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脚手架搭设要求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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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脚手架搭设要求及规范
第一篇:钢管脚手架搭设要求及规范
八里湖桥满堂支架搭设要求及规范
1、架子队伍负责本队伍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工伤经济责任。

架子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3、
4、使用钢管规格要求是Φ48×3.5。

外立杆与外大横杆要求使用刷新钢管(防锈红丹漆)。

间距要求(中对中):外立杆间距为1.5m,外立杆与内立杆间距为0.8m,内立杆离墙0.2-0.25m,四边钢管探头不能超过0.2m。

5、6、剪刀撑要求双色刷新钢管。

要求使用合格的新安全网,安全网要求按孔绑扎,挂设要严密,不能有缝隙。

7、首层上下起步大横杆与首层楼面平;左右起步立杆离井架架体外侧15cm。

8、首层脚手板必须全部密封,满铺脚手板,上铺安全平网;小横杆离主体要求5cm左右;内立杆与主体之间的缝隙要铺设泥竹并绑扎牢固。

此后每隔两层铺设一道脚手板。

9、脚手板要牢固,要求使用竹串板或钢筋铁耙并四边绑扎牢固。

使用竹串板时,纵距1.5m中间要安装一条承重小横杆。

使用钢筋铁耙时,横距0.8m中间要安装一条大横杆。

10、首层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搭设。

此后每三层验收一次。

11、主管部门检查时要求架子队伍负责任必须参加检查,要求整改的问题要求三天内整改完毕。

12、每两层楼的安全网外要挂设一道标志线。

13、脚手架基础要硬化处理,垫板要整齐。

14、拉墙件要求每三跨预埋钢管拉结点,必须刚性拉结。

15、外大横杆内空1.75m才能安全网挂设拉紧没有缝。

16、其他事项按规范安装。

一、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要求
1、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
作证上岗作业。

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症或高度近视以及
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不适合于上)作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架设工作。

3、正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安全绳,安全绳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严禁穿硬底易滑鞋、高跟鞋和拖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翻爬脚手架,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分工明确,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以下的水平距离为4m,垂直距离为6m,1-10KV的水平距离为6m,垂直距离为6m,35-110KV的水平距离为8m,垂直距离7-8m。

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从事脚手架操作。

11、脚手架应由立杆、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抛撑、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钢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1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做好排水沟,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1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小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在定位位置上。

14、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200。

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

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15、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

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16、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

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17、剪刀撑的设置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高度上连续设置。

剪刀撑斜杆的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

18、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19、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20、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21、脚手架搭设必须设置警戒区域,严禁在脚手架下站人和休息。

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内。

22、脚手架搭设时,必须设置上下通道和行人通道,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上乱堆乱放物料。

通道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3、严禁将电线、电缆线直接栓在脚手架上,电线、电缆线必须
栓在木头上或其它绝缘物上。

二、脚手板的要求
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两种,每块重量不宜大于30kg。

2、木脚手板应采用衫木或松木制作,其长度为2-6m,厚度不小于5cm,宽度为23-25cm,不得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板材。

两端应设置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严禁出现探头板。

3、脚手底笆必须铺满,设置挡脚板,脚手架四角做好防雷接地保护。

三、钢管的要求
1、钢管采用外径φ48mm的管材。

钢管应平直光滑、无裂缝、分层、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产品合格证,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并严禁打孔。

2、脚手架钢管的尺寸外径为φ48mm的、壁厚为3.5mm,横向水平杆为2200mm,其它杆6000-6500mm。

四、扣件的要求
1、采用可锻造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I5831-1995)的规定。

新扣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牙的螺栓必须更换。

3、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55N.m。

五、安全网的要求
1、平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立网的高度不得小于1.2m,网眼按使用要求设置,最大不得小于10cm,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

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2、安全网应与水平面平行或外高里低,一般以15º为宜。

3、网的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6m(含6m),因施工需要,允许超过6m时,但最大不得超过10m,并必须附加钢丝绳缓冲等安全措施。

负载高度5m(含5m)以下时,网应最少伸出建筑物(或最边缘
作业点)2.5m。

负载高度5m以上至10m时,应最少伸出3m。

4、安全网安装时不宜绷得过紧,选用宽度3m和4m的网安装后,其宽度水平投影分别为2.5m和3.5m。

5、安全网平面与支撑作业人员的平面之边缘处的最大间隙不得超过10cm。

支设安全网的斜杠间距应不大于4m。

6、在被保护区域的作业停止后,方可拆除。

7、拆除时必须在有经验人员的严密监督下进行。

8、拆除安全网时应自上而下,同时要根据现场条件采取其它防坠落、物击措施,如佩带安全带、安全帽等。

第二篇:钢管脚手架搭设规范
钢管脚手架搭设标准
第一条目的规范钢管脚手架的搭设要求,是脚手架验收、维护以及所使用的点检程序化,以满足造船的需要。

第二条使用范围
适用于钢质船舶钢管脚手架的搭设操作及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项目主管、项目负责人做好与搭架主管进行搭架工程的工程交底和勘验。

二、搭架主管负责搭架工程派工及搭架施工的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并抽检上船搭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负责脚手架三级验收中的一级验收,负责搭、拆架作业申请、检查。

三、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搭、拆架作业审批制度及搭架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有权制止、处罚、纠正违章。

四、搭架人员必须按国家要求做到持证上岗,施工队必须按规定对搭架材料进行点检,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对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五、安全组长负责搭架的最终验收确认工作,对搭架过程中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指出、纠正,对屡教未改的作为违章处理。

六、职能部门负责选择合格搭架施工队为生产服务。

第四条搭架材料
一、要求
(一)搭架队应出具管子、扣件质量保证书,保证书交采购部备案。

(二)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2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1、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2、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表中序号3的规定。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表中序号4的规定。

(3)钢管上严禁打孔。

(三)钢管脚手架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同时在螺栓拧紧扭力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检测。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纹、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四)脚手板
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其质量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中序号5的规定,并应有防滑措施。

3、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

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4、竹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5、冲压钢脚手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保证书。

(2)冲压钢脚手板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2的规定,且不得有裂纹、脱焊与硬弯。

(3)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6、木脚手板、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应无明显缺陷、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7、钢模网不得有脱焊、严重弯曲变形、腐蚀现象。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Δ(mm)示意图焊接钢管尺寸(mm)
外径 48-0.5
壁厚 3.5-0.5
外径 51-0.5
壁厚3.0-0.45钢管两端面切斜偏差1.70钢管外表锈蚀深度≤0.50钢管弯曲
A、各种杆件钢管的的端部弯曲L≤1.5m≤5
B、立杆钢管弯曲3m
4m
C、水平杆、斜杆的钢管弯曲L≤6.5≤30冲压钢脚手板板面挠曲L≤4m≤12
L>4m≤16
B、板面挠曲(任一角翘起)≤
5二、点检
各施工队应定期对脚手架材料进行点检,拆除的脚手架材料回场地检修确认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生产保障科制定人员进行抽检,确保材料上船前经过了点检,严禁有损坏变形的脚手架材料吊运上船。

(一)搭架用钢管必须分类使用,一类管可用于脚手架的任何部
位,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无裂缝、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二类管只能用作牵拉管、护栏等,出库前钢管托架必须用油漆标色;弯曲、开裂、受压变形较重,有洞且较大的钢管严禁上船使用,已经检查的钢管托架上须贴点检标识,内容填写要规范,必须写明搭架队名,检查人姓名和检查日期。

(二)搭架用扣件必须在内场进行全面的检查,要确保螺栓螺丝完好并清洁涂油保养,转扣和十字扣中轴如磨损较大不得使用。

出库前装运扣件的垃圾斗须贴点检标识。

内容填写要规
范,必须写明搭架队名,检查人姓名及检查日期。

(三)脚手架上拉设的保险钢丝绳(8mm或带塑套6mm)每次使用前要检查是否做好当月色标,并检查钢丝绳的断裂破损情况以确定是否可用并严格执行钢丝绳的更新报废标准。

拉设的保险钢丝绳不允许有打结、断股、超标准断丝或用夹头对接的现象。

(四)涉及明火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不得采用毛竹片铺设脚手平台。

(五)断裂、破损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钢质脚手板板面挠曲或者扭曲超过标准的不得使用。

(六)断焊、变形、弯曲的爬梯严禁上架使用。

(七)所使用的吊运索具同样要做好当月色标和检查。

(八)所使用的绑扎铁丝规格为:毛竹片采用18#铁丝绑扎,铁质、木质脚手板、铁模网采用16#铁丝绑扎。

(九)各搭架队要严格执行搭架材料点检制度。

认真做好搭架材料的维护、保养,如发现使用的搭架材料未经点检或色标不全的,立即停止施工,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条搭、拆架作业的申请
一、因生产需要,要进行脚手架施工的,搭架主管提出搭架申请,填写《搭拆脚手架作业许可证书》,由安全组长审批。

各申请、审批人员必须到现场确认,确保无交叉作业。

二、使用部门因工程需要,对脚手架有特殊要求的,应书面报搭设部门,并经项目组确认,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脚手安全稳固。

第六条搭架施工要求及安全要点
一、搭架施工要求及安全要点搭架前搭架队负责人要检查扣件、钢管、脚手板、竹片、钢丝绳、钢模网、爬梯的完好情况,确保搭架材料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并做好记录。

二、搭设材料的吊运,应严格按起重规定要求操作,未点检挂牌材料不得吊运上船,堆放材料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三、夜间或者密闭舱室施工,搭架队必须确保有足够的照明度。

不准擅自移动220V及以上电压的灯具及电线,雨雪天施工,搭架队必须做好防滑措施,防止搭架材料坠落伤人。

四、严格执行2M及以上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双钩安全带必须保持最少有一个挂钩在两端固定的钢管上,不能拴在有尖锐棱角的构件上,防止高空坠落。

五、风力超过六时,禁止作业(露天作业);夏季作业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作业应注意防冻、霜、雪、冰冻未清除或未采取安全防滑措施,禁止作业。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劳护用品。

七、所携带工具、物品要放置妥当,禁止往下抛,作业结束后,所用工具及多余扣件、物品要及时清点回收,不得遗留作业现场,掉落伤人。

八、作业时最好穿软底绝缘胶鞋,以防跌滑;同时在一块木脚手板上操作的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得在作业时追逐打闹。

九、搭设要求及标准
(一)原则上立杆与立杆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2.5M,如特殊舱室立杆的间距无法保证在2.5M或以内时,施工前搭架主管拿出施工方案,并得到安全组长的确认后方可施工,立杆应基本垂直。

横杆与横杆间高度不得大于2M。

横杆应基本平行。

(二)从第二层起,每层工作平台须搭设双道防护栏杆,高度为1.10M左右,并与立杆用扣件固定。

(三)在铺设毛竹片或脚手板,人员可行走的一侧,从第二层起,必须在每层的上方拉设钢
丝绳(注:密闭舱室涂装施工用的脚手架,应用直径不得小于
12MM的麻绳),钢丝绳的直径不得小于8MM。

(四)钢丝绳两端用双卡头固定在舱室前后或左右的脚手架立杆与横杆的连接处(中间一般不设固定点,如长度达到30M时,中间最多一个固定点,便于施工人员移动安全带)。

(五)层与层间须装有爬梯连接,单面脚手两端各装一路,连通脚手架每面装一路,爬梯档距不得大于0.3M,爬梯经绑扎稳固、安全,梯与梯连接处踏步档距不大于0.3M。

(六)遇到斜边柜等斜边处搭设脚手,底层须向外延伸二跨与整体连接牢固,以确保脚手架有足够强度和稳性。

(七)立杆必须到边与横杆连接。

(八)对有线型的舱壁(如槽型舱壁)、凹陷处、支杆横向伸到舱壁(按铺竹片要求,每片竹片下要有三根支杆,每根支杆上有3只扣件与横杆连接),确保凹陷处搭设稳固。

(九)所铺脚手板必须双拼,板与板间距不大于0.08M,脚手板两端伸出支撑点不得少于0.3M,所铺竹片搭头不小于0.1M。

(十)脚手板、钢模网、竹片必须用铅丝绑扎在管子上,并收紧防移动,每片竹片绑扎点不少于4个(每边2个)。

(十一)凡施工作业区及行走区域内,脚手板或竹片必须满铺,不得有空缺或足以使人窜下的空挡,如施工不需要满铺的地方,必须有双道护栏杆保护,以防坠落。

(十二)脚手架横杆牵拉管对接头不允许用对接扣件连接,必须持两个以上扣件,并有余量。

(十三)脚手架长度超过32M,高度超过18M,应在宽度方向保持6根立柱以上(因环境及操作影响无法满足时,报安全组长确认),立杆与立杆之间保持在2.5M内,高度超过10M的脚手架,施工前脚手架与船舶主体结构间必须采取稳固措施;上部向下三分之一处可在船舶主体结构上焊接吊耳,用脚手管、扣件和脚手架连接,受力连接点间距不得超过5M;散货舱前后,异形舱室的脚手架,在靠近下斜坡板的第一根立柱须采取焊接挡马的固定措施;稳固措施在钢结构工程交验结束后方可拆除。

(十四)如左、右舷是梯形脚手,前后壁脚手每层加固斜撑杆。

无固定点,可采用电焊结构。

(十五)所有脚手架底部加横向牵拉管,以避免下脚撞歪。

影响脚手牢固系数,横向牵拉管离船底板高度不得大于0.6M。

(十六)所在横管接头应错位对接,不得在一条直线上。

(十七)如因检验或船东对脚手架有特殊要求时,必须按特殊要求搭设(征得项目组同意)。

(十八)搭设脚手时,搭设队应设有资质的现场专职监护人,(监护人必须佩戴袖标和口哨)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监护人严禁参与施工。

(十九)脚手板超出管子(受力点)0.5M以上应加斜管支撑。

(二十)铺设竹片,每片竹片下必须有三根支杆支撑。

(二十一)舱四角每两层应用管子与二面脚手架立柱接成三角形,确保整体稳固。

第七条验收
一、各搭架队必须设专人(安全员)进行脚手架自检,安全员名单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二、脚手架搭好后,搭设施工队质检员应按照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搭架施工队自查整改符合要求后,提交搭架主管进行一级验收。

搭架主管必须按要求、标准认真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四、一级验收结束后,由使用方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对脚手架进行二级验收确认,二级确认时除严格对脚手架本身的安全性能把关以外,还要对施工使用的安全性进行预先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二级确认后,由安全组长按要求、标准仔细全面确认把关(对前二级确认提出的问题复查),有问题提出,(如发现有明显不合搭架要求的对搭架主管及施工队质检员给予处罚,对明显影响施工,导致脚手架需大面积整改或因施工导致损坏的对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在搭设部门整改后,及时复查,确认合格后签字并挂合格牌,此时脚手可交付使用。

六、二级确认制必须认真执行,对未经确认就签字的作为违章处
理,如造成不良后果,确认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脚手架的使用
一、未经三级确认的脚手架,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安排人员登架(除抢险外),违反者将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二、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不得在脚手架上长期堆放材料、不得有影响脚手架强度和损坏脚手架结构的施工行为。

如遇特殊情况,使用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征得项目主管,项目经理和安全组长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脚手架的维护
一、工作量比较大,在钢管脚手架使用过程中需要搭架队留有专人从事脚手架维护的。

二、单船工作量不大,不需要专门的脚手架维护人员,但是因工程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钢管脚手架进行整改的,由项目主管提前半天通知相关搭架队,搭架队要按照限定的时间和整改要求进行配合整改,整改完毕的脚手架必须按要求填写《脚手架验收确认许可证书》进行重新三级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割除,改变脚手设施,违反者将追究其责任。

三、施工中如损坏了脚手架结构,使用部门项目主管应及时通知搭架主管予以修复并再进行三级确认。

脚手架损坏后,单船安全组长或者安全员可以根据脚手架状况,发出局部或全面停工整顿的要求。

四、脚手架使用一段时间后(3天)由使用施工队安全员进行例行检查,安全环保部将对使用的脚手架进行巡回检查。

第十条拆架施工要求及安全要求
拆架前的准备及要求。

一、拆架前的准备及要求
(一)拆架搭架队负责人或带班检查脚手架的完好情况,并对已受到破坏或松动的部位进行加固,清除掉脚手架上的杂物,禁止非拆架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二)大舱内拆架要吊清所有的舱内设备,或采用保护措施,密闭舱室拆架必须测氧测爆合格后方可进行,拆架前通风设施必须到位,
并要有足够的照明。

(三)拆架安全要点同搭架安全要点。

拆架前要对所有参与人员检查,并进行安全交底。

二、拆架的要求及规定
(一)拆架时要有专人监护(佩戴袖标及口哨)。

(二)严格遵守拆除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在拆架时四周必须同时进行,每一层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两层,架高6米以上,拆下的钢管等不能抛丢,用人往下传接,下面传接材料的人要与上面拆架的人错位站立,传接材料时,步调要保持一致,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

(三)拆除过程中严禁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

(四)舱内拆下的竹片、钢模网要整齐堆放在竹片托架上,并用两道绳索捆绑。

拆下的钢管要一头整齐堆放在钢管托架上,不能夹带扣件,钢管架满后,两头要用横杆和扣件锁紧,拆下的扣件放在扣件斗内,所有拆架材料在舱内要有序堆放,并及时吊出进场,且钢管和扣件严禁混吊。

(五)密闭舱室拆架,按搭架反顺序进行,拆架材料由人船传出舱口时,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

拆架材料用绳索拉出舱口时,捆绑材料的绳索必须扎两道,两道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米,原则上每次拉1根材料出舱,严禁长短太多的材料两根一起拉出舱口,上下施工人员要保持高度的协调。

(六)密闭舱室拆架出来的材料要在甲板上堆放整齐,严禁堵塞安全通道,拆下的脚手板要按规格堆放整齐,并用二道绳索捆绑,钢管、扣件等按前述要求操作。

三、拆架结束后要及时清理舱内所有与搭架有关的材料,并及时吊下船进场,做好拆架后“4S”工作。

第十一条本标准有安全卫生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脚手架搭设要求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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