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体现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文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及公共财政基本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和拨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支持方向与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一)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对中央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关费用予以补助,并对其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予以支持。
(二)培育骨干文化企业。
对中央确定组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公司重点发展项目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改等经济活动予以支持。
(三)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对国家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项目、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文化内容创意生产、人才培养等予以支持,并向中西部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业态倾斜。
(四)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
对文化企业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渠道融资发展予以支持;对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等活动予以支持。
(五)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
对文化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数字化建设、传播渠道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
(六)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
对文化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境外投资等予以支持。
(七)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支持方式包括:(一)项目补助。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二)贷款贴息。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21•【文号】财办文资〔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文化正文关于申报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6〕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6年总体安排按照国务院要求,财政部2008年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安排242亿元,支持项目4100多个,有力地推动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但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专项资金管理也遇到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仍主要采用传统行政分配模式,没有完全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涉及部门较多、支持领域较广,后续监督管理难度大;财政资金总体使用效益不高等。
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更好地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除保留部分资金继续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宣传文化部门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外,专项资金将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参股基金等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市场化配置资源部分(一)主要目标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有关要求,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遴选一批中央、地方和市场的优秀文化产业基金,支持重点省级国有文投集团加大债权投资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1•【文号】财办文〔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申报2017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2017〕2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7年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大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更好地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专项资金继续重点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并继续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参股基金等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重大项目部分(一)主要目标。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有关要求,由宣传文化体育部门牵头负责项目遴选工作,促进财政政策与产业政策有机衔接。
调整资金投入结构,降低直接补助比例,提高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事后奖补比例,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撬动效应。
(二)主要内容及牵头部门。
1.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由中宣部牵头负责。
2.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3.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4.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由文化部牵头负责。
5.推动影视产业发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负责,其中重点影视项目由中宣部负责。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办文资[2014]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有关要求,现就2014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内容1.继续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等六大方向。
2.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
加大对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鼓励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积极利用金融工具,对于获得有关银行基准利率贷款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3.扩大实体书店扶持试点范围。
决定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四川、陕西、云南等12个省市纳入试点范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市可推荐不超过5家实体书店。
中央财政将对试点省市符合条件的优秀实体书店给予奖励,用于帮助其购置软硬件设备、支付房租、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等。
4.实施环保印刷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重点支持企业购置更新环保印刷设备,扩大高端环保印刷生产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绿色环保原辅材料研发及推广。
5.开展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重点支持新闻出版企业开展相关国家标准的应用,采购或升级用于出版资源深度加工的相应设备及软件系统,传统出版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软件系统、内容资源关联与复合应用软件系统,版权资产管理工具与系统等。
6.推动电影产业发展。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在电影制作中的应用、电影企业“走出去”、重要电影工业园区和高科技核心基地建设、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影片、重点专业性电影网站建设等。
7.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
重点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引言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支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纷纷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产业的创新、升级和发展。
本文将就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二、专项资金的设立与来源为了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在年度预算中设立了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这些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资金拨款、税收优惠政策补贴、以及其他专项基金的转移等途径。
设立专项资金的目的在于促进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文化产业的投资中来。
三、专项资金的分类根据文化产业的具体需求和政府的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可以分为多个子类,例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数字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
通过分类设立专项资金,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对特定领域的文化产业进行扶持,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批在申请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时,申请人需要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项目计划书、预算说明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等材料。
申请人需要详细描述项目的创新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提出明确的资金使用方案。
政府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资金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项目的需求和资金的可支配性进行筛选和审批。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一旦专项资金被批准,申请人需要按照批准的用途和金额进行资金使用。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报备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专项资金严禁挪作他用,必须用于扶持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资金使用完毕后,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的使用报告和财务报表,以供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计和验收。
六、专项资金的监督与评估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和有效发挥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资金的全程监督和评估。
监督的方式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以及专项审计等。
成都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我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50号)、《中共成都市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意见》(成委发〔2011〕23号)和《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14〕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定义)本办法所指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文产专项资金”),是市政府设立,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管理机构)成都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文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支持重点和资助项目的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文产办”)承担日常工作。
市委宣传部和市财政局分别作为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作为文化文物单位和社会文化企业项目的主要征集管理部门。
第四条(管理方式)文产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统一分配,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产办)、市文广新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共同管理。
第五条(使用原则)文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下述原则:(一)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二)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消费;(三)科学合理、公开透明, 重点突出、统筹兼顾, 专款专用、注重绩效。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预算安排)市级财政根据中央、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当年财力情况,将文产专项资金纳入市级财政当年年度预算。
重大项目、小微文化企业、非国有博物馆、实体书店、音乐产业项目资金实行规模控制,每年具体资金规模由领导小组核定。
第七条(预算编制)安排用于市本级支出的项目,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由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纳入当年部门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安排用于补助区(市)县的项目按转移支付管理规定下达区(市)县。
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第一篇: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规范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专项资金须专项用于引导我市服务业发展项目,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专项资金安排的原则第三条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成都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按照当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内容,统筹兼顾,引导资金重点扶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第三章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第四条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
(一)奖励。
对于能够制定具体量化评价标准的项目,采取奖励的方式,在项目实施后,根据规定的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奖励资金。
(二)补助。
对盈利性弱、公益性强,难以量化评价不适于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的项目,采取补助的方式。
—1—(三)贷款贴息。
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资金支持重点和银行贷款条件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
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规定的贴息率、实际支付的利息数计算。
(四)其他方式。
其他需要支持的重点服务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具体项目,专项制定。
第四章专项资金管理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户由市财政局委托市商物投集团代管。
经市财政局批准,市商物投集团选定一家商业银行开设专项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
市商物投集团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专帐”核算,按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报送专户资金收支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及调整第六条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确认的额度内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旨在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创新,激发文化创意的活力,提升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本文将重点介绍资金的整体规模、主要支持内容和实施措施。
一、资金规模202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
这笔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产业的创新项目、产业链延伸、人才培养等方面。
其中,60%的资金用于支持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和推广;30%的资金用于支持文化企业的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10%的资金用于支持文化创业项目和人才培养。
二、主要支持内容202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主要支持以下内容:1.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和推广:资助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和设计,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支持创意产品的宣传和推广,拓展市场份额和渠道。
2.产业链延伸:资助文化产业链的延伸和补充,加强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促进多领域、多元化的发展。
3.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资助文化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文化创业项目和人才培养:资助优秀的文化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和资金支持,培育一批有潜力的文化创业团队;支持高校和培训机构的文化创意教育,培养专业人才。
三、实施措施为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202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采取以下措施:1.资金申请和评审:各地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将组织资金的申请和评审工作,确保资金的公平、公正分配。
2.监管和评估:建立资金的监管机制,监测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评估项目的效果和成果。
3.政策引导和推广: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引导和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通过媒体宣传和推广,提升文化产业的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
4.联合合作和国际交流:加强与其他地区和国家的合作,促进文化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的文化产业理念和技术。
综上所述,202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将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摘要:一、背景介绍二、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内容1.资金规模2.支持领域3.申请条件4.申请流程5.资金使用要求三、对企业及项目的扶持作用四、如何申请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准备相关材料2.提交申请3.审核评估4.资金发放五、注意事项六、结语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国政府连续多年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支持文化企业和项目的创新发展。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并指导如何顺利申请到这笔宝贵的资金。
二、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内容1.资金规模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XX亿元,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这笔资金将用于支持全国范围内具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和项目。
2.支持领域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领域包括: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数字文化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
3.申请条件申请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还款能力;(3)项目具有明显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带动性;(4)项目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5)项目已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需注明。
4.申请流程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企业自行申报,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2)地方政府部门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3)省级政府部门复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评审;(4)国家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及资金额度;(5)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6)资金发放。
5.资金使用要求获得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和项目,需按照以下要求使用资金:(1)资金应用于项目投资、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2)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3)资金使用情况需定期上报,接受政府部门监督;(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资金使用方案,需提前报批。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在2023年度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资金安排。
这些资金通常由国家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管理和分配,并根据国家政策和发展需要进行合理配置。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广泛,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文化创意产业: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以及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推广和销售。
2. 文化旅游产业:鼓励文化旅游景区和文化旅游企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升文化旅游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3. 文化教育产业:支持文化教育机构的发展,提高文化教育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4. 文化传媒产业: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媒体等传媒机构的发展,推动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制作和传播。
5. 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推动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具体的资金分配和使用细则可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政策而有所不同。
但无论如何,这些专项资金的目标都是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摘要:一、介绍二、资金申报相关要求三、资金扶持对象和范围四、资金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五、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六、申报项目的注意事项正文: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2023 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为了帮助广大文化企业了解相关情况,本文将对资金申报进行详细介绍。
一、介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为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而设立的一项专门资金。
根据最新政策,2023 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继续扶持具有创新性和成长潜力的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申报相关要求1.申报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在中国境内;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导向,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市场潜力;3.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良好;4.申报项目应在2023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三、资金扶持对象和范围1.文化产业核心领域,如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文旅融合等;2.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水平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3.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包括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品牌建设、文化科技创新等;4.优秀文化企业及企业家,包括成长型文化企业、文化领军企业、文化企业家等;5.其他符合政策导向的文化产业项目。
四、资金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1.申报企业需在2023 年3 月31 日前,向当地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各地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估,于2023 年6 月30 日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推荐项目;3.国家主管部门对推荐项目进行复核,于2023 年9 月30 日前公布扶持项目名单。
五、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1.获得扶持的企业应按照项目计划合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2.各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3.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企业,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其今后申报资格。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前言文化产业发展是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各级政府都在积极支持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不少地方都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和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如何正确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成为众多文化从业者关注的焦点。
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概述1. 申报对象:凡是符合相关资格,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 申报条件:申报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产业从业背景和相关经验,同时所申报的项目需要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
3. 申报流程:一般来说,申报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环节。
三、具体申报指南1. 项目立项在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前,首先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并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立项内容应当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意义、内容、预期效果、实施方案等。
还需要明确项目的预算、周期、实施主体等相关信息。
2.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是整个申报流程的核心环节,申报者需要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般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书、项目预算、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证明文件等。
申报者需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合规。
3. 评审提交申报材料后,相关部门会进行评审,评审将主要从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评审结果将决定项目的最终获得资金的情况。
4. 公示与资金发放评审通过后,会进行公示环节,公示期一般较短。
公示通过后,资金发放环节即将进行,资金发放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四、对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个人观点和理解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于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至关重要。
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正是为了支持和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而设立的。
对于文化产业从业者来说,积极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将有助于项目的实施和成果的取得。
政府也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的可持续性,以实现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文化消费需求的提升,文化产业在我国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其中,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支持方式,一直备受关注。
让我们来看看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显示,2023年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为100亿人民币。
这一数字较前几年有所增加,显示了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
2023年度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文化产业项目的创新和发展。
具体来说,资金将分为四个方面使用:一是支持优秀文化创意项目,包括文学、艺术、影视、游戏等领域的创作和生产;二是支持文化产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三是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四是推动文化产品的国际化和出口。
这些资金的使用方向,直接体现了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点关注领域。
在当今信息化、数字化的时代,文化产业不仅要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更要适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创新和进步。
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正是着眼于这一点的。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还将对申请项目的评审标准进行更新和优化。
除了项目的商业潜力和市场前景外,对项目的创新性、社会效益和文化价值等方面也将更加重视。
这一举措,有利于引导文化产业创新创意,保障文化产品的质量和内涵,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我个人认为,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和引导是非常必要和有益的。
文化产业既是经济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更加严格的评审标准,将对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国际化竞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出台和使用,将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产生重要影响。
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密切关注这一政策,并能够积极申请资金支持,共同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坚持“诚实申报、科学管理、公开透明、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和拨付,会同宣传文化部门、商务部等确定年度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第二章支持范围与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一)骨干文化企业培育。
(二)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三)重点文化体制改革转制企业发展。
(四)大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五)其他文化产业发展领域。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一)贷款贴息。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当年国家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的80%。
1(二)项目补助。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文化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重点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三)补充国家资本金。
对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或跨区域整合可适当补充国家资本金。
(四)绩效奖励。
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按照出口实绩给予奖励。
(五)保险费补助。
对文化出口重点项目所必需的财产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费用,凭保险合同、保险费发票等有效凭证,给予适当补助。
(六)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支持方式。
第七条每年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会同宣传文化部门、商务部等确定年度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条件和标准、资金管理模式及有关要求等。
第三章申报与管理第八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第九条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除需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文件,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承诺书等复印件。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文化产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财办文资[2014]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产建立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有关要求,现就2014年文化产业开展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容1.继续支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促进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文化传播体系建立、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等六大方向。
2.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
加大对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鼓励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积极利用金融工具,对于获得有关银行基准利率贷款的文化产业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3.扩大实体书店扶持试点围。
决定将、、、、、、、、、、、等12个省市纳入试点围,原那么上每个试点省市可推荐不超过5家实体书店。
中央财政将对试点省市符合条件的优秀实体书店给予奖励,用于帮助其购置软硬件设备、支付房租、弥补流动资金缺乏等。
4.实施环保印刷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重点支持企业购置更新环保印刷设备,扩大高端环保印刷生产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持绿色环保原辅材料研发与推广。
5.开展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重点支持新闻出版企业开展相关国家标准的应用,采购或升级用于出版资源深度加工的相应设备与软件系统,传统出版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软件系统、容资源关联与复合应用软件系统,资产管理工具与系统等。
6.推动电影产业开展。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在电影制作中的应用、电影企业“走出去〞、重要电影工业园区和高科技核心基地建立、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影片、重点专业性电影建立等。
7.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效劳与相关产业融合。
重点支持文化产品和效劳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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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成都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此办法。
1.成都市财政专门划拨资金;
2.中央、省级、市级政府扶持资金;
3.其他社会资金或捐赠资金。
二、资金范围
1.文化创意产业;
2.影视传媒产业;
3.文化旅游产业;
4.文化教育产业;
5.文化艺术产业;
6.文化体育产业;
7.数字文化产业;
8.其他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产业。
三、资金管理机构
1.成都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划拨和监督;
2.成都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资金的申报和审核;
3.成都市审计局负责资金的监督和审计。
四、资金申报
1.申请资金的单位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并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
2.资金申报应填写《成都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并提
供相关利用计划和财务预算;
3.申请资金应在年度开始前提交,经成都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通过后,报成都市财政部门备案。
五、资金使用
1.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资金
申报表执行;
2.资金使用应经过成都市文化和旅游局的监督,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及
时提供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3.资金使用应公开透明,相关单位应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绩效评估
1.資金使用单位应及时提供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成果,成都市文化和旅
游局将按照既定的评估指标和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估;
2.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申报的重要参考。
七、监督和处罚
1.中央、省级和市级审计机关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2.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成都市文化和旅游局有权采取罚款、停止资金拨付、取消资金使用资格等处理措施。
八、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成都市文化和旅游局。
以上就是成都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该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成都市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