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合集下载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2.06•【字号】陕安监〔2016〕218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6〕101号)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决定自12月上旬开始,继续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工作要求,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突出检查督查非煤矿山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时限范围本轮非煤矿山检查督查在上一轮检查的基础上,从12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的意见》(陕政办发〔2014〕15号)以及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进非煤矿矿山“三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安监〔2014〕77号)中有关网格化监管的分级要求,省、市、县安全监管局对上一轮未覆盖到的本级网格内监管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督查。

三、检查分组省安全监管局安排专项督查组,分别对10个设区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各市(区)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检查督查组,对本级网格内监管的每一家非煤矿山企业逐矿进行检查督查。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相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本级网格内监管的每一家非煤矿山企业逐矿进行检查。

有关中省属企业成立由集团主管负责人任组长的检查组,对本系统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6〕3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6〕3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6〕32号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现将《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主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组织各主要承担单位实施,按时完成标准的制修订任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6年4月22日附件: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016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制/修订性质完成年限技术归口单位主要承担单位代替标准号主管单位1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制定推荐2016煤矿分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装备司2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制定强制2016煤矿分会国家煤矿安监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科技装备司3煤矿安全生产应急培训规范制定推荐2016煤矿分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华北科技学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科技装备司4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制定推荐2016煤矿分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科技装备司5煤层气地面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实施细则制定推荐2016煤矿分会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科技装备司6安全生产移动执法终端通用技术制定推荐2017煤矿分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煤科工沈阳研究院科技装备司7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规范制定强制煤矿分会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科技装备司8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修订强制2017煤矿分会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公司AQ 1020-2006科技装备司9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代码编制规则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浙江安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规划科技司10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数据规范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图讯科技有限公司规划科技司安全生产数据采集第1部分:煤矿指标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规划科技司12安全生产数据采集第2部分:非煤矿山指标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规划科技司13安全生产数据采集第3部分:危险化学品指标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规划科技司1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浙江图讯科技有限公司规划科技司15安全生产标准化数据规范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浙江图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规划科技司16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许可备案数据规范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规划科技司17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报表数据规范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规划科技司18矿用电梯安全技术要求制定强制非煤矿山分会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管一司19赤泥堆场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强制2016非煤矿山分会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铝广西分公司、杭州锦江集团有色企管公司、孝义市兴安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浩阳新型工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管一司20海洋石油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强制2016非煤矿山分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海油安办海油分部监管一司21国家级油气田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制定推荐2016非煤矿山分会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国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应急救援中心、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监管一司HAZOP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制定推荐2016化学品分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监管三司23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制定推荐2016化学品分会河南省化工医药安全生产协会监管三司24有机过氧化物的储存与处理要求制定推荐2017化学品分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监管三司25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导则制定2018化学品分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监管三司26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修订强制2016化学品分会江苏省中油泰富石油集团有限公司AQ3010-2007监管三司27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修订推荐2017化学品分会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AQ/T3033-2010监管三司28打印墨粉生产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制定强制粉尘防爆分会广东金方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监管四司29粉尘爆炸风险评估指南制定推荐2018粉尘防爆分会东北大学监管四司30磁力起重器安全规程制定强制2017工贸分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南昌永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湖南悍威磁电科技有限公司监管四司3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检测规范总则制定强制2016防尘防毒分会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司32工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快速测定铅及其化合物制定推荐2016防尘防毒分会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中瑞环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司33火力发电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制定推荐2016防尘防毒分会山东电力研究院、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职业健康司34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修订强制2017涂装作业分会浙江明泉工业涂装有限公司、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浙江华立涂装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博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AQ 5201-2007职业健康司35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四司、武钢安环院、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太钢集团、太钢培训中心人事司(宣教办)36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华北科技学院、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人事司(宣教办)3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本规范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应急指挥中心38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信息交换与共享技术要求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北京辰安科技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39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制定推荐20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北京辰安科技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40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制定推荐2016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蓝星哈尔滨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41安全生产应急准备情景构建技术导则制定推荐2016国家行政学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应急指挥中心42安全生产应急准备评估指南制定推荐2016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应急指挥中心4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通用术语制定推荐2016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结束——。

2016年度国投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表

2016年度国投电力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表

7、安全监督机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监督岗 投集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三 位设置、人员条件和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安全监督机 项制度的通知‣ (国投安管„2015‟290 号) 构是否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 8、安全投入及“两措”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 7、国投电力•投资企业 2016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 8、 国投电力 •安健环管理部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范 本) ‣ 及 •安健环管理部安全监督专责岗位工作标准 (范 本) ‣ 3 安全精细化管 理实施情况 1、是否有安全精细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中 的实施重点、方法步骤是否明确。 1、国投电力安健环管理体系管理标准(范本) 。 2、其它同第 1 项第 3、4、5、6、7 点,第 2 项第
4、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登记建档、评估备案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电监安全„2013‟3 号) 5、 危险化学品储存、 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 的通知‣ (国投安委„2013‟24 号)
1、国家能源局等上级机关关于节能环保改造工程 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重大作业安全技术方案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开展和安 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3、施工设备设施检查和管理情况; 4、安全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6、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日检查、周督办、月 总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情况;
账建立、隐患跟踪整改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向员工通报 全隐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电监安全 „2012‟ 43 号)
等情况。 等工作开展情况。
4、原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燃煤发电厂贮灰场 5、国投集团•关于加强液氨使用与储存安全管理 6、国投集团•关于印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 投集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三 项制度的通知‣ (国投安管„2015‟290 号) 7、国投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粉尘作业和使用场 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投安委„2015‟9 号) 8、国投电力安健环管理体系管理标准(范本) 。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9.14•【字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为抓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应指综合〔2016〕32号)精神,省安监局定于201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下简称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法检查目的通过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第88号令,以下简称总局第88号令),督促落实《意见》要求,提高企业应急管理意识,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二、执法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一)执法检查对象。

主要是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

(二)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体系。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法规标准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否按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依法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应急物资装备。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法规标准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储备应急物资,以及救援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上报或者批转查处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 泄露举报投诉人的有关信息。需要向举报投诉人核实有关 情况的,应当向举报投诉材料原件的封存单位提出申请, 由负责保管举报投诉材料的专门人员记录申请人信息后, 方可提供举报投诉人的有关信息。
7、举报奖励。 8、依法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三、《手册》的主要内容
一、树立法治观念
◆遵单纪击守法此、处捍编卫法辑治母版副标题样式
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观念。 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 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厉行法治、依法行政 #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阳光是最好防腐剂。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一、树立法治观念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2、 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分级属地、突出重点、提高 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执法人员、企业数量及分布,装备 车辆等,涉及法定工作日,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执法人员比例60%、 70%、 80%、90% 。
三、《手册》的主要内容
国家3、、本监级单督人检击民查政此计府划处及内上编容级辑及安的全母基生版本产要副监求督标。管题主理要部样任门式务的应安当全根生产据
三、《手册》的主要内容
11..3安基全单本生击要产求监此督处管编理部辑门母应当版建副立安标全题生样产执式法信息公示
制度,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事项向当事人公开,并按 规定在本单位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 会公众的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坚守法治信仰,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目录
1 树立法治观念 2 《手册》制定目的和定位 3 《手册》的主要内容 4 几点建议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

内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 (11)1-01.制定目的和依据 (11)1-02.适用范围 (11)1-03.基本要求 (11)1-04.违反手册规定的责任 (13)1-05.修订 (13)1-06.施行时间 (13)第一编执法信息来源 (15)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16)2-01.基本要求 (16)2-02. 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 (17)2-03. 执法计划的内容 (18)2-04. 编制程序 (20)2-05. 其他 (22)第三章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23)3-01. 基本要求 (23)3-02. 举报投诉方式 (23)3-03.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24)3-04. 举报投诉奖励 (27)3-05.其他 (28)第四章交办报请移送 (30)4-01.上级机关交办 (30)4-02.下级机关报请 (30)4-03. 相关部门移送 (30)4-04.其他 (30)第二编现场检查 (32)第五章检查前准备 (33)5-01. 了解相关情况 (33)5-02. 文书及证件准备 (33)5-03. 装备准备 (33)5-04. 其他规定 (33)第六章现场检查 (35)6-01. 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35)6-02. 现场检查一般程序 (35)6-03. 检查方式 (37)6-04. 现场检查内容 (38)6-05. 现场检查记录 (62)6-06. 现场处理措施 (63)6-07.其他处理措施: (65)第三编行政处罚 (67)第七章行政处罚一般规定 (68)7-01. 行政处罚的种类 (68)7-02. 行政处罚的管辖 (68)第八章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71)8-01. 适用范围 (71)8-02. 处罚程序 (71)第九章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74)9-01. 立案 (74)9-02. 调查取证 (75)9-03. 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 (76)9-0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77)9-05. 文书及送达 (78)9-06. 特殊情况应对 (80)第十章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82)10-01. 听证告知 (82)10-02. 听证的组织 (83)10-03. 听证基本程序 (84)第十一章行政处罚的实施 (86)11-01.行政处罚的裁量 (86)11-02.行政处罚的执行 (89)11-03.结案 (90)11-04. 备案 (90)第四编行政强制 (93)第十二章行政强制 (94)12-01. 行政强制概念 (94)12-02. 行政强制原则及要求 (94)第十三章行政强制措施 (96)13-01.一般规定 (96)13-02. 查封、扣押 (97)13-03. 通知有关部门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99)13-04. 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101)第十四章行政强制执行 (102)14-01.一般程序 (102)14-02. 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 (104)14-03.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危险物品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 (104)14-0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6)第五编行政许可 (109)第十五章行政许可一般规定 (110)15-01. 一般概念 (110)15-02. 行政许可事项 (110)15-03. 其他规定 (111)第十六章行政许可程序 (112)16-01. 一般程序 (112)16-02.听证 (117)16-03. 变更及延期 (120)16-04. 吊销、撤销及注销 (121)16-05.特别规定 (123)第六编案件移送 (125)第十七章一般案件移送 (126)17-01.一般概念 (126)17-02.移送的情形 (126)17-03.移送的提出 (127)17-04.移送的批准实施 (127)第十八章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129)18-01. 移送情形 (129)18-02. 移送标准. (130)18-03. 移送程序 (138)18-04. 移送处理 (139)第七编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 (142)第十九章行政复议 (143)19-01. 行政复议一般规定 (143)19-02.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144)19-03.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145)19-04. 行政复议的证据及材料要求 (147)19-04.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148)第二十章行政诉讼 (153)20-01. 应诉机关 (153)20-02. 应诉准备 (154)20-03. 出庭应诉 (157)20-04. 上诉和执行 (159)第二十一章国家赔偿 (162)21-01. 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范围 (162)21-02. 申请受理 (163)21-03. 审查决定 (165)21-04. 赔偿 (167)第八编文书制作与案卷归档 (171)第二十二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172)22-01立案审批表 (172)22-02 现场检查方案 (180)22-03 现场检查记录 (184)22-04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89)22-05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93)22-06整改复查意见书 (197)22-07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201)22-08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205)22-09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209)22-10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212)22-11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 (215)22-12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破物品)通知书 (218)22-13恢复供电(供应民用爆破物品)通知书 (221)22-14 询问通知书 (224)22-15 询问笔录 (227)22-16 勘验笔录 (233)22-17 抽样取证凭证 (239)22-18 现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42)22-1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246)22-2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251)22-21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254)22-22 鉴定委托书 (258)22-23行政处罚告知书 (262)22-24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267)22-25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72)22-26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277)22-27听证笔录 (281)22-28听证会报告书 (288)22-29案件处理呈批表 (292)22-30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96)22-31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300)22-32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304)22-33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307)22-34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310)22-35 罚款催缴通知书 (314)22-36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317)22-37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21)22-38 文书送达回执 (326)22-39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329)22-40 强制执行申请书 (332)22-41 案件移送审批表 (336)22-42 案件延期审批表 (339)22-43 案件移送书 (342)22-44 结案审批表 (346)22-45案卷(首页) (350)22-46 卷内目录 (354)第二十三章案卷归档 (359)24-01. 立卷归档 (359)24-02.移交登记 (362)24-03.保密借阅 (363)24-04.保管销毁 (364)第一章一般规定1-01.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照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手册。

2015年安全工作总结及2016年安全工作打算

2015年安全工作总结及2016年安全工作打算

2015年安全工作总结及2016年安全工作打算2015年,公司上下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重点,以开展“五查五反五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和“安全生产月”和活动为抓手,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实”字落地,努力克服了生产压力大、节假日多、季节变化等不利因素影响,严细新实抓安全,履职尽责强管理,实现了安全生产。

现将2015年安全工作总结及2016年安全工作打算汇报如下:一、2015年安全工作开展情况1、提高认识,强化管控,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与困难挑战,我们牢固树立“越是困难越要抓好安全”的理念,教育员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做好打硬仗的准备,树立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思想,坚定知难而进、顽强拼搏的信念,履行雷厉风行、执行到位的作风,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确保全年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

认真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安全文件。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办公会制度,共组织召开了32次安全办公会议,对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

同时,利用网络、板报、安全活动日、班前会等载体,认真学习宣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系列法规、规定,并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及现场实际,修改完善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据国标《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对特殊作业证进行了更新,从制度上进一步促进员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为全公司2015年安全目标开好头、起好步提供了制度保障。

2、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深化。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2016年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2016年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2016年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4.26•【字号】皖安监办〔2016〕69号•【施行日期】201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安全监管局2016年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现将省安全监管局2016年政策法规、规划科技、非煤矿山、综合监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6年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安排2.2016年规划科技重点工作安排3.2016年非煤矿山重点工作安排4.2016年相关行业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5.2016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重点工作安排6.2016年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4月26日附件12016年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安排一、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1.组织开展2015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 组织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

3. 起草《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以及省直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

4. 组织修订《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5.组织开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等调研工作。

6.制定《安徽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三、推动安全监管规范执法7.研究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双随机”和重点检查方式,科学制定和推进执法计划实施。

8.推进完善安全责任险、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信用机制建设。

9.研究制定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监管执法手册》要求,推进规范运行安全监管权力。

生产单位安全监察工作计划

生产单位安全监察工作计划

生产单位安全监察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生产单位安全监察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监察的时间和频率
1. 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每个生产单位的
安全生产状况。

2. 根据季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对生产单位进行定期的季度
安全检查。

二、安全监察的内容和要求
1. 检查生产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检查生产场所的环境卫生情况,确保生产场所整洁、干净。

3. 检查生产单位员工是否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作业,确保
员工的安全意识。

4. 检查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确保责任到位。

三、安全监察的整改措施
1.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追踪整
改情况。

2. 要求生产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安全隐患进
行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以上安全监察工作计划执行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希望各个生产单位能够认真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富强风电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杭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杭安发{2016}6号)及富强风力发电《富强风电场2016年秋季检修计划》,扎实做好“秋检”工作,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富强风力发电特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计划如下: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秋检”工作小组组长:王竞副组长:德平、宋佳平、江、成员:武海涛、孔、包永胜、春、井介伯、仲星昱、朱仕奇、康伟、王森、王伟二、时间安排及活动方式1、时间安排:从8月18日开始,9月18日前完成。

2、活动方式:以风场工作自查、原因分析、整改和复查为主,安全生产技术部全面督查。

三、工作重点在全面落实《杭锦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首届鄂尔多斯国际创意文化大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杭安发{2016}6号)基础上,针对“两票”管理、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集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一)突出安全基础管理1、检查安全制度规定完善情况。

结合近年来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及风电生产、基建实际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重点抓好反事故措施制定,安全生产技术部重点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完善情况,富强风电场检查风电场安全生产制度完善情况,富强项目部对各参建单位的生产制度完善情况进行检查,安全生产技术部对风电场、项目部的检查结果进行复查,并在工作中认真解决落实不严格、不到位的问题。

2、开展作业环境专项治理活动,检查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情况。

生产现场检查每周安全活动日学习情况和考试考核情况,建立完善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环境变化后危险因素的预控措施情况,生产现场可能造成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伤害、起重伤害的隐患及防人身伤害、职业伤害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努力实现作业环境本质安全,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新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新版)

内部文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 (2)1-01.制定目的和依据 (2)1-02.适用范围 (2)1-03.基本要求 (2)1-04.违反手册规定的责任 (4)1-05.修订 (4)1-06.施行时间 (4)第一编执法信息来源 (6)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7)2-01.基本要求 (7)2-02. 编制原则及考量因素 (8)2-03. 执法计划的内容 (9)2-04. 编制程序 (11)2-05. 其他 (13)第三章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14)3-01. 基本要求 (14)3-02. 举报投诉方式 (14)3-03.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15)3-04. 举报投诉奖励 (18)3-05.其他 (19)第四章交办报请移送 (21)4-01.上级机关交办 (21)4-02.下级机关报请 (21)4-03. 相关部门移送 (21)4-04.其他 (21)第二编现场检查 (23)第五章检查前准备 (24)5-01. 了解相关情况 (24)5-02. 文书及证件准备 (24)5-03. 装备准备 (24)5-04. 其他规定 (24)第六章现场检查 (26)6-01. 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26)6-02. 现场检查一般程序 (26)6-03. 检查方式 (28)6-04. 现场检查内容 (29)6-05. 现场检查记录 (53)6-06. 现场处理措施 (54)6-07.其他处理措施: (56)第三编行政处罚 (58)第七章行政处罚一般规定 (59)7-01. 行政处罚的种类 (59)7-02. 行政处罚的管辖 (59)第八章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62)8-01. 适用范围 (62)8-02. 处罚程序 (62)第九章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65)9-01. 立案 (65)9-02. 调查取证 (66)9-03. 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 (67)9-0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8)9-05. 文书及送达 (69)9-06. 特殊情况应对 (71)第十章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73)10-01. 听证告知 (73)10-02. 听证的组织 (74)10-03. 听证基本程序 (75)第十一章行政处罚的实施 (77)11-01.行政处罚的裁量 (77)11-02.行政处罚的执行 (80)11-03.结案 (81)11-04. 备案 (81)第四编行政强制 (84)第十二章行政强制 (85)12-01. 行政强制概念 (85)12-02. 行政强制原则及要求 (85)第十三章行政强制措施 (87)13-01.一般规定 (87)13-02. 查封、扣押 (88)13-03. 通知有关部门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90)13-04. 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92)第十四章行政强制执行 (93)14-01.一般程序 (93)14-02. 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 (95)14-03.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危险物品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 (95)14-0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7)第五编行政许可 (100)第十五章行政许可一般规定 (101)15-01. 一般概念 (101)15-02. 行政许可事项 (101)15-03. 其他规定 (102)第十六章行政许可程序 (103)16-01. 一般程序 (103)16-02.听证 (108)16-03. 变更及延期 (111)16-04. 吊销、撤销及注销 (112)16-05.特别规定 (114)第六编案件移送 (116)第十七章一般案件移送 (117)17-01.一般概念 (117)17-02.移送的情形 (117)17-03.移送的提出 (118)17-04.移送的批准实施 (118)第十八章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120)18-01. 移送情形 (120)18-02. 移送标准. (121)18-03. 移送程序 (129)18-04. 移送处理 (130)第七编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 (133)第十九章行政复议 (134)19-01. 行政复议一般规定 (134)19-02.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 (135)19-03.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136)19-04. 行政复议的证据及材料要求 (138)19-04.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139)第二十章行政诉讼 (144)20-01. 应诉机关 (144)20-02. 应诉准备 (145)20-03. 出庭应诉 (148)20-04. 上诉和执行 (150)第二十一章国家赔偿 (152)21-01. 赔偿义务机关和赔偿范围 (152)21-02. 申请受理 (153)21-03. 审查决定 (155)21-04. 赔偿 (157)第八编文书制作与案卷归档 (161)第二十二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162)22-01立案审批表 (162)22-02 现场检查方案 (169)22-03 现场检查记录 (172)22-04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 (176)22-05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81)22-06整改复查意见书 (185)22-07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189)22-08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193)22-09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 (196)22-10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期限决定书 (198)22-11行政强制措施处理决定书 (201)22-12停止供电(供应民用爆破物品)通知书 (204)22-13恢复供电(供应民用爆破物品)通知书 (206)22-14 询问通知书 (210)22-15 询问笔录 (213)22-16 勘验笔录 (219)22-17 抽样取证凭证 (225)22-18 现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28)22-19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232)22-20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 (237)22-21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 (240)22-22 鉴定委托书 (243)22-23行政处罚告知书 (246)22-24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250)22-25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54)22-26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 (259)22-27听证笔录 (262)22-28听证会报告书 (268)22-29案件处理呈批表 (272)22-30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 (275)22-31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 (279)22-32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个人) (283)22-33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286)22-34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289)22-35 罚款催缴通知书 (291)22-36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295)22-37 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298)22-38 文书送达回执 (301)22-39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304)22-40 强制执行申请书 (307)22-41 案件移送审批表 (310)22-42 案件延期审批表 (313)22-43 案件移送书 (316)22-44 结案审批表 (320)22-45案卷(首页) (324)22-46 卷内目录 (327)第二十三章案卷归档 (331)24-01. 立卷归档 (331)24-02.移交登记 (334)24-03.保密借阅 (335)24-04.保管销毁 (336)第一章一般规定1-01.制定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统一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照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手册。

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和意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应按照年度安全监管安全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解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尽职免责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监管力度不足与繁重管理任务的矛盾提高执法针对性。

安全生产监管涉及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而监管部门人力、物力、精力有限的状况。

二是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果。

通过纵向和横向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三是改变多头执法局面,避免重复执法,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依法行政。

按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是解决尽职免责需要。

全面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起到生产单位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任务1、直接监管①非煤矿业;②石油行业、化工、医药、生产经营单位;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单位;④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烟草商贸行业。

2、综合监管①交通运输、公路桥梁、水上交通;②建筑、施工、工程建设;③农林、水利、电力;④邮政、电信、移动、网络;⑤旅游、卫生、教育、文化行业;⑥企业(三来一加)、生产单位。

三、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日的确定(一)规定监督检查工作日。

2016年1-12月,每月15日定位生产单位自查排查安全隐患整改上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2016年1-12月,每月20日之前集中排查各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备案存档。

(三)法定假日期间,执法工作日(时间以通知为准):2016年1月1日至3日,元旦假日期间检查;2月7日至13日,春节假日期间检查;4月2日至4日,清明节假日期间检查;5月1日至2日,劳动节假日期间检查;6月9日至11日,端午节假日期间检查;9月15日至17日,中秋节假日期间检查;10月1日至7日,国庆节假日期间检查。

中发【2016】32号文——《安全改革发展意见》

中发【2016】32号文——《安全改革发展意见》
16
什么情况下抓安全制约经济发展?
缺少顶层设计 体制机制不畅 缺少监管主线 没有技术支撑
事故促监管 执法靠活动 关闭企业一刀切 事故问责不科学
企业错误地认为安全投入是无谓增加成本 整改费用少,停产整顿损失大
安全制约经济 发展的观点是
错误的!
企业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理念缺失 被动安全、无序安全、堵塞漏洞
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不出事!
1
培养自身的专家队伍,为企业提升提供 专业支持!
研究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监管顶层设计, 跟着政策走,过于繁忙,难免混乱!
2
3
抓住一条监管主线,锲而不舍! 终成正果!(发展计划或规划)
遵循安全管理原理,掌握事故发生机理。 4
正确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7
安全,人命关天的事!不能等!
有法规不履行,等政策! 有政策不执行,等别人! 有规定不配合,等领导! 有职责不履行,等问责!
有条件不执行,等机会!
政府安全监管顶层设计
破解安全四监个管层瓶面颈期!
立法立规 系统培训
督导执法 应急响应
19
安监执法权限
(一)
(二)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的”隐患要依法
采取处置措施
没被发现的隐患触发事故,问责慎重
已发现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 到位触发事故,责任在企业
ACCD PPT
如何开展依法检查?
《安法》第五十九条
第一款:“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 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 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 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总局令第24号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 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2009年10月1日实施
属地管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 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 产,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齐抓共管。“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1209)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120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发展。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各类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内容。

二、检查时间和频次
每月对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其他一般单位进行抽查,确保全覆盖。

三、检查要求
1.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加强技术装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4. 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四、督查措施
1. 配备专业督查人员,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地督查。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 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督促整改工作。

五、督查效果评估
每季度对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

社区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社区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社区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6年,**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安监局等部门的支持和关心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做到了辖区范围内各领域安全态势平稳。

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社区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针对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围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服装加工和销售等重点领域和人口密集场所进行专项研究部署。

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联合辖区派出所、消防等单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举办了3期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培训内容以消防安全知识、居民安全用电、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主,共有200余名居民参加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辖区内悬挂安全宣传条幅,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配合区安监局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三是积极参加区安监局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活动,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丰富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是开展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安全检查。

定期组织社区民警、城管对辖区内人口密集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按有关要求对隐患单位加以教育和整改,不留安全死角。

重点检查了狮子山菜市场二楼服装城,查看15家从事布匹、服装加工和销售的经营户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现场演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在醒目位置张贴防火公约。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计划
1.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坚
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3.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查找并解决存在的安
全生产问题,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管控,密切关注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推动
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
处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一)执法原则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3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

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

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

(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