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第54讲第三章-清单计价规范(七)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工程量计算规范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工程量计算规范工程量清单是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一、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量计算规范概述(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包括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123(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12345(3)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用1.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2.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需要3.有利于提高工程计价效率,能真正实现快速报价4.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5.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例题·多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2017】A.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可以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B.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C.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以单位工程为单位编制D.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必须采用单价合同E.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清单编制人负责【答案】BC【解析】A选项,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D 选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鼓励采用单价合同。
E 选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一)项目编码(二)项目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三)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按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说明。
但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因为在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工程量清单项目与工程量计算规则、(四)计量单位各专业有特殊计量单位的,当计量单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五)工程数量的计算投标人投标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出现计量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编制人应作补充。
工程造价计价专业学习课件-清单、定额讲解
04
清单与定额的实际应用
清单计价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中的一种 重要计价方式,它通过列明工 程量清单和相关价格,为承包 商提供明确的报价依据。
在实际工程中,清单计价的应 用可以简化报价过程,提高报 价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有助于 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沟通和合 作。
清单计价能够明确工程项目的 具体内容和范围,减少后期现 场变更和索赔的风险,有利于 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工程造价计价专业学习课件
目
CONTENCT
录
• 清单计价基础知识 • 定额计价基础知识 • 清单与定额的差异比较 • 清单与定额的实际应用 • 案例分析
01
清单计价基础知识
清单计价的概念与特点
总结词:概述
详细描述:清单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计算出工程 的预计费用和风险费用,形成完整的工程造价。其特点在于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采用综合单价形式 ,综合考虑工程成本、利润和税金等费用。
清单与定额在实际工程中的综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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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程中,清单计价和定 额计价可以结合使用,以充分 发挥各自的优势。
在实际工程中,清单计价和定 额计价可以结合使用,以充分 发挥各自的优势。
在实际工程中,清单计价和定 额计价可以结合使用,以充分 发挥各自的优势。
在实际工程中,清单计价和定 额计价可以结合使用,以充分 发挥各自的优势。
和可比性。
定额计价的原理
定额计价的原理
定额计价的原理是依据工程图纸和施工 组织设计的要求,结合现行的工程量计 算规则和消耗量定额,计算出单位工程 量的工料、费用等消耗量,再根据市场 行情和有关规定进行取费,最终得出工 程的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 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 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提前竣工(赶工)费——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使合同工程工 期缩短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误期赔偿费——承包人未按照合同工程的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工期大于合同工期与发包 人批准的延长工期之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发生的费用。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 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1.0.6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 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7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2. 术语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 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3.2.2 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3.2.3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 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
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 的合法继承人。
工程造价计价专业学习课件-清单、定额讲解
定额计价原理
消耗量确定
定额计价中的消耗量是根据施工工艺、技术要求和工程实践经验确定的,是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
价格确定
定额计价中的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的,反映了当时当地 的材料、人工、机械的市场价格水平。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编制依据
定额计价依据的是政府发布的预算定额和相关规定,而清单计价依据的是企业定额和市 场价格信息。
风险承担不同
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人承担价格风险,而定额计价 模式下,政府承担价格风险。
02 定额计价基础知识
定额计价概述
定额计价定义
定额计价是根据预算定额规定的消耗 量和有关计价参数计算工程造价的一 种计价方法。
定额计价特点
定额计价强调量价分离,有利于企业 自主报价和市场竞争;同时,定额计 价具有相对稳定性,能够适应不同地 区和不同工程的造价管理需求。
定额编制时应注意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并符合相关标准 和规范。
清单与定额的配合使用方法
清单与定额的关系
清单与定额是相互关联的两个计价依据,清单用于确定工程项目的数量和内容,而定额用于确定完成一定工作所需的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配合使用的方法
在配合使用清单与定额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定额,并根据定额计算出相应的人工、材料、机 械台班的消耗量。
清单的编制方法
清单的概述
清单是一种详细பைடு நூலகம்工程量清单 ,用于确定工程的各个部分和 分项,以便进行工程计价和结
算。
清单的编制依据
清单的编制依据包括施工图纸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计算 规则等。
清单的编制步骤
清单的编制步骤包括熟悉施工 图纸、分析施工组织设计、计 算工程量、列出清单项目等。
《清单计价规范》PPT课件
我国招标制度
多采用公开招标,较少采用邀请招标。公开招标充 分体现了公平性,投标人平等竞争。从开标到确定 中标人的时间不长,有利于项目的尽快实施。不足 在于:①有实力的投标人因理解招标文件错误而使业 主失去选择潜在合适承包商的机会。②业主对投标 人缺乏了解和信任,风险较大。③一旦签订中标协 议书,合同的金额就确定了,可能超出了业主的预 期价值目标,从而造成业主增加投资或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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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规范专业分类
建 筑 工 程
装 饰 工 程
安 装 工 程
市 政 工 程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矿 山 工 程
13
强制性 实用性 规范的性质 竞争性 通用性
14
一、“计价规范”总则与术语
(一)“计价规范”总则 1.制定“计价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 据。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计价规范”。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国外的不同(从总体角度)
国外
项目设置 及工程描 述
中国
《计价规范》还远未达到国际清单 的详尽程度
《计价规范》尚未涉及
比较详尽
技术规 国际清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 部分,如港式清单中的工料规范 范
(包括基本要求和技术要求)
造价信 重视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处理 息发布 和发布工作,并从信息内容、发
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1
3.项目特征 是指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 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项目特征是对体现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价值的特有属性和 本质特征的描述。 4.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三)——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建设工程经济》第三章第七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建设工程教育网/—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建设工程经济》第三章第七节讲义工程量清单计价(三)三、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二)措施项目费的编制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
(三)其他项目费的编制1.暂列金额一般可以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
2.暂估价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计日工对于计日工中人、料、机的单价,若有工程造价信息,则据此估算;否则,参考市场价格估算。
4.总承包服务费(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一般可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一般可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一般可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四)规费和税金的确定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四、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注意的问题(1)表格格式执行“08规范”;(2)材料价格一般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单价,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应通过市场调查确定;(3)施工机械设备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4)应该正确、全面地使用行业和地方的计价定额以及相关文件;(5)不可竞争的措施项目和规费、税金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清单计价规范》总则讲解
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此处提出的工程分包是指国家允许分包的工程。3.4.2 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人工应按工种列项、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列项
零星工作项目表
工程名称
第
序页号
共 页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1
人工
2
材料
国家建设部在认真总结我国工程招投标“定额”计价的基础上,研究借鉴国外招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做法,制定了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立了我国招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守的规则,要求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必须一体遵循,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其在招投标中的总要作用。
1.0.2 广义称“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但就承发包方式而言,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与现行的“定额”计价方式并存于招投标活动中的另一种计价方式。本规范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凡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无论招标主体是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是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私人资金等都应遵守本规范。
最新资料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ppt模版课件
《计价规范》是2003年2月1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联合发布,代号“GB 50500—2003”,从2003年7月 1日施行。
《建筑工程概预算》
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Βιβλιοθήκη 方法实体招 根据 计
标
范价
人
规
提供
分部分项工程工作内容 及其工程量清单
措施项目工作内容及 其工程量清单
二、总则
《建筑工程概预算》
正文第一章:总则 共六条 规定了《计价规范》制 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各附录的作用等。
二、总则
《建筑工程概预算》
(1)制定目的:规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了清单的编 制和计价方法。要求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必须一致遵守,以 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顺利实施。
措施项目清单是以“项”为计量单位,相应数量为“1”。包 括通用项目、专业项目。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中没有列出的, 编制人可以补充,补充项目应列在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序号 栏中注明“补”字。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
《建筑工程概预算》
(三)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是指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 外的由于招标人的特殊要求而设置的项目清单。
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
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 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建筑工程概预算》
第三章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1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概述 3.2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3.3 装饰装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3.4 实例
2、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 险因素,是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造价工程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编制
造价工程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编制一、引言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造价工程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计价,以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工程的质量和成本的控制。
本文将介绍造价工程师在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应遵循的规范和步骤。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1. 清单格式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的格式,以便于工程量的计算和价格的比较。
清单中的项目应按照一定的层次结构进行排列,并注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信息。
2. 项目细化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细化程度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对于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将其拆分成多个子项目,以便于计量和计价。
3. 材料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应根据工程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要求进行规定。
清单中应明确材料的种类、规格、品牌、数量等信息,并注明其计量单位和单价。
4. 施工规范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项目应根据相关施工规范进行编制。
清单中应明确施工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施工工艺,以便于准确计量和计价。
三、工程量计算方法1. 直接计算法直接计算法是最常用的工程量计算方法之一。
根据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对各项施工项目进行逐项计算,然后汇总得出总工程量。
2. 面积法面积法适用于一些需要按照建筑面积计量的项目,如地板铺设、墙面粉刷等。
通过测量建筑物的面积,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计算。
3. 长度法长度法适用于一些需要按照线性长度计量的项目,如管道敷设、线缆敷设等。
通过测量线性长度,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计算。
四、工程量计价方法1. 定额法定额法是最常用的工程量计价方法之一。
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材料和施工项目,按照相应的定额进行计价。
定额应经过市场调研和成本估算,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比例法比例法适用于一些简单工程或类似工程的计价。
通过对已完工程的成本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单位工程的成本,并按照比例进行计价。
3. 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法适用于一些复杂工程或特殊工程的计价。
《清单计价规范详解》课件
清单计价规范的应用范围
总结词
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领域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和计价工作,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规范 之一。
详细描述
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标投标、 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环节。在招标投标阶段,清单 计价规范用于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为投标 报价提供依据;在合同签订阶段,清单计价规范是合 同价款约定的重要依据;在工程结算阶段,清单计价 规范用于工程量复核和结算价格的确定。此外,清单 计价规范还可应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审计等领域 。
清单计价规范的历史与发展
Hale Waihona Puke 总结词清单计价规范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未 来将继续向着更加标准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详细描述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模式,最初是在部分地区和行业中试点应用。随着市场 经济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规范化需求,清单计价规范逐 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和应用。在实践中,清单计价 规范不断得到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建设领域的新形 势和新要求。未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建筑行业 的不断创新,清单计价规范将进一步向着标准化、精细 化的方向发展,提高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和效率。
合同价款的约定
合同价款的形式
01
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其他形式,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约
定确定。
合同价款的约定内容
02
明确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等,确保合同
价款的履行。
合同价款的调整
03
对于因工程变更、索赔等原因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应明确调
整方式和计算方法。
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工程计量的原则和方法
明确工程变更的处理原则,制定合适的处理流程和方法,确保工程变更的合理 性和合规性。
清单计价规范培训
六个强制性条文:即规范中第、、、(1)、、(1)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
所属部分 条款号
内
容
总则 1.0.3
工程量清单 3.2.2 编制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 程应执行本规范。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 用,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综合单价包括除了规费、税金以 外的全部费用。
综合单价=工料单价+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 =工料单价×(1+管理费率) × (1+利润率)
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工期短;对工 程项目要求十 分明确、设计 图纸完整齐全、 项目工作范围 及工程量计算 依据确切的项 目
固定单价合同
实际完成的工 程量与原估计 的工程量无实 质性的变化的 项目
可调价格合同
使用条件: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一年以上)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 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1.核心内容是综合单价计价。 2.市场竞争形成价格。 3. 实体净量计量的计算规则。 4.项目设置的综合性。 5.工程量清单体现了工程实体与工程措施相分离的原则。 6.实现承发包双方风险的合理分担。
2.4 03计价规范下单位工程造价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
【精】【造价工程师】第54讲第三章-清单计价规范(七).doc
7 合同价款约定7.1 一般规定7.1.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7.2 约定内容(略)8 工程计量8.1 一般规定8.1.1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8.1.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9 合同价款调整9.1 一般规定9.1.1 下列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物价变化;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9.1.2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9.1.3 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索赔)后的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9.1.6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9.2 法律法规变化9.2.1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1。
清单计价规范培训内容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4 工程量清单编制 5 招标控制价 6 投标报价 7 合同价款约定 8 工程计量
9 合同价款调整 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4 工程造价鉴定 15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16 工程计价表格
5
一.从宏观角度,《清单规范》实施所需配套条件方面的问题
6.适宜与08《规范》的政府造价信息发布严重滞后。推行清单计价
6
使得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尤为重要。但当前造价管理机构在信息服务上虽
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的价格信息往往滞后,跟不上日新月异的市场变化,
价格失真,价值规律“失灵”,而这而恰恰是清单计价所急需的。
5.缺乏与08《规范》清单报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由于清单规范中的
5 报价是以投标企业自身企业定额为基础的,而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是很少有
施工单位拥有自己的企业定额,清单组价缺少依据。这给各企业报价造成 很大的不便。投标企业为了被迫执行清单规范只能将地区预算定额作为自 己企业定额,从而形成了外表象清单计价法,而实质仍然是定额法的怪现状。
清(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惩罚措施
不力,具体缺乏可操作性,致使投标人投诉无门,违法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这样条文就形同虚设。
7.现行08《规范》对于施工阶段工程计量缺少相应规定,致使进
7 度付款支付受阻。正确计量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和依
据。而现行《规范》对于计量原则、计量程序、计量责任等没有可操 作性的明确规定,导致支付不及时引起工程款拖欠进而而引起纠纷。
4.2008《规范》与当前承发包模式改革的不适应。(1)不利于推行 更具创新的EPC (设计-采购-建造) 等集成承发包模式。以EPC为例,它是 以全过程管理为目标的,由于现行《规范》是针对C (建造)而非兼及E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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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价款约定
7.1 一般规定
7.1.1 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7.2 约定内容(略)
8 工程计量
8.1 一般规定
8.1.1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8.1.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9 合同价款调整
9.1 一般规定
9.1.1 下列事项(但不限于)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5.工程量偏差;
6.计日工;
7.物价变化;
8.暂估价;
9.不可抗力;
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
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9.1.2 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后的
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9.1.3 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索赔)后的
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9.1.6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9.2 法律法规变化
9.2.1
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