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企业财产商业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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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能不能在抵扣增值税

商业保险能不能在抵扣增值税

商业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都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可以抵扣进项税吗?目前在服务顾问公司中发现,企业为职工投保了人身保险,也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这些保险都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吗?要搞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法的有关条款。

如果按照实施条例看,一般的商业保险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所以在2018年后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应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了。

而增值税能不能抵扣这个问题,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购买的财产保险如果是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企业购买的财产保险如果是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则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了进项税,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所以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责任保险作为财产保险,受益人不是员工个人,不属于员工福利。

因此,只要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抵扣情形的保险费,均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商业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案例解析】五险一金及补充保险、商业保险支出的纳税调整及填报彭怀文/ 2018-05-05 22700文字大正常小•标签:•商业保险•税案解析•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

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导读: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前言:本文以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为目的而撰写。

五险一金支出是指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补充保险支出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商业保险支出是指企业为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

一、五险一金和补充保险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一)五险一金的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计提时: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发工资扣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3.缴纳五险一金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对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会计处理也是按照上述办法进行。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税前扣除问题的浅析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税前扣除问题的浅析

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税前扣除问题的浅析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税前扣除问题的浅析今天为大家分析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扣除问题。

原则性规定:不属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必须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网一、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其依据必须是法定的。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xx]478号第18条: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

比如《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又比如《煤炭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在实际工作中,只要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业,根据细则的规定,就应当允许这个行业进行税前扣除。

二、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特殊规定《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27号)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执行时必须注意的是,“全体员工”这一关键词,同样强调普惠性,如果是区别对待,只是部分职工享受的特权,则不能适用27号文的税前扣除政策。

三、关于职工出差的意外保险税前扣除注意事项职工出差的意外保险应当区分按次投保的保险和定期投保的保险。

商业保险扣除标准

商业保险扣除标准

商业保险扣除标准商业保险扣除标准是指在企业税前利润中,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用的标准。

商业保险是企业为了规避风险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商业保险扣除标准的设定对企业的税负有着重要的影响,合理的商业保险扣除标准可以减少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因此,了解商业保险扣除标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对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商业保险扣除标准的设定是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的。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可以在税前利润中扣除合理的商业保险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企业购买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商业保险费用。

但是,国家对于商业保险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有限制的,企业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来确定具体的商业保险扣除标准。

其次,商业保险扣除标准的设定是受到企业实际情况的影响的。

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风险状况和保险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商业保险扣除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和保险需求来确定合理的商业保险扣除标准。

例如,对于风险较大的行业,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商业保险扣除标准,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而对于风险较小的行业,商业保险扣除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以减少税前利润中的商业保险费用。

最后,商业保险扣除标准的设定是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

在确定商业保险扣除标准时,企业需要遵循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合理合法地确定商业保险扣除标准。

同时,企业还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对商业保险费用进行合理的确认和核算,确保商业保险扣除标准的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商业保险扣除标准的设定对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确定商业保险扣除标准时,企业需要考虑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理的商业保险扣除标准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企业在确定商业保险扣除标准时,需要谨慎对待,确保合理合法地确定商业保险扣除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前利润中的商业保险费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根据财政部关于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有关规定,商业保险费不能列入职工福利费。

请问: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工伤保险是否可在税前扣除?确定准予税前扣除专案的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二、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

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税前扣除专案的范围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

损失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投资损失 .......·成本·税金及损失·费用税务机关批准后税前扣除的专案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包括:纳税人当年确认的坏帐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对外投资损失。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企业财产损失事项·技术改造国产装置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亏损确认和税前弥补的稽核事项·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专案·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罚款、罚金滞纳金·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标准的捐赠·各种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职工宿舍修理费·当年应计未计扣除专案·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任何形式准备金·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提取的准备金·粮食类白酒广告宣传费·未经批准的价内外基金及收费·企业出售给职工住房的损失·已出售或出租住房的折旧费用和维修费·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贿赂等非法支出·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部分的费用·财政拨款购置装置的投资·证券营业部向客户返还的手续费·广告公司组稿费、宣传费企业几种商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争议对此,网友的回答可谓见仁见智,有网近日,笔者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咨询问题:“我公司是物流公司,给司机缴纳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否税前扣除?”对此,网友的回答可谓见仁见智,有网友认为:“不能扣除,只有高危行业,比如采矿、建筑这些行业的人身保险才能扣除”,有网友认为:“通常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不能扣,但是如果属于特别工种就能扣”,当然也有网友对司机的行业性质进行分析后提出:司机应属于特殊工种范围,因此“物流运输行业,为司机交纳的人身安全保险如在相关的国家法律规定内,可以在税前扣除。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背景
为规范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该公告自颁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二、税前扣除的范围
1. 企业向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购买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责任保险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税前扣除。

2. 符合条件的责任保险费用包括:
(1)保险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为企业承担的保险责任而收取的
费用。

(2)企业向保险公司购买的损失险、保证险等保险,以及依据海上保险池管理办法购买的保险费用。

(3)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责任保险费。

3. 不符合条件的责任保险费用包括:
(1)企业购买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财产险、人身险等保险;
(2)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责任保险赔偿费用;
(3)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责任保险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企业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向保险公司索取符合条件的责任保险费明细清单,并保留相关票据、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2. 企业应当根据纳税法律法规和有关税务机关的规定,按规定的程序正常申报税款,不得擅自将保险费用列入税前扣除范围。

3. 相关保险公司应当积极配合企业提供符合条件的责任保险费明细清单,防范可能存在的虚假保单、虚假保险费用等侵害企业和税收利益的行为。

通过该公告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所得税政策,促进了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相关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执行,避免税务风险,同时保证企业正常经营。

企业支付职工的商业保险能否起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企业支付职工的商业保险能否起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

企业支付职工的商业保险能否所得税前扣除一、尚无具体税收政策的商业保险费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

对于税法没有列举的,属于商业保险范畴的,比如大病医疗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未有相应的具体税收政策规定,均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非直接支付给员工的雇主责任保险费雇主责任险虽非直接支付给员工,但是属于为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在受雇的过程中,从事与被保险人经营业务有关的工作而受意外,或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致残或死亡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因此该险种应属于商业保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三、外企为境内员工支付的境外保险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直接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商业人身保险费和境外社会保险费,如向境外社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支付的失业保险费、退休金、储蓄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但该境外保险费作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非强制性规定的人身保险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有如下规定:此类保险费,其依据必须是法定的,即是国家企业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险,如果不是国家法律法规所强制性规定的,企业自愿为其职工投保的所谓人身安全保险而发生的保险费支出是不准予税前扣除的。

此类保险费范围的大小、保险费率的高低、投保对象的多少等都是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的。

投保险种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投保依据法定,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为职工投保。

如《煤炭法》和《建筑法》规定:煤矿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进一步政策前,煤炭、建筑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考虑到行业特殊性应该仍可视为投保依据法定。

但各省市区政策明确规定企业需为特殊工种职工办理人身安全保险,是否视为投保依据法定尚不确定,最好与主管税务机关事先进行确认。

会计干货之商业保险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被定性偷税么

会计干货之商业保险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被定性偷税么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商业保险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该被定性
偷税么
当下企业竞争发展的核心之一就是人才,因此许多优秀的企业为了留住人才,往往会为职工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算作福利。

但是关于这个商业保险,如果在税收上处理不慎,被稽查以涉嫌偷税立案的也大有存在,今天就来剖析一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光看第八条再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似乎商业保险也说不上不合理,给员工更好的保障自然也跟公司的效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也没有明显排除商业保险。

但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这么一条就直接。

企业几种商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

企业几种商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

企业几种商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企业在购买商业保险时,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购买商业保险所支付的费用从企业收入中扣除,从而降低企业的应纳税额。

根据不同类型的商业保险,企业可以享受几种费用的税前扣除。

一、员工福利保险费员工福利保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大病保险等。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将员工福利保险费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这项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提供员工福利,并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二、财产保险费财产保险费是企业为自身财产购买的相关保险,如财产综合险、财产损失险和财产责任险等。

企业在购买这些保险时,可以将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降低企业面临的风险,并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弥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

企业在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时,可以将支付的保险费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这项政策的出台,一方面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

四、车辆保险费车辆保险费是指企业为其拥有的车辆购买的相关保险,如机动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企业在购买车辆保险时,可以将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这是为了保障企业车辆的安全,降低发生事故所带来的损失,并保护企业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五、责任保险费责任保险费是指企业为自身或员工购买的相关保险,如雇主责任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等。

企业在购买责任保险时,可以将所支付的保险费用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这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保护企业及其员工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提到的商业保险费用的税前扣除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购买的保险必须是商业保险,不能包括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保险。

其次,保险费用必须是企业实际支付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企业账户支付的。

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

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

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商业保险是一种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保障的重要工具。

它可以提供保险业务和金融服务,以降低风险和损失。

然而,对于许多人而言,商业保险的费用可能具有一定的负担。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是指个人或企业在获得收入之前,可以将某些支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去的一种税收政策。

这样的政策可以有效地减轻个人或企业的税收负担,给予他们更多经济上的灵活性。

然而,商业保险的费用无法被视为税前扣除。

即使个人或企业购买了商业保险,其费用也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抵扣。

这就意味着购买商业保险会增加个人或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了商业保险的吸引力。

这种情况下,个人和企业可能会选择减少商业保险的购买,以节省开支。

尤其是对于一些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个人和小企业而言,商业保险费用的增加可能会使他们难以负担。

但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的政策也有其合理性。

商业保险的费用通常被视为一种成本,在企业的经营成本中被计算和纳税。

这符合传统的税收政策,即企业的利润扣除成本后再计税。

此外,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的政策还可以避免滥用。

如果商业保险的费用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那么可能会有一些个人或企业将其它非保险费用宣称为保险费用,以逃税。

这将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的困难。

然而,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的政策也有其弊端。

首先,这使得商业保险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变得更加昂贵,限制了许多人购买保险的能力。

其次,这可能会导致许多人和企业选择不购买商业保险,从而增加了他们的风险暴露。

最后,这也对商业保险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限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鼓励商业保险的购买。

例如,一些国家对购买商业保险的个人或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降低保险费用。

这种政策可以促进商业保险的普及,同时也减少了个人和企业的风险。

另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支持商业保险的发展。

比如,加强对商业保险业务的监管,确保保险公司合规经营并提供高质量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企业几种商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争议

企业几种商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争议

企业几种商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争议商业保险是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和保障经营活动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形式。

企业购买商业保险时,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

对于这些保险费用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将对企业几种商业保险费的税前扣除争议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将符合一定条件的支出在计税前予以扣除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税前扣除的目的是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企业增加投资和创造就业。

在企业购买商业保险时,常见的几种保险费用包括雇主责任险、财产保险、商业综合险等。

这些保险费用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涉及到税法和财务会计的规定。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责任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形式。

雇主责任险的费用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这涉及到税法对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转移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风险转移支出可以在计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购买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财产保险是企业为了保障自身财产的安全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形式。

财产保险的费用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这涉及到财务会计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保险合同》的规定,企业应当将实际支付的保险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列入当期损益。

因此,企业购买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用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商业综合险是企业为了保障经营风险、防范财产损失而购买的一种保险形式。

商业综合险的费用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也是依据财务会计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保险合同》的规定,企业应当将实际支付的商业综合险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列入当期损益。

因此,企业购买商业综合险的保险费用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除了以上所述的几种保险费用,还有其他一些与企业风险转移相关的保险费用,例如信用保险费用、法律责任保险费用等。

对于这些保险费用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有关商业保险涉及的税前扣除问题

有关商业保险涉及的税前扣除问题

有关商业保险涉及的税前扣除问题商业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为企业提供了广泛的风险保障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能力。

而在商业保险涉及的税前扣除问题上,了解相关规定和操作准则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商业保险涉及的税前扣除问题,包括税前扣除的定义、适用范围、计算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税前扣除的概念。

税前扣除指的是企业在缴纳所得税之前,可以将特定的费用、损失或支出从收入中扣除。

在商业保险方面,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购买保险时,可以将保险费用从应税收入中减去,以降低应纳税额。

税前扣除适用于一定范围内的商业保险费用。

根据相关法规,商业保险费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税前扣除:1. 被保险对象必须是企业或商业机构。

个人投保的商业保险费用通常不能享受税前扣除。

2. 保险合同必须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相关。

例如,企业为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与企业运营相关的保险合同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3. 保险费必须是企业直接支付的。

如果保险费是由员工个人支付,企业通常不能将其列为税前扣除的费用。

一般情况下,商业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较为简单。

企业只需将购买保险的费用记录下来,如保险费发票、保单等,并在报税时将其列为费用项目,以降低应纳税额。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计算税前扣除商业保险费用时,应遵守以下几点事项:1. 保险合同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合法商业保险范围,以确保所购买的保险符合税前扣除的规定。

2. 保险费用必须确切记录并与购买保险的事实相符。

企业应保留有关购买保险的凭证和文件,以备税务机关审计之需。

3. 商业保险费用的税前扣除额度通常有一定限制。

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限额来确定可扣除的金额。

4. 对于综合保险合同,企业应将不同风险对应的保费明确分开考虑,以确保只有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费才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除了上述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企业在涉及商业保险的税前扣除问题时还需注意其他一些关键点。

首先,企业在购买商业保险时应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和合适的保险产品,以确保保险合同符合税法规定。

保险费税前扣除原则

保险费税前扣除原则
2. 雇主责任保险费
- 雇主责任保险是企业为了防范其雇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或疾病等风险而购买的保险。根据相关规定,雇主责任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是因为雇主责任保险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员工的责任承担密切相关,有助于企业分散经营风险,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 社会保险费
-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这里强调的是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例如,如果企业擅自降低缴费基数或者未按照规定的险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符合规定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4. 实际发生原则
- 保险费必须是已经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预提但尚未实际支付的保险费,在未实际支付的期间不能税前扣除。例如,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下一年度的财产保险合同,在本年度只是预提了保险费,尚未支付给保险公司,那么本年度不能将预提的保险费进行税前扣除,要等到实际支付的年度才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2. 合理性原则
- 保险费的金额应当合理。这意味着保险费的定价要符合市场的一般水平。企业为一栋办公大楼购买财产保险,如果其保险费金额远远高于同地段、同类型办公大楼的市场保险价格,税务机关可能会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查,不合理的部分可能不允许税前扣除。
3. 合法性原则
- 企业购买保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合法的保险业务产生的保险费才有可能税前扣除。例如,企业不能通过购买非法的、未在监管部门备案的所谓“保险产品”来进行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参与非法保险活动,相关保险费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并且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处罚。
二、不同类型保险费税前扣除的特殊原则
1. 企业财产保险费
- 企业为其自身拥有的固定资产、存货等财产购买的保险费,只要符合上述一般原则,通常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例如,一家制造企业为其生产车间的设备购买了财产保险,设备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资产,保险费与企业应税收入相关、金额合理、合法且实际发生,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不得税前扣除

为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不得税前扣除

为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不得税前扣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福利保障的需求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为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在缴纳所得税时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为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的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如何解决税前扣除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有关商业保险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法规。

商业保险是指公司购买的用于员工身体健康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如医疗保险、意外保险和人寿保险等。

根据税法规定,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即税前扣除。

然而,如果公司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则不得税前扣除。

那么为什么公司为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不能税前扣除呢?首先,这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定义。

根据该条款,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所得额”,而非“支出额”。

由此可见,只有员工个人缴纳的商业保险费用可以作为减免项目,而公司为员工购买的保险费用则不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范围内。

此外,商业保险被视为一种非税收政策,与个人所得税无关。

所以,即使公司为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也不能税前扣除。

然而,尽管不能税前扣除,购买商业保险仍对员工和公司都有很多好处。

首先,商业保险可以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这对员工来说是一种重要的福利制度,也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其次,购买商业保险还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雇主品牌形象,在招聘和留住人才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此外,商业保险还可以帮助公司分担一部分员工可能面临的风险和责任,降低公司的法律和经济风险。

既然不能税前扣除,那么公司如何解决为员工额外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呢?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解决方案:首先,公司可以将商业保险费用计入员工的工资福利中。

在制定员工薪酬方案时,就可以考虑将商业保险费用纳入其中,从而提高员工的实际收入。

这不仅能够确保员工获得全面的保险保障,还可以满足员工的福利需求。

其次,公司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提供优惠的团体保险方案。

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不能够在税前扣除,应调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吗?对于是否税前扣除,比较适用于高危职业,如果企业是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

但为其他职工购买的意外伤害险、意外医疗险及意外门诊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因为现在国家尚未对“其他商业保险费”和“特殊工种职工”进行界定,只有《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如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和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列入税前扣除范围。

我们知道企业为员工投保的员工意外险是意外险的一种,是企业给员工购买的意外保险,也属于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

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一般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司会有不同的保险要求,团体意外险和高危行业险,都是企业和个人自愿参与投保的险种,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只要是正规的企业,尤其是涉及危险品生产、事故发生率高的企业,都应该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

而且,仅作为基础保障的工伤保险,并不能完全保障这些员工的利益。

同时,除了帮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高危行业险外,企业还可通过购买雇主责任险或者公众责任险等来分散风险。

哪些商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的解释,这类保险费是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企业应当为其职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险,而不是企业自愿为职工投保的所谓人身安全保险。

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保险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
武税官
【期刊名称】《税收征纳》
【年(卷),期】2005(000)007
【摘要】我公司2004年在商业保险机构为职工个人购买了150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管理费用中予以列支,并抵扣了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税务人员在纳税检查发现后指出这笔保险费用应该补缴企业所得税,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很不理解,既然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可以税前扣除,只要发生的商业人寿保险支出是真实、合法的,也可以进行扣除。

【总页数】1页(P29)
【作者】武税官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
【相关文献】
1.为投资者或员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J], 张伟;
2.企业支付职工死亡抚恤金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J], 柳凤;
3.为投资者或员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J], 张伟;
4.财政部下发《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宣布从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
款损失准备金将从税前扣除 [J],
5.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能否税前扣除?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为投资者或员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为投资者或员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为投资者或员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张伟【摘要】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而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

【期刊名称】《纳税》【年(卷),期】2016(000)001【总页数】1页(P44-4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税前扣除;保险费;投资者;职工福利费;商业;员工【作者】张伟【作者单位】科达公司【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2.42问:我单位在保险公司为老板即投资者和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账务处理是计入了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问,我单位列入职工福利费中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即人身商业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而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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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企业财产商业险不能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误区解读: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即使是商业保险,也准予扣除,如企业自有的小汽车的“全险”就可在税前扣除。

另“财产”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类财产,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财产保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当企业参加的商业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企业将依据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时企业因参加商业保险的保险费支出仍然允许扣除,其所获取的赔偿,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抵扣相应财产的损失后,再计算出企业参加商业保险的财产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务解读:企业经营过程中“保险费”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1.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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