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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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的二类精神药品因外观、包装等质量不合格需退货时,应将该药存放于退货区,并有明显标志,及时上报质量管理科。
二、客户因药品质量不合格要求退货时,应详细记录客户反映的情况,做好记录,同时将情况报公司质量管理科。
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管理制度
一、二类精神药品在保管和运输中发生破损时,应由仓库保管员,仓库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报质量管理科,经核对实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并实施后,方可填写报损单报损。
二、二类精神药品在开箱验收时发现原箱短少,破损时,由验收人员写出报告,经质量管理科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向供货商索赔。
三、破损药品的残体要妥善保管,以备有关部门检查后处理,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和销毁。
四、在保管,储存期间发生虫蛀、霉变、被污染或过效期的二类精神管理药品,应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报质管科进行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区。
五、经检验或确认为不合格的二类精神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置不合格区,由保管人员填写报损单报质管科。
质管科签署意见后写出销毁报损书面申请报药监部门批准。
六、销毁不合格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在药监部门和本单位质管人员监督下当场销毁,监销人员均应签字备查。
七、未经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不合格二类精神药品,不得擅自销毁。
二类精神药品丢失、被盗安全理制度
一、保管、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仓库应加强值班工作,做到____小时值班并有记录。
二、严禁非保管人员随意进入仓库,下班前应检查库内情况后,锁好库内门窗。
夜间值班要巡回检查仓库周围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三、发现药品被盗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
四、发现二类精神药品在运输途中丢失时,要及时上报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
五、发现二类精神药品在丢失、被盗及非法购销流入社会时,单位应立即组织调查,写出书面报告,报当地药监、公安部门查处。
六、做好仓库消防工作,备齐必要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
一、确保严格遵循法定现行的质量标准和合同条款,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第二类精神药品时,需详细检查至最小包装。
验收过程须由两人共同在场,若发现质量疑点,应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复核,必要时送交当地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三、如发现原包装缺失,验收人员应迅速编写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单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因包装破损影响质量的药品。
五、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
不合格药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区等待进一步处理。
六、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确保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
记录需由两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以备查阅。
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规程
一、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和养护需设立专用库房或专柜,设施应坚固,具备抗撞击能力,并配备防火、防盗及报警等安全设施。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需设置明显的标识,严格执行颜色编码管理。
三、此类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专人专锁管理,并保持专门的库存记录,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与记录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四、药品养护人员需做好养护工作,仓库内应保持通风,并配备温控和除湿设备,以防止药品发生霉变、潮解或变质。
同时,需详细记录养护过程。
五、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养护人员应立即挂出黄牌停止销售,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三)
为强化对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管,防止其流入非法市场,我们依据《特殊药品管理条例》及药品流通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此制定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专项管理制度。
请各部门严格遵循以下规定执行:
一、药品范围界定: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特指国家特殊药品目录中列明的二类精神药品,具体品种详见附件。
此类药品在遵循一般药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特殊要求:
二、采购管理:公司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具备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
采购前,采购部门需完成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存档。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
三、验收入库:到货后,验收员需立即识别出二类精神药品,并按其特殊储藏要求存放于待验区,确保药品质量。
验收合格后,及时通知仓库上架,并存放于双人、双锁专库中。
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验收员应拒收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四、保管养护:养护员将此类药品列为重点养护对象,按高标准进行养护。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上报。
储运部设专人保管,发现短缺立即保护现场并上报领导,必要时报告药监和公安部门。
发货时需双人复核,记录存档备查。
错发、多发情况需及时追回并处理。
五、销售管理:二类精神药品仅限销售给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同类批发企业,严禁销售给无合法资质的客户。
销售部门需加强宣传,发货、复核人员发现违规销售行为应立即截停并上报处理。
六、经营管理:相关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及出入库记录需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____年。
质量管理部全面负责,各部门配合实施。
定期培训及检查,对违规行为及责任人严肃处理。
本规定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审批部门核准之日起执行。
请各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四)
一、确保严格遵循法定现行的质量标准和合同条款,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第二类精神药品时,需详细检查至最小包装。
验收过程须由两人共同在场,若发现质量疑点,应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复核,必要时送交当地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三、如发现原包装缺失,验收人员应迅速编写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单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因包装破损影响质量的药品。
五、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
不合格药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区等待进一步处理。
六、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确保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
记录需由两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以备查阅。
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规程
一、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和养护需设立专用库房或专柜,设施应坚固,具备抗撞击能力,并配备防火、防盗及报警等安全设施。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需设置明显的标识,严格执行颜色编码管理。
三、此类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专人专锁管理,并保持专门的库存记录,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与记录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四、药品养护人员需做好养护工作,仓库内应保持通风,并配备温控和除湿设备,以防止药品发生霉变、潮解或变质。
同时,需详细记录养护过程。
五、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养护人员应立即挂出黄牌停止销售,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五)
一、确保严格遵循法定现行的质量标准和合同条款,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第二类精神药品时,需详细检查至最小包装。
验收过程须由两人共同在场,若发现质量疑点,应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复核,必要时送交当地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三、如发现原包装缺失,验收人员应迅速编写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单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四、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因包装破损影响质量的药品。
五、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
不合格药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区等待进一步处理。
六、详细记录验收过程,确保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
记录需由两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以备查阅。
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规程
一、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和养护需设立专用库房或专柜,设施应坚固,具备抗撞击能力,并配备防火、防盗及报警等安全设施。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需设置明显的标识,严格执行颜色编码管理。
三、此类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专人专锁管理,并保持专门的库存记录,定期盘点,确保库存与记录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四、药品养护人员需做好养护工作,仓库内应保持通风,并配备温控和除湿设备,以防止药品发生霉变、潮解或变质。
同时,需详细记录养护过程。
五、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养护人员应立即挂出黄牌停止销售,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六)
为了强化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管,遏制其流入非法渠道,我司依据《特殊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此制定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专项管理制度。
请各部门务必遵循以下规定严格执行:
一、管理范围界定:本制度所涵盖的药品,仅限于国家特殊药品目录中列明的二类精神药品,详细品种请参阅附页。
此类药品在遵循一般药品管理规范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以下特定管理要求。
二、采购管理:我司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仅向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资质的生产企业,以及具备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
采购前,采购部门需完成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质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采购,并存档相关资料。
三、验收入库管理:二类精神药品到货后,验收员需迅速识别并分类处理。
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药品,应立即按条件存放于待验区,确
保药品质量。
验收合格后,通知仓库入库,并存放于双人、双锁专库中。
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验收员应拒收并即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四、保管养护管理:养护员需将此类药品列为重点养护对象,实施高标准养护。
发现质量问题立即上报。
储运部需指定专人保管,发现短缺立即保护现场并上报。
发货时须双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出库,并记录存档。
错发、多发情况应及时追回并处理。
五、销售管理:二类精神药品仅限销售给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及同类批发企业,严禁售予无资质客户。
销售部门需加强业务员宣传,发货、复核人员发现违规销售应立即制止并上报处理。
六、经营管理:相关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及出入库记录需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若干年。
质量管理部全面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
需定期培训及检查,对违规行为及责任人严肃处理。
本规定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审批部门核准之日起执行。
请各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七)
一、经营单位在运输二类精神药品时,必须在货运单上明确标注该药品的具体名称,并在发货记录栏内加盖专门的类别印章,如二类精神药品专用章等,以确保药品的准确识别和合规运输。
二、二类精神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持整件包装的完整性,严禁出现破损情况。
对于零散药品,应单独进行包装封箱,并设置明显的标识,以避免混淆。
对于已经破损的药品,则不得进行装车运输,以防止药品泄露或造成其他安全隐患。
三、在二类精神药品的运输过程中,应指派专人负责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运输。
在将药品点交给购货单位后,应由收货人在相关凭证上签名确认,以明确交接责任。
四、若在运输途中发生药品被抢、被盗或丢失等案件,应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处并挽回损失。
五、无论是托运、承运还是自行运输精神药品,均应采取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人员监管、使用安全可靠的运输工具、设置必要的防盗防抢装置等,以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或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