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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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一、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满足国家制定健康服务业相关政策以及加强对健康服务业宏观管理,科学界定健康服务业统计范围,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

二、定义和范围本分类规定的健康服务业,是指以维护和促进人类身心健康为目标的各种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健康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借鉴国际分类标准。

本分类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卫生核算体系(2011)》对健康服务的定义和有关方法,将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确定为与改善人类健康状况、预防疾病发生等紧密相关的服务业。

四、分类结构本分类将健康服务业划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医疗卫生服务,第二部分为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第三部分为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第四部分为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前三部分是健康服务业的核心内容,包括了以维护与促进人类身体健康状况或预防健康状况恶化为主要目的的服务活动;第四部分是与健康服务相关的产业,包括了相关健康产品的批发、零售和租赁服务。

各部分内容标有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的对应关系。

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本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应的行业类别的具体范围可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本分类中的“*”表示该健康服务业类别仅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部分活动,具体内容见“说明”。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一、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满足国家制定健康服务业相关政策以及加强对健康服务业宏观管理,科学界定健康服务业统计范围,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

二、定义和范围本分类规定的健康服务业,是指以维护和促进人类身心健康为目标的各种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健康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借鉴国际分类标准。

本分类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卫生核算体系(2011)》对健康服务的定义和有关方法,将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确定为与改善人类健康状况、预防疾病发生等紧密相关的服务业。

四、分类结构本分类将健康服务业划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医疗卫生服务,第二部分为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第三部分为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第四部分为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前三部分是健康服务业的核心内容,包括了以维护与促进人类身体健康状况或预防健康状况恶化为主要目的的服务活动;第四部分是与健康服务相关的产业,包括了相关健康产品的批发、零售和租赁服务。

各部分内容标有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的对应关系。

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本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应的行业类别的具体范围可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本分类中的“*”表示该健康服务业类别仅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部分活动,具体内容见“说明”。

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摘要: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统计工作能高效反映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不断涌现,给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基于此,本文对现阶段服务业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思路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服务业;统计;问题引言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要“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统计,有助于精准掌握服务业的发展状况,有助于进一步制定更合理、更科学的发展规划,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进而促进国民经济高效发展。

但当前,随着产业融合不断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三新”经济不断涌现,给服务业统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给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给服务业统计工作带来了新机遇。

一、服务业统计存在的几点问题(一)工作难度较大服务业涉及的行业范围广,其包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其他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金融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由于它涉及行业众多,因此不管是日常服务业统计工作,还是临时性的调研工作,均面临内容多、涉面广的问题,这导致服务业统计难度大,强度高。

再加上企业经营模式的多样性,如个体、私营等模式,其企业财务指标和统计指标存在差异性,因此容易出现数据漏填、误统的现象,这也给服务业统计工作增加了难度[1]。

面对企业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的问题,基层统计人员需增加对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频次,这加重了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量。

另外,部分企业的会计为代账会计,其只是单纯做财务账,对企业本身的经营情况不了解,因此基层统计人员为了解企业发展状况,需多方沟通交流,不仅需要向单位负责人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还需要向代账会计了解企业财务状况,这也加重了基层统计人员工作量。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
汇报人: 2024-01-05
目录
• 服务业概述 • 四川省服务业发展现状 • 服务业统计监测方法和指标 •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实践 • 服务业发展趋势和展望
01
服务业概述
服务业定义
服务业定义
服务业是指提供各种非物质生产活动 的产业,包括商业、金融、教育、医 疗、物流、信息技术等。
部分地区对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 持不够,制约了服务业的快速发 展。
03
服务业统计监测方法和指标
服务业统计监测的意义和作用
01
服务业统计监测是了解服务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服务业的统计监测 ,可以全面掌握服务业的发展趋势、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为政府决策提 供科学依据。
02
服务业统计监测有助于发现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瓶颈,为制定针对性的政策 措施提供支持。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提供有力支持。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的主要成果
全面掌握服务业发展情况
通过统计监测,四川省全面掌握了服务业的发展情况,包括行业规模、增长速度、结构 变化等,为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发现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
通过对数据的深入分析,四川省发现了服务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如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部分地区服务业发展滞后等,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方向。
物质文化需求。
02
四川省服务业发展现状
四川省服务业总体规模和结构
总体规模
四川省服务业增加值持续增长,占全 省GDP比重逐年提高,已成为经济增 长的重要引擎。
产业结构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化,新兴服务 业态快速发展,成为服务业增长的主 要动力。
四川省服务业发展特点
创新驱动
服务业发展以创新为驱动,新兴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推动服务业转型升 级。

健康服务业分类标准

健康服务业分类标准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一、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满足国家制定健康服务业相关政策以及加强对健康服务业宏观管理,科学界定健康服务业统计范围,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

二、定义和范围本分类规定的健康服务业,是指以维护和促进人类身心健康为目标的各种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健康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借鉴国际分类标准。

本分类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卫生核算体系(2011)》对健康服务的定义和有关方法,将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确定为与改善人类健康状况、预防疾病发生等紧密相关的服务业。

四、分类结构本分类将健康服务业划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医疗卫生服务,第二部分为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第三部分为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第四部分为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前三部分是健康服务业的核心内容,包括了以维护与促进人类身体健康状况或预防健康状况恶化为主要目的的服务活动;第四部分是与健康服务相关的产业,包括了相关健康产品的批发、零售和租赁服务。

各部分内容标有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的对应关系。

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本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应的行业类别的具体范围可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本分类中的“*”表示该健康服务业类别仅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部分活动,具体内容见“说明”。

加快县城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加快县城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加快县城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县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节点,其服务业的发展对于推动县域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快县城服务业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根据县城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潜力,制定明确的服务业发展目标。

在未来X年内,力争使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X%,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X%。

同时,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企业,提升县城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优化产业布局1、结合县城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规划建设服务业集聚区。

例如,在交通便利的区域打造物流园区,在商业繁华地段发展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在文化底蕴深厚的区域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

2、引导服务业企业向集聚区集中,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

3、加强城乡服务业统筹发展,推动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服务均等化。

三、推动重点行业发展1、现代商贸业优化县城商业网点布局,建设一批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和社区商业中心,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模式,推动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

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商贸业健康发展。

2、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物流配送网络,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培育和引进一批物流龙头企业,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共同配送、冷链物流等业务。

推动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

3、文化旅游业深入挖掘县城的历史文化、自然风光等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品牌。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力度,拓展旅游市场,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4、健康养老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健康养老产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国办发[2008]92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七月十日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 [2008]11号),设立国家统计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制定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全国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7•【文号】国卫规划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统计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2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中国老龄协会,委属(管)医院: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是反映卫生健康发展现状、进程和规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宏观决策、行业治理和服务社会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近年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推进统计改革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水平,基本适应和满足了卫生健康工作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

但也存在部分地方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队伍力量薄弱、数据质量不高、分析应用不足等问题。

为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依法统计、规范统计过程管理,坚持质量优先、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持应用导向、服务行业实际需求,坚持创新发展、加强新兴技术应用,进一步拓展覆盖范围,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服务效能。

力争到2025年,实现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体系、队伍建设、数据资源、方式方法日臻完备,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断增强,统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有效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建立健全科学治理、权威统一、创新驱动、安全高效的统计工作体系,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2017

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2017

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试行)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85号)要求,为界定生活性服务业范围,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生活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制定本分类。

二、生活性服务业界定与范围生活性服务业是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

生活性服务业分类的范围包括十二大领域: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游览和娱乐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居民零售和互联网销售服务,居民出行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居民住房服务,其他生活性服务等。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中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为指导,进一步明确生活性服务业的范围及分类。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活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面向居民个人的服务活动为分类的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小类类别均为向居民个人提供消费、保障的服务,以及与居民消费息息相关的服务。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活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2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共有47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共有153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活性服务业的,行业分类代码用“*”做标记。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国标

《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国标

附件1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62号,简称《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为科学界定生产性服务业范围,建立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通用航空生产、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批发与贸易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按照《规划》和《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确定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生产性服务业特征有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以数据可获得性为划分主要依据。

本分类的类别选取充分考虑统计数据的可获得性,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生产性服务业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0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共有35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171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指导意见》强调的重点工作,以及带“*”行业类别的内容作了解释。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5•【字号】阿府函[2007]118号•【施行日期】200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阿府函〔2007〕118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统计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与加强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手段和工具。

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及时、全面、准确的统计资料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对数据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对统计资料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为使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需要,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作用,现就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数据是党委、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和准确把握经济社会运行脉搏的基础,没有坚实的统计基础,就难以正确估量形势,难以科学指导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搞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从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带头为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如实反映客观情况;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模范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要重视发挥统计的作用,关注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学会利用统计指导工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为统计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改善统计部门的工作条件,使统计工作条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对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业务、大型普查、抽样调查和重点专项调查所需经费,各级财政应予以保障,并列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按工作进度足额划拨到位,为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

当前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当前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当前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当前,服务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

服务业统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数据不准确、服务范围不明确、服务标准不一、监管不到位等方面,为此,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数据不准确目前,我国服务业统计数据不够准确,存在统计失真、统计遗漏等问题。

一方面,一些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或报告,导致其经营活动没有被统计出来;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税收、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故意隐瞒或虚报收入。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应对措施:1. 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服务业的统计监测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提高对服务业数据的全面掌握。

3. 加强对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统计意识,减少统计失真和统计遗漏。

二、服务范围不明确服务业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商业、餐饮、住宿、交通、租赁、居民服务等多个子行业。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各地对服务业的范围界定不一,有的将某些行业划归为服务业,而其他地区则将其归为工业或其他行业,导致了统计结果的不一致。

应对措施:1. 统一服务业的范围界定,明确各个子行业的分类标准,减少因范围不明确而导致的统计差异。

2. 增加对服务业统计分类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统计人员对服务业范围的理解和把握。

3. 定期开展服务业统计标准的修订和调整工作,及时修正范围界定出现的问题。

三、服务标准不一目前我国服务业的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各地区、各行业对服务标准的制定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标准体系。

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难以进行有效比较,也影响了统计工作的准确性。

应对措施:1. 加强服务标准的统一制定,完善服务业的标准体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

2. 加强对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服务标准的提高。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一、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满足国家制定健康服务业相关政策以及加强对健康服务业宏观管理,科学界定健康服务业统计范围,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

二、定义和范围本分类规定的健康服务业,是指以维护和促进人类身心健康为目标的各种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健康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借鉴国际分类标准。

本分类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卫生核算体系(2011)》对健康服务的定义和有关方法,将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确定为与改善人类健康状况、预防疾病发生等紧密相关的服务业。

四、分类结构本分类将健康服务业划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医疗卫生服务,第二部分为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第三部分为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第四部分为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前三部分是健康服务业的核心内容,包括了以维护与促进人类身体健康状况或预防健康状况恶化为主要目的的服务活动;第四部分是与健康服务相关的产业,包括了相关健康产品的批发、零售和租赁服务。

各部分内容标有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的对应关系。

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本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应的行业类别的具体范围可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本分类中的“*”表示该健康服务业类别仅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部分活动,具体内容见“说明”。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计算公式为:
失业率=某时点(期)失业人口÷同时点(期)经济活动人口×100%
这里,失业是指16岁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中,有劳动能力、调查期间未参加社会劳动、当前有就业的可能并正在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这是国际通行的失业统计定义。也是国家统计局与原劳动部于1995年联合确定的统计定义。失业人数与失业率均可计算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但由于失业现象的变化在短期内是渐变的,因此两类指标差别不大。目前国际上和我国一般使用的是时点指标。公式中的失业人口数是指调查失业人数,而不是登记失业人数。
吨标准煤/万元
4
≤0.84
22.耕地面积指数
%
2
≥94
23.环境质量指数
%
6
=100
说明: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GDP能耗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②因目前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数据还没有对外公开使用,可暂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代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暂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代替。
附件2
资料来源:统计部门能源统计资料。
二十二、耕地面积指数
指报告期耕地面积与基期耕地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
耕地面积指数=报告期耕地面积÷基期耕地面积×100%
当耕地面积增加时,比率大于100%;当耕地面积减少时,比率小于100%。
资料来源:国土资源部门。
二十三、环境质量指数
环境质量是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地质环境、噪声等环境要素优劣的一个综合概念。由于环境统计数据的限制,环境质量指数的计算目前暂由水环境、大气环境、绿化等环境要素构成,待条件成熟时,再加其他。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包括: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和国土绿化达标率。计算公式为:
附件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1)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1)

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一、目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满足国家制定健康服务业相关政策以及加强对健康服务业宏观管理,科学界定健康服务业统计范围,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的需要,特制定本分类。

本分类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

二、定义和范围本分类规定的健康服务业,是指以维护和促进人类身心健康为目标的各种服务活动,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以及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健康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借鉴国际分类标准。

本分类借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卫生核算体系(2011)》对健康服务的定义和有关方法,将健康服务业分类范围确定为与改善人类健康状况、预防疾病发生等紧密相关的服务业。

四、分类结构本分类将健康服务业划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医疗卫生服务,第二部分为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第三部分为健康保险和保障服务,第四部分为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

前三部分是健康服务业的核心内容,包括了以维护与促进人类身体健康状况或预防健康状况恶化为主要目的的服务活动;第四部分是与健康服务相关的产业,包括了相关健康产品的批发、零售和租赁服务。

各部分内容标有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的对应关系。

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本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应的行业类别的具体范围可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本分类中的“*”表示该健康服务业类别仅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部分活动,具体内容见“说明”。

【统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统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关键字】统计附件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说明: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GDP能耗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

②因目前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数据还没有对外公开使用,可暂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代替。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暂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代替。

附件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一、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对于地区,GDP中文名称为“地区生产总值”。

人均GDP是指一定时期内按常住人口平均计算的GDP。

计算公式为:人均GDP=GDP÷年平均常住人口资料来源:统计部门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二、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指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经费支出占同期GDP的比重。

计算公式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R&D经费支出÷当年GDP×100%研究与试验发展( R& D) 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资料来源:统计部门科技统计资料。

三、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

三次产业划分是:第一产业:农业(即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服务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

计算公式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第三产业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100%资料来源:统计部门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城镇人口比重指城镇人口数量占总体人口数量的比重。

计算公式为:城镇人口比重=城镇人口÷人口总数×100%城镇人口有几种口径的统计数据,本指标使用的是人口普查中按城乡划分标准统计的城镇人口数。

隆昌县创新“1+4”统计监测模式构建“大统计”体系

隆昌县创新“1+4”统计监测模式构建“大统计”体系

刽 新 境 盛 秽 避 豫 鬻 每’ 妨 鼗 济环 境 新机 豁
在经 济社会统计工 作中, 政
府统计部 门往往 在 唱独 角戏 , 一
直是单一 的 、 传统 的开放 型 的统
计工 作模式 , 承担 了繁重 的统计
T 作具体事 务 , 部 门的统 计T 作
职能相对弱化 , 不 利于 整个统计
事业 的发展 , 统计 体制 和统 计制
J
经 验 交 流 E x pe r ie n c e E x c ha n g e
隆 昌县创新 “ 1 + 4 " 统计监 测模式 构建 “大统计" 体系
■ 隆昌县 统计局
在 社 会经 济体制多元 化 的今 天 , 传统 的统计工 作模式难
以 面 对 复杂 的统 计对 象 , 繁重 的统
计任务及 高质量 的技术要求 , 为进
度 的改革势在必 行 。 为使统计T
作适 应新形 势发 展 的需 要 , 隆 昌
县 进一 步强 化 乡镇 和 部 门统 计工
作 , 加大政府统计工 作对经 济运
行 的宏 观 调 控 、 微 观 管理 、 跟 踪
分析和统计监测力度 , 为社会公
众 提供 更权 威 、 系统 、 准 确 、 及
时的统计信息 , 在统计调 查 制度
三 是与县商务局 道统计印制 商贸统计报表制度 , 制订对全县商贸
经 济统计 资料 的收集 、 汇 总 、 评估 和
考核的具 体实施 办法 , 县商务局布
置 、 收集和初审服务业 、 商贸经 济等
专业 报表 , 县 统计局 汇 总上 报 。
四 是投 资统计在方 法 上 进 行 了
大 胆 改 革 和创 新 。 投 资统计 由农 业 、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四川省是中国的一个省级行政区,位于中国西南地区,面积广阔,人口众多。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服务业成为了四川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监测和统计四川省服务业的发展情况,相关部门进行了一系列工作。

在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中,首先需要对服务业进行界定和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服务业包括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工作等部分。

根据不同的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数据指标和调查方法。

在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中,采用了多种数据收集方式,包括主动发起调查、询问调查、抽样调查和公共数据获取等。

通过在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进行调查,获取相关数据,如企业注册信息、业务收入、从业人员和资金投入等。

同时,还可以通过统计报表、财务报表和税务数据等方式,了解服务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在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中,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和计算,得到不同指标的数值,并进行比较和分析。

同时,还可以进行数据建模和预测,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可以了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结构特点和地区差异,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在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中,相关部门还需要进行数据发布和信息共享工作。

通过向社会公布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提高社会各界对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和大数据系统,将相关数据和信息共享给社会各方,促进服务业的合作和创新。

四川省服务业统计监测的意义在于了解服务业的发展情况和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推动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此外,也可以为服务业企业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帮助它们进行市场定位和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服务业的发展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增长和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服务业统计要做到五个新常态

加强服务业统计要做到五个新常态

9统计与管理二○一五·九统计聚焦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利于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使服务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是推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

笔者认为,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下,服务业统计应该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充分发挥新时期服务业经济运行监测作用,加强服务业统计要做到“五个新常态”。

一、服务业统计核算机制新常态按照“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制度方法、强化改革创新、规范业务流程、分散采集数据、集中统一核算”的总体思路,统筹安排、协调管理各级、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形成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统计调查体系。

各级应尽快建立服务业统计“部门归口管理”的统计调查报告制度,统计部门应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其他服务业的全面调查以及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抽样调查;按照国家核算制度,统一核算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及分行业、分地区增加值。

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归口管理全行业的统计工作,定期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服务业统计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及时报送本部门本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据。

由发改部门牵头,建立实施服务业统计数据会商制度,按季度通报分管行业发展情况、指标数据变化情况、原因、趋势,对其他行业数据提出分析判断意见,对服务业增加值总量、增速等指标进行预测分析。

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要定期向政府统计部门提供被监管或被许可单位的基本信息,共同建立真实完整、动态更新、不重不漏的调查单位名录库。

二、服务业统计体系新常态加强服务业统计制度建设,规范服务业分类指标,努力建立科学完善的服务业统计体系。

研究建立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对服务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督导检查,及时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研究建立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行业划分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科学反映我省服务业新兴业态、新兴产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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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
作者:
来源:《当代县域经济》2015年第07期
为全面了解四川省健康服务业发展推进情况,经省卫生计生委申请,省统计局批复同意,四川省新增《四川省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制度(2015)》,建立健康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

该统计监测体系分为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保险与保障服务、其他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健康服务业总投入、健康服务业占国民经济GDP比重、健康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七个大类共90余个指标。

涉及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统计局、教育厅、民政厅、省体育局、省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司法厅、四川保监局等多个相关单位及部门。

同时,该制度还明确了全省健康服务业调查对象和范围、信息报送方式、报告期及调查方法,全面准确地了解全省健康服务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的规模、水平、结构等基本情况,为今后该省健康服务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广安区举行卫生应急演练
4月27日至5月22日,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应急演练圆满举行,全区29个卫生单位260余人次演练了模拟输入性传染病、抗震救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等项目。

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从物资配备、安全转运、救助抢救,医护人员都到位迅速、配合默契,抢救过程合理,节拍紧凑,各项操作稳、准、快,体现了急诊人员训练有素的业务素质。

(王忠报)
内江市医责险参保率达97.85%
截至目前,内江市除3家基层医疗机构以外,137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医责险,参保率97.85%,总保费890.57万元。

内江市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有效推行,实现了医疗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有效缓解医患矛盾、确实促进了健康服务业的发展。

资中内江探路“医联体”
2014年末,四川省资中县资州医院与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签订3年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这是内江地区首家民营医院与城市三甲医院牵手成立的“医联体”。

通过“医联体”方式,使三甲医院的理念、专家、资源“下沉”,以提升基层医院的服务和技术能力,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

据统计,2015年资州医院第一季度的门诊量为14740人次,同比增长18.27%;出院3347人次,同比增长8.37%;手术915例次,同比增长17.65%。

内江市东兴区打造区域医疗联合体
近日,内江市东兴区区域医疗联合体正式成立,标志着该区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又一次实现了重大的机制创新,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为适应医改新常态,促进患者在基层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四川省健康服务业推进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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