔应遵循重合同、守信用原则,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实事求是原则。

先定损后修理是常见的流程。

2、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A 碰撞、倾覆B 火灾、爆炸C 地震D 外界物体坠落答案:C解析:车辆损失险一般不包括地震造成的损失,地震通常属于免责范围。

3、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A 10000 元B 18000 元C 2000 元D 11000 元答案:B解析: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 18000 元。

4、定损时,对于更换零部件的原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质量、寿命不低于原车零部件B 能修复的尽量修复,不随意更换C 以修复为主,更换为辅D 一律更换全新的零部件答案:D解析:定损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能修复的尽量修复,不随意更换,且更换的零部件质量、寿命不低于原车零部件,并非一律更换全新的。

5、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后,以下哪种情况可以进行推定全损()A 车辆维修费用达到车辆实际价值的 50%B 车辆维修费用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 80%C 车辆维修费用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 70%D 车辆维修费用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 60%答案:B解析:通常车辆维修费用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 80%时,可以进行推定全损。

6、在车险理赔中,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不包括()A 查明事故原因B 确定保险责任C 核定损失金额D 与客户协商赔偿金额答案:D解析:现场查勘的主要任务是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保险责任、核定损失金额,与客户协商赔偿金额一般在后续流程中进行。

7、以下哪种情况属于保险欺诈()A 夸大事故损失B 故意制造事故C 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D 以上都是答案:D解析:夸大事故损失、故意制造事故、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都属于保险欺诈行为。

车险报案时千万不能说的话

车险报案时千万不能说的话

车险报案时千万不能说的话
在汽车险报案时,是十分重要的程序之一,而在报案过程中,不说一些话也是至关重
要的,下面给您列举几条:
1、不要做与汽车保险有关的经济行为:不要以有关报案而收受财物,也不能以信用
卡或其他形式的经济行为作出保证,保证你的索赔申请成功。

2、不要对汽车事故做出不实的陈述:这意味着汽车保险公司可能做出一些欺诈行为,所以弄虚作假是不可取的,否则可能因为非报案而被取消理赔关系经常发生,造成双方双
重损失。

3、不要刻意修改证明文件:报案的责任是要、必须的,以表明发生的事实。

不仅要
正确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而且不要刻意修改证明文件,以谋取利益。

4、不能过度推诿,如“司机表示不是他的原因”等:报案的原则是要尽可能准确,
说出发生事实的真实经过,比如情况是何时发生的,何地发生的,车辆及其他物品损坏情
况等,不能随意推说责任。

5、不要漏报或做出省略:报案要如实反映事实,详细写爱书,应把所有有关信息及
相关情况报给保险公司,不可漏报或做出省略,以谋取利益。

6、不要承担不能承担的责任:“报案”会牵涉到很多方面,不可随意承担不能承担
的责任,即使报案人在报案的过程中,也有可能遭受到一定的损失。

7、不要说同样的交通事故有两个报案:这意味着报案的程序可能出现不规范的情况,会影响保险的报案的正常经营,会让保险公司发出关于经济补偿和索赔的合同,并在证明
材料有关时受到道德影响,让报案失去合法性,双方都会遭受损失。

所以,在汽车险报案时,一定要谨慎对待,以确保信息完整、真实,以避免受到损失。

本文转载自360问答问答的网站,如有疑问,请咨询汽车保险公司,或咨询其他有关专家。

车险理赔温馨提示

车险理赔温馨提示

车险理赔温馨提示尊敬的客户:您好!非常感谢您选择渤海保险公司。

发生保险事故后,如何妥善处理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是您和我们都非常关注的事情。

为此,就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司机应主动保护现场,需要进行现场施救的,应积极施救,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同时,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特殊情况不应超过48小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将竭诚为您提供指导和帮助;(二)出险后请您不要向保险代理人或汽车修理单位报案,因为他们无权代理保险公司做出理赔承诺,必要时我司可以帮助提供施救单位;(三)双方事故不宜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

因“私了”的事故一般不能提供确认出险事故性质、原因及对方车辆损失照片,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由此会造成您的赔偿权益受到损害。

(四)保险车辆及第三方的车辆或其他财产损失,在其修复或赔偿前,应会同保险公司一起对保险车辆或第三方财产损失,就其损失项目、维修金额应进行协商确定。

否则,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有权重新核定损失,导致损失无法确定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能赔付。

(五)发生双方交通事故时,您应主动记录对方车辆“保险”的承保情况,即:对方车辆保险的承保公司、保险期限等。

(六)对于人伤案件的用药和救治方案以及标准,保险公司将按照“社保”相关规定及《高法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标准予以审核,对高于规定标准而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偿时将按以上规定标准计算赔偿。

(七)根据交通事故“以责论处”的原则,您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将是您需承担的事故经济赔偿的依据。

对于任何与所负交通事故责任不符的经济赔偿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八)领取赔款时,法人团体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盖章,私家车要在权益转让书及赔款收据上签字。

领款人要提前复印好本人身份证,以保证您按时取得赔款。

本提示内容仅供参考,保险索赔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车险理赔考试题库及答案

车险理赔考试题库及答案

车险理赔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以下哪项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A. 车辆修理费B. 第三方财产损失C. 车辆折旧费D. 车辆施救费答案:C2. 车辆在停放状态下被他人恶意破坏,保险公司是否赔偿?A. 赔偿B. 不赔偿C. 视情况而定D. 仅赔偿部分损失答案:A3.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自燃,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B.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C. 只有购买了自燃险才赔偿D. 必须有第三方责任才赔偿答案:C4. 车辆在暴雨中被水淹,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只有购买了涉水险才赔偿B.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C.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D. 只有购买了全险才赔偿答案:A5.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B.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C. 保险公司仅赔偿第三方损失D. 保险公司仅赔偿本车损失答案:B6.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B.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C. 保险公司仅赔偿第三方损失D. 保险公司仅赔偿本车损失答案:D7.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负部分责任,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B.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C. 保险公司仅赔偿第三方损失D. 保险公司仅赔偿本车损失答案:B8.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B.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C. 保险公司仅赔偿第三方损失D. 保险公司仅赔偿本车损失答案:B9.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B.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C. 保险公司仅赔偿第三方损失D. 保险公司仅赔偿本车损失答案:B10.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B.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C. 保险公司仅赔偿第三方损失D. 保险公司仅赔偿本车损失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以下哪些费用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A. 车辆修理费B. 第三方人身伤害赔偿C. 车辆折旧费D. 车辆施救费答案:ABD12.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以下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A. 酒后驾车B. 无证驾驶C. 车辆未年检D. 车辆被盗答案:ABC13.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以下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负责赔偿?A. 车辆被撞B. 车辆自燃C. 车辆被水淹D. 车辆被盗答案:ABCD14.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以下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仅赔偿本车损失?A. 车辆负全责B. 车辆负部分责任C. 车辆无责D. 车辆负次要责任答案:C15.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以下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仅赔偿第三方损失?A. 车辆负全责B. 车辆负部分责任C. 车辆无责D. 车辆负次要责任答案: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6.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车损失和第三方损失。

车险报案号法律规定(3篇)

车险报案号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在享受汽车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交通事故也时常发生。

为了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车险报案号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车险报案号的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

二、车险报案号的定义车险报案号,是指保险公司在接到车主的报案后,为方便处理案件而赋予的一个唯一编号。

这个编号在后续的理赔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保险公司在众多报案中快速定位和处理案件。

三、车险报案号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车险报案制度,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 报案时限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被保险人、受害人或者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3. 报案内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报案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证明材料;(2)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现场图、事故责任认定书等;(3)受害人身份证明、伤情鉴定书等;(4)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

4. 报案方式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报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电话报案;(2)现场报案;(3)书面报案。

5. 保险公司处理时限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接到报案之日起5日内,对报案内容进行核实,并告知被保险人、受害人或者有关单位和个人处理方案。

四、车险报案号注意事项1. 及时报案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逾期报案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 准确提供报案信息在报案时,应准确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信息,以便保险公司快速处理案件。

杨稳、盛亮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杨稳、盛亮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杨稳、盛亮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6【案件字号】(2020)湘01民终998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应江高进姜文【审理法官】刘应江高进姜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杨稳;盛亮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当事人】杨稳盛亮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当事人-个人】杨稳盛亮云【当事人-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廖斌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杨毅湖南长善律师事务所;谢小会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廖斌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杨毅湖南长善律师事务所谢小会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廖斌杨毅谢小会【代理律所】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湖南长善律师事务所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杨稳【被告】盛亮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人保长沙分公司是否可以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责。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合同过错免责事由鉴定意见证明力证据不足证据交换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另行起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根据《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长公安认[2019]第557号中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的描述可以确认:1、第一次勘查时,现场车辆无移动痕迹;2、经检验,杨稳血液中未检出乙醇。

本院经审查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人保长沙分公司是否可以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责。

人保长沙分公司主张杨稳在本案事故发生后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已认定为肇事逃逸,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四条规定,其可以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 废止[001]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 废止[001]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废止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辆保险理赔业务越来越重要。

然而,保险理赔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也愈发繁复,对于车主和保险公司都带来很大的困扰。

针对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的问题,我国保险行业制定了一系列指引,帮助各方管理和解决保险理赔中的各种问题。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是针对车辆保险理赔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制定的指南,旨在减少保险纠纷,提高理赔效率和保险公司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已经废止了之前的指引,并制定了全新的管理指引,以确保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

新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主要内容如下:1. 关于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及时处理车主的理赔申请,并向车主提供详细、准确的理赔信息。

2. 关于车主的责任:车主需要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以加快理赔过程。

3. 关于理赔流程:新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在受理理赔申请后,应当及时派发理赔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并于7日内完成理赔审核、定损、理赔支付等工作。

同时,保险公司应当与车主及时沟通理赔进展。

4. 关于理赔标准:新指引明确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标准,对不同情况的理赔求偿给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以帮助车主和保险公司更好地解决理赔纠纷。

总之,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对保险公司和车主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遵守相关规定,提高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而车主可以更好地了解理赔流程和标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两方共同遵守相关规定,才能实现实现良性市场环境,有效降低保险和车主的损失。

汽车保险的报案流程及联系方式

汽车保险的报案流程及联系方式

汽车保险的报案流程及联系方式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无论是车辆损失还是意外事故,及时报案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本文将介绍汽车保险的报案流程及联系方式,帮助车主们更好地应对意外情况。

一、报案流程1. 事故现场安全和救援当发生车辆事故时,首要考虑的是保证自身安全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如果有人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如果事故造成车辆无法行驶,可以联系道路救援服务,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

2. 联系保险公司在确保安全后,车主应尽快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报告事故情况。

保险公司将为车主提供相关指导,并告知报案所需的材料和流程。

3. 收集证据在报案前,车主应尽量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录像、事故笔录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处理。

4. 填写报案表格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车主填写报案表格,详细描述事故经过和损失情况。

车主应如实填写,并保留一份副本作为备份。

5. 提交报案材料完成报案表格后,车主需将其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同提交给保险公司。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

保险公司将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理赔处理。

6. 理赔处理保险公司将根据报案材料进行理赔处理。

车主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或补充材料。

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和保险条款进行赔付。

二、联系方式1. 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每家保险公司都设有客服电话,车主可以通过拨打客服电话咨询报案流程、理赔事宜等。

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将会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车主可以在购买保险时获取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或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查询。

2. 在线报案平台一些保险公司提供在线报案平台,车主可以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手机APP上进行报案。

这种方式方便快捷,车主可以随时随地报案,并上传相关材料。

3. 保险代理人车主也可以联系自己的保险代理人,寻求帮助和指导。

保险代理人通常对保险产品和流程非常了解,能够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4. 保险公司办公地点如果车主希望亲自前往保险公司办公地点进行报案,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查询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模拟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模拟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商法)模拟试卷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 5. 名词解释 6. 简答题分析题1.A县保险公司与该县某村村民姜某于2010年4月5日签订了一份麦场夏粮火灾保险合同。

姜某投保10亩麦田,以预测承保亩产800公斤,每公斤1元计算,共承保麦子8000公斤,保险金额8000元。

合同约定:A县保险公司自2010年6月5日麦子入场时到7月2日止,对姜某麦场上的麦子实行火灾保险。

在此期间,麦场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由保险方负责赔偿。

但是,如果是由于投保方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火灾、火灾以外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投保方违反交通部门的规定在公路上碾打麦子发生火灾三种情况,造成小麦损失时,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同时合同约定了投保方的义务:在起保日前,按保险金额1‰一次性交清保险费,遵守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做好防火安全工作,麦场发生火灾,应积极施救,尽量减少损失等。

合同签订日那天,姜某向A县保险公司一次性交清保险费80元,合同生效。

6月7日,姜某将麦子收割入场,6月10日姜某外出办事,麦场无人看管,下午3时左右发生了火灾,经群众抢救扑火,四垛麦子除一垛外,其余全部烧毁,剩余一垛获麦子2000公斤。

火灾发生次日,姜某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A县保险公司,A县保险协同A县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作了勘察,A县公安局结论是火灾原因不明。

姜某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A县保险公司请求偿付遭损失麦子的价值共6000元的损失。

A县保险公司以实际产量低于预测产量因而只能依实际产量赔偿损失为由,拒绝按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赔偿。

姜某诉到人民法院。

问:(1)保险索赔和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2)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各自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正确答案:(1)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索赔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遇保险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根据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

汽车出险流程及应急方案

汽车出险流程及应急方案

第一步,即时报险,应该在48小时通知保险公司。

如果有车损人伤需要报警。

应该保护好现场,等待保险公司和交警来。

第二步,等待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对修理工时费和材料费与保险公司确认。

如果对这两项费用不能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可以申请物价部门或保险公估公司进行鉴定。

第三步,车辆修理。

第四步,索赔递交,车辆修理后,需要保存好修车发票,如果有车损,人伤的情况,还需要交警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如果涉及到人身伤亡事故的,需要提供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治疗费发票等必要的证明单证。

第五步,保险赔付。

500以的建议去修理厂自行修理,如果觉得自己保险公司交钱了想叫保险公司索赔就报案。

超过1000的立刻报案不用犹豫。

记住全险全责就全赔。

保险如果在4s上的就直接回4s理赔汽车出险流程及注意事项(新手请看)即将购入第一辆车,之前开的朋友的车,一直安全驾驶,没出过事故,但真正属于自己的车即将入手,对于保险这方面还不是很了解,上网一看,道道很多嘛,在此奉献给和我一样的朋友们,大家多学习一点,没有坏处嘛...现在,车主都会为自己的车上一份车险。

不过,在车辆出险后不少车主不知道如何使用保险获得正当理赔,有的人甚至不清楚哪些是保险公司该赔付的,哪些保险公司不管;有的车主与他车发生事故时,只知道着急而不注意保护现场,不清楚索赔流程,结果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非常被动;有的车主甚至与保险公司发生不愉快的纠纷。

针对上述情况,我选取车主最常遇到的出险案例,采访多家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为车主出险理赔提一些实用建议。

一、出险流程给保险公司打(投保时的名片上有,因为保险公司有可能会要现场照片)--> 打122(说明当前位置,等交警过来处理)--> 开责任认定书--> 代好双方行驶本,驾照和责任方的保单(一定要带齐,副本要完整,复印件有效)--> 出险--> 填表--> 打要报案号(很长一定要听清楚)--> 拍照(注意那些伤,不拍出来保险公司不会给买单的)--> 定损(一般由4S店来,也可能会到定损中心)--> 送修--> 核对保险公司的定损单和修理厂的维修单(主要是价格是不是一致,不然赔付的时候会出问题)--> 全额垫付修车费用(这个是超过直赔上限的,注意垫付的是全额)--> 提车(自己最好开一下,听听发动机和车子颠簸时的声音,很多事故车的发动机声引发劈,颠簸时候有异响,还要注意检查外观)--> 开发票--> 整理好所有单据(事故认定书,出保单,定损单,发票,修理厂开出的配件清单)--> 换件(送之前先根据定损单一项一项的检查换件,缺少的保险公司不给报销,装车运至定损中心)--> 清单盖章(定损中心检查后盖章,必须要那里领导的签名方才有效)--> 发票送总公司报销(盖完章后,交公司总部,索赔回执一定要保存好)--> 30工作日之返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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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未及时报警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麻增伟
【学科分类】保险法
【出处】本网首发
【摘要】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请求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双方确认的保险条款中,也约定被保险人应提供事故证明、责任认定等相关材料。

现柳某未能提供事故证明,且纪某的询问笔录中与柳某在诉讼中的陈述亦不能相互印证,其不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保险事故的性质及原因,不能证明事故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其要求人保北京市某支公司赔偿保险金,没有充足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法院据此驳回了柳某的诉讼请求。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案例:
2007年8月4日,车主柳某与人保北京市某支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一年。

2007年12月9日0时,李某驾驶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李某于2007年12月10日上午,向人保北京市某支公司报案,在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赔案询问笔录载明,被询问人李某称,出险时车上只有其一人,因躲车冲上路边的隔离带。

后在保险公司询问是否报警时,李某声称已通知车主柳某,车主柳某已经于12月10日1点左右拔打122报案,但由于交警未到达现场,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在柳某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柳某提供索赔材料不符合约定为由拒赔,柳某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柳某称,出险时保险车辆上有李某还有王某。

柳某提供的用户名为王某的通话清单上显示,12月9日0时30分钟,王某拨打过122报警电话,但通话内容已无法查实。

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请求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双方确认的保险条款中,也约定被保险人应提供事故证明、责任认定等相关材料。

现柳某未能提供事故证明,且纪某的询问笔录中与柳某在诉讼中的陈述亦不能相互印证,其不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保险事故的性质及原因,不能证明事故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其要求人保北京市某支公司赔偿保险金,没有充足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法院据此驳回了柳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单方事故索赔案件,所谓单方交通事故是指因驾驶人员不慎驾驶所导致的己方保险车辆单方受损的交通事故,比如:被保险车辆与路边障碍或隔离墩碰撞或在公路上倾覆。

此类事故一般不涉及到第三方,当事人若未及时报案,常常会导致单方事故的原因无法查明,而且实践中也存在大量被保险人隐瞒事故真相进行保险诈骗的行为,比如:醉酒驾驶或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后,报案时更换驾驶人员等。

因此,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对单方事故原因的调查,相对而言比较严格和谨慎,会要求车主提供比较齐全的理赔材料,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

在事故发生后,若车主不能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或未采取合理的保护现场措施,擅自移动车辆,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拒赔。

本案中,首先,驾驶员或车主未及时报案,并取得交警部门的认定书,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

尽管柳某声称车上人员王某已经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提交了通话清单,但柳某的陈述与事故发生后李某在保险公司的询问笔录,明显存在矛盾之处,且王某的通话内容现已无法查实,是否与本案存在关联性无法证明,因此,在无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法院无法采信柳某的陈述。

其次,即便如柳某所说报了警,但在交警未到达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的情况下,柳某擅自挪动事故车辆,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驾驶员李某和柳某存在逃避事故责任和避免查明事故真相的嫌疑,具有明显的过错。

第三,在双方的保险条款中约定:”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和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

”且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已向柳某履行了告知义务。

故本案中,在柳某无法按约定提供上述理赔材料。

因此法院驳回柳某的请求,是完全正确的。

律师建议: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特别发生单方事故的情形下,车主或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并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一定不能擅自移动事故车辆,否则,可能因事故原因无法查明或无法提供理赔材料而遭到拒赔。

【作者简介】
麻增伟,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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