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12.07•【文号】国税发[2006]175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二○○六年十二月七日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监督机制,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实现阳光财务建设,有利于落实税务干部职工对财务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6]6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各预算单位。
各预算单位应按本办法向本级及所属单位公开财务事项。
第三条财务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
财务公开工作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二)实事求是。
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防止和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三)注重实效。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抓住与税务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突出重点。
公开内容应以税务干部职工联系最密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并根据职工的合理要求和财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
第二章财务公开的内容第四条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以及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重大问题和税务干部职工关心的财务事项。
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范本
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务工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务工作信息公开,是指税务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将税收政策、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执法、税收服务、税收管理、税收统计等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事项,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
第三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税务局是税务工作信息公开的主体。
第二章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内容第五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税收执法信息,包括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收违法案件等信息;(三)税收服务信息,包括办税服务指南、办税流程、办税时限等;(四)税收管理信息,包括税收计划、税收预测、税收分析等;(五)税收统计信息,包括税收收入、税收结构、税收负担等;(六)其他与纳税人、缴费人密切相关的事项。
第六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应当按照以下分类进行:(一)行政许可类,包括税务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等;(二)税收执法类,包括税收执法程序、税收执法结果等;(三)纳税服务类,包括纳税服务内容、纳税服务质量等;(四)财政资金类,包括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三公经费等;(五)阳光政务类,包括税务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第三章税务工作信息公开方式第七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应当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税务机关网站;(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四)办税服务厅;(五)其他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八条税务机关应当定期发布税务工作信息,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第四章税务工作信息公开程序第九条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信息采集:税务机关应当及时采集税收执法、税收服务、税收管理、税收统计等信息;(二)信息审核:税务机关应当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合法性;(三)信息发布:税务机关应当将审核后的信息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发布;(四)信息更新:税务机关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发布的信息。
应用文写作期末考试复习题(1)
应用文写作期末考试复习题(1)应用文测验试题一:总论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行政机关公文成文日期的书写哪项是正确的()A 、 2003 年 7 月 8 日 B、二 OO 三年七月八日 C、二 00 三年壹月五日 D、二 00 三年四月标准答案: b2.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各厅、局、委、办制发(主送)的公文属于()A 、上行文 B、下行文C、平行文D、呈请性文件标准答案: c3. 对 " 李国玉是一个爱学习、肯钻研的人" 分析正确的是()A 、运用了说明 B、运用了议论C、运用了描写 D 、运用了抒情标准答案: b4.在上行文中,常常要涉及到上下级关系,因此在使用称谓时,经常要用到人称代词,下列词语中()属于第三人称。
A、我B、本C、贵D、该标准答案: d5. 下列标题中有错误的一个是()A、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B、 XX 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2 年 5 月份税收收入情况的通报C、 XX 区国家税务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函D、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标准答案: c6." 为要 " 、 "为盼 " 属于应用文结构用语中的()A 、开头用语B、结尾用语C、过渡用语D、综合用语标准答案: b7.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上报公文应()A 、写明两个主送机关B、只写一个主送机关C、分头主送D、根据情况需要而定标准答案: b8.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属于应用文结构用语中的()A 、开头用语B、结尾用语C、过渡用语D、综合用语标准答案: c9. 当问题重大,确急需直接上级和更高层次的上级机关同时了解公文内容时,可采用()A 、越级行文B、直接行文C、多级行文D、同时行文标准答案: c10. 在有些公文中,要大量的运用数据说明问题,那么文中的数字则应用()表示。
工作总结某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两办文件下发后,市局党组十分重视。先后分别召开党组会、局办公会,研究贯彻意见。市局成立了推行政务公开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各县(市)国税局、市区分局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落实了相关责任部门。层层发动,明确目标,形成人人参加个个重视的氛围。同时对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逐项落实公开内容,努力做到内容合理全面、真实公正、便捷实用。
3.不断完善和丰富公开内容
为了推进政务公开,我局不断完善和丰富公开内容。先后编印了《税收优惠政策指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收政策汇编》《金税工程文件汇编㈠》《金税工程文件汇编㈡》《“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新征管法宣传学习材料》。出口退税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由于出口退税指标滞后,一些出口企业不够理解,市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坚持公平、公正审批办理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的通知》,制定了坚持依法退税,执行出口退税计划,先申报、审核及按同一比例办理出口退税的四项原则。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并向全市出口企业发出了“致全市企业有关公正、公平办理出口退税的公开信”,加强了办理出口退税的透明度,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新的《征收管理法》,从**年5月1日起执行,对原《征管法》作了五个方面的重大改革,我局及时编印宣传学习材料,同时对新《征管法》增加的纳税人义务12条,赋予纳税人权利20条单独印发,全方位公开,让纳税人了解,接受纳税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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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国税系统文明创建水平,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在市级机关部门全面实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省国税局要求,我局全面推行以文明办税“八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情况回报如下:
国税发[2012]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2〕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12〕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公文处理工作,提高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结合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和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形成了《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税务系统各级党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税务机关公文是税务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八条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
全体税务干部应当学习掌握公文处理知识,提高公文处理能力。
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第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为公文处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不断改进办公手段,全面实行公文处理信息化,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12.29•【字号】市国税发[2007]330号•【施行日期】200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国税发〔2007〕330号)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现将《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6〕69号)文件精神,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国税发〔2007〕200号)要求,结合全市国税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掌握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好坏的首要标准,不断提高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更好地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提升国税部门的行业形象。
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严格依法。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全面真实。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涉及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相关事项向社会公开,涉及内部运行的相关事项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公开的总体要求,全面、准确地公开办税事项和行政管理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提升工作站位(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并着力健全体制机制,推动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新部署,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税收是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关切,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式,规范内部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6.04.05•【文号】税总发〔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推行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一)推进权力责任清单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和《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全面梳理税务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规范权责事项,优化职权运行流程,明确标准规范,做好各地税务机关权责清单之间的衔接。
按要求公开税务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强化税务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二)推进税务行政许可公开。
全面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变更实施机关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涉税行政许可事项应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办税服务大厅或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
(三)推进决策执行信息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税收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8.04.02•【文号】国税发[2008]35号•【施行日期】2008.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8〕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相关工作部署,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新闻发XXX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
各地在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税务总局(办公厅)反映。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3.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4.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5.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新闻发XXX新闻发言人制度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四月二日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
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一)领导简介: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简历等情况;(二)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设置情况;(三)主要职能:国家税务总局主要工作职能;(四)行业概况:全国税务系统基本情况介绍;(五)工作计划:税收工作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六)工作动态:领导讲话、税收工作动态;(七)税收政策法规:各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八)税收征管制度: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九)办税指南: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相关规定;(十)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和事项;(十一)非许可审批:非许可审批有关规定和事项;(十二)税务稽查情况:稽查工作规范、稽查工作部署、涉税案件曝光;(十三)税收收入统计数据:历年税收收入总数、分地区税收收入数据;(十四)税务队伍建设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情况;(十五)人事管理事项: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务员招录等;(十六)注册税务师管理事项:注册税务师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考试考务通知、各科考试大纲及转发人事部考试结果公示、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及年检等公告事项;(十七)重大项目:金税工程等重大项目执行情况;(十八)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公告;(十九)其他工作。
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税务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办税服务厅
全
社
会
主
动
县
级
3
纳税
服务
纳税人权利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1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2018年-2022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8〕199号)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税务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办税服务厅
全
社
会
主
动
县
级
7
办税地图
1.办税服务厅名称
2.地址
■政府网站
■办税服务厅
全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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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县
级
5
A级纳税人名单
1.纳税人识别号
2.纳税人名称
3.评价年度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出口退税【发布部门】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15.03.19【实施日期】2015.03.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为规范国税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支持外贸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4〕155号,以下简称《退税规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2号),并于随后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抓好〈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29号),进一步部署《退税规范》落实工作。
为确保《退税规范》全面顺利落地,省局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国税系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实施方案》(陕国税发〔2015〕28号),根据我市出口退(免)税工作实际情况,结合省局的工作要求,市局研究制定了《西安市国税系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联系。
附件:西安市国税系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工作任务分解表西安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3月19日西安市国税系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实施方案为规范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支持外贸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抓好〈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落实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国税系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国税出口退(免)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8]35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8.04.02
【实施日期】2008.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
(国税发[2008]35号2008年4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政策把关和信息提供。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综合处(办公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与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第六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
国家税务总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义务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权利人(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权利人)。
第三条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除依据《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以下简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纳税服务等相关的政府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均应依申请予以提供。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或提供所需信息。
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监察部门负责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情况的监督、评议。
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公室),是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组织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5.31•【文号】税总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及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创新拓展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对于从源头上防范税收舆情、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网站信息检索的便利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各级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短板,提高质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办税公开制度
办税公开制度第一条为了落实办税服务厅在办税公开方面的工作职责,规范办税公开的具体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税公开应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
严格依法是指必须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办税公开工作;全面真实是指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所有涉税事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准确地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便捷就是通过多种形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及时、方便、快捷地公开应公开事项。
第三条办税公开的主要内容:(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指纳税人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履行的各种义务。
(二)办税指南。
包括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发票管理、税收减免等事项的内容、程序及时限。
(三)税务行政收费项目。
指物价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信息。
(五)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
(六)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
(七)“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纳税服务短信平台。
(八)其他需告知纳税人的事项。
第四条办税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办税公开专栏、公告栏、示意图、办税手册(指南、指引、须知)、电子显示装置、自助查询设备、税务公示、公告、函告、手机短信等。
第五条各类形式的办税公开均免费提供。
第六条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是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七条办税服务厅应依托本单位办税公开工作机制,协同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
第八条办税服务厅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内容更新的组织协调、资料架纸质资料的补充、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建立责任人AB岗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第九条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应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办税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整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7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依法依规明确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市政办发〔2018〕82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0日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以下简称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一、认真学习中省文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解读引导,增强公开实效,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考核问责,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突出公开重点,增强公开实效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三大领域信息(见附件)应依法及时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要做好与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陕西”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省市平台对接工作;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税务政务公开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税收征管等方面的信息,以及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等相关内容。
税务政务公开是税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举措,对于增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互信、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目标。
1. 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认同。
2. 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信任。
3. 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实施内容。
1. 完善税收政策公开机制,及时公布税收政策调整和变化。
2. 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3. 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公开,公布税收征管工作的相关数据和情况。
4.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实施步骤。
1. 建立健全税收政策公开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流程。
2.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税收政策信息。
3. 健全税收政策解读机制,建立专门的解读团队,及时解答纳税人疑问。
4. 完善税收征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税收征管工作的相关数据和情况。
5. 建立税收征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实施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
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公开意识。
3. 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对税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六、总结。
税务政务公开是税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增进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互信的重要举措。
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税收政策的公开透明,提高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公开透明,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希望各级税务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不断提升税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为了加强税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公信力,我国税务部门决定对税务预算和决算进行公开实施。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规范税务预算和决算的程序和内容,促进税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增强社会监督,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一、制定背景。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
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政府加强财政预算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政策要求,促进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目标。
1.规范税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程序和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透明;2.增强社会监督能力,提高税收征管的公信力;3.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三、实施内容。
1.税务预算公开。
(1)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税务预算,并于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开;(2)税务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预算总额、支出明细、收入预测等,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透明;(3)税务部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回应和整改。
2.税务决算公开。
(1)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年度税务决算,并于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开;(2)税务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支出实际情况、收入实际情况、执行情况评价等,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完整透明;(3)税务部门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回应和整改。
四、实施机制。
1.建立健全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流程;2.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税务预决算信息的安全可靠、便捷查询;3.加强对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法律意识。
五、实施保障。
1.加强领导重视,明确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地位和作用;2.加强对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税务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总结。
税务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能力,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2023年度税务数字人事“两测”专业能力-纳税服务知识题库(含答案)
2023年度税务数字人事“两测”专业能力-纳税服务知识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
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万元。
()A.2B.3C.4D.52.()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带好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
A.人民群众,特别是知识分子B.人民群众,特别是工人阶级C.党员,特别是新入党的党员D.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3.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事项主要是单位纳税人、合伙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自然人B.个体工商户C.个人独资企业D.扣缴义务人4.入党积极分子小张经过一年培养教育后,支部拟将他列为发展对象。
以下条件中小张不需要具备的是()A.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B.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党内外群众一致同意C.经支委会讨论确定D.报上级党组织备案5.下列各项,哪一项是由税务总局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
()A.传真机B.便携式计算机C.碎纸机D.扫描仪6.最近办税服务厅调来一个新同事,小张觉得这位新同事业务能力比自己强,深受领导和同事们的喜爱,让自己在领导心中的地位下降了。
于是小张在同事闲谈的时候就会讲新同事的坏话,传播新同事的谣言。
小张的这种心态是()。
A.恐惧B.自卑C.嫉妒D.抑郁7.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A.一个月B.三个月C.半年D.一年8.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应当采用()进行折算。
A.合同约定汇率B.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C.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D.收到投资期初汇率9.根据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25期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019年7月18日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根据《关于做好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1号)要求,结合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系列部署,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与纳税人、缴费人关系最密切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标准引领。
按照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建立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适应基层特点。
立足基层税务机关实际,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纳税人、缴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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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征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国税发[2007]330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7.12.29
【实施日期】2007.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7〕330号)
各区、县国税局,各直属机构,各事业单位:
现将《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西安市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6〕69号)文件精神,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国税发〔2007〕200号)要求,结合全市国税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
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是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掌握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好坏的首要标准,不断提高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更好地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提升国税部门的行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