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适用本办法。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二章风险分级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从生产经营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生产经营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产经营规模、指标,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七条经营规生产经营过程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 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
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按照量化分值划分为Ⅰ档、Ⅱ档、Ⅲ档和Ⅳ档。
第十条静态风险等级为Ⅰ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二)普通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三)从事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一)较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品生产企业等;(二)冷冻冷藏食品的销售企业;(三)从事含高危易腐食品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四)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第十三条静态风险等级为Ⅳ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包括乳制品生产企业、肉制品生产企业等;(二)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企业;(三)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四)主要为特定人群(包括病人、老人、学生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企业;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企业。
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食品、食品添加 序号
剂类别 1 粮食加工品 2 粮食加工品 3 粮食加工品
4 粮食加工品
食用油、油脂及 5
其制品 食用油、油脂及 6 其制品 食用油、油脂及 7 其制品 8 调味品
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类别编号 0101 0102 0103
0104
类别名称 小麦粉 大米 挂面
其他粮食加工品
中等
1.含乳饮料
蛋白饮料
2.植物蛋白饮料 3.复合蛋白饮料
中等
1.风味固体饮料;2.蛋白固体饮料;3.果蔬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
4.茶固体饮料;5.咖啡固体饮料;6.可可粉固体饮料 7.其他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谷物固体饮料、营养素固体饮料、食用菌 固体饮料、其他)
较低
其他饮料
1.咖啡(类)饮料;2.植物饮料;3.风味饮料;4.运动饮料 5.营养素饮料;6.能量饮料;7.电解质饮料;8.饮料浓浆
品种明细
食品风险 等级
1.酿造食醋
较低
2.配制食醋
较低
1.谷氨酸钠(99%味精)
2.加盐味精
低
3.增鲜味精
酿造酱[稀甜面酱、甜面酱、大豆酱(黄酱)、蚕豆酱、豆瓣酱、大酱、其他] 较低
1.液体调味料(鸡汁调味料、牛肉汁调味料、烧烤汁、鲍鱼汁、香辛料调味 汁、糟卤、调味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其他) 2.半固态(酱)调味料[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风味酱、芥末酱、 咖喱卤、油辣椒、火锅蘸料、火锅底料、排骨酱、叉烧酱、香辛料酱(泥)、 复合调味酱、其他] 4.食用调味油(香辛料调味油、复合调味油、其他) 5.水产调味料(蚝油、鱼露、虾酱、鱼子酱、虾油、其他)
玉米自发粉、小米粉、高粱粉、荞麦粉、大麦粉、青稞粉、杂面粉、大米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产经营规模、指标,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七条经营规生产经营过程控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 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
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按照量化分值划分为Ⅰ档、Ⅱ档、Ⅲ档和Ⅳ档。
第十条静态风险等级为Ⅰ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二)普通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三)从事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一)较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品生产企业等;(二)冷冻冷藏食品的销售企业;(三)从事含高危易腐食品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四)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第十三条静态风险等级为Ⅳ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包括乳制品生产企业、肉制品生产企业等;(二)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企业;(三)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四)主要为特定人群(包括病人、老人、学生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企业;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企业。
餐饮服务单位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6.2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是□否
1。5
6.3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是□否
1.5
七、加工制作
过程
7.1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是□否
1.5
7.2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是□否
1。5
5。2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是□否
1。5
5.3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是□否
1.5
5.4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是□否
1。5
六、原料控制
(含食品添加剂)
*6。1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是□否
10分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规模
50人以下
51-100人
101—300人
301人以下
分值
2分
4分
7分
10分
**厨房
规模
配送门店1—5家
配送门店6—10家
配送门店11—20家
配送门店21家以上
分值
2分
4分
7分
10分
制
作
食
品
的
类
别
和
数
量
30
分
冷食类食品制售
(8分)
单品数
1—10种
11-20种
21—40种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表
食品 食品、食品 类别 序号 添加剂类别 编号 等级 果、速冻其他果蔬制品) 1.生制品(速冻鱼类、速冻虾类、速冻蟹 类、速冻贝类、速冻其他水产品) 39 速冻食品 1105 速冻水产品 2.熟制品(速冻鱼类、速冻虾类、速冻蟹 类、速冻贝类、速冻其他水产品) 速冻其他食 1.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 40 速冻食品 1106 品 2.熟制品(具体品种明细) 1.焙烤型 薯类和膨化 41 食品 1201 膨化食品 3.直接挤压型 4.花色型 1.干制薯类 2.冷冻薯类 薯类和膨化 42 食品 4.薯粉类 5.其他薯类 1.硬质糖果 43 糖果制品 1301 糖果 2.奶糖糖果 3.夹心糖果 较低 17.5 1202 薯类食品 3.薯泥(酱)类 较低 18.0 2.油炸型 较低 19.0 较低 19.0 中等 24.0 类别名称 品种明细 风险 (S) 分值
食品 食品、食品 类别 序号 添加剂类别 编号 等级 3.稀奶油 4.无水奶油 5.干酪 6.再制干酪 7.特色乳制品 1.饮用天然矿泉水 瓶(桶)装饮用 20 饮料 0601 水 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 碳酸饮料(汽水)(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 碳酸饮料(汽 21 饮料 0602 水) 碳酸饮料) 茶(类)饮料[原茶汁(茶汤)、茶浓缩液、 22 饮料 0603 茶(类)饮料 茶饮料、果汁茶饮料、奶茶饮料、复合 较低 茶饮料、混合茶饮料、其他] 1.果蔬汁(浆)[原榨果汁(非复原果汁)、 果 汁(复原果汁)、蔬菜汁、果浆、蔬菜浆、 果蔬汁类及 23 饮料 0604 其饮料 2.浓缩果蔬汁(浆) 3.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饮料、果肉 复合果蔬汁、复合果蔬浆、其他] 中等 22.5 19.5 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 较低 19.5 2.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 高 26.0 类别名称 品种明细 风险 (S) 分值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附件3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年度)(编号)
企业信息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或信用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年度风险等级
静态风险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
动态风险动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
企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得分(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风险等级□ A级 □ B级 □ C级 □ D级
是否存在下列情况(在存在的情况前打“√”):□ 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 有1次及以上国家或者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 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
□ 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 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情形的。
(请在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形)
建议□ 上调个风险等级 □ 不调整风险等级□ 下调个风
险等级备注
填表人签名:
年月日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确定表
3.通用信用风险量化风险分值
分
4.根据本办法第十六条分值调整情况
获政府质量奖
减分
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减分ຫໍສະໝຸດ 建立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
减分
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减分
共调整减少分值合计
共减分
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总分值
总计分
企业风险等级
直接判为D级的情形
□否;
□是:(如有请说明)
是否存在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调高的情形
□否
□是:(如有请说明)
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
□A级□B级□C级□D级
备注
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
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确定表
企业
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次风险等级
(年月)级
风险
评价
1.静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
分
2.动态风险因素
量化风险分值
监督检查
分
抽检监测
分
行政处罚
分
责任约谈
分
消费投诉信息重点经营者公示
分
人员变动
分
动态风险
分值合计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建议□ 上调个风险等级 □ 不调整风险等级□ 下调个风险等级
下一年度风险等级
备注
填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附件3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 年度)(编号)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或信用代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年度风险等级
静态风险
静态风险因素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风险分值
动态风险
动态风险因素量化风险分值
企业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得分
(静态风险+动态风险)
风险等级
□A级□B级□C级□D级
是否存在下列情况(在存在的情况前打“√”):
□ 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有1次及以上国家或者省级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 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 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
□ 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网络食品交易(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12分)
类别
分值
食品
(6分)
预包装食品
1
散装食品
2
特殊食品
3
食用农产品
(6分)
畜禽产品
3
水产品
2
果蔬类
1
4
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
在售食品种类
(13分)
类别
热食类
冷食类
生食类
糕点类
自制饮品
分值
2
3
3
3
2
得分总和
备
注
1.各项分值总和为40分,评分项因实际情况同时存在多种选项的,得分为累加分;缺项的,得分为“0”。
网络食品交易(含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序号
评分项(共40分)
参考分值
得分
1
网络食品交易
第三方平台类型
(10分)
类型
食品
食用农产品
餐饮服务
分值
2
3
5
2
入网销售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数量(5分)
户数5000以下5 Nhomakorabea01-10000
10001以上
分值
3
4
5
3
入网销售者在售食品
(食用农产品)种类
:2022食品生产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doc.pdf
附件2
食品生产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表2-1:日常监督检查分值表
1
2
3
4
5
表2-2:“双随机、一公开”、证后审查、飞行检查结果分值表
6
表2-3:加分项分值表
说明:1.表2-1中打*号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
检查内容不符合的,在分数栏填写扣除的分数;扣除的分数应当与分值栏所列分值一致。
2.表2-1中除1.7、3.4、3.5、3.6项以及2.1项中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的检查部分,其他项目均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3.表2-1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每次检查,还需检查第9项,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不需检查第9项。
4.表2-1如果检查项目存在合理缺项,在备注中说明,不扣分。
5.表2-1中每项最终分值,应是当年该项目所扣除分数的合计分值。
6.动态风险分值=日常监督检查合计分值+飞行检查、证后审查结果合计分值—加分项分值,超过60分以60分计。
7.首次评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时,动态风险分值=证后审查结果分值—加分项分值。
7。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1
2.进货查验结果
注:①检查原辅料仓库;②原辅料品种随机抽查,不足2种的全部检查。
*2.1
查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有检验记录。
□是□否
1.5
*2.2
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真实、完整,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是□否
1
*7.5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直接接触食品人员有健康证明,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
1.5
7.6
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并有相关培训记录。
□是□否
1
8.食品安全
事故处置
8.1
有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是□否
1
8.2
有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是□否
1
*3.14
未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或批号的情况。
□是□否
1.5
3.15
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生产车间内未发现与生产无关的个人或者其他与生产不相关物品,员工洗手消毒后进入生产车间。
□是□否
1
4.产品检验结果注:采取抽查方式
4.1
企业自检的,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有检验相关设备及化学试剂,检验仪器设备按期检定。
□是□否
1.5
2.3
建立和保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
□是□否
1
3.生产过程控制注:在成品库至少抽取2批次产品,按生产日期或批号追溯生产过程记录及控制的全部检查,有专供特定人群的产品至少抽查1个产品。
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
48.专间区域★:未按要求设立预进间的,扣5分;
预进间内无非手动式水龙头开关、更衣设施,各扣1分。
每间
10分
49.墙裙未铺设到顶,扣2分;
未设置带水封地漏,无空调、温度计、开合式传送窗或未使用,各扣1分;无紫外线灯、净水设施,各扣3分;
工用具和容器未做到专用、废弃物容器盖子为手动式,各扣1分;
5分
二.人员管理
3.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每发现一人,扣1分。
4.未开展或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无相关培训资料和培训记录,各扣2分。
12分
5.无晨检记录,扣2分;晨检记录不全,扣1分。
6.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手部佩带饰物、手部不洁、衣帽不洁、头发外露、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或饮食等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每发现一人扣1分。
三.布局流程和场所环境
11.布局流程不符合要求、场所面积不能满足经营需要,每处扣1分。
12.功能间(区)无标识或标识不明显的,每处扣0.5分。
13.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原工艺流程布局或将功能间改作它用的,每处扣2分。
12分
14.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职工食堂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场所为非独立隔间的场所,每处扣2分。
成品容器相互叠放或直接放地面,每处扣1分。
43.成品存放温度、时间不符合要求,扣3分。
44.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扣5分;超剂量使用的,扣2分;
无食品添加剂领用和使用记录,各扣2分;记录不全的,扣1分。
45.食品留样★:食品留样容器未清洗消毒、未标注加工时间、样品量少于100g、时间不足48小时、留样品种不全、记录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各扣1分。
五.采购贮存
34.食品原辅材料(含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无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各扣5分;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不全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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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附件:2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通用检查项目:重点项(*)21项,一般项30项,共51项。
说明:1.上表中打*号的为重点项,其他为一般项。
2.每次检查抽查重点项不少于10个,总检查项目不少于20个。
3.上表中除1.7、3.4、3.5、3.6项以及2.1项中关于“食品相关产品”的检查部分,其他项目均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者。
4.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每次检查,还需检查第9项,对食品生产者的检查不需检查第9项。
5.如果检查项目存在合理缺项,该项无需勾选“是或否”,并在备注中说明,不计入不符合项数。
附件3:
告知页
食品销售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附件4:
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
附件5: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
(年度)
附件6: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汇总表
(年度)
附件7: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级汇总表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