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项目开发工作流程图-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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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工作流程示意框图

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工作流程示意框图
营销计划及销售道具制作
营 销 计 划 实 施
项 目 实 施 阶 段
说明:
项目施工管理项目综合验收1〕红色箭头表示总个项目的关键线路,也是总个项目的总工期;其他线路为非关键线路,此线路上的工作有一定的富余,但其最后完成时间不得迟于与关键线路相交处的最迟完成时间;否则,将影响项目的总工期。
2>本框图中的颜色表示的是相应工作的责任部门,其它部门有配合的义务。
注: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工作流程示意框图
项 目 策 划 阶 段
立 项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项 目 策 划 报 告 规 划 方 案 设 计 与 会 审




营 销 策 划 方 案 制 定 与 销 售 道 具 设 计


项 目 实 施 准 备 阶 段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扩初设计与会审 施工图设计与会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本框图中的阶段划分是以项目公司房地产开发整体业务流程划分的。
交付
营销客服部 综合管理部
研发设计部 总工办
工程技术部 合约审算部
4〕虚框及插入表格对应于该阶段的目标成本要求
项 目 销 售 管 理

房建项目开发工作流程图DOC

房建项目开发工作流程图DOC

房地产项目整体开发流程图(自土地招投标开始)房建工程整体开发流程图(续)(自土地招投标开始)各项审批手续汇总目录一、用地预审 (4)二、选址意见书 (5)三、工可批复 (5)四、建设工程报建受理 (6)五、方案批复 (6)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8)七、扩初批复 (9)八、工程报建 (10)九、节能备案 (12)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12)十一、建设工程放样复验审批 (13)十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3)十三、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17)十四、预售许可证办理(浦东新区建交委) (18)十五、规划验收 (19)十六、竣工备案 (20)十七、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21)十八、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 (23)十九、面积预测(基础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 (23)二十、面积实测 (23)二十一、上海市地名申报和审批程序规定 (23)二十二、土地核验 (26)二十三、房地产初始登记(大产证办理) (27)各关键手续办理需提交资料明细表(以下各审批过程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办理人员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一、审批《项目建议书》办理机构:上海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办理期限:按有关规定申办对象资格:开发主体或项目投资主体申办资料:1、项目建议书的上报文。

2、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内容和要求如下:项目建议书应阐明项目建设背景、投资方向和目标,确定可行性研究的范围,分析各项生产建设条件和资金来源,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内容包括:(1)项目的由来,发起人的情况;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情况、主管单位名称,合资、合作对象名称、注册国家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职务等。

(2)拟建项目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3)初步的市场分析。

(4)建设条件及公用设施配套的需求。

(5)方案设想。

(6)项目总投资估算,各方投入资金额及投入方式。

房地产开发流程图(方案、施工图、开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流程图(方案、施工图、开工阶段)

研发
销售
研发 研发 法务:合同文义审核 运营:成本审核 运营:依据建筑规划、景观规划及交工标准 初步确定建安、环境等成本指标。 商业:结合行业特点提供有关需求建议,配 合研发完成相关设计 工程:参与制定交工标准,对主要部位做法 、结构方案、设备方案等提出建设性意见 研发 运营部、法务部
制订规划、景观及建筑单体的设计任务书、交工标准,及规划 指标、环境指标的初订
研发
工程 运营
施工图全图 销售:根据项目预期销售均价和利润率要 求,根据不同施工方案的成本情况,讨论并 编制典型楼座建安预算,建安成本 加以优化 综合测算、分析、反馈并进行图纸 研发:负责图纸优化变更 优化 工程:对设计选材、选型的合理性、经济性 及施工的可行性进行审核 综合管网方案设计 景观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开发部:提供各专业局设计条件 运营:成本核算及费用控制 销售 :结合宗地状况、项目定位和成本测算 情况,参与景观施工的讨论制定 研发:负责图纸优化变更 工程:对选材、工艺做法提出专业性意见
工作部门 协办部门
研发 工程 工程 工程 研发 工程
施工许可证
研发 工程 工程 工程
工程部、财务部、运营部 工程
研发 运营ຫໍສະໝຸດ 第 3 页,共 5 页主要工作内容 节点 主要阶段 主办部门工作内容 协办部门工作内容 研发:负责提供总规划图等所需的全部资料 运营:配合招标 法务:合同的审核 运营配合招标、测算成本 运营配合招标、测算成本 法务:合同的审核 运营配合招标、测算成本 法务:招投标文件的法务审核、合同的审核 运营配合招标、测算成本 法务:合同的审核 运营配合招标、测算成本 工程:确定备选施工单位、提供招标资料及 备案合同 运营:共同确定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主办部门
研发

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工作流程图招投标管理流程房地产开发流程第一章:项目决策阶段第二章:前期准备阶段一、获取土地使用权二、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三、规划设计四、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五、申办《施工许可证》六、招标第三章:工程建设阶段1、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2、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3、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4、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5、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6、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7、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8、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9、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10、编制工程进度计划11、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第四章:项目销售阶段一、申办《销售许可证》二、商品房销售及按揭(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办理一、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二、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三、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四、物业移交第五章:交付使用阶段房地产开发流程(详细)第一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准备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5、办理税务登记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0、办理企业登记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3、企业法人年度检验费4、补、换、领证照费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3、申报规划要点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1、可行性研究费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第三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1、申报选址定点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4、办理人防审核5、办理消防审核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11、委托地质勘探12、委托初步设计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18、市政管线综合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1、工程勘察(测量)费2、工程设计费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4、竣工档案保证金5、临时用地费6、临时建设工程费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第四步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6、委托地价评估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三、集体土地的征用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19、签订征地协议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23、市政府下文征地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26、办理冻结户口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28、办理农转工工作29、办理农转居工作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32、征地结案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2、资金占用费3、滞纳金4、土地使用费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7、土地闲置费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地价评估费11、出让土地预订金12、征地管理费13、土地补偿费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15、地上物补偿费16、劳动力安置费17、超转人员安置费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19、耕地占用税第五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2、办理拆迁申请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6、办理户口冻结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15、强制拆迁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1、房屋拆迁补偿费2、搬家补助费3、提前搬家奖励费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5、清理费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9、房屋拆迁管理费10、房屋拆迁服务费第六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10、出施工图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17、招标准备18、招标通告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27、评标、决标28、发中标通知书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32、建设工程监理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35、办理开工前审计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50、竣工统计登记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52、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1、三通一平费2、自来水厂建设费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4、供热厂建设费5、煤气厂建设费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7、地下热水资源费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9、开发管理费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11、建筑行业管理费12、绿化建设费13、公园建设费14、绿化补偿费15、路灯维护费16、环卫设施费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20、建安工程费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23、质量管理监督费24、竣工图费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27、工程监理费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30、超计划用水加价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32、占道费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第七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一、北京市外销商品房的销售1、办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选定中介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3、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4、签订正式买卖契约5、办理签约公证6、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公证7、办理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登记8、外销商品房转让登记9、外销商品房抵押登记10、楼宇交付入住手续11、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二、北京市内销商品房的销售12、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13、签署预售内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14、办理《内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15、销售项目备案16、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销售17、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18、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19、办理预售登记20、办理转让登记2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22、楼宇交付入住23、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24、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三、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综合管理25、房屋出租权的确认26、申请房屋租赁许可证27、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承租协议28、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29、租赁房屋的转租30、房屋租赁关系的终止四、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专项(外地来京人员)管理31、房屋出租权的确认32、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33、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34、签订书面租赁协议35、租赁双方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五、北京市房地产的抵押36、抵押权的设定37、签订抵押合同38、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39、抵押房地产的占管40、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相关税费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契税6、土地增值税7、企业所得税8、个人所得税9、房产税10、城市房地产税11、房屋产权登记费1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3、房产共有权执照费14、房屋他项权利执照费15、房屋买卖登记费16、房屋买卖手续费17、房屋租赁审核备案手续费18、向来京人员租赁房屋审核备案手续费19、来京人员租赁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费20、房屋租赁登记费21、房屋估价手续费22、房屋公证估价手续费23、房地产价格评估费24、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第八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阶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程序1、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2、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3、居住小区的物业接管综合验收4、物业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的核准5、安排签订管理公约6、制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7、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8、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相关税费1、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经费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3、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4、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5、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6、供暖费。

房地产开发基本流程图解

房地产开发基本流程图解

房地产开发流程图解一、项目立项阶段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选择承包单位三、项目建设阶段项目的竣工验收四、项目销售及售后服务阶段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房地产开发流程及相关资料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图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图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图1、开发程序;2、(1)拿地(2)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立项、规划设计、施工设计、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批、消防审批、气象审批、人防审批、环保审批、规费交纳(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工程招投标;(7)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进场施工;(9)办理物价审批、物业管理招投标、白蚁防治审批、面积测绘;(10)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11)销售、施工、竣工、交付。

3、这是一个大致的程序.房地产开发有哪些流程?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房地产项目开发基本流程(图解)

房地产项目开发基本流程(图解)

申领《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
二、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策划方案)
《建设工程许可证》是由规划管理部门审批颁发的; 《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单位(即开发商)而不是有施工单位负责 申领; 在开工前办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工;
通过招标选择勘察队伍进行地质勘察和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设计
选择勘探队伍和设计单位
申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图
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四阶段:一、项目立项阶段 二、项 目前期准备阶段 三、项目具体操作阶段 四、项目后续服务阶 段
一、项目立项阶段(可行性报告)
投资机会研究
《选址意见书》是项目进行设计、开发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申领《项目选址意见书》时需向主管部门提交地址申请报告、有效 的项目建议书等; 《项目立项批文》是有计划管理部门颁发,确认开发项目通过审 核,是可以进行开发建设的文件; 申领《项目立项批文》的时候需向主管部门提交可行性报告、立项 申请书、资金来源说明、房地产开发物业类型说明等 首先对投资地区和投资环境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自然资源的了 解和市场情况的调查以及对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政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 分析预测,找到最有利的投资机会,为投资机会的选择提供依据
使土地(生地)在通过一级开发后,能达到具备上水、雨污水、电力、暖 气、电信和道路通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使二级开发商可以进场后迅速 开发建设。主要包括: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燃气、 通热力以及场地平整。 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经过审查后,为符 合条件的折迁人颁发的据以实施拆迁的有关证书。 拆迁程序为: 拆迁调查 ↓ 制定拆迁安置计划 ↓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 发布拆迁公告 ↓ 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 ↓ 动迁验收 ↓ 办理拆迁房屋产权灭籍和土地使用证

房地产项目开发全流程图

房地产项目开发全流程图

房地产项目开发全流程图1.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首先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需要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所在地区的市场需求和潜在竞争对手。

同时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项目是否有利可图。

2.土地拿地:在确定了项目的可行性后,需要寻找适合的土地并进行购买或租赁。

这一步需要注意土地的位置、规模、用途和法律手续等。

3.规划设计:完成土地拿地后,需要进行项目规划和设计。

这一步需要考虑项目的用途、风格、建筑设计、景观规划等。

4.筹资和融资:一旦规划设计完成,就需要进行项目筹资和融资。

这包括确定项目的总投资额、寻找投资者或融资渠道,并达成资金支持的协议。

5.批准和审批:在筹资和融资完成后,需要获取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和审批。

这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规划许可证等。

6.施工和建设:一旦获得审批的许可,就可以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施工和建设。

这一步需要组织各种资源,包括劳动力、材料和设备等,并进行项目管理和监督。

7.销售和营销:在施工和建设过程中,可以同时进行销售和营销活动,吸引潜在买家或租客。

这可以包括广告宣传、展示中心的建设和销售团队的组建。

8.交付和验收:项目竣工后,需要进行交付和验收。

这包括向买家或租客交付房屋或商业空间,并进行相关的验收手续。

9.运营和管理:一旦项目交付完成,需要进行房地产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这包括维护房屋设施、管理租金或收入、处理客户投诉等。

10.售后服务: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还包括售后服务。

这包括为买家或租客提供售后保修、维修和其他相关服务。

以上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全流程图。

从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开始,到土地拿地、规划设计、筹资和融资、批准和审批、施工和建设、销售和营销、交付和验收、运营和管理、售后服务,每个步骤都是非常重要的,并且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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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整体开发流程图(自土地招投标开始)房建工程整体开发流程图(续)(自土地招投标开始)各项审批手续汇总目录一、用地预审 (4)二、选址意见书 (5)三、工可批复 (5)四、建设工程报建受理 (6)五、方案批复 (6)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8)七、扩初批复 (9)八、工程报建 (10)九、节能备案 (12)十、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12)十一、建设工程放样复验审批 (13)十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3)十三、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17)十四、预售许可证办理(浦东新区建交委) (18)十五、规划验收 (19)十六、竣工备案 (20)十七、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21)十八、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 (23)十九、面积预测(基础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 (23)二十、面积实测 (23)二十一、上海市地名申报和审批程序规定 (23)二十二、土地核验 (26)二十三、房地产初始登记(大产证办理) (27)各关键手续办理需提交资料明细表(以下各审批过程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具体办理人员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一、审批《项目建议书》办理机构:上海临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综合计划处办理期限:按有关规定申办对象资格:开发主体或项目投资主体申办资料:1、项目建议书的上报文。

2、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内容和要求如下:项目建议书应阐明项目建设背景、投资方向和目标,确定可行性研究的范围,分析各项生产建设条件和资金来源,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内容包括:(1)项目的由来,发起人的情况;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情况、主管单位名称,合资、合作对象名称、注册国家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职务等。

(2)拟建项目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3)初步的市场分析。

(4)建设条件及公用设施配套的需求。

(5)方案设想。

(6)项目总投资估算,各方投入资金额及投入方式。

(7)资金来源、构成及借贷资金的条件。

(8)经济效益的初步测算。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0)主要附件:(具体根据项目情况定)•发起人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明(复印件)•合资、合作对象的资信情况•投资各方对投入资金的意向条件•市场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其他有关资料。

二、审批《用地预审》招拍挂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手续。

《城乡规划法》规定:只有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才需要申请选址定点并核发选址意见书;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出让用地的,不需要申请选址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只需要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过立项并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上海市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预审审批表》2、计划部门项目批准文件3、规划选址意见4、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附勘测定界图5、申请地块范围示意图和方案布置图6、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审查认定书 (地质灾害不易、低易发区内一般项目除外)7、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或说明书(地质灾害不易、低易发区内一般项目除外)8、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三、审批《选址意见书》《城乡规划法》规定:只有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才需要申请选址定点并核发选址意见书;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出让用地的,不需要申请选址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只需要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经过立项并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有效期:6个月。

一、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块以外,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二、提交资料:1、《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一份);2、 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四份,市局审批项目三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虚线(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注明用地户名和用地面积。

市政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还应注明起迄点及经由点的位置和道路、管线等的走向及范围3、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加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需要使用其它单位土地的,须加送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市政工程视情况定);6、如属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须加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的规划选址论证(原件一份);7、位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须加送反映风貌特色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一套);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领取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图。

四、办理流程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按规定附送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及有关文件及图纸 -->(规划管理部门对所申请选址因不符合要求可不予同意或要求另行选址的并给予书面答复、大中型建设项目事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选址论证)--〉规划管理部门对审核同意的项目发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附核定设计范围图同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编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划管理依据并作为附件一并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审批部门四、审批《工可批复》有审批、核准、备案三种方式,一般房地产项目开发备案即可,动迁房需核准。

核准和备案的有效期2年。

1、工程可行性的上报文(请求批复的请示)。

2、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内容和要求如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市场、建设条件、技术经济等进行论证,对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寻求建设项目的最佳建设方案和最优投资效果。

提出项目的可行性。

(1)基本情况•拟办项目(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合作各方名称、注册国家(地区)、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名称、职务、国籍。

•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意义•拟建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出资比例,中方股本金及自有资金额、出资方式、资金来源构成。

•合资、合作期限;合资、合作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应承担的责任。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概况、结论和建议。

(2)项目方案及市场需求预测情况,建设规模、生产纲领和发展方向(3)资源、材料及公用设施配套等落实情况(4)建设条件和选址方案(5)设计方案(6)用地预审、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消防等落实情况(7)招投标方案及建设方案实施进度的建议和依据(生产组织结构及经营管理方式)(8)投资估算、包括资金总额(含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和建设期利息),资金来源的筹措方式及贷款的偿还能力、方式及担保方案(9)项目社会和经济效果与投资环境评价(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1)主要附件(具体根据项目情况定)• 合资、合作各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外汇管理部门对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意见•有关部门或投资商对资金安排的意见• 有关金融机构对境外贷款的承诺文件•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其他需说明情况3、其他有关资料。

五、建设工程报建受理一、受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4、《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 号令)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6、《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 37 号令)7、关于印发《 <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 >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 沪建建 (2004)564 号 )8、其他与建筑、建材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网上申请点击进入网上申请三、窗口受理1、携带材料:建设工程报建审核1 、《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 、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4 、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5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报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 、住宅项目还需提供上海市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原件复核)自行发包建设工程单位基本条件核定1 、《上海市建设单位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备案表》;2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复印件;3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积金、养老保险金证明。

2、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1 、核对立项级别与受理权限是否相符;2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3 、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数据是否正确;资料齐全正确后,提供《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并发给“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3、办理时限:当场4、收费标准:不收费5、回复文书:《建设工程报建办结告知单》4、受理部门和时间: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六、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一、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1、利用原址新建、改建、扩建且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工程;2、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3、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4、沿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5、不需要申请用地的管线、道路工程。

二、提交资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原件一份);2、 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二份),地形图上应用≤0.3mm的红或蓝色实线(铅笔)标明拟建工程用地位置、建设基地的用地边界;3、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市政工程视情况定);5、原有基地拆房的,须加送应拆房屋的权属证明及附图(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涉及土地使用权属共有的,须加送土地使用权属共有人的同意证明(原件一份);7、涉及非自有产权房屋的,须加送产权单位(人)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原件一份);8、属危房翻建的,须加送危房鉴定报告(原件一份);9、房屋加层的,须加送抗震鉴定报告(原件一份);10、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或优秀历史建筑的装修工程,须加送文管、房地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反映建筑及周围环境风貌特色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一套);11、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领取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的附图。

七、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一、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4、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市或区、县规划局批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各项规划要求的,应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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