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开展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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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化工产业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方案

省应急管理厅化工产业安全整治提升工作职责任务分工方案

制定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建设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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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化工园 区发展水平
2
要求,对园区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 、危险废物等物料和人员进出的区域,2019 年底前实现封闭管理,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处
工园区制定化工园区封闭管理实施方案,信息化建设 大纲和核心控制、关键控制、一般控制三个区域的封 闭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指导督促全省化工园区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处
配合省化治办开展全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再评价。
关联度低、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环境问题
突出和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密集的取消化工园
区定位。
备注 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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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减化工园 区(集中
2
被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严禁新 危险化学品安全 被取消化工定位园区(集中区)一律不批新建化工项 依据职责

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
1
东线)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 围内的企业,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 区域内的企业,2020年底前基本关闭或搬迁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处
指导督促设区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环保 敏感区域内化工生产企业关闭或搬迁过程的安全监管 。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处
组织制定《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江苏省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细化要求 》,指导督促设区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 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安全评估,制定“一企一策 ”,提出关闭退出、停产整改、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经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确定。
安全生产基础处 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督管理处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为落实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巩固深化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有效防控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化工园区逐步实现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全省已公示或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含已经决定退出的化工园区)。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坚持“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工作主线,以安全风险评估为牵引,专家指导服务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为抓手,实行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实施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持续强化专业安全监管能力,推动2023年20%以上的化工园区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三、主要内容(一)持续推进“十有两禁”整治提升。

通过在线抽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成效“回头看”,推动化工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方案,持续推进整治提升。

一是加快实施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2023年底前,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15家以上或重大危险源数量20个以上的化工园区要率先完成并有效运行。

督促指导在园重大危险源企业以特殊作业管理、智能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应用场景建设为重点,开展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

二是稳步推进“十有两禁”其他建设任务,推动化工园区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按照“一园一策”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居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搬迁,推动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实训基地、消防设施建设,确保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各项任务。

(二)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落实《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部署,省、市、县、化工园区按照职责分工,规范实施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一是有序有效完成2022年重大安全防控项目建设任务,加强过程指导管控,严格项目验收,示范带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加快提升。

二是按照应急部和财政部工作安排,开展2023年度重大安全防控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优先向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倾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范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是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指导和综合协调。

“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含规模以下),由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认定;二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由设区市安监、交通运输(港口)部门负责认定;三是在港区规划范围内危化品仓储企业和危化品码头,由设区市交通运输(港口)、安监部门负责认定。

二、行动内容(一)关停一批(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公安、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港口〕、工商、质监、安监、海事等职能部门注销相关证照)。

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化工企业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染料成本占到45% 印染破“劫”在即

染料成本占到45% 印染破“劫”在即

染料成本占到45% 印染破“劫”在即作者:本刊记者梁龙来源:《中国纺织》 2019年第5期每年“金三银四”是印染厂赚钱较为忙碌的日子,可是自响水“3.21”事件以来,整个染料以及印染企业都不再“淡定”,染料一天一个价疯涨,利润不断被挤压的印染企业苦不堪言。

近日,绍兴柯桥区印染工业协会的一份《关于共同抵制染化料价格不正常大幅上涨行为的倡议书》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国内众多印染企业纷纷响应,一场看不到的硝烟弥漫在整个行业上空,大有“白热化”趋势。

突发事件引发化工震荡3 月21 日,作为染料中间体间苯二胺的三大核心工厂之一,盐城响水陈家港天嘉宜化工厂发生爆炸后,间苯二胺供应出现短缺。

原本紧俏的间苯二胺价格随即水涨船高,价格短短两周之内从 4.5 万/ 吨拉升至 14 万元/ 吨。

时隔不久,3 月25 日,山东招远金恒化工发生着火事故;3 月31 日,昆山汉鼎精密发生燃爆;4 月15 日,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其部分产品为H 酸主要中间体)发生事故;4月21 日,大连一化工厂发生爆炸,此外印度一家H 酸中间体工厂也发生大火??接连的突发事件,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同时,也给原本高涨不下的染料市场再次“推波助澜”。

分散、活性染料涨价的同时,也联动着其它染料一同上涨。

为了进一步集中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4月1 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江苏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特别指出:到2020 年底,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减少到2000 家;到2022 年,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数量不超过1000 家。

全省50 个化工园区将压减至20个左右。

目前,江苏省内共有53 家化工园区(集中区)规模以上化工企业有4500 多家。

作为化工第一大省,看来江苏这次要真的迎来“史上最严”的专项整治了。

重压之下,4 月5 日,江苏盐城市宣布彻底关闭响水化工园区,支持各地区建设“无化区”。

受响水事件影响,目前园区江苏吴中、陈氏染料、华盛化工等十几家染料企业全部停产处于状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7•【字号】苏政办发[2013]43号•【施行日期】201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27日《江苏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一、深入开展污染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一)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

1.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项目环评、规划环评审批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实施5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回顾性评价)。

推行工程环境监理试点。

(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局会同有关部门。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进一步提高化工、涉重金属等重点防控行业和涉及大气污染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

严格执行区域限批制度。

(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3.实施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电煤消耗总量控制。

到2015年,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比例不低于10%,新增电煤消费量控制在4000万吨以下。

(省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江苏省电监办)4.开展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火电、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两高一资”企业专项整治,淘汰20万千瓦以下常规火电小机组,对苏南等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综合整治。

推进江苏沿海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进江苏沿海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进江苏沿海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作者:冯树春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24年第04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并为江苏擘画“强富美高”宏伟蓝图,赋予江苏“环境美”的殷切期望。

江苏沿海地区作为全省“1+3”重点功能区①、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乃至全国区域经济布局中最具成长性的板块之一,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

推进江苏沿海地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着眼于发挥江苏沿海地区综合优势、提高全省现代化建设整体水平、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具体行动。

一、江苏沿海地区的发展基础和主要成效江苏沿海地区包括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陆域面积3.5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75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900万人左右。

2009年和2021年国务院先后2轮批复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第一轮规划期至2020年,第二轮规划期至2025年),为江苏沿海地区发展擘画蓝图、提供遵循。

十多年来,江苏采取一系列措施,先后出台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2011—2015年)、六大行动方案②和“十三五”沿海发展规划以及3轮政策意见,第一轮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当前正全力推进第二轮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地落实,江苏省政府出台配套实施方案、构建“1+1+3+3+8”规划实施体系③,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亿元,2023年超2.3万亿元,为推动江苏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区位优势独特,是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的战略要地江苏沿海地区处在我国东部沿海的中心地带,处于沿海、长江和陇海兰新线三大生产力主轴线交汇区域,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南部毗邻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上海,北部连接环渤海地区,东与东北亚隔海相望,西连新亚欧大陆桥和长江黄金水道,兼有东部“黃金海岸”与长江“黄金水道”优势。

《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发布

《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发布

协会积极搭建各类平台,包括:指导和参与石油和化工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开展化工院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开展石油和化工职业院校教师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开展石油和化工类专业生产实习带队教师进企业实训;开展石油和化工类专业教师企业实地培训;举办技能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

在以上活动中均融入责任关怀理念,形成了石油和化工教育鲜明的行业特色。

3关于责任关怀的几点思考3.1化工企业要重视与社区的沟通责任关怀的社区认知准则,要求企业应该具备与社区的良好沟通能力。

在公民意识觉醒的新时代,泛媒体崛起的新时代,以及互联网+、移动终端和大数据时代,化工企业必须学会事关生存和发展的新能力——沟通。

3.2与沟通能力相关的工种难以被机器替代不论对于企业还是员工,不论对于院校还是教师,沟通能力将是参与未来竞争的软实力,也是最不容易被机器所替代的能力。

根据牛津大学的一项研究:到2025年,自动化将对传统劳动力结构造成冲击,自动化率将由现在的45%增加到70%,并派生出新的工种和岗位,约有10%的工种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而那些与沟通能力相关的工种是最不容易被机器替代的。

3.3要重视对青年教师沟通能力的培养沟通能力和沟通渠道的打通,亦属于责任关怀之范畴,推进责任关怀进校园,不能忽视对青年教师沟通能力的培养。

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对企业的调研,企业认为高校青年教师最应该具备的能力素质是“具备丰富的行业企业经验”。

遗憾的是,这一点正是当前青年教师最缺乏的能力和素质。

因此,如何为青年教师搭建与企业沟通交流的桥梁,至关重要。

3.4责任关怀是整套理念和整套行动“责任关怀”一词由英文Responsible Care翻译而来,其本意可理解为“负责任地关照”,其更多地强调是一个动作词汇,即关照。

因此,责任关怀不仅是一整套理念,更是一整套行动。

马克思说过,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践行责任关怀,为促进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而共同努力!(本文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秘书长辛晓2019年4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2019中国责任关怀促进大会首届院校责任关怀论坛上的演讲整理而成)《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发布2019年4月27日,《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发布。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3.04.30•【字号】苏环管[2003]90号•【施行日期】2003.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3]90号)滨海县人民政府:你府报送的《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报告书》(下简称《报告书》)及省海洋与渔业局的审核意见(苏海环[2003]3号)、盐城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盐环发〔2003〕7号)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的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在拟定地址建设与海洋产业相关度大的、精细化工、医药化工为主的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园区最终规模为10平方公里。

二、由南京大学环科所编制的《报告书》提出的区域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及对化工园区环境保护规划总体可行,结合本批复的要求,可作为调整、完善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鉴于园区紧邻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环境敏感,因此在化工园区规划和建设中必须着重落实以下要求。

(一)对化工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要服从于盐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规划,并与盐城市生态旅游规划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在开发建设化工园区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特别是要保护好丹顶鹤栖息的生态环境、中山河河口海洋生态环境、中山河(闸上)和盐场取水口水质、滨准农场场部和滨淮镇镇区大气环境,以及与化工园区毗邻的响水盐场等地区。

要按循环经济的思想和清洁生产的原则,指导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以ISO14000标准体系进行环境管理,将化工园区建成生态型的工业园区。

(二)关于化工园区区内外的总平面规划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化工园区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

官方澄清!江苏化工园区遭淘汰为不实消息!化工整治行动继续推进!

官方澄清!江苏化工园区遭淘汰为不实消息!化工整治行动继续推进!

2020年5月10日,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 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2020年本)》的通知,并根据通知内容开 展百日攻坚行动。近日,江苏省化治办的 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对百日攻坚 行动做出了解释。
该负责人表示: 今年4月以来,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主要包括五项重点工作,即: 1、全面排查整治化工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抓好化工生产企业评估; 2、化工园区和集中区评估; 3、化工行业发展负面清单制订; 4、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5、化工行业规划布局等。
此次百日攻坚行动,是指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对全省化工产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兜底式大排 查大整治,对各设区市“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方案及企业风险辨识表开展评估论证。
5月8日 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动员培训会在南京召开。
5月10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进 一步强化化工产业负面清单管理。
5月29日 全省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按期开通上线,初步实现了危化品监管数据在 部门之间横向共享,并逐步向全省危化品生产企业和化工园区纵深监管渗透。
截止到7月8日,专家组已提出1000多条的安全环保建议,为江苏省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整 治提升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江苏省将改正专家组检查出的 问题及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推动江苏省 化工产业绿色、高端、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江苏省通过“263” 减化、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和化 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等行动, 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数量已大幅下降, 化工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
THANKS
谢谢聆听
BY——危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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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10•【字号】苏政办发〔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沿海开放城市与开发区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沿海海上活动安全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7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沿海地区是全省、长三角、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区域布局中最具成长性的板块,是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规范江苏沿海海上交通、海洋渔业生产、海上风电施工运维、港口施工和作业、海上观光游览休闲、海洋开发等活动秩序,促进海上活动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进一步防范化解海上活动重大风险和隐患,规范海上活动秩序,增强海上活动监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海上活动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一)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管理。

1.全面宣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活动,切实加强船舶船员管理,严格落实安全保障制度,全面强化航行安全监管,完善搜救应急和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江苏海警局、沿海设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全面摸排海上区域性、系统性的风险隐患问题,形成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加大海上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掌握海上违法违规船舶作业规律,建立健全重点水域综合治理机制。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09•【字号】苏政办发[2006]121号•【施行日期】2006.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九日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为切实解决一些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和环保问题,进一步提升我省化工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10月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依法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开展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专项整治范围:全省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

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用一年时间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在两年内向化工集中区域集中。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认 真 贯 彻 执行 。
江 苏 省 人 民 政府 办 公厅
年 20 1 8
6月 1 6 日
安 全 追溯 体 系 , 实现 问 题 可 査 、 责 任 可 追 , 发
挥 社 会监 督 作用 。 完 善 全 省 电 梯 应 急 处 置 服
务 数 据 中 心 功 能 依托 大 数据 绘制 电 梯 质 量 ,
站 、
商场 等 公众 聚 集 场 所 的 电 梯 责 任 保险 ,
大 力 推 进 保 障 性 住 房 等 民 生 项 目 的 电 梯 责
任 保 险 。 优 化 发 展 “ 保 险 + 服 务 ” 新 模 式 , 发 挥
保 险 的 事 故 赔 偿 和风 险 预 防 作用 促 进 电 梯 ,
总 书 记对 江 苏 工 作 的 系 列 重 要 指 示 践行 新 ,
发 展 理念 坚 持生 态 优 先 绿 色 发 展 深 化 供



给 侧 结 构 性 改 革 加 快我 省 沿 海 地 区 化 工产 ,
业 布 局 优 化 、 结 构 升 级 和 污 染 防 治 , 省 政 府
研究 制 定 了 沿 海 化 工 园 区 ( 集 中 区 ) ( 以 下 简
称 化 工 园 区 ) 整 治 标 准 和 沿 海 化 工 园 区 企 业 整 治 标 准 部 署 开 展 沿 海 化 工 园 区 整 治 。 现

就 组 织 实 施 全 省 沿 海 化 工 园 区 整 治 工 作 制
安全 “ 信 息 地 图 ” 为 科 学 精 准 监 管 提 供 支 ,


各市
县 、




江苏省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江苏省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江苏省化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协同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深入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深化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企业本质安全得到根本性提升。

开展从产品到技术、工艺、设备、从业人员、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全方位、全过程整治,压减高危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数量,提高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全面提升化工行业本质安全,努力实现各类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二)低端化工产能大幅度减少。

关闭安全和环保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化工生产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内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化工企业或生产装置,加快退出产能过剩和市场低迷的一般化工品生产加工能力,取消应急救援、公共消防、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差和管理不到位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大幅压减低端落后化工产能。

(三)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

对化工园区和企业开展全方位、全过程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彻底整治各类突出问题,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有效压减化工行业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整治范围列入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的所有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

三、整治重点(一)排查消除化工企业安全隐患1.排查评估企业安全风险。

对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表》,突出高风险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排查评估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资金投入、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自动化控制、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2.整治消除企业安全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按规定进行督办。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对风险隐患问题突出、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发[2013]13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发[2013]13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政发〔2013〕1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实施四年多来,沿海地区积极抢抓政策机遇期,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提前一年实现了国家规划确定的第一阶段主要目标,正在形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

为进一步深化沿海开发,以更大力度支持沿海地区科学发展,确保国家规划和《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现就2013年至2015年沿海开发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一)凡属沿海地区鼓励发展的优势产业和优质项目,优先列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重大项目计划,已经列入《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在产业引导资金、贷款财政贴息、用地指标点供、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引导石化、原油和煤炭战略储备、冶金等重大项目布局沿海,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统筹省内钢铁产能向沿海地区转移。

继续推进连云港炼化一体化项目。

(二)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形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重型装备、纺织服装等4个产值超2000亿元的产业和节能环保、资源加工、高档冶金、新能源、新医药等5个产值超1000亿元的产业集群。

支持盐城东风悦达起亚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如皋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和南通海洋工程产业国家创新高地建设。

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对沿海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确保沿海开发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到位。

江苏出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

江苏出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

不超过1次"的说明:一是新农药取得境内登记后,不再批准其他企业含有该有效成分的农药产品仅限出口登记,已批准 的仅限出口登记可申请登记延续1次。

二是非新农药相似制 剂取得境内登记后,不再批准该农药产品仅限出口登记,已 批准的仅限出口登记可申请登记延续1次。

(三)百草枯等原专供出口登记,在登记延续时转为仅限出口登记。

(四)国家规定不新增境内登记的高毒或剧毒农药,不予办理仅限出口登记。

我国禁限用的农药产品,严格按禁限用公告要求执行。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2020年10月23日江苏出台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名单!2020年10月3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2020〕94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提出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规范发展管理条款,并发布14家化工园区和15家化工集中区名单。

1 14家化工园区、15家化工集中区一、走位化工园区(14家)已形成清晰完整产业链或特色产品集聚,边界防护距 离、园区污水处理和危废处置满足要求,具备区域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实施封闭化管理和建成城市消防站的14家沿江沿海园区定位为化工园区。

1. 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2. 江阴临港化工园区3. 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4.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5. 江苏高科技氟化学工业园(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6.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7.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8. 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9.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10.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11.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2.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3.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14.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二、走位化工集中区(15家)基本满足以上化工园区设立条件、部分项需进一步建设提升的15家园区定位为化工集中区。

化工集中区要对照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加大整治提升力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升级为化工园区。

化工集中区在整改期限内不得新建新增产能类化工项目。

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

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

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园区管理,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3〕220号)、《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原[2023]34号)和《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工信部联原[2023]12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区域范围调整、认定、项目入园、日常管理、取消定位等事项管理。

化工园区日常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化工园区管理应当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产业改造提升和数字化转型,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支撑江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化工园区,是指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

本办法所称化工重点监测点,是指位于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产品高端、安全环保风险可控、规模总量大、经济效益突出的,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认定公布的化工生产企业。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负责批准化工园区的设立、扩区和认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相关管理工作。

负有行政审批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化工园区入园项目核准或者备案。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化工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化工园区设立、认定、扩区等事项的具体办理,组织相关部门提出办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负责化工园区复核、考评等综合性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监管、指导环境应急管理等工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职责负责指导化工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工作。

江苏将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江苏将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03/818要闻聚焦江苏将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近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称江苏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和重组一批)专项行动。

“四个一批”整治活动安排具体如下: 一、行动范围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是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指导和综合协调。

“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含规模以下),由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认定;二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企业,由设区市安监、交通运输(港口)部门负责认定;三是在港区规划范围内危化品仓储企业和危化品码头,由设区市交通运输(港口)、安监部门负责认定。

二、行动内容 (一)关停一批(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公安、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港口〕、工商、质监、安监、海事等职能部门注销相关证照)。

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化工企业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和关闭: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环保、安监等部门配合) 2.太湖流域保护区内小型染料、炼砷、炼硫、炼油、农药等企业。

(由环保部门牵头,经济和信息化、太湖办等部门配合) 3.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和长江沿岸重点规划区域、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和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搬迁的化工企业。

(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环保、太湖办等部门配合) 4.无备案、许可、环评、安评、用地等法定手续或手续不全的非法企业。

(由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环保、质监、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职责,对口依法查处) 5.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1)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

连云港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连云港市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化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削减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实在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根据?连云港市化工园区〔集中区〕环保专项整治方案?〔连政办发〔2021〕61号〕、?连云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施行方案?〔连政办发〔2021〕108号〕、?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标准?〔苏环办〔2021〕3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21〕128号〕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根本情况全市5个化工园区〔含徐圩板桥片区〕约有200家企业需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列入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任务的有4个园区55家化工企业,其中灌南县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20家,灌云县临港产业区31家,板桥工业园2家,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2家。

从近期市局督查的情况看,虽然大多数企业都在按照废气提升改造方案增加有效投入,强化搜集处理措施,积极开展整改,但整治进度明显滞后,整治效果不够理想,其中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并效果良好的仅有8家,约占14.5%;完成整改或正在整改但效果一般的有34家,约占61.8%,未进展整改且效果较差的有13家,约占23.6%,大多数企业治理效果一般,危废仓库、废水搜集池、抽滤设备等较频繁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场所、设备废气搜集处理装置未能全部安装到位,企业废气治理“过程控制技术〞亟需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当前,全市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治理进度缓慢。

列入2021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的55家企业未能全面完成整改,列入2021 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绝大多数未开展整改,治理进度明显滞后。

二是治理成效不够明显。

局部企业方案设计程度低、针对性不强;大多数企业在整治过程中只注重更换一些废气治理设施,解决一下末端治理,未在源头控制、过程管理上动脑筋、想方法;另外企业环保管理程度欠缺,没有完善的废气治理规章制度和设施运行、维护、操作规程,台账资料记录不全,技术操作不标准、岗位责任不落实,应急处置未演练。

江苏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7.01.24•【字号】苏化治办[2007]01号•【施行日期】2007.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化治办[2007]01号)各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省自2006年10月启动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监督,省化治办协调联络、督查指导,各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苏政办发〔2006〕12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省委、省政府和省领导高度重视全省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关注着化工行业运行及化工专项整治动态,最近,李源潮书记、梁保华省长又分别就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做重要批示,“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落实省环保大会作出的彻底整治小化工的决策。

对违规、超标排污企业一定要坚决关、停、并、转。

要确保化工污染事故逐年下降”,“小化工整治工作要抓紧进行”。

仇和副省长亲自带队、率领由省委督查室、经贸委、发改委、安监局、环保厅、国土厅、外经贸厅、建设厅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赴连云港、盐城、南京、镇江等地进行专项督查并作重要指示(见《化治简报》第7期)。

目前,全省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期的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已基本结束,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将进入任务更为艰巨和繁重的限期整改阶段,为更好地推动全省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进行,确保目标如期实现,特提出如下要求: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强化决心。

要切实贯彻省领导批示和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出发,从我省安全生产和环保优先的大局出发,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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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江苏安全生产
江苏省开展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
省政府日前研究制定了沿海化工园区(集 中区1以下简称化工园区)整治标准和沿海化 工园区企业整治标准,部署开展沿海化工园区 整治,全面树立创新绿色安全发展导向,全面 落实化工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要求,全面淘 汰退出落后低端化工产能,全面整治化工园区 和企业的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着力调存量、 控增量、减总量,调结构、优布局、促规范,抓创 新、提门槛、强监管,实现沿海化工园区、化工 企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省政府提出,整治范围为沿海地区南通、 连云港、盐城三市辖区内所有化工园区及园区 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

整治内容:化工园区要 落实全省
减 治 提升

要求,提出化工园区的环保、安全等整治标准, 逐个园区排查在规划布局、项目管理、安全生 产、环境

等 面的

节和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限期治理到位。

对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现状进 行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 保护、技术质量以及土地使用、项目审批备案、 施工许可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现有化 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分别按照关停、转
移、升级、重组对每个企业提出处置意见和实

省政府要求,一要落实属地责任。

南通、盐 城、连云港市及所辖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担 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工作机 制和责任分工,强力推动整治工作开展。

对达 不到整治要求的化工园区要坚决落实退出机 制,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关 停取缔。

二要加强分工协作。

省级层面由省经 信委牵头,会同发改、财政、国土、环保、住建、 安监、消防等部门成立省沿海化工园区整治专 项工作组,负责明确相关标准和工作要求,指 导各地开展整治工作,组织评审各地整治方 案,组织对各化工园区整治结果进行验收,对 通过整治验收的园区内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抽 查。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

各市、县(市、区)和省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沿海化工园区专项 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省沿海化工园区整治专 项工作组要加强督查调研、工作指导和考核考 评,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 题。

四要出台保障举措。

把沿海化工园区整治 纳入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奖补政策范围, 推进化工园区内企业退出产能。

04 I 2018.07 总第 33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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