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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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1、建设单位或个人填报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并附有批准建设项目文件,土地使用批准文件,设计方案规划审定意见,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包括施工总平面图,各建筑单体的平、立、剖面图),建设项目设计预算。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确定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建环局规划股现场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

4、县以下建制城镇规划区的农户建房,按村镇建设准建证制度办理建房手续。

5.具体程序
申报材料:
1、建筑工程
(1)建设单位(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书面报告;
(2)填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4)批准的规划设计总图、建筑单体方案图和重要地段的建筑亮化效果图;
(5)单体平面定位图,建筑及基础施工图及电子文件;
(6)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7)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及界址图;
(8)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所处的位置确定);
(9)其它相关资料及图文等。

2、市政管线(交通)工程
(1)建设单位(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书面报告;
(2)填好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1:500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文件;
(4)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总图、方案或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6)规划用地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及界址图;
(7)建设工程施工图(含在现状地形图上所作的定位图)及电子文件;
(8)有关协议文件或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第一步:确定建设项目的规划单位规划单位是负责建立和实施城市、乡村和特定区域综合规划的机构。

建设项目的规划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经验。

第二步:编制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规划方案是指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设计单位根据业主或委托方的需求,在市政府或上级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规划区内编制,经审查合格后形成的文本文件和专业图件。

第三步: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应向所在地的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建设项目建设规划申请书、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委托书、申请人单位法人证明、申请人单位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四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是否与其他规划存在冲突等。

第五步:现场勘察和技术评估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现场勘察和技术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选址、规划设计的可行性、建设方案的合理性等。

第六步:许可证发放和补偿经审查和评估合格后,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依法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申请人领取许可证时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步:监督检查和整改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和施工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要求。

如果发现问题,将要求整改。

第八步:规划变更和审核如果在建设期间发生规划变更,建设单位必须向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规划变更申请。

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对规划变更申请进行审核,经批准后,签发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上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的详细介绍。

该流程主要包括确定规划单位、编制规划方案、申请许可证、审查和评估、许可证发放、监督检查和整改、规划变更和审核等步骤。

这些步骤确保了建设工程规划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保证了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一、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附件1: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内容及要求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4套、汇报文稿1份、图形数据文件光盘1份。

2、设计方案文本内容:(1)设计说明:现状及区位分析,用地功能布局、空间环境、路网结构、交通组织方式、绿地景观系统、基础设施安排等。

(2)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条件或出让指标、设计指标,单体建筑面积明细表,住宅户型面积比例表,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明细表及设置位置,停车位明细表等。

(3)项目区位图、现状资料调查、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总平面彩图、建筑鸟瞰图、单体透视图。

(4)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竖向图、定位图、管线图: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标明用地边界及地上地下建筑、绿地、道路、广场、河湖水面、停车场、交通出入口的位置和范围,建筑名称、层数等标注齐全、明晰,阳台、雨棚、台阶等附属部分标注准确。

标明室内外标高、坡长、坡度、坡向、地下建筑及覆土深度,地势复杂地段应作出防洪措施、场地纵向剖面、挡土墙详图等。

标明建筑退让、建筑尺寸、建筑间距,住宅及生活居住特征建筑须做日照间距系数和日照分析软件测算,说明测算结果,加盖设计资质专章。

(5)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标注各层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外墙色彩及材料等,应一次性报送全部建筑单体方案,包括配电室、门卫房等附属设施,民用建筑须做太阳能热水系统装置外观一体化造型设计。

(6)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证明。

3、汇报文稿内容:设计方案主要内容。

4、图形数据文件光盘内容:(1)设计说明、经济技术指标:WORD文件格式。

(2)项目区位图、场地现状照片、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总平面彩图、建筑鸟瞰图、单体透视图:JPG文件格式。

(3)规划设计总图、单体建筑方案:DWG文件格式,总图采用威海市97独立座标系统,不得旋转、移动座标原点和缩放比例,应确保图形文件有效。

(4)汇报文稿:PPT文件格式。

5、重要建筑物单体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全方位分析、大范围研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审查批准,确认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进行建设项目前的重要程序,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

1. 申请表。

2.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报告书。

3.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确认意见书。

4. 相关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5.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递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至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缴纳办理费用。

三、初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后,受理申请。

四、方案审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包括项目的用地总体布局、用地性质、用地等级和规模等内容。

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意见。

五、公示。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批准。

经过公示期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最终审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七、领取证件。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八、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审批条件和规定。

以上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议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配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工作,确保顺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1.申请辅导申请人向规划局递交项目规划方案及基本情况,承办人员与申请人进行对接沟通,现场勘探,并在当天发放第一次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受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及所需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控规成果及批复、设计条件通知书、发改委备案、环评等其他相关材料;2.承办人初审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供齐全后,承办人对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原件一致,并在约定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依据控规指标、出让合同、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范,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意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修改反馈意见;3.方案研讨会审议申请人按照告知书修改反馈意见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建设单位组织进行修规方案研讨会(邀请五位相关专家)。

方案研讨会会议纪要应在评审现场完成,通过方案研讨会的项目,应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没有通过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规划设计;4.图纸审核项目规划方案通过研讨会评审后,申请人提供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及施工图,对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建筑日照、建筑面积等进行审核(规划方案第三方复核,复核周期一般为2个月)。

5.绿色建筑审查完成审核的项目,进行绿色建筑审查,承办人员提供绿色节能审查意见表(绿色建筑设计由施工图院完成,如施工图院不具备相应资质,需另行委托设计院,设计周期30天左右);6.上报局业务会审议将通过绿色建筑审查的项目报局业务会审议(局班子成员及所有科长参加),并同意上报执行主任会议审议7.上报执行主任会议审议由承办人员按照同意模板准备汇报资料,报执行主任会议审议(主管副县长听取汇报,并出具会议纪要)8.并联审批部门出具意见人防、环保、文物、抗震等联审联批部门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审核,然后报大厅受理;9.现场公示、组卷、打证将项目总平面图(含主要指标)、日照分析图、鸟瞰图、效果图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办理流程A 类:B 类:注:A 类指无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B 类指有具体服务对象或具体服务区域的项目。

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政务中心(西厅)4号窗口受理申符合条件:窗口受理,出具《受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审查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踏勘,分局会议研究,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同意后继续办理,完善经办意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政务中心不同意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管线工程)审批所需资料①申请函、立案申请表、案件信息表、法人委托书②1/500-1/1000综合管线勘测图③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一式三份),其中排水工程的设计图绘制在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其余工程一般绘制在西安市综合地下管线图上,无综合地下管线图时则绘制在1/500-1/1000西安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可绘制在已批准的1/500道路平面设计图上。

④配合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管线工程,应提交该道路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道路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方案。

⑤建设项目接口管线工程应提交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

⑥项目涉及城棚改、消防安全、公路河流、军事设施、独立产权用地等单位的出具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⑦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建设工程规许可证办理

建设工程规许可证办理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工作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二)、主管单位:小项目到各个区的规划分局,大型项目、高层建筑到市规划局办理。

(三)、时间:7个工作日(四)、前置条件:1、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证。

完成文勘、指标复核、日照分析、抗震、人防审批、节能审查、园林审批等各项审批意见。

(五)、所需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2、建设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3、使用土地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相关文件;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6、建设、水利、环保、人防、园林、国安、抗震、文物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查意见;7、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区域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对区域市政管网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提交市政管网承载能力评价报告。

(六)、办理流程:(七)、注意事项: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公开公示采取政府网站和建设项目现场方式进行,应在建设项目现场醒目位置竖立公示牌,批前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工作成果: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九)、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三条、《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十)、收费标准:依据郑政文﹝2007﹞170号文,缴纳城市配套费。

二、文物勘探(一)、工作内容:文物钻探是调查了解地下文物遗迹分布情况的重要手段,是进行考古发掘的依据,也是保证地下文物免受建设性破坏和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因此,必须依法在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工程范围内进行文物调查及钻(勘)探工作。

工程施工前需要手续

工程施工前需要手续

工程施工前需要手续一、规划许可在进行工程施工前,首先需要办理的手续是规划许可。

规划许可是指依法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是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设区内实行法定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划许可的办理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用地规划许可证明、规划条件等。

2、规划设计审查。

规划管理部门应对申请人提交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核实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3、下发批复。

审查通过后,规划管理部门将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给申请人,证明申请人符合规划管理的要求,可以进行后续工程建设。

二、施工许可办理规划许可后,接下来需要办理的是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是指依法核发的允许开展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证书。

施工许可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人应到施工管理部门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所需的材料,包括规划许可证书、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书等。

2、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施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施工许可审批。

施工管理部门应对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书给申请人。

三、环保审批在办理施工许可的同时,还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环保审批是指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审查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环保审批的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申请人应聘请有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编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提交审批部门审核。

2、环保批复。

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出具环保批复文件,包括是否通过环评等信息。

3、环保监督。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批复文件的要求,履行环保监督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消防审批除了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环保审批手续外,还需要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

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办事指南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各类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制度应运而生。

该制度的目标是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成本,促进项目快速落地。

为此,建立并联审批的办事指南非常必要。

二、定义与流程1.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依据规划法律法规,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取得的合法建设权证书。

2.施工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依据建筑法律法规,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经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审批手续取得的合法施工权证书。

3.并联审批流程:a.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工程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和施工图纸等。

b.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并联审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c.初步审核合格后,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配套审批手续。

d.完成配套审批手续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决定是否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统一接收申请材料:建设单位只需要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材料核查,然后转交给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审批工作。

3.合并审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审查职能,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规划合法性、施工方案合理性等内容。

审查不合格的部分,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议。

4.配套审批并联进行:与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的配套审批手续,如土地利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可以与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同时进行,减少审批时间和成本。

5.终审与发放:完成配套审批手续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终审,决定是否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发放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可以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后续的工程施工。

四、优势与争议1.优势:a.提高审批效率:并联审批可以减少重复审核的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

市政(道桥、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市政(道桥、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2、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
9.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批;3、领取审批结果。
10.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11.审批收费

12.申请表格
《顺德区市政(道桥、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13.年审或年检

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22836202、22836203;
投诉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2283602理顺德区的业务申请,东平新城、跨市跨区及市政府指定市城乡规划局办理项目的业务申请由市城乡规划局直接受理。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规模、等级、走向、断面、工艺设计、立面、平面、结构、功能及设备等内容(图纸3套,电子文件1份);
*3、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图(复印件1份)
(1)属小区规划内部管线工程的,需提供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2)属市政管线工程的,需提供已批准的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图。
4、已办理的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
5、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用地审核意见(复印件1份);
*6、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及附图(复印件1份);
(1)独立用地的路桥、管线及站场工程需提供有效的国土批文及用地图;
(2)非独立用地的市政管线等工程,提供同意使用土地的有关文件。
7、财政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市政(道桥、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简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流程

简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流程

简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流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申请的手续,是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的重要证件。

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包括材料准备、申报审批、领取证件等多个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流程。

一、材料准备阶段申请人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报材料。

一般来说,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申请书2.项目基本情况表3.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确认书4.项目建设规划条件确认书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6.相关设计文件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当地规定的材料清单,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符合规定要求。

一旦材料准备齐全,申请人就可以进入下一阶段,即申报审批阶段。

二、申报审批阶段申报审批阶段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关键环节。

申请人需要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递交给当地规划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或者线下递交的方式进行申报。

在递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要特别注意递交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

递交申请材料后,申请人需要等待审批部门的审查和审核。

审批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核,包括项目的合规性、规划的符合性、设计的合理性等方面。

一般来说,审批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并做出审批结果。

如果审批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延期,审批部门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一旦审批通过,申请人就可以进入下一阶段,即领取许可证阶段。

三、领取许可证阶段在申请通过审批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到审批部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领取许可证时,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

审批部门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料,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交付给申请人。

在领取许可证时,申请人需要注意核对证件的有效期和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审批部门反映并要求调整。

完成领取许可证后,申请人即完成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

在与县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按照县住建局规划股申请资料清单整理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程序如下:(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文件;
(二)项目核准文件;
(二)县住建局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三)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图和效果图(建设单位应提供进行审查的总平面规划方案至少为1-2个,主要工程应附方案图及效果图);
(四)总平面规划方案报经县政府审定后,由住建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第六条
土地管理部门不得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各类建设项目、单位办理土地手续。

第七条
严禁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确需改变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须经县住建局批准,否则,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处理。

在县国土局办理完成土地证后,按照县住建局规划股申请资料清单整理齐全相关资料,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如下:(一)建设单位送审的设计方案应包括:
(1)总平面图(应标明用地范围坐标、尺寸、高程、建筑红线、主要出入口位置、拟建建筑物长度、宽度及相邻单位或建筑物的关系等);
(2)单体平面图(应标明建筑物的长度、开间、跨度、结构及使用性质等);
(3)剖面图(应标明建筑物的层高、高度等);
(4)立面图(应有正立面、侧立面、背立面);
(5)简要说明及相关技术指标。

(二)县住建局审定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填写《县城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报县政府审批,建设单位依照审定的方案设计施工图。

(三)建设单位缴纳相关规费后由住建局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流程1、将建筑单体图与建筑单体总图报工程所在规划局审查,并加盖合格章。

2、将审查合格的建筑单体总图报测绘局下属测绘院审查,获得放线单,并在单体总图上加盖测绘院章。

3、将地下室施工图,报人防质量监督站审查,并在图纸上加盖人防部门合格章。

4、将建筑单体图与建筑单体总图报规划信息中心测算,并出具《单体建筑方案面积计算报告》5、将审查合格地下室施工图与经规划部门审核合格的建筑单体图与建筑单体总图报人防质量监督站窗口审查,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上加盖人防章。

报批资料:5.1 结建防控地下室审批表(原件三份,网上可下载)5.2 贵阳市人防办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一份,网上可下载)5.3 规划审定的单体总图(复印件)5.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表(原件一份,网上可下载)5.5 已审查合格地下室施工图刻录光盘5.6 单体建筑方案面积计算报告注:以上文件全部需电子扫描,验原件。

人防部门要勘察现场。

6、将《单体建筑方案面积计算报告》交工程所在地建设局计算规费,规费缴纳后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上盖章。

7、向规划窗口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

所需资料:7.1 申请报告(说明工程地址、投资、规模以及建设内容)7.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预登记证以及相关计划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7.3 1:500地形图(蓝图两份)7.4 规划局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总图(原件一份)7.5 建设单体设计方案(原件一套,蓝图两套)7.6 测绘局放线单(原件一份)7.7 委托书(委托书上注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文件全部需电子扫描,验原件。

8、到规划局领取备案表,对工程进行备案。

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方案

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方案

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方案一、前言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是指在进行建设工程前,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手续办理工作,以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要求。

工程规划手续办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围绕工程规划手续办理的程序和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二、工程规划手续办理的程序及时间节点1. 制定工程规划手续办理计划在开始办理工程规划手续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办理计划,明确办理工作的各项内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办理计划需要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时间要求,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时间节点:制定工程规划手续办理计划,需在项目启动前3个月完成。

2. 调查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在进行工程规划手续办理前,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以确定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和设计方案。

这一阶段需要充分了解工程的场地情况、自然环境、用地条件等,制定初步设计方案。

时间节点:调查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需在项目启动前6个月完成。

3. 提出工程规划申请在完成调查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后,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工程规划申请,申请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相关规划许可证。

申请材料需要包括初步设计方案、用地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时间节点:提出工程规划申请需在项目启动前4个月完成。

4. 相关部门审批在递交工程规划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审核。

审批流程需要经过环保部门、规划部门、用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核。

时间节点:相关部门审批需要在项目启动前2个月完成。

5. 取得规划许可证在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说明提出的工程规划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可以进行工程建设。

时间节点: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在项目启动前1个月完成。

6. 开展工程建设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可以正式开展工程建设工作,按照规划许可证中的要求进行建设。

时间节点:开展工程建设从取得规划许可证后立即开始。

以上为工程规划手续办理的程序及时间节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1。

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

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 钉桩、放线。

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1。

规划初验.(3—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

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

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

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0.00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0.00复验。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管径、管底标高、管顶标高、覆土深度以及与相关管线的最小间距等。

市政道路工程在路面层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在线投诉:
4、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原件2份)
5、加盖双流县建设局施工图审查备案章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原件1份;
6、县测绘队出具的建筑坐标放线成果资料原件2份
7、其他需要说明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纸、文件等。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办事机构: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
备注说明:
在线申报:
在线咨询:
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尽量提供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持原件验证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同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两页以上加盖骑缝章))
1、申请(原件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
3、国土局用地意见书(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类项目提供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办事规程: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承诺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经审查合格,依法向申请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建设用地类)1份及加盖骑缝章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份。

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

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

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建筑工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产物,它不仅能够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还能够推动经济的发展。

然而,建筑工程的办理规划手续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环节,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审批和管理。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员安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必须对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一、前期调查和资料准备在开始办理建筑工程规划手续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和资料准备。

主要包括对项目的立项、选址、规划等进行前期调查,了解项目的背景、性质、规模等情况。

同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包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报表、规划设计方案、土地、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和初审在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后,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进行建筑工程规划手续的办理。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查看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如果资料不完整或者有不合规定的地方,需要及时补充完善。

三、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经过初审合格后,需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规划设计方案是建筑工程的重要文件,包括建筑设计图纸、统一规划方案、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土地利用指标等内容。

相关部门会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细致的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和技术标准。

四、公示和听证一般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需要进行公示和听证环节。

公示是指将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在公众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听证则是在公示期间,邀请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听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规划许可证核发经过公示和听证环节后,相关部门会对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最终审批。

一旦通过审批,就会颁发规划许可证,标志着建筑工程规划手续的最终成功办理。

六、办理用地手续在获得规划许可证后,需要办理用地手续。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

这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有合法的用地基础,才能顺利进行工程施工。

七、施工图设计审查获得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手续后,需要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二、申请前提(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申办对象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

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用DOC格式。

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目录(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1、仅变更用地单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

五、审查内容(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等是否一致。

(三)、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建筑;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四)核对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是否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五)核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和房地产项目价格调节基金。

(六)核对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中,建筑物的定位是否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六、审批流程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具体分为一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二类项目由中心镇政府审批(不属于中心镇的镇二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

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

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

建筑工程办理规划手续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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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指南审批单位:市规划委申请条件:完成建设项目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各审批事项办理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中心统一收件、发件窗口联系方式:办理程序:1.申请人先通过网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统一收件;2.规划委审查人员对所提交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不予受理的,一次性告知理由;3.对于决定受理的,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并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决定;4.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办理方式:1.2.也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网上自助申报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可咨询中心统一收件窗口);同时将对应份数的纸质材料送至规划委窗口。

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原件)(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word、Excel格式));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1份,电子化材料1份(PDF、JPG格式));3.改、扩建项目应提供原项目“一书两证”及附图和原建筑施工图(核准原件的复印件),以及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竣工备案;(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电子化材料1份(PDF、JPG格式));4.设计方案文本四套(文本需提供各单体建筑规划指标一览表,需包含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各层层高及建筑功能)及电子版1份(CAD、PPT,PDF、JPG格式)(列入景观艺术评审负面清单之内的项目,还应提供建筑景观艺术专审材料PPT一份);①三维模型(电子版1份(osg格式)、具体建模方法详见《三维模型制作标准》(景观艺术评审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在单体放样验线检查前提交即可);②建设基地最新实测地形图(比例1:500);由具有测绘资质单位对现状建筑邻近一侧的建筑角点坐标、室外地坪标高(黄海高程)、建筑高度(至女儿墙或檐口)的实测成果(纸质材料原件1份,电子化材料1份(PDF、JPG格式));③对列入日照分析负面清单之内的项目,还应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原件2份、电子版1份(word格式))、日照分析计算模型(电子版1份(CAD格式))、日照分析所需的现势地形图(原件1份、电子版1份)、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建筑的资料(原件1份、电子版1份(CAD格式))(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方法详见《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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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建设项目。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24日修正):“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条城市、镇(乡)场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以及村规划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其中,建筑项目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后申请。

作为申请材料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载明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规划条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进行变更或者重新核发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持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二)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三)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四)不影响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五)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申请材料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准备的材料向市行政审批局规划建设窗口提出申请,经窗口人员初审,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在3个工作日后(如需召开并联审批会议、规委会议的时间及方案修改时间除外),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向市行政审批局规划建设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或“不予批准通知书”。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如需召开并联审批会议、规委会议的时间及方案修改时间除外)。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崇州市世纪大道1000号市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五厅规划建设窗口。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8)82313209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028)82165003,12345
十二、注意事项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准文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确需延期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情况说明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年。

(二)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在项目施工现场或者销售场所设立公示牌予以公布,公示牌对外公布的内容应当与行政审批局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一致。

崇州市行政审批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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