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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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 进口附加税主要有以下两种: 反补贴税(Counter-vailing Duty) 反补贴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任何补贴的 外国商品进口所加征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目的 :在于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抵消其 所享受的补贴金额,削弱其竞争力。 反补贴税税额一般按接受补贴数额征收。
第四章 关税措施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的主要种类 第三节 海关税则与通关手续 第四节 关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正确了解各种关税税种的作用; 学会如何运用这些税种,尤其是要全面了解反倾 销税、反补贴税、普惠制及其方案。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 二、关税的性质 三、关税的特点
一、关税的概念
一、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出口税(Export Duties) 出口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商品输往 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出口商品都不征收出口 税。 其目的或者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是 为了保证本国的生产或本国市场的供应。
一、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过境税(Transit Duties) 过境税又称通过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本 国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过境税最大的影响是抬高商品在国际市场 上的价格,加重生产厂商和消费者的负担,减 少国际贸易量。因此,一般国家都不征收过境 税。
三、关税的特点
关税除具有一般税收的共性之外,作为一种单独税 种,又具有不同于其他税收的特点。
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关税的税负可以由进出口商垫付税款,以后把它作 为成本的一部分加在货价上,在货物出售给买方时收回 这笔垫款。关税负担最后转嫁给消费者,由进出口货物 的实际使用人或消费者负担。像关税这样可在一定条件 下由纳税人转嫁出去,由他人负担的税收为间接税。 关税的税收主体是进出口商人,关税的税收客体是 进出口货物
进口税(Import Duties) 进口税是指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 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这种进口税在外国货物 直接进入关境或国境时征收,或当外国货物由自由 港、自由贸易区或海关保税仓库等提出运往进口国的 国内市场销售,办理海关手续时征收。 进口税主要可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两种。 最惠国税 :(又称正常关税) 适用于与该国签订 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 商品 。普通税 :适用于一般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的商 品。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低,且二者税率差幅往往很 大。
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
(5)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如果延迟将会造成难以 补救的损害,进口国可以在未经缔约国全体事前批准 的情况下,征收反补贴税,但应立即向缔约国全体报 告,如未获批准,这种反补贴税应立即予以撤销。
二、按征税的目的分类
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若进口税率高达100%以上,等于禁止进 口,成了禁止关税。 一般而言,保护关税的税率要高于财政关 税,目前财政关税基本上被保护关税所代替。
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 进口附加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进口商 品除征收一般正常关税以外所加征的额外关税。 其目的是 : 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危机,扭转贸易逆差; 为了抵制外国的倾销; 为了对特定国家实行报复或歧视等等。 进口附加税通常是一种特定的临时性措 施,因此,进口附加税又称特别关税。
三、关税的特点
关税是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主权国家Biblioteka Baidu以关税为手段来体现其对外政 策,尤其是对外经济贸易政策。 关税可以起到调节一国进出口贸易的作用 许多国家通过制定和调整关税税率来调节进 出口贸易。在出口方面,通过低税、免税和退税 来鼓励商品出口;在进口方面,通过税率的高 低、减免来调节商品的进口。
图4-2 关税的性质
二、关税的性质
强制性 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凭借法律的规定强制征收的,纳 税人要按照法律规定无条件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 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无偿性 无偿性是指征收的税收,除特殊例外,都是国家向 纳税人无偿取得的财政收入,国家不需付给纳税人补 偿,也不必把税款再偿还给纳税人。 预定性 预定性是指国家事先规定一个征税比例或征税数 额征税,征纳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化或 减负。
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进口附加税(Import Surtaxes)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有关反补贴税方面的规 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补贴税一词应理解为:为了抵消商品于制 造、生产和输出时所直接和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和补 贴而征收的一种特别关税。 (2)补贴的后果会对国内某项已建工业造成重大 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对国内某一工业新建造成严 重阻碍,才能征收反补贴税。 (3)反补贴税的征收不得超过补贴数额。 (4)对于受到补贴的倾销商品,进口国不得同时 对它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
第二节 关税的主要种类
一、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二、按征税的目的分类 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 四、按征税的一般方法或征税标准分类 五、按关税保护程度和有效性分类
一、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如图4-3所示。
图4-3 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示意图
一、按征税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关税(Customs Duties; Tariff)是进出口商品在 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 的税收。
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它是贯彻 执行本国有关进出口政策、法令和规章的重要工具。
海关的任务如图4-1所示。
图4-1 海关的任务
二、关税性质
关税的性质如图4-2所示。
二、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
财政关税(Revenue Tariff) 财政关税又称为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的财 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保护关税(Protective Tariff) 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主要 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保护关税的分类及目的如图4-4所示。
图4-4 保护关税的分类及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