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
“上海市花园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绿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10.30
•【字号】沪绿委办〔2014〕10号
•【施行日期】2014.10.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上海市
花园单位”的通知
沪绿委办〔2014〕10号各区(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绿化管理部门、各相关部门(系统):根据《上海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创建评定工作的通知》(沪绿委办﹝2014﹞6号)的有关要求和《上海市单位绿化评定办法》,在各区(县)绿委办、绿化管理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系统)对申报单位初评推荐的基础上,市绿委办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检查考评。

经过专家考核评定,并经市绿化市容网公示后无异议,市绿委办决定命名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卢湾实验小学等42家单位为2013—2014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上海市花园单位”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巩固绿化成果,提高绿化养护和管理水平,在全市单位绿化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请各区(县)绿委办、绿化管理部门以及各相关部门(系统)及时更新信息、跟踪服务,并且结合“上海市花园单位”复查等管理机制继续做好行业指导和监管工作,发挥
花园单位长效示范效应。

特此通知。

附件:2013—2014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名单
2014年10月30日附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