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第二十章 渎职罪

合集下载

渎职罪题库1-1-8

渎职罪题库1-1-8

渎职罪题库1-1-8问题:[单选]王某在担任某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室副主任期间,负责某在建大街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李某分包了在建大街工程中的大型购物中心钢结构安装工作,在施工期间,王某只是阅读了李某等人呈报的钢结构安装工作安全报告,未到现场进行过任何检查活动。

李某的施工队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脚手架坍塌,致使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卫措施的施工工人陈某和马某坠地死亡。

王某的行为:A.构成滥用职权罪B.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王某对此不负责任,不构成犯罪C.构成玩忽职守罪D.对王某应当予以行政处分问题:[单选]甲在担任某市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违反有关网点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擅自将网点资金620万元出借给美达实业有限公司。

期间,美达实业有限公司先后归还360万元,尚有260万元未归还。

在出借的过程中,甲未谋取任何个人利益。

甲的行为构成:A.挪用公款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未谋取任何个人利益,不构成犯罪问题:[单选]刘某与陈某、王某预谋,为涉嫌贩卖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戴某做虚假传染病鉴定,以达到取保候审的目的。

刘某向陈某行贿现金1500元后,陈某为其违规出具了戴某患有乙型病毒性肝炎,具有传染性的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

同年刘某在向公安局政委汇报戴某一案时,就犯罪事实部分作了虚假汇报,导致犯罪嫌疑人戴某于当日被取保候审,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诉讼。

刘某的行为构成:A.不构成犯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徇私枉法罪出处:森林舞会游戏 https://;问题:[单选]在某地林场,李某无端用刀子将高某扎伤,驻林场派出所民警王某接警后,把李某带至派出所,在取证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认真寻找被害人,事后也不及时对该案调查取证。

致使李某未能得到及时处理至今在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王某的行为构成:A.徇私枉法罪B.玩忽职守罪C.不构成犯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问题:[多选]在某市2005年中考命题工作开始前,8所学校的有关人员先后找到王晓琪打听2005年中考政治考试内容,王晓琪向上述人员分别讲了十个题目,并接受上述人员吃请和收受所送现金3200元及茶叶等物品。

2016司法考试刑法学讲义:渎职罪

2016司法考试刑法学讲义:渎职罪

2016司法考试刑法学讲义:渎职罪2016司法考试刑法学讲义:渎职罪。

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艰苦的旅程,法律教育网深知考生的艰辛,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本章总体上要注意的宏观问题:(一)主体:除特殊情况外,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还有的是某种特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等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

1.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在主体可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2.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渎职犯罪。

(二)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

有一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有特殊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等,应优先定特殊罪名,只有不能定特殊罪名时,才可定一般罪名。

(三)犯受贿罪又犯本章规定的渎职罪的,原则上以受贿罪与所犯的渎职罪数罪并罚。

但因受贿而犯徇私枉法罪以及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四)渎职犯罪与共犯的界限: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共同渎职的定罪量刑1.国家机关负责人员违法决定,或者指使、授意、强令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构成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集体研究”形式实施的渎职犯罪,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第九章的规定追究国家机关负有责任的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刑法学(总题数:30,分数:60.00)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011年真题)甲因自己不能生育,花l万元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一男婴。

3个月后,甲嫌抚养孩子太辛苦,遂以2万元转卖给乙,并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甲的行为构成A.遗弃罪B.拐卖儿童罪C.诈骗罪D.拐卖儿童罪√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拐卖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本题中,甲嫌抚养收买的男婴太辛苦,遂以2万元转卖给乙,构成拐卖儿童罪。

故本题选D。

4.(2013年真题)甲收买被拐卖的张某后,为让其心甘情愿地做自己的妻子,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对甲的行为A.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B.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定罪处罚C.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D.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24渎职罪PPT(精)

24渎职罪PPT(精)

THANKS.
05 徇私舞弊不正当竞
争行为罪
徇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的概念
总结词
徇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 ,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详细描述
徇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是一种渎职犯罪,其构成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进行不正当竞争,对市 场竞争秩序和公平性造成破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24渎职罪ppt精
contents
目录
• 渎职罪概述 • 滥用职权罪 • 玩忽职守罪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 徇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
01 渎职罪概述
渎职罪的定义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 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财产、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的处罚
总结词
徇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的处罚根据情 节轻重有所不同,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 行政处分;情节较》的规定,徇 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的处罚根据情节 轻重有所不同。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行 政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处罚标准还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司法解释的规定。
徇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的构成要件
总结词
徇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的构成要件包 括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为市场 竞争秩序和公平性,客观方面为违反国家 规定、滥用职权、进行不正当竞争,主观 方面为故意。
VS
详细描述
构成徇私舞弊不正当竞争行为罪,需要满 足以下要件:1)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2)客体为市场竞争秩序和公平性;3 )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 、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4)主观方面 为故意。

什么是渎职行为

什么是渎职行为

什么是渎职行为渎职行为,也称为失职渎职罪,指的是公职人员或者特定职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者出于明显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政策,造成重大损失、事故、事件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渎职行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件:第一,被告人应当是公职人员或者特定职业人员。

公职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特定职业人员主要指的是医生、教师、律师、会计师等职业人员。

第二,被告人在履行职责时存在渎职行为。

渎职行为指的是公职人员或者特定职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政策,失职、玩忽职守,或者以职权谋取私利,致使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该行为可以是故意造成的,也可以是出于明显过失造成的。

第三,被告人的渎职行为应当造成重大损失、事故、事件等严重后果。

该后果应当是实际发生的,不是虚构的,而且应当具备一定的严重性,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渎职行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后果,严重影响国家利益、社会秩序或者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还可以构成滥用职权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其他罪名。

在具体立案时,公安机关将综合考虑有关法律法规、案件的事实情况、损失后果的严重性、犯罪分子的主观故意等因素来进行判断。

只有在满足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才会对渎职行为进行立案追诉。

总之,渎职行为(失职渎职罪)是公职人员或者特定职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政策,造成重大损失、事故、事件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立案标准是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事实情况来判断的。

2019年渎职罪最新司法解释

2019年渎职罪最新司法解释

2019年渎职罪最新司法解释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针对很多犯罪,如单位犯罪、职务犯罪以及渎职犯罪等等,我国最高法或最高检都是作出了专门的司法解释规定的,这主要是为了能够在审判的过程中让相关法律规定能够得到更好的使用,使案件能够又好又快的审结。

下面,就请大家跟随小编一起看看渎职罪的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第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因不具备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但依法构成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犯罪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危害国防利益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危害国防利益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危害国防利益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期间,孙某在担任某电子元件公司下设一经营部负责人期间,为牟取高额利润,多次伙同该经营部业务员才某,从某接插件厂厂长殷某处购入大量假冒国营B厂生产的Y4系列电连接器,销售给某研究所。

孙某、才某明知该系列电连接器不是军品定点单位——国营B厂所生产,而且研究所是军事研究所;2008年8月,在进行我国某重大科研任务研究工作中出现事故,发现用于关键部位上的传感器的接插件为上述假冒产品,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两被告人构成:( )A.销售伪劣商品罪B.诈骗罪C.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D.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正确答案:C解析:《刑法》第370条规定,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

刑法中规定的武装部队应该是广义的,应包括承担军事研究任务的科研院所和相关单位,首先,从管理的角度看,军事科研院所基本上都隶属于中央军委或国防部以及武警总队,本身就具有军事性质,是国家整个军事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军事科研院所是服务于军事目的的,它在战时也承担着与武装部队相似的职能,为武装部队的有效作战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知识模块:刑法2.杨某系某公司职员,因严重违纪被开除。

杨某看到解放军在社会上信誉较好,遂伪造了某部队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并购置了军服,自称是某部中校军官,来到某市。

杨某以“为军办企业”招工为名同该市劳动局取得联系,经批准后向全市发布公告,声称要招收男工40名,并要求报名者每人交体检费100元。

公告发出后有30多人报名,杨某携带收取的“体检费”潜逃。

则杨某的行为构成:( )A.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B.诈骗罪C.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数罪,应并罚D.诈骗罪与伪造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数罪,应并罚正确答案:A解析:首先,根据刑法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假冒军人身份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刑法学》(硕士类)(章节题库 第二十章 渎职罪)【圣才出品】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Ⅰ《刑法学》(硕士类)(章节题库 第二十章 渎职罪)【圣才出品】

第二十章渎职罪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1.下列选项中,属于渎职罪的是()。

A.贪污罪B.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C.医疗事故罪D.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划分为十大类。

其中,贪污罪属于贪污贿赂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医疗事故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侵害了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属于渎职罪。

2.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的是()。

A.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甲打电话告知犯罪嫌疑人张三将对其执行逮捕的机密,张三听后随即潜逃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接受国外情报机构收买,为其提供所掌握的国家秘密C.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丙未经许可,私自出售本单位保密的专有技术配方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丁为筹措儿子的留学费用,将掌握的国家秘密出售给境外媒体【答案】A【解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题中,甲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致使犯罪嫌疑人张三潜逃,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BD两项,乙和丁的行为都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C项,丙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3.下列情形中,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是()。

A.某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在经营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该公司严重亏损B.某高校校长对财务管理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资金无法收回C.某法院执行庭庭长在执行民事判决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D.某外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外汇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答案】D【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六条规定,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司考】考点渎职罪(星考点)

【司考】考点渎职罪(星考点)

基本概念1.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4.徇私枉法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5.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6.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概述是指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7.私放在押人员罪: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8.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指由于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未尽职守或者未严格履行义务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所谓的脱逃,指从羁押场所、改造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

9.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10.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1.放纵走私罪: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全文).doc

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全文).doc

上编专业基础课一、考试性质专业基础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第1页:上编专业基础课第25页:下篇综合课上编专业基础课一、考试性质专业基础课考试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能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择优选拔,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质量。

二、考查目标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

考生应能: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辨析题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法条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四、考察内容第一部分刑法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二、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刑法学习之渎职罪

刑法学习之渎职罪

(一)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中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即刑事诉讼中的侦、检、审人员故意乱判案。

本罪的法益为刑事追诉活动的正当性以及公民的自由与权利。

1.犯罪构成要件2.特别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的,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的,同时又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前者属于过失犯罪。

后者属于故意犯罪,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属于特别关系。

法律拟制为一罪: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犯徇私枉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同时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特殊规定,将数罪并罚拟制为一罪。

(除此之外,收受贿赂而实施其他犯罪的,应数罪并罚)。

(1)先受贿再犯这三个罪,才能按照一罪论处。

(2)先犯三个罪后收受不正当报酬的、索取贿赂后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

(3)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行为同时符合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四)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五)渎职犯罪的法条竞合关系及处理方法(六)真题与解析1.(多选题)关于滥用职权罪与相关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警察甲逮捕正在哺乳期的犯罪嫌疑人,明知其家中有婴儿无人喂养而置之不理,最后导致婴儿饿死。

甲构成滥用职权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B.政府工作人员乙滥用职权为犯罪人出具办理虚假身份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窝藏犯罪人。

乙构成滥用职权罪和窝藏罪的想象竞合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丙滥用职权,对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致使举报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019法考讲义-第15节 考题点评班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杨艳霞

2019法考讲义-第15节 考题点评班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杨艳霞

考点三 受贿罪、行贿罪1.关于受贿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2/62)1A.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构成受贿罪B.国家工作人员虚假承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渎职罪和受贿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D.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2.国家工作人员甲听到有人敲门,开门后有人扔进一个包就跑。

甲发现包内有20万元现金,推测是有求于自己职务行为的乙送的。

甲打电话问乙时被告知“不要问是谁送的,收下就是了”(事实上是乙安排丙送的),并重复了前几天的请托事项。

甲虽不能确定是乙送的,但还是允诺为乙谋取利益。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21)2 A.甲没有主动索取、收受财物,不构成受贿罪B.甲没有受贿的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不可能构成受贿罪,故甲不构成受贿罪C.甲允诺为乙谋取利益与收受20万元现金之间无因果关系,故不构成受贿罪D.即使认为甲不构成受贿罪,乙与丙也构成行贿罪3.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62)3A.甲是公立高校普通任课教师,在学校委派其招生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考生家长10万元。

甲成立受贿罪B.乙是国有医院副院长,收受医药代表10万元,承诺为病人开处方时多开相关药品。

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C.丙是村委会主任,在村集体企业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财物10万元,为其谋利。

丙成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D.丁为国有公司临时工,与本公司办理采购业务的副总经理相勾结,收受10万元回扣归二人所有。

丁构成受贿罪4.关于受贿相关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2/63)4A.甲知道城建局长张某吸毒,以提供海洛因为条件请其关照工程招标,张某同意。

渎职罪量刑标准

渎职罪量刑标准

渎职罪量刑标准渎职罪,俗称贪污罪或者受贿罪,是一类非常特殊的刑事犯罪,是指公职人员以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这类犯罪肆无忌惮,威胁到国家和社会安全,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

为了履行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让公职人员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并为社会秩序维护提供有力保障,制定了《渎职罪量刑标准》。

《渎职罪量刑标准》将渎职罪的断定分为四种,即轻微渎职罪、较轻渎职罪、重大渎职罪和严重渎职罪。

对于轻微渎职罪,不影响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利益,给予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万元以下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较轻渎职罪,给予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重大渎职罪,给予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严重渎职罪,给予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行政拘留,并且强制剥夺政治权利。

渎职罪量刑标准在法律上作了明确规定,明确清楚地表明政府对渎职行为的反对态度,同时也对当事人做出了警告,表明渎职必将受到法律的应有处罚。

同时,法律要求渎职行为的违法者偿还物价费用、支付损失赔偿,清算赃款并处以总金额两倍的罚金,以确保国家利益的损失不是空费的,反之也能加强公职人员的道德规范,使他们懂得清楚职责,贯彻规章,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渎职罪量刑标准》的制定,是对渎职罪行为有效制止和严惩的重要手段,但这份量刑标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渎职罪的定义和界定较为模糊,令人难以分辨,另外,法律的执行力也是目前的一个问题,许多渎职行为虽然法律上对责任人有明确规定,但是很多时候没有得到足够的制裁,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渎职者犯罪的动机和勇气。

因此,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渎职罪量刑标准》的同时,必须加强对战败腐败分子的追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司法权威,针对特定领域严格审查,营造治腐败的法治环境,这样才能保证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建设和谐文明的社会。

渎职罪最新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渎职罪最新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渎职罪最新的司法解释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越来越严谨完善。

对于犯罪分⼦,会受到⼀定的惩罚。

⼀些国家机关⼈员由于玩忽职守给造成损害的构成了渎职罪。

那么渎职罪最新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渎职罪,是⼀种职务上的犯罪,是国家机关⼯作⼈员和从事公务的⼈员滥⽤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的⾏为。

在1979年刑法中,渎职罪只有⼋个条款、九个罪名,⽽且是与贪污贿赂犯罪等规定在⼀起的,范围⽐较宽泛,有的法定刑也偏轻,不利于打击渎职犯罪,加之现实经济⽣活中国家机关⼯作⼈员滥⽤职权、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和⼈民造成重⼤经济损失的新情况不断出现和增加,1997年修订刑法将贪污贿赂犯罪专门作为第⼋章,并将⼗⼏年来民事、经济、⾏政法律中“依照”、“⽐照”刑法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改为刑法的具体条款,形成了修订刑法第九章23个条⽂、33个罪名的局⾯。

2002年12⽉28⽇《刑法修正案(四)》⼜增加了过失执⾏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滥⽤职权执⾏判决、裁定失职罪,最终使渎职罪具有35个罪名。

《最⾼⼈民法院、最⾼⼈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7⽉9⽇由最⾼⼈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2次会议、2012年9⽉12⽇由最⾼⼈民检察院第⼗⼀届检察委员会第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13年1⽉9⽇起施⾏。

第⼀条国家机关⼯作⼈员滥⽤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造成死亡1⼈以上,或者重伤3⼈以上,或者轻伤9⼈以上,或者重伤2⼈、轻伤3⼈以上,或者重伤1⼈、轻伤6⼈以上的;(⼆)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民利益遭受重⼤损失的情形。

渎职罪举个例子

渎职罪举个例子

渎职罪举个例子渎职罪是指的一类罪,简单点说也就是行为人滥用自己的职权实施了一定的行为,从而被认定构成犯罪。

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渎职罪。

一、渎职罪案例(一)行唐县看守所民警赵某某滥用职权案行唐县看守所原民警赵某某,因其朋友李某某与高某某、杨某某存在经济纠纷,在桥西区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2007年,赵某某受李某某请托,趁行唐县公安局法制科无人之际私自取出立案决定书、卷宗皮和受案回执各一份,又到政工科开具一份取证的介绍信,私自去河南调查取证并制作询问笔录,伪造了高某某、杨某某涉嫌诈骗犯罪的立案卷宗。

后该刑事立案卷宗被李某某取走,并提供给桥西区法院,用以证明高某某等人确实欠自己的钱未还。

桥西区法院以刑事案件优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原则裁定中止该民事诉讼。

因为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被终止,原被告双方均四处上访告状,并引发了群访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干警形象。

赵某某作为看守所民警,明知自身没有权限办理刑事案件,而超越职权私自制作法律文书,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涉嫌滥用职权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犯罪。

此案经市检察院指定,由桥西区院反渎局于2013年7月17日立案侦查。

2013年12月6日赵某某被桥西区法院判处犯滥用职权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渎职罪案例(二)马某等三人玩忽职守案2013年7月12日,灵寿县北洼乡西孙楼村两名儿童掉入采砂遗留沙坑中溺水身亡,围绕此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灵寿县院反渎局迅速展开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为砂场经营者,未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办理采砂许可,同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对采砂遗留的沙坑未及时进行回填平整,由此留下安全隐患并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犯罪嫌疑人马某、兰某某、刘某某作为灵寿县水务局河道办工作人员,对其辖区内张某某的采砂行为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没有按照相关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未及时发现此安全隐患并运用有效行政手段督促张某按要求对沙坑回填平整,以致于发生两名儿童溺水死亡的重大事故,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第十章渎职罪习题

第十章渎职罪习题

第十章渎职罪[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故意过失D.过失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A.严重不负责任B.不负责任C.徇私舞弊D.滥用职权3、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情节严重的行为。

A.玩忽职守B.滥用用职权C.徇私舞弊D.行贿受贿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

A.国家秘密B.国家的保密制度C.国家的保密法规D.国家安全5、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利用职权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A.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国家工作人员6、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有查禁违法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C.国家工作人员D.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司法工作人员C.国家工作人员D.检察、审判工作人员8、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的行为。

A.滥用职权B.伪造检疫结果C.造成检疫结果错误D.造成严重结果9、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

A.海关工作人员B.负有查处走私犯罪职责的人员C.司法工作人员D.边防武警10、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根本区别是()不同。

A.犯罪客体B.客观方面C.犯罪主体D.主观罪过二、多项选择题1、在下列犯罪中,只能由司法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是()。

A.徇私舞弊罪B.枉法裁判罪C.私放在押人员罪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2、在下列犯罪中,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犯罪有()。

A.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B.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C.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D.骗取出口退税罪3、玩忽职守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过失犯罪的主要区别有()。

司法考试中职务犯罪的部分

司法考试中职务犯罪的部分

司法考试中职务犯罪的部分
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公职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违反法律、法规或职责,以达到非法占有或非法利益交换的行为。

在司法考试中,职务犯罪的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 职务侵占罪: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应当归公的财物或者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2. 渎职罪: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 受贿罪: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 挪用公款罪: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共财物的行为。

5. 泄露国家秘密罪: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行为。

以上是司法考试中职务犯罪的主要内容,考生需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理解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十章渎职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八条【环境监管失职罪】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四百一十一条【放纵走私罪】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四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五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四百一十七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2001 年真题(2001.四.9.多选题)在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是()A、徇私枉法罪B、枉法裁判罪C、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D、玩忽职守罪【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具体个罪的主观方面。

根据刑法第397条、第399条、第404条的规定,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以及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则是过失,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二)2002 年真题(2002.一.20.单选题)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 )。

A.徇私枉法罪B.玩忽职守罪C.枉法裁判罪D.滥用职权罪【答案】C【答案解析】《刑法》第399 条第2 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刑法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刑法第399条第2款规定犯罪的罪名已经由枉法裁判罪改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2002.三.36.多选题)下列犯罪中,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的是( )。

A.非法拘禁罪B.招摇撞骗罪C.玩忽职守罪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答案】C【答案解析】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79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都可以成为这两个罪的主体。

根据刑法第397条的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根据刑法第398条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考生注意】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是选项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尽管规定在渎职罪中,但是根据刑法第398条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并非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是一般主体。

在渎职罪中,只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一般主体犯罪,其他犯罪都是特殊主体犯罪。

(三)2006 年真题(2006.一.20.单选题)下列情形中,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是:()A.某看守所警察甲利用值班之机,徇私情故意放跑因受贿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B.某法院法官乙在行政案件审判中故意曲解法律,偏袒原告,作出违背事实与法律的判决,情节严重C.警察丙在对陈某的抢夺行为进行侦查过程中,因接受陈某家属的吃请而隐匿陈某犯罪的证据D.警察丁为使其仇人王某受刑事追究,捏造王某犯罪的事实,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致使王某被无辜羁押100天【答案】C【答案解析】《刑法》第399 条第1 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是刑法关于徇私枉法罪的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中,选项A构成的是私放在押人员罪;选项B构成的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选项D构成的是诬告陷害罪。

只有选项C构成的是徇私枉法罪。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五)2007 真题(2007.一.20.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是( )。

A.某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在经营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该公司严重亏损B.某高校校长对财务管理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资金无法收回C.某法院执行庭庭长在执行民事判决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D.某外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外汇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答案】D【答案解析】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D 项符合,构成玩忽职守罪。

A 、B 项分别构成公司企业人员玩忽职守罪和事业单位人员玩忽职守罪。

C 项执行庭庭长的行为仅使当事人的利益而非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

(六)2010 年真题(2010.一.19.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的是( )。

A.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甲打告知犯罪嫌疑人张三将对其执行逮捕的机密,张三听后随即潜逃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接受国外情报机构收买,为其提供所掌握的国家秘密C.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丙,私自出售本单位保密的专有技术配方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丁为筹措儿子的留学费用,将掌握的国家秘密出售给境外媒体【答案】A【答案解析】A 选项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B 、D 属于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从题目中可以看出,A 中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保密制度,而B 、D 选项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安全;B 、D 选项的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特指向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C 选项为侵犯商业秘密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罪区分的关键是泄露的对象不同,即是否为“境外”,只要是为了境外窃取、刺探、收买或非诈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尽管也存在故意泄露或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但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是为了“境内”对象服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通常是有权知悉国家秘密或掌管国家秘密的人员,因此,不存在非法获取的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