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一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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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职称评定条件
1.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了突出的学术成果,发表了若干篇高水平论文或者在科研项目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10年,并具有5年以上副教授工作经历;
(3)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了显著的学术成果,发表了若干篇高水平论文或者在科研项目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职称评定流程
1.申报阶段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向所在院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发表论文清单、科研项目情况等。

(2)单位推荐:院系将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步筛选后,向上级单位推荐候选人。

上级单位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2.评审阶段
(1)专家评审:根据推荐人选,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

(2)学校审核:学校聘请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3.公示阶段
(1)公示:学校将职称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0个工作
日。

(2)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校将组成专门的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4.颁证阶段
(1)颁发证书:经过审核和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证书和津贴。

(2)档案存放:学校将相关材料归档保存,并建立个人职称档案。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1 应聘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2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

1.1.3 应聘者应符合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1.2 优先条件1.2.1 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者。

1.2.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相当于此级别待遇者。

1.2.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者。

2. 聘任岗位2.1 教授岗位2.1.1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1.2 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2.1.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2 副教授岗位2.2.1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2.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3 讲师岗位2.3.1 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2.3.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3.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3. 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

3.1.1 短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3.1.2 长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

3.2 聘任期间,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 聘任期满后,教师可以续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 工资待遇4.1 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

4.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4.3 岗位工资根据教师岗位等级和职责确定。

4.4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确定。

4.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高校规定执行。

5. 福利待遇5.1 高校应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5.3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学条件。

5.4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6. 违约责任6.1 教师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高校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6.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大学副教授资格条件标准

大学副教授资格条件标准

大学副教授资格条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副教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领导,热爱的教育事业,贯彻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在科研、产业工作中经费不进入学校,搞体外循环者,延迟1年以上。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

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

(四)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的教师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5年以上。

(二)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2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或省人事部门统组织的高级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

(二)年龄满50周岁的。

(三)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四)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五)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职务的。

(六)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

一级副教授

一级副教授

生命科学学院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2015.5.26日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校人事处备案根据学校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此聘任条件。

教师岗位条件一、副教授岗位一)副教授满12年可申报一级副教授,满6年可申报二级副教授,但任现职以来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教学工作量饱满,且近4年年平均教学评价为90分以上(2)科技开发工作取得成绩,且获得到帐各种研究开发总经费达到50万元二)未满足任职年限,但任现职以来平均年承担本科教学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新引进人员3年以内不受此限制),且达到下列任一条件者可以申报一级或二级副教授1.一级副教授(1)教学工作量饱满,近4年年平均教学评价为90分及以上,主持校教改项目,同时主持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主编出版国家级大学教材(2)发表SCI论文5篇,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3)发表SCI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9以上(4)发表SCI论文3篇,主持国家863专题项目、或863、973、国家支撑计划等重点重大项目子课题(单项经费100万元以上)(5)单项技术推广转让经费100万元(到帐经费50万),或单项横向开发研究经费200万元(到帐经费100万元),或横向开发研究到帐总经费达到150万元2.二级副教授(1)发表SCI论文5篇,主持1项省级项目(2)发表SCI论文3篇,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发表SCI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影响因子7以上(4)发表至少1篇影响因子9以上SCI论文(5)教学工作量饱满,近4年年平均教学评价为90分及以上,主持校教改项目,发表教学研究论文4篇或出版大学教材(个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同时主持获得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或校青年教学十佳、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前5名(6)单项技术推广转让经费50万元(到帐经费25万),或单项横向开发研究经费100万元(到帐经费50万元),或横向开发研究到帐总经费达到100万元二、讲师一)讲师满10年可申报一级讲师,讲师满6年可申报二级讲师,但任现职以来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教学工作量饱满,且近4年年平均教学评价为90分以上(2)参加到某一科研团队,并取得公认的成绩(以项目申报书和论文原件为依据)二)未满足任职年限,但任现职以来平均年承担本科教学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新引进人员3年内不受此限制),且达到下列任一条件者可以申报一级或二级讲师1.一级讲师(1)承担国家级项目(2)近5年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或单篇SCI论文IF5.0以上(3)校青年教学十佳2.二级讲师(1)承担省级项目(2)近5年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或单篇IF3.0以上其它专业技术或实验教学岗位条件一、高级实验师一)副高满12年可申报一级副高,满6年可申报二级副高,但任现职以来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饱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饱满,且近4年年平均教学评价为90分以上(2)仪器设备开机时数饱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饱满,科研效益、经济效益显著(3)出色作好团队助手工作,实验室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发表SCI 论文1篇二)未满足任职年限,但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任一条件者可以申报一级或二级副高1.一级副高(1)年平均超额完成学校规定机时数300%(2)年平均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准备课时数300%(3)完成实验准备课时数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同时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或同时公开发表实验教学改革研究论文5篇并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同时主编出版国家级大学实验教材(4)作为科研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影响因子9以上的研究论文2.二级副高(1)年平均超额完成学校规定机时数200%(2)年平均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准备课时数200%(3)完成实验准备课时数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同时主持获得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同时公开发表实验教学改革研究论文3篇并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或同时主编出版大学实验教材(4)作为科研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影响因子5以上的研究论文二、实验师一)中级满10年可申报一级中级,中级满6年可申报二级中级,但任现职以来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实验教学准备工作量饱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饱满,且近4年年平均教学评价为90分以上(2)仪器设备开机时数饱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饱满,科研效益、经济效益显著(3)出色作好团队助手工作,实验室管理工作成绩显著(4)承担一定兼职工作,较好履行岗位职责二)未满足任职年限,但任现职以来达到下列任一条件者可以申报一级或二级讲师1.一级中级(5)年平均超额完成学校规定机时数200%(6)年平均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准备课时数200%(7)完成实验准备课时数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同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篇或参编出版大学实验教材(作者之一)并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8)作好团队科研助手工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研究论文3篇,或发表单篇SCI 论文IF7.0以上2.二级中级(1)年平均超额完成学校规定机时数150%(2)年平均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实验准备课时数150%(3)完成实验准备课时数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量,同时获得校教学成果二等奖。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辽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辽宁省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一、概述副教授是高校教师的一种职称,是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的一种,也是博士生导师的职称之一。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中起主要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之一。

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是高校教师的一项重要评定标准,评定条件通常包括学历基本条件、科研成果、教学情况、社会服务、学术影响力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二、学历基本条件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必须是全日制学历;2.取得正规高等院校的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3.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4.在有关部门审批的学历证明书,必须和原始学历证明书相印证。

三、科研成果1.在本学科或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奖等;2.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是评定副教授的重要标准,通常要求发表SCI、EI等权威刊物上的文章或者取得国家级科研项目。

四、教学情况1.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学生反馈良好,教学评价高;2.在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具有创新和实践经验;3.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有一定的经验和成果。

五、社会服务1.参与到学术和学术组织的活动中,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2.积极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活动,并在相关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3.在学术界和科研圈中有一定的人脉和社会关系。

六、学术影响力七、结语第二篇示例:辽宁副教授是高校教师中的一个重要职称,担负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

副教授评定条件是对教师进行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的全面评价,以确保其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具有一定的实力和水平。

辽宁省对副教授评定条件有着具体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对于申报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要求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申报者需要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在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这包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承担等。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以下列出了副教授职称评审的条件,作为一名资深的创作者,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学历要求•申请副教授职称的候选人需具有博士学位。

2. 教学经验•候选人需在高等教育机构担任正式教职,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3. 学术研究•候选人需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并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应在学术期刊、学术会议等发表并得到同行评审。

4. 学术影响力•候选人应在相关学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研究成果能够引起同行的重视。

•可通过论文被他人引用、学术专著的出版及学术奖励等方式来证明学术影响力。

5. 学术带头人•候选人应在相关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带头人地位,能够带领研究团队开展有影响力的研究项目。

6. 教学评价•候选人必须通过教学评价,取得一定水平的教学成果。

•教学评价结果可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等方式来获取。

7. 社会服务•候选人应积极参与学术组织、学术团体等社会服务工作,为学术界做出贡献。

8. 职称评审程序申请副教授职称的候选人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评审:1.材料提交:候选人需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要求进行提交。

2.初审:评审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学术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学术评审,评估其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等方面。

4.教学评审:评估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

5.综合评审:综合考虑学术评审和教学评审结果,对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审。

6.职称评定:评审机构根据综合评审的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副教授职称。

以上是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相关内容。

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帮助广大学者更好地了解评审条件,为自身的学术和教学发展提供指导。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副教授是大学教师的一个职称,是晋升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副教授职称评审是一个系统的、综合的评价过程,旨在评价教师在教学、科研以及学术成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以下是副教授职称评审的参考条件:1. 教学能力:副教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法的应用能力。

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并具有一定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同时,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能够以身作则,对学生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

2. 科研能力:副教授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能力,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

需要有扎实的学术基础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学术研究领域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贡献。

此外,还需要有一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和组织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学科的发展。

3. 学术声誉:副教授应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需要在相关学术领域取得可观的成绩,包括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专著、承担重要学术职务等。

此外,还应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与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保持良好的学术合作关系。

4. 教学和科研成果:副教授应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教学成果可以包括教材编写、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和科研项目指导等,科研成果可以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获得的科研奖励等。

这些成果需要体现副教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贡献和能力。

5. 业绩表现:副教授应具备为人师表的表现,并在大学教育和学术研究方面有显著的影响力。

需要在培养学生方面有突出的业绩,如学生在学术竞赛中获得奖项或进入一流大学深造等。

对于学科建设方面也应有一定的贡献,如参与学科团队建设、推动学科交叉融合等。

6. 社会服务:副教授应能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类服务工作,如担任学术委员会成员、评审专家、行业咨询顾问等。

这些社会服务表明副教授在学术界和社会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综上所述,副教授职称评审是一个综合评价教师的能力和水平的过程,需要考察教学、科研、学术声誉、业绩表现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

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

2.副教授岗位申报条件(1)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第一类副教授任职3年及以上,受聘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二);②市“226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或市“江海英才”资助对象、或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或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或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③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省级及以上品牌(特色)专业负责人;或南通市创业创新人才团队负责人;④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训基地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基地(平台、中心)等负责人;⑤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三大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市级排名前二);或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排名前二);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⑥经学校认定,列入省部级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国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列入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省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前述奖项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⑦在学校认可的CN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或公开出版个人专著1部及以上(每部10万字以上),或合作专著2部及以上(个人每部8万字以上);⑧上一聘期2项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4项以上以第一完成人得与课题项目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⑨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的经费资助教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上一聘期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6万元以上、文科2万元以上。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副教授职称评审是教育界进行教师职称晋升的一项重要程序,对于申请者来说,具备一定的条件是评审成功的先决条件。

下面是常见的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参考内容。

1. 学术研究水平:评审者会关注申请者的学术研究水平,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等。

评审者通常会要求申请者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创新水平,能够独立完成科研项目,有自己的独立研究方向。

2. 学术荣誉和奖励:申请者提供的学术成果和荣誉也是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

包括获得的学术奖项、专利授权、科研成果转化等。

这些能够体现申请者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3. 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副教授的职责不仅仅是从事科研工作,教学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评估维度。

评审者通常会注意申请者在教学方面的表现,包括教学评价、教学科研成果等。

4. 学术服务和社会影响:专业服务和社会服务是副教授评审的另一重要方面。

评审者会查看申请者在学术组织、委员会、编辑工作、学术会议和讲座等方面的参与和贡献,以及在社会服务中的担任职务和发挥的作用。

5. 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副教授的评审还会关注申请者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

这包括评审者对申请者在学术圈中的认可和赞誉,包括其他学者的推荐信和对申请者的评价。

6. 学术自律和职业操守:评审者通常会考察申请者在学术活动和职业领域中的自律和操守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伦理问题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常见的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参考内容,具体的评审要求可能因学校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申请者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够充分展示自己在学术研究、教学、学术服务等方面的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材料。

此外,申请者还应该注重自己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的培养,通过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和组织、多次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等方式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从而增加成功的机会。

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条件

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条件

教师系列副教授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条件摘自:校发〔2014〕28号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教师系列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条件》二、副教授各级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指导性条件以下为基本申报条件,在此基础上,鼓励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发展需要和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本单位具体申报条件,报学校审批后执行,也可暂参照学校《关于制定副教授及以下教师岗位申报条件的指导性意见》(校党发〔2007〕30号校发〔2007〕48号)执行。

1.为落实人才培养工作会议精神,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稳定提高,自2014年开始,申请副教授岗位晋级者,应在自评的基础上,参加学院、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关于人才培养方面的评价,并得到校院两级主管部门的认可,评价结果将作为岗位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细则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制定。

2. 履职条件。

在现聘岗位上工作满1个聘期且年度考核均合格,圆满完成聘期合同的各项任务聘期期满考核称职。

3.履职效果。

长期潜心教书育人,教学效果好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平台建设及指导学生创新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有成果突出,取得一定的高水平创新成果;在学科、专业、平台、团队建设中发挥重要骨干作用。

三、讲师及以下岗位晋级聘用申报条件1.在全球前100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的,可直接聘为讲师一级岗位。

2.受聘现岗位业绩突出,年度考核合格,如聘期期满应考核称职,一般按以下年限晋级:(1)博士毕业直接受聘讲师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可申报晋级讲师一级岗位。

(2)博士后出站直接受聘讲师二级岗位,工作满1年可申报晋级讲师一级岗位。

(3)其他人员任讲师4年,可申报晋级讲师二级岗位;任讲师8年,可申报晋级讲师一级岗位。

(4)硕士毕业直接受聘助教二级岗位,工作满1年可申报晋级助教一级岗位。

以下摘自:校党发[2007]30号校发[2007]48号《关于制定副教授及以下教师岗位申报条件的指导性意见》为指导各学院(直属系、部)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副教授及以下岗位具体申报条件,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方案一、岗位设置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以下等级:1. 高级岗位: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高级研究员等;2. 中级岗位: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实验师等;3. 初级岗位: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助理实验师等。

二、聘任条件1. 高级岗位:(1)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 中级岗位:(1)具有相应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2)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初级岗位:(1)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有志于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发展。

三、聘任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学校根据岗位需求和条件,发布招聘公告,包括岗位名称、数量、任职条件等;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3. 面试与考察: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考察,包括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4. 聘任审批:学校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领导审批;5. 公示与签约: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任合同。

四、聘期与考核1. 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2. 考核:学校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师德等方面;3. 聘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晋升或解聘。

五、待遇与保障1. 待遇: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聘任人员的工作业绩、能力、贡献等,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2. 保障:学校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保障;3. 发展机会:学校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提供培训、进修、学术交流等发展机会。

法学副教授一级岗申报条件

法学副教授一级岗申报条件
4.年均授课课时不低于108标准学时,且教学质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
5.作为硕士生导师指导过1届以上研究生。
6.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发表CLSCI(法学类权威期刊)、SSCI、AHCI、SC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
3.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教研成果奖;
4.主持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一项;或承担国家级科研、教研项目(前两位),且到位经费累计2万元以上;或任现职期间主持的科研项目到位经费(纵、横项)累计5万元以上。
任现岗位满4年
满足必备条件,并具备竞聘条件之二项
教师三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单位:法学院
岗位级别
年资
竞岗
要求
必备条件
竞聘条件
副教授一级岗
任现岗位满8年
满足必备条件,并具备竞聘条件之一项
1.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3.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授课门数在2门以上(含2门),其中1门必须是本科生课程。

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教育部副教授职称是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项重要职称评定,具有较高的学术和职业地位。

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历要求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并且该学位需为国内外认可的正规学术机构授予的。

二、教学工作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的成绩和贡献。

申请人需要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独立承担一门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并且能够在教学中发挥良好的教育效果。

三、科研能力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在科研方面有较高的水平和成果。

申请人需要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一定规模的科研项目,并且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

四、学术影响力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申请人需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并且在学术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声誉。

此外,申请人还应积极担任学术组织和学术团体的职务,为学科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推进做出贡献。

五、师德师风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要求申请人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申请人需要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术道德规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能够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气。

教育部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要求、教学工作、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力和师德师风。

申请人需要在这些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和水平,才能够获得教育部副教授职称。

这一职称评定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高等教育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发展,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创新。

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追求卓越,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副教授岗位聘任制度范本

副教授岗位聘任制度范本

副教授岗位聘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国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高等学校的副教授岗位聘任工作。

二、聘任条件1. 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敬业爱岗。

(2)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

(3)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获得过部、省三等以上奖励(前三位);或主持过本学科的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通过省级鉴定;或主持科技开发工作,并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中级教师的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2. 教学条件(1)认真从事教学,能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校内主讲过观摩教学课。

三、聘任程序1.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推荐。

学院对申请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进行评估,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提交学校。

3. 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教学、科研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 聘任决定。

学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聘任通知。

5. 签订聘任合同。

学校与被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聘任期限和待遇1. 聘任期限为五年,聘任期间享受副教授待遇。

2. 聘任期间,学校为被聘任人员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办公条件和学术资源支持。

3. 被聘任人员在聘任期间取得的成果,按照学校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励和待遇。

五、考核与晋升1. 聘任期间,学校对被聘任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科研、师德师风等方面。

聘用副教授及以下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聘用副教授及以下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

聘用副教授及以下岗位职责和申报条件根据《XX大学第三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办法》(苏大人﹝2016﹞6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副教授及以下岗位职责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凡2016年1月1日在岗且2013年1月—2015年12月首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合格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符合高一级岗位申报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

二、任职年限从聘任起(同级转聘人员按转聘前职务时间、低职高聘人员按正式晋升职务时间)开始计算至2015年底,任职年限的计算为年减年。

如某教授聘任时间为2002年,其任职年限为2012减2002等于10年。

申报条件一、副教授一、二级岗申报条件1、副教授一级岗位申报条件:(1)原则上2012年聘任二级岗的教师;(2)受聘副教授职务满12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

(3)受聘副教授满9年,硕导(公体不要求),并近三年完成: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参与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核心课程、重点课程建设;同时每年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每年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2、副教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1)原则上2012年聘任三级岗的教师;(2)受聘副教授职务满9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

(3)受聘副教授满6年,硕导(公体不要求)并近三年完成:参与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参与校级以上教改项目或核心课程、重点课程建设;同时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或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二、讲师一、二级岗申报条件1、讲师一级岗位申报条件:(1)原则上2012年聘任二级岗的教师;(2)受聘讲师职务满9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

(3)受聘讲师职务满6年,并在近三年完成: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讲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1)原则上2012年聘任三级岗的教师;(2)受聘讲师职务满6年,承担重要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任务。

(3)受聘讲师职务满3年,并在近三年完成: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

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

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晋升教授和副教授申报条件一、晋升教授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声誉和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所在学科、专业要求;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年以上或具有副教授一级岗位任职经历二年以上。

45周岁以下者(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经学校批准,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3、具有深厚的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理论知识,或拥有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创新意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本研究方向发展前沿。

4、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独立讲授过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年均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授课课时年均达到本单位人均课时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科课程教学评估或研究生英语授课的国际课程评估。

5、担任硕士研究生第一导师并完整指导1届以上研究生(无硕士点的学科例外)。

6、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科学研究条件1、理工农医类教师(1)承担项目条件2009年以来主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课题、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主任基金和小额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其它类项目单项实际到校(不含外拨和校内分配)科研经费100万以上;或参加国家三大计划项目单项实际到校(不含外拨和校内分配)科研经费200万元以上。

以上项目均不包含无资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2)任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来取得的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主流学术期刊上发表SCI、EI收录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获得授权三年以上且至今仍处于授权保护状态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和副教授岗位竞聘申报基本业务条件2013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和副教授岗位竞聘申报基本业务条件2013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和副教授岗位竞聘申报基本业务条件2013第一篇: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和副教授岗位竞聘申报基本业务条件2013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和副教授岗位竞聘申报基本业务条件(2013)一、教授岗位教授岗位分为:A类岗位(教学科研型),B类岗位(科学研究型),C类岗位(教学为主型,指任职期间长期承担学校公共基础课或学科大类基础课主讲任务)。

二、副教授岗位副教授岗位分为:A类岗位(教学科研型),B类岗位(科学研究型)。

注释:1、表中所列业务条件为满足教授和副教授岗位任职条件的最低要求,各部门可根据本文件规定制定教授和副教授岗位竞聘申报条件,但不得低于本文件要求。

2、对于积分未达到规定要求但发表论文档次高的竞聘人员,由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分委员会讨论推荐,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审定同意,占限额参加学校评审会。

3、所有成果以归属大连理工大学的业绩成果为主,排名以参加人员总排序为准。

所有成果须与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2)校外调入人员以归属大连理工大学和原单位的业绩成果为主,但来校后以非大连理工大学名义投稿的论著、教材、项目、获奖、专利等不计;3)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人员以归属大连理工大学和在博士后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但来校后以非大连理工大学名义投稿的论著、教材、项目、获奖、专利等不计;4)博士毕业来校工作人员以来校后取得的归属大连理工大学的业绩成果为主,但博士毕业前投稿的论著、教材、项目、获奖、专利(论著以期刊所注收稿日期为准,教材以交稿日期为准,项目、获奖、专利以申请日期为准)等和来校以后以非大连理工大学名义投稿的论著、教材、项目、获奖、专利等不计。

4、学校公共基础课公共外语体育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及实验普通化学计算机基础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工电子学画法几何与制图5、教学研究认定期刊目录高等教育研究北京大学教育评论清华大学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比较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开放教育研究中国高等教育教育科学外国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课程•教材•教法高等工程教育研究高教探索现代大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中国教育学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国大学教学高教发展与评估思想理论教育导刊大学教育科学实验技术与管理实验室研究与探索实验室科学6、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课程、双语示范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排序由教务处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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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岗位满4年
满足必备条件,并具备竞聘条件之一项
院级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
副教授一级岗位聘用申报条件
单位: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岗位级别
年资
竞岗
要求
必备条件
竞聘条件
副教授
一级岗
任现岗位满8年
满足必备条件
1.品德优良,作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所从事的科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取得国内外公认的学术成就。
3.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4.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1.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第一获奖人;
2.任现职以来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含国家“水重大专项”中的子课题、973计划中的子课题、863计划重点课题的子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课题的子课题);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的前三位人员;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经费累计150万元以上。
3.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获得者。
4.任现职以来,国家级奖一等奖前八位、二等奖前五位;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三位获奖人;或省部级科研奖励二等奖前二位获奖人。
5.任现职以来,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环境学科相关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SCI、EI收录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二区及以上的SCI论文2篇及以上,EI收录论文已检索为准);或发表的论文SCI他引30次以上;或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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